藥徵
發表於 : 2007-06-03 , 7:59
<篇名>藥徵
書名:藥徵
<目錄>
<篇名>自序
內容: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周官》曰︰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共醫事。由是
觀之,藥毒也,而病毒也,藥毒而攻病毒,所以瞑眩者也。而考本草,有毒者有焉,無毒者
有焉,為養者有之,不養者有之。于是人大惑焉,世遠人泯經毀,雖欲正之,末由也已,今
之所賴也,天地人耳。夫有天地,則有萬物焉,有萬物,則有毒之能也,有人則病與不而有
焉,是古今之所同也。從其所同,而正其所異也,孰乎不可正哉!扁鵲之法,以試其方也,
藥之瞑眩,厥疾乃瘳,若其養與不養邪,本草之雲,終無其驗焉。故從事於扁鵲之法,以試
其方,四十年於茲,以量之多少,知其所主治也。視病所在,知其所旁治也。參互而考之,
以知其征,于是始之所惑也,粲然明矣。凡攻疾之具,則藥皆毒,而疾醫之司也。養精之備,
則辨有毒無毒,而食醫之職也。食者常也,疾者變也,吾黨之小子,常之與變,不可混而為
一矣。而本草也,混而一之,乃所以不可取也。不可取乎,則其方也。規矩準繩,是故扁鵲
之法,以試其方之功,而審其藥之所主治也。次舉其考之征,以實其所主治也。次之以方之
無征者,參互而考次之,以古今誤其藥功者,引古馴而辨之,次舉其品物,以辨真偽,名曰
《藥征》也。猶之一物也,異其用,則異其功,是以養其生者,隨其所好惡;攻其疾者,不
避其所好惡。故食醫之道,主養其精也。故撰有毒無毒,而隨其所好惡也。疾醫之道,主攻
其疾也。故藥皆毒而不避其所好惡也,而為醫者不辨之,混而為一,疾醫之道,所以絕也。
夫古今不異者,天地人也。古今異者,論之說也。以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
異也。譬如人君用人,率材則功,達材則無功矣。一物無異功,用異則功異,用養生乎?用
攻疾乎?養生隨其所好惡,攻疾不避其所好惡,不知其法,焉得其正?其法既已建,而後以
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異。《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是之謂也。
蓋今之為醫之論藥也,以陰陽五行,疾醫之論藥也,唯在其功耳。故不異則不異,異則異。
然則治疾如之何,匪攻不克;養生如之何,匪性不得。吾黨之小子,勿眩於論之說,以失其
功實雲爾。
明和八年中秋之月日本藝陽吉益為則題
<目錄>卷上
<篇名>石膏
內容:主治煩渴也,旁治譫語、煩躁、身熱。
考 證
白虎湯證曰︰譫語遺尿。
白虎加人參湯證曰︰大煩渴。
白虎加桂枝湯證曰︰身無寒、但熱。
以上三方,石膏皆一斤。
越婢湯證曰︰不渴、續自汗出、無大熱。(不渴,非全不渴之謂。無大熱,非全無大熱
之謂也,說在外傳中)。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半斤。
大青龍湯證曰︰煩躁。
木防己湯,證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雞子大也。為則按,雞子大,即半斤也,木防己湯,石膏或為三枚,
或為十二枚,其分量難得而知焉。今從旁例,以為雞子大也。
上曆觀此諸方,石膏主治煩渴也明矣。凡病煩躁者,身熱者,譫語者,及發狂者,齒痛者,
頭痛者,嚥痛者,其有煩渴之證也,得石膏而其效核焉。
互 考
《傷寒論》曰︰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
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為則按,上雲不可與白虎湯,下雲白虎加人參湯主之。上下恐有錯
誤也。于是考諸《千金方》,揭《傷寒論》之全文。而白虎湯加人參湯,作白虎湯是也。今
從之。
《傷寒論》中,白虎湯之證不具也,《千金方》舉其證也備矣,今從之。
辨 誤
《名醫別錄》言︰石膏性大寒,自後醫者怖之,遂至於置而不用焉。仲景氏舉白虎湯之
證曰︰無大熱。越婢湯之證亦雲。而二方主用石膏。然則仲景氏之用藥,不以其性之寒熱也
可以見已。餘也篤信而好古,于是乎為渴家而無熱者,投以石膏之劑,病已而未見其害也。
方炎暑之時,有患大渴引飲而渴不止者,則使其服石膏末,煩渴頓止。而不復見其害也。石
膏之治渴而不足怖也,斯可以知已。
陶弘景曰︰石膏發汗,是不稽之說。而不可以為公論。仲景氏無斯言,意者陶氏用石膏,
而
在下則下。于是乎有非吐劑而吐,非下劑而下,非汗劑而汗者,是變而非常也。何法之為?
譬有盜於樑上,室人交索之。出於右,則順而難逃。逾於左,則逆而易逃。然則雖逆乎?從
其易也,毒亦然。仲景曰︰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陶氏所謂石膏發汗,
蓋亦此類也已。陶氏不知,而以為發汗之劑。不亦過乎?後世以石膏為峻藥,而怖之太甚,
是不學之過也。仲景氏之用石膏,其量每多於他藥;半斤至一斤,此蓋以其氣味之薄故也。
餘嘗治青山候臣蜂大夫之病。其證平素毒著脊上七椎至十一椎,痛不可忍,發則胸膈煩悶而
渴,甚則冒而不省人事,有年數矣。一日大發,眾醫以為大虛,為作獨參湯,貼二錢,日三
服;六日不詳也。醫皆以為必死。于是家人召餘診之。脈絕如死狀,但診其胸,微覺有煩悶
狀,乃作石膏黃連甘草湯與之。一劑之重三十五錢,以水一盞六分,煮取六分,頓服,自昏
至曉,令三劑盡,通計一百有五錢,及曉,其證猶夢而頓覺。次日餘辭而歸京師,病客曰︰
一旦訣別,吾則不堪。請與君行,朝夕於左右,遂俱歸京師。為用石膏如故,居七八十許日
而告瘳。石膏之非峻藥而不可怖也,可以見焉爾。
品 考
石膏 本邦處處出焉。加州、奧州最多。而有硬軟二種。軟者上品也。《別錄》曰︰細
理白澤者良。雷 曰︰其色瑩淨如水精。李時珍曰︰白者潔淨細文,短密如束針。為則曰︰
採石藥之道,下底為佳,以其久而能化也。採石膏於其上頭者,狀如米糕。於其下底者,瑩
淨如水精,此其上品也。用之之法,唯打碎之已。近世火 用之,此以其性為寒故也。臆測
之為也,餘則不取焉。大凡製藥之法,制而倍毒則制之。去毒則不,是毒外無能也。諸藥之
下,其當制者,詳其制也,不制者不,下皆效之。
<目錄>卷上
<篇名>滑石
內容:主治小便不利也,旁治渴也。
考 證
豬苓湯證曰︰渴欲飲水、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滑石一兩。
上此一方,斯可見滑石所主治也。滑石白魚散證曰︰小便不利。蒲灰散證曰︰小便不利。
餘未試二方,是以不取征焉。
互 考
餘嘗治淋家,痛不可忍而渴者,用滑石礬甘散,其痛立息。屢試屢效,不可不知也。
品 考
滑石和、漢共有焉,處處山谷多出之也。軟滑而白者,入藥有效。宗 曰︰滑石今之畫
石,因其軟滑,可寫畫也。時珍曰︰其質滑膩,故以名之。
<目錄>卷上
<篇名>芒硝
內容:主軟堅也。故能治心下痞堅、心下石硬、小腹急結、結胸、燥屎大便硬。而旁治宿食腹
滿、小腹腫痞之等諸般難解之毒也。
考 證
大陷胸湯證曰︰心下痛、按之石硬。
以上一方,芒硝一升,分量可疑。故從《千金方》大陷胸丸。作大黃八兩、芒硝五兩。
大陷胸丸證曰︰結胸,項亦強。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故從《千金方》作五兩。
調胃承氣湯證曰︰腹脹滿。又曰︰大便不通。又曰︰不吐不下心煩。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今考《千金方》、《外台秘要》,此方無有焉。故姑
從桃核承氣湯,以定芒硝分量。
柴胡加芒硝湯證,不審備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芒硝六兩。
大承氣湯證曰︰燥屎。又曰︰大便硬。又曰︰腹滿。又曰︰宿食。
大黃牡丹湯證曰︰小腹腫痞。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證曰︰心下痞堅云云。復與不愈者。
以上三方,芒硝皆三合。
大黃硝石湯證曰︰腹滿。
以上一方。硝石四兩。
橘皮大黃樸硝湯證曰︰ 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
桃核承氣湯證曰︰少腹急結。
以上二方,樸硝、芒硝皆二兩。
硝礬散證曰︰腹脹。
以上一方,硝石等分。
上曆觀此數方,芒硝主治堅塊明矣,有軟堅之功也。故旁治宿食腹滿,少腹腫痞之等諸
般難解者也。
互 考
柴胡加芒硝湯,是小柴胡湯而加芒硝者也。而小柴胡湯主治胸脅苦滿,不能治其塊,所
以加
品 考
硝石 和、漢無別;樸硝、芒硝、硝石,本是一物,而各以形狀名之也,其能無異,而
芒硝之功勝矣,故餘家用之。
<目錄>卷上
<篇名>甘草
內容:考 證
芍藥甘草湯證曰︰腳攣急。
甘草乾姜湯證曰︰厥,嚥中乾,煩躁。
甘草瀉心湯證曰︰心煩不得安。
甘姜甘草湯證曰︰嚥燥而渴。
桂枝人參湯證曰︰利下不止。
以上五方,甘草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甘麥大棗湯證曰︰藏躁喜悲傷欲哭。
以上二方,甘草皆三兩。
甘草湯證曰︰嚥痛者。
桔梗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甘草湯證曰︰叉手自冒心。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證曰︰煩躁。
四逆湯證曰︰四肢拘急厥逆。
甘草粉蜜湯證曰︰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
以上六方,甘草皆二兩。
上八方,甘草二兩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苓桂甘棗湯證曰︰臍下悸。
苓桂五味甘草湯證曰︰氣從小腹上衝胸嚥。
小建中湯證曰︰裏急。
半夏瀉心湯證曰︰心下痞。
小柴胡湯證曰︰心煩。又雲︰胸中煩。
小青龍湯證曰︰咳逆倚息。
黃連湯證曰︰腹中痛。
人參湯證曰︰逆搶心。
旋復花代赭石湯證曰︰心下痞硬、噫氣不除。
烏頭湯證曰︰疼痛不可屈伸。又雲︰拘急不得轉側。
以上十方,甘草皆三兩。
排膿湯證。闕。(說在桔梗部)
謂胃承氣湯證曰︰不吐、不下、心煩。
桃核承氣湯證曰︰其人如狂。又雲︰少腹急結。
桂枝加桂湯證曰︰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五方,甘草皆二兩。
上曆觀此諸方。無論急迫,其它曰痛、曰厥、曰煩、曰悸、曰咳、曰上逆、曰驚狂、曰
悲傷、曰痞硬、曰利下,皆甘草所主。而有所急迫者也,仲景用甘草也;其急迫劇者,則用
甘草亦多。不劇者,則用甘草亦少。由是觀之,甘草之治急迫也明矣。古語曰︰病者苦急,
急食甘以緩之。其斯甘草之謂乎?仲景用甘草之方甚多,然其所用者,不巡前證,故不列舉
焉。
凡征多而証明者,不列舉其征,下皆效之。
互 考
甘草湯證曰︰嚥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凡其急迫而痛者,甘草治之。
其有膿者,桔梗治之。今以其急迫而痛,故與甘草湯。而其不差者,已有膿也。故與桔梗湯,
據
芍藥甘草附子湯,其證不具也。為則按其章曰︰發汗病不解,反惡寒。是惡寒者,附子
主之。而芍藥、甘草,則無主證也。故此章之義,以芍藥甘草湯。腳攣急者,而隨此惡寒,
則此證始備矣。為則按︰調胃承氣湯、桃核承氣湯,俱有甘草。而大小承氣湯、厚朴三物湯,
皆無甘草也。
湯證曰︰或如狂、或少腹急結,是雖有結實。然狂與急結,此皆為急迫,故用甘草也。大小
承氣湯、厚朴三物湯、大黃黃連瀉心湯,俱解其結毒耳。故無甘草也,學人詳諸。
辨 誤
陶弘景曰︰此草最為眾藥之主。孫思邈曰︰解百藥之毒。甄權曰︰諸藥中,甘草為君,
治七十二種金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調和眾藥有功。嗚呼?此說一出,而天下無復知
甘草之本功,不亦悲哉?若從三子之說,則諸凡解毒,唯須此一味而足矣!今必不能,然則
其說之非也可以知已。夫欲知諸藥本功,則就長沙方中,推曆其有無多少。與其去加,引之
於其證。則其本功,可得而知也。而長沙方中,無甘草者居半,不可謖眾藥之主也,亦可以
見已。古語曰︰攻病以毒藥,藥皆毒,毒即能。若解其毒,何功之有?不思之甚矣。學人察
諸。夫陶弘景、孫思邈者,醫家之俊傑,博治之君子也。故後世尊奉之至矣。而謂甘草眾藥
之主,謂解百藥之毒,豈得無征乎?考之長沙方中,半夏瀉心湯本甘草三兩,而甘草瀉心湯
更加一兩,是足前為四兩,而誤藥後用之,陶、孫蓋卒爾見之,謂為解藥毒也。嗚呼?夫人
之過也,各於其黨。故觀二子之過,斯知尊信仲景之至矣。向使陶、孫知仲景誤藥後,所以
用甘草,與不必改其過何也?陶、孫誠俊傑也,俊傑何為文其過乎?由是觀之,陶、孫實不
知甘草之本功也,亦後世之不幸哉!
東垣李氏曰︰生用則補脾胃不足,而大瀉心火;炙之則補三焦元氣,而散表寒。是仲景
所不言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今欲為疾醫乎?則不可言五藏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
不可從也。
品 考
甘草 華產上品,本邦所產者,不堪用也。餘家唯銼用之也。
書名:藥徵
<目錄>
<篇名>自序
內容: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周官》曰︰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共醫事。由是
觀之,藥毒也,而病毒也,藥毒而攻病毒,所以瞑眩者也。而考本草,有毒者有焉,無毒者
有焉,為養者有之,不養者有之。于是人大惑焉,世遠人泯經毀,雖欲正之,末由也已,今
之所賴也,天地人耳。夫有天地,則有萬物焉,有萬物,則有毒之能也,有人則病與不而有
焉,是古今之所同也。從其所同,而正其所異也,孰乎不可正哉!扁鵲之法,以試其方也,
藥之瞑眩,厥疾乃瘳,若其養與不養邪,本草之雲,終無其驗焉。故從事於扁鵲之法,以試
其方,四十年於茲,以量之多少,知其所主治也。視病所在,知其所旁治也。參互而考之,
以知其征,于是始之所惑也,粲然明矣。凡攻疾之具,則藥皆毒,而疾醫之司也。養精之備,
則辨有毒無毒,而食醫之職也。食者常也,疾者變也,吾黨之小子,常之與變,不可混而為
一矣。而本草也,混而一之,乃所以不可取也。不可取乎,則其方也。規矩準繩,是故扁鵲
之法,以試其方之功,而審其藥之所主治也。次舉其考之征,以實其所主治也。次之以方之
無征者,參互而考次之,以古今誤其藥功者,引古馴而辨之,次舉其品物,以辨真偽,名曰
《藥征》也。猶之一物也,異其用,則異其功,是以養其生者,隨其所好惡;攻其疾者,不
避其所好惡。故食醫之道,主養其精也。故撰有毒無毒,而隨其所好惡也。疾醫之道,主攻
其疾也。故藥皆毒而不避其所好惡也,而為醫者不辨之,混而為一,疾醫之道,所以絕也。
夫古今不異者,天地人也。古今異者,論之說也。以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
異也。譬如人君用人,率材則功,達材則無功矣。一物無異功,用異則功異,用養生乎?用
攻疾乎?養生隨其所好惡,攻疾不避其所好惡,不知其法,焉得其正?其法既已建,而後以
其不異,以正其異,不異則不異,異則異。《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是之謂也。
蓋今之為醫之論藥也,以陰陽五行,疾醫之論藥也,唯在其功耳。故不異則不異,異則異。
然則治疾如之何,匪攻不克;養生如之何,匪性不得。吾黨之小子,勿眩於論之說,以失其
功實雲爾。
明和八年中秋之月日本藝陽吉益為則題
<目錄>卷上
<篇名>石膏
內容:主治煩渴也,旁治譫語、煩躁、身熱。
考 證
白虎湯證曰︰譫語遺尿。
白虎加人參湯證曰︰大煩渴。
白虎加桂枝湯證曰︰身無寒、但熱。
以上三方,石膏皆一斤。
越婢湯證曰︰不渴、續自汗出、無大熱。(不渴,非全不渴之謂。無大熱,非全無大熱
之謂也,說在外傳中)。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半斤。
大青龍湯證曰︰煩躁。
木防己湯,證不具也(說在《類聚方》)
以上二方,石膏皆雞子大也。為則按,雞子大,即半斤也,木防己湯,石膏或為三枚,
或為十二枚,其分量難得而知焉。今從旁例,以為雞子大也。
上曆觀此諸方,石膏主治煩渴也明矣。凡病煩躁者,身熱者,譫語者,及發狂者,齒痛者,
頭痛者,嚥痛者,其有煩渴之證也,得石膏而其效核焉。
互 考
《傷寒論》曰︰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
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為則按,上雲不可與白虎湯,下雲白虎加人參湯主之。上下恐有錯
誤也。于是考諸《千金方》,揭《傷寒論》之全文。而白虎湯加人參湯,作白虎湯是也。今
從之。
《傷寒論》中,白虎湯之證不具也,《千金方》舉其證也備矣,今從之。
辨 誤
《名醫別錄》言︰石膏性大寒,自後醫者怖之,遂至於置而不用焉。仲景氏舉白虎湯之
證曰︰無大熱。越婢湯之證亦雲。而二方主用石膏。然則仲景氏之用藥,不以其性之寒熱也
可以見已。餘也篤信而好古,于是乎為渴家而無熱者,投以石膏之劑,病已而未見其害也。
方炎暑之時,有患大渴引飲而渴不止者,則使其服石膏末,煩渴頓止。而不復見其害也。石
膏之治渴而不足怖也,斯可以知已。
陶弘景曰︰石膏發汗,是不稽之說。而不可以為公論。仲景氏無斯言,意者陶氏用石膏,
而
在下則下。于是乎有非吐劑而吐,非下劑而下,非汗劑而汗者,是變而非常也。何法之為?
譬有盜於樑上,室人交索之。出於右,則順而難逃。逾於左,則逆而易逃。然則雖逆乎?從
其易也,毒亦然。仲景曰︰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陶氏所謂石膏發汗,
蓋亦此類也已。陶氏不知,而以為發汗之劑。不亦過乎?後世以石膏為峻藥,而怖之太甚,
是不學之過也。仲景氏之用石膏,其量每多於他藥;半斤至一斤,此蓋以其氣味之薄故也。
餘嘗治青山候臣蜂大夫之病。其證平素毒著脊上七椎至十一椎,痛不可忍,發則胸膈煩悶而
渴,甚則冒而不省人事,有年數矣。一日大發,眾醫以為大虛,為作獨參湯,貼二錢,日三
服;六日不詳也。醫皆以為必死。于是家人召餘診之。脈絕如死狀,但診其胸,微覺有煩悶
狀,乃作石膏黃連甘草湯與之。一劑之重三十五錢,以水一盞六分,煮取六分,頓服,自昏
至曉,令三劑盡,通計一百有五錢,及曉,其證猶夢而頓覺。次日餘辭而歸京師,病客曰︰
一旦訣別,吾則不堪。請與君行,朝夕於左右,遂俱歸京師。為用石膏如故,居七八十許日
而告瘳。石膏之非峻藥而不可怖也,可以見焉爾。
品 考
石膏 本邦處處出焉。加州、奧州最多。而有硬軟二種。軟者上品也。《別錄》曰︰細
理白澤者良。雷 曰︰其色瑩淨如水精。李時珍曰︰白者潔淨細文,短密如束針。為則曰︰
採石藥之道,下底為佳,以其久而能化也。採石膏於其上頭者,狀如米糕。於其下底者,瑩
淨如水精,此其上品也。用之之法,唯打碎之已。近世火 用之,此以其性為寒故也。臆測
之為也,餘則不取焉。大凡製藥之法,制而倍毒則制之。去毒則不,是毒外無能也。諸藥之
下,其當制者,詳其制也,不制者不,下皆效之。
<目錄>卷上
<篇名>滑石
內容:主治小便不利也,旁治渴也。
考 證
豬苓湯證曰︰渴欲飲水、小便不利。
以上一方滑石一兩。
上此一方,斯可見滑石所主治也。滑石白魚散證曰︰小便不利。蒲灰散證曰︰小便不利。
餘未試二方,是以不取征焉。
互 考
餘嘗治淋家,痛不可忍而渴者,用滑石礬甘散,其痛立息。屢試屢效,不可不知也。
品 考
滑石和、漢共有焉,處處山谷多出之也。軟滑而白者,入藥有效。宗 曰︰滑石今之畫
石,因其軟滑,可寫畫也。時珍曰︰其質滑膩,故以名之。
<目錄>卷上
<篇名>芒硝
內容:主軟堅也。故能治心下痞堅、心下石硬、小腹急結、結胸、燥屎大便硬。而旁治宿食腹
滿、小腹腫痞之等諸般難解之毒也。
考 證
大陷胸湯證曰︰心下痛、按之石硬。
以上一方,芒硝一升,分量可疑。故從《千金方》大陷胸丸。作大黃八兩、芒硝五兩。
大陷胸丸證曰︰結胸,項亦強。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故從《千金方》作五兩。
調胃承氣湯證曰︰腹脹滿。又曰︰大便不通。又曰︰不吐不下心煩。
以上一方。芒硝半斤、分量亦可疑。今考《千金方》、《外台秘要》,此方無有焉。故姑
從桃核承氣湯,以定芒硝分量。
柴胡加芒硝湯證,不審備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芒硝六兩。
大承氣湯證曰︰燥屎。又曰︰大便硬。又曰︰腹滿。又曰︰宿食。
大黃牡丹湯證曰︰小腹腫痞。
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證曰︰心下痞堅云云。復與不愈者。
以上三方,芒硝皆三合。
大黃硝石湯證曰︰腹滿。
以上一方。硝石四兩。
橘皮大黃樸硝湯證曰︰ 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
桃核承氣湯證曰︰少腹急結。
以上二方,樸硝、芒硝皆二兩。
硝礬散證曰︰腹脹。
以上一方,硝石等分。
上曆觀此數方,芒硝主治堅塊明矣,有軟堅之功也。故旁治宿食腹滿,少腹腫痞之等諸
般難解者也。
互 考
柴胡加芒硝湯,是小柴胡湯而加芒硝者也。而小柴胡湯主治胸脅苦滿,不能治其塊,所
以加
品 考
硝石 和、漢無別;樸硝、芒硝、硝石,本是一物,而各以形狀名之也,其能無異,而
芒硝之功勝矣,故餘家用之。
<目錄>卷上
<篇名>甘草
內容:考 證
芍藥甘草湯證曰︰腳攣急。
甘草乾姜湯證曰︰厥,嚥中乾,煩躁。
甘草瀉心湯證曰︰心煩不得安。
甘姜甘草湯證曰︰嚥燥而渴。
桂枝人參湯證曰︰利下不止。
以上五方,甘草皆四兩。
芍藥甘草附子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甘麥大棗湯證曰︰藏躁喜悲傷欲哭。
以上二方,甘草皆三兩。
甘草湯證曰︰嚥痛者。
桔梗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桂枝甘草湯證曰︰叉手自冒心。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證曰︰煩躁。
四逆湯證曰︰四肢拘急厥逆。
甘草粉蜜湯證曰︰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
以上六方,甘草皆二兩。
上八方,甘草二兩三兩,而亦四兩之例。
苓桂甘棗湯證曰︰臍下悸。
苓桂五味甘草湯證曰︰氣從小腹上衝胸嚥。
小建中湯證曰︰裏急。
半夏瀉心湯證曰︰心下痞。
小柴胡湯證曰︰心煩。又雲︰胸中煩。
小青龍湯證曰︰咳逆倚息。
黃連湯證曰︰腹中痛。
人參湯證曰︰逆搶心。
旋復花代赭石湯證曰︰心下痞硬、噫氣不除。
烏頭湯證曰︰疼痛不可屈伸。又雲︰拘急不得轉側。
以上十方,甘草皆三兩。
排膿湯證。闕。(說在桔梗部)
謂胃承氣湯證曰︰不吐、不下、心煩。
桃核承氣湯證曰︰其人如狂。又雲︰少腹急結。
桂枝加桂湯證曰︰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五方,甘草皆二兩。
上曆觀此諸方。無論急迫,其它曰痛、曰厥、曰煩、曰悸、曰咳、曰上逆、曰驚狂、曰
悲傷、曰痞硬、曰利下,皆甘草所主。而有所急迫者也,仲景用甘草也;其急迫劇者,則用
甘草亦多。不劇者,則用甘草亦少。由是觀之,甘草之治急迫也明矣。古語曰︰病者苦急,
急食甘以緩之。其斯甘草之謂乎?仲景用甘草之方甚多,然其所用者,不巡前證,故不列舉
焉。
凡征多而証明者,不列舉其征,下皆效之。
互 考
甘草湯證曰︰嚥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凡其急迫而痛者,甘草治之。
其有膿者,桔梗治之。今以其急迫而痛,故與甘草湯。而其不差者,已有膿也。故與桔梗湯,
據
芍藥甘草附子湯,其證不具也。為則按其章曰︰發汗病不解,反惡寒。是惡寒者,附子
主之。而芍藥、甘草,則無主證也。故此章之義,以芍藥甘草湯。腳攣急者,而隨此惡寒,
則此證始備矣。為則按︰調胃承氣湯、桃核承氣湯,俱有甘草。而大小承氣湯、厚朴三物湯,
皆無甘草也。
湯證曰︰或如狂、或少腹急結,是雖有結實。然狂與急結,此皆為急迫,故用甘草也。大小
承氣湯、厚朴三物湯、大黃黃連瀉心湯,俱解其結毒耳。故無甘草也,學人詳諸。
辨 誤
陶弘景曰︰此草最為眾藥之主。孫思邈曰︰解百藥之毒。甄權曰︰諸藥中,甘草為君,
治七十二種金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調和眾藥有功。嗚呼?此說一出,而天下無復知
甘草之本功,不亦悲哉?若從三子之說,則諸凡解毒,唯須此一味而足矣!今必不能,然則
其說之非也可以知已。夫欲知諸藥本功,則就長沙方中,推曆其有無多少。與其去加,引之
於其證。則其本功,可得而知也。而長沙方中,無甘草者居半,不可謖眾藥之主也,亦可以
見已。古語曰︰攻病以毒藥,藥皆毒,毒即能。若解其毒,何功之有?不思之甚矣。學人察
諸。夫陶弘景、孫思邈者,醫家之俊傑,博治之君子也。故後世尊奉之至矣。而謂甘草眾藥
之主,謂解百藥之毒,豈得無征乎?考之長沙方中,半夏瀉心湯本甘草三兩,而甘草瀉心湯
更加一兩,是足前為四兩,而誤藥後用之,陶、孫蓋卒爾見之,謂為解藥毒也。嗚呼?夫人
之過也,各於其黨。故觀二子之過,斯知尊信仲景之至矣。向使陶、孫知仲景誤藥後,所以
用甘草,與不必改其過何也?陶、孫誠俊傑也,俊傑何為文其過乎?由是觀之,陶、孫實不
知甘草之本功也,亦後世之不幸哉!
東垣李氏曰︰生用則補脾胃不足,而大瀉心火;炙之則補三焦元氣,而散表寒。是仲景
所不言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今欲為疾醫乎?則不可言五藏也。五藏浮說,戰國以降,
不可從也。
品 考
甘草 華產上品,本邦所產者,不堪用也。餘家唯銼用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