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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5:57
懸壺子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清‧吳謙等編‧‧醫宗金鑑(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傷寒論』後漢張機所著,發明『內經』奧旨者也。並不引古經一語,皆出心裁,理
無不該,法無不備。蓋古經皆有法無方。自此始有法有方。啟萬世之法程,誠醫門之
聖書。但世遠殘闕,多編次傳寫之誤。今博集諸家註釋,採其精粹,正其錯,刪其
駁雜,補其闕漏,發其餘蘊,於以行之天下,則大法微言,益昭諸萬世矣!

醫宗金鑑卷一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

太陽主表,為一身之外藩,總六經而統榮衛。凡外因百病之襲人,必先於表。表氣壯
,則衛固榮守,邪由何入!經曰:雖有大風苛毒,勿之能害是也。若表氣虛,則榮衛
之氣不能禦外,故邪得而乘之。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也。
衛,陽也。榮,陰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邪之害人,各從其類,故中風則衛
受之,傷寒則榮受之。衛分受邪,則有汗為虛邪,桂枝證也。榮分受邪,則無汗為實
邪,麻黃證也。榮衛俱受邪,均無汗,皆為實邪,大青龍證也。大綱三法,用之得當
,其邪立解,用違其法,變病百出。緣風為百病之長,故以風中衛列為上篇,寒傷榮
與風寒兩傷,列為中、下二篇。其條目俱詳於本篇之下,俾讀者開卷了然,有所遵循
也。

01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註】
太陽膀胱經也。太陽之為病,謂太陽膀胱經之所為病也。太陽主表,表統榮衛,風邪
中衛,寒邪傷榮,均表病也。脈浮,表病脈也。頭項強痛惡寒,表病證也。太陽經脈
,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府,故邪客其經,必令頭項強痛也。惡寒者
,因風寒所傷,故惡之也。首揭此條,為太陽病之提綱。凡上、中、下三篇內稱太陽
病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按】
榮衛二者,皆胃中後天之穀氣所生。其氣之清者為榮,濁者為衛。衛即氣之慓悍者也
,榮即血中之精粹者也。以其定位之體而言,則曰氣血,以其流行之用而言,則曰榮
衛。榮行脈中,故屬於陰也;衛行脈外,故屬於陽也。然榮衛之所以流行者,皆本乎
腎中先天之一氣,故又皆以氣言,曰榮氣 、衛氣也。

【集註】
滑壽曰:脈在肉上行,主表也。

方有執曰:表即皮膚,榮衛麗焉。故脈見尺寸俱浮,知病在太陽表也。項,頸後也。
惡寒者,該風而言也。風寒初襲而鬱於表,不能再勝風寒之外忤,故畏惡之。

程應旄曰:太陽經之見證,莫確於頭痛、惡寒,故首揭之。

吳人駒曰:頭為三陽之通位,項為太陽之專位,有所障礙,不得如常之柔和,是為強
痛。

02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註】
太陽病,即首條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之謂也。衛為表陽,風屬陽邪,風邪中人,則
衛受之,從其類也。風中於衛即發熱者,以風、衛,皆陽,其性本熱,故變熱甚捷,
不似傷寒待其閉鬱而始熱也。衛病不能固表,又為陽邪所蒸,故腠理而汗出也。汗
出表虛,為風所忤,故惡風也。風性柔軟,故脈緩也。此承上條言太陽病又兼見此脈
證者,名曰中風,以為中風病之提綱。後凡稱中風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注】
方有執曰:脈緩即下文陽浮而陰弱之謂,言既有如首條所揭之太陽病,加之發熱,汗
出,惡風而脈緩者,則其病乃是觸犯於風所致,故名中風。

汪琥曰:中風,非東垣所云中府、中藏、中血脈之謂。蓋中字與傷字同義。仲景論中
,不直言傷風者,恐後學不察,以咳嗽、鼻塞、聲重之傷風,混同立論,故以中字別
之也。脈緩當作浮緩看,浮是太陽病脈,緩是中風脈。中篇緊脈,亦當倣此。

03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
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註】
太陽中風,即上二條合而言之,又詳舉其證以出其治也。後凡稱太陽中風者,皆指此
脈此證也。陰陽指榮衛而言,非指尺寸浮沈也。陽浮,即越人曰:三菽之浮,肺之浮
也。肺主皮毛,取之而得者,即衛分之浮也。六菽之浮,心之浮也。心主血脈,取之
而得者,即榮分之浮也。榮分之浮較之衛分之浮,則無力而弱,故曰:陽浮而陰弱也
。衛為風客,則衛邪強而發熱矣。故曰:陽浮者熱自發。榮受邪蒸,則榮不固而汗出
矣。故曰:陰弱者汗自出。榮衛不和,則肌表緩,故有嗇嗇之惡寒,淅淅之惡風,
翕翕之發熱也。然在皮膚之表,非若傷寒之壯熱無汗,惡寒雖近烈火而不減,惡風雖
處密室而仍畏也。皮毛內合於肺,皮毛不固,風邪侵肺,則氣壅而鼻鳴矣。胸中者,
陽氣之本。衛陽為風邪所干,不能敷布,則氣上逆而為乾嘔矣。故宜桂枝湯,解肌固
表,調和榮衛也。

【集註】
程應旄曰:嗇嗇惡寒者,肌被寒侵,怯而斂也。淅淅惡風者,肌因風灑,難禦也。
翕翕發熱者,肌得熱蒸,合欲揚也。嗇嗇、淅淅、翕翕字俱從皮毛上形容,較之傷寒
之見證,自有浮、沉、淺、深之別。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炙)三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
啜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
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
;又不汗,後服,當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
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黏滑
、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按】
桂枝湯方,桂枝下有「去皮」二字。夫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
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宜刪此二字,後倣此。

【方解】
名曰桂枝湯者,君以桂枝也。桂枝辛溫,辛能發散,溫通衛陽。芍藥酸寒,酸能收斂
,寒走榮陰。桂枝君芍藥,是於發汗中寓斂汗之旨;芍藥、臣桂枝,是於和榮中有調
衛之功。生薑之辛,佐桂枝以解表;大棗之甘,佐芍藥以和中。甘草甘平,有安內攘
外之能,用以調和中氣,即以調和表裏,且以調和諸藥;以桂芍之相須,薑棗之相得
,借甘草之調和,陽表陰裏,氣衛血榮,並行而不悖,是剛柔相濟以相和也。而精義
在服後須臾,啜稀粥以助藥力。蓋穀氣內充,不但易為釀汗,更使已入之邪,不能少
留,將來之邪,不得復入也。又妙在溫覆令一時許,微似有汗,是授人以微汗之
法也。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是禁人以不可過汗之意也。此方為仲景群方之冠
,乃解肌發汗、調和榮衛之第一方也。凡中風、傷寒,脈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
皆得而主之。其他但見一二證即是,不必悉具。故麻、葛、青龍發汗諸劑,咸用之也
。若汗不出,麻黃證也。脈浮緊,麻黃脈也。固不可與桂枝湯。然初起無汗,已用麻
黃發汗,汗解後復煩,脈浮數者;與下後脈仍浮,氣上衝者;及下後下利止,而身痛
不休者,經中皆用此以解外。誠以此時表雖未解,腠理已,邪不在皮毛,而在肌肉
。且經汗下,津液已傷,故脈證雖同麻黃,而主治當屬桂枝也。粗工妄謂桂枝湯專治
中風,不治傷寒,使人疑而不用。又謂專走肌表,不治他病。不知此湯,倍芍藥生薑
,加人參,名桂枝新加湯,用以治榮表虛寒,肢體疼痛;倍芍藥加飴糖,名小建中湯
,用以治裏虛心悸,腹中急痛;再加黃耆,名黃耆建中湯,用以治虛損、虛熱、自汗
、盜汗。因知仲景之方,可通治百病也。適寒溫服,啜熱稀粥以助藥力,欲使穀氣內
充,易為釀汗也。溫覆令一時許,微似有汗,不令如水流漓,謂不可過汗也。蓋取汗
,在不緩不急,不多不少,緩則邪必留連,急則邪反不盡。汗多則亡其陽,汗少則病
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謂病輕者,初服一升病即解也。停後服,不必盡劑,謂不
可再服第二升,恐其過也。若不汗,更服,依前法,謂初服不汗出未解,再服一升,
依前法也。又不汗後服,謂病仍不解,後服第三升也。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
謂服此第三升,當小促其服,亦不可太緩,以半日三時許為度,令三服盡,始適中其
服之宜也。若病重者。初服一劑,三升盡,病不解,再服一劑,病猶不解,乃更服三
劑,以一日一夜周十二時為度,務期汗出病解而後已。後凡有曰依服桂枝湯法者,即
此之謂也。

04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註】
此釋上條陽浮陰弱之義也。經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衛為風入則發熱,邪氣
因之而實,故為衛強,是衛中之邪氣強也。榮受邪蒸,則汗出,精氣因之而虛,故為
榮弱,是榮中之陰氣弱也。所以使發熱汗出也,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集註】
方有執曰:上言陽浮而陰弱,此言榮弱衛強。衛強即陽浮,榮弱即陰弱,彼此互言而
互相發明者也。救者,解救救護之謂。不曰風邪,而曰邪風者,以本體言也。

05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註】
此釋上條榮衛不和之證,而又就其時發熱汗出者,以明其治也。藏;裏也。無他病,
謂裏無他病也。有時發熱,有時不熱,有時汗出,有時不汗出,其表病流連而不愈者
,非榮不和,是衛強不與榮和也。當於未熱未汗之時,預用桂枝湯解肌發汗,迎而奪
之,以遏其勢,則熱退汗斂,而病自愈矣。

【集註】
方有執曰:時以暫言。衛氣不和者,表有邪風而不和也。先其時者,言於未發熱之先
也。

程知曰:陰虛諸病,亦時發熱自汗。若裏無他病,而時熱自汗,則為衛受風邪,未得
解散,宜於將發之時,先用桂枝湯、乘其欲動而擊之。程應旄曰:桂枝為解肌之劑,
而有時云發汗者何也?以其能助衛氣升騰,使正氣得宣而汗出,與麻黃湯逐邪氣,使
汗從外洩者不同。

汪琥曰:及其發熱自汗之時,用桂枝湯發汗則愈。苟失其時,則風邪入裏,病熱必深
,桂枝湯非所宜矣。

06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
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註】
此又釋上條榮衛所以不和之義也。言病有時常自出汗者,此為榮氣已和也。榮氣和而
熱仍不解者,則是衛外之氣猶不諧,而不與榮氣共和諧也。所以榮氣雖和,而時時自
汗出,病猶不解也。蓋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衛不和,則榮雖和而病不解。故復發
其汗以抑衛而和榮,榮衛和而病自愈矣。亦宜桂枝湯。

【集註】
方有執曰:此與上條同。上以暫言,此言常者,謂無時不然也。上言藏,藏為陰而主
裏。此言榮,榮亦陰而主裏,以暫言,故其詞略;以常言,故其詞詳,兩相互發,義
不殊也。

喻昌曰:此明衛受邪風,榮自汗出之理。凡汗出榮和,而發熱不解,是衛強不與榮和
也。復發其汗,俾風邪從肌竅外出,斯衛不強而與榮和矣。正如中酒發狂,酒去其人
帖然也。榮受寒邪,不與衛和,宜麻黃湯亦然。

吳人駒曰:上條發作有時,此時無時。而不自汗出,但熱不解者,亦屬榮衛不和。蓋
榮衛相得之為和,而榮不得獨為之和也。

張錫駒曰:衛氣者,所以肥腠理,司開闔,衛外而為固也。今受邪風,不能衛外,故
常自汗出而熱不解,此為榮氣和而衛不和也。

魏荔彤曰:前以桂枝解肌者,和其衛而時發熱之熱止;此以桂枝發汗者,和其衛而常
自汗之汗止。蓋發其表而熱解矣。故總結之曰:榮衛和則愈。

07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註】
太陽病,服桂枝湯,外證不解者,可更作服。今初服不惟不解,而反加煩,是表邪太
盛。若遽與桂枝,恐更生煩熱。故宜先行刺法,疏其在經邪熱,然後卻與桂枝,發其
肌腠風邪,俾外內調和,自然汗出而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桂枝全在服法,發汗切要如經。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經,病必不除,所以
反煩。反者、轉也,言轉加熱悶也。風池穴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
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風府穴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
,督脈、陽維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張志聰曰:風池、風府雖非太陽穴道,乃屬太陽經脈所循之部,故刺之以衰太陽之病
勢。魏荔彤曰:恐誤認此為已傳之躁煩,故標出以示人。言不解則太陽之證俱在,但
添一煩,知其非傳裏之煩,而仍為表未解之煩也。

08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註】
汗之不解而煩,太陽證仍在者,是表邪盛也;有陽明證者,是裏熱盛也。然亦有欲自
解而未解先煩者,則又為邪正相爭,作汗之兆也。當其煩時,解與不解,固不可定,
但診其六脈俱浮,則知邪欲還表、當汗出而解矣。

【集註】
程知曰:天地鬱蒸而雨作,人身煩悶而汗作,當以脈浮決之。設脈不浮則煩,又為入
裏之候矣。

程應旄曰:如診得脈浮,即是邪還於表之兆,切勿妄治其煩,使汗卻而當解者反不解
也。

沈明宗曰:夫自解證,有從解,有從下血而解,有從下利而解,有從小便暗除而解
者,此即太陽戰汗之一端。或從脈辨,或從證參,仲景妙義,散見諸篇,務必合參則
備。

09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註】
病至六七日,手足陰陽三部脈皆至而浮,忽然大煩,口噤不能言,躁擾不寧者,此邪
正俱實,爭勝作汗之象。故曰:必欲解也。

【集註】
成無己曰:手足三部皆脈至,為正氣盛,邪氣雖甚,必欲解也。

10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按】
臉字當是「瞼」字。瞼,眼弦也,作臉字非。

【註】
脈和而大煩者,其解未可卜也。若其人目重瞼者,是瞼覆下垂目欲合也,為陰來濟陽
之兆。內際黃者,為胃氣來復之徵,故曰:此欲解也。

11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
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註】
脈偏勝則病,脈和平則愈。今寸口、關上、尺中三部脈,俱見浮沉、遲數、大小同等
,陰陽和平之象,即有寒熱不解之病,雖劇亦當愈也。

【集註】
『內經』曰:寸口、人迎兩者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沈、遲數同等,謂三部九候無相失也。蓋大、不甚大,小、不甚小
,浮、不甚浮,沈、不甚沈,遲、不甚遲,數、不甚數,為沖和平等之象也。

12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
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註】
病謂中風、傷寒也。有初病即發熱而惡寒者,是謂中風之病,發於衛陽者也。有初病
不發熱而惡寒者,是謂傷寒之病,發於榮陰者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
,以陽合七數,陰合六數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推原中原、傷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終之意。凡在太陽皆惡寒也,發
起也,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陽病,有發熱,有不發熱之故也。風,陽也,衛,亦陽也;寒,陰也
,榮,亦陰也。中風、傷寒均為表證。而風入衛,則邪發於陽而為熱,寒入榮,則邪
發於陰而不即熱。陽行速,故常過經而遲愈一日;陰行遲,故常循經而早愈一日。觀
此,則風寒之辨了然矣。

魏荔彤曰:風傷衛,寒傷榮,既在太陽,則未有不發熱者,但遲速有間耳。至於惡寒
則同也。發於陽、發於陰之義,不過就風為陽、衛亦陽、寒為陰、榮亦陰而言,殊未
及於三陰也。

13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
,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
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註】
凡病之起,不外乎陰陽以為病,非陽勝陰,即陰勝陽。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陰陽以為
和,非陽得陰解,即陰得陽解。陽得陰解者,謂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陰得陽解
者,謂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餘時可倣此意而推也。

14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使經
不傳則愈。

【註】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謂太陽受病,其邪傳行六日,三
陽、三陰經盡,至七日已上,三陽、三陰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經,故自愈
也。再者,再傳陽明經也,謂其邪已傳經盡,熱盛不衰,欲再轉屬陽明故也。鍼足陽
明,以泄其熱,使其一邪不再傳,則愈矣。

【集註】
方有執曰:七日已上者,該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執謂鍼以遏其邪,喻昌謂鍼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
鍼刺者,泄其盛氣也,故前言刺風池、風府,亦主泄其風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熱
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溫三法也。言足陽明,自是胃之經穴,必有實欲再傳之
勢,方可刺之。

閔芝慶曰:太陽受病,以次而終於厥陰為傳經盡。諸經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為
行其經盡故也。今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若果傳遍六經,厥陰再傳太陽,太陽再傳陽明
,則何不於厥陰未傳太陽之前,預鍼太陽;而必待傳陽明,然後鍼陽明哉!於此可知
三陰從無再傳太陽之病,但轉屬陽明耳。

15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註】
風家,謂太陽中風也。表解,謂用桂枝湯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用桂枝
湯其表已解,而猶不清楚者,在經餘邪未盡耳。十二日經盡之時,餘邪盡,自然愈也


【集註】
魏荔彤曰:此條申明太陽中風病愈後,風邪留滯之證,應聽其自愈也。

16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重出衍文〕。桂枝本為解肌,若
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註】
夫桂枝湯,本為解肌,中風表虛之藥也。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乃傷寒表實
之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為麻黃湯證,必令誤與桂枝湯也。

【集註】
程應旄曰:可與、不可與,在毫釐疑似之間,誤多失之於倉卒,須常將榮衛之分別處
,兩兩互勘,陰陽不悖,虛實了然。不以桂枝誤治脈浮緊汗不出之傷寒,自不致以麻
黃誤治脈浮緩汗自出之中風矣。

17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註】
酒客,謂好飲之人也。酒客病、謂過飲而病也。其病之狀,頭痛、發熱、汗出、嘔吐
,乃濕熱薰蒸使然,非風邪也。若誤與桂枝湯服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酒客內熱,喜辛而惡甘。桂枝湯甘,酒客得之,則中煩而嘔。

18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註】
凡酒客得桂枝湯而嘔者,以辛甘之品,能動熱助涌故也。若其人內熱素盛,服桂枝湯
又不即時嘔出,則益助其熱,所以其後必吐膿血也。然亦有不吐膿血者,則是所傷者
輕,而熱不甚也。

【集註】
劉宏璧曰:桂枝氣味甚簿,酒客不可與者,舉一以例其餘也。庸工不得其解,每遇熱
盛之人,但去桂枝,於甘辛極熱之類,全無顧忌,仲景豈意後人如此之愚哉!即如產
後不宜寒涼,所以舉一白芍之味酸微寒者以示戒,今祇知除去白芍,於三黃寒涼等藥
,反恣用無忌。殊不知聖人一語,該括無窮,味薄者尚不可與,其味厚者可知;微寒
者既在宜禁,而大寒者尤所當戒。世俗不能引申觸類,徒以鹵莽減裂為事,可見上古
醫書,非精詳玩味,烏能有得耶!

19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
湯主之。

【註】
太陽中風,本當解肌,若大發其汗,如水流漓,因而遂漏不止,其人必腠理大開,表
陽不固,故惡風也。液傷於內,膀胱津少,故小便難也。液傷於外,復加風襲,故四
肢微急,難以屈伸也。宜桂枝加附子湯主之。服依桂枝湯法者,是於固陽斂液中,和
榮衛解風邪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太陽中風誤汗之變證。小便難者,以汗漏不止,必亡陽、亡津液。亡陽
則氣不足,亡津液則水道枯竭。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膀胱本太陽經,而為諸陽主
氣,氣不足則化不行矣。

程知曰:此陽氣與陰液兩亡,復加外風襲入,與真武證微細有別,真武湯是救裏寒亡
陽之失,急於回陽者;桂枝加附子湯是救表寒漏風之失,急於溫經者。

桂枝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附子一枚,餘依桂枝湯法。

【集解】
柯琴曰:是方以附子加入桂枝湯中,大補表陽也。表陽密,則漏汗自止,惡風自罷矣
。汗止津回,則小便自利,四肢自柔矣。汗漏不止與大汗出同,而從化變病則異。服
桂枝麻黃湯,大汗出後,而大煩渴,是陽陷於裏,急當救陰,故用白虎加人參湯。服
桂枝麻黃湯發汗,遂漏不止,而不煩渴,是亡陽於外,急當救陽,故用桂枝加附子湯
。要之,發汗之劑,用桂枝不當,則陽陷於裏者多,用麻黃不當,則陽亡於外者多。
因桂枝湯有芍藥而無麻黃,故雖汗大出而元府尚能自閉,多不致亡陽於外耳。

20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註】
大煩渴,陽明證也。洪大,陽明脈也。中風之邪,服桂枝湯,大汗出後不解,大煩渴
脈洪大者,是邪已入陽明,津液為大汗所傷,胃中乾燥故也。宜與白虎加人參湯,清
熱生津,而煩渴自除矣。

【集註】
張璐曰:白虎湯,實解內蒸之熱,非治外輕之熱也。昔人以石膏辛涼,能解利陽明風
熱,若不佐以麻、葛之品,何以走外?此說似是而實非。蓋陽明在經之邪,縱使有大
熱而不煩渴,自有葛根湯、桂枝加葛根湯等治法,並無借於石膏。

白虎加人參湯方  見陽明篇

21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註】
太陽病三日,發汗後熱不解,若仍陣陣發熱有汗而不解者,是太陽表證未罷也,則當
以桂枝湯和之。今蒸蒸發熱,有汗而不解者,乃屬陽明裏證不和也,故用調胃承氣湯


【集註】
程應旄曰:太陽病,三日,經期尚未深也,何以發汗不解便屬胃也?蓋以胃燥素盛,
故他表症雖罷,而汗與熱仍不解也。第徵其熱,如炊籠蒸蒸而盛,則知其汗必連綿濈
濈而來,此即大便已之徵,故曰屬胃也。熱雖聚於胃,而未見潮熱、語等證,主
以調胃承氣湯者,於下法內從乎中治,以其為日未深故也。

汪琥曰:言太陽病,不可拘以日數,但見屬胃之證,即可下也。病方三日,曾經汗矣
,其熱自內騰達於外,非表邪不解,乃太陽之邪轉屬於胃,病熱不能解也。

調胃承氣湯方  見陽明篇

22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
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註】
太陽病,發汗後,或大汗出,皆令人津液內竭,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當
少少與之,以滋胃燥,令胃氣和,則可愈也。倘與之飲,胃仍不和,若脈浮,小便不
利,微熱消渴者,則是太陽表邪未罷,膀胱裏飲已成也。經曰:膀胱者,津液之府,
氣化則能出矣。今邪熱燻灼,燥其現有之津,飲水不化,絕其未生之液,津液告匱,
求水自救,所以水入即消,渴而不止也。用五苓散者,以其能外解表熱,內輸水府,
則氣化津生,熱渴止、而小便利矣。

【集註】
張兼善曰:白虎治表證已解,邪傳裏而煩渴者。今脈浮身有微熱而渴,乃表邪未得全
解,故用五苓,借桂枝之辛散,和肌表以解微熱也。朮、澤二苓之淡滲,化水生津以
止燥渴也。

喻昌曰:脈浮當用桂枝,何以變用五苓耶?蓋熱邪得水,雖不全解,勢必衰其大半,
所以熱微兼小便不利,證成消渴,則蓄飲證具,故不從單解而從兩解也。凡飲水多而
小便少,謂之消渴。裏熱飲盛,不可單用桂枝解肌,故兼以利水,惟五苓有全功耳!

程應旄曰:微熱字,對下條發熱字看,彼以發熱在表,則知犯本未深,故邪熱蓄而拒
水。此曰微熱,則表熱犯本已深,故熱邪結而耗液。所以不惟與水與五苓主治有別,
而前五苓、後五苓主治亦俱有別也。

23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有表裏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
苓散主之。

【註】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是有表證也。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是有裏證也
。若渴欲飲水,水入即消,如前條之胃乾,少少與飲,令胃和則愈。今渴欲飲水,水
入不消,上逆而吐,故名曰水逆。原其所以吐之之由,則因邪熱入裏,與飲相傳,三
焦失其蒸化,而不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以致飲熱相格於上,水無去路於下,故水
入則吐,小便必不利也,宜五苓散辛甘淡滲之品,外解內利,多服暖水,令其汗出尿
通,則表裏兩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中風發熱,必自汗出,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汗出過多,亡津液,而內燥也
。表以外證未罷言,裏以煩渴屬府言。欲飲水者,燥甚而渴,希救故也。水入則吐者
,伏飲內作,故外水不得入也。蓋飲亦水也,以水得水,湧溢而為格拒,所以謂之水
逆,與五苓散兩解表裏,汗出而愈也。

喻昌曰:傷風證,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不行解肌之法,汗出雖多,徒傷
津液,表終不解,轉增煩渴,邪入於府,飲水則吐,名曰水逆。乃熱邪挾積飲上逆,
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飲熱湯,得汗則表裏俱解,是一舉而兩得也。

五苓散方

豬苓(去黑皮)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桂半兩

右五味為散,更於臼中杵之,白飲和方寸匕服之,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方解】
是方也,乃太陽邪熱入府,水氣不化,膀胱表裏藥也。一治水逆,水入則吐;一治消
渴,水入則消。夫膀胱者,津液之府,氣化則能出矣。邪熱入之,與水合化為病,若
水盛於熱,則水壅不化,水蓄於上,故水入則吐,乃膀胱之氣化不行,致小便不行也
。若熱盛於水,則水為熱灼,水耗於上,故水入則消,乃膀胱之津液告竭,致小便無
出也。二證皆小便不利,故均得而主之。若小便自利者,不可用,恐重傷津液,以其
屬陽陰之裏,故不可用也。由此可知五苓散非治水熱之專劑,乃治水熱小便不利之主
方也。君澤瀉之鹹寒,鹹走水府,寒勝熱邪;佐二苓之淡滲,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則水熱並瀉也;用白朮之燥濕,健脾助土,為之隄防以制水也:用桂之辛溫,宜通陽
氣,蒸化三焦以行水也。澤瀉得二苓下降,利水之功倍,則小便利,而水不蓄矣。自
朮借桂上升,通陽之效捷,則氣騰津化,渴自止也。若發熱不解,以桂易桂枝,服後
多服暖水,令汗出愈。是知此方不止治停水小便不利之裏,而猶解停水發熱之表也。
加人參名春澤湯,其意專在助氣化以生津。加茵陳名茵陳五苓散,治濕熱發黃,表裏
不實,小便不利者,無不效也。

【集解】
程應旄曰:太陽為標,膀胱為本。中風發熱,標受邪也。六七日不解,標邪轉入膀胱
矣。是謂犯本。五苓散與黃麻、桂枝二湯,雖同為太陽經之藥,一則解肌而治表,一
則利小便而治裏,標與本所主各有別矣。

【按】
此條謂有表裏證者,非發熱有汗,口乾煩渴,水入則消,小便自利,太陽、陽明之表
裏證也。乃發熱無汗,口潤煩渴,水入則吐,小便不利,太陽、膀胱之表裏證也。此
病雖未發明無汗小便不利之證,若汗出小便利,則渴飲之水,得從外越下出,必無水
逆之證。仲景用五苓散,多服暖水令汗出愈,其意在利水發汗,故知必有無汗小便不
利之證也。

24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裏急也。

【註】
太陽初病,不欲飲水,將傳陽明,則欲飲水,此其常也。今太陽初病,即飲水多,必
其人平素胃燥可知。設胃陽不衰,則所飲之水,亦可以敷布於外,作汗而解。今飲水
多,而胃陽不充,即使小便利,亦必停中焦,而為心下悸。若更小便少,則水停下焦
,必苦裏急矣。

【集註】
方有執曰:飲水多而心下悸者,心為火藏,水多則受制也。小便少則水停,所以裏急
也。

汪琥曰:太陽病,小便利者,是膀胱之府無邪熱也。若其人飲水多,此熱在上焦,心
火亢甚,小便雖利,而渴飲水多,則水停犯火,必心下悸。若其人飲水多而小便少,
此熱在下焦,為太陽邪熱,隨經入府,水積不行,膀胱之裏,必苦急也。

25
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註】
上條未發汗,飲水多,胃熱津少也。此條發汗後,飲水多,津亡胃乾也。而不病心下
悸,苦裏急者;蓋以水不停於中焦、下焦,而停於上焦,所以攻肺必作喘也。水灌者
,以水澆洗也。飲水多者必喘,是飲冷,冷傷於內也。以水灌之亦喘者,是形寒,寒
傷於外也。均傷肺,故俱喘。

【集註】
魏荔彤曰:此申明本條喘急一證,有因水而成者。蓋渴而飲水多之喘,與不渴而灌之
亦喘,其由雖不同,而致病則一也。

26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註】
太陽病,下之後微喘者,表未解也,當以桂枝加厚朴杏仁湯,解太陽肌表,而治其喘
也。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下利脈促,汗出而喘,表未解者,當以葛根黃連黃苓
湯,解陽明之肌熱,而治其喘也。今太陽病發汗後,汗出而喘,身無大熱而不惡寒者
,知邪已不在太陽之表;且汗出而不惡熱,知邪亦不在陽明之裏。其所以汗出而喘,
即無大熱,又不惡寒,是邪獨在太陰肺經,故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
膏湯,發散肺邪,而汗、喘自止矣。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麻黃(去節)四兩  杏仁(去皮尖)五十枚  甘草(炙)二兩  石膏(綿裹,碎)半


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集註】
柯琴曰:石膏為清火之重劑,青龍、白虎皆賴以建功,然用之不當,適足以召禍。故
青龍以無汗煩燥,得薑桂以宣衛外之陽,白虎以有汗煩渴,須粳米以存胃中之液。今
但內熱而無外寒,故不用薑桂。喘不在胃而在肺,故不需粳米,其意重在存陰,不慮
其亡陽也。故於麻黃湯法桂枝之監制,取麻黃之專開,杏仁之降,甘草之和,倍石膏
之寒,除內蘊之實熱,斯溱溱之汗出,而內外之煩熱與喘悉除矣。

27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註】
此詳上條,受病兩途,同乎一治之法也。又有下後身無大熱,汗出而喘者,知邪亦不
在表而在肺,故亦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治肺也。彼之汗後喘
,此之下後喘,雖其致病之因不同,而其所見之證不異,所以從其證,不從其因,均
用此湯,亦喘家急則治其標之法也。

【集註】
方有執曰:汗與下雖殊,其為反誤致變之喘則一,惟其喘一,故同歸一治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5:58
懸壺子
28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作)有時,頭痛
,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嘔下利而用十棗湯峻劑攻之
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滿痛,始屬裏病;小便不利,嘔逆短氣,始屬飲病,乃
可攻也。發作之「作」字,當是「熱」字。若無熱汗出,乃少陰陰邪寒飲,真武湯證
也。且「作」字與上下句文義皆不相屬。

【註】
太陽中風,表邪也。不利嘔逆,裏飲也。表邪解者,乃可攻飲也。審其人微汗不
輟,發熱有時,頭痛,若仍惡寒,是表未解,尚不可攻。若不惡寒,則為表已解矣。
而更見裏未和之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水蓄無所從出之急證,故逕以十
棗湯峻劑,直攻水之巢穴而不疑也。

【按】
傷寒表未解,水停心下,嘔逆者,是寒束於外,水氣不得宣越也,宜小青龍湯汗而散
之;中風表未解,水停心下而吐者,是飲格於中,水氣不得輸洩也,宜五苓散散而利
之。此皆表未解,不可攻裏之飲證也。至如十棗湯與下篇之桂枝去芍藥加白朮茯苓湯
二方,皆治飲家有表裏證者。十棗湯治頭痛、發熱、汗出、不惡寒之表已解,而有痞
滿痛之裏未和,故專主攻裏也。桂枝去芍藥加白朮茯苓湯,治頭痛、發熱、無汗之
表未解,而兼有心下滿微痛之裏不和,故不主攻裏,當先解表也。然其心下滿痛之
微甚,亦有別矣。

【集註】
杜任曰:十棗湯惟壯實者宜之 ,不宜輕用。

方有執曰: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汗出至短氣,言證雖有裏,猶未
可下。直至汗出不惡寒,方是承上起下,言當下以出其治也。

喻昌曰:此證與結胸頗同,但結胸者,邪結於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其位卑,
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與攻結胸之戒不殊也。藥用十棗,亦與陷胸湯相仿,因傷寒下
法,多為胃實而設,胃實者邪熱內盛,不得不用消黃以蕩滌之。今證在胸而不在胃
,則蕩滌之藥無所用,故取蠲熱逐飲於胸之間,以為下法。

張志聰曰:頭痛,表證也。然亦有在裏者,如傷寒不大便五六日,頭痛有熱者,與承
氣湯。與此節之汗出不惡寒而頭痛,為表解裏有飲,用十棘湯。則凡遇風寒頭痛,表
未解之證,當審別矣。

程應旄曰:所可惑者,頭痛外惟身汗一證,表裏難辨。汗出發熱惡寒,則微有表;若
汗出發熱不惡寒,則祇從不惡寒處認證,知表已解,裏氣為飲邪搏結不和,雖頭痛亦
屬裏邪上攻,非關表也。

魏荔彤曰:太陽之邪既入裏,宜下矣。又有不下胸膈,不下腸胃,而下心與下者,
較下結胸部位稍卑,較下胃實部位又稍高,此下中之又一法也。須認明同一下也,證
不同而法自別。蓋太陽、陽明之交,必辨表裏而施汗下,彼之在裏應下,乃邪熱挾食
物為胃實;此之在裏應下,乃邪熱挾水飲為飲實,二者俱必待表解而後下,此大同也


十棗湯方

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棗(擘)十枚

右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內藥
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
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方解】
仲景治水之方,種種不同,此其最峻者也。凡水氣為患,或喘、或咳、或悸、或噎、
或吐、或利,病在一處而止。此則水邪留於中,心腹下痞滿痛,三焦升降之氣阻
隔難通。此時表邪已罷,非汗散之法所宜,裏飲實盛,又非淡滲之品所能勝,非選逐
水至峻之品,以直折之,則中氣不支,束手待斃矣。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
氣寒而稟性最毒,並舉而用之,氣味相濟相須,故可直攻水邪之巢穴,決其瀆而大下
之,一舉而患可平也。然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以毒藥攻邪,必傷及脾胃,使無沖和
甘緩之品為主宰,則邪氣盡而大命亦隨之矣。然此藥最毒至峻,參朮所不能君,甘草
又與之反,故選十棗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一以顧其脾胃,一以緩其峻毒,得快利後,
糜粥自養,一以使穀氣內充;一以使邪不復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盡美又盡善也
。昧者惑於甘能中滿之說而不敢用,豈知承制之理乎!

29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註】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謂桂枝湯之表證未解也。凡表證未解,無論已汗未汗,雖有可下
之證,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下之為逆也。欲解外者,仍宜桂枝湯主之。

【集註】
王肯堂曰:但有一毫頭痛惡寒 ,即為表證未解,不可下也。

程應旄曰:若下後外證未解者,仍當解外,有的證用是藥,不可以既下而遂謂桂枝湯
不中與也。

汪琥曰:下之為逆;逆者,為病在外而反攻其內,於治法為不順也。

30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
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註】
太陽病,先發汗表未解,仍宜汗之,而復下之,治失其宜矣。脈浮者不愈,蓋以脈浮
,邪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也。今誤下未成逆,脈仍浮,故知邪尚在外,仍宜桂枝
湯解外則愈也。

【集註】
程應旄曰:愈不愈辨之於脈。其愈者,必其脈不浮而離於表也。若脈浮者,知尚在表
,則前此之下,自是誤下,故令不愈。從前之誤,不必計較,只據目前。目前之證,
不必計較,只據其脈。脈若浮,知尚在外,雖日久尚須解外則愈。有是脈,用是藥,
亦不以既下,而遂以桂枝湯為不中與也。

31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
先下之,治不為逆。

【註】
立治逆之法,不外乎表裏;而表裏之治,不外乎汗下。病有表裏證者,當審其汗、下
何先,先後得宜為順,失宜為逆。若表急於裏,本應先汗而反下之,此為逆也;若先
汗而後下,治不為逆也。若裏急於表,本應先下,而反汗之,此為逆也;若先下而後
汗,治不為逆也。

【集註】
程知曰:言汗下有先後緩急,不得倒行逆施。汪琥曰:治傷寒之法,表證急者即宜汗
,裏證急者即宜下,不可拘拘於先汗而後下也。汗下得宜,治不為逆。

32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脈緊者必咽痛,脈弦
者必兩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沈緊者必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
下血。

【按】
脈促當是「脈浮」,始與不結胸為欲解之文義相屬。脈浮當是「脈促」,始與論中結
胸、胸滿同義。脈緊當是「脈細數」,脈細數當是「脈緊」,始合論中二經本脈。脈
浮滑當是「脈數滑」,浮滑是論中白虎湯證之脈,數滑是論中下膿血之脈。細玩諸篇
自知。

【註】
病在太陽,誤下,為變不同者,皆因人之藏氣不一,各從所入而化,故不同也。誤下
邪陷,當作結胸,反不結胸,其脈浮,此裏和而不受邪,邪仍在表為欲解也。若脈促
者,為陽結實邪之脈,故必結胸也。脈細數,少陰邪熱之脈,咽痛,少陰邪熱之證;
誤下邪陷少陰,法當從少陰治也。脈弦少陽之脈,兩拘急,少陽之證;誤下邪陷少
陽,法當從少陽治也。脈緊太陽脈,頭痛太陽證;誤下邪仍在表,法當從太陽治也。
脈沉緊,寒邪入裏之脈,欲嘔,胃陽格拒之證;有表誤下,邪陷在胃,法當從陽明治
也。脈沉滑,宿食脈,有表誤下,協熱入裏下利,法當從協熱下利治也。脈數滑,積
熱脈,有表誤下邪陷入陰,傷榮下血,法當從下膿血治也。

【按】
脈促固陽脈也,若促而有力為實,則為結胸實邪之證;若促而無力為虛,則為胸滿虛
邪之證。故論中有脈促結胸,頭汗小潮熱者,用陷胸湯攻之;脈促胸滿,汗出微惡寒
者,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溫之。觀此促脈虛實治法,則可以類推矣。

【按】
咽痛,少陰寒熱俱有之證也。咽乾腫痛者為熱,不乾不腫而痛者為寒,故少陰論中有
甘桔湯、通脈四逆湯二治法也。

【集註】
方有執曰:凡在太陽皆表證也。誤下則變證雜出,而不可以一途拘之。

程知曰:不宜下而下之,諸變不可勝數,此之謂也。今咽痛急欲嘔,是寒邪入裏之
變。頭痛熱利下血,是風邪入裏之變。所以然者,脈浮滑數為陽,沉弦緊細為陰也。

程應旄曰:據脈見證,各著一必字,見勢所必然。考其源頭,總在太陽病下之而來,
故雖有已成壞病、未成壞病之分,但宜以活法治之,不得據脈治脈、據證治證也。

33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
,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按】
四日復下之「之」字,當是「利」字。上文利未止,豈有復下之理乎!細玩自知,是
必傳寫之誤。

【註】
太陽病,謂頭項強痛而惡寒也。二、二日見不得臥但欲起之證,謂已傳陽明也。心下
,胃之分也;必結,謂胃分必有結也。若脈實大乃胃分有熱而結也,則當下之。今脈
微弱,是胃分有寒而結也,法不當下,不當下而下之,謂之反下。二、三日,正常解
太陽、陽明之表,反下之,表熱乘虛入裏,必自利。設利自止,是其人胃實而同燥化
,必作結胸矣。今利未止,四日仍復下利,是其人胃虛而同濕化,故必作協熱利也。

【集註】
程知曰:此表證誤下,有結胸熱利之變,不可不慎也。脈既微弱,則是寒結心下,法
當溫散。醫見心下結,而下之使利,是治之反也。

汪琥曰:太陽病,二、三日,不臥欲起,心下熱結,似乎可下;然脈微弱,其人本有
寒分,豈可下乎?

34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表裏不解者,桂
枝人參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脈微弱,協熱利,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外證未除,謂太陽病未除,而數
下之,是下非一次也。裏因數下而虛,遂協表熱而利,利下不止,裏虛不固也。心下
痞,裏虛而邪結也,外證既未除,是表不解也,故用桂枝以解表。利下痞,裏因
下虛而從寒化也,其脈必如上文之微弱,故用參、朮、薑、草以溫裏,此溫補中兩解
表裏法也。若其脈有力者,又當從甘草瀉心湯之法矣。

【集註】
喻昌曰:誤下而致裏虛,外熱乘之,變而為利不止者,裏虛不守也,痞者,正虛邪
實,中成滯礙,痞寒而不通也。以表未除,故用桂枝以解之。以裏適虛,故用理中以
和之。此方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乃治虛痞下利之法也。

李中梓曰:經云: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此則又與桂枝人
參湯。何用藥有溫涼之異邪?蓋彼證但曰「下之」,此則曰「數下之」;彼證但曰「
利下」,此則曰「利不止」。合兩論味之,自有虛實之分矣。

程知曰:表證誤下,下利不止,喘而汗出者,治以葛根芩連。心下痞者,治以桂枝
、參、朮。一救其表邪入裏之實熱,一救其表邪入裏之虛寒,皆表裏兩解法也。

程應旄曰:協熱而利,向來俱作陽邪陷於下焦,果爾,安得用理中耶?蓋不知利有寒
熱二證也。

桂枝人參湯方

桂枝四兩  甘草(炙)四兩  白朮三兩  人參三兩  乾薑三兩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
服,夜一服。

35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
黃連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又言協熱利之脈促者,以別其治也。太陽病桂枝證,宜以桂枝解肌,而醫
反下之,利遂不止者,是誤下,遂協表熱陷入而利不止也。若表未解,而脈緩無力,
即有下利而喘之裏證,法當從桂枝人參湯以治利,或從桂枝加杏子厚朴湯,以治喘矣
。今下利不止,脈促有力,汗出而喘,表雖未解,而不惡寒,是熱已陷陽明,即有桂
枝之美,亦當從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也。方中四倍葛根以為君,芩連甘草為之佐,其
意專解陽明之肌表,兼清胃中之裏熱,此清解中兼解表裏法也。若脈沉遲,或脈微弱
,則為裏寒且虛,又當用理中湯加桂枝矣。於此可見上條之協熱利,利不止,心下痞
,表裏不解者,脈不微弱,必沉遲也。

【按】
協熱利二證,以脈之陰、陽分虛、實,主治固當矣。然不可不辨其下利之黏穢、鴨溏
,小便或白或赤,脈之有力無力也。

【集註】
成無己曰:病有汗出而喘者,謂自汗出而喘也,是邪氣外甚所致。若喘而汗出者,謂
因喘而汗出也,是裏熱氣逆所致,故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散表邪除裏熱也。

方有執曰:利與上條同。而上條用理中者,以痞,脈弱屬寒也。此用芩、連者,以
喘汗、脈促屬熱也。

喻昌曰:太陽病,原無下法,當用桂枝解外,醫反下之,則邪熱之在太陽者,未傳陽
明之表,已入陽明之裏。所以其脈促急,其汗外越,其熱上奔則喘,下奔則泄。故捨
桂枝而用葛根,以專主陽明之表,加芩、連以清裏熱,則不治喘而喘止,不治利而利
止。此又太陽、陽明兩解表裏之變法也。

汪琥曰:誤下虛其腸胃,為熱所乘,遂利不止,此非腸胃真虛證,乃胃有邪熱,下通
於腸而作泄也。脈促者,脈來數時一止復來也,此為陽獨盛之脈也。脈促見陽,知表
未解,此表乃陽明經病,非猶太陽桂枝之表證也。喘而汗出者,亦陽明胃府裏熱氣逆
所致,非太陽風邪氣壅之喘,亦非桂枝湯汗出之證也。故當解陽明表邪,清胃府裏熱
也。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

葛根半觔  黃芩三兩  黃連三兩  甘草(炙)二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集解】
柯琴曰:外熱不除,是表不解;下利不止,是裏未和。誤下致利,病因則同。一則脈
微弱,心下痞,是脈不足而證有餘也;一則脈促而喘反汗自出,是脈有餘而證不足
也。表裏、虛實,當從脈辨,況弱脈見於數下後,則痞為虛,更可知也。故用理中
之辛甘溫補,止下利化痞,,又加桂枝以解表。先煮四味,後內桂枝,和中之力饒
,而解肌之氣銳,是於兩解中寓權宜法也。桂枝證本脈緩,誤下後而反促,陽氣內盛
,邪蒸於外,故汗出也;熱暴於內,火逆上衝,故為喘也;暴注下迫,故為利也。故
君清輕升發之葛根,以解肌而止利;佐苦寒清肅之芩連,以止汗而定喘;又加甘草以
和中。先煮葛根,後內諸藥,解肌之力純,而清中之氣銳,又與補中逐邪者殊法矣。

36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
子湯主之。

【按】
若微惡寒者,當是汗出微惡寒方合。若無「汗出」二字,乃表未解,無取乎加附子也


【註】
太陽病,表未解而下之,胸實邪陷,則為胸滿,氣上衝咽喉不得,息瓜蒂散證也。胸
虛邪陷,則為氣上衝,桂枝湯證也。今下之後,邪陷胸中,胸滿脈促,似乎胸實而無
衝喉不得息之證,似乎胸虛又見胸滿之證,故不用瓜蒂散以治實,亦不用桂枝湯以治
虛,惟用桂枝之甘辛,以和太陽之表,去芍藥之酸收,以避胸中之滿。若汗出微惡寒
,去芍藥方中加附子主之者,以防亡陽之變也。

【按】
上條脈促,喘而汗出不惡寒,下利不止,云屬實熱。此條脈促胸滿,汗出微惡寒,不
喘不下利,反屬虛寒者何也?上條是裏熱蒸越之汗,故汗出不惡寒,陽實也,喘而下
利,皆為熱也。此條乃表陽不固之汗,故汗出微惡寒,陽虛也,即不喘利亦為寒也。
要知仲景立法,每在極微處設辨,恐人微處易忽也。今以微惡寒發其義,卻不在汗出
上辨寒熱,而在汗出惡寒、不惡寒上辨寒熱;不在脈促上辨寒熱,而在脈促之有力、
無力辨寒熱。於此又可知不惟在胸滿上辨虛實,而當在胸滿之時滿、時不滿、常常滿
而不減上辨虛實矣。

【集註】
喻昌曰:此條之微惡寒,合上條觀之,則脈促、胸滿、喘而汗出之內,原伏有虛陽欲
脫之機。故仲景於此條,特以「微惡寒」三字發其義,可見陽虛則惡寒矣。又可見汗
不出之惡寒,即非陽虛矣。

程應旄曰:有陽盛而見促脈,亦有陽虛而見促脈者,當辨之於有力無力,仍須辨之於
外證也。

沈明宗曰:誤下擾亂陰陽之氣則脈促,邪入胸膈幾成結胸,但結滿而未痛耳!故以桂
枝湯單提胸膈之邪,使從表解。去芍藥者,惡其酸收,引邪內入故也。若脈促胸滿、
而微惡寒,乃虛而跼踖,陽氣欲脫,又非陽實之比,所以加附子固護真陽也。然傷風
下後之惡寒,與未下之惡寒,迴然有別。而汗後之惡寒,與未汗之惡寒亦殊。

桂枝去芍藥湯方

於桂枝湯內去芍藥,餘依前法。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餘依前法。

37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
子佳。

【註】
太陽病,當汗而反下之,下利脈促,喘而汗出不惡寒者,乃邪陷於裏,熱在陽明,葛
根黃芩黃連湯證也。今太陽病當汗而反下之,不下利而微喘,是邪陷於胸,未入於胃
,表仍未解也。故仍用桂枝湯以解肌表,加厚朴、杏子以降逆定喘也。喘家,謂素有
喘病之人,遇中風而喘者,桂枝湯皆宜用之,加厚朴杏子為佳也。

【集註】
方有執曰:喘者,氣逆於上,故呼吸不順而聲息不利也。微者,聲息緩,不似大喘之
氣急也。以表尚在,不解其表,則喘不可定,故用桂枝解表,加厚朴利氣,杏仁下氣
,所以為定喘之要藥。

喻昌曰:此風邪誤下作喘治法之大要。其寒邪誤下作喘,當用麻黃、杏仁、石膏、甘
草,即此可推。又曰:微喘表未解,則是表邪因誤下上逆,與虛證不同。

程應旌曰:喘之一證,有表有裏,不可不辨。下後汗出而喘,其喘必盛,屬裏熱壅逆
火炎故也。下後微喘,汗必不大出,屬表邪閉遏氣逆故也;仍用桂枝湯解表,內加朴
杏以下逆氣。

魏荔彤曰:凡病人素有喘證,每感外邪,勢必作喘,故謂之喘家。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餘依桂枝湯方。

【按】
戴原禮曰:太陽病有喘咳,無汗喘者,宜麻杏石甘湯;有汗喘者,宜桂枝加厚朴杏仁
湯;無汗咳者,宜小青龍湯。少陽病無喘有咳,咳者,宜小柴胡湯加五味乾薑。陽明
病無咳有喘,內實喘者,宜大承氣湯;下利者,宜葛根黃芩黃連湯。三陰惟少陰有喘
咳,喘者宜四逆湯加五味乾薑;咳者陰邪下利,宜真武湯加五味乾薑。陽邪下利,宜
豬苓湯,然喘皆危候也。

38
太陽病,下之,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註】
太陽病,表未解而下之。裏實者,邪陷則為結胸,大陷胸湯證也;裏虛者,邪陷則為
下利,桂枝人參湯證也。胸實者,邪陷則為胸中痞,氣上衝咽喉,不得息,瓜蒂散
證也。今胸虛邪陷於胸,故但為氣上衝,是表尚未罷,然無壅滿不得息痞之證,故
不可吐下,仍當解表,可與桂枝湯,如法汗之。使陷胸之邪,不受外束,胸中之氣,
得以四達,自不致內壅而上衝矣。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也。

【集註】
方有執曰:氣上衝者,陽主氣而上升,風屬陽邪,下後入裏乘虛而上衝也。若不上衝
,則非陽邪可知,故不可與。

39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
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註】
病如桂枝證,乃頭項強痛,發熱汗出,惡風脈浮緩也。今頭不痛,項不強,是桂枝證
不悉具也。寸脈微浮,是邪去表未遠,已離其表也。胸中痞,氣上衝喉不得息,是
邪入裏未深而在胸中,必胸中素有寒飲之所致也。寒飲在胸,不在肌腠,解肌之法,
無可用也。痞在胸,而不在心下,攻裏之法,亦無所施,惟有高者越之一法,使胸
中寒飲,一湧而出,故宜吐之以瓜蒂散也。

【集註】
程應旄曰:痞一證,因吐下者為虛,不因吐下者為實。實邪痰飲填塞心胸,中、下
二焦為之阻絕,自不得不從上焦為出路。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是也。

汪琥曰:傷寒一病,吐法不可不講,所以仲景以此條特出之太陽上篇者,以吐不宜遲
,與太陽汗證之法相等,當於二三日間,審其證而用此法也。

沈明宗曰:素有痰飲內積,稍涉風寒,引動其痰,即外如桂枝湯證,但無頭痛項強,
知非風邪中表矣。

張錫駒曰: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邪挾寒飲從太陽之氣而上越也。

瓜蒂散方

瓜蒂(熬黃)一分  赤小豆一分

右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
糜,去滓,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服,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
可與瓜蒂散。

【方解】
胸中者,清陽之府。諸邪入胸府,阻遏陽氣,不得宣達,以致胸滿痞,熱氣上衝,
燥渴心煩,嗢嗢欲吐。脈數促者,此熱鬱結也;胸滿痞,氣上衝咽喉不得息,手足
寒冷,欲吐不能吐,脈遲緊者,此寒鬱結也。凡胸中寒熱與氣與飲鬱結為病,諒非汗
下之法所能治,必得酸苦湧泄之品,因而越之,上焦得通,陽氣得復,痞可消,胸
中可和也。瓜蒂極苦,赤豆味酸,相須相益,能疏胸中實邪,為吐劑中第一品也。而
佐香豉汁合服者,借穀氣以保胃氣也。服之不吐,少少加服,得快吐即止者,恐傷胸
中元氣也。此方奏功之捷,勝於汗下,所謂汗、吐、下三大法也。今人不知仲景、子
和之精義,置之不用,可勝惜哉!然諸亡血虛家,胸中氣液已虧,不可輕與,特為申
禁。

40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
,以下之太早故也。

【註】
此總釋結胸與痞之因也。中風陽邪,故曰病發於陽也。不汗而反下之,熱邪乘虛陷
入,因作結胸。傷寒陰邪,故曰病發於陰也。不汗而反下之,熱邪乘虛陷入,因作痞
。所以成結胸與痞者,以表未解而下之太早故也。病發於陰,不言熱入者,省文
耳。然病發於陽而誤下者,未嘗無痞;病發於陰、而誤下之,亦時成結胸。良由人
之氣體不同,或從實化,或從虛化也。

【集註】
張兼善曰:風邪入裏則結胸,寒邪入裏則為痞。然此皆太陽病之所由來,非別陰證陽
證也。

41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
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
膈,短氣躁煩,心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
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躋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

【按】
「數則為虛句」,疑是衍文。

【註】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邪脈也,數則為熱邪脈也,動則為諸痛脈也。頭痛發
熱,太陽證也。熱蒸於陽,陽虛則自汗出,熱蒸於陰,陰虛則盜汗出,陰虛當惡熱,
今反惡寒,故知此非陰虛之盜汗,乃表未解之盜汗,微微而出也。表未解當解表,醫
反下之,遂使動數之熱脈變為寒遲,蓋動數乃表邪欲傳,因下而逆於膈中,故不傳而
脈亦變也。表客陽邪,乘胃空虛,陷入胸膈而拒痛,短氣不能布息,煩躁,心中懊
,心下因,逕從實化而為結胸矣。法當以大陷胸湯主之。若不從實化,不成結胸,
但頭汗出至頸,餘處無汗,則熱不得越也。小便不利,則濕不得瀉也,熱濕合化,故
身必發黃也。

【集註】
成無己日:動數變遲,而浮脈獨不變者,以邪結胸中,上焦陽分,脈不得而沉也。

朱震亨曰:太陽病、表未解而攻裏,裏已虛矣。雖見浮而動數之陽脈,一經誤下,則
必變為遲陰之脈矣。胃中空虛,短氣躁煩,虛之甚矣。借曰:陽氣內陷,心中因而
可迅攻之乎?大陷胸之力,不緩於承氣,下而又下,寧不畏其重虛耶!即陽病實邪下
後,若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者,亦以梔子豉湯吐胸中之邪可也。況太陽誤
下後,明有虛證乎?【按】震亨所論治,以梔子豉湯吐之,亦是未成結胸,從胸虛有
熱而化者宜也。若從胸虛有寒而化者,不論已成未成結胸,則又當從活人書溫補法矣
,不可混施也。

方有執曰:太陽之脈本浮,動數者亦傳也。太陽本自汗,而言微盜汗,本惡寒,而言
反惡寒者,稽久而然也。膈,心胸之間也。拒,格拒也。言膈氣與邪氣相格拒而為痛
也。客氣,邪氣也。短氣,促氣不能布息也。懊,心為邪亂而不寧也。陽氣,客氣
之別名也,以本外邪,故曰客氣。以邪本風,故曰陽氣。以裏虛因而陷入,故曰內陷
。自若不結胸句至末,以變之輕者而言也。

大陷胸湯方

大黃(去皮)六兩  芒硝一升  甘遂(另碾)一錢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兩沸,內甘遂末,溫服
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集解】
方有執曰:上焦有高邪,必陷下以平之,故曰陷胸湯。平邪蕩寇,將軍之職也,以大
黃為君;鹹能軟堅,以芒硝為臣;徹上徹下,破結逐水,以甘遂為佐;惟大實者,乃
為合法。如挾虛或脈浮,不可輕試。

42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
少腹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證治也。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津液傷矣。不大便五
六日,胃府燥矣。舌上燥渴,胃中乾也。日晡潮熱,胃熱盛也。從心下至少腹,滿
而痛不可近者,謂胸腹之中上、下俱滿結實大痛,手不可近,故以大陷胸湯主之無
疑也。

【集註】
『內台方議』曰:「日晡所」作「日晡所發」。

方有執曰:此明結胸有陽明內實疑似之辨。晡,日加申時也。小有,微覺有也。蓋不
大便,燥渴,日晡潮熱,從心下至少腹滿而痛,皆似陽明內熱。惟小有潮熱,不似
陽明大熱之甚。所以陽明必以胃家實為主,而凡有一毫太陽證在,皆不得入陽明例者
,亦以此也。

程知曰:太陽結胸兼陽明內實,故用大陷胸湯,由胸以及腸胃,皆可蕩滌無餘。若
但下腸胃結熱,而遺胸上痰飲,則非法矣。

吳人駒曰:一腹之中,上、下邪氣皆盛,證之全實者,其脈常沉伏,不可生疑畏,惟
下之,而脈自漸出也。

43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註】
大結胸,邪重熱深,病從心下至少腹,滿痛不可近,脈沉實,故宜大陷胸湯,以攻
其結,瀉其熱也。小結胸,邪淺熱輕,病正在心下滿,按之則痛,不按不痛,脈浮
滑,故用小陷胸湯以開其結,滌其熱也。

【集註】
程應旄曰:按陷胸條曰:心下痛按之石。又曰:心下滿而痛。此曰:病正在心下
。則知結胸不拘在心下與胸上,只在痛不痛上分別,故痞證亦有心下者,但不痛耳


張錫駒曰:湯有大小之別,證有輕重之殊。今人多以小陷胸湯治大結胸證,皆致不救
,遂諉結胸為不可治之證。不知結胸之不可治。只一二節,餘皆可治者,苟不體認經
旨,必致臨時推諉,誤人性命也。

魏荔彤曰:小結胸無實熱之邪,但微熱而挾痰飲為患。故雖結胸而不能高踞胸巔,但
正在心下而已;不能實力作痛,惟按之痛而已;診之不沉而深,惟浮而輕淺而已;不
能作石,惟虛而結阻而已,所以大陷胸湯不應用,而另設小陷胸湯,高下、堅軟、
輕重、沉浮之間,病機治法昭然已。又云:痞陰邪,結胸陽邪,然於陽邪中又有大小
之分,學者審之,於凡寒熱雜合之證,無大實大熱。俱宜斟酌下法,勿孟浪也。

小陷胸湯方

黃連一兩  半夏(洗)半觔  栝蔞實(大者)一枚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黃連滌熱,半夏導飲,栝蔞潤燥下行,合之以滌胸膈痰熱,開胸膈氣結;攻雖不峻,
亦能突圍而入,故名小陷胸湯。分服三服,乃緩以治上之法也。

44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者,大陷胸湯主之

【註】
傷寒表不解,誤下成痞,此其常也。傷寒或有因誤下而成結胸者,乃其變也。今傷寒
六七日,結胸不因誤下而成此熱實之證,若脈沉緊,裏實脈也。心下痛,按之右,
裏實證也。此為脈病皆實,故以大陷胸湯主之也。

【集註】
喻昌曰:「熱實」二字,形容結胸之狀甚明,見邪熱填實於胸而不散漫也。浮緊主傷
寒無汗,沉緊主傷寒結胸,此與中風之陽邪結胸迴別,所以不言浮也。又曰:陽邪誤
下成結胸,陰邪誤下成痞。然中風間有痞證,傷寒間有結胸證,又不可不知。

程應旄曰:雖曰陽邪內陷,然「陰陽」二字從虛實寒熱上區別,非從中風傷寒上區別
。表熱盛實轉入胃府,則為陽明證;表熱盛實不轉入胃府,而陷入於膈,則為結胸證
。故不必誤下始成也。不因下而成結胸者,必其人胸有燥邪,以失汗而表邪合之,遂
成裏實。觀此條曰:傷寒六、七日,又曰:脈沉而緊,則可知矣。

汪琥曰:或問脈沉緊,焉知非寒實結胸?答曰:胸中者,陽氣之所聚也。邪熱當胸而
結直至心下,石且痛,則脈不但沉緊,甚至有伏而不見者,烏可以脈沉緊為非熱耶
?大抵辨結胸之法,但當憑證最為有準。

45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按】
無熱證之下,與三物小陷胸湯,當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湯」四字,必是傳寫之
誤。桔梗、貝母、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義,溫而能攻,與寒實之理相
屬;小陷胸湯,乃栝蔞、黃連,皆性寒之品,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乎?「亦可服」
三字,亦衍文也。

【註】
結胸證,身無大熱,口不燥渴,則為無熱實證,乃寒實也,與三物白散。然此證脈必
當沉緊。若脈沉遲或證見三陰,則又非寒實結胸可比,當以枳實理中湯治之矣。

【集註】
王肯堂曰:熱實結胸,及寒實結胸,『活人書』不拘寒熱,但用陷胸湯,不差者用枳
實理中丸,即應手而愈。

方有執曰:寒以飲言,飲本寒也,又得水寒,兩寒搏結而實於胸中,故謂無熱證也。

程知曰:結胸有大小之別,寒熱之異,不得概用硝黃也。

鄭重光曰:水寒結實在胸,則心陽被據,自非細故,用三物白散下寒而破結,皆不得
已之兵也。

三物白散方

桔梗(三分)  巴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一分  貝母三分

右件二味為末,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
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

【方解】
是方也,治寒實水結胸證,極峻之藥也。君以巴豆,極辛極烈,攻寒逐水,斬關奪門
,所到之處,無不破也;佐以貝母,開胸之結;使以桔梗,為之舟楫,載巴豆搜逐胸
邪,悉盡無餘。膈上者必吐,膈下者必利。然惟知任毒以攻邪,不量強羸,鮮能善其
後也。故羸者減之,不利進熱粥,利過進冷粥;蓋巴豆性熱,得熱則行,得冷則止。
不用水而用粥者,藉穀氣以保胃也。

46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
胸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註】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若胸滿者,此結胸也。今不滿,復往來寒熱者,乃少
陽表裏病,非結胸也,當與大柴胡湯兩解之。但結胸證,亦有水結者,水結胸不但表
無大熱,裏亦無大熱也。有結胸狀,頭微汗出者,此水停於胸,為熱氣上蒸使然也。
故曰水結在胸也。亦以大陷胸湯主之,飲熱並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水即飲也,以不實,故曰水結。胸亦裏也,以熱結不高,故曰在裏。

程知曰:此言熱結於裏兼少陽者,則不宜陷胸;水結於胸者,雖無大熱,猶宜大陷胸
也。

程應旄曰:大柴胡與大陷胸,皆能破結。大柴胡之破結,使表分無留邪;大陷胸之破
結,使裏分無留邪。

林瀾曰:此言水結胸之與熱結在裏不同也。十餘日,邪深入府之時,然熱結在裏,而
猶有半表半裏之邪,作往來寒熱者,必以大柴胡兩解之。若但胸結滿,初無大熱,
收斂入內者,此亦不得為大柴胡證,必水結胸也。何以知之?水結胸者,頭汗出,
今但頭微汗,為水結胸明矣。與大陷胸湯。

47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註】
結胸從心上至少腹,滿痛不可近,則其勢甚於下者,治下宜急攻之,以大陷胸湯。
結胸從胸上,滿項強,如柔痙狀,則其熱甚於上者,治上宜緩攻之,以大陷胸丸直
攻胸肺之邪。煮服倍蜜,峻治緩行,下而和之,以其病勢緩急之形既殊,湯丸之製亦
異也。故知此項強乃結胸之項強,下之則和,非柔痙之項強也。

【集註】
成為己曰:項強者、為邪結胸中,胸膈結滿,但能仰而不能俯,是項強也。

程知曰:項強如柔痙者,胸中邪氣緊實,項勢常昂,有似柔痙之狀;然痙病身手俱張
,此但項強原非痙也,借此以驗胸邪十分緊逼耳。

汪琥曰:下之則和者,言邪實去,胸中和而項自舒之意。若不云如柔痙,恐醫人認以
為太陽經風寒之邪未解,反疑其當用發汗之藥。殊不知項雖強,表證已解,裏證甚急
,治法宜下也。

大陷胸丸方

大黃半觔  葶藶子(熬)半升  芒硝半升  杏仁(去皮、尖,熬黑)半升

右四味,擣篩二味,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別擣甘遂末一
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
效。禁如藥法。

48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註】
結胸證,若脈大,是為胃實,知結熱已實乃可下,下之則愈。今其脈浮大,是尚在表
,知熱結未實,故不可下。若誤下之,未盡之表邪復乘虛入裏,誤而又誤,結而又結
,病熱彌深,正氣愈虛,則死矣。

【集註】
張兼善曰:結胸為可下之證,若脈浮大,心下雖結,表邪尚多,下之重虛其裏,外邪
復聚則死矣。

程知曰:結胸亦有不可下者,宜審其脈以施治也。結胸為邪結上焦之分,得寸脈浮,
關脈沉或沉緊,則為在裏可下也。若脈浮大,則邪猶在表,下之是令其結而又結也,
故死。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5:58
懸壺子
49
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註】
結胸證悉具,謂滿而痛,結在膈之上下也。悉具者,謂胸之下,少腹之上,左右兩
,無不滿而有痛也。較之大結胸為尤甚,此時宜急下之,或有生者;若復遷延,
必至邪勝正負,形氣相離,煩躁不寧,下亦死,不下亦死矣。

【集註】
方有執曰:結胸證全具,已主死矣。而更加以煩躁,即不再下,亦主死也。

程應旄曰:結胸證,妄下不可,失下亦不可。總在適當其宜,則去邪即所以安正也。

魏荔彤曰:此條乃承上條脈見浮大而言。必結胸證具,脈兼見浮大,而加以煩躁,方
可卜其死。不然,煩躁亦結胸證中之一也,何遽云死耶!

50
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
,何謂藏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
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註】
邪結三陽,名曰結胸;邪結三陰,名曰藏結。二者皆下後邪氣乘虛入裏所致,而其脈
與證之狀則不同。其滿而按之痛,結胸證也。寸脈浮、關脈沉,結胸脈也。寸浮主
胸主表,關沉主胃主裏,是知其邪由胸表陷入胃裏而結也。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
時下利,藏結證也。寸脈浮、關脈細小沉緊,藏結脈也。細小沉緊主藏結寒痛,是知
其邪由胸表陷入藏裏而結也。藏結雖滿而痛,如結胸狀,然結胸病,屬裏壅塞,必
不能飲食;藏結病,屬裏空虛,故飲食如故。結胸屬實熱,故痛不大便而脈沉石;
藏結屬虛寒,故痛下利而脈細緊也。舌上白胎滑者,胸中無熱可知:藏結陰邪,得
之為順,尚可以理中輩溫之。結胸陽邪,得之為逆,不堪攻下,故難治也。

【集註】
成無己曰:氣宜通也,以塞故痛。邪結陽分,則陰氣不得下通;邪結陰分,則陽氣不
得上通,故知二者,皆按之痛也。

方有執曰:此設問答以明結胸、藏結之同異。藏結之時時下利者,陰邪結於陰藏,而
寒甚也。以寒甚,故脈小細緊,此其所以不同也。蓋結胸以陽邪結於陽,藏結以陰邪
結於陰故也。

汪琥曰:結胸證,其人本胃中有飲食,下之太早,則食去不盡,外邪反入,結於胸中
,以故按之則痛,不能飲食。藏結證,其人胃中本無飲食,下之太過,則藏虛,邪入
與寒結於陰分,所以狀如結胸,按之不痛,能飲食,時下利也。

魏荔彤曰:人知此條為辨結胸,非指藏結而論,不知正謂藏結與痞有相類,而與結胸
實有不同。蓋結胸陽邪也,痞與藏結陰邪也。痞則尚有陽浮於上,藏結則上下俱無陽
,是皆誤下、誤吐之過也。

【按】
此條「舌上白胎滑者難治」句,前人舊注皆單指藏結而言,未見明晰,誤人不少。蓋
舌胎白滑,即結胸證具,亦是假實;舌胎乾黃,雖藏結證具,每伏真熱。藏結陰邪,
白滑為順,尚可溫散;結胸陽邪,見此為逆,不堪攻下,故為難治。由此可知,著書
立論,必須躬親體驗,真知灼見,方有濟於用。若徒就紙上陳言,牽強附會,又何異
按圖索驥耶?

51
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藏結,死。

【註】
病藏結之人,若下素有痞連在臍旁,新舊病合,痛引少腹,入陰筋者,其邪又進厥
陰,乃屬藏結之死證也。

【集註】
程知曰:宿結之邪,與新結之邪交結而不解,痞連臍旁,脾藏結也;痛引少腹,腎藏
結也。自入陰筋,肝藏結也;三陰之藏俱結矣,故主死。

52
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註】
藏結無三陽證。不發熱,無太陽也;不往來寒熱,無少陽也;其人反靜,無陽明也。
舌胎滑白,胸中有寒,故可溫不可攻也。

【集註】
方有執曰:胎滑本丹田有熱、胸中有寒而成。然丹田陰也。胸中陽也。熱反在陰而寒
反在陽 ,所以為不可攻也。

程知曰:經於藏結白胎滑者,只言難治,未嘗言不可治也。只言藏結無熱舌胎滑者,
不可攻,未嘗言藏結有熱舌胎不滑者,亦不可攻也。意者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之證,
必有和解其熱,溫散其寒之法。俾內邪潛消,外邪漸解者,斯則良工之苦心乎!

53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
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
自覆者;若水以潠之洗之,益令熱被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
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註】
病在陽,謂病發於陽而身熱也。此應以汗解之,而反以冷水選之灌之,則身熱雖被劫
而暫卻,然終不得去,故熱煩益甚也。水寒外束,膚熱乍凝,故肉生膚粟,熱入不深
,故意欲飲水反不甚渴也,故以文蛤散內疏膚熱。若不差,與五苓散外解水寒;則皮
粟、身熱當解矣。若不解且惡寒,引衣自覆,是尚有表也。當以桂枝湯汗解之。假令
服桂枝湯,汗已出,熱粟俱解,而腹中增痛,又為表已和裏未調也,宜與桂枝湯倍加
芍藥,調裏以和其表。若渴欲飲水而不腹痛,則不須調太陰裏,而仍當調太陽府矣,
宜仍取乎五苓也。

文蛤散方

文蛤五兩

右一味,為散,沸湯和一錢匕服,湯用五合。

【按】
文蛤即五倍子也。

音切
強群養切  惡污去聲  中音眾  嗇音色  淅音錫  翕音吸  音父  咀音苴  去上聲
滓音第  歠與啜同  覆芳救切  音蟄  差與差同  諧音鞋  噤渠飲切  劇音屐  傳
音囀  為去聲  識與誌同  乾音干  散上聲  和去聲  悸音季  灌音貫  更去聲  痞
音否  音硬  頸音景  羸音雷  養上聲  糜音迷  咽音嚥  數音朔  懊影考切  
音農  燥音掃  晡布胡切  痙音涇  潠心艮切



醫宗金鑑卷二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篇

太陽統攝之榮衛,乃風寒始入之兩途,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氣慓疾,統氣而行脈
外,其用疏泄而屬陽,邪之犯也易,故其犯之也,則有汗,為虛邪。榮氣專精,統血
而行脈中,其體固密而屬陰,邪之犯也難,故其犯之也,則無汗,為實邪。夫冬固寒
令也,然春月餘寒,秋末早寒,皆能致病,但有無汗,實邪證候顯然,即可謂之傷寒
,不必盡屬隆冬也。然太陽經也,膀胱府也,由經視府,則經為表,而府為裏矣。上
篇用桂枝湯解肌,所以治風傷衛之表也,而未及衛分之裏,故又立五苓散一方,佐桂
枝以和衛分之裏焉。此篇用麻黃湯發汗,所以治寒傷榮之表也,而未及榮分之裏,故
又立桃核抵當方,佐麻黃以攻榮分之裏焉。至於汗下失宜,過之則傷正而虛其陽,不
及則熱熾而傷其陰。虛其陽、則從少陰陰化之證多,以太陽少陰為表裏也。傷其陰,
則從陽明陽化之證多,以太陽、陽明遞相傳也,此篇中所以又有四逆、承氣之治也。
凡風傷衛之虛邪已列上篇,茲以寒傷榮之實邪疏為中篇,使讀者先會大意於胸中,斯
臨證處分,自不致誤矣。

01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註】
太陽病,即上篇首條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謂也。榮,表陰也。寒,陰邪也。寒邪
傷人則榮受之,從其類也。已發熱者,寒邪束於皮毛,元府閉密,陽氣鬱而為熱也。
未發熱者,寒邪初入,尚未鬱而為熱,頃之即發熱也。惡寒者,為寒所傷,故惡之也
。必惡寒者,謂不論已熱未熱,而必惡寒也。寒入其經,故體痛也。胃中之氣被寒外
束不能發越,故嘔逆也。寒性勁急,故脈陰陽俱緊也。此承上篇首條言太陽病,又兼
此脈此證者,名曰傷寒。以為傷寒病之提綱。後凡稱傷寒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註】
方有執曰:或者,未定之辭;必者,定然之謂。曰或曰必者,言發熱早晚不一,而惡
寒則定然即見也。

喻昌曰: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恐誤認為陰經之證,故早於篇首揭明
此語以辨之。

程應旄曰:傷寒陰陽俱緊之脈,大不同於中風陽浮而陰弱之緩脈矣。證與脈兼得其實
,然後乃得正其名曰,此太陽傷寒之病,而非中風所能混也。

魏荔彤曰:傷寒中風同一浮脈,而彼為浮緩,此為浮緊;陽邪舒散故緩,陰邪勁急故
緊。同為在表之浮,而一緩一緊,風寒迴異矣。

02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而詳言其證、以出其治也。太陽經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
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至足小指出其端。寒邪客於其經,則榮血凝澀,所
傷之處,無不痛也。榮病者惡寒,衛病者惡風,今榮病而言惡風者,蓋以風動則寒生
,惡則皆惡,未有惡寒而不惡風,惡風而不惡寒者。所以仲景於中風、傷寒證中,每
互言之,以是知中風、傷寒,不在惡寒、惡風上辨,而在微甚中別之也。無汗者,傷
寒實邪,腠理閉密,雖發熱而汗不出,不似中風虛邪,發熱而汗自出也。陽氣被寒邪
所遏,故逆而為喘。主之以麻黃湯者,解表發汗,逐邪安正也。

【集註】
成無己曰:寒則傷榮,頭痛身疼腰痛,以致牽連骨節疼痛者,太陽經榮血不利也。

程應旄曰:頭痛發熱,太陽病皆然,而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是寒傷榮室,若風傷衛
,則無是也。惡風,太陽病皆然,而無汗而喘,是陽被壅遏,若風傷衛,則無是也。
得其所同,因以別其所異也。

沈明宗曰:太陽之邪從皮毛而入,鬱逆肺氣,以故作喘。且寒主收歛,傷榮則腠理閉
密,故用麻黃湯發之。

麻黃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  桂枝二兩  甘草(炙)一兩  杏仁(湯浸,去皮、尖)七十個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
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方解】
名曰麻黃湯者,君以麻黃也。麻黃性溫,味辛而苦,其用在迅升;桂枝性溫,味辛而
甘,其能在固表。證屬有餘,故主以麻黃必勝之算也;監以桂枝,制節之師也。杏仁
之苦溫,佐麻黃逐邪而降逆;甘草之甘平,佐桂枝和內而拒外。飲入於胃,行氣於元
府,輸精於皮毛,斯毛脈合精,溱溱汗出,在表之邪,必盡去而不留;痛止喘平,寒
熱頓解,不須啜粥而借汗於穀也。必須煮掠去上沫者,恐令人煩,以其輕浮之氣,過
於引氣上逆也。其不用薑、棗者,以生薑之性橫散於肌,礙麻黃之迅升;大棗之性泥
滯於膈,礙杏仁之速降,此欲急於直達,少緩則不迅,橫散則不升矣。然此為純陽之
劑,過於發汗,如單刀直入之將,用之若當,一戰成功;不當,則不戢而召禍。故可
一而不可再。如汗後不解,便當以桂枝代之。此方為仲景開表逐邪發汗第一峻藥也。
庸工不知其制在溫覆取汗,若不溫覆取汗,則不峻也,遂謂麻黃專能發表不治他病。
熟知此湯合桂枝湯,名麻桂各半湯,用以和太陽留連未盡之寒熱;去杏仁、加石膏,
合桂枝湯,名桂枝二越婢一湯,用以解太陽熱多寒少之寒熱;若陽盛於內,無汗而喘
者,又有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解散太陰肺家之邪;若陰盛於內而無汗者,又有麻
黃附子細辛甘草湯,以溫散少陰腎家之寒。『金匱要略』以此方去桂枝,『千金方』
以此方桂枝易桂,皆名還魂湯,用以治邪在太陰,卒中暴厥,口噤氣絕,下咽奏效,
而皆不溫覆取汗。因是而知麻黃湯之峻與不峻,在溫覆與不溫覆也。此仲景用方之心
法,豈常人之所得而窺耶!

【集解】
王肯堂曰:此方為元氣不虛者設也。如挾時氣者宜十神湯,挾暑濕者宜正氣湯,挾寒
者宜五積散,挾熱者宜通聖散,挾食者宜養胃湯,挾痰者宜芎蘇散。按肯堂之議誠當
矣。然必證兼表裏,邪因錯雜,似傷寒而非傷寒者,乃可於諸方中斟酌選用。若脈證
與麻黃桂枝吻合,自當遵仲景之法治之。即元氣素虛,或平素有熱,不宜麻桂者,亦
必如劉完素、張潔古法,緩緩消息治之,庶不誤人。臨病之工,宜詳審焉。

吳綬曰:凡傷寒,寒邪在表,閉其腠理,身痛拘急,惡寒無汗,須用麻黃辛苦之藥,
開發腠理,逐寒邪,使汗出而解。惟夏月炎暑之時,雖有是證,宜加涼藥方可用,如
防風通聖散、三黃石膏湯是也。

03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註】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當脈浮緊,或汗或未汗,若脈靜如常,此人病脈不病,為不傳
也。初病或嘔未止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此外邪不解,內熱已成,病勢欲傳也。
宜以大青龍湯發表解熱,以殺其勢;或表裏有熱證者,則當以雙解湯兩解之也。

【集註】
沈明宗曰:此憑脈辨證,知邪傳與不傳也。脈浮而緊,為太陽正脈,迺靜是不傳他經
矣。若頗欲吐,或躁煩而脈數急,則邪機向裏已著,勢必傳經為病也。

04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註】
傷寒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陽明證之不惡寒,反惡
熱,身熱心煩,口渴不眠等證;與少陽證之寒熱往來、胸滿、喜嘔、口苦、耳聾等
證不見者,此為太陽邪輕熱微,不傳陽明、少陽也。

【集註】
程知曰:傷寒一二日太陽,二、三日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
少陰,六、七日厥陰,此第言其常耳!其中變證不一,有專經不傳者,有越經傳者,
有傳一二經而即止者,有發於陽即入少陰者,有直中三陰者,有足經冤熱而傳手經者
,有誤藥而傳變者。大抵熱邪乘經之虛即傳,若經實即不受邪而不傳,陽邪勝則傳,
陰邪勝多不傳;故經謂脈靜為不傳,脈數急為欲傳也。又曰:足經自足上行胸腹頭背
,主一身之大綱,故寒邪入之,即見於其經,若手經第行於胸手,不能主一身之大綱
也。邪既入足經,必傳入手經,故感風寒之重者,頭項痛,肩、背、肘、節、亦痛也
。聖人言足不言手,足可該手,手不可該足也,非不傳手也。夫五臟六腑十二經,氣
相輸,絡相通,豈有傳足而不傳手者哉!亦豈有傷足而不傷手者哉!虞天民謂熱先手
,寒先足,義亦可互通也。

程應旄曰:傷寒之有六經,無非從淺深而定部署。以皮膚為太陽所轄,故署之太陽;
肌肉為陽明所轄,故署之陽明;筋膜為少陽所轄,故署之少陽云耳!所以華佗曰:傷
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只就軀殼間約
略其深淺,而並不署太陽、陽明等名。然則仲景之分太陽、陽明等,亦是畫限之意,
用以轄病也。

05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註】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誠為主劑矣。今脈浮與浮數,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病皆傷
寒無之表實,則不妨略脈而從證,亦可用麻黃湯汗之。觀其不曰以麻黃湯發之主之,
而皆曰可發汗,則有商量斟酌之意焉。

【集註】
方有執曰:傷寒脈本緊,不緊而浮,則邪見還表而欲散可知矣。發者,拓而出之也;
麻黃湯者、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也。或脈浮而數,傷寒之欲傳也,而亦宜麻黃湯發汗者
,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當散其數,而不令其至於傳也。

程應旄曰:麻黃湯,為寒傷榮之主劑,然亦當於脈與證之間互參酌之,不必泥定「緊
」之一字,始為合法也。脈浮無緊,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證,一一寒傷榮之表病
,則不妨略脈而詳證,無汗,可發汗,宜麻黃湯。若脈浮數,邪勢欲傳於裏,亦不妨
略證而詳脈,無汗,可發汗,亦宜麻黃湯。就此二者之脈與證互參之,其有脈見浮緊
,證具傷寒,二者俱符,又何麻黃湯之必在禁例哉!

劉宏璧曰:但脈浮不緊,何以知其表寒實也?必然無汗始可發也。脈數何以知其未入
裏也?以脈兼浮故可汗也。

06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註】
太陽病外證未解,謂太陽病表證未解也。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今脈浮弱,
是為中風外證未解也,故當以桂枝湯汗解之。

【集註】
方有執曰:外證未解,謂頭痛、項強、惡寒等證猶在也。浮弱即陽浮而陰弱,此言太
陽證凡在未傳變者,仍當從於解表,蓋嚴戒不得早下之意。

程知曰:外證未解,脈見浮弱,即日久猶當以汗解。然只宜桂枝解肌之法,不宜誤行
大汗之劑。至於不可誤下,更不待言矣。

07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註】
傷寒服麻黃發汗,汗出已,熱退身涼解,半日許復煩熱而脈浮數者,是表邪未盡退而
復集也,可更發汗。其不用麻黃湯者,以其津液前已為發汗所傷,不堪再任麻黃,故
宜桂枝更汗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傷寒發汗者,服麻黃湯以發之之謂也。解,散也;復,重復也,既解半日
許,何事而復哉?言發汗或不如法,或汗後不謹風寒,而復煩熱,脈轉浮數也,故曰
可更發汗。更,改也,言當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湯。

喻昌曰:用桂枝湯者,一以邪重犯衛,一以榮虛不能復任麻黃也。

程應旄曰:改前發汗之法為解肌,則雖主桂枝,不為犯傷寒之禁也。

汪琥曰:仲景法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然此條已曾用過麻黃湯矣,故當更
方以發其汗,宜桂枝湯。

08
發汗病不解 ,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按】
發汗病不解之「不」字,當是衍文。蓋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今日反惡寒者,正所
謂病解之義也,病解惡寒,始謂之虛。

【註】
傷寒、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非表虛也,是表邪猶在不解,仍當汗也。今發汗汗出
,病已解,不當惡寒矣。反惡寒者,非表邪也,乃陽虛不能衛外所致,故以芍藥甘草
附子湯主之。蓋用附子以扶陽,芍藥以補陰,甘草佐附芍補陰陽而調榮衛也。

【集註】
方有執曰: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汗出之後,大邪退
散,榮氣衰微,衛氣疏慢,而但惡寒,故曰虛。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芍藥三兩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已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服。

【集解】
程應旄曰:傷寒發汗一法,原為去寒而設,若表已解,較前反惡寒者,非復表邪可知
。緣汗外泄而表遂虛,故主之以芍藥甘草附子湯。芍藥得桂枝則發表,得附子則補表
,甘草和中從陰分,斂戢其陽,陽回而虛者不虛矣。

09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註】
傷寒發汗,汗出病解,必不惡寒,亦不惡熱,始可為愈。若發汗後惡寒者,是陽虛也
,宜用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今發汗後不惡寒,但惡熱,則是胃實也,故與調胃承氣
湯瀉熱以和胃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汗後不惡寒,其人表氣強也。但熱、亡津液而胃中乾,故曰實也。當和
胃氣,以乾在胃而實也。故曰與調胃承氣湯所以瀉實,而甘草則有瀉中調和之義。

程知曰:汗後惡寒,則為榮衛俱虛;汗後不惡寒但發熱,則為津乾胃實,故有調胃通
津之法。然曰當、曰與,則似深有酌量而不肯妄下,以重虛其津者。

調胃承氣湯方  見陽明篇

10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
氣不足血少故也。

【註】
脈浮緊者,寒傷榮之脈也;身痛者,寒傷榮之證也。脈證皆表實邪,則當發汗,宜麻
黃湯。設若寸關脈浮緊,惟尺中遲者,則又不可發汗。何也?以其人平素榮氣不足血
少故也。由此可知,脈陰陽不俱緊,不可輕汗也。

【集註】
方有執曰:尺以候陰,遲為不足,榮主血,汗者血之液,尺遲不宜汗者,嫌奪血也。

張璐曰:尺中脈遲,不可用麻黃發汗,當頻與小建中湯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須發汗
;設不解,不妨多與之,覆而汗之可也。

11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二兩,新加湯主之。

【註】
發汗後,身疼痛脈浮緊或浮數,乃發汗未徹,表邪未盡也,仍當汗之,宜桂枝湯。今
發汗後身雖疼痛,脈見沉遲,是榮衛虛寒,故宜桂枝新加湯,以溫補其榮衛也。

【集註】
成無己曰:表邪盛則身疼,血虛亦身疼。其脈浮緊者邪盛也,脈沉遲者血虛也。盛者
損之則安,虛者益之則愈。

喻昌曰:脈沉遲者,六部皆然,與尺遲大異。尺遲乃素虛,此為發汗所虛,故於桂枝
方中,倍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以去邪,加人參三兩以補正。名曰新加湯者,明非桂枝湯
中之舊法也。

汪琥曰:身疼痛脈沉遲,焉知非中寒證?要知此證,乃太陽傷寒發汗後身疼不止,脈
變沉遲,非中寒比也。

桂枝新加湯方

桂枝一兩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  人參三兩  生薑(切)四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一斗二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溫服,如桂枝法 。

【方解】
是方即桂枝湯倍芍藥、生薑、加人參也。汗後身疼痛,是榮衛虛而不和也,故以桂枝
湯調和其榮衛。倍生薑者,以脈沉遲榮中寒也;倍芍藥者,以榮不足血少故也;加人
參者,補諸虛也。桂枝得人參,大氣周流,氣血足而百骸理;人參得桂枝,通行內外
,補榮陰而益衛陽,表虛身疼未有不愈者也。

12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溫其裏,宜四逆湯。

【按】
身體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穀」四字,方合當溫其裏之文。觀太陰篇云:傷寒醫下
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痛者,急當救裏,宜四逆湯。此雖未下,但脈反沉,可知
裏寒,必是脫簡。

【註】
病發熱頭疼,太陽表證也。脈當浮,今反沉,是太陽表證而得少陰裏脈也。凡太陽、
少陰表裏皆寒無汗之病,均宜以麻黃附子細辛湯發之。若不差不下利者,更以麻黃附
子甘草湯和之;若下利清穀,即有身體疼痛之表未解,不可更汗,當溫其裏,宜四逆
湯。防其陽從陰化,變厥惕亡陽之逆,斷不可謂病在太陽,無可溫之理也。

四逆湯方  見少陰篇

13
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
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按】
傷寒二字之下,當有「若汗」二字,蓋發汗較吐下更傷津為多也。時時惡風,當是時
汗惡風,若非汗字,則時時惡風,是表不解,白虎湯在所禁也。論中謂發熱無汗,表
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讀者細玩經文自
知。

【註】
傷寒,若汗、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以致熱結在裏,時汗惡風者,結熱在表
未解也;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結熱在裏已彰也。故曰表裏俱熱,宜白
虎加人湯主之。以白虎能外解肌熱,內清裏熱也。加人參者,因汗吐下後,津亡氣弱
,借此以益氣生津也。

【按】
大青龍湯治太陽表裏俱熱,表多裏少,故不渴也。白虎湯治陽明表裏俱熱,裏多表少
,故大渴也。今大渴燥煩,時汗惡風,是熱在陽明又兼太陽也。而用白虎湯者,以陽
明裏熱證多,太陽表熱證少也。若無汗微渴,則為太陽表證多,即表裏大熱,又當用
大青龍湯矣。

【集註】
喻昌曰:玩此條本文,熱結在裏,表裏俱熱,己自酌量,惟熱結在裏,所以表熱不除
,況加大渴飲水,安得不以清熱為急耶!

程知曰:表熱者,身熱也;裏熱者,內熱也。以汗、吐、下後不解,故邪氣乘虛結為
裏熱;惟結熱在裏,所以表熱不除,有惡風證也。大渴引飲,裏熱熾盛,安得不以白
虎急解之。石膏辛寒,能清裏熱,兼散表熱也;惟其在汗、吐、下後,故必加人參以
顧其正氣也。

汪琥曰:與白虎湯加人參扶正氣,以分解內外之邪熱。要之,此湯惟正氣虛而邪氣微
者宜之;若邪氣甚者,不敢輕加人參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  見陽明篇

14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脈浮數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為陽明內熱口燥之煩渴,白虎湯
證也。以其有小便不利煩渴,則為太陽水熱瘀結之煩渴,五苓散證也。況無小便不利
證而用五苓散,則犯重竭津液之禁矣。太陽上篇,類此證者數條,惟一條水入即吐,
水不下行,故無小便不利之文,此條應有「小便不利」四字。

【註】
發汗已,為太陽病已發過汗也。脈浮數,知邪仍在表也。若小便利而煩渴者,是初入
陽明胃熱,白虎湯證也。今小便不利而煩渴,是太陽府病,膀胱水畜,五苓證也。故
用五苓散,如法服之,外疏內利,表裏均得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已者言發汗畢,非謂表病罷也。煩渴者,膀胱水畜,不化津液,故用四苓
利之;浮數者,外表未除,故憑一桂以和之,所以謂五苓能兩解表裏也。

15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註】
此申上條或渴而不煩,或煩而不渴者,以別其治也。傷寒發汗後,脈浮數,汗出煩渴
,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今惟曰汗出者,省文也)。渴而不煩,是飲盛於熱,故
亦以五苓散主之,利水以化津也。若不煩且不渴者,是裏無熱也。惟脈浮數汗出,小
便不利,是榮衛不和也,故主以茯苓甘草湯和表以利水也。

【集註】
鄭重光曰:傷寒本無汗,汗因發而出也。上條煩而渴,此條但渴不煩,裏證較輕,治
亦不殊;若更不渴,則內無燥,裏病少而表證猶多也。故用桂枝湯之三,五苓散之一
,示三表一裏之意,易名曰茯苓甘草湯者,乃桂枝五苓之變制也。

茯苓甘草湯方

茯苓二兩  桂枝二兩  生薑(切)三兩  甘草(炙)一兩。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是方乃仿桂枝、五苓二方之義,小制其法也。有脈浮數汗出之表,故主以桂枝。去大
棗芍藥者,因有小便不利之裏,恐滯斂而有礙於癃閉也。五苓去朮、澤、豬芩者,因
不渴不煩,裏飲無多,惟小便一利可愈,恐過於燥滲傷陰也。

【集解】
汪琥曰:五苓散、茯苓甘草湯二方,皆太陽標本齊病,表裏兼主之劑。何謂標?太陽
之經是也。何謂本?膀胱之府是也。經在表,本在裏。五苓散,邪已入府表證已微,
故方中只用桂枝一味主表,其餘四味皆主裏之藥也。茯苓甘草證,邪猶在經,裏證尚
少,故方中又用茯苓一味以主裏,其餘三味皆主表之藥也。

16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
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表裏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

【註】
傷寒未發熱,脈多浮緊,寒盛也。已發熱。脈多浮數,熱盛也。均宜麻黃湯發汗則愈
。若不發汗而誤下之,不成逆壞者,必其人裏氣素實也。故惟見失汗身重之表,誤下
心悸之裏,則不可復發其汗,當待其表裏自和,自然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因失汗表
實,誤下裏虛,尺中脈微,表裏未諧,故不即解也。須待其裏亦實而與表平,平則和
,和則陽津陰液自相和諧,所以便自汗出而愈也。使裏實之法,即下條用小建中湯法
也。

【集註】
喻昌曰:此亦先建中而後發汗之變法。要知仲景云:尺脈微者,不可發汗。又云:尺
微者,不可下。無非相人津液之奧旨,所以誤下之,脈雖浮數不改,亟宜發汗者,亦
必當諦其尺脈,不可率意徑情有如此者。

張璐曰:誤下身重心悸,縱脈仍浮數,亦不可復發其汗。設尺脈微,為裏陰素虛,尤
宜戒也。脈浮而數,熱邪已甚,將欲作汗,今誤下之,故身重心悸,當與小建中和其
津液,汗出而愈。

17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註】
傷寒二、三日,未經汗下,即心悸而煩,必其人中氣素虛,雖有表證,亦不可汗之。
蓋心悸陽已微,心煩陰已弱,故以小建中湯先建其中,兼調榮衛也。

【集註】
王肯堂曰: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傷寒脈胘細,屬少陽,不可
汗,汗之則譫語胃不和則煩而悸。大抵先煩而後悸者是熱,先悸而後煩者是虛,治病
必求其本者此也。

程應旄曰:可見陽去入陰,必有其先兆,善治者,急宜杜之於未萌,心中悸而煩,則
裏氣虛而陽為陰襲,建中湯補虛和裏,保定中州,以資氣血為主。雖悸與煩,皆小柴
胡湯中兼見之證,而得之二三日,裏證未必即具,小柴胡湯非所宜也。

魏荔彤曰:建中者治其本也。與建中後,除審其在表,則仍當發汗,以中州既建,雖
發汗陽亦不致亡矣。審其傳裏,則應下之,以中州既建,雖下陽亦不致陷矣。所謂急
則從標,而緩則從本也。

小建中湯方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  甘草二兩  生薑(切)三兩  膠飴一升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方解】
是方也,即桂枝湯倍芍藥加膠飴也。名曰小建中者,謂小小謂立中氣也。蓋中氣雖虛
,表尚未和,不敢大補,故仍以桂枝和榮衛,倍芍藥加膠飴,調建中州,而不啜稀粥
溫覆令汗者,其意重在心悸中虛,而不在傷寒之表也。中州建立,榮衛自和,津液可
生,汗出乃解,悸煩可除矣。嘔家不可用,謂凡病嘔者不可用,恐甜助嘔也。

18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

【註】
心動悸者,謂心下築築,惕惕然動而不自安也。若因汗下者多虛,不因汗下者多熱,
欲飲水小便不利者屬飲,厥而下利者屬寒。今病傷寒,不因汗下而心動悸,又無飲熱
寒虛之證,但據結代不足之陰脈,即主以炙甘草湯者,以其人平日血氣衰微,不任寒
邪,故脈不能續行也。此時雖有傷寒之表未罷,亦在所不顧,總以補中生血復脈為急
,通行榮衛為主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脈之動而中止,能自還者,名曰結;不能自還者,名曰代,由血氣虛衰,
不能相續也。

程知曰:此又為議補者,立變法也。曰傷寒,則有邪氣未解也。心主血;曰脈結代,
心動悸,則是血虛而真氣不相續也。故峻補其陰以生血,更通其陽以散寒,無陽則無
以綰攝微陰,故方中用桂枝湯去芍藥,而漬以清酒。所以挽真氣於將絕之候,而避中
寒於脈弱之時也。觀小建中湯,而後知傷寒有補陽之方;觀炙甘草湯,而後知傷寒有
補陰之法也。

程應旄曰:此又以脈論,邪氣留結曰結,正氣虛衰曰代。傷寒見此,而加以心動悸,
乃真氣內虛,故用炙甘草湯,益陰寧血、和榮衛以為主。又曰:太陽變證,多屬亡陽
,少陽變證,兼屬亡陰,以少陽與厥陰為表裏,榮陰被傷故也。用炙甘草湯,和榮以
養陰氣為治也。

炙甘草湯方

甘草(炙)四兩  生薑(切)三兩  桂枝三兩  麥門冬半升  麻子仁半觔  大棗(擘
)十二枚  人參二兩  阿膠二兩  生地黃一觔

右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阿膠,烊消盡,溫服一
升,日三服。一名復脈湯。

【集解】
張璐曰:津液枯槁之人,宜預防二便秘濇之虞,麥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麻仁、
阿膠專主大腸之枯約。免致陰虛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陰退陽之妙法也。

柯琴曰:仲景凡於不足之脈,陰弱者用芍藥以益陰,陽虛者用桂枝以通陽,甚則加人
參以生脈,未有用麥冬者,豈以傷寒之法,義重扶陽乎?抑陰無驟補之法與此以中虛
脈結代,用生地黃為君,麥冬為臣,峻補真陰者,是已開後學滋陰之路矣。然地黃、
麥冬味雖甘而氣則寒,非發陳蕃秀之品,必得人參、桂枝以通陽脈,生薑、大棗以和
榮衛,阿膠補血,酸棗安神,甘草之緩,不使速下,清酒之猛,捷於上行,內外調和
,悸可寧而脈可復矣。酒七升、水八升,只取三升者,久煎之則氣不峻,此虛家用酒
之法,且知地黃麥冬得酒則良。此證當用酸棗仁,肺痿用麻子仁可也。如無真阿膠,
以龜板膠代之。

19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
,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註】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其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所聞也。其聾
與叉手冒心同見,則非少陽之邪可知,乃重發汗,陽虛,故致此也。

【集註】
喻昌曰:此示人推測陽虛之一端也。陽虛耳聾,宜急固其陽,與少陽傳經邪盛之耳聾
迥別。

程應旄曰:諸陽受氣於胸中,而精氣上通於耳,今以重發汗而虛其陽,陽氣所不到之
處,精氣亦不復注而通之,故聾。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5:59
懸壺子
20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註】
此申上條,以詳其證而明其治也。發汗過多,外亡其液,內虛其氣,氣液兩虛,中空
無倚,故心下悸,惕惕然不能自主,所以叉手冒心,欲得自按,以護庇而求定也,故
用桂枝甘草湯,以補陽氣而生津液,自可愈矣。

【集註】
方有執曰:汗多則傷血,血傷則心虛,心虛則動惕而悸,故叉手自冒,而欲得人按也
。桂枝走表,斂液宅心,能固疏漫之表;甘草和裏,補中益氣,能調不足之中,合二
物以為方,蓋斂陰補陽之法也。

程知曰:此汗後心虛補陽法也。陽受氣於胸中,胸中陽氣衰微,故叉手冒心,心悸欲
按也。程應旄曰:汗為心液,不惟妄汗不可,即當汗而失其分數亦不可。叉手冒心欲
得按者,因陽虛不能自主,而心下悸也。然心悸有心氣虛,有水氣乘,水乘先因心虛
,今心下悸者,乃陽氣虛惕然自恐,欲得按以禦之,故用桂枝甘草,載還上焦之陽,
使迴旋於胸中也。

魏荔彤曰:此條乃發汗過多之禁也。風傷衛,固不宜汗出如水流漓矣。即寒傷榮,宜
發汗,亦只汗出表解斯已耳!不可聽其大汗不止,致有陽虛之變證也。仲景言,其人
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乃形容汗多亡陽之象也。

桂枝甘草湯方

桂枝四兩  甘草(炙)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集解】
柯琴曰:汗出多,則心液虛,中氣餒,故悸。叉手自冒,則外有所衛,得按,則內有
所依,如此不堪之狀,望之而知其為虛矣。桂枝本榮分藥,得麻黃則今榮氣外發而為
汗,從辛也;得芍藥則收斂榮氣而止汗,從酸也;得甘草則補中氣而養血,從甘也。
故此方以桂枝為君,獨任甘草為佐,以補陽氣,生心液,甘溫相得,斯氣血和而悸自
平。不須附子者,以汗雖多,而未至於亡陽;不須芍藥者,以汗已止,而嫌其斂陰也


21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註】
發汗後心下悸者,乃虛其心中之陽,本經自病也。今發汗後,臍下悸,欲作奔豚者,
乃心陽虛,而腎水之陰邪,乘虛欲上干於心也。主之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者,一以
扶陽,一以補土,使水邪不致上干,則臍下之悸可安矣。

【集註】
程知曰:發汗後心下悸者,心液虛而腎氣將動也,腎氣欲上奔,故臍下先悸也。謂之
豚者,指腎氣也。

喻昌曰:汗本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故取茯苓桂枝直趨腎
界,預伐其邪,所謂上兵伐謀也。

汪琥曰:奔豚者,腎之積名也。發於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狀,乃腎氣發動,有似乎
奔豚之狀,非真臍下有積如豚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

茯苓半觔  桂枝四兩  甘草(炙)一兩  大棗(擘)十五枚

右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三服。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
取用之。

【方解】
此方即芩桂朮甘湯,去白朮加大棗倍茯苓也。彼治心下逆滿,氣上衝胸,此治臍下悸
,欲作奔豚,蓋以水停中焦,故用白朮,水停下焦,故倍茯苓。臍下悸,是邪上干心
也,其病由汗後而起,自不外乎桂枝之法。仍以桂枝、甘草補陽氣,生心液,倍加茯
苓以君之,專伐腎邪,用大棗以佐之,益培中土,以甘瀾水煎,取其不助水邪也。土
強自可制水,陽建則能禦陰,欲作奔豚之病,自潛消而默化矣。若已作奔豚,腎陰邪
盛,又非此藥所能治,則當從事乎桂枝加桂湯法矣。

22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
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按】
去桂當是去芍藥。此方去桂,將何以治仍頭項強痛、發熱無汗之表乎?細玩服此湯,
曰餘依桂枝湯法煎服,其意自見。服桂枝湯已,溫覆令一時許,通身微似有汗,
此服桂枝湯法也。若去桂則是芍藥、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品,而曰餘
依桂枝湯法,無所謂法也。若去桂則是芍藥、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
品,而曰餘依桂枝湯法,無所謂也。且論中有脈促胸滿,汗出惡寒之證,用桂枝去芍
藥加附子湯主之,去芍藥者、為胸滿也。此條證雖稍異,而其滿則同,為去芍藥可知
矣。

【註】
此條為汗下後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者,立治法也。服桂枝湯或下之,均非其治矣。
仍有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之表證;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停飲之裏證。設
未經汗下,則是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當用小青龍湯汗之;今已經汗下,表裏俱虛
,小青龍湯非所宜也。故用桂枝湯去芍藥之酸收,避無汗心下之滿,加苓朮之燥滲,
使表裏兩解,則內外諸證自愈矣。

【集註】
『外台方議』問曰:心下滿微痛,乃是欲成結胸,何緣作停飲治之?答曰:諸證皆似
結胸,但小便不利一證,乃停飲也,故此條仲景只作停飲治之。

喻昌曰:服桂枝湯,病不解而證變,又或下之,則邪勢乘虛入裏,是益誤矣。在表之
邪未除,而在裏之飲上逆,故仿五苓兩解表裏之法也。

張璐曰:此條頗似結胸,所以辨為太陽表證尚在者,全重在翕翕發熱無汗上。

林瀾曰:頭項強痛,經汗下而不解,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此為水飲內蓄,故加
苓朮,得小便利,水飲行,腹滿減,而表證悉愈矣。如十棗湯證,亦頭痛,乃飲熱內
蓄,表證已解,故雖頭痛,只用逐飲,飲去則病自安也。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去桂,加茯苓、白朮各三兩,餘依桂枝湯法煎服,小便利則愈。

【按】
去桂去芍之義,詳見上條經文下、正誤文內。

【方解】
曰:餘依桂枝湯法煎服,謂依桂枝湯法取汗也。小便利則愈,謂飲病必輸水道始愈也
。此方即苓朮甘湯,而有生薑大棗,其意專在解肌,利水次之,故用生薑大棗佐桂枝
以通津液取汗也。苓桂朮甘湯,不用生薑、大棗,而加茯苓,其意專在利水,扶陽次
之,故倍加茯苓,君桂枝,於利水中扶陽也,所以方後不曰依服桂枝湯法也。

23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
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註】
傷寒若過發汗,則有心下悸,叉手冒心,臍下悸,欲作奔豚等證。今誤吐下,則胸虛
邪陷,故心下逆滿,氣上衝胸也。若脈浮緊,表仍不解,無汗當用麻黃湯,有汗當用
桂枝湯,一汗而胸滿氣衝可平矣。今脈沉緊,是其人必素有寒飲相挾而成。若不頭眩
,以瓜蒂散吐之,亦自可除。今乃起則頭眩,是又為胸中陽氣已虛,不惟不可吐,亦
不可汗也。如但以脈之沉緊為實,不顧頭眩之虛,而誤發其汗,則是無故而動經表,
更致衛外之陽亦虛,一身失其所倚,故必振振而搖也。主之以苓桂朮甘湯者,滌餘與
扶陽並施,調衛與和榮共治也。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  白朮二兩  甘草(炙)二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身為振振搖者,即戰振身搖也;身振振欲擗地者,即戰振欲墜於地也。二者皆為陽虛
失其所恃,一用此湯,一用真武者,蓋真武救青龍之誤汗,其邪已入少陰,故主以附
子,佐以生薑苓朮,是壯裏陽以制水也;此湯救麻黃之誤汗,其邪尚在太陽,故主以
桂枝,佐以甘草苓朮,是扶表陽以滌飲也。至於真武湯用芍藥者,裏寒陰盛,陽衰無
依,於大溫大散之中,若不佐以酸斂之品,恐陰極格陽,必速其飛越也;此湯不用芍
藥者,裏寒飲盛,若佐以酸斂之品,恐飲得酸,反凝滯不散也。

24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註】
發汗表未解,若下之,表邪入裏,既不從實化而為結胸氣衝,亦不從虛化而為痞下
利,但作煩熱胸中窒者,以表邪輕,所陷者淺,故只為煩熱,胸中不快也。梔子苦能
湧泄,寒能勝熱,豆豉輕腐上行,佐梔子使邪熱上越於口,庶一吐而胸中舒,煩熱解
矣。

【集註】
方有執曰:窒者,邪熱壅滯而窒寒,未至於痛,較痛為輕也。

程知曰:下之而陽邪內結,則以陷胸攻之;陰邪內結,則以瀉心開之;至虛熱上煩,
則以梔豉湧之。未經下而胸中多痰,則以瓜蒂吐之;已經下而胸中虛煩,則以梔豉吐
之。古人於虛實寒熱之法,既明且備如此。

林瀾曰:陽受氣於胸中,若汗若下,使陽氣不足,邪熱客於胸中,結而不散,煩熱窒
塞,故宜此湯吐胸中之邪。

汪琥曰:胸中窒者,胸中有物也,下之而不出,以其物在膈上,故宜吐之。

梔子豉湯方

梔子(擘)十四枚  香豉(綿裹)四合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
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25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註】
此承上條誤下下利後,不見諸逆,惟更加煩者而言。然按之心下濡而不痞者,是虛煩
也,故亦宜梔子豉湯。若按之不濡而痞,則又為實煩,當用大黃黃連瀉心湯矣。

【集註】
方有執曰:更煩本有煩,不為利除而轉甚也。

林瀾曰:此利後餘熱之證也。曰下利後而利止者,必非虛寒之煩,乃熱遺於胸中也。
按之心下濡,雖熱而非實熱,故用此以清其虛煩。

程應旄曰:熱利則煩,若得之利後而心下不者,此為虛煩,乃餘熱乘虛而客於胃中
也。

26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
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註】
未經汗吐下之煩多屬熱,謂之熱煩;已經汗吐下之煩多屬虛,謂之虛煩。不得眠者,
煩不能臥也。若劇者,較煩尤甚,必反覆顛倒,心中懊也。煩,心煩也。躁,身躁
也。身之反覆顛倒,則謂之躁無寧時,三陰死證也。心之反覆顛倒,則謂之懊,三
陽熱證也。懊者,即心中欲吐不吐,煩擾不寧之象也。因汗吐下後,邪熱乘虛客於
胸中所致。既無可汗之表,又無可下之裏,故用梔子豉湯,順其勢以湧其熱,自可愈
也。有前證若更加少氣者,是熱傷其氣也,加甘草以扶之;若嘔者,是熱迫其飲也,
加生薑以散之。

【集註】
方有執曰:虛煩不得眠者,大邪乍退,正氣暴虛,餘熱悶亂,胃中不和也。劇,極也
。反覆顛倒,心中懊者,胸膈壅滯,不得舒快也。所以用梔子豉湯,高者因而越之
之法也。

程應旄曰:發汗若吐若下,或胸中窒,或虛煩不得眠,或反覆顛倒,心中懊,皆屬
三法後,遺熱壅遏在上,客於心胸,是以擾亂不寧也。並非汗不出之煩躁,大青龍無
所用,諸法亦無所用,惟宜以梔子豉湯主之。蓋梔子氣味輕越,合以香豉能化濁為清
,但使湧去客邪,則氣升液化,而鬱悶得舒矣。

汪琥曰:虛煩證奚堪再吐,不知虛者正氣之虛,煩者邪氣之實,邪熱鬱於胸中,是為
邪實,吐證仍在,理宜更用吐法。所以「虛煩」二字,不可作真虛看,作汗、吐、下
後暴虛看。

梔子甘草豉湯方

於梔子豉湯方內,加入甘草二兩,餘依前法,得吐止後服。

梔子生薑豉湯方

於梔子豉湯方內,加生薑五兩。餘依前法,得吐止後服。

27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註】
論中下後滿而不煩者有二:一熱氣入胃之實滿,以承氣湯下之;一寒氣上逆之虛滿,
以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溫之。其煩而不滿者,亦有二:一熱邪入胸之虛煩,以竹
葉石膏湯清之;一懊欲吐之心煩,以梔子豉湯吐之。今既煩且滿,滿甚則不能坐,
煩甚則不能臥,故臥起不安也。然既無三陽之證實,又非三陰之虛證,惟熱與氣結,
壅於胸腹之間,故宜梔子枳朴,湧其熱氣,則胸腹和而煩自去,滿自消矣。此亦吐中
寓和之意也。

【集註】
程應旄曰:凡邪客胸,便上下不交,此與結胸心下痞相等,雖吐、下和解,各不同法
,其為交通陰陽則一也。

沈明宗曰:下後微邪內陷,而無痰飲搏結,故無結胸下利,但邪陷胸膈,擾亂於上則
心煩,邪入腹中,在下則腹滿,兩邪逼湊胸腹,所以心煩腹滿。用此一湧一瀉,亦表
裏兩解法也。

梔子厚朴湯方

梔子(擘)十四枚  厚朴(薑炙)兩  枳實(去穰,炒)四兩

已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三服,溫進一服,得吐,止後服。

28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

【按】
梔子乾薑湯當是梔子豉湯;梔子豉湯當是梔子乾薑湯,斷無煩熱用乾薑,結痛用香豉
之理。

【註】
傷寒表邪未解,醫以丸藥大下之,不至結胸痞,猶未成逆也。然身熱不去,表仍未
罷也,微煩者,熱陷於胸也。表熱之在胸者,既輕且微,故不可下,亦不可清,惟宜
以梔子豉湯,微湧其熱,則微煩可除,而吐中有發散之意,身熱亦可解矣。

【集註】
汪琥曰︰丸藥誤下,邪熱不除,所以身熱不去,邪氣乘虛客於胸中,故令微煩也。

梔子乾薑湯方

梔子(擘)十四枚  乾薑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按】
此方乾薑當是香豉。餘義詳前經文下正誤文內。

29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按】
此方香豉當是乾薑。餘義亦詳前經文下正誤文內。

【註】
傷寒五六日,邪氣在裏之時也。大下之後,若身熱去,心胸和,是為欲解矣。今身熱
不去,邪仍在表也。心中結痛過下裏寒也,故曰未欲解也。但此表熱裏寒之證,欲溫
其裏,既礙表熱,欲解其表,又礙裏寒,故惟以梔子之寒,乾薑之熱,並舉而湧之,
則解表溫裏兩得之矣。豈尚有身熱結痛而不盡除者哉!此仲景立兩難治法,其妙如此
,餘可類推矣。

【集註】
王肯堂曰:「身熱不去」四字宜玩。結胸身不熱,知熱不在表也,今身熱不去,惟宜
越之而已。

程應旄曰:痛而云結,殊類結胸,但結胸身無大熱,知熱已盡歸於裏為實邪。此則身
熱不去,則所結者,因下而結,客邪仍在於表,故云未欲解也。

30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註】
若汗、吐、下後,懊少氣,嘔逆煩滿,心中結痛者,皆宜以梔子等湯吐之。以其邪
留連於胸胃之間,或與熱、與虛、與飲、與氣、與寒相結而不實,則病勢向上,即經
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意也。若未經汗、吐、下,而有是證,則為實邪,非梔子湯輕劑
所能治矣。又當以瓜蒂散重劑主之也。若病人舊微溏者,雖有是證,但裏既久虛,不
可與服,若與之,即使客邪盡去,亦必正困難支,蓋病勢向下,湧之必生他變也。本
草不言梔子為吐劑,仲景用之以為吐者,何也?梔子本非吐藥,以其味苦能吐,故用
之以湧其熱也。

【按】
吐藥不止梔子也,諸藥皆可為之,惟要確審胸胃之邪,是寒、是熱、是食、是水、是
痰、是氣,因何阻滯,使胸胃陽氣不伸,遂以當用之藥而吐湧之,自可愈也。如欲吐
寒則以乾薑桂皮之類,吐熱則以梔子苦茶之類,吐食平胃食鹽之類,吐水五苓生薑之
類,吐痰稀涎橘皮之類,吐氣流氣枳朴之類。但形氣弱者,藥宜少,仍當佐以補中益
氣等升藥為妥;形氣壯者藥宜多,更佐以瓜蒂、藜蘆等猛藥更效。凡煎吐藥湯及調散
,或用酸米湯,或用白湯,或用稀米粥,須備十餘鍾,令病者頓服一鍾,即用指探吐
藥出,再服一鍾,亦隨用指探吐藥出,再服再吐,以順溜快吐為度,則頭額身上自有
微汗,所有病證輕減,即為中病,不必盡服餘藥。若過吐之,即使病盡除,恐損胸中
陽氣也,近世之醫,以吐為古法不可用,久矣。皆因仲景之道不彰,其法失傳,無怪
乎其不敢用也。夫不知其妙,而不敢用,猶之可也,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則不可
也。蓋邪之在上者,非吐不愈。若如俗工所云,使病者畏不敢服,因循生變,致輕者
重,重者死,夫誰之咎與抑、知汗、吐、下三法,用之誠當,其證無不立時取效,後
之業醫者,又安可只言汗下兩法,而置吐法於不用,致使古法淪亡也耶!

【集註】
程知曰:此言服梔子亦有禁忌也。病人舊微溏,裏虛也,又服苦寒,則不能上湧,而
反下泄,故禁之。

張志聰曰:此言梔子而不言豉者,申明梔子之苦,能下泄,故病人舊微溏,不可與服
之也。

31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
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
主之。

【按】
張兼善曰:「麻黃湯主之」五字,不當在陽氣重之下,豈有乃解之後,而用麻黃湯
之理乎?其說甚是。況服藥已之上,並無所服何藥之文,宣將此五字移於其上始合。

【註】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謂傷寒表證仍在,當以麻黃湯發其
汗也。服藥已,微除者,謂已發汗,邪雖微除,猶未盡除也,仍當汗之,若因循失汗
,則陽邪久鬱榮中,不得宣泄,致熱併於陽而發煩,熱鬱於陰而目瞑。劇者,謂熱極
也。熱極於榮,勢必逼脈中之血妄行為,則熱隨血去而解矣。所以然者,陽氣重
故也。

【集註】
程知曰:脈見浮緊,表證仍在,雖八九日,仍當以麻黃汗解,服湯已其病微除,至於
煩瞑劇,乃熱鬱於榮,陽氣重盛,表散之藥,與之相搏而然。然至於逼血上,則
熱隨血解矣。此言發汗當主以麻黃湯,非解之後,仍用麻黃湯也。

張璐曰:服藥已微除,復發煩者,餘邪未盡也。目瞑煩劇者,熱盛於輕也,故迫血妄
行而為,則餘熱隨血而解也。以汗後復,故為陽氣重也。或言汗後復,而熱
邪仍未盡,重以麻黃湯散其未盡之邪,非也。若果邪熱不盡,則「乃解」三字從何
著落?

32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者愈。

【註】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無汗,此傷寒脈證也,當發其汗。若當汗不汗,則為失汗,失汗
則寒閉於衛,熱鬱於榮,初若不從衛分汗出而解,久則必從榮分血而愈也。故太陽
病凡從外解者,惟汗與二者而已。今既失汗於榮,則榮中血熱妄行,自,熱隨
解,必自愈矣。

【集註】
方有執曰:此承上條復以其證之較輕者言,以見亦有不治而自愈者,所以曉人勿妄治
,以致誤之意。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與上條同,而無疼痛,則比之上條較輕
可知矣。所以不待攻治,得自愈也。汗本血之液,北人謂為紅汗,即此說耳。

程知曰:言得雖無汗,必自愈也。人之傷於寒而為熱者,得發越故愈。

張璐曰:血成流,則邪熱隨血而散,奪血則無汗也。設不自,當以麻黃湯發之,
發之而邪解,則不矣。發之而餘邪未盡,必仍而解。

33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者,麻黃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傷寒脈浮緊,法當發汗,若不發汗,是失汗也。失汗則熱鬱於
榮,因而致者,宜麻黃湯主之。若能於未之先,早用麻黃湯汗之,汗出則解,必
不致,其或如上條之自而解,亦無須乎藥也。

【按】
凡傷寒初起,但不甚惡寒,便知夾熱後多得。其熱多寒少者,則熱隨去,繼而汗
出,表與熱均解也。其熱少寒多者,縱熱隨去,繼必不汗出,表仍不解。誠能用青
龍、麻黃湯於未之先發之,則汗兩解矣。若已經後而汗不出,表不解,即用麻
桂之藥,以和榮衛,亦須少兼芩、連、犀、地清陰涼血之品佐之,以護及陰血可也。
然大之後,麻黃、青龍不可輕用,若用之不當,則犯家不可汗之戒矣。

【集註】
『活人書』云:後脈浮者,宜麻黃湯,後脈微者、不可行麻黃湯,宜黃芩芍藥湯
。蓋後脈浮,表未解也;脈微,表已解也,於此見仲景用麻黃湯於後之大旨。

方有執曰:傷寒脈浮緊者,寒多風少之謂也。上二條皆風多寒少,前條以服藥已微除
,汗發不透而致,上條以較輕得自,此以寒多不發汗而致,三條之所以辨差分
也。蓋寒多,則於法當發汗,而不發汗,熱鬱血亂,所以也。則陽邪之風散,麻
黃湯者,發其尚未散之寒也。

程知曰:此言寒邪不發之,仍宜溫散也。不發汗而致,是入榮之寒,不得泄越而
然也。寒不盡則不止,故仍用麻黃,不必待其也。此與上條有寒熱之別。

程應旄曰:大抵傷寒見者,由其榮分素熱,一被寒閉,榮不受遏,從而上升矣。

34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
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宜桂枝湯。

【按】
若頭痛之「若」字,當是「苦」字,苦頭痛,方為必之證,若是「若」字,則凡頭
痛皆能致矣。

【註】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裏已實,似可下也。頭痛熱未已,表未罷,可汗也。然欲下則
有頭痛發熱之表,欲汗則有不大便之裏,值此兩難之時,惟當以小便辨之。其小便渾
赤,是熱已在裏,即有頭痛發熱之表,亦屬裏熱,與承氣湯下之可也;若小便清白,
是熱尚在表也,即有不大便之裏,仍屬表邪,宜以桂枝湯解之。然傷寒頭痛不論表裏
,若苦頭痛者,是熱劇於榮,故必作,則榮熱解矣。方其未之時,無汗宜麻黃
湯,有汗宜桂枝湯汗之,則不而解矣。

【集註】
汪琥曰:頭痛不已者,為風寒之邪上壅,熱甚於經,勢必致,須乘其未之時,酌
用麻黃湯或桂枝湯以汗解之,而驗小便,實為仲景妙法。

魏荔彤曰:此條之,乃意料之辭,非已見之證也。

35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
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註】
太陽病不解,當傳陽明,若不傳陽明而邪熱隨經,瘀於膀胱榮分,則其人必如狂。如
狂者、瘀熱內結,心為所擾,有似於狂也。當此之時,血若自下,下者自愈,若不自
下,或下而未盡,則熱與瘀血,下蓄膀胱,必少腹急結也。設外證不解者,尚未可攻
,當先以麻黃湯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痛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即調胃
承氣加桃核,所以攻熱逐血也。蓋邪隨太陽經來,故又加桂枝以解外而通榮也。先食
服者,謂空腹則藥力下行捷也。

【按】
太陽病不解,不傳陽明,邪熱隨經入裏,謂之犯本,犯本者,謂犯膀胱之府也。膀胱
府之衛為氣分,膀胱府之榮為血分,熱入而犯氣分,氣化不行,熱與水結者,謂之犯
衛分之裏,五苓散證也;熱入而犯血分,血蓄不行,熱與血結者,謂之犯榮分之裏,
桃核承氣湯證也。二者雖皆為犯本之證,二方雖皆治犯本之藥,而一從前利,一從後
攻,水與血,主治各不同也。

【集註】
喻昌曰:桃核承氣湯用桂枝解外,與大柴胡湯解外相似,益見太陽隨經之熱,非桂枝
不解也。

程知曰:太陽病不解,隨經入府,故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瘀熱內結,心不安寧,
有似於狂也,若血自下,下則熱隨瘀解矣。然必外證已解,乃可直攻少腹急結之邪,
於謂胃承氣中加桃核者,欲其直達血所也;加桂枝以通血脈,兼以解太陽隨經之邪耳


汪琥曰:膀胱乃小腹中之物,膀胱熱結,在衛則尿不利,在榮則血不流,故作急結之
形,為下焦畜血之證諦也。所以用桃核承氣湯,乃攻下焦畜血,治少腹急結之藥,實
非通膀胱熱結之藥也。

桃核承氣湯方

桃核(去皮、尖)五十個  桂枝三兩  大黃四兩  芒硝二兩  甘草(炙)二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
,日三服,當微利。

36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
當滿,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宜下之以
抵當湯。

【註】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者,脈當浮大。若脈微而沉,則是外有太陽之表而內見少
陰之脈,乃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也。或邪入裏,則為結胸、藏結之證。今既無太陽、少
陰兼病之證,而又不作結胸、藏結之病,但其人發狂,是知太陽隨經瘀熱,不結於上
焦之衛分,而結於下焦之榮分也。故少腹當滿,而小便自利者,而血蓄於下焦也。
下血乃愈者,言不自下者,須當下之,非抵當湯不足以逐血下瘀,乃至當不易之法也


【集註】
喻昌曰:蓄血而至於發狂,則熱勢攻心,桃核承氣不足以動其血,桂枝不足以散其邪
,非用單刀直入之將,必不能斬關取勝也,故名其湯為抵當。抵者至也,乃至當不易
之良法也。

張璐曰:邪結於胸,則用陷胸以滌飲;邪結少腹,則用抵當以逐血。

程知曰:脈微而沉,邪結於裏也。表證仍在,而反不結胸,太陽隨經之邪,不結上焦
,而結下焦。小便自利,血病而氣不病也。

程應旄曰:熱結於氣分,則為溺澀,熱結於血分,則為蓄血,血既蓄而不行,自非大
下其血不愈。

抵當湯方

水蛭(熬)三十個  蟲(熬,去頭、足)三十個  大黃(去皮,破六片)三兩  桃
核(去皮、尖)二十個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者更服。

37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滿,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
,血證諦,屬抵當湯。

【註】
此承上條詳其脈證,互發其義也。太陽病,無論中風、傷寒,但身黃脈大,腹滿小便
不利兼頭汗出者,乃濕熱之黃,非瘀血也。今身黃,脈沉結,少腹,小便自利,其
人如狂者,則是血證,非濕熱也,故宜抵當湯以攻其血。

【集註】
方有執曰:諦,審也。言如此為血證審實,無復可疑,必須抵當湯,勉人勿二之意。

程知曰:身黃,脈沉結,少腹,三者皆下焦畜血之證。然尚與胃熱發黃證相近,故
當以小便辨之。其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則為無形之氣病,屬茵陳證也;其少腹而
小便自利者,則為有形之血證,屬抵當無可疑矣。

汪琥曰:按本文云:小便不利者之下,仲景不言治法。成注云:可與茵陳湯。『補亡
論』云:與五苓散。後條辨云:屬茵陳五苓散。此三方可選而用之。

38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宜抵當丸。

【註】
此承上條而言證之輕者,以互發其義酌而其治也。傷寒榮病,有熱不已,伏於榮中,
其血不隨經妄行致,則必隨經下蓄膀胱,少腹者膀胱之室也,故少腹滿。若小便不
利,則為病在衛分,有停水也;今小便反利,則為病在榮分,有瘀血也,法當下之,
宜以抵當湯。小其制為丸,緩緩下之,不可過用抵當湯也。

【集註】
方有執曰:上條之方,變湯而為丸。名雖丸也,而猶煮湯焉。湯者蕩也,丸者緩也,
丸者緩也,變湯為丸,而猶不離乎湯,蓋取欲緩不緩,不蕩而蕩之意也。

程應旄曰:夫滿因熱入氣分,而蓄及津液者,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則知其所蓄非
津液也,乃血也。血因熱而滿結,故用抵當湯,變易為丸,煮而連滓服之,使之直達
血所,以下舊熱,蕩盡新瘀,乃除根耳!

抵當丸方

水蛭(熬)二十個  蟲(熬,去翅、足)二十個  桃核(去皮、尖)二十五個  大
黃三兩

右四味,搗篩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
服。

【集解】
柯琴曰:膀胱為府,血本無所容蓄者也。少腹者,膀胱之室也。熱結滿,當小便不
利,而反利者,是病不在膀胱之內,而在少腹之內也。其隨經之榮血,因瘀熱結於少
腹之裏,而非膀胱之裏也。所以小便雖利,而滿急結如故,是蓄血瘀於少腹也。熱
淫於內,神魂不安,故發狂;血瘀不行,則榮不運,故脈微而沉;榮不運則氣不宣,
故脈沉而結也。榮氣不周於身,則身黃。消穀善飢者,胃火熾盛也;大便反易者,血
之濡也;色黑者,蓄血之化也;善忘者,血不榮智不明也,此皆瘀血之徵,非至峻之
劑,不足以抵其巢穴,而當此重任,故立抵當湯。蛭蟲之善飲血者,而利於水,蟲
之善吮血者,而猛於陸,並取水陸之善取血者以攻之,同氣相求;更佐以桃核之苦溫
,推陳致新,大黃之苦寒,蕩滌邪熱,故名抵當也。若熱雖盛而未狂,少腹滿而未
,則宜小其制為丸,以緩治之。若外證已解,少腹急結,其人如狂者,是又為轉屬陽
明之證,用調胃承氣加桃核、桂枝之行血者於其中,以微利之,使胃和則愈矣。此桃
核承氣所以為治之緩也。

39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
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註】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先下後汗,治失其序矣。邪熱陷入,心下痞結,法當攻裏。若
惡寒者,為表未盡也,表既未盡,則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
枝湯者,以其為已汗已下之表也。攻痞以大黃黃連瀉心湯者,以其為表解裏熱之痞也


【集註】
『活人書』云:大抵結胸、痞皆應下,然表未解者,不可攻也。

方有執曰:表非初病之表,乃下後復汗,疏緩其表之表也。解猶救也,如解渴、解急
之類是也。解表與發表不同,傷初病之表當發,故用麻黃湯;此以汗後之表當解,故
曰宜桂枝湯。

張璐曰:大下之後復發汗,先裏後表,顛倒差誤。究竟已陷之邪痞結心下,證兼惡寒
,表邪不為汗衰,即不可更攻其痞,當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外解已後,乃用大黃黃
連攻其邪熱凝聚之痞,方為合法。

大黃黃連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右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方解】
痞虛邪,而用大黃、黃連,能不起後人之疑耶?然仲景使人疑處,正是使人解處。
蓋因後人未能細玩,不得其法,竟煎而服之,大悖其旨矣。觀其以滾沸如麻之湯,漬
大黃、黃連,須臾絞去滓,僅得其無形之氣,不重其有形之味,是取其氣味俱薄,不
大瀉下。雖曰攻痞,而用攻之妙,不可思議也。

40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註】
傷寒脈浮緊,不汗而下之,浮緊之脈,變為沉緊,是為寒邪內陷作痞之診也。按之自
濡者,謂不不痛,但氣痞不快耳。此甘草瀉心湯證也。

【集註】
程應旄曰:誤下成痞,既誤在證,尤誤在脈,則救之之法,仍當兼憑夫脈與證而定治
矣。緊反入裏,則浮緊變為沉緊,表邪陷入而不散,徙怫鬱於心下,故作痞。

41
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按】
濡字上當有「不」字。若按之濡,乃虛痞也,補之不暇,豈有用大黃瀉之之理乎?

【註】
此承上條以互明之也。按之自濡者,但氣痞耳!若心下痞,按之不濡,此為可攻之熱
痞也。然其脈,關上不沉緊而浮,則是所結之熱亦淺,未可峻攻也,故以大黃黃連瀉
心湯主之。

42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註】
心下痛,結胸也。而不痛,心下痞也。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非表不解,乃表
陽虛也。故以大黃、黃連、黃芩瀉痞之熱,附子溫表之陽,合外寒內熱而兼治之,其
妙尤在以麻沸湯漬三黃,須臾絞去滓,內附子別煮汁。義在瀉痞之意輕,扶陽之意重
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痞本陰邪內伏而虛熱上凝,復惡寒汗出,則表虛而陽不為護衛可知矣。瀉
心湯固所以為清熱傾痞之用,加附子者,蓋欲斂其汗,而固其陽也。黃芩因附子而更
加表裏兩解具見矣。

李中梓曰:以三黃之苦寒,清中濟陰,以附子之辛熱,溫經固陽。寒熱互用,攻補並
施而不悖,此仲景之妙用入神也。

程應旄曰:此條宜與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
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合看。彼條用桂枝
者,緣發汗汗未出,而初時之惡寒不罷,故屬表未和;此條加附子者,緣汗已出,惡
寒已罷,而復惡寒汗出,故屬之表陽虛,須於異同處細細參看。

附子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黃芩一兩  附子(炮,去皮,破、別煮取汁)一枚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0
懸壺子
43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中痞而滿,乾
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
虛,客氣上逆,故使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註】
毋論傷寒中風,表未解總不當下。醫反下之,或成痞,或作利。今其人以誤下之故,
下利日數十行,水穀不化,腹中雷鳴,是邪乘裏虛而利也。心下痞而滿,乾嘔,心
煩不得安,是邪陷胸虛而上逆也。似此痞利,表裏兼病,法當用桂枝加人參湯兩解之
。醫惟以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可見此痞非熱結,亦非寒結,乃乘
誤下中虛,而邪氣上逆陽陷陰凝之痞也,故以甘草瀉心湯以緩其急,而和其中也。

【集註】
沈亮宸曰:半夏瀉心,甘草瀉心,皆下後傷氣之過也。生薑瀉心,因於飲食;大黃瀉
心,因於內熱;附子瀉心,因於外寒,證既不同,藥亦各異也。

喻昌曰:下利完穀,腹鳴嘔煩,皆誤下而胃中空虛之故也。設不知此義,以為結熱而
復下之。其痞必益甚,故復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昭揭病因。

程應旄曰:仲景恐結熱之疑難明,故特揭出胃中空虛,客氣上逆之故,以明其非。所
以用辛溫以調其陽,制住客氣,使不得上逆;用苦寒清肅,徹去客熱,使無阻留。庶
兩勿羈縻,陰陽相和,否轉為泰矣。

汪琥曰:其人下利,日數十行,則胃中之物已盡,何得而不虛?況醫復下之,而痞益
甚,愈可知其非實證矣。若是實證。當必曰而痛,不曰而滿矣。只此「滿」字,
而虛實之證了然。

魏荔彤曰:前條因惡寒汗出,陽隨汗而在表,恐亡陽於外,故用附子以回陽;此條重
在胃虛,陽微於中,故用甘草乾薑以益陽;亦表裏分治之急務也。而其固陽以為瀉邪
之本,則一意耳。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炙)四兩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乾薑三兩  半夏(洗)半升  大棗(擘)十
二枚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方以甘草命名者,取和緩之意也。用甘草、大棗之甘,補中之虛,緩中之急;半夏之
辛,降逆止嘔,芩連之寒,瀉陽陷之痞熱;乾薑之熱,散陰凝之痞寒。緩中降逆,瀉
痞除煩,寒熱併用也。

44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乾噫食臭,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
,生薑瀉心湯主之。

【註】
傷寒汗出表解之後,餘邪轉屬陽明,心下痞滿痛不大便者,必其人胃素燥熱,因而
成實,攻之可也。今其人平素胃虛,兼下有水氣,即不誤下,而餘熱亦乘虛入裏,
以致胃中不和,穀氣不化,故心下痞,乾噫食臭也。水氣不行,故腹中雷鳴下利也
。主之以生薑瀉心湯者,其意重在散水氣之虛痞耳。

【集註】
喻昌曰:篇中論結胸及痞之根源,云胃中空虛。此云胃中不和,以其未經誤下而致空
虛耳。故但言不和也,然不和已足成痞,胃氣所關之鉅,固若此哉。

程知曰:此為汗後,未經誤下,心中痞,水飲搏聚者,立治法也。外邪雖解,然必
胃氣通和,始得脫然無恙。汗出解後,胃中不和,飲食搏結,故心中痞。中焦不能
消穀,故乾噫食臭。土弱不能制水,故下有水氣旁流。腹中雷鳴者,搏擊有聲,下
利而清濁不分也。故於瀉心湯內,君生薑以散之,法用再煮,取其熟而和胃也。

程應旄曰:汗多亡陽,人皆知之矣。然人身之陽,部分各有所主。有衛外之陽,為周
身榮衛之主,此陽虛,遂有汗漏不止,惡寒身疼痛之證;有腎中之陽,為下焦真元之
主,此陽虛,遂有發熱眩悸,身動,欲擗地之證;有膻中之陽,為上焦心氣之主,
此陽虛,遂有叉手冒心、耳聾及奔豚之證;有胃中之陽,為中焦水穀化生之主,此陽
虛,遂有腹脹滿,胃中不和,而成心下痞之證。雖皆從發汗後所得,然救誤者,須觀
其脈證,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不得以汗多亡陽一語,混同漫及之也。

生薑瀉心湯方

甘草(炙)三兩  人參三兩  乾薑一兩  半夏(洗)半升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生
薑(切)四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名生薑瀉心湯者,其義重在散水氣之痞也。生薑、半夏散下之水氣,人參、大棗補
中州之土虛,乾薑、甘草以溫裏寒,黃芩、黃連以瀉痞熱,備乎虛水寒熱之治,胃中
不和下利之痞,焉有不愈者乎?

45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
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產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痛者,此為結
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註】
結胸兼陽明裏實者,大陷胸湯證也;兼陽明不成實者,小陷胸湯證也。痞兼少陽裏
實證者,大柴胡湯證也;兼少陽裏不成實者,半夏瀉心湯證也。今傷寒五、六日,嘔
而發熱者,是邪傳少陽之病也。既柴胡證具,乃不以柴胡和之,而以他藥下之,誤矣
。若柴胡證仍在者,此雖已下,尚未成逆,則當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戰,然後發
熱汗出而解矣。蓋以下後虛中、作解之狀皆如是也。若下後心下滿而痛者,此為結
胸,大陷胸湯固所宜也。若但滿而不痛,此為虛熱氣逆之痞,即有嘔而發熱之少陽證
,柴胡湯亦不中與之。法當治痞也,宜半夏瀉心湯主之。

【集註】
成無己曰:若下後陽邪傳裏者,則結於胸中為結胸,以胸中為陽受氣之分也。陰邪傳
裏者,則留於心下為痞,以心下為陰受氣之分也。

程應旄曰:瀉心雖同,而證中具嘔,則功專滌飲,故以半夏名湯也,曰瀉心者,言滿
在心下清陽之位,熱邪挾飲,尚未成實,故清熱滌飲,使心下之氣得通,上下自無阻
留,陰陽自然交互矣。然樞機全在於胃,故復補胃家之虛,以為之斡旋,與實熱入胃
而瀉其蓄滿者,大相逕庭矣。痞雖虛邪,乃表氣入裏,寒成熱矣。寒雖成熱,而熱非
實,故用苦寒以瀉其熱,兼佐辛甘以補其虛,不必攻痞而痞自散。所以一方之中,寒
熱互用,若陰痞不關陽鬱,即鬱而亦未成熱,瀉心之法概可用也。

汪琥曰:少陽病誤下,邪在半表半裏,居陰陽之間,故有痞結證。夫人身、膈以下屬
陰,膈以上屬陽,少陽居清道而介乎膈之間,亦為半表半裏。此可徵少陽病誤下,邪
氣乘虛入裏,而結胸痞氣所由分也。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洗)半升  黃芩三兩  乾薑三兩  人參三兩  黃連一兩  甘草(炙)三兩  大
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46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
之。

【註】
本以下之早,故成心下痞。如係結熱成實之痞,則宜大黃黃連瀉心湯,寒攻之法也,
如係外寒內熱之痞,則宜附子瀉心湯,溫攻之法也;如係虛熱水氣之痞,則宜生薑瀉
心湯,散飲之法也;如係虛熱而嘔之痞,則宜半夏瀉心湯,折逆之法也;如係虛熱益
甚之痞,則宜甘草瀉心湯,緩急之法也。今以諸瀉心湯,審證與之,而痞不解,則當
審其人,若渴而口燥心煩,小便不利者,非辨證不明,藥力之不及也。蓋水飲內蓄,
津液不行,故痞病不解耳。宜五苓散外發內利,汗出小便利則愈,於此可類推矣。

【集註】
方有執曰:瀉心湯治痞而痞不解,則非氣聚之痞可知。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津
液澀而不行,伏飲凝結也。五苓散利水生津,津生而渴煩止,水利而痞自除,所以又
為消痞滿之一法也。

程應旄曰:瀉心諸方,開結、蕩熱、益虛可謂備矣。然其治法實在上、中二焦,亦有
痞在上而治在下焦者,斯又不同其法也。若痞之來路雖同,而其人口渴,燥煩,小便
不利,則知下後胃虛,以致水飲內蓄,津液不行,痞無去路,非結熱也。以五苓散主
之者,使濁陰出下竅,而清陽之在上焦者,自無阻留矣。況五苓散宜通氣化,兼行表
裏之邪,使心邪不從心瀉,而從膀胱瀉,又一法也。

47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
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復利不止者,
當利其小便。

【註】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中痞者,誤下之所致也。下利痞,仍虛痞也,服瀉心
湯已合法矣。而痞不愈,復以他藥下之,痞雖去而利不止,醫與理中湯溫之,其利益
甚。不知理中者,理中焦也,此利在下焦,屬滑脫也,故用赤石脂禹餘糧湯,澀滑固
脫,利可止也。若止而復利,則當審其小便之利與不利。小便若利,當佐以溫補之藥
以收全功。小便不利,是水無去路,固澀日久,所以復利不止。則又當利其小便,使
水道通而利自止矣。

【集註】
鄭重光曰:湯者蕩也,即下藥也。誤下利不止,心下痞,服瀉心湯為合法矣。乃復
以他藥下之,誤而又誤,用理中開痞止利,原不為過,而利益甚者,以屢下傷腎,下
焦失守也。故用石脂禹糧固腸虛而收滑脫,利仍不止,當利其小便。蓋膀胱者腎之府
也,腎主二便,開竅於二陰,利小便者,令藏府各司其事,庶水穀分而下利自止也。

赤石脂禹餘糧湯方

赤石脂(碎)一觔  太乙禹餘糧(碎)一觔

右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柯琴曰:甘薑、參、朮,可以補中宮元氣之虛,而不足以固下焦脂膏之脫。此利在下
焦,未可以理中之劑收功也。然大腸之不固,仍責在胃,關門之不緊,仍責在脾,此
二味皆土之精氣所結,能實胃而澀腸,蓋急以治下焦之標者,實以培中宮之本也。要
之此證是土虛而非火虛,故不宜於薑、附。若水不利而濕甚,復利不止者,則又當利
其小便矣。

48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註】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設表裏俱清,自然胃和思食而愈。今邪雖解,而心下痞
,胃虛結也;噫氣不除,胃氣逆也。然治痞之法,無出諸瀉心湯。故於生薑瀉心湯
方中,去芩、連、乾薑,以病解無寒熱之邪也。佐旋覆代赭石者,所以補虛宣氣,滌
飲鎮逆也。

【集註】
方有執曰:解,謂大邪已散也。心下痞,噫氣不除者,正氣未復,胃氣尚弱,而伏
飲為逆也。故用旋覆代赭石湯,以養正而散餘邪也。

喻昌曰:大意重在噫氣不除上。既心下痞,更加噫氣不除,則胃氣上逆,全不下行
,有升無降。所謂弦絕者,其聲嘶;土敗者,其聲噦也。故用代赭石領人參下行,以
鎮安其逆氣也。

汪琥曰:此噫氣較前生薑瀉心湯之乾噫不同,是雖噫而不至食臭,故知其為中氣虛也


沈明宗曰:誤下成痞,觀此之發汗解後,亦可成痞。蓋發汗、吐、下,皆傷內氣。然
最虛之處,便是容邪之處,所以微邪從虛內陷,濁陰上逆衝心,則心下痞,而噫氣
不除也。

旋覆代赭石湯方

旋覆花三兩  人參二兩  生薑(切)五兩  代赭石一兩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
)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羅天益曰:汗、吐、下解後,邪雖去而胃氣已虧矣。胃氣既虧,三焦因之失職,清無
所歸而不升,濁無所納而不降,是以邪氣留滯,伏飲為逆,故心下痞,噫氣不除也
。方中以人參、甘草養正補虛,生薑、大棗和脾養胃,所以安定中州者至矣。更以代
赭石之重,使之斂浮鎮逆;旋覆花之辛,用以宣氣滌飲;佐人參以歸氣於下,佐半夏
以蠲飲於上,濁降則痞可消,清升則噫氣可除矣。觀仲景治少陰水氣上凌,用真武
湯鎮之;治下焦滑脫不守,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固之,此胃虛氣失升降,復用此法理之
,則胸中轉否為泰,其為歸元固下之法,各極其妙如此。

49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
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註】
傷寒大吐、大下之後,津液極虛。其人面赤,表氣怫鬱,渴欲引飲,復與湯水,以助
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大吐、下已虛其中,又發其汗,陽從外亡,故曰胃中虛
冷故也。宜以吳茱萸湯,溫中降逆可也。

【按】
胃主納,下通地道。若胃病失職,則不下輸大小腸,不納而反出也。物出無聲,謂之
吐;聲物並出,謂之嘔;聲出無物,謂之乾嘔;乾嘔者,即噦也,以其有噦噦之聲,
故名曰噦也。論中以嘔為輕,以噦為重。蓋以胃中有物,物與氣並逆,所傷者輕;胃
中空虛,惟氣上逆,所傷者重故也。噦,與三陰證同見者,為虛為寒;與三陽證同見
者,為實為熱。虛寒者,四逆、理中、吳茱萸等湯;實熱者,調胃、大小承氣等湯,
擇而用之,勿謂噦者胃敗不可下也。論中云: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
,利之則愈是也。又世有謂噦為呃逆、吃逆、噫氣者,皆非也。蓋噦之聲氣,自胃出
於口,而有噦噦之聲,壯而迫急也;呃逆之聲,氣自臍下衝上,出口而作格兒之聲,
散而不續也。夫所謂呃逆者,即論中平脈篇所謂者,氣噎結有聲也。觀呃逆之人
,與冷水即時作格,噦則不然,自可知也。吃逆、噫氣者,即今之所謂噯氣也,因飽
食太急,比時作噯,而不食臭,故名曰吃逆也。因過食傷食,過時作噯有食臭氣,故
名曰噫氣也。噦噯噫,俱有聲無物,雖均屬氣之上逆,然不無虛實寒熱,輕重新久
之別也。甚至以欬逆為呃逆者,殊不知欬逆即今之喘嗽也,茲乃與呃逆混而為一,皆
不考之過,而得失利害係焉!不可以不辨:乾嘔即噦,欬逆即喘嗽。詳在『金匱要略
』中。

【集註】
程應旄曰:噦之一證,有虛有實。虛自胃冷得之,緣大吐大下後,陰虛而陽無所附,
因見面赤,以不能得汗,而外氣怫鬱也。醫以面赤為熱氣怫鬱,復與水而發汗令大出
,殊不知陽從外洩而胃虛,水從內搏而邪格,胃氣虛弱矣。安得不噦!

汪琥曰:傷寒既大吐、大下之後,已極虛矣!復極發其汗者何也?以其人外氣怫鬱,
面上之氣,恰如外來之邪怫鬱於表也。此係陽明胃府虛極,浮熱之氣上升於面,醫人
認以為邪熱胃燥過極,不得汗,復與之水以助其汗,因而得噦。

音切
沫音末  內音納  合音鴿  見音現  飴音怡  烊音羊  欬溪介切  眩匣絹切  振平聲
 窒陟力切  暝音冥  汝六切  蛭音質  音肓  諦音帝  當去聲  瘀影據切  噫
乙介切  濡音軟  噦於月切



醫宗金鑑卷三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

太陽中風者,風傷於衛也;傷寒者,寒傷於榮也。其說已詳上、中二篇。茲以風寒兩
傷,榮衛俱病者,疏為下篇。蓋風寒二氣,多相因而少相離,有寒時不皆無風,有風
時不皆無寒。風寒並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實邪,故立
大青龍清兩解之法,發其寒邪並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
實邪,故立大青龍湯兩解之法,發其寒邪外閉,風邪內鬱,不汗出而煩燥之汗也。然
必審其人脈不微弱,無少陰證者,乃可與之。若誤施之,則大汗淋漓,厥逆筋惕肉
,必致亡陽之變,故又立真武一湯,以救青龍之誤。夫表寒裏熱者,大青龍固所宜也
。若表裏俱熱,則又非大青龍之所勝任,爰立白虎一湯,以輔青龍之不逮。至於寒熱
輕微者,則更出桂枝二越婢一湯、麻黃桂枝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皆兩解榮衛法
也。合上、中二篇而熟讀之,則三法了然,以之施治,庶不紊耳。

01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
,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此為逆也。

【註】
太陽中風,脈當浮緩,今脈浮緊,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脈也。中風當身不痛,汗自
出,今身疼痛,不汗出,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證也。不汗出而煩躁者,太陽鬱蒸之
所致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陰寒鬱於外則無汗,陽熱蒸於內則煩躁,此風寒
兩傷,榮衛同病,故合麻桂二湯加石膏,製為大青龍湯,用以解榮衛同病之實邪也。
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即有煩躁,乃少陰之煩躁,非太陽之煩躁也。禁不可服。服
之則厥逆,筋惕肉之患生,而速其亡陽之變矣。故曰:此為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風併於衛者,為榮弱衛強;寒併於榮者,為榮強衛弱。今風寒兩傷,故為
榮衛俱實,所宜大青龍湯主之也。

喻昌曰:大青龍湯為太陽無汗而設,與麻黃湯證何異,因有煩躁一證兼見,則非此法
不解。

程應旄曰:此湯非為煩躁設,為不汗出之煩躁設。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雖有煩躁
證,乃少陰亡陽之象,全非汗不出而鬱蒸者比也。

02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註】
傷寒脈當浮緊,今脈浮緩,是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脈也。傷寒當身疼,今身不疼,是
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證也。身輕,邪在陽也;身重,邪在陰也;乍有輕時,謂身重而
有時輕也。若但欲寐,身重無輕時,是少陰證也。今無但欲寐,身雖重,乍有輕時,
則非少陰證,乃榮衛兼病之太陽證也。脈雖浮緩,證則無汗,屬實邪也,故亦以大青
龍湯發之。前條以脈微汗出示禁,此條以無少陰證發明,蓋詳審慎重之至也。此二條
,承上篇首條、次條,中篇首條、次條,再揭太陽風寒兩傷,以為下篇榮衛兼病之提
綱。後凡稱太陽中風傷寒,涉於榮衛同病者,皆指此二條而言也。

【集註】
方有執曰:大青龍湯,一則曰主之,一則曰發之,何也?主之者,以煩躁之急疾,屬
動而言;發之者,以但重之沉默,屬靜而言也。

喻昌曰:無少陰證,「但重乍有輕時」,六字,早已指明。言但身重而無少陰之欲寐
,其為寒因可審,況乍有輕時,不似少陰之晝夜俱重,又兼風因可審,所以力驅其在
表之風寒而無疑也。若脈微弱,身重欲寐,則內顧少陰且不遑矣,敢發之乎?又曰:
細玩二條文義,傷風脈本浮緩,反見浮緊;傷寒脈本浮緊,反見浮緩,是為傷風見寒
,傷寒見風,兩無疑矣。又當辨無少陰證相雜,則用青龍,萬舉萬當矣。故脈見微弱
,即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少陰病脈必微細也。方氏注:泥弱字牽入中風之脈,陽浮陰
弱為解。不思中風之脈,以及誤汗等證,太陽上篇已悉,此處但歸重分別少陰,以太
陽膀胱經與少陰腎經合為表裏,其在陰虛之人,表邪不俟傳經,早從膀胱襲入腎藏者
有之。況兩感夾陰等證,臨病猶當細察,設少陰不虧,表邪安能飛渡而見身重欲寐等
證耶!故有少陰證者,不得已而行表散,自有溫經散邪,兩相綰照之法,豈可徑用青
龍之猛劑,立剷孤陽之根乎!

魏荔彤曰:身重一證,必須辨明,但欲寐而常重,則屬少陰。誤發其汗,變上厥下竭
者,少陰熱也;變筋惕肉者,少陰寒也。其犯誤汗之忌一也。

大青龍湯方

麻黃(去節)六兩  桂枝二兩  甘草(炙)二兩  杏仁(去皮,尖)四十枚  生薑(
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石膏(碎,綿裹)如雞子大。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
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
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方解】
名大青龍者,取龍興雲雨之義也。治風不外乎桂枝,治寒不外乎麻黃,合桂枝麻黃二
湯以成劑,故為兼風寒中傷者之主劑也。二證俱無汗,故減芍藥,不欲其收也;二證
俱煩躁,故加石膏以解其熱也。設無煩躁,則又當從事於麻黃桂枝各半湯矣。仲景於
表劑中加大寒辛甘之品,則知麻黃證之發熱,熱全在表;大青龍證之煩躁,熱兼肌裏
矣。初病太陽即用石膏者,以其辛能解肌熱,寒能清胃火,甘能生津液,是預保陽明
存津液之先著也。粗工疑而畏之,當用不用,必致熱結陽明,斑黃狂冒,紛然變出矣
。觀此,則可知石膏乃中風傷寒之要藥,故得麻桂而有青龍之名,得知草而有白虎之
號也。服後取微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得汗,停其後服,蓋戒人即當汗之證
,亦不可過汗也。所以仲景桂枝湯中不用麻黃者,是欲其不大發汗也;麻黃湯中用桂
枝者,恐其過汗無制也。若不慎守其法,汗多亡陽,變生諸逆,表遂空虛,而不任風
,陰盛格陽,而更煩躁不得眠也。

【集解】
許叔微曰:仲景治傷寒,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桂枝治風,麻黃治寒,青
龍兼治風寒,不拘時候,施與脈證相對者,無不應手而愈。今人皆能言之,而未曉前
人處方用藥之意,多不敢用,無足怪也。

吳綬曰:大青龍湯,治傷寒發熱,惡寒不得汗出,煩躁不安,脈浮緊或浮數者,急用
此湯發汗則愈,乃仲景之妙法也。譬若亢熱已極,一雨而涼,其理可見也。若不曉此
理,見其躁熱,投以寒涼之藥,其害可勝言哉!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用也;如
誤用之,其害亦不淺。所以脈證不明者,多不敢用也。

03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
其汗而不可下也。

【註】
此發明風寒兩傷,榮衛俱病之義也。浮,風邪脈也;風陽也,衛陽也。緊,寒邪脈也
;寒陰也,榮陰也,各從其類而傷之。榮衛俱病,骨節煩疼,是大青龍發汗之脈證,
雖發熱煩躁,其熱在肌而不在胃,不可下也。

04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
主之。

【註】
此申首條,示人以救逆之法也。首條言誤汗,此條言過汗,互文以明其義也。蓋二證
皆屬亡陽,故均當以真武湯主之,扶陽抑陰以救其逆也。大汗出,仍熱不解者,陽亡
於外也;心下悸築築然動,陽虛不能內守也;頭眩者,頭暈眼黑,陽微氣不能升也;
身動者,蠕蠕然動,陽虛液涸,失養於經也。振聳動也;振振欲擗地者,聳動不
已,不能興起,欲墮於地,陽虛氣力不能支也。

【集註】
張璐曰:此為誤用大青龍因而致變者立法也。汗出雖多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
傷,況裏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所以用真武
,把關坐鎮之法也。

汪琥曰:或問治不在表,何以方中尚用生薑?蓋病自過汗而來,雖無鬱熱可發,其內
外寒邪猶在,用生薑者,乃溫中有發也。

真武湯方  見少陰篇

05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
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
失溲,足下惡風,大便,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
必熱,榖氣下流故也。

【註】
太陽病中風、傷寒,二日不躁,今反躁者,是不得汗出而躁,大青龍湯證也。不以青
龍湯發汗,反以火劫熨背,逼汗大出,火邪入胃,胃熱水竭,則煩躁譫語所必發也。
十有餘日,邪正相持,持久必爭,爭必振慄作解,然解非汗出及下利,邪無從解也。
若自下利,此為欲從裏解也;若自汗出,此為欲從表解也。今十餘日不自下利,而有
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者,是裏不解也;不自汗出,而下身無汗,足下惡風者,是
表不解也。裏不解者,大便必,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則知水留胃中,久必腸潤,其
久積之大便自應多下而解也。及多大便已,雖小便不得,諸病不解,其頭卓然而痛,
是裏解表未悉解也。表未悉解者,是因火逼汗出,而從腰以下不得汗,乃上解而下未
解也。故有小便不得,諸在下之病。今雖裏解,而其人頭卓然而頭者,是表之餘邪上
逆也。足心必熱者,裏之餘熱下流也。穀氣者,即胃氣也,言胃中熱氣隨大便而下流
也。此病皆由妄行火劫致變,難以拘定成規,當診犯何逆,隨證治之可也。

06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
,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註】
服桂枝湯,大汗出,病不解,脈洪大,若煩渴者,則為表邪已入陽明,是白虎湯證也
。今脈雖洪大而不煩渴,則為表邪仍在太陽,當更與桂枝湯如前法也。服湯不解,若
形如瘧,日再發者,雖屬輕邪,然終是為風寒所持,非汗出必不得解,故宜桂枝二麻
黃一湯,小發榮衛之汗,其不用麻黃桂枝各半湯者,蓋因大汗已出也。

【集註】
方有執曰:服桂枝湯,證轉大汗出,脈轉洪大者,乃風多寒少,風邪欲散而以微寒持
之,兩者皆不得解,而寒熱如瘧也。桂枝二麻黃一湯者,重解風而輕於散寒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  芍藥一兩六銖  麻黃(去節)十六銖  甘草一兩二銖  杏仁(去皮
、尖)十六枚  生薑(切)一兩六銖  大棗(擘)五枚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
升,日再服。

【集解】
張璐曰:詳此方藥品,與各半不殊,惟銖分稍異,而證治攸分,可見仲景於差多差少
之間,分毫不苟也。

07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
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
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
半湯。

【註】
太陽榮衛兩傷,風多寒少之病,得之八、九日,有如瘧狀之寒熱,熱多寒少,其人不
嘔,小便清白者,此裏和不受邪,雖為欲愈,然必審其人,如瘧狀之寒熱,一日二、
三度,輕輕而發。診其脈微且緩,則知邪已衰,正欲復,表裏將和,始為欲愈也。若
脈微不緩,是正猶未復,惡寒是邪猶未衰,尚不能自愈,但已為前之汗、吐、下,虛
其表裏,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脈微惡寒,表裏俱虛,則面色當白,今色反赤
,猶有餘邪怫鬱於表,不能得小汗出,宣發陽氣,故面赤身癢,未欲解也,宜桂枝麻
黃各半湯,小小汗之,以和榮衛,自可愈也。

【集註】
吳人駒曰:此不專事桂枝,而兼合乎麻黃者,謂其面熱身癢,邪在輕虛浮淺之處,惟
麻黃能達也。

桂枝麻黃各半湯方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一兩  生薑一兩  甘草(炙)一兩  麻黃(去節)一兩  大棗
(擘)四枚  杏仁(去皮、尖)二十四枚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
六合。

08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差遲,遲為無陽,不能作
汗,其身必癢也。

【註】
此承上條,發明面赤身癢之義也。表陽氣虛,故脈浮遲,邪氣怫鬱,故面熱赤,正虛
邪盛相爭,故戰惕也。至六、七日,則邪當衰,應汗出而解,若反發熱,是邪未衰,
故差遲也。遲者,正不勝邪也,陽微怫鬱,其身必癢,以無陽氣,不能宣發作汗故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陽虛不能作汗之脈也。浮則邪在肌表,遲則陽虛,氣怫鬱而不得越,則
面熱赤。正與邪爭而不得出,則身戰惕。至六、七日傳經盡,當汗解之時,乃不得汗
,反發熱者,其差必遲。蓋陽虛不能領汗外出,其熱邪浮於肌膚,必作身癢也。

09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註】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此為榮衛兼病,風邪多而寒邪少也。若脈浮緊,或脈浮
數,是表有陽邪鬱蒸,則為無汗熱多之實邪,以大青龍湯汗之可也。今脈陽微陰弱,
乃為虛邪之診,即有無汗熱多之實邪,亦不可用大青龍湯更汗也。蓋以脈微弱,是無
太陽表脈也,故不可更大汗也。然既有無汗,熱多、寒少之表證,麻黃、桂枝、石膏
之藥,終不可無,故只宜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輕劑,令微微似汗,以解肌表而和榮衛也


【集註】
喻昌曰:此亦風多寒少之證。「無陽」二字,仲景言之不一,無陽乃無表、無津液之
通稱也,故以不可更汗為戒。然非汗則風寒終不能解,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風,越婢之
一以治寒,乃為合法耳。

汪琥曰:「不可更汗」四字,當是不可更大發汗意,因其人脈微弱無陽也。此方比上
小發汗之方更輕。

吳人駒曰:微乃微甚之微,非微細之微,但不過強耳。既曰熱多,脈安得微。無陽者
,謂表之陽邪微,故不可更大汗。熱多者,謂肌之熱邪甚,故佐以石膏。越婢者,發
越之力如婢子之職,狹小其制,不似大青龍之張大也。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桂枝十八銖  芍藥十八銖  甘草(炙)十八銖  石膏(碎,綿裹)二十四銖  麻黃(
去節)十八銖  大棗(擘)四枚  生薑一兩二銖

右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乃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
分。

【方解】
此方即大青龍湯以芍藥易杏仁也,名雖越婢輔桂枝,實則大青龍湯之變制也。去杏仁
,惡其從陽而辛散;用芍藥,以其走陰而酸收,以此易彼,裁而用之,則主治不同矣
。以桂枝二主之,則不發汗,可知越婢一者,乃麻黃石膏二物,不過取其辛涼之性,
佐桂枝二以和表而清肌熱,則是寓微汗於不發之中,亦可識也。非若大青龍湯以石膏
佐麻黃,而為發汗驅肌熱之重劑也。

【按】
桂枝二麻黃一湯,治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而無熱多寒少,故不用石膏之涼
也。桂枝麻黃各半湯,治如瘧狀,熱多寒少,而不用石膏,更倍麻黃者,以其面有怫
鬱熱色,身有皮膚作癢,是知熱不向裏而向表,令得小汗,以順其勢,故亦不用石膏
之涼裏也。桂枝二越婢一湯,治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而用石膏者,以其表邪寒少,
肌裏熱多;故用石膏之涼,佐麻桂以和榮衛,非發榮衛也。今人一見麻、桂,不問輕
重,亦不問溫覆與不溫覆,取汗與不取汗,總不敢用,皆因未究仲景之旨。麻黃、桂
枝只是榮衛之藥,若重劑溫覆取汗,則為發榮衛之藥,輕劑不溫覆取汗,則為和榮衛
之方也。

【集解】
吳人駒曰:發散表邪,皆以石膏同用者,蓋石膏其性寒,寒能勝熱;其味薄,薄能走
表。非若芩、連之輩,性寒味苦而厚,不能升達也。

10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註】
傷寒身無大熱,不煩不渴,口中和,背惡寒,附子湯主之者,屬少陰病也。今傷寒身
無大熱,知熱漸去表入裏也。口燥渴心煩,知熱已入陽明也。雖有背微惡寒一證,似
乎少陰,但少陰證,口中和,今口燥渴,是口中不和也。背惡寒、非陽虛惡寒,乃陽
明內熱熏蒸於背,汗出肌疏,故微惡之也。主白虎湯,以直走陽明,大清其熱,加人
參者,蓋有意以顧肌疏也。

【集註】
喻昌曰:此條辨證最細。脈必滑而帶浮,渾身無大熱,又不惡寒,但背間微覺惡寒,
是表邪已將罷。其人口燥渴心煩,是裏熱已大熾。更不可姑待,而當急為清解,恐遲
則熱深津竭,無濟於事矣。

11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
,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註】
傷寒表不解,謂脈浮緊、頭痛、身痛、發熱、無汗、惡寒之證仍在也。心下有水氣,
謂乾嘔而咳也。然水之一為病不一,故曰: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
,或喘者,皆有水氣之證,故均以小青龍湯,如法加減主之也。經曰:三焦者決瀆之
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太陽受邪,若無水氣,
病自在經,若有水氣,病必犯府。病府則膀胱之氣化不行,三焦之水氣失道,停上焦
則或咳、或喘,或噎,停中焦則或渴、或乾嘔、或滿,停下焦則或小便不利,少腹滿
,或下利,凡水所行之處,皆得而病之也。小青龍湯外發太陽之表實,內散三焦之寒
飲,亦汗法中之峻劑,與大青龍湯並得其名。一以治太陽表實之熱躁,一以治太陽表
實之寒飲也。

【集註】
程知曰:此明傷寒表證未解,水積心下,散寒滌飲法也。

汪琥曰:『明理論』云:青龍主風寒兩傷之疾固已。傷寒表不解,則麻黃可以發;中
風表不解,則桂枝可以散。惟其表不解,而又加之心下有水氣,則非二湯所能發散,
必以小青龍湯,始可祛除表裏之邪氣爾。

小青龍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  芍藥三兩  五味子半升  乾薑二兩  甘草(炙)三兩  半夏(洗
)半升  桂枝三兩  細辛三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
升。加減法:若渴,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
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若微利
,去麻黃加蕘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

【按】
加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此必傳寫之誤。蓋本草蕘花、即芫花類也。用之攻水,
其力甚峻。五分可令人下行數十次。豈有治停飲之微利,而用雞子大之蕘花者乎?似
當改加茯苓四兩。

【方解】
太陽停飲有二:一中風有汗為表虛,五苓散證也;一傷寒無汗為表實,小青龍湯證也
。表實無汗,故合麻桂二方以解外。去大棗者,以其性滯也;去杏仁者,以其無喘也
,有喘者,仍加之;去生薑者,以有乾薑也,若嘔者,仍用之。佐乾薑細辛,極溫極
散,使寒與水俱得從汗而解;佐半夏逐痰飲,以清不盡之飲;佐五味收肺氣,以斂耗
傷之氣。若渴者,去半夏加花粉,避燥以生津也;若微利與噎,小便不利,少腹滿,
俱去麻黃,遠表而就裏也。加附子以散寒,則噎可止;加茯苓以利水,則微利止,少
腹滿可除矣。此方與越婢湯同治水飲溢於表,而為腹脹水腫,宜發汗外解者,無不隨
手而消。越婢治有熱者,故方中君以石膏,以散陽水也;小青龍治有寒者,故方中佐
以薑桂以散陰水也。

【集解】
柯琴曰:兩青龍俱治有表裏證,皆用兩解法。大青龍是裏熱,小青龍是裏寒,故發表
之藥相同,而治裏之藥則殊也。此與五苓同為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然五苓治水
之蓄而不行,故專滲瀉以利水,而微發其汗,使水從下而去也;此方治水之動而不居
,故備舉辛溫以散水,而大發其汗,使水從外而出也。仲景發表利水諸法,精義入神
矣。

趙良曰:溢飲之證,『金匱』云:當發其汗,小青龍湯治之。蓋水飲溢出於表,榮衛
盡為之不利,必仿傷寒榮衛兩傷之法,發汗以散其水,而後榮衛行,經脈通,則周身
之水可消,必以小青龍湯為第一義,於此可類推矣。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1
懸壺子
12
傷寒,心中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
主之。

【按】
「小青龍湯主之」六字,當在發熱不渴之下,始與服湯已渴者之文義相屬。豈有寒去
欲解,而更服小青龍湯之理乎?

【註】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此為外傷寒邪,內停寒飲,宜以小青龍湯
兩解之。服湯汗解已後渴者,乃已汗寒去內燥之渴,非未汗飲停不化之渴,故曰:寒
去欲解也。當少少與水飲之,以滋其燥,令胃和自可愈也。

【集註】
成無己曰:咳而微喘者,水寒射肺也。發熱不渴者,表證未罷也。與小青龍湯發表散
水,服湯已渴者,裏氣溫,水氣散,為欲解也。

方有執曰:發熱不渴,寒勝也,故以服湯已而渴,為寒去欲解,大意與上條相彷,故
治亦同。

程知曰:此明水寒未解,治宜小青龍也。心下有水氣,寒在膈上也。故喘咳,發熱不
渴,服湯已而渴,則水寒解矣。此解水氣之法,當用小青龍,非謂解後仍用小青龍也


張璐曰:風寒挾水飲,為病在表者,故不渴。服湯後而渴者,是為寒去津傷欲解之徵
,所以雖渴而不必服藥,但當靜俟津回可也。咳而微喘,為水飲上逆。今水去而渴,
與水逆而渴不同。世本小青龍湯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之下,錯簡也。

汪琥曰:上條云渴,是未服湯而渴,乃水停津液不化而渴;此條云渴,是服湯已而渴
,乃汗後津液既亡而渴。渴既不同,豈可仍用上藥小青龍主之?當在服湯已之上可知


13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註】
發汗當於未下之先。今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者,表裏皆虛也。所以然者
,以下之失宜,則內守之陽虛,故脈微細也。以汗之失宜,則外固之陽衰,故振寒也

【集註】
鄭重光曰:治傷寒先汗後下,此定法也。若下後外邪不盡,不得已而復汗之,邪雖去
而內外俱虛,是以脈細振寒,所傷滋大矣。

14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
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互詳脈證,以出其治也。既下之以虛其裏,復發汗以虛其表,陰陽兩虛,陽
無所附,夜而安靜,不嘔不渴,是內無陽證也;無表證,身無大熱,脈沉微,是外無
陽證也。表裏無陽,內外俱陰,惟有晝日煩躁不得眠,一假陽證,則是獨陰自治於陰
分,孤陽自擾於陽分,非相勝乃相離也,故以乾薑附子湯,助陽以配陰。蓋以陰雖盛
而未相格,陽氣微而自不依附也。

【集註】
喻昌曰:上條但言振寒及微細之脈,未定所主之病,以虛證不一也。然振寒脈微細,
陽虛已見一班,設晝日煩躁不得眠,其為虛陽擾亂可知;夜反安靜,不嘔不渴,則虛
陽擾亂不兼外邪可知。脈沉微,身無大熱,則煩躁,為亡陽之診,乾薑附子在所必需
。由此而推,日中安靜,夜而煩躁,則為陰病而陽不病,又可知矣。

程應旄曰: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虛陽擾亂,外見假熱也。夜安靜,不
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陰氣獨治,內係真寒也。宜乾薑附子湯,宜從
陰中回陽,不當於晝日煩躁,一假熱證狐疑也。

乾薑附子湯方

乾薑一兩  附子(去皮,生用,破八片)一枚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15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註】
此又承上條言。先汗後下,於法不逆,病應解而仍不解,反煩躁者,以別其治也。蓋
汗、下俱過,表裏兩虛,陰盛格陽,故晝夜見此擾亂之象也。當以四逆湯,壯陽勝陰
,更加茯苓以抑陰邪,佐人參以扶正氣,庶陽長陰消,正回邪退,病自解而煩躁安矣
。大青龍證,不汗出之煩躁,乃未經汗下之煩躁,屬實;此條病不解之煩躁,乃汗下
後之煩躁,屬虛。然脈之浮緊沉微,自當別之,恐其誤人,故諄諄言之也。

【集註】
汪琥曰:傷寒汗下,則煩躁止而病解矣。若陰盛之煩躁,強發其汗,則表疏亡陽;復
下之,則裏虛亡陰。衛陽失護,榮陰內空,邪仍不解,更生煩躁,此亦虛煩虛躁,乃
假熱之象也。只宜溫補,不當散邪,故以茯苓四逆湯主之。

茯苓四逆湯方

茯苓六兩  人參一兩  甘草(炙)二兩  乾薑一兩半  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
一枚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
表裏之病,治不如法,先過汗後復過下,或下後復汗,誤而又誤,變成壞病。若其人
陽盛而從熱化,則轉屬三陽,陽衰而從寒化,則繫在三陰,此二條煩躁皆壞病也。煩
躁,雖六經俱有,而多見於太陽、少陰者,太陽為真陰之標,少陰為真陽之本也。未
經汗下而煩躁,多屬陽,其脈實大,其證熱渴,是煩為陽盛,躁為陰虛。已經汗下而
煩躁,多屬陰,其脈沉微,其證汗厥,是煩為陽虛,躁為陰盛也。夫先下後汗,於法
為逆,外無大熱,內不嘔渴,似乎陰陽自和,而實陽虛陰盛。所以虛陽擾亂於陽分,
故晝日煩躁不得眠;盛陰獨治於陰分,故夜而安靜;脈沉微,是真陽將脫而煩躁也。
用乾薑附子,壯陽以配陰。薑附者,陽中陽也,先用則力更銳,不加甘草,則勢更猛
,比之四逆為更峻,救其相離故當急也。先汗後下,於法為順,病仍不解,遽增晝夜
煩躁,亦是陰盛格陽之煩躁也,用茯苓四逆,抑陰以回陽。茯苓感太和之氣化,伐水
邪而不傷陽,故以為君;人參生氣於烏有之鄉,通血脈於欲絕之際,故以為佐;人參
得薑、附,補氣兼以益火;薑、附得茯苓,補陽兼以瀉陰;調以甘草,比之四逆為稍
緩和,其相格故宜緩也。一去甘草,一加參芩,而緩急自別,仲景用方之妙如此。

16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裏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
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裏未和,然後復下之。

【註】
太陽表病,當汗不汗,先下之而愈,因復發其汗,以此表裏俱虛,因虛其人致冒,理
必然也。冒家者,謂凡因病而昏冒者也。然冒家或有汗出自愈,其所以然者,非表裏
俱虛,乃邪正皆衰,表裏自和故也。得汗出而自愈者,和於表也;得下利而自愈者,
和於裏也。得裏未和,然後下之,宜調胃承氣湯和之。由此推之,得表未和,然後汗
之,當以桂枝湯和之,自在言外矣。

【集註】
程知曰:冒者,神識不清,如有物為之冒蒙也。得汗出,表和而邪解矣。得表和而裏
未和,然後下之,明不得以其冒而認為入裏之邪,遂致妄下,亦不得以其冒而認為表
之未解,復妄用汗也。

汪琥曰:得裏未和「裏」字,諸註指二便言。竊思經文中既云然後下之,此專指大便
而言,若利小便,則不言下矣。其義可不辨而自明。

17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註】
凡病,謂不論中風、傷寒一切病也,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治
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雖不見愈,亦不至變諸壞逆,則其邪正皆衰,可不
必施治,惟當靜以俟之,診其陰陽自和,必能自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陰陽以脈言,而二便在其中。兩者和,則血氣無相勝負,故可必自愈。

程知曰:脈以左、右三部勻停為無病。故汗、吐、下後,陰陽和者、必自愈,不須過
治也。

18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
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若脈浮而數,按之不
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
?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
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
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註】
脈浮而緊,邪實也;按之反芤,正虛也;正虛邪實,邪與正爭,故發戰汗出而解也。
脈浮而數,邪未實也;按之不芤,正不虛也;正不虛,邪未實,邪不能與正爭,故不
戰汗出而解也。脈不芤,知不發戰也;脈不浮,知不汗出也;脈自微,知曾經發汗。
若吐、若下、若亡血也,因內無津液,邪正俱衰,陰陽自和,故不發戰不汗出而解也


19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
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註】
脈浮而數,按之無力,當發戰、汗出而解,以其人本虛故也。脈浮而數,按之有力,
當不發戰,但汗出而解,以其人本不虛故也。脈自微,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
血不發戰、不汗出而解,以其人邪正皆衰,陰陽自和故也。傷寒三日,未經汗、吐、
下,亡血也,脈浮數而微,病人熱減身和,此謂欲解;解以夜半者,陽病至陰時則和
也。蓋浮、數、微三脈,雖均為可解之脈,然解之徵,則不無別也。如脈浮,濈然汗
出,則邪還於表而解;脈數能食,則胃和而解;脈微,必大汗出而解者,以其未經汗
、吐、下,其人未虛,故均不發戰,津液未傷,故汗大出而解也。

【集註】
方有執曰:三日,言遍三陽也。浮數,不傳陰也。微,邪氣衰也。夜半,陰盡陽生之
時也。濈然,和而汗出貌。能食,胃氣回也。

20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
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註】
太陽病未解,當見未解之脈,今不見未解之脈,而陰陽脈俱停,三部沉伏不見;既三
部沉伏不見,則當見可死之證;而又不見可死之證,是欲作解之兆也。作解之兆,必
先見振慄汗出而始解者,乃邪正交爭作汗故也。但作解之脈,不能久停,脈之將出,
必有其先。先者何?先於三部上下、陰陽、沉伏不見處求之也。若從寸脈陽部微微而
見者,則知病勢向外,必先汗出而解;若從尺脈陰部微微而見者,則知病勢向內,必
自下利而解;如不自下利,若欲下之以和裏,宜調胃承氣湯主之。由此推之,則可知
如不自汗出,若欲汗之以和表,宜麻桂各半湯主之也。觀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意甚輕活,無取於大下,俱在言外矣。

【集註】
程應旄曰:振慄汗解,單指脈停者言。下邊兩解,不必有戰汗,是指其脈漸出而言也


21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註】
傷寒脈浮緊,太陽表寒證也。腹滿譫語,太陰、陽明裏熱也。欲從太陽而發汗,則有
太陰、陽明之裏;欲從太陰、陽明而下之,又有太陽之表,主治誠為兩難,故不藥而
用刺法也。雖然太陰論中,太陽表不解,太陰腹滿痛,而用桂枝加大黃湯,亦可法也
。此肝乘脾,名曰縱,刺期門,與上文義不屬,似有遺誤。

22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
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註】
傷寒發熱,濇濇惡寒,無汗之表也。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停飲之滿也。若自汗出
,表可自解,小便利滿可自除,故曰:其病欲解也。若不汗出,小便閉,以小青龍湯
先解其外,外解已,其滿不除,十棗湯下之,亦可愈也。此肝乘肺,名曰橫,刺期門
,亦與上文義不屬,似有遺誤。

23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註】
凡病解時,必於其經氣之旺。太陽盛陽也。日中陽氣盛,故從巳、午、未之旺時而病
解。

音切

惕音踢  日輪切  擗滂吉切  慄音栗  溲所留切  職廉切  噎一結切  蕘音饒
芤苦候切  濈阻立切



醫宗金鑑卷四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全篇

陽明主裏,內候胃中,外候肌肉,故有病經、病府之分。如論中身熱煩渴,目痛鼻乾
不得眠,不惡寒,反惡熱者,此陽明經病也;漸熱譫語,手足腋下濈然汗出,腹滿痛
,大便者,此陽明府病也。而其候各有三:經病則有邪已傳陽明而太陽之表未罷,
兼見頭痛惡寒無汗之太陽證者;有太陽之邪已罷,悉傳陽明,但見壯熱有汗,心煩不
眠,口渴引飲之陽明證者;有陽明之邪未已,復轉少陽,兼見胸痛,寒熱往來,口
苦而嘔,目眩耳聾之少陽證者。府病則有太陽陽明,謂太陽病,或發汗,或吐,或下
,或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太陽之邪,乘胃燥而轉屬陽明,致小便反數,大
便者,所為脾約是也;有正陽陽明,謂陽氣素盛,或有宿食,太陽之邪,一傳陽明
,遂入胃府,致大便不通者,所為胃家實是也;有少陽陽明,謂病已到少陽,法當和
解,而反發汗,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燥熱,復轉屬陽明,致大便結燥者,所為大
便難者是也。其治陽明經病,則以葛根湯或桂枝加葛根湯發之,或以白虎湯清之,或
以柴胡白虎湯和之,隨其證而施之可也。其治陽明府病,雖均為可下,然不無輕重之
分,故或以三承氣湯下之,或麻仁丸通之,或蜜煎膽汁導之,量其病而治之可也,此
陽明病之大略也。茲以在經、在府二者,詳疏於篇,俾讀者易為分別,則臨證施治,
自不紊矣。

01
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

【註】
陽明經,內以候胃,外以候肌。言陽明之為病,由太陽之邪,傳於其經,則為陽明病
外證;由太陽之邪,傳入胃府,則為胃家實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陽明經也,胃府也。實者,大便結為滿而不得出也。雖則遲早不同,而
非日數所可拘也。

02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註】
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乃『內經』言傳經之次第,非必以日數拘也。
此云:三日陽明脈大者,謂不兼太陽陽明之浮大,亦不兼少陽陽明之弦大,而正見正
陽陽明之大脈也。蓋由去表傳裏,邪熱入胃,而成內實之診,故其脈象有如此者。

【集註】
方有執曰:傷寒三日,該中風而大約言也。脈大者,陽明氣血俱多也。

沈明宗曰:此正陽明之正脈也。仲景謂三日陽明脈大,因陽明乃多氣多血之府,風寒
傳入,邪盛於中,故脈顯大,是為陽明邪實之正脈。但病陽明務具此脈,方可下奪,
或兼太陽之浮緊,少陽之弦細,或遲疾滑濇虛弱,乃屬氣血陰陽之虛,雖見大實大滿
,亦當詳審顧慮,或以小承氣湯試之,或用蜜煎導法,不得直施攻下也。

03
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註】
陽明之病,本自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而不透徹,乃為汗不如法,故未盡之
邪,因而轉屬陽明也。邪在經則為外證,邪入府則為胃家實矣。

【集註】
方有執曰:此言由發太陽汗不如法,致病入胃之大意。

04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註】
太陽之邪傳陽明病,有自中風傳來者,有自傷寒傳來者,當於食之能否辨之。若能食
,名中風,是自中風傳來者,以風乃陽邪,陽能化穀,故能食也。不能食,名中寒,
是自傷寒傳來者,以寒乃陰邪,不能化穀,故不能食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食之能否,驗風寒之辨。蓋陽明主水穀,風能食,陽能化穀也;寒不
能食,陰不殺穀也。名,猶言為也。中寒,即傷寒之互詞。大意推原風寒自太陽傳來
,其辨驗有如此者,非謂陽明自中而然也。

汪琥曰:仲景云:中寒與傷寒同義,非真寒證也。若係真中寒,是胃家虛冷,藥宜理
中湯之類。今不能食,是胃氣實,但邪未入府,不作鬱熱耳。因名中寒,實與傷寒無
異。

05
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

【註】
陽明病有外證有內證。潮熱、自汗、不大便、內證也;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
熱,外證也。今汗自出,是從中風傳來,故與中風之外證同,而身熱、不惡寒反惡熱
,則知為陽明外證,故不與中風外證同也。然陽明之熱,發於肌肉,必蒸蒸而熱,又
不似太陽之陣陣發熱,可知矣。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太陽中風,傳入陽明之外證言。

魏荔彤曰:病有太陽中風不解,傳入陽明者,何以辨之?故設問曰:陽明未知其裏之
何時傳來?必先驗其外之何所見證?答曰:太陽病,有身熱,汗自出而惡風者,此太
陽中風之本證也;若身熱,汗自出,竟不惡風寒而反惡熱,則病已去太陽而入陽明矣
。此陽明病,由太陽中風而傳入者也。

06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
自汗出而惡熱也。

【註】
太陽病當惡寒,陽明病當惡熱。今陽明病,有初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是太陽
去表之邪未盡,故仍惡寒也。然去表未盡之邪,欲傳陽明,不能久持,故惡寒必將自
罷,即日當自汗出而惡熱矣。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太陽傷寒,傳入陽明之外證言。

程應旄曰:陽明惡寒,終是帶表,至於府病則惡熱矣。表之罷否,須於此驗之。

鄭重光曰:此辨陽明傷寒之外證,不發熱而惡寒,起自傷寒也。惡寒將自罷,邪過表
也。即自汗出,邪熱鬱於肌肉,腠理開,汗外泄也。

魏荔彤曰:太陽傷寒亦有傳入陽明者,又何以辨之?故設問曰:病有得之一日,起初
之時,不見發熱,而但見惡寒者,何病也?答曰:得之一日惡寒,雖為太陽傷寒之證
,而惡寒亦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此是陽明病由太陽傷寒而傳入者也。可知太陽
中風,則發熱惡風,汗自出為,正病,太陽傷寒,則惡寒無汗為正病。若傳入陽明,
則必以汗出、惡熱為正病也。

07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居中,主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
二日即止,此為陽明病也。

【註】
此釋上條陽明惡寒自罷之義。陽明屬胃居中,土也。土為萬物所歸,故邪熱歸胃則無
所復傳,亦萬物歸土之義。陽明初病一日,雖仍惡寒,是太陽之表未罷也。至二日惡
寒自止,則是太陽之邪已悉歸併陽明,此為陽明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惡寒二日自止者,熱入裏而將惡熱,此以正陽陽明言也。

程應旄曰:六經雖分陰陽,而宰之者胃,五藏六府,皆朝宗而稟令焉。一有燥熱,無
論三陽傳來之邪,從而化熱,即三陰傳來之邪,亦轉屬而變熱。陰陽之邪,皆歸胃土
,故曰: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也。

08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
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註】
問曰:何緣得陽明胃實之病?答曰:由邪在太陽時,發汗,若下,若利小便,皆為去
邪而設,治之誠當,則邪解而愈矣。如其不當,徒亡津液,致令胃中乾燥,則未盡之
表邪,乘其燥熱,因而轉屬陽明,為胃實之病者有三:不更衣,即太陽陽明脾約是也
;內實,即正陽陽明胃家實是也;大便難,即少陽陽明大便難是也。三者雖均為可下
之證,然不無輕重之別,脾約自輕於大便難,大便難自輕於胃家實。蓋病脾約大便難
者,每因其人津液素虧,或因汗下利小便,施治失宜所致。若胃實者,則其人陽氣素
盛,胃有宿食,即未經汗下,而亦入胃成實也。故已經汗下者,為奪血致燥之陽明,
以滋燥為主;未經汗下者,為熱盛致燥之陽明,以攻熱為急。此三承氣湯、脾約丸及
蜜煎、土瓜根、豬膽汁導法之所由分也。

【集註】
方有執曰:古人大便必更衣;不更衣,言不大便也。

程應旄曰:轉屬層次,不止有表罷、不罷之分,而表罷入裏,復有燥實、燥不實之辨
。所以有不更衣之陽明病,有內實之陽明病,有大便難之陽明病也。其中有屬表屬裏
,所以下法有禁有宜。受氣有裏實裏燥,所以下法有應大應小。

汪琥曰:或問太陽病若下矣,則胃中之物已去,縱亡津液,胃中乾燥,未必復成內實
。答云:方其太陽初病時,下之不當,徒亡津液,胃中之物去之不盡,邪傳陽明而成
燥糞,故有內實之證。

09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
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
是也。

【註】
陽明可下之證,不止於胃家實也。其綱有三,故又設問答以明之也。太陽之邪,乘胃
燥熱,傳入陽明,謂之太陽陽明,不更衣無所苦,名脾約者是也。太陽之邪,乘胃宿
食與燥熱結,謂之正陽陽明,不大便,內實滿痛,名胃家實者也;太陽之邪已到少陽
,法當和解,而反發汗利小便,傷其津液,少陽之邪復乘胃燥,轉屬陽明,謂之少陽
陽明,大便澀而難出,名大便難者是也。

【集註】
程知曰:言三陽皆有入胃府之證也。陽明為水穀之海,中土為萬物所歸,故三陽經皆
能入其府。邪自太陽傳入胃府者,謂之太陽陽明,即經所謂太陽病,若吐、若下、若
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者是也,由脾之斂約,故用小承氣微下以和之。邪
自陽明經傳入胃府者,謂之正陽陽明,即經所謂發熱汗出,胃中燥語者是也,乃
胃中邪實,故用大承氣以攻下之。邪自少陽轉屬胃府者,謂之少陽陽明,即經所謂少
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語,此屬胃者是也,係津液內竭,故用麻仁丸潤下,以和其津
液也。若三陽外證未除,則陽明正治之法,又不可用矣。

10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按】
自汗是陽明證,盜汗是少陽證,盜汗當是自汗,文義始屬。

【註】
陽明病在經,脈當浮長,入府,脈當實大。今脈浮而緊,潮熱有時者,是陽明病而見
太陽傷寒脈也,則知是從傷寒傳來。太陽傷寒之邪未罷,必無汗,故雖見陽明潮熱發
作有時之證,仍當從太陽陽明傷寒治之,宜麻黃加葛根湯汗之。若見潮熱發作有時之
證,而脈但浮不緊,是陽明病而見太陽中風脈也,則知是從中風傳來。太陽中風之邪
未罷,必自汗出,當從太陽陽明中風治之,宜桂枝加葛根湯解之。

【集註】
沈明宗曰:此陽明證而見太陽脈也。脈浮而緊,太陽表寒未罷之脈,潮熱發作有時,
則陽明裏證已具,但浮者,太陽風傷衛脈,故必汗出也。

11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按】
汗出多之下,當有「發熱」二字,若無此二字,脈遲,,汗出多,微惡寒,乃是表陽
虛,桂枝附子湯證也,豈有用桂枝湯發汗之理乎?必是傳寫之遺。

【註】
陽明病脈當數大,今脈遲汗出多,設不發熱惡寒,是太陽表邪已解矣。今發熱微惡寒
,是表猶未盡解也,故宜桂枝湯解肌以發其汗,使初入陽明之表邪,仍還表而出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中風傳陽明,表邪未解,仍宜用桂枝湯以解肌也。

汪琥曰:此太陽病初傳陽明經,中有風邪也。脈遲者,太陽中風緩脈之所變,傳至陽
明,邪將入裏,故脈變遲。汗出多者,陽明熱而肌腠疏也。微惡寒者,在表風邪未盡
也。故仍從太陽中風例治之。又曰:雖從太陽例治,但既云陽明病,仲景法還宜用桂
枝加葛根湯為是。

12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註】
陽明病,脈應浮大,證應汗出。今脈但浮,表病脈也;無汗而喘,表實證也。是太陽
之邪,未悉入陽明,猶在表也。當仍從太陽傷寒治之,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集註】
張璐曰:陽明榮衛難辨,辨之全藉於脈證。風邪之脈,傳至陽明,自汗已多,則緩去
而遲在;寒邪之脈,傳至陽明,發熱已甚,則緊去而浮在,此皆邪氣在經之徵。若入
府,則遲者必數,浮者必實矣。設不數不實,非胃實也,必不勝攻下矣。

汪琥曰:無汗而喘,但浮不緊,何以定其為陽明病?必其人目痛鼻乾,身熱不得眠,
故云陽明病也。

魏荔彤曰:此太陽陽明之證,入陽明未深,故令其邪仍自表出,不至歸於胃而無所復
傳也。

13
陽脈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
為太過。太過者,為陽絕於裏,亡津液,大便因也。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脈,以出其證也。脈陽微,謂脈浮無力而微也;陽脈實,謂脈浮有力
而盛也。凡中風傷寒脈,陽微則熱微,微熱蒸表作汗;若汗出少者,為自和欲解,汗
出多者,為太過不解也。陽脈實則熱盛,因熱盛而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汗出
太過,則陽極於裏,亡津液,大便因而成內實之證矣。勢不得不用下法。故欲發其
汗者,不可不早慮及此也。

【集註】
喻昌曰:陽微者,中風之脈,陽微緩也;陽實者,傷寒之脈,陽緊實也;陽絕,即亡
津液之互辭。仲景每於亡津液者,悉名無陽。玩本文陽絕於裏,亡津液,大便因甚
明。傷寒發太陽膀胱經之汗,即當顧慮陽氣,以膀胱主氣化故也。發陽明胃經之汗,
即當顧慮陰津,以胃中藏津液故也。所以陽明多有熱越之證,謂胃中津液,隨熱而盡
越於外,汗出不止耳。然則陽明病,不論中風,傷寒,脈微,脈實,汗出少而邪將自
解,汗出多則陰津易致竭絕也。

14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註】
陽明病法當汗多,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以其人胃氣久虛,邪鬱於太陽之表
,陽明肌腠不能宣發作汗故也。宜葛根湯小劑微汗,和其肌表,自可愈也。

【集註】
汗琥曰:按此條論仲景無法治。常器之云:可用桂枝加黃耆湯。郭雍云:宜用桂枝麻
黃各半湯。不知上二湯,皆太陽經藥,今係陽明無汗證,仍宜用葛根湯主之。

魏荔彤曰:陽明病法應多汗,今反無汗,但見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邪熱欲出表作汗
,而正氣衰弱不能達之也。

15
陽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
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脈緊則愈。

【註】
陽明病,初欲食,知其從中風熱邪傳來也。陽明受邪,當小便數,大便,今小便反
不利,大便自調,知津未傷而胃自和,不成裏實也。既不成實,則在經之邪本輕,可
自愈也。若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是太陽之表未除也。奄,忽也。忽然發狂,
濈然汗出而解者,蓋以太陽傳來之邪本輕,陽明所受之邪自淺,津未傷而胃自和,仍
當還表作解也。然必待發狂而解者,此胃中水氣不勝,初欲食之穀氣,穀氣長陽化熱
,水不勝熱,釀汗共併而出,所以發狂作解也。凡將汗解,脈必先浮,今言脈緊則愈
者,亦邪還於表,欲解應見之脈也。

16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

【註】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為太陽之邪欲傳也。若無汗,為太陽陽明之表尚在,汗
之可也。今反汗出濈濈然者,是邪已轉屬陽明之府,可下不可汗也。

【集註】
成無己曰: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者,太陽受病也。若反汗出濈濈然者,是太陽之
邪轉屬陽明也。故經曰:陽明病法多汗。

方有執曰:嘔不能食,熱入胃也。反汗出者,肌肉著熱,膚腠反開也。

程應旄曰:太陽本證現在,而反汗出濈濈然者,雖表證未罷,已是轉屬陽明也。濈濈
,連綿之意,即俗云:汗一身不了又一身,是也。

17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
湯主之。

【註】
傷寒之邪,傳入陽明,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雖有燥渴,乃大青龍湯證,不
可與白虎湯。即有陽明渴欲飲水熱證,應與白虎者,亦必審其無太陽表證,始可與也
。加人參者,以其脈浮不滑,非有餘也,且欲於大解熱中,速生其津液也。

【集註】
鄭重光曰:此申明用白虎湯之法。以白虎但能解熱而不解表,若稍帶外感,有無汗、
惡寒、身痛、頭疼之表證,慎不可用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

於白虎湯方內加人參三兩,餘依白虎湯方

18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裏有寒,白虎湯主之。

【按】
王三陽云:經文「寒」字,當邪字解,亦熱也,其說甚是。若是「寒」字,非白虎湯
證矣。

【註】
此言傷寒太陽證罷,邪傳陽明,表裏俱熱,而未成胃實之病也。脈浮滑者:浮為表有
熱之脈,陽明表有熱,當發熱汗出;滑為裏有熱之脈,陽明裏有熱,當煩渴引飲,故
曰:表有熱裏有熱也。此為陽明表裏俱熱之證,白虎乃解陽明表裏俱熱之藥,故主之
也。不加人參者,以其未經汗、吐、下,不虛故也。

【集註】
程知曰:滑則裏熱,云浮滑則表裏俱熱矣。大熱之氣,得辛涼而解,猶之暑暍之令,
得金風而爽,故清涼之劑,以白虎名之。又曰:厥陰條中有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
熱也,白虎湯主之,可證此條之非裏有寒矣。

魏荔彤曰:此裏尚為經絡之裏,非藏府之裏,亦如衛為表,榮為裏,非指藏府而言也


白虎湯方

知母六兩  石膏(碎)一觔  甘草(炙)二兩   粳米六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陽明邪從熱化,故不惡寒而惡熱,熱蒸外越,故熱汗出,熱爍胃中,故渴欲
飲水,邪盛而實,故脈滑,然猶在經,故兼浮也。蓋陽明屬胃,外主肌肉,雖內外大
熱而未實,終非苦寒之味所宜也。石膏辛寒,辛能解肌熱,寒能勝胃火,寒能沉內,
辛能走外,此味兩擅內外之能,故以為君;知母苦潤,苦以瀉火,潤以滋燥,故用為
臣;甘草、粳米調和於中宮,且能土中瀉火,稼穡作甘,寒劑得之緩其寒,苦劑得之
平其苦,使二味為佐,庶大寒大苦之品,無傷損脾胃之慮也。煮湯入胃,輸脾歸肺,
水精四布,大煩大渴可除矣。白虎為西方金神,取以名湯,秋金得令,而炎暑自解。
方中有更加人參者,亦補中益氣而生津也。用以協和甘草粳米之補,承制石膏知母之
寒,瀉火而土不傷,乃操萬全之術者也。

19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
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註】
病人,謂病太陽經中風、傷寒之人也。太陽病煩熱,汗出則應解矣。今又寒熱如瘧狀
,每至日晡所即發潮熱,日晡者,乃申酉陽明王時,故曰:屬陽明也。證雖如此,當
審其果盡歸陽明耶?抑或尚兼太陽也?故又當以脈辨之:若脈實者,邪已入裏,則汗
出潮熱,為陽明下證,宜與大承氣湯下之;若脈浮虛者,邪尚在表,則寒熱如瘧,仍
屬太陽當汗之證也,宜與桂枝湯汗之。

【集註】
程知曰:病人得汗後,煩熱解,太陽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
則邪入陽明審矣。然雖已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脈實者可下;若脈
浮虛者,仍是陽明兼太陽,便宜汗而不宜下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1
懸壺子
20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註】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不解,入裏微煩者,乃梔子豉湯證也。今小便數,大
便因,是津液下奪也,當與小承氣湯和之,以其結熱未甚,入裏未深也。

【集註】
喻昌曰: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皆是邪漸入裏之機,故用小承氣湯和之。

程應旄曰:吐、下、汗後而見煩證,徵之於大便,固非虛煩者比。然煩既微而小便
數,當由胃家失潤,燥氣客之使然,胃雖實非大實也。以小承氣湯取其和也,非大攻
也。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  厚朴(去皮,炙)二兩  枳實(大者,炙)三枚

已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
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21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搏,大便則,其脾為約,麻
仁丸主之。

【註】
趺陽,胃經脈也。趺陽脈浮而濇,陽浮則胃氣強,陰濇則小便數,陰陽相搏,則熱盛
而液竭矣,故大便則也。其名為約者,謂脾為邪所約束,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名
脾約也。以麻仁丸主之,養液潤燥,清熱通幽。其不敢恣行承氣者,以脈濇故也。

【集註】
程知曰:言胃脈浮濇,不可大攻,宜用麻仁丸潤法也。趺陽,胃脈也。在足跗上,動
脈應手。浮則陽熱盛而胃強,濇則陰津少而小便數。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胃陽強
則脾陰弱,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約其食物,如一、二彈丸也,此不當下而當潤之。

程應旄曰:麻仁丸潤燥通幽,傷寒不可恣行大承氣可知矣。所以然者,以其為太陽陽
明,非正陽陽明胃家實者比也。推之少陽陽明,其不可以正陽陽明胃家實之法治之。
更可知矣。

汪琥曰:以胃強脾弱,為脾約作解。蓋以胃中之邪熱盛為陽強,故脈浮;脾家之津液
少為陰弱,故脈濇。用麻仁丸者,以瀉胃中之陽而扶脾之陰也。

麻仁丸方

麻仁二升  芍藥半觔  枳實半觔  大黃(去皮)一觔  厚朴(去皮)一觔  杏仁(去
皮、尖,熬,別作脂)一升

右六味,蜜合丸,如桐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和為度。

【集解】
方有執曰:麻子、杏仁能潤乾燥之堅,枳實、厚朴能導固結之滯,芍藥斂液以輔潤,
大黃推陳以致新,脾雖為約,此能疏之。

22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註】
傷寒吐後,胸不脹滿而腹脹滿者,是表邪已盡,胃中壅熱故也。宜與調胃承氣湯,下
其熱而和之。以無痛,故不用大小承氣也。

【集註】
程知曰:言吐後腹脹滿宜調胃也。熱在上焦則吐,吐後腹脹滿,則邪不在胸,其為裏
實可知。然脹滿而不痛,自不宜用急下之法,但與調胃承氣,和其胃熱可耳!『內
經』云:諸脹腹大,皆屬於熱也。

程應旄曰:吐傷津液,燥氣不能下達,遂成土鬱,是以腹脹滿,用調胃承氣,一奪其
鬱可耳!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去皮,酒浸)四兩  甘草(炙)二兩  芒硝半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煮兩沸,少少溫服之。

【方解】
方名調胃承氣者,有調和承順胃氣之義,非若大小承氣專攻下也。經曰:熱淫於內,
治以鹹寒;火淫於內,治以苦寒。君大黃之苦寒,臣芒硝之鹹寒,二味並舉,攻熱瀉
火之力備矣。恐其速下,故佐甘草之緩;又恐其過下,故少少溫服之,其意在不峻而
和也。

23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註】
陽明病,謂已傳陽明,不吐、不下,心煩者,謂未經吐、下而心煩也,其為熱盛實煩
可知。故與調胃承氣湯瀉熱,而煩自除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後心煩謂之內煩,下後心煩謂之虛煩,今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則是胃
有鬱熱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其鬱熱。

喻昌曰: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則心煩明係胃中熱熾,故可與調胃承氣湯


24
陽明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陽明病,不大便,發熱汗多不止者,雖無內實,亦當急下之。蓋因陽氣大蒸於內,恐
致陰液暴亡於外,故以全津液為急務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集註】
喻昌曰: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隨熱勢,蒸蒸騰達於外,更無他法以
止其汗,惟有急下一法,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致盡越於外耳。

程應旄曰:此等之下,皆為救陰而設,不在奪實,奪實之下可緩,救陰之下不可緩。

沈明宗曰:陽明裏實,以潮熱微汗為正。茲見發熱汗多,乃裏熱熾盛之極,蒸騰胃中
津液,盡越於外,非亟奪其邪以救津液不可,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也。

大承氣湯方

大黃(酒洗)四兩  厚朴(炙,去皮)半觔  枳實(炙)五枚  芒硝三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
上微火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方解】
諸積熱結於裏而成滿痞燥實者,均以大承氣湯下之也。滿者,腹滿急脹,故用厚
朴以消氣壅;痞者,心下痞塞硬堅,故用枳實以破氣結;燥者,腸中燥屎乾結,故用
芒硝潤燥軟堅;實者,腹痛大便不通,故用大黃攻積瀉熱。然必審四證之輕重,四藥
之多少適其宜,始可與也。若邪重劑輕,則邪氣不服;邪輕劑重,則正氣轉傷,不可
不慎也。

【集解】
柯琴曰:諸病皆因於氣,穢物之不去,由於氣之不順也,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
,因以承氣名湯。方分大、小,有二義焉。厚朴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名大承氣;大
黃倍厚朴,是氣藥為臣,名小承氣。味多性猛,制大其服,欲令大瀉下也,因名曰大
;味寡性緩,制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因名曰小。且煎法更有妙義,大承氣用水一
斗煮朴枳,取五升去滓,內大黃,再煮取二升,內芒硝,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
熟者氣純而和緩,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後枳、朴除其痞滿。若
小承氣,以三味同煎,不分次第,同一大黃而煎法不同,此可見仲景微和之意也。

程知曰:調胃承氣,大黃用酒浸;大承氣,大黃用酒洗,皆為芒硝之鹹寒而以酒制之
。若小承氣,不用芒硝,則亦不事酒浸洗矣。

25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後必溏,不
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註】
陽明病,下之後,心中懊而煩者:若腹大滿,不大便,小便數,知胃中未盡之燥屎
復也,乃可攻之。若腹微滿,不可攻也。誤攻必變脹滿不能食,飲水則噦等,逆矣
。若果有燥屎,宜下者,以大承氣湯下之。

【集註】
方有執曰:可攻以上,以轉失氣言。懊,悔痛恨之意。蓋藥力不足以勝病,燥
欲行而不能,故曰:可攻,言當更服湯以促之也。腹微滿以下,以不轉失氣言。頭
後溏裏熱輕也,故曰:不可攻之,言當止湯勿服也。

程知曰:言有燥屎,即可大攻下也。下後心中懊而煩者,虛煩也,當與梔子豉湯。
若胃有燥屎,則非虛煩,故可攻。腹不甚滿,則無必攻之法,有燥屎則非先後溏者
也,故可攻。又曰:便與燥屎不同。便者,大便實滿而;燥屎者,胃中宿食,
因胃熱而結為燥丸之屎也。故便,猶有用小承氣者;若燥屎、則無不用芒硝之鹹寒
也。

程應旄曰:末句乃申可攻句,以決治法。

26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
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
,雖不能食,但初頭,後必溏,未定成,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乃可攻
之,宜大承氣湯。

【註】
得病二、三日,無太陽、少陽證,煩躁心下,至四、五日,不大便。若脈大,屬正
陽陽明,胃實之證也,下之無疑。今脈弱,雖胃和能食,不可輕下,只可與小承氣湯
,少少與而微和之,令其小安。次日仍不大便,繼與小承氣湯促之。若六、七日竟不
大便而小便少者,即不能食,亦屬胃中尚未乾燥,屎未定,如大攻之,初見復必
溏也。須待小便利,知屎定,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方有執曰:太陽不言藥,以有桂枝、麻黃之不同也;少陽言藥,以專主柴胡也。凡以
此為文者,皆互發也。以無太、少二經證,故知此屬陽明,以脈弱,故宜微和,至六
日以下,乃歷敘可攻、不可攻之節度也。

程應旄曰:能食以結在腸間,而胃火自盛也。先以小承氣湯少少與之,和胃中之火,
令小安後,以前藥增至一升,去腸中之結。既用小承氣矣?而又減去分數,接續投之
,以脈弱之胃,其稟素虛,而為日又未久也。

張璐曰: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與辨風寒強弱無涉。言能食者,不可以為胃強而輕
下;不能食者,不可以為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27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
,可攻裏也,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
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
氣,勿令大泄下。

【註】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外證欲解而脈不實,尚未可攻也。若其人身重,熱困於
體也;短氣而喘,熱壅於上也;腹滿潮熱,熱聚於中也,手足濈然汗出,大便已,
熱結於下也,斯為外邪已解,內實已成,始可攻之,主以大承氣湯可也。若汗出,微
發熱惡寒者,則外猶未解也,其熱不潮者,裏猶未實也,不可與承氣湯。即有裏急、
腹大滿、不通等證,亦只宜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蓋以脈遲故也。

【集註】
方有執曰:潮熱,陽明王於申酉戌,故熱作於此時,如潮之有信也。手足濈然而汗出
者,脾主四肢而胃為之合,胃中燥實而蒸蒸騰達於四肢,故曰:大便已也。

林瀾曰:此節辨脈遲內結之,或宜大承氣攻之,或但可以小承氣微和之也。陽明病脈
遲證,兼汗出不惡寒,身重短氣,腹滿而喘,似屬可攻。然必有潮熱者,為外證已解
,裏證已具,手足濈然汗出者,為大便已,主以大承氣湯攻之奚疑!若汗出雖多,
猶見發熱惡寒,則表尚在也,其熱不潮,汗亦非手足濈然之汗,安可與承氣以攻之乎
?即腹大滿不通,亦只可與小承氣微和,勿令大泄下。此何以故?脈遲便非必下之脈
,雖內結亦豈大承氣所宜哉!

28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者,可與大承氣湯,不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
,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
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
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
不可攻也。

【註】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者,可與大承氣湯,不者,不可與之也。若不大便六、七日
,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噦氣,則為有燥屎,乃可攻之
。若不轉失穢氣,此但初頭後必溏,是尚未成也,不可攻之。攻之必寒氣乘虛上
逆,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得水則噦,亦由虛寒之氣上逆,不能化水而下輸也。
若其後所發潮熱不退,必是大便再,但已經下後,所者無多,只以小承氣湯和之
可也。故凡服承氣湯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此蓋仲景戒人不可輕下之意。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潮熱、轉失氣次第而詳言之,以決當下之候也。轉失氣,反屁出也。
脹滿,藥寒之過也。噦,亦寒傷胃也。復而少者,重下故也。末句重致叮嚀之意。

喻昌曰:若腹中氣仍不轉,則不但用大承氣大差,即小承氣亦差矣。

程知曰:上條曰:外欲解,可攻裏。曰:外未解,未可與承氣。曰:可與小承氣,微
和胃氣,勿令大泄下。此條曰:可與。曰:不可與。曰:乃可攻之,不可攻之。曰:
少與小承氣。曰:以小承氣和之,慎不可攻。多少商量慎重之意。故惟手足濈然汗出
,大便燥者,始主之以大承氣,若小承氣,猶是微和胃氣之法也。

汪琥曰:轉失氣,則知其人大便已,腸胃中燥熱之甚,故其氣不外宣,時轉而下;
不轉失氣,則腸胃中雖有熱,而滲孔未至於燥,此但初頭,後必溏也。

29
陽明病,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
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者,勿更與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裏虛也,為
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註】
陽明病,語,潮熱,脈滑而疾者,是可攻之證脈也。然無濈濈然之汗出,與小便數
、大便燥實等證,則不可驟然攻之,宜先與小承氣湯一升試之,若腹中轉失穢氣,
則知腸中燥屎已,以藥少未能遽下,所轉下者,但屎之氣耳!可更服一升促之,自
可下也。若不轉失氣,則勿更與服,俟明日仍不大便,診其脈仍滑疾,則更服之。今
脈反見微濇,則是裏虛無氣,不能承送,故為難治,所以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集註】
方有執曰:滑以候食,故為大便之診。疾者,屬裏熱也。微者,陽氣不充,無以運
行。濇者,陰血不足,無以潤送。故曰:陽微不可下,無血不可下。此之謂也。

張璐曰:此條脈滑而疾,有語、潮熱,而無滿實證,只宜以小承氣湯下之,下之
而脈反微濇,證變裏虛,故為難治。

30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
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濇者
死。微者但發熱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則止後服。

【按】
趙嗣真曰:『活人書』云:弦者陽也,濇者陰也。陽病見陽脈者生,在仲景脈法中,
弦濇屬陰不屬陽得無疑乎?今觀本文內,脈弦者生之「弦」字,當是「滑」字。若是
「弦」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始有生理。滑者通,濇者塞
,凡物理皆以通為生,塞為死。玩上條脈滑而疾者小承氣主之,脈微濇者,裏虛為難
治,益見其誤。

【註】
傷寒,若吐、若下後,津夜已亡,而表不解,邪因入裏,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
日仍不大便,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者,此乃表邪悉罷,裏熱漸深也,仍宜大承氣湯
,蕩盡餘邪,以存陰液,自可愈也。若因循失下,以致獨語如見鬼狀。病勢劇者,則
不識人,循衣摸床,驚惕不安,微喘直視,見一切陽亢陰微,孤陽無依,神明擾亂之
象。當此之際,惟診其脈滑者為實,堪下則生;濇者為虛,難下則死。若病勢微者,
但見潮熱、譫語、不大便之證,而無前神昏等劇者,宜以大承氣湯下之。若一服利,
即止後服,蓋恐其過也。

【按】
循衣摸床,危惡之候也。一以陰氣未竭為可治,如太陽中風,火劫變逆,捻衣摸床,
小便利者生,不利者死是也。一以陽熱之極為可攻,如陽明裏熱成實,循衣摸床,脈
滑者生,濇者死是也。大抵此證,多生於汗、吐、下後,陽氣大虛,精神失守。經曰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虛故四肢擾亂失所倚也,以獨參湯救之;汗多者,以參耆
湯;厥冷者,以參附湯治之。愈者不少,不可概謂陽極陰竭也。

【集註】
喻昌曰:此條舉譫語之勢重者為言。而勢重之中,復分二等,劇者主死,微者主生,
故以大承氣湯下之。

程知曰:婁全善治循衣摸床,每以補益得愈,亦因其脈證之不足也。劉守真每以承氣
治熱病,法雖祖於仲景,而其辨證未能如此詳悉,故開後人鹵莽之端。又曰:喘則氣
欲上脫,微喘者邪實於內,而又不能大喘也。不識人循衣摸床,心欲絕也;動惕不安
,肝欲絕也;微喘,肺欲絕也;直視,腎欲絕也。『內經』所謂三陰三陽,五藏六府
皆受病,榮衛不行,藏府不通,故脈濇者死也。

汪琥曰:日晡所發潮熱者,府實燥甚,故當其經氣王時發潮熱也。獨語者,即譫語也
。病人自言為譫,獨語如見鬼狀,乃陽明府實而妄見妄聞,劇者甚也。成注云:熱甚
昏冒正氣,故不識人。循衣摸床者,陽熱偏勝而躁動於手也。惕而不安者,胃熱沖膈
,心神為之不寧也。又胃熱甚而氣上逆則喘,直視則邪干藏矣。故其生死之機,須於
脈候決之。

31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故也。以亡
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
,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註】
陽明病,本應自汗出,醫誤以為風邪,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
必故也。然無或滿、或痛之苦者,以重汗亡津,胃中乾燥,故大便,本無宿食也
。則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一日三、四行,今日祇再行,可知大便不久則出。蓋小
便數少,則津液當還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自出,不須藥也。

【集註】
方有執曰:水穀入胃,其精者為津液,粗者成楂滓。水精滲出腸胃之外,清者為津液
,濁者外而為汗,下而為小便。故汗與小便過多者,皆能奪乎津液,所以楂滓之為大
便者,乾燥結而難出也。然二便者,水穀分行之道路,此通則彼塞,此塞則彼通,
小便出少,則津液還停胃中,必大便潤而自出也。

32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
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註】
此承上條詳其義、以明其治也。陽明病,自汗出,或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
竭,雖大便而無滿痛之苦,不可攻之,當待津液還胃,自欲大便,燥屎已至直腸,
難出肛門之時,則用蜜煎潤竅滋燥,導而利之。或土瓜根宣氣通燥;或豬膽汁清熱潤
燥,皆可為引導法,擇而用之可也。

【集註】
成無己曰:津液內竭,腸胃乾燥,大便因,此非結熱,故不可攻,宜以潤藥外治而
導引之。

張璐曰:凡係多汗傷津,及屢經汗下不解,或尺中脈遲弱,元氣素虛之人,當攻而不
可攻者,並宜導法。

程應旄曰:小便自利者,津液未還入胃中,津液內竭而,故自欲大便,但苦不能出
耳。須有此光景時,方可從外導法,漬潤其腸,腸潤則水流就濕,津液自歸還於胃,
故不但大便通,而小便亦從內轉矣。

蜜煎導方

蜜七合,一味納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飴狀,攪之勿令焦者,欲可丸,併手捻作
挺子,令頭銳大如指,長二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硬,以內穀道中,以手急抱,欲
大便時乃去之。

『內臺方』用蜜五合,煎凝時,加皂角末五錢,蘸捻作挺,以豬膽汁、或油潤穀道內
之。

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法醋少許,以灌穀道內,如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甚效。

『內臺方』不用醋,以小竹管插入膽口,留一頭用油潤,內入穀道中,以手將膽捻之
,其汁自入內,此方用之甚便。

土瓜根方

(缺)

【按】
土瓜,即俗名赤雹也。『肘後方』治大便不通,採根搗汁,用筒吹入肛門內。此與上
豬膽汁方同義。『內臺方』用土瓜根削如挺,內入穀道中誤矣。蓋蜜挺入穀道能烊化
而潤大便。土瓜根不能烊化,如削挺用之,恐失仲景製方之義。

33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
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者,乃因熱勢甚速,消灼腎
水,津液不能到咽,故不必待其有可下之證而急下之,是下其熱,以救將絕之水,緩
則腎水乾竭,陽必無依,躁冒自焚而死也。目中不了了而睛和者,陰證也,睛不和者
,陽證也。今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者,是腎水為胃陽所竭,水既不能
制火,則火上熏於目,而眸子朦朧,為之不了了也,此熱結神昏之漸,危惡之候也。
雖外無陽證,惟身微熱,內無滿痛,祇大便難,亦為熱實,故曰:此為實也。急以大
承氣湯下之,瀉陽救陰,以全未竭之水可也。睛不和者,謂睛不活動也。

【集註】
方有執曰:了了,猶瞭瞭也。『素問』曰: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靈樞』曰
:足陽明之脈,上循咽出於口,還繫目系合於陽明也。又曰:足陽明之筋,其支者,
上頸上俠口合於頄,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所以目
中不了了,睛不和,知胃實也。急下者,任脈循面入目,督脈上繫兩目中央,諸脈皆
屬於目,而人之精神注焉,是以宜急下也。

喻昌曰:少陰有急下三法以救腎水:一本經水竭,一木邪涌水,一土邪凌水。陽明亦
有急下三法以救津液:一汗多津越於外,一腹滿津結於內,一目睛不慧,津枯於中。
合兩經下法以觀病情生理,如身在冰壼腹飲上池矣。

張錫駒曰:陽火亢極,陰水欲枯,故使目中不了了而睛不和,急下之,所以抑亢極之
陽火,而救垂絕之陰水也。

魏荔彤曰:陽明燥屎應下,胃實應下,俱詳考其脈證矣。乃有表裏無他證,獨於陽明
胃脈所發見端倪處,體認其證,如傷寒六、七日,太陽已罷,陽明已成,其目昏暗朦
昧,若隔雲霧而不了了明白者,此證名為睛不和也。陽明熱盛,循經絡而發其昏朦之
象,以致睛失其光,此內熱盛而為實,其機已兆,兼以大便而難,身有微熱者,則
胃實已真,故曰: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34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註】
陽明病之人,小便自利,大便當,小便不利,大便不,是知不,不在熱不熱
,而在液之竭與不竭也。今小便不利,而大便乍難乍易者,蓋熱將欲作結,而液未竭
也。有時微熱者熱入裏也,喘者熱乘肺也,冒者熱乘心也,不能臥者熱併陽也,此皆
一派熱結便之徵,神昏譫狂之漸,雖無滿痛,亦必有燥屎,宜大承氣湯下之自愈也


【集註】
王三陽曰:此證不宜妄動,必以手按之臍腹有塊,喘冒不能臥,方可攻之,何也?
乍難乍易故也。

林瀾曰:既微熱時作,喘冒不能臥,則有燥屎已得。自宜下逐裏實為急,安可復以小
便利、屎定,始可攻之常法拘哉!

汪琥曰:此條病未經下而有燥屎,乃醫人不易識之證。成無已云:小便利則大便,
此有燥屎乃理之常。今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何以知其有燥屎耶?蓋大實、
大滿之證,則前、後便皆不通。大便為燥屎壅塞,其未堅結者,或有時而併出,故乍
易;其極堅結者,終著於大腸之中,故乍難。燥屎結積於下,濁氣攻衝於上,以故時
有微熱;微熱者,熱伏於內不得發洩也。後條辨云:濁氣乘於心肺,故既冒且喘也,
不得臥者,胃有燥屎所擾,即胃不和則臥不安也。凡此者,皆是有燥屎之徵,故云:
宜大承氣湯。

35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註】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者,是腸胃中燥屎結無去路,故繞臍痛也。煩躁發作有
時者,是燥屎穢熱上攻則煩躁,不攻則不煩躁,故發作有時也。不須以小承氣湯試之
,直以大承氣湯下其燥屎,大便利自可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病人,謂凡有病之人,而證犯如此者,則皆當如此治之。此示人辨凡百胃
實之大旨也。

程應旄曰:攻法,必待有燥屎,方不為誤攻。所以驗燥屎之法,不可不備,無恃轉失
氣之一端也。病人雖不大便五、六日,屎之燥與不燥未可知也。但繞臍痛,則知腸胃
乾,屎無去路,滯濇在一處而作痛;煩躁發作有時者,因屎氣攻動,則煩躁發作;又
有時伏而不動,亦不煩躁,而有繞臍痛者,斷其不大便當無差矣,何大承氣湯之不可
攻耶!

36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
也,宜大承氣湯。

【註】
此承上條以明其治也。下之未盡,仍當下之。乃大下之後,六、七日後不大便,煩亦
不解,腹仍滿痛者,此有燥屎下之未盡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復
下之自愈也。

【集註】
程知曰:大下之後,宜乎病解矣,乃復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而腹滿痛,此必有燥
屎未盡而然。蓋宿食因熱復為之結也。

37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
子豉湯主之。

【註】
陽明經病下之,身熱未除,手足溫,不結胸者,是所陷之邪淺也。心中懊,饑不能
食,但頭汗出者,是陽邪蒸鬱於胸膈間也。故宜梔子豉湯涌其熱也。

【集註】
程知曰:其外有熱者,經邪未解也;手足溫者,熱入未深也。

程應旄曰:懊擾胃,故饑不能食。熱鬱氣蒸,故但頭汗出。

魏荔彤曰:表邪未全入裏,乃即以為胃實而遽下之,則其外仍有熱,究不能隨下藥而
蕩滌也。於是雖熱而不潮,手足雖溫而無濈然之汗出,則是在表者,仍在表而下之,
徒傷其裏耳!即不至於全在太陽者,誤下成結胸,而心下懊,饑不能食,但頭汗出
,其陽明蒸蒸之熱,為陰寒之藥所鬱,俱凝塞於胸膈之上,其證已昭然矣。但病仍帶
表,既不可再下,且已入裏,又不可復發汗,惟有主以梔子豉湯,仍從太陽治也。

38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註】
傷寒三陽多有嘔證,以其風寒之表未除,胸中陽氣為寒所鬱,故皆不可攻下也。其乾
嘔而惡寒發熱者,屬太陽也。喜嘔而寒熱往來者,屬少陽也。今雖祇有惡寒、不惡寒
、大便之陽明證,而嘔多亦不可攻之,其氣逆在上而未斂,為實也。

【集註】
沈明宗曰:惡寒發熱之嘔屬太陽,寒熱往來之嘔屬少陽,但惡熱不惡寒之嘔屬陽明。
然嘔多則氣已上逆,邪氣偏侵上脘,或帶少陽,故雖有陽明證,慎不可攻也。

39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註】
陽明,謂陽明裏證。中風,謂太陽表證也。口苦咽乾,少陽熱證也。腹滿,陽明熱證
也。微喘,發熱惡寒,太陽傷寒證也。脈浮而緊,傷寒脈也。此為風寒兼傷表裏同病
之證,當審表裏施治:太陽、陽明病多,則以桂枝加大黃湯兩解之。少陽、陽明病多
,則以大柴胡湯和而下之。若惟從裏治,而遽以腹滿一證,為熱入陽明而下之,則表
邪乘虛復陷,故腹更滿也;裏熱愈竭其液,故小便難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陽明兼有太陽、少陽表邪,即不可攻也。陽明中風,熱邪也,腹滿而喘
,熱入裏矣。然喘而微,則未全入裏也。發熱惡寒,脈浮而緊,皆太陽未除之證,口
苦咽乾,為有少陽之半表半裏,若誤下之,則表邪乘虛內陷,而腹益滿矣。兼以重亡
津液,故小便難也。

程應旄曰:此條與太陽大青龍證同。太陽以風寒持其榮衛,故有煩躁證而無腹滿證;
此以風寒持住陽明,故有腹滿證而無煩躁證。然口苦、咽乾,實與煩躁同其機兆也。

40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
則躁,心憒憒反語。若加溫鍼,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
膈,心中懊,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
主之。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
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復利其小便故也。

【註】
此承前條互發其義,以明其治也。前條表證居多,戒不可誤下;此條表裏混淆,脈證
錯雜,不但不可誤下,亦不可誤汗也。若以脈浮而緊,誤發其汗,則奪液傷陰。或加
燒鍼,必益助陽邪,故語煩躁,怵惕憒亂不眠也。或以證之腹滿,惡熱,而誤下之
,則胃中空虛,客氣邪熱,擾動胸膈,心中懊,舌上生胎,是皆誤下之過,宜以梔
子豉湯一涌而可安也。若脈浮不緊,證無懊,惟發熱,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為
太陽表邪已衰,陽明燥熱正甚,宜白虎加人參湯,滋液以生津。若發熱渴欲飲水,小
便不利者,是陽明飲熱並盛,宜豬苓湯利水以滋乾。然陽明病,法當多汗,因汗出多
,致小便少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蓋以汗多胃燥,無水不能下行,乃水涸之小便少
,非水蓄之小便不利也,恐豬苓湯更利其小便,則益竭津液而助燥矣。

【按】
太陽病,煩熱無汗而渴,小便利者,大青龍湯證也;小便不利者,小青龍湯去半夏加
花粉、茯苓證也。太陽病,煩熱有汗而渴,小便利者,桂枝合白虎湯證也;小便不利
者,五芩散證。陽明病,煩熱無汗而渴,小便利者,宜葛根湯加石膏主之;小便不利
者,以五芩散加石膏、寒水石、滑石主之。陽明病,煩熱有汗而渴,小便利者,宜白
虎湯;小便不利者,以豬苓湯。少陽病寒熱無汗而渴,小便利者,當以小柴胡湯去半
夏加花粉;小便不利者,當以小柴胡湯加茯苓。太陰無渴。少陰陽邪,煩嘔小便赤而
渴者,以豬苓湯;少陰陰邪下利,小便白而渴者,以真武湯。厥陰陽邪消渴者,白虎
加人參湯;厥陰陰邪,轉屬陽明,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則愈。證既不同,法亦各異
,當詳審而明辨之。

【集註】
喻昌曰:發熱以上與前條同,而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四者皆陽明之見證,
所以汗、下、燒鍼俱不可用。舌上胎,則膈熱甚,故涌以梔子鼓而微去其膈熱,斯治
太陽而無礙陽明矣。若前證更加口乾舌燥,則宜用白虎湯以解熱生津;更加小便不利
,則宜以豬苓湯,以導熱滋乾也。其汗多而渴,不可與豬苓湯者,以熱邪傳入陽明,
必先耗其津液;加以汗多復奪之於外,又利小便更奪之於下,則津液有立亡之患,故
示戒也。

程應旄曰:熱在上焦,故用梔子豉湯;熱在中焦,故用白虎加人參湯;熱在下焦,故
用豬苓湯。

豬苓湯方

豬苓(去皮)  茯苓  阿膠   澤瀉  滑石(碎)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阿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集解】
趙羽皇曰:仲景製豬苓一湯,以行陽明、少陰二經水熱。然其旨全在益陰,不專利水
。蓋傷寒表虛,最忌亡陽,而裏虛又患亡陰。亡陰者,亡腎中之陰,與胃家之津液也
。故陰虛之人,不但大便不可輕動,即小水亦忌下通,倘陰虛過於滲利,則津液反致
耗竭。方中阿膠質膏,養陰而滋燥;滑石性滑,去熱而利水;佐以二苓之滲瀉,既疏
濁熱而不留其壅瘀,亦潤真陰而不苦其枯燥,是利水而不傷陰之善劑也。故利水之法
,於太陽用五芩者,以太陽職司寒水,故加桂以溫之,是暖腎以行水也;於陽明、少
陰用豬苓者,以二經兩關津液,特用阿膠、滑石以潤之,是滋養無形以行有形也。利
水雖同,寒溫迥別,惟明者知之。

41
脈浮而大,心下反,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屬府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
,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註】
屬藏,謂屬裏也;屬府,謂屬表也。溲,謂小便也。脈浮而大,太陽、陽明脈也。浮
屬表,大屬裏,今太陽脈浮之表未解,而心下反,陽明之裏又急,權乎汗、下可也
。設裏有熱實,攻之無疑,不須先汗以解外也。如無熱實,而有脈浮之表,不但不令
攻之,即小便不利,亦不令利小便,仍當解外也。蓋恐溲數汗多,亡其津液,致大便
,則熱愈實也。若汗少脈遲,即有便,裏尚未實,亦未可攻也。

【集註】
王肯堂曰:論言脈浮大,反發汗反下之為逆。此以心下有熱,知傳邪入裏,故舍脈
而從證也。大便則許攻之,小便則不許利何也?曰:攻大便則內熱除,利小便則津液
傷也。

林瀾曰:心下與腹滿不同。腹邪已結聚成實,此但在心下,自與非下不可者異
矣。腑與臟對舉而言,見一為入裏,一猶屬表之義也。

42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腹滿如
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註】
陽明病不更衣,已食如饑,食輒腹滿脈數者,則為胃熱,可下證也。今脈遲,遲為中
寒,中寒不能化穀,所以雖饑欲食,食難用飽,飽則煩悶,是健運失度也。清者阻於
上升,故頭眩;濁者阻於下降,故小便難。食鬱濕瘀,此欲作穀疸之徵,非陽明熱濕
,腹滿發黃者比。雖下之腹滿暫減,頃復如故,所以然者,脈遲中寒故也。

【集註】
方有執曰:遲為寒不化穀,故食難用飽。濕鬱而蒸,氣逆而不下行,故微煩頭眩。小
便難也,疸黃病也。穀疸,水穀之濕蒸發而身黃也。

張璐曰:下之腹滿如故,蓋腹滿已是邪陷,脈遲則胃不實,徒下其糟粕,病既不除,
而反害之耳!夫陽明證本當下,陽明而至腹痛,尤當急下。獨此一證下之,腹滿必如
故者,緣脈遲則胃氣空虛,津液不充,其滿不過虛熱內壅,非結熱當下之比也。可見
脈遲胃虛,不但下之無益,即發汗利小便之法,亦不可用,惟當用和法,如甘草乾薑
湯,先溫其中,然後少與調胃微和胃氣可也。

程應旄曰:熱畜成黃之腹滿,下之可去。此則穀氣不得宣洩,屬胃氣虛寒使然,下之
益虛其虛矣。故腹滿如故。

43
陽明病,若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後
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註】
陽明病內熱,則不大便,能食,小便利,手足濈然汗出,是可下之證也。今中寒不能
食,小便不利,雖手足濈然汗出,不可下也,此為中寒欲作固瘕。何以知之?以大便
必初而後溏也。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水穀不分,故小便不利而大便必溏也。

【按】
不能食與上條食難用飽,同一不能腐熟水穀也。小便不利與上條小便難,同一不能下
輸膀胱也。惟手足濈然汗出,與上條飽則微煩、頭眩不同,彼欲作穀疸,此欲作固瘕
,皆胃中寒冷。一以微煩頭眩,陽在中上,故不病瀉而病疸;一以手足汗出,陽在四
肢,故不病疸而病瀉也。再上條中寒食難用飽,無汗小便難,欲作穀疸,以其尚能少
食微煩,猶有陽氣故也。此條中寒不能食,手足冷汗,小便不利,欲作固瘕,則是寒
濕不化,純陰故也。固瘕者、大瘕瀉也,俗謂之溏瀉。固者,久而不止之謂也。

【按】
人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陰陽和而後有雨,陽亢則熱而雨少,陰盛則寒而雨多,人之
汗亦若是也。四肢手足屬土,土主脾胃,若脈大其汗蒸蒸而熱,則為陽盛可下之證也
;若脈遲其汗而寒,則為陰盛可溫之證也。

【集註】
程應旄曰:水穀不別,屬濕熱偏滲者多。此點出胃中冷,欲人知病本於寒,宜從寒治
,不在小便也。

44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不更衣十日
,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
「但以法救之」五字,當是「若小便不利」方與上文小便數,下文渴者之義相合。此
條病勢不急救之之文,殊覺無謂,必有遺誤。王三陽亦云;此處五苓散難用,不然經
文「渴者」之下,當有闕文也。

【註】
太陽病脈浮緩而弱,中風脈也;發熱汗出惡寒,中風證也。不嘔則裏氣和,緣何而有
心下痞證?此必以醫下之故也。如其不經醫下,邪熱自傳於裏,病人不惡寒而渴者,
此邪去太陽,已轉屬陽明也。若小便數者,大便必,然使不更衣十餘日,而無或滿
或痛之苦,是仍屬虛燥不實之,不可議下,俟之可也。如或渴欲飲水,必是胃中乾
燥,當少少與之以滋其胃可耳。其或小便不利而渴者,是又為水停不化,宜五苓散以
導其所停之水矣。蓋病在膀胱,故仍治太陽而不治陽明也。

【集註】
張兼善曰:十日不更衣,而不用攻伐何也?曰:此非結熱,雖不大便,而無潮熱譫語
可下之證,當須審慎,勿以日數久而輒為攻下也。

喻昌曰: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何
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邪入陽明審矣。然
陽明津液既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與腸中熱結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
更衣無所苦也。

汪琥曰:小便數大便,仲景論中何以無治法耶?蓋此正是仲景不須用藥處,俟其陰
陽自和,則小便漸少,大便必自出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2
懸壺子
45
陽明病,心下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註】
此申上條痞不更衣十日無所苦,誤攻之變也。陽明病非胃家實,而心下滿者,不
可攻之。若攻之,其人利不止者,則正脫而死。其人利自止者,邪退則猶可愈也。

【集註】
汪琥曰:或問結胸證同是心下滿,又屬可下何也?蓋結胸證,心下滿而痛者,為
胃中實,故可下;此證不痛,當是虛虛滿,與半夏瀉心湯之心下痞略同,故云:
不可攻也。

46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註】
虛者下之,是為重虛,陰津消亡,自然大渴。其求水者,陽氣猶存,故易愈;若惡水
者,陽氣已絕,則難愈矣。

【集註】
程應旄曰:諸虛者,陽津陰液,必有所亡,故下之則大渴;求水者亡陰,惡水者亡陽
,故有愈劇之分。觀此知仲景慮誤下之助陰,甚於慮誤下之亡陰矣。

47
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註】
大下之後,復發其汗,重亡津液,小便當少,以水液內竭故也。勿治之,言勿利其小
便也。須俟津液回而小便利,必自愈矣。

【集註】
程知曰:言下後復發汗,有俟津液自回之法。若強責其小便,則膀胱之氣化不行,有
增滿喘脹明矣,故宜以不治治之。

48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
出則愈。

【註】
婦人病傷寒,經血適至,則有熱入血室之證,宜刺期門;男子病傷寒,有下血譫語者
,亦為熱入血室也。若熱隨血去,必通身汗出而解矣。若血已止,其熱不去,蓄於陽
明,不得外越而上蒸,但頭汗出而不解者,亦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則亦必通身
濈然汗出而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血室、頭汗、期門,註皆見太陽篇中。陽明之脈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
下,俠臍入氣街中。血室之脈起於氣街,上行至胸中而散。所以婦人經來,熱入血室
,則似結胸而譫語,從陽明裏也。男子下血,熱入血室,但頭汗出亦譫語,從陽明外
也,故並宜刺期門。

程應旄曰:下血則經脈空虛,熱得乘虛而入血室,譫語以血室雖衝脈所屬,而心經實
血室之主,室被熱擾,故心神不清也。但頭汗出者,血下奪則無汗,熱上擾則汗蒸也
。刺期門者,熱入陰分,實在陰,隨其實而瀉之,則榮氣和而心氣下通,故濈然汗出
而解。

49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此必。

【註】
陽明屬胃,開竅於口,陽明有熱,故口燥也。但欲漱水不欲嚥者,雖燥而不渴,知熱
在經而不在府,在血而不在氣也。熱在經血,迫血妄行,必致也。

【集註】
喻昌曰:口中乾燥與渴異,漱水不欲嚥,知不渴也。陽明病,口燥但漱水不欲嚥,知
邪入血分,陽明之脈起於鼻,故知血得熱而妄行,必由鼻而出也。

沈明宗曰:陽明病,口燥漱水而不欲嚥,乃邪鬱於經,未入於府也。

50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

【註】
此承上條詳出脈證,以互發其義也。陽明病,脈浮發熱,口鼻乾燥,熱在經也。若其
人能食,則為胃和,胃和則邪當還表作解也。然還表作解,不解於衛,則解於榮。汗
出而解者,從衛解也;衄血而解者,從榮解也。今既能食、衄血,則知欲從榮解也。

【集註】
張錫駒曰:此論陽明經脈燥熱也。夫熱在經脈,故脈浮發熱,熱循陽明經脈而上,故
口乾鼻燥,不傷胃氣,故能食。能食者則衄,言病不在胃府,非因能食而致衄也。

51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大便
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當湯下之。

【註】
經曰:血併於下,亂而喜忘;喜忘者,好忘前言往事也。今陽明病,其人喜忘者,本
有久瘀之血,與熱上併於心,故令喜忘也。畜血之屎雖,然大便反易,其色必黑,
蓋以血與糟粕共併,故反易而色黑也。不用桃仁承氣湯,而用抵當湯大下之者,以其
人本有久瘀之血故也。

【集註】
張志聰曰:太陽畜血在膀胱,故驗其小便之利與不利;陽明畜血在腸胃,故驗其大便
之黑與不黑。

張璐曰:大便色黑,雖曰瘀血,而燥結亦黑,但瘀血則黏如漆,燥結則晦如煤,此為
明辨也。鄭重光曰:太陽熱結膀胱證,輕者如狂,重者發狂。如狂者血自下,故用桃
仁承氣湯,因勢而利導之,發狂者血不下,須用抵當湯。此條喜忘差減於狂,乃用發
狂之重劑,何也?蓋太陽經少血,陽明經多血,所以宜用抵當湯峻攻。太陽云主之,
乃確然不易之法,此云宜用,則證有輕重,在於臨時酌量耳。

52
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
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
協熱便膿血也。

【註】
此承上條言畜血喜忘,熱結而無表裏證者,當下之義也。病人無表裏證,是無太陽表
、陽明裏證也,但發熱而無惡寒,七、八日,雖脈浮數不可汗也。若屎可下之,假
令已下,脈不浮而數不解,是表熱去裏熱未去也。至六、七日又不大便,若不能消穀
善饑,是胃實熱也,以大承氣湯下之。今既能消穀善饑,是胃和合熱,非胃邪合熱,
故屎雖色必黑,乃有瘀血熱結之不大便也,宜用抵當湯下之。若脈數不解,不大便
而下利不止,必有久瘀,協熱腐化而便膿血也,則不宜用抵當湯下之矣。

【集註】
張璐曰: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脈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內入,所以脈數
不解,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饑,穀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渴,是知其
證非熱結在胃,乃熱結在血。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故以抵當為至
當也。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又當隨其下血與不下血而異治之,倘血分之熱邪不除
,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53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裏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
求之。

【註】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表有寒裏有濕未解也。夫表寒裏濕,鬱而發黃
,自非熱濕內瘀,鬱而成黃者比,故不可下。惟當於表寒裏濕中求其治法,宜發其表
寒,利其裏濕可也。

【集註】
喻昌曰:傷寒發汗已,熱邪解矣,何由反蒸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搏聚,適在軀
殼之裏,故爾發黃也。裏者,在內之通稱,非謂寒濕深入在裏,蓋身目正屬軀殼,與
藏府無關也。於寒濕中求之,求其寒濕中之治法也。

程應旄曰:其人素有濕邪在裏,表寒雖經發汗,而其為裏濕所持者,終在裏而無從解
散也。發汗後之寒,與濕鬱蒸為熱,非實熱也,故不可下。仍當於寒濕中,責其或淺
或深而治之可也。

54
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註】
傷寒表邪未解,適遇其人陽明素有濕邪,熱入裏而與濕合,濕熱蒸瘀,外薄肌表,身
必發黃也。若其人頭有汗,小便不利,大便,則或清、或下、或利小便,自可愈也
。今乃無汗小便利,是裏之瘀熱未深,表之鬱遏猶甚,故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外發
其表,內逐其濕也。

【集註】
喻昌曰:傷寒之邪,得濕而不行,所以熱瘀身中而發黃,設泥「裏」字,豈有邪在裏
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程應旄曰:凡傷寒瘀熱在裏者,由濕蒸而來,故身必發黃。此之瘀熱未深,祇從表一
邊開其鬱滯,而散除濕熱,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是其主也。

林瀾曰:麻黃連軺一證,雖曰在裏,必因邪氣在表之時,有失解散,今雖發黃,猶宜
兼汗解以治之也。

汪琥曰:夫寒邪自外而來,若挾內濕瘀於經絡之中,則鬱而變熱,故令其人身目發黃
也。此條乃是太陽經傳來者,太陽傷寒,理宜用麻黃湯,只因邪傳陽明,熱瘀於裏,
裏非胃府,以陽明經居太陽之裏,即『尚論篇』所云軀殼之裏是也。惟其裏有熱,所
以方中用麻黃湯而去桂枝之辛熱,更加赤小豆、薑、棗之甘辛,以祛散在表之寒濕,
復加連軺、生梓白皮之苦寒,以清解肌裏之瘀熱也。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麻黃(去節)二兩  赤小豆一升  杏仁(去皮、尖)四十枚  生薑(切)二兩  大棗
(擘)十二枚  甘草(炙)二兩  生梓白皮(切)一升  連軺二兩

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半
日則盡。

【方解】
濕熱發黃無表裏證,熱盛者清之,小便不利者利之,裏實者下之,表實者汗之,皆無
非為病求去路也。用麻黃湯以開其表,使黃從外而散。去桂枝者,避其熱也;佐薑、
棗者,和其榮衛也;加連軺、梓皮以瀉其熱,赤小豆以利其濕,共成治表實發黃之效
也。連軺,即連翹根。無梓皮以茵陳代之。

【集解】
周揚俊曰:此亦兩解表裏法也,故用外汗之藥,必兼滲濕之味。傷寒發黃者,必其人
太陰素有濕熱,更兼寒邪未散,兩邪相合,因而蒸鬱為黃也。

55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註】
身黃,濕熱之為病也。濕盛於熱,則黃色晦,熱盛於濕,則黃色明,如橘子色者,謂
黃色明也。傷寒七、八日,身黃色明,小便不利,其腹微滿,此裏熱深也。故以茵陳
蒿治疸病者為君,佐以大黃,使以梔子,令濕熱從大、小二便瀉出,則身黃腹滿自可
除矣。

【集註】
唐不巖曰:熏黃,陰黃也,橘子黃,陽黃也。

程知曰:此驅濕除熱法也。傷寒七、八日,可下之時;小便不利,腹微滿,可下之證
。兼以黃色鮮明,則為三陽入裏之邪無疑,故以茵陳除濕,梔子清熱,用大黃以助其
驅除,此證之可下者,猶必以除濕為主,而不專取乎攻下有如此者。

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六兩  梔子(擘)十四枚  大黃(去皮)二兩

右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茵陳,減六升,納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三服,小
便當利,尿如皂莢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出也。

56
傷寒身黃發熱,梔子柏皮湯主之。

【註】
傷寒身黃發熱者:設有無汗之表,宜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汗之可也。若有成實之裏,宜
用茵陳蒿湯下之亦可也。今外無可汗之表證,內無可下之裏證,故惟宜以梔子柏皮湯
清之也。

【集註】
林瀾曰:傷寒身黃,胃有瘀熱,須當下之,此以發熱而熱未實,故宜梔子柏皮湯解之


汪琥曰:身黃兼發熱者,乃黃證中之發熱,而非麻黃、桂枝證之發熱也。熱既鬱而發
黃,雖表而非純乎表證,但當清其鬱,以退其黃,則發熱自愈。

魏荔彤曰:此三條雖皆外寒挾濕之邪,瘀而成熱之證。然在表、在裏,濕勝、熱勝,
尤當加意也,豈可概以為裏證而混下耶!

梔子柏皮湯方

梔子(擘)十五枚  甘草(炙)一兩  黃柏二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按】
此方之甘草,當是茵陳蒿,必傳寫之誤也。

57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註】
陽明病無汗,不以葛根湯發其汗,而以火劫取汗,致熱盛津乾,引飲水停,為熱上蒸
,故額上微汗出,而周身反不得汗也。若小便利,則從燥化,必煩渴,宜白虎湯;小
便不利,則從濕化,必發黃,宜茵陳蒿湯。

【集註】
喻昌曰: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則黃可免;小
便多,熱從下洩,則黃可免。若誤攻之,其熱邪愈陷,津液愈傷,而汗與小便愈不可
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
發黃之變,安能免乎?

程知曰:太陽發黃,由寒鬱濕,濕不得解;陽明發黃,由濕瘀熱,熱不得越,故宜分
經論治。

58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發黃。

【註】
陽明病無汗,以熱無從外越也。小便不利,濕不能下泄也。心中懊,濕瘀熱鬱於裏
也。故身必發黃,宜麻黃連軺赤小豆湯,外發內利可也。若經汗吐下後,或小便利,
而心中懊者,乃熱鬱也,非濕瘀也。便者,宜調胃承氣湯下之;便軟者,宜梔子
豉湯湧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無汗小便不利,則濕停懊,濕停熱鬱,所以知必發黃也。

張璐曰:外不得汗,下不得溺,而濕熱鬱於胸中不得泄,勢必蒸身為黃也。

59
陽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註】
陽明經病,面合當色赤,是熱邪猶怫鬱在經,尚未入裏而成實也,故雖不大便,不可
攻之。若攻之,則怫鬱在經之邪不解,必令發熱色黃;若其人裏燥,小便利則同燥化
,當不發黃,而必大便矣。

【集註】
方有執曰:合,應也。赤,熱色也。胃熱上行,面應赤色,攻則亡津液,故發熱色黃
,因小便不利也。

程知曰:言熱在陽明之經,不可攻也。熱在於經,陽氣怫鬱在表也,攻之則經中之熱
,未得表散,必發熱色黃,因小便不利也。

程應旄曰:熱阻於肌膚之間,故發熱而小便為之不利,鬱而成黃也。

60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
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註】
陽明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熱越,小便若利,大便因,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
,是陽明之熱不得外越,而上蒸也。小便不利,濕蓄膀胱也;渴飲水漿,熱灼胃府也
。此為濕熱瘀蓄在裏,外薄肌膚,故身必發黃也。茵陳蒿湯主之者,通利大、小二便
,使濕熱從下竅而出也。

【集註】
方有執曰:越,散也,頭汗瘀熱發黃註皆見太陽篇中。茵陳逐濕瘀之黃,梔子除胃家
之熱,大黃推壅塞之瘀,三物者,苦以泄熱,泄熱則黃散矣。

程應旄曰: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足徵陽熱之氣,鬱結於內而不得越,故但上
蒸於頭,頭為諸陽之首故也。氣不下達,故小便不利,府氣過燥,故渴飲水漿。瘀熱
在裏,指無汗言,無汗而小便利者屬寒,無汗而小便不利者屬濕熱,兩邪交鬱,不能
宣泄,故盦而發黃。解熱除濕,無如茵陳、梔子清上,大黃滌下,通身之熱得泄,又
何黃之不散耶?

61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
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者,為陽明病也。

【註】
此太陰轉屬陽明證也。傷寒脈浮緩,手足熱者,太陽也。今手足自溫,非太陽證,是
為繫在太陰也。然太陰脈當沉緩,今脈浮緩,乃太陽脈也。證太陰而脈太陽,是邪由
太陽傳太陰也,故曰:繫在太陰也。若小便自利者,則不從太陰濕化而發黃,至七、
八日大便者,則是從燥化,此為陽明也。

【集註】
程應旄曰:陽明為病,本於胃家實。胃家之實,不特三陽受邪,能致其轉屬陽明,即
三陰受邪,亦能致其轉屬陽明,聊舉太陰一經例之;脈浮而緩,是為表脈,然無發熱
、頭痛、惡寒等外證,而手足祇溫,是邪不在表而在裏。但入裏有陰陽之分,須以小
便別之,小便不利,濕蒸熱瘀而發黃,以其人胃中原無燥氣也;小便自利者,胃乾便
而成實,以其胃中本有燥氣也。病雖成於七、八日,而其始證卻脈浮而緩,手足自
溫,實是太陰轉屬而來也。即太陰、陽明推之,少陰三大承氣證,厥陰一小承氣證,
何非轉屬陽明之病哉!

魏荔彤曰:病在太陽,熱為濕鬱團聚於裏,必有歸著,既不能發黃,小便自利,則邪
何歸乎?不得不歸之於萬物所歸之胃。至於七、八日,小便自多,大便自,,而為
陽明病矣。

62
傷寒轉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註】
凡傷寒,無論三陰、三陽,若轉繫陽明,其人必有濈濈然微汗出之證,始為轉屬陽明
也。

63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註】
太陽病吐之,表解者,當不惡寒,裏解者,亦不惡熱。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是
惡熱也。此由吐之後,表解裏不解,內生煩熱也。蓋無汗煩熱,熱在表,大青龍證也
;有汗煩熱,熱在裏,白虎湯證也。吐下後心中懊,無汗煩熱,大便雖,熱猶在
內,梔子豉湯證也;有汗煩熱,大便已,熱悉入府,調胃承氣湯證也。今因吐後,
內生煩熱,是為氣液已傷之虛煩,非未經汗下之實煩也。以上之法,皆不可施,惟宜
用竹葉石膏湯,於益氣生津中,清熱寧煩可也。

【集註】
張璐曰:此以吐而傷胃中之液,故內煩不欲近衣。雖顯虛煩之證,較關上脈細數而成
虛熱,脾胃兩傷者稍輕,雖不致逆,亦誤吐之過也。

64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
、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
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按】
欲食冷食之下,當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無此一句,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與朝食暮吐之文,不相聯屬。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細玩之,則可知必
有「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淺及深之謂也。

【註】
太陽病不解,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是表已解也。關上脈細數,胃不
和也。細者,胃氣虛。數者,胃氣熱。證脈不和,詢其故,知以醫吐之過也。一、二
日病在太陽,正氣未衰,吐之者,傷胃未深,故腹中知飢,口不能食也;三、四日病
在陽明,胃中已熱,吐之者,復傷津液,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也;五、六日病將轉
入陰經,正氣已衰,吐之者,胃中虛冷,故朝食暮吐也,此皆醫吐之所致,尚在可治
。故曰:此為小逆也。

【集註】
程知曰:本太陽病,醫吐之,則表邪乘虛傳入陽明,傷動胃氣,而關脈細數矣。

程應旄曰:陽明之氣,下行為順,上行為逆,以醫吐之所致,則非脾胃本來之病,此
為小逆。更勿誤治,使小逆變成大逆也。

65
食穀欲嘔,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註】
食穀欲嘔,屬陽明者,以胃主受納也,今胃中寒,不能納穀,故欲嘔也。以吳茱萸湯
溫中降逆,而止其嘔可也。若得湯反劇者,此必非中焦陽明之裏寒,乃上焦太陽之表
熱也。吳茱萸氣味俱熱,藥病不合,故反劇也。法當從太陽、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
之例治之,宜葛根加半夏湯。

【集註】
方有執曰:食穀欲嘔胃寒也,故曰屬陽明,言與惡寒嘔逆不同也。上焦,以膈言也。

66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
,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註】
病人脈數,數為有熱,則當消穀引食,今食而反吐者,蓋以身熱脈數,誤為表熱而發
其汗,因使其人陽氣微,膈氣虛也。不知此脈之數,乃外邪客熱之數,非胃中實熱之
數也,其不能消穀食而反吐者,乃胃中本虛冷故耳。

【集註】
程知曰:此言汗後脈數吐食,當責胃之陽虛也。陽受氣於胸中,發汗過多,令陽氣微
,膈氣虛,客熱外越,故脈數也。客熱不能消穀而吐者,當責其胃之虛冷,若因其數
而投以清胃之藥,則左矣。

程應旄曰:見數脈而反吐者,數為熱脈,無力則為虛脈,膈虛陽客於上,不能下溫,
故令胃中虛冷。熱為客熱,寒為真寒,究其根由,祇由發汗令陽氣微。然則陽氣之珍
重何如而可誤汗乎?

67
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攻其熱必噦


【註】
陽明病不能食者,為中寒,即有脈數客熱,上條既戒以不可汗,此又言亦不可攻。若
攻其熱,則寒其胃陽,亦必作噦矣。所以然者,客熱雖除,胃亦虛冷故也。以其人本
來胃虛,故攻其熱必噦。噦,即乾嘔也。

【集註】
方有執曰:攻熱皆寒藥,故知必噦。胃中虛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謹之意。

林瀾曰:陽明譫語潮熱,不能食者,可攻,由燥屎在內也。乃亦有胃中虛冷不能食者
,須詳別之,未可便以不能食為實證也。若誤攻之,熱去噦作矣。然則安得以陽明概
為宜下哉!

68
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

【註】
此承上條不攻亦噦之義也。若其人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雖不攻其熱,飲水則噦,蓋
以胃既虛冷,復得水寒,故噦也,宜理中湯加丁香吳茱萸,溫而降之可也。

【集註】
喻昌曰:表熱裏寒,法當先救其裏,太陽經中亦用四逆湯,其在陽明更可知矣。此條
比前條虛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熱必噦,即飲水亦噦也。

汪琥曰:若胃中虛冷不能食,飲水則水寒相搏,氣逆而亦為噦矣,法當大溫。

69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言胃氣虛竭也。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
,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血也。

【註】
誤攻飲冷,皆可致,固矣。今趺陽胃脈浮而不大,無力而虛,則是胃虛與邪相搏,
即不誤下飲冷,亦令也。若跌陽胃脈滑則為噦者,乃熱氣擁鬱之,非胃氣虛竭之
,醫何可取實責虛,以自取其咎耶!若趺陽胃脈浮而鼻中燥者,此熱據榮分,榮熱
迫血妄行,必作衄也。世有以噦為呃逆者,不知噦即乾嘔也,以其有噦噦之聲,故又
名噦也。觀今病呃逆之人,與飲冷水則氣自臍下衝上,出口而作格兒格兒之聲。聲長
時止為實,可治;聲短不已者,為虛,難治。

【集註】
方有執曰:此又出趺陽脈,而以噦與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致也。咎,過愆也。
責虛,言求病於虛。取實,言反以虛為實而攻取之也。血屬陰而為內守,故曰守空。
迫血,言劫汗也。

70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腸鳴。
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必。

【按】
「令汗大出」四字,當是衍文。

【註】
寸口脈浮大,指六脈皆浮大也。六脈皆浮大,則非陽明按之大脈,乃太陽不按之大脈
也。醫反下之,此為大逆,則從前浮脈變而為無血之虛,大脈變而為胃冷之遲,虛寒
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與飲冷水,其人得水寒之氣,冷與虛相搏於胃中,
故必也。者氣饐結有聲,即今之呃逆也。

【集註】
程知曰:言邪氣在表妄下之變也。寸口浮大,而無滿藏熱之證,法應發汗,若反下
之,此為大逆。既經妄下,則所謂浮者,至於內空而無血;所謂大者,變為裏虛而有
寒,虛寒相搏,則為腸鳴。醫見脈大,以為有熱,飲以冷水,欲以水寒勝熱而作汗,
裏先虛寒,又得冷水與之相搏,則冷結上焦,必至咽噎塞而氣逆矣。

71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註】
傷寒噦而不腹滿者,為正氣虛,吳茱萸湯證也。噦而腹滿者,為邪氣實,視其二便何
部不利,利之則愈也。

【集註】
成無己曰:噦而腹滿,氣上而不下也。視其前後有不利者,即利之以降其氣,前部小
便也,後部大便也。

程知曰:前部不利,後人治以五芩;後部不利,後人治以承氣是也。

沈明宗曰:邪傳於胃,胃氣壅遏,兩氣相搏,氣逆上衝,則為噦矣。

張錫駒曰:傷寒至噦,非胃氣敗,即胃中寒。然亦有裏實不通,氣不得下洩,反上逆
而為噦者,當詳辨之。

72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

【註】
譫語一證,有虛有實。實則譫語,陽明熱甚,上乘於心,亂言無次,其聲高朗,邪氣
實也。虛則鄭聲,精神衰乏,不能自主,語言重覆,其聲微短,正氣虛也。

【集註】
戴元禮曰:譫語屬陽,鄭聲屬陰。經曰:實則譫語,虛則鄭聲。譫語者,顛倒錯亂,
言出無倫,常對空獨語,如見鬼狀。鄭聲者,鄭重頻煩,語雖謬而諄諄不已,老年人
遇事則誶語不休,以陽氣虛不精明也。此譫語、鄭聲虛實之所以不同也。二者本不難
辨,但陽盛裏實,與陰盛格陽,皆能錯語,須以他證別之,隨證施治可也。

婁全善曰:余用參、耆、歸、朮等劑治譫語,得愈者甚多,豈可不分虛實,一概用黃
連解毒、大小承氣等湯以治之乎?〔按〕其所云亦鄭聲也。

張錫駒曰:實則譫語者,陽明燥熱甚而神昏氣亂,故不避親疏,妄言罵詈也。虛則鄭
聲者,神氣虛而不能自主,故聲音不正,而語言重覆也。

73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裏,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
實,久則語。

【註】
傷寒四、五日,入裏之時也。脈沉而喘滿,乃為在裏之喘滿,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
,則表虛也;汗出胃乾,大便為難,則裏實也。久則胃熱熾盛,必發譫語也。

【集註】
方有執曰:越出謂枉道而出也。

張璐曰:傷寒四、五日,正邪熱傳裏之時,況見脈沉在裏之喘滿,而反汗之,必致燥
結譫語矣。蓋燥結語,頗似大承氣證,此以過汗傷津,而不致大實大滿腹痛,祇宜
小承氣為允當耳!

74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則語,小承氣湯主之。若
一服語止者,更莫復服。

【註】
此詳上條以明其治也。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乾燥,大便必,久則
語,宜以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語止,慎不可更服也。

【集註】
張璐曰:多汗語,下證急矣。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但當略與
小承氣湯,和其胃氣,語自止,若過服反傷津液也。
沈明宗曰:此汗多胃燥,非同實治也。

75
汗出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
必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註】
病自汗出而語者,以素有燥屎在胃中,此為太陽風邪之所傳也,須當下之。然必須
太陽之邪,已過陽明之經,而入陽明之府,乃可下之。若下之早,則裏熱未結,不但
熱去不盡,且虛其中,熱乘虛而上干於心,語言必亂。此表虛汗出,裏實語,所以
必待過經入府,而後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集註】
方有執曰:過經,謂寧遲遲,非謂必待十三日後也。

程知曰:此言語不當下早也。既出汗矣而語,則必有燥屎在胃,此當屬風。風為
陽邪,陽邪入裏,故語。然須六、七日乃可下之,下之早,則風邪未解於表,盡入
於裏,裏邪燥實,語言更亂也。

76
陽明病,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爾,宜
大承氣湯下之。

【按】
「宜大承氣湯下」之句,應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當用大承氣湯下之之
義。若但便而用大承氣湯下之,殊失仲景顧慮誤下、慎下之旨。

【註】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知胃中必有燥屎已結實也,宜大承氣湯下之。若能食
者,知胃將和,但大便耳!當導之,不可下也。

【集註】
張璐曰: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結之微、甚也。潮熱譫語,皆胃中熱甚所致,胃熱
則能消穀,今反不能食,此必熱傷胃中津液,氣化不能下行,燥屎逆攻於胃之故,宜
大承氣湯,急祛亢極之陽,以救垂絕之陰。若能食者,胃中氣化自行,熱邪不盛,津
液不致大傷,大便雖,不久自行,不必用藥,反傷其氣也。

77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註】
下利裏虛,譫語裏實,若脈滑大,證兼裹急,知其中必有宿食也。其下利之物,又必
稠粘臭穢,知熱與宿食合而為之也,此可決其有燥屎也,宜以小承氣湯下之。於此推
之,可知燥屎不在大便與不,而在裏之急與不急,便之臭與不臭也。

【集註】
汪琥曰:下利者,腸胃之疾也。若譫語,則胃家實,與厥陰無與,乃腸中有燥屎不得
下也。治宜小承氣湯者,此半利半結,祗須緩以攻之也。又曰:或問既下利矣,則熱
氣得以下泄,何由而致譫語有燥屎也?答曰:此係陽明府實大熱之證,胃中糟粕為邪
所壅,留著於內,其未成者,或時得下,其已成者,終不得出,則燥屎為下利之
根,燥屎不得出,則邪熱上乘於心,所以譫語。要之此證,須以手按臍腹當必堅痛,
方為有燥屎之徵。

78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註】
上條下利譫語為可治,此條下利譫語者死。要知譫語不死於下利,而死於直視也。直
視者,精不注乎目也;譫語者,神不守乎心也,已屬惡候。加之喘滿,陽上脫也,故
曰死。下利陰下脫也,故曰亦死也。

【集註】
方有執曰:直視,精不榮於目也;譫語,神不主乎心也。喘則陽爭於上,利則陰爭於
下,胃中土也,陰陽爭奪於上下,而中氣不守,故無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79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註】
太陽病,發汗過多不解,又復重發其汗,以致氣液兩亡,熱邪乘燥傳入陽明而生語
。語者,胃熱陽也。脈短者,氣衰陰也。陽病見陰脈,為陰勝於陽,故死也。若脈
不短,為陰陽自和,故不死也。

【集註】
喻昌曰:方注以此為太陽經脫簡,不知太陽經無語之例,必日久而兼陽明、少陽,
方有語。故此言太陽經得病時,發汗過多,及傳陽明時,重發其汗,因有亡陽而
語之一證也。亡陽之人,所存者陰氣耳,故神魂不定,而妄見妄聞,與熱邪乘心之候
不同。脈短則陰陽不附,脈和則陰陽未離,其生死但從脈定耳。

汪琥曰:語者,脈當大實或洪滑,為自和。自和者,言脈與病不相背也,病雖甚不
死。若譫語脈短,為邪熱盛,正氣衰乃陽證見陰脈也,無法可施。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3
懸壺子
80
發汗多,亡陽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註】
此又承上條以出其治也。譫語者,屬陽明熱實,可下之證也。若發汗過多,大亡氣液
而發譫語者,乃津枯致燥之譫語,非熱甚內實之譫語,不可下也。裏有熱,宜白虎加
人參湯。表不解,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也。

【按】
發汗過多,亡陽語,以無大便滿痛,故不可下;以無身寒汗出惡寒,故不可溫。
於此可知發太陽汗出過多致譫語者,必無發熱汗出惡寒也。發陽明汗出過多致譫語者
,必有潮熱惡熱不大便也。此則發少陽汗多致譫語者,即論中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
譫語是也。然舍小柴胡湯別無治法,若祗用柴胡又恐升散,非亡陽所宜,故合桂枝和
其榮衛,通其津液自可愈也。

81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部滿,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
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病
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
者,不治。

【按】
續浮之「浮」字,當是「弦」字,始與文義相屬,則可與小柴胡湯。若俱是「浮」字
,則上之浮,既宜用小柴胡湯,下之浮,又如何用麻黃湯耶?

【註】
中風傳陽明,病太陽未罷,脈當浮緩。今脈弦浮大,弦,少陽脈也;浮,太陽脈也;
大,陽明脈也,脈既兼見,證亦如之。腹滿,太陽陽明證也;下及心痛,久按之氣
不通快,少陽證也;鼻乾,陽明證也;不得汗,太陽證也;嗜臥,少陰證也;面目悉
黃,太陰證也;小便難,太陽府證也;潮熱,陽明裏證也;噦逆,胃敗證也;耳前後
腫,少陽證也;短氣,氣衰證也,凡仲景立法無方之條,皆是此等陰陽錯雜,表裏混
淆之證,但教人俟其病勢所向,乘機而施治也。故用刺法,待其小差,若外病不解,
已成危候。如過十日,脈續弦不浮者,則邪機已向少陽,可與小柴胡湯和之,使陽明
之邪從少陽而解。若脈但浮不大,而無餘證者,則邪機已向太陽,當與麻黃湯汗之,
使陽明之邪從太陽而解。若已過十餘日,病勢不減,又不歸於胃而成實,更加不尿腹
滿噦甚等逆,即有一、二可下之證,胃氣已敗,不可治也。

【集註】
程知曰:此條全是表證未解,而無汗出燥渴之證,故不可用白虎。雖有潮熱,而無
滿譫語濈濈汗出之證,故不可用承氣。不如俟氣之自回,猶可漸引其邪從外出也。

程應旄曰:此條證以「不得汗」三字為主,故酌量於柴胡麻黃二湯間,以通其久閉,
總是要得汗耳!

82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註】
脈浮而芤,浮為陽盛,芤為陰虛。陽盛則發熱,陰虛則汗出,二者相摶,則胃氣生熱
愈盛,胃中津液立亡。其陽則絕者,言陽亡津液絕也。

【集註】
方有執曰:浮為氣上行,故曰陽;芤為血內損,故曰陰。胃中生熱者,陰不足以和陽
,津液乾而成枯燥也。

張璐曰:此言脾約當下不下,則浮濇轉為浮芤,津液竭而難下矣。其陽則絕,即陽絕
於裏,亡津液之互辭也。

趙良曰:胃中陽熱亢甚,脾無陰氣以和之,孤陽無偶,不至燔灼竭絕不止耳。

沈明宗曰:此辨陽明津竭之脈也。浮為邪氣強,芤為陰血虛,陽邪盛而陰血虛,為浮
芤相摶,胃氣生熱,故曰:其陽則絕。即亡津液之互詞也。若見此脈,當養津液,不
可便攻也。

83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註】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而小便利,是寒氣內攻也;至二、三日嘔而咳,寒邪上逆也
;手足厥者,寒氣見於四肢也;氣上逆,則咳而苦頭痛矣。若不咳、不嘔、不厥,則
頭不痛。此證之頭痛者標也,咳逆手足厥者本也。

【集註】
程知曰:無汗小便利,嘔咳肢厥頭痛,曷不謂太陽病?蓋初起無頭痛諸表證也,此頭
痛是二、三日後嘔咳而厥所致,非因頭痛致嘔咳而厥也。嘔、咳二證,太陽、少陽俱
有之,其表證未解,則屬太陽病;其寒熱往來者,則謂之少陽病也。厥,則厥陰有之
,但無嘔與咳也。

張璐曰:陽明無汗,嘔咳手足厥者,得之榮衛俱傷而邪入深也。然小便利,則邪不在
內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若不嘔、不咳、不厥而
小便利者,邪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巔頂之理哉!

林瀾曰:須識陽明亦有手足厥證,胃主四肢,中虛氣寒所致也。然頭苦痛而咳,自與
陰寒但厥者異矣。此類數條最為難解。

吳人駒曰:嘔咳手足厥頭痛 ,皆由反無汗之故也。

84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註】
陽明病,當惡熱不惡寒,若從傷寒傳來,則不能食,今從中風傳來,故能食也。傷寒
挾寒邪,則有頭痛證,今中風挾風邪,則有頭眩證,理固然也。寒邪屬陰,若兼飲則
咳而嘔,今不嘔而咽痛,則以風屬陽邪,風病則兼火,故咳而咽痛,以類相從也。

【集註】
方有執曰:眩風旋而目運也,風故不惡寒能食。咳,逆氣也。咽門,胃之系也。胃熱
而氣逆攻咽,則咳而咽傷也。

程知曰:陰邪下行,故無汗而小便利;陽邪上行,故不惡寒而頭眩。寒則嘔不能食,
風則能食;寒則頭痛,風則咽痛,是風寒入胃之辨也。

程應旄曰:陽明以下行為順,逆則上行,故中寒則有頭痛證,中風則有頭眩證。以不
惡寒而能食,知其鬱熱在裏也。寒上攻能令咳,其咳兼嘔,故不能食而手足厥;熱上
攻亦令咳,其咳不嘔,故能食而咽痛,以胃氣上通於肺,而咽為胃府之門也。夫咽痛
惟少陰有之,今以咳傷致痛,若不咳則咽不痛,況更有頭眩不惡寒之證,益可辨其為
陽明之鬱熱也。

85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註】
病人有寒,謂胃中寒也。復發汗,謂汗而復汗也。胃寒復汗,陽氣愈微,胃中冷甚,
蚘不能安,故必吐蚘也,宜理中湯送烏梅丸可也。

【集註】
程應旄曰:汗生於穀精,胃中陽氣所釀也。有寒復發汗,知胃陽不復存於內矣,蚘何
能安?

86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當是衍文。

【註】
此承上條誤而又誤,必變而成逆也。胃中虛冷,本因誤汗,水藥不得入口,入口即吐
而為逆也。若更發其汗,則胃逆益甚,不能司納,不特水藥入口方吐,且必無時而不
吐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之吐逆。發汗亡陽,胃中虛冷也;若更發汗,則愈
損陽氣,胃氣大虛,故吐不止。

程應旄曰:發汗後見此者,由未汗之先,其人已是中虛而寒,故一誤不堪再誤也。

87
脈浮而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

【註】
陽明病,脈浮而遲,浮主表熱,遲主裏寒。今其證下利清穀,則為裏寒太甚,法當溫
之,宜四逆湯主之。

【集註】
汪琥曰:陽明經病,脈當從長,今脈但浮,此在表之熱凝也。腑病脈當從數,今脈過
遲,此在裏之寒甚也,故見下利清穀。其所利之穀食,色不變氣不臭,即完穀不化也
,此裏寒已極,故與四逆湯也。

88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註】
凡陽明病,無論在經在府,必乘其旺時而解,申、酉、戌,陽明旺時也。經氣旺,則
邪氣自退,故解也。

【集註】
張志聰曰:經云:日西而陽氣衰,陽明之所主也。從申至戌上,乃陽明主氣之時,表
裏之邪欲出,必隨旺時而解。

音切

奄音厭  趺音夫  摶音團  屎音豕  摸音莫  捻音聶  蘸莊陷切  挺庭上聲  繞音擾
 憒占對切  怵律切  疸音旦  瘕匣牙切  漱音瘦  軺時饒切  蘗音伯  潦郎到切
 沸音芾  尿同溺  轉株戀切  音噎  蚘音回



醫宗金鑑卷五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全篇

少陽主春,其氣半出地外,半在地中,人身之氣亦如之,故主半表半裏也。半表者,
謂在外之太陽也;半裏者,謂在內之太陰也。邪入其間,陰陽相移,寒熱交作,邪正
相持,進退互拒,此際汗、吐、下三法俱在所禁,故立小柴胡湯和解法,加減施治。
然小柴胡加減法中,又有:口不渴身有微熱者,加桂枝以取汗,及下後胸滿微結,
小便不利,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者,用柴胡桂枝乾薑湯汗之。又有柴胡證具,
而反下之,心下滿而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及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
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更有本柴胡證,
醫以丸藥,下之微利,胸滿而嘔,日晡潮熱者,小柴胡加芒硝湯下之等法。是仲景
亦有汗、下之法,惟在臨證詳察,因病施治,不可執一也。

01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註】
少陽者,膽經也。其脈起於目銳眥,從耳後入耳中,挾咽出頤頷中。邪傷其經,故口
苦、咽乾、目眩也。口苦者,熱蒸膽氣上溢也;咽乾者,熱耗其津液也;目眩者,熱
薰眼發黑也。此揭中風、傷寒邪傳少陽之總綱,凡篇中稱少陽中風、傷寒者,即具此
證之謂也。

【集註】
林瀾曰:論中言少陽病,胸痛耳聾,往來寒熱,心煩喜嘔,胸痞,半表半裏之
證詳矣。此何以曰:口苦咽乾目眩也?大抵病於經絡者,此篇諸條已悉之矣,若膽熱
府自病,則又必有此證也。

沈明宗曰:此雖少陽總證,然偏裏矣。少陽主膽,其脈循絡於耳,故胸痛而耳聾
。仲景另出手眼,以補口苦、咽乾、目眩之裏證,乃括少陽風傷衛、寒傷榮,風寒兩
傷而言也。

吳人駒曰:少陽者,一陽也。少陽之上,相火主之。若從火化,火盛則乾,故口苦咽
乾也。少陽屬木,木主肝,肝主目,故病則目眩也。

魏荔彤曰:膽府與少陽經為表裏,而非半表半裏之謂。半表者,對太陽之全表言;半
裏者,對太陰之全裏言,故少陽在半表半裏之間,總以經絡之界為言。又曰:經中所
謂不必悉具者,指或中餘證,而少陽經膽府之主病,未有不悉具而遽可指為少陽病成
者。

02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註】
少陽,即首條口苦、咽乾、目眩之謂也。中風,謂此少陽病,是從中風之邪傳來也。
少陽之脈,起目銳眥,從耳後入耳中;其支者、會缺盆,下胸中,循。表邪傳其經
,故目赤耳聾,胸中滿而煩也。然此乃少陽半表半裏之胸滿而煩,非太陽證具之邪陷
胸滿而煩者比,故不可吐、下,若吐、下則虛其中,神志虛怯,則悸而驚也。此揭中
風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集註】
程知曰:少陽惟宜和解,若吐之則虛其陽而悸,下之則虛其陰而驚。

汪琥曰:少陽有吐下之禁,只因煩滿,故誤行吐下之法。成註謂:吐則傷氣,氣虛者
悸;下則亡血,血虛者驚、。不知驚悸,皆主於心,誤吐且下,則津液衰耗,神志虛
怯,故悸而驚也。

沈明宗曰:胸中煩滿似乎可吐,但在少陽,其邪已下胸循,吐之徒傷胸中之氣,使
邪內併逼迫神明,則悸而驚也。

魏荔彤曰:此條論仲景不出方。小柴胡條中有心煩心下悸之證,想可無事他求也。汗
、吐、下三法既不可行,則當和解之。小柴胡為少陽對證之藥,斯用之宜決耳!

03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語,此屬胃,胃和則
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註】
不曰少陽傷寒,而曰傷寒,略言之也。謂此少陽病是從傷寒之邪傳來也。脈弦細,少
陽之脈也。上條不言脈,此言脈者,補言之也。頭痛發熱無汗,傷寒之證也,又兼見
口苦、咽乾、目眩少陽之證,故曰屬少陽也。蓋少陽之病已屬半裏,故不可發汗,若
發汗,則益傷其津,而助其熱,必發語,既發語,則是轉屬胃矣。若其人津液素
充,胃能自和,則或可愈。否則津乾熱結,胃不能和,不但語,且更煩而悸矣。此
揭傷寒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集註】
王肯堂曰:凡頭痛、發熱俱為在表,惟此頭痛、發熱為少陽者何也?以其脈胘細,故
知邪入少陽之界也。

喻昌曰:少陽傷寒禁發汗,少陽中風禁吐、下,二義互舉,其旨益嚴。蓋傷寒之頭痛
發熱,宜於發汗者,尚不可汗,則傷風之不可汗,更不待言矣。傷風之胸滿而煩,似
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則傷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脈弦細者,邪欲入
裏,其在胃之津液已為熱耗,重復發汗,而驅其津液外出,安得不譫語乎?

汪琥曰:誤發其汗,語者,奪其津液而胃乾,故言亂也。此少陽之邪,已轉屬胃,
胃和則愈者,言當用藥以下胃中之熱,而使之和平也。胃不和,不但語,更加煩擾
忪悸,此言胃熱上犯於心,故藏神不自寧也。

04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
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下痞,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
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

【註】
此承上三條,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傷寒中風三、四日,見口苦、咽乾、目眩之證
,與弦細之脈,知邪已傳少陽矣。若兼見耳聾目赤,胸滿而煩者,則知是從中風傳來
也;若兼見頭痛發熱無汗者,則知是從傷寒傳來也。今五、六日,更見往來寒熱,胸
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則知是中風、傷寒兼見俱有之證也。少陽之邪,
進可傳太陰之裏,退可還太陽之表,中處於半表半裏之間,其邪:外并於表,半表不
解則作寒;內并於裏,半裏不和則作熱,或表或裏無常,故往來寒熱不定也。少陽之
脈,下胸循,邪湊其經,故胸苦滿也;少陽邪近乎陰,故默默也;少陽木邪病則
妨土,故不欲飲食也;邪在胸,火無從泄,上逼於心,故心煩也。邪欲入裏,裏氣
外拒,故嘔,嘔則木氣舒,故喜之也,此皆柴胡應有之證也。其餘諸證,時或有之,
總宜以小柴胡湯主之,各隨見證以加減治之可耳。然既分中風、傷寒之傳,而不分其
治者何也?蓋以太陽有榮衛之分,故風寒之辨宜嚴,及傳陽明少陽則無榮衛之分,且
其邪皆化熱,故同歸一致也。

【集註】
成無己曰:邪在表裏之間,謂之半表半裏。傷寒中風者,是或傷寒或中風,非傷寒再
中風,中風復傷寒也。五、六日,邪自表傳裏之時,邪在表則寒,在裏則熱,今在半
表半裏之間,未有定處,故往來寒熱也。邪在表心腹不滿,邪在裏則心腹脹滿,今言
胸苦滿,亦是在表裏之間也。邪在表呻吟不安,邪在裏則內煩。經云:陽入之陰,
則靜默默,由邪方自表之裏,在表裏之間也。邪在表則能食,邪在裏不能食,不欲食
者,未至於必不能食,故亦為在表裏之間也。邪在表則不煩、不嘔,邪在裏則煩滿而
嘔,煩而喜嘔者,邪在表方傳裏也‧邪初入裏,未有定處,所傳不一,故有或見之證
也。

方有執曰:五、六日,大約言也。往來寒熱者,邪入軀殼之裏,藏府之外,兩界之隙
地,所謂半表半裏,乃少陽所主之部位也。故入而併於陰則寒,出而併於陽則熱,出
入無常,故寒熱間作也。太陽一經,有榮衛之不同,所以風寒異治;陽明切近太陽,
榮衛之道在邇,風寒之辨尚嚴,少陽一經,越陽明去太陽遠矣,風寒無異治。經以傷
寒、中風五、六日,往來寒熱,交互為文者,發明風寒至此,同歸於一致也 。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觔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三兩  生薑(切)三
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
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
半,栝蔞根四兩。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若下痞,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枝
三兩,溫服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方解】
邪傳太陽、陽明,曰汗、曰吐、曰下,邪傳少陽惟宜和解,汗、吐、下三法皆在所禁
,以其邪在半表半裏,而角於軀殼之內界。在半表者,是客邪為病也;在半裏者,是
主氣受病也。邪正在兩界之間,各無進退而相持,故立和解一法,既以柴胡解少陽在
經之表寒,黃芩解少陽在府之裏熱,猶恐在裏之太陰,正氣一虛,在經之少陽,邪氣
乘之,故以薑、棗、人參和中而預壯裏氣,使裏不受邪而和,還表以作解也。世俗不
審邪之所據,果在半表半裏之間,與所以應否和解之宜,及陰陽疑似之辨,總以小柴
胡為套劑。醫家幸其自處無過,病者喜其藥味平和,殊不知因循誤人,實為不淺。故
凡治病者,當識其未然,圖機於早也。

【集解】
程應旄曰:方以小柴胡名者,取配乎少陽之義也。至於制方之旨及加減法,則所云上
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盡之矣。方中以柴胡疏木,使半表之邪得從外宣;黃芩
清火,使半裏之邪得從內徹;半夏豁痰飲,降裏氣之逆;人參補內虛,助生發之氣;
甘草佐柴、芩,調和內外;薑、棗佐參、夏,通達榮衛,相須相濟,使邪不至內向而
外解也。至若煩而不嘔者,火氣燥實逼胸也,故去人參、半夏,加栝蔞實也。渴者,
燥已耗液逼肺也,故去半夏加栝蔞根也。腹中痛者,木氣散入土中,胃陽受困,故去
黃芩以安土,加芍藥以戢木也。下痞者,邪既留則木氣實,故去大棗之甘而緩,
加牡蠣之鹹而耎也。心下悸,小便不利者,水邪侵乎心,故去黃芩之苦寒,加茯苓之
淡滲也。不渴身有微熱者,半表之寒,尚滯於肌,故去人參加桂枝以解之也。咳者,
半表之寒,入於肺,故去參、棗,加五味子,易生薑為乾薑以溫之,雖肺寒不減黃
芩,恐乾薑助熱也。總之邪在少陽,是半表半裏之熱,鬱而不升,故以小柴胡治之,
所謂升、降、浮、沉則順之也。

05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註】
此承上而言,無論傷寒中風,邪傳少陽,病在半表半裏,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以
小柴胡隨證加減治之,不必待其悉具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承上條辨認少陽一經為病之大旨。

鄭重光曰: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者,言往來寒熱是柴胡證,此外兼見
胸滿,心煩喜嘔,及諸證中凡有一證者,即是半表半裏,故曰嘔而發熱者,小柴
胡湯主之。因柴胡為樞機之劑,風寒不全在表未全入裏者,皆可用,故證不必悉具,
而方有加減法也。至若柴胡有疑似證,不可不審者,如下滿痛,本渴而飲水嘔者,
柴胡不中與也;及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亦非柴胡證,此等又當細為詳辨者也。

06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註】
傷寒該中風而言也。其邪三日,少陽受之,脈若大者,為邪盛欲傳;今脈小,為邪衰
欲自已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小則陽得陰以和,是邪盡退而正來復矣。

張錫駒曰:三日乃少陽主氣之期,脈小則病退也。

07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註】
傷寒四、五日,邪在三陽之時。身熱惡風,太陽證也;頸項強,太陽陽明證也;下
滿,手足溫而渴,陽明少陽證也。此為三陽合病之始,固當權其孰緩孰急,以施其治
。然其人下滿,手足溫而渴,是已露去表入裏,歸併少陽之機,故獨從少陽以為治
也。主以小柴胡湯者,和解其表裏也。此三陽合病不必悉具柴胡證,而當用柴胡之一
法也。

【集註】
方有執曰:三陽俱見病,而獨從少陽小柴胡以為治者,太陽、陽明之邪微,少陽近裏
而裏證見,故從少陽一於和而三善備也。

喻昌曰:本當從三陽合併病之例而用表法,但手足溫而加渴,是外邪逼於少陽,向
裏之機已著,更用辛甘發散,則重增其熱而大耗其津矣。故從小柴胡之和法,使陽邪
罷而陰津不傷,一舉而兩得也。小柴胡湯當從加減法,不嘔而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
為是。

張志聰曰:手足溫者,手足不冷也。非病人自覺其溫,乃診者按之而得也。不然何以
既曰身熱,而復云手足溫耶?

汪琥曰:此條係三陽經齊病,而少陽之邪居多也。太陽傷寒已至四、五日之時,不曰
發熱惡風,祇曰身熱者,此太陽之邪漸衰也。其兼陽明證不曰鼻乾不得臥,而只曰頸
項強者,此陽明之邪,亦將衰也。惟下滿為少陽經之專證,況兼手足溫而又渴,此
為邪將傳裏之機已著也。

08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滿不去者,與小柴胡湯。

【註】
陽明病發潮熱,當大便、小便數也。今大便溏、小便如常,非陽明入府之潮熱可知
矣。況有胸滿不去之少陽證乎?故不從陽明治,而從少陽與小柴胡湯主之也。

【集註】
王肯堂曰:陽明為病,胃家實也。今便溏而言陽明病者,謂有陽明外證,身熱汗出,
不惡寒反惡熱也。

程應旄曰:如得陽明病而發潮熱,似乎胃實之徵矣。但胃實必大便而小便數,今大
便溏小便自可,是熱非入府之熱也,再以胸徵之,則主以小柴胡湯無疑矣。

09
陽明病,下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
,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註】
陽明病,不大便,下滿而嘔,是陽明傳少陽病也。若舌上黃苔濇者,為陽明之熱
未盡,則當與大柴胡湯兩解之。今舌上白苔滑者,是已傳少陽,故可與小柴胡湯和解
之。俾上焦得通,則嘔可止,津液得下,則便可通,胃氣因和而滿除,則身必濈然
汗出而解矣。

【集註】
程知曰:此言陽明兼少陽,宜用小柴胡也。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即使不大便而嘔,
亦為邪未入裏。滿在而不在腹,舌苔白而不黃,皆少陽之見證多。故當從小柴胡
分解陰陽,則上下通和,濈然汗出,而表裏之邪為之一撤矣。

程應旄曰:下滿,不大便而嘔,是大柴胡湯證也。其用小柴胡湯者,以舌上白苔
,猶帶表寒故也。若苔不滑而濇,則所謂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謂裏熱已耗及
津液,此湯不可主矣。又曰:上焦得通,照下滿言;津液得下,照舌苔與嘔言;
胃氣因和,照不大便言。上條陽明病,從潮熱上見 ,此條陽明病,從不大便上見。

10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註】
凡柴胡湯病證,不與柴胡湯而反下之,不變他病,柴胡證仍在者,可復與柴胡湯則解
。但以誤下,其證必虛,故解必蒸蒸而熱振振而寒,邪正交爭,然後汗出而解也。

【集註】
方有執曰:蒸蒸而振作戰汗也,必如此而後解者,以下後裏虛故也。

程知曰:邪氣還表,故蒸蒸而熱;下後正虛,故振振而動。

11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下滿痛,
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
中與也。食穀者噦。

【按】
「食穀者噦」四字,衍文。食穀嘔者有之,從無噦者。

【註】
得病六、七日,少陽入太陰之時也。脈遲太陰脈也,浮弱太陽脈也,惡風寒太陽證也
,手足溫太陰證也,醫不以柴胡桂枝湯解而和之,反二、三下之,表裏兩失矣。今不
能食,下滿痛,雖似少陽之證,而實非少陽也。面目及身發黃,太陰之證已具也;
頸項強,則陽明之邪未已也。小便難者,數下奪津之候也,此皆由醫之誤下,以致表
裏雜揉,陰陽同病。若更以有少陽下滿痛之一證不必悉具,而又誤與柴胡湯,則後
必下重,是使邪更進於太陰也。雖有渴證,乃係數下奪津之渴,其飲水即嘔,亦非少
陽本證之嘔,緣誤下所致,故柴胡湯不中與也。

【集註】
程知曰:前言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此更言下滿痛,亦有不宜柴胡者,以為戒也


程應旄曰:以一渴證辨之,前條之手足溫而渴者,熱在裏,未經數下,自能消水,今
本渴而飲水則嘔。知其渴為膈燥津亡之渴,數下中虛,不能消水,究於胃陽無涉。然
則柴胡湯之於少陽,豈可云但見一證便是乎?又豈可云下之而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
湯乎?

12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
主之。

【註】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者,是太陽之邪傳少陽也。
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陽未盡之邪;取柴胡之半,以散少陽嘔結之病。而不名桂枝柴
胡湯者,以太陽外證雖未去,而病機已見於少陽裏也。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
少陽為主而散太陽為兼也。支者,側也,小也。支結者,即心下側之小結也。

【集註】
方有執曰:支節,四肢骨節也。支結,言支飲摶聚而結也。發熱至微嘔,太陽之表也
,故曰:外證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陽,而太陽證未去者也。發熱惡寒,支節煩疼,太陽證也,乃惡寒
而微,但支節煩痛,而不頭項強痛,則太陽證亦稍減矣。嘔而支結,少陽證也,乃嘔
逆而微,但結於心下之偏旁,而不結於兩之間,則少陽亦尚淺也。若此者,惟當以
柴胡湯和解少陽,而加以桂枝湯發散太陽,此不易之法也。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四兩  桂枝一兩半  人參一兩半  甘草(炙)一兩  半夏(洗)二合半  黃芩一
兩半芍藥一兩半  大棗(擘)六枚  生薑(切)一兩半

右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集解】
柯琴曰:仲景書中最重柴、桂二方,以桂枝解太陽肌表,又可以調諸經之肌表;小柴
胡解少陽半表,亦可以和三陽之半表。故於六經病外,獨有桂枝證、柴胡證之稱,見
二方之任重不拘於經也。如陽浮陰弱條,是仲景自為桂枝證之註釋;血弱氣盡條,是
仲景自為柴胡證之註釋。桂枝有壞病,柴胡亦有壞病;桂枝有疑似證,柴胡亦有疑似
證。如病似桂枝證,腳攣急與胸中痞者,及病似柴胡證,本渴而飲水嘔,與但欲嘔
胸中痛者是已。此條言傷寒六、七日,寒熱當退之時,反見發熱惡寒諸表證,更見心
下支結諸裏證,表裏不解,法當表裏雙解之矣。然惡寒微,則發熱亦微,可知支節煩
疼,則一身骨節不疼;可知微嘔心下亦微結,故謂之支結,是表證雖不去而已輕,裏
證雖已見而未甚。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陽未盡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陽微結之證。
口不渴身有微熱者,法當去人參,以六、七日邪雖未解,而正已虛,故仍用之。外證
雖在,而病機已見於裏,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為雙解兩陽之輕劑也。

13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
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

【註】
傷寒五、六日,已發其汗,表未解而復下之。若邪陷入陽明之裏,則必作結胸痞,
協熱下利等證。今邪陷入少陽之裏,故令胸滿微結也。小便不利渴而不嘔者,非停
水之故,乃汗下損其津液也。論中有身無汗,獨頭汗出,發熱不惡寒心煩者,乃陽明
表熱,鬱而不得外越之頭汗也。今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無陽明證,知為少
陽表熱,鬱而不和,上蒸之頭汗也。此為少陽表裏未解之證,故主柴胡桂枝乾薑湯,
以專解半表之邪,兼散半裏之結也。

【集註】
林瀾曰:五、六曰,已經汗下之後,則邪當解。今胸滿微結,寒熱心煩者,是邪猶
在半表半裏之間也。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後亡津液內燥也。若有熱飲,其人必嘔,
今渴而不嘔,知非飲熱也。傷寒汗出則和,今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者,津液不足而未
和也,與柴胡桂枝乾薑湯 ,以解表裏而復津液也。

汪琥曰:傷寒頭汗出者,乃陽鬱於表,非陽虛於上也。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

柴胡半觔  桂枝三兩  乾薑二兩  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  牡蠣二兩  甘草(炙)二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
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方解】
少陽表裏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劑而主之,即小柴胡湯之變法也。去人參者,因其正
氣不虛;減半夏者,以其不嘔,恐助燥也。加栝蔞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
胡加桂枝,以主少陽之表;加牡蠣,以耎少陽之結。乾薑佐桂枝,以散往來之寒;黃
芩佐柴胡,以除往來之熱,且可制乾薑不益心煩也。諸藥寒溫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
。初服微煩,藥力未及;復服汁出即愈者,可知此證非汗出不解也。

14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註】
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湯已,反渴者,是少陽轉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謂當分其經府見證而治之也,葛根、白虎、謂胃間,各從其宜而用之可耳


【集註】
方有執曰:已,畢也。服柴胡湯已畢而渴,則非暫渴,其為熱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
,故曰:屬陽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湯已渴者,乃少陽之邪不傳三陰,而轉入陽明矣,即當隨陽明現證
而治,故謂以法治之。

鄭重光曰:少陽、陽明之病機,在嘔渴中分,渴則轉屬陽明,嘔則仍在少陽。如嘔多
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因病未離少陽也,服柴胡湯渴當止。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
是熱入胃府,耗津消水,此屬陽明胃病也。

15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脈細者,此
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
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陽病,所以然者,陰不得
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
脈細,當是「脈沉細」,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裏也之「亦」字,自知。脈雖沉緊之
「緊」字,當是「細」字。本條上文並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雖」字何所
謂耶?必是傳寫之誤。

【註】
傷寒五、六日,雖表有頭汗出,微惡寒之陽邪未罷,裏有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
之陽結已形,但手足冷脈沉細,則陽邪所結殊微也,故曰: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
裏也。然脈沉細,似乎裏陰盛,而頭汗出,則為表陽鬱也。假令純陰結,則不得復有
頭汗出之外證,始合悉入在裏之純陰結矣。夫既非悉入在裏之純陰結,此必為半在裏
、半在表之陽微結也,故脈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三陰不得有汗,今頭
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者,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惡寒也。設不了了者,必
大便之未除,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集註】
喻昌曰:陽微結者,陽邪微結未盡散也。舊注作陽氣衰微,故邪氣結聚大差。果爾,
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非半表半裏之證矣;果爾,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玩本文假
令純陰結,及陽邪若不微結,是純陰邪內結,則不得復有外證等語,其義甚明。

程知曰:此言少陽病有似少陰者,當細辨其脈證也。

程應旄曰:凡脈細、脈沉,皆陰脈也。今與陽證同見,則為陽熱鬱結之診,無關少陰
也。可見陽氣一經鬱結,不但陽證似陰,並陽脈亦似陰矣。

沈明宗曰:得屎而解,當用大柴胡之法也。

吳人駒曰:此證常見有誤作陰寒而施溫熱以致大逆者,蓋因其惡寒,手足冷,脈細而
沉,不究其證之始末由來也。

周揚俊曰:此條惡寒肢冷不欲食,脈細或沉,有似乎陰,最難辨晰,仲景特出「陽微
結」三字,昭示千古。以頭汗出為陽,陰不得有汗也。至五、六日頭痛發熱,證原屬
陽也,故縱見少陰之脈,不得為少陰之病。然獨未見少陽一證,何遽得為少陽病耶?
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裏也。爾時裏證既多,不得純以表藥汗之;外證似陰,
不得復以裏藥溫之,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於表裏之半,而大便不了了者,則當下之
得屎無疑也。仲景恐人未明,自為詳辨,然後知手足冷微惡寒者,正因陽邪鬱結,不
外通於肢體,故獨頭汗出也。

16
傷寒陽脈濇,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註】
傷寒脈得浮濇,榮衛不足也;脈得沉弦,木入土中也。榮衛不足則表虛,木入土中則
裏急。惟表虛裏急,腹中急痛,所以先用小建中湯,以其能補榮衛兼緩中急,則痛可
差也。或不差,必邪尚滯於表。知濇為榮衛不通,弦為少陽本脈,故與小柴胡湯,按
法施治也。成無己去黃芩加芍藥,疏外調中,其說亦是。

【集註】
汪琥曰:弦脈不除,痛猶未止者,為不差,此為少陽經有留邪也。

17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註】
傷寒未解欲嘔吐者,胸中有熱邪上逆也;腹中痛者,胃中有寒邪內攻也。此熱邪在胸
,寒邪在胃,陰陽之『氣不和』,失其升降之常,故用黃連湯,寒溫互用,甘苦並施
,以調理陰陽而和解之也。然此屬外,因上下寒熱之邪,故有如是之證;若內因雜病
,嘔吐而腹痛者,多因宿食。由此推之,外因、內因,證同而情異,概可知矣。

【集註】
程知曰:陰邪在腹,則陽不得入而和陰,為腹痛;陽邪在上,則陰不得入而和陽,為
欲嘔逆。

汪琥曰:『尚論篇』皆以風寒二邪,分陰陽寒熱。殊不知風之初來未必非寒,寒之既
入亦能化熱,不可拘也。

鄭重光曰:此熱邪中於上焦,寒邪中於下焦,陰陽不相入,失其上下升降之常也。

黃連湯方

黃連三兩  甘草(炙)三兩  乾薑三兩  人參二兩  桂枝三兩  半夏(洗)半升  大
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晝三夜二。

【方解】
傷寒邪氣入裏,因人藏氣素有之寒熱而化病。如陽明病,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
者,以小柴胡湯,及太陽病下之裏虛懊,舌上如苔者,以梔子豉湯之類,是隨胸中
有寒,丹田有熱化者也。此則隨胃中有寒,胸中有熱而化,腹中痛欲嘔吐,故以是方
主之。君黃連以清胃中之熱,臣乾薑以溫胃中之寒,半夏降逆,佐黃連嘔吐可止,人
參補中,佐乾薑腹痛可除,桂枝所以安外,大棗所以培中也。然此湯寒溫不一,甘苦
並投,故必加甘草協和諸藥。此為陰陽相格,寒熱並施之治法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4
懸壺子
18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
浮者,與麻黃湯。

【註】
太陽病十日以上無他證,脈浮細而嗜臥者,外邪已解,不須藥也。設有胸滿痛等證
,則知少陽之外邪未解,故與小柴胡湯和之。若脈但浮不細,而有頭痛發熱惡寒無汗
等證,則仍是太陽之外邪未解,當與麻黃湯汗之。

【按】
論中脈浮細,太陽少陽脈也;脈弦細,少陽脈也;脈沉細,少陰脈也。脈浮細,身熱
嗜臥者,陽也;脈沉細,身無熱嗜臥者,陰也;脈緩細,身和嗜臥者已解也。是皆不
可不察也。

【集註】
王肯堂曰:此條當是太陽、少陽合病。胸滿雖同,而脈浮細嗜臥,則為表邪已解,
痛為少陽有邪,故與小柴胡湯。若脈但浮者,又當先治太陽也,故與麻黃湯。此是設
為變通之言,非為服柴胡而脈浮也。

19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湯下之
之理乎?

【註】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表尚未已也;心中痞大便不利,裏病又急矣。嘔吐,少陽、陽
明兼有之證也。少陽、陽明兩急,心中熱結成痞,故以大柴胡湯,外解少陽發熱未盡
之表,內攻陽明成實痞之裏也。

【按】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下利不嘔吐者,此表裏俱虛,桂枝人參湯證也。若
嘔吐不利者,此表裏俱實,大柴胡湯證也。彼則脈微弱,此則脈必有力也。

20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註】
太陽病傳過三陽之經十餘日,醫不隨經施治,反二、三下之,未致變逆,後四、五日
,惟見少陽寒熱往來之柴胡證仍在者,宜先與小柴胡湯解表和裏。如或不愈,其嘔不
止,心下滿急,鬱鬱微煩,此為少陽表裏均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攻裏和表,自
可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過經與壞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適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
而又下,陽明雖未傷,而少陽亦未除,故曰:柴胡證仍在也。嘔不止,鬱鬱微煩,乃
邪擾二陽,故曰:未解也。

程知曰:此言過經誤下,有用大小柴胡兩解法也。蓋其人之邪,因屢下而深入,若表
證未罷,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而後可兼攻其裏也。

程應旄曰:此條與陽明經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下之條,細細酌量,陽明證嘔在上,
而邪亦在膈之上,未入府,故不可下;此條嘔不止,心下急,乃邪在膈之下,已屬胃
,乃可下也。可下不可下,此等處最不容誤也。

林瀾曰:嘔不止,則半表裏證猶在,然心下急,鬱鬱微煩,必中有燥屎也,非下除之
不可,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

大柴胡湯方

柴胡半觔  黃芩三兩  半夏(洗)半升  芍藥三兩  枳實(炙)四枚  大黃二兩  生
薑(切)五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
許叔微曰:大柴胡湯一方無大黃,一方有大黃,此方用大黃者,以大黃有蕩滌蘊熱之
功,為傷寒中要藥。王叔和云:若不用大黃,恐不名大柴胡湯。且經文明言下之則愈
,若無大黃,將何以下心下之急乎?應從叔和為是。

【方解】
柴胡證在,又復有裏,故立少陽兩解之法。以小柴胡湯加枳實、芍藥者,解其外以和
其內也。去參草者,以裏不虛也;少加大黃,所以瀉結熱也;倍生薑者,因嘔不止也


21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中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
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
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溫溫」當是「嗢嗢」。又云:「以嘔」之下,當有闕文。

【註】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曾經吐、下不解者:以極吐則虛其胸,邪熱乘虛入胸,故心下嗢
嗢欲吐,而胸中痛也。極下則虛其裏,邪熱乘虛入裏,故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
也。詢知先時若果經極吐下,則為在表之邪熱,悉陷胸腹,而所見者,皆是裏證未和
,故宜與調胃承氣湯下而和之。若不爾者,謂不因極吐、極下而有斯證,則又不可與
是湯也。夫但欲嘔者,少陽也;胸中痛者,太陽也;微溏者,太陽少陽合病之利也,
並無心中嗢嗢鬱鬱,腹滿煩熱等證,固不可與承氣湯矣。然此亦非柴胡證,故柴胡湯
亦不可與也。須從太陽、少陽合病,下利,若嘔者,與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極吐,則應有心下嗢嗢欲吐之狀,何也?以胃口
已被吐傷,邪熱上摶於膈,故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滿鬱鬱微煩,邪在胃也。若曾極
下,則應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則胃虛,邪雖實於胃,大便反不能結也。故曰:先
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謂胃承氣湯。言當蕩其熱以和其胃也,不爾,言未經極吐下也。
但欲嘔至末,申明上文之意。

喻昌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嗢嗢,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
滿鬱鬱微煩者,此有二辨:若曾經大吐、大下者,表邪從吐解,且已入裏,可用調胃
承氣之法;若未經極吐、下,但欲嘔不嘔,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傷,溏非下所
致,調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過經者,謂病過七、八日至十三日,經氣已週猶不解也。豈惟十三日,且有
二十餘日者矣。蓋過經不解,病必皆在陽經留連;若在陰經,則又豈能若是之持久耶
!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

程應旄曰:大便溏則氣得下洩,腹不應滿,煩不應鬱鬱,今仍腹微滿,鬱鬱微煩,必
胃有阻留,而下後仍不快暢也。病屬陽明證,反無陽明,而只有少陽,其中必有所誤
,故直窮其所以致證之由,而後可從證上認病。

22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
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
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註】
凡傷寒過經不解,熱邪轉屬胃府者多,皆當下之。今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胸滿而
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證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詢知為
醫以丸藥迅下之,非其治也。迅下則水雖去,而燥者仍存,恐醫以下後之利為虛,故
復指曰潮熱者實也,是可再下者也。但胸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少陽以外
,復以小柴胡湯加芒硝,以下少陽之裏。不用大黃而加芒硝者,因裏不急且經迅下,
惟欲其耎堅潤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註】
『內臺方』議曰:潮熱者,實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氣下之,卻用芒硝何也?蓋
潮熱雖屬實,然已先用丸藥,傷動藏府,若再用大黃下之,則脾氣傷而成壞證矣,祇
用芒硝潤燥以取利也。

方有執曰:十三日,過經也。不解,壞證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壞,由於醫之誤
。以下至末,救誤之治也。

柴胡加芒硝湯方

於小柴胡湯方內,加芒硝六兩,餘依前法服,不解更服。

23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而
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
,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治也。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語者,以有熱也,當以
湯藥下其熱。但上條潮熱之熱,熱在表裏,當大便不;此條語之熱,熱歸胃府,
法當大便。若小便利者,大便當,今大便不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為醫以丸
藥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經丸藥下之,自下利者,則為內虛,內虛之利,脈當微
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為內實有熱,非內虛有寒也,雖下利乃熱利也。仍當下
其熱,故以調胃承氣湯主之。

24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註】
傷寒之邪,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
受之,六日厥陰受之,此傳經之次第也。今傷寒三日,三陽表邪為盡,三陰當受邪,
其人當不能食而嘔,今反能食而不嘔者此為裏和,三陰不受邪也。然此乃『內經』以
其大概而言,究不可以日數拘也。

【集註】
成無己曰:表邪傳裏,裏不和則不能食而嘔,今反能食而不嘔,是邪不傳陰,但在陽
也。

方有執曰:陽以表言,陰以裏言,能食不嘔,裏氣和而胃氣回,陰不受邪可知矣。

汪琥曰:邪在少陽,原嘔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嘔,可徵裏氣之和,而少陽之邪自解
也。裏既和而少陽之邪解 ,則其不傳三陰,斷斷可必,故云:三陰不受邪也。

25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註】
傷寒六、七日,邪欲入裏之時也。無大熱,表熱微也。躁煩者,裏熱盛也。此為陽去
入陰也。陽去入陰者,謂陽邪去表入裏,傳於三陰也。

【集註】
成無己曰:內熱為煩。謂心中鬱煩也;外熱為躁,謂身外熱躁也。內熱為有根之火,
故但煩不躁,乃先煩後躁者,皆可治;外熱為無根之火,故但躁不煩,及先躁後煩者
,皆不可治。

方有執曰:去,往也。言表邪去而入於裏,所以外無他熱,而內則煩躁也。

26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下滿,如結
胸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註】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表病也。若經水不來,熱必無由傳於血室,今經水適來,得之
七、八日後,脈遲熱除,身涼似乎表欲解矣。若復見胸下滿,如結胸狀,語之證
,則知非表解入裏,乃表邪之熱因經水適來,乘虛而入於血室也,法當刺期門。期門
為肝之穴,肝為藏血之所,今邪入血室,故刺期門,隨其血分實熱而瀉之也。

【集註】
方有執曰:血室,為榮血停留之所,經血集會之處,即衝脈所謂血海是也。其脈起於
氣衝,並少陰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熱入而病作,其證則如是也。期門二穴
在不容兩傍,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納血,故刺期門,所以瀉血分之
實熱也。

汪琥曰:邪傳少陽,熱入血室,故作語等證。仲景恐人誤認為陽明府實證,輕用三
承氣以伐胃氣,故特出一刺期門法以療之。

27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
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註】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血與熱摶,
其血必結。然雖結而無胸滿,如結胸語等證,是為結而未實也。尚有如瘧狀之寒
熱,發作有時,乃為邪在少陽,半表半裏也。故用小柴胡湯以和表裏,熱自解也。

【集註】
方有執曰:前經水適來者,因熱入血室,血出而熱遂遺也。此適斷者,熱乘血來而遂
入之,與後血相摶,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結也。

程知曰:前證經水來,而胸滿結語,是邪實於藏也,故用刺以瀉之。此證因血結
而寒熱如瘧,是邪發於經也,故用小柴胡湯和之。

28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
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註】
上二條,發明風邪熱入血室之證;此條發明寒邪熱入血室之證。婦人傷寒,發熱無汗
,經水適來,則必熱入血室。故晝則明了,知邪不在陽也;暮則語,如見鬼狀者,
是為邪在陰也。無犯胃氣及上二焦者,通謂三焦也。蓋禁人汗、吐、下三法,皆不可
輕用,當俟其經行,必熱隨血去而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必自愈者,言俟其經行血下,則邪熱得以隨血而俱出,猶之鼻衄紅汗,故
自愈也。蓋警人勿妄攻,以致變亂之意。

林瀾曰:傷寒發熱者,寒已成熱也。經水適來、則血室空虛,邪熱乘虛入於血室。若
晝日譫語,為邪客於府與陽爭也。此晝日明了,暮則語如見鬼狀者。是邪不入府,
而入於血室與陰爭也。陽盛語宜下,此不可下者,犯胃氣也。彼熱入血結寒熱者,
與小柴胡湯散邪發汗;此雖熱入血室,而不留結,不可與發汗藥、犯其上焦也。若熱
入胸滿如結胸者,可刺期門;此雖熱入血室而無滿結。不可刺期門,以犯其中焦也
。必自愈者,以經行則熱隨血去,血下則邪熱悉除而愈矣。

29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摶,結於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
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一云:藏府相連,其病必下
,膈中痛〕,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

【註】
此詳申上三條,婦人中風、傷寒,經水適來過多,以致血弱氣盡,腠理不密,邪熱之
氣乘虛入於血室,邪與正相摶,結於少陽之界,故邪結於下也。邪正相爭,爭於陽
則熱,爭於陰則寒,故往來寒熱也;爭已必衰,衰則止,故休作有時也;少陽病已入
半裏,將近厥陰,故默默不欲飲食也;少陽膽與厥陰肝相為表裏,故曰:藏府相連也
。少陽之脈,下胸中,循表;厥陽之脈,抵少腹,循裏,故其痛必及於下也。
少陽之邪,從胸而下,因胸而病及於,故曰:邪高痛下也。邪從胸循入裏,裏
氣上拒,故使嘔也。仲景重出此條,仍主之以小柴胡湯者,使知法不外少陽,不必另
從厥陰血室中求治也。

【集註】
喻昌曰:四條皆互文見意也。一云:經水適來,一云:經水適斷。一云:七、八日熱
除,而脈遲身涼,一云: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一云:胸下滿,一云:邪
氣因入與正氣相摶,結於下。一云:如結胸狀,一云:邪高痛下。一云:語。一
云:晝日明了,暮則語如見鬼狀。一云:如瘧狀,一云:往來寒熱休作有時。一云
:刺期門,一云:用小柴胡湯。一云:毌犯胃氣及上二焦。皆互文以明大意,而自為
注腳也。學者試因此而細繹全書,思過半矣。「如結胸狀」四字,仲景當恐形容不盡
,重以藏府相連,邪高痛下之語,暢發病情。蓋血室者衝脈也,下居腹內,厥陰肝之
所主也。而少陽之膽與肝相連,府邪在上,藏邪在下,,胃口逼處二邪之界,所以默
默不欲飲食,而但喜嘔耳。期門者。肝之募也,隨其實而瀉之,瀉肝之實也,又刺期
門之註腳也。小柴胡湯,治少陽之正法也。毋犯胃氣及上二焦,則捨期門、小柴胡湯
,更無他法矣。

30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衍文,已見太陽中篇半夏瀉心湯條上)。少陽病,欲解
時,從寅至辰上。

【註】
寅、卯、辰、木旺之時也。經云: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故少陽之病,每乘氣旺之
時而解,經氣之復,理固然也。

【集註】
魏荔彤曰:病在少陽,乘其正旺,如法治之,何病不已。

音切

少去聲  濇音色  嗢乙骨切  腠音湊



醫宗金鑑卷六

辨太陰病脈證并治全篇

六氣之邪,感人雖同,人受之而生病各異者,何也?蓋以人之形有厚薄,氣有盛衰,
藏有寒熱,所受之邪,每從其人之藏氣而化,故生病各異也。是以或從虛化,或從實
化,或從寒化,或從熱化。譬諸水火,水盛則火滅,火盛則水耗,物盛從化,理固然
也。誠知乎此,又何疑乎?陽邪傳陰,變寒化熱,而遂以為奇耶?自後漢迄今,千載
以來,皆謂三陰寒邪不傳,且以傷寒傳經陰邪,謂為直中,抑知直中乃中寒之證,非
傳經之邪耶!是皆未曾熟讀仲景之書,故有此誤耳!如論中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
,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此三陽陽邪,傳入太陰,邪
從陰化之寒證也。如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此太陰寒邪,傳少陰之寒證也。如下
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少陰寒邪傳厥陰之寒證也。皆
歷歷可據,豈得謂傷寒陰不相傳,無陽從陰之化理乎?夫太陰濕土,純陰之藏也,故
病一入太陰,則邪從陰化者多,從陽化者少;從陰化者,如論中腹滿,吐食,自利,
不渴,手足自溫,時腹自痛,宜服理中四逆輩者是也;從陽化者,如論中發汗後不解
,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腹滿大實痛者,宜桂枝加大黃湯主之者是也。蓋
脾與胃同處腹中,故腹滿、腹痛兩皆有之。然腹滿為太陰主病,心下滿為陽明主病,
其陽明亦有腹滿者,以陽明腹滿與熱同化,故必有潮熱、自汗、不大便之證,而不似
太陰與濕同化,有發黃、暴煩、下利穢腐之證也。誠能更於腹之時痛,大實痛,腹滿
痛處,詳審虛實,斟酌溫下,則了無餘義矣。故以此括之,自知太陰之要法也。

01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

【按】
吳人駒曰:「自利益甚」四字,當在「必胸下結」句之下,其說甚是。若在「吐食
不下」句之下,則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復曰:若下之無所謂也。

【註】
太陰,脾經也,其脈布胃中,絡於嗌。寒邪傳於太陰,故腹滿時腹自痛。寒邪循脈犯
胃,故吐食不下,此太陰裏虛,邪從寒化之證也,當以理中四逆輩溫之。若腹滿嗌乾
,不大便,大實痛,始為太陰裏實,邪從熱化之證,當以桂枝加大黃湯下之矣。若以
太陰虛寒之滿痛,而誤認為太陰實熱之滿痛而下之,則寒虛相摶,必變為藏結痞,
及自利益甚矣。此太陰病全篇之提綱,後凡稱太陰病者,皆指此證而言也。

【集註】
程應旄曰:陽邪亦有腹滿,得吐則滿去而食可下者,今腹滿而吐,食不下,則滿為寒
脹,吐為寒格也。陽邪亦有下利腹痛,得利則痛隨利減者,今下利而時腹自痛,則利
為寒利,痛為寒痛也。曰胸下陰邪結於胸下之陰分,異於陽邪結胸之在胸,且按之而
痛也。曰結,無陽以化氣則為堅陰,異於痞之濡而耎也。彼皆陽從上陷而阻留,此
則陰從下逆而不歸,寒熱大別也。

吳人駒曰:自利有時,而腹自痛,非若積蓄而常痛者,若以諸痛為實,從而下之,其
滿益甚,必令胸下皆為結,而自利益甚矣。

02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註】
傷寒四、五日,邪入太陰之時也。腹中痛,若不轉氣下趨者,屬陽明也。今腹中痛,
轉氣下趨少腹者,乃太陰欲作自利之候也。此仲景示人不可以諸痛為實,而妄議下之
意也。

【集註】
方有執曰:腹中痛轉氣下趨者,裏虛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張璐曰:腹痛亦有屬火者,其痛必自下而上攻。若痛自上而下趨者,定屬寒痛無疑矣


魏荔彤曰:此重在預防下利,而非辨寒熱也。玩「若」字、「欲」字,可見其辨寒邪
者,自有別法。

03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註】
凡自利而渴者,裏有熱,屬陽也。若自利不渴,則為裏有寒,屬陰也。今自利不渴,
知為太陰本藏有寒也,故當溫之。四逆輩者,指四逆、理中、附子等湯而言也。

【集註】
程知曰:言太陰自利為寒,宜溫者也。少陰屬腎水,熱入而耗其水,故自利而渴。太
陰屬脾土,寒入而從其濕,則不渴而利,故太陰自利當溫也。

程應旄曰:三陰同屬藏寒,少陰厥陰有渴證,太陰獨無渴證者,以其寒在中焦,總與
龍雷之火無涉。少陰中有龍火,底寒甚則龍升,故自利而渴;厥陰中有雷火,故有消
渴。太陽一照雷雨收聲,故發熱則利止,見厥而復利也。

魏荔彤曰:「自利」二字,乃未經誤下、誤汗、誤吐而成者,故知其藏本有寒也。

理中圓方

人參  白朮  甘草(炙)  乾薑各三兩

右四味,擣篩,蜜和為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
、四,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
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多者
,還用朮;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
參,足前成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湯
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集解】
程應旄曰:陽之動,始於溫,溫氣得而穀精運,穀氣升而中氣贍,故名曰理中,實以
燮理之功,予中焦之陽也。蓋謂陽虛即中氣失守,膻中無發宣之用,六府無灑陳之功
,猶如斧薪失焰,故下至清穀,上失滋味,五藏凌奪,諸證所由來也。參、朮、炙草
,所以守中州,乾薑辛以溫中,必假之以燃斧薪而騰陽氣,是以穀入於陰,長氣於陽
,上輸華蓋,下攝州都,五藏六府皆受氣矣,此理中之旨也。若水寒互勝,即當脾腎
雙溫,加之以附子,則命門益而土母溫矣。白朮補脾,得人參則壅氣,故臍下動氣,
吐多腹滿,皆去朮也。加桂以伐腎邪,加生薑以止嘔也,加附子以消陰也。下多者,
濕勝也,還用朮燥濕也。渴欲飲水,飲渴也,加朮使飲化津生也。心下悸,停水也,
加茯苓導水也。腹中痛,倍人參,虛痛也。寒者,加乾薑,寒甚也。

04
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
湯主之。

【按】
經論中並無寒下之病,亦無寒下之文。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
」字,當是「格」字,文義始相屬。註家皆釋胃寒下利,不但文義不屬,且與芩、連
之藥不合。

【註】
經曰:格則吐逆,格者吐逆之病名也。朝食暮吐,脾寒格也;食入即吐,胃熱格也。
本自寒格,謂其人本自有朝食暮吐寒格之病也。今病傷寒,醫見可吐、可下之證,遂
執成法,復行吐、下,是寒格更逆於吐下也,當以理中湯溫其太陰,加丁香降其寒逆
可也。若食入口即吐,則非寒格乃熱格也,當用乾薑、人參安胃,黃連、黃芩降胃火
也。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05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
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註】
傷寒,醫不分表裏、寒熱、虛實,而誤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者,寒其裏也。雖有
通身疼痛之表未除,但下利清穀不止,裏寒已盛,法當急救其裏;俟便利自調,仍身
疼痛不止,再救其表可也。救裏宜四逆湯,溫中勝寒;救表宜桂枝湯,調榮和衛也。

【集註】
王三陽曰:此證當照顧協熱利,須審其利之色何如?與勢之緩急,不可輕投四逆、桂
枝也。

喻昌曰:攻裏必須先表後裏,始無倒行逆施之患。惟在裏之陰寒極盛,不得不急救其
裏,俟裏證稍定,仍救其表,蓋謂救裏後再行救表也。

06
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註】
此詳上條不先救裏而發其表,以明太陰、少陰同病之證也。下利清穀,太陰寒邪已傳
少陰,即有身痛不可攻表。若誤攻其表,即使汗出,太陽表解而太陰寒凝,必脹滿矣


07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證,以明先裏後表之治也。下利腹脹滿者,裏寒邪也;身體疼痛者,
表寒邪也。凡表裏寒邪之證同見,總以溫裏為急。故當先溫其裏,後攻其表。溫裏宜
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集註】
方有執曰:裏虛表實,惟其虛也,故必先之,惟其實也,故可後焉。

08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註】
發汗後表已解而腹滿者,太陰裏虛之脹滿也。故以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消
脹散滿,補中降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後脹滿,與下後脹滿,皆為實者,言邪氣乘虛入裏而為實也。發汗後則
外已解,腹脹滿知非裏實,由太陰不足,脾氣不通,故壅而為滿也。與此湯和脾胃而
降逆氣宜矣。

汪琥曰:此條乃汗後氣虛腹脹滿,其人雖作脹滿而內無實形,所以用人參、炙甘草等
甘溫補藥無疑也。

張錫駒曰:此言發汗而傷其脾氣也。脾主腹,故腹滿為太陰主病。發汗後而腹脹滿,
則知其人脾氣素虛,今脾氣愈虛,則不能轉輸,濁氣不降,清氣不升,而脹滿作矣。

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方

厚朴(炙,去皮)半觔  生薑(洗)半觔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二兩  人參
一兩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09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
氣湯。

【註】
此詳申上條,互發其義,以別其治也。發汗後表已解,腹滿不痛者,乃腹滿時減,減
復如故之虛滿也,當溫之,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證也。今發汗後表不解,腹滿大
痛者,乃腹滿不減,減不足言之實滿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蓋以裏急,故攻裏後
和表也。

【集註】
喻昌曰:「減不足言」四字,形容腹滿如繪。見滿至十分,即減去一、二分,不足殺
其勢也。此所以縱有外邪未解,而當下無疑耳!

程應旄曰:下之而腹滿如故,即減去一、二分,算不得減。下之不妨再下,必當以減
盡為度也。

劉宏璧曰:太陰無可下之法也,設在經則各經已無可下之理,在藏則太陰尤無受下之
處,桂枝加大黃湯安能無疑乎?不知脾與胃相表裏也,太陽誤下,太陰受邪,適胃有
宿食,則脾因胃之實而實,亦即因太陽之邪而痛矣。既大滿大痛,已成胃實,又非此
湯之所能治,故宜大承氣湯也。

10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註】
太陰經病,脈當浮緩;太陰藏病,脈當沉緩。今邪至太陰,脈浮不緩者,知太陽表邪
猶未全罷也。故即有吐利不食,腹滿時痛一、二證,其脈不沉而浮,便可以桂枝發汗
,先解其外,俟外解已再調其內可也。於此又可知論中身痛腹滿下利,急先救裏者,
脈必不浮矣。

【集註】
王肯堂曰:病在太陽脈浮無汗,宜麻黃湯。此脈浮當亦無汗,而不言者,謂陰不得有
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蓋以三陰兼表病者。具不當大發汗也,須識
無汗亦有用桂枝者。

程知曰:此言太陰宜散者也。太陰病,謂有腹痛下利證也。太陽脈,尺寸俱浮,今脈
浮則邪還於表可知矣,故宜用桂枝解散。不用麻黃者,陰病不得大發其汗也,桂枝湯
有和裏之意焉。

程應旄曰:此太陰中之太陽也,雖有裏病,仍從太陽表治,方不引邪入藏。

11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
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註】
本太陽中風病,醫不以桂枝湯發之而反下之,因而邪陷入裏,餘無他證,惟腹滿時痛
者,此屬太陰裏虛痛也,故宜桂枝加芍藥湯以外解太陽之表,而內調太陰之裏虛也。
若大滿實痛,則屬太陰熱化,胃實痛也,故宜桂枝加大黃湯以外解太陽之表,而內攻
太陰之裏實也。

【集註】
趙嗣真曰:太陰腹滿證有三:有次第傳經之邪,有直入中寒之邪,有下後內陷之邪,
不可不辨。

喻昌曰:太陽病之誤下,其變皆在胸以上。此之誤下而腹滿時痛,無胸等證,則
其邪已入陰位,所以屬在太陰也。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發太陽之邪,倍芍藥者以
調太陰之氣,本方不增一藥,斯為神耳!大實、大滿宜從急下,然陽分之邪初陷太陰
,未可峻攻,但於桂枝湯中少加大黃,七表三裏,以分殺其邪,與大柴胡湯同其義也


程應旄曰:誤下太陽而成腹滿時痛,太陰之證見矣。然表邪內陷,留滯於太陰,非藏
寒病也。仍用桂枝湯升發陽邪,但倍芍藥以調和之。倘大實而痛,於證似可急下,然
陰實而非陽實,仍從桂枝例升發陽邪,但加大黃以破結滯之物,使表裏兩邪各有去路
,則寒隨實去,不溫而自溫矣。然此二證雖屬之太陰,實從太陽傳來,則脈必尚浮可
知。

桂枝加芍藥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更加芍藥三兩,隨前共六兩,餘依桂枝湯法。

桂枝加大黃湯方

桂枝三兩  大黃二兩  芍藥六兩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
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腹滿為太陰、陽明俱有之證,然位同而職異。太陰主出,太陰病則腐穢氣凝
不利,故滿而時痛;陽明主內,陽明病則腐穢燥結不行,故大實而痛,是知大實痛是
陽明病,而非太陰病矣。仲景因表證未解,陽邪已陷入太陰,故倍芍藥以益脾調中,
而除腹滿之時痛,此用陰和陽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陽邪陷入陽明,則加大黃以潤胃
通結,而除其大實之痛,此雙解表裏法也。凡妄下必傷胃之氣液,胃氣虛則陽邪襲陰
,故轉屬太陰;胃液涸則兩陽相搏,故轉屬陽明。屬太陰則腹滿時痛而不實,陰道虛
也;屬陽明則腹滿大實而痛,陽道實也。滿而時痛,是下利之兆;大實而痛,是燥屎
之徵,故倍加芍藥,小變建中之劑,少加大黃,微示調胃之方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5
懸壺子
12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
動故也。

【註】
太陰為病,必腹滿而痛,治之之法,當以脈消息之。若其人脈弱,則其中不實,雖不
轉氣下趨少腹,然必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胃氣弱難堪峻攻,
其便易動故也。由此推之,可知大便者,不論在陰在陽,凡脈弱皆不可輕下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太陰脈弱,恐續自利,雖有腹痛,不宜用攻,與建中湯相發明也。

喻昌曰:此段叮嚀與陽明篇中互相發明。陽明曰:不轉矢氣,曰:先後溏,曰:未
定成,皆是恐傷太陰脾氣。此太陰證而脈弱,恐續自利,雖有腹痛,減用大黃芍藥
,又是恐傷陽明胃氣也。

汪琥曰:或問大黃能傷胃氣,故宜減芍藥能調脾陰,何以亦減之?答曰:脈弱則氣餒
不充,仲景以溫甘之藥能生氣,芍藥之味酸寒,雖不若大黃之峻,要非氣弱者所宜多
用,故亦減之。

13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
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註】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熱者,為係在太陽,今手足溫,故知係在太陰也。太陰屬濕,濕
與熱瘀,當發身黃,小便自利者,則濕不蓄,熱不瘀,故不能發黃也。若至七、八日
,大便,則為轉屬陽明,今既不,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當自止,何也?以脈
浮緩手足溫,知太陰脾家素實,邪不自容,腐穢當去故也。

【集註】
程知曰:言自利之證,脈浮緩,手足溫,則為脾實也。太陰脈本緩,故浮緩雖類太陽
中風,而手足自溫,則不似太陽之發熱,更不似少陰、厥陰之厥逆,所以為繫在太陰
也。太陰濕熱相蒸,勢必發黃,然小便利,則濕下泄而不發黃矣。此雖暴煩頻利,有
似少陰之證,然其利當自止。所以然者,以脈浮緩,手足溫,知其人脾氣實,而非虛
寒之比,其濕熱所積之腐穢,自當逐之而下也。若不辨晰而以四逆法治之,則誤矣。

程應旄曰:太陰得浮緩、手足溫之脈證,則胃陽用事,自無藏寒之痛,陰鬱或有之。
小便不利必發黃,雖發黃不為陰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陰欲鬱而陽必驅,至
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所以然者,脈不沉且弱而浮緩,手足不涼
而自溫,陰得陽以周護則不寒,不寒則不虛,是為脾家實也。經曰:陽道實陰道虛,
陰行陽道,豈肯容邪久住,此則腐穢當去故耳 。

汪琥曰:下利煩燥者死,此為先利而後煩,是正氣脫而邪氣擾也。茲則先煩後利,是
脾家之正氣實,故不受邪而與之爭,因暴發煩熱也。

14
太陰中風,四肢煩痛,陽微陰濇而長者,為欲愈。

【註】
太陰中風者,謂此太陰病是從太陽中風傳來者,故有四肢煩疼之證也。陰陽以浮沉言
,夫以浮微沉濇之太陰脈,而兼見陽明之長脈,則為陰病陽脈,藏邪傳府,故為欲愈
也。

【集註】
程知曰:傷寒,陰邪也,故自利,宜用四逆。傷風,陽邪也,故煩痛見於四肢。凡太
陰病脈浮者,多是太陰中風。

喻昌曰:微濇之中,更察其脈之長而不短,知元氣未漓,其病當自愈也。

15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

【註】
邪之解也,必於所旺之時,亥、子、丑乃太陰所旺之時也。當此旺時,故邪不能勝而
自解矣。

音切

趨七句切  揭音訐  腐音府  穢於廢切



醫宗金鑑卷七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全篇

少陰腎經,水火之藏,邪傷其經,隨人虛實,或從水化以為寒,或從火化以為熱。水
化為陰寒之邪,是其本也;火化為陽熱之邪,是其標也。陰邪其脈沉細而微,陽邪其
脈沉細而數。至其見證,亦各有別。陰邪但欲寐身無熱,陽邪雖欲寐則多心煩。陰邪
背惡寒口中和,陽邪背惡寒則口中燥。陰邪咽痛不腫,陽邪咽痛則腫;陰邪腹痛下利
清穀,陽邪腹痛下利清水或便膿血也。陰邪外熱面色赤,裏寒大便利,小便白;陽邪
外寒手足厥,裏熱大便秘,小便赤。此少陰標本寒熱之脈證也。凡從本之治,均宜溫
寒回陽;從標之治,均宜攻熱救陰。回陽救陰,其機甚微,總在臨證詳究,辨別標本
寒熱,以急施其治,庶克有濟,稍緩則不及矣。

01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註】
少陰腎經,陰盛之藏也。少陰受邪,則陽氣微,故脈細也。衛氣行陽則寤,行陰則寐
,少陰受邪,則陰盛而行陰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陰病之提綱,後凡稱少陰病者,
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註】
方有執曰:少陰腎經也,居於極下,其脈起於小趾之下。『靈樞』曰:是主所生病者
,嗜臥但欲寐。蓋人肖天地,天地之氣行於陽則闢而曉,行於陰則闔而夜,故人之氣
行於陽則動而寤,行於陰則靜而寐。凡病人但欲寐者,邪客於陰故也。

張璐曰:此言少陰之總脈總證也。蓋少陰屬水主靜,即使熱邪傳至其經,在先之脈雖
浮大,此時亦必變為沉細;在先之證雖煩熱不寧,此時亦必變為昏沉嗜臥。但須辨出
脈細沉數、口中燥為熱證;脈沉微細、口中和為寒證,以此明辨,萬無差誤矣。

程應旄曰:凡陰脈皆沉,異乎太陽之浮,不必言矣。陽明脈大,微者大之反;少陽脈
弦,細者弦之反,沉兼微細,陰證定矣。

02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註】
少陰病,謂但欲寐也。脈沉者,謂脈不微細而沉也。今始得之,當不發熱而反發熱者
,是為少陰之裏寒,兼有太陽之表熱也。故宜麻黃附子細辛湯,溫中發汗,顧及其陽
,則兩感之寒邪,均得而解之矣。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邪在表也,脈沉少陰位北而居裏也,以其居裏,邪在表而發熱,故曰
反也,以邪在表不在裏,故用麻黃以發之;以其本陰而標寒,故用附子以溫之。細辛
辛溫通於少陰,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專經而為向導也。

程知曰:三陰表法與三陽不同,三陰必以溫經之藥為表,而少陰尤為緊關,故用散邪
溫經之劑,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而內陽亦不因之外越也。

程應旄曰:一起病便發熱,兼以陰經無汗,世有計日按證者,類能用麻黃而忌在附子
。不知脈沉者,由其人腎經素寒,裏陽不能協應,故沉而不能浮也。沉屬少陰,不可
發汗,而始得病時即發熱,則兼太陽,又不得不發汗。須以附子溫經助陽,托住其裏
,使陽不至隨汗而越,其麻黃始可合細辛用耳!

林瀾曰:傳邪與陰寒皆有沉脈,沉但可為病之在裏,而未可專以沉為寒也。夫少陰證
中,微細而沉,與細數而沉,其為寒熱之殊,蓋大有別矣。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去節)二兩  細辛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
升,日三服。

03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註】
此詳上條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仍脈沉發熱不解者,宜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也。
蓋謂二、三日不見吐利裏寒之證,知邪已衰,然熱仍在外,尚當汗之,但不可過耳,
故不用細辛而用甘草,蓋於溫散之中有和意也。此二證,皆末曰無汗,非仲景略之也
,以陰不得有汗,不須言也。

【集註】
張璐曰:少陰無發汗之法,汗之必至亡陽。惟此一證,其外有太陽發熱無汗,其內不
吐利躁煩嘔渴,乃可溫經散寒,取其微似之汗也。

程應旄曰:既云微發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見鄭重之意。按此二
條,與太陽篇發熱頭痛脈沉用四逆者同一證。彼以不差,則期過三日,可知病已入裏
,雖尚冒太陽頭痛,直以少陰法律之。此少陰病在初得二、三日,雖無頭痛證,不容
竟作少陰治之,故仍兼太陽之法以律之。一出一入,不啻爰書。假令前條得之二、三
日,後二條過二、三日不差,則四逆之與麻黃,易地皆然矣。

汪琥曰:上條反發熱脈沉,此亦反發熱脈沉,但上言始得之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
為緩。病勢稍緩,治法亦緩。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去節)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甘草(炙)二兩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彼太陽病而脈反沉,便用四逆以急救其裏,是裏寒陰盛也。此少陰脈而表反
熱,便於表劑中加附子以預固其陽,是表熱陽衰也。夫以發熱無汗,太陽之表脈沉,
但欲寐,少陰之裏,設用麻黃開腠理,細辛散浮熱,而無附子以固元陽,則太陽之微
陽外亡。惟附子與麻黃並用,則寒邪散而陽不亡,此裏病及表,脈沉而當發汗者,與
病在表,脈浮而發汗者,徑庭也。若表微熱,則受寒亦輕,故以甘草易細辛而微發其
汗,甘以緩之,與辛以散之者,又少間矣。

04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註】
少陰病,脈微,雖有發熱,亦為少陰裏寒外熱,非太陽發熱者可比,故不可發汗,發
汗則亡陽。然陽已虛,津液已涸,即見少陰口燥咽乾可下之證,若尺脈弱濇者,復不
可下之,又恐亡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微者,陽氣不充,故曰無陽,無陽則化不行,故汗不可發也。尺以候陰,
弱濇者,陰血不足也,故謂復不可下,其當亟行溫補,又可知矣。

程應旄曰:少陰多自利證,人固無肯輕下者。但拈出「尺脈弱濇」字,則少陰之有大
承氣湯證,其尺脈必強而滑,已伏見於此處矣。

05
病人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註】
病人脈陰陽俱緊發熱無汗者,太陽傷寒證也;發熱汗出不止者,太陽亡陽證也。今脈
緊無熱而反汗出,此屬少陰。然少陰證,法當咽痛而復吐利也。上條脈微無汗,不可
發汗者,是以脈為主也;此條有汗脈緊,不可發汗者,是以證為主也。從脈從證,不
可不察。

【集註】
程知曰:陰陽俱緊,傷寒之脈也,法當無汗,而反汗出,太陽之陽外亡也。若以少陰
亡陽之證,而認為太陽中風之證,則誤矣。少陰之寒上逼,則咽痛而吐,下逼則下利
也。

06
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
煩下利,必自愈。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別陰陽寒熱也。少陰病,脈沉微細,寒邪脈也;脈沉數細,熱
邪脈也。若脈緊汗出,是少陰寒虛證也;今脈緊無汗,乃少陰寒實證也。因循至七、
八日之久,而自下利,若寒實解,則脈必緊去而暴微,其證必手足由冷而反溫,是知
邪隨利去,為欲解也。故此時雖煩下利,乃陰退陽回,故知其必自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緊,寒邪也。自下利脈暴微者,陰寒內瀉也。故謂手足為反溫,言陽回也
。陽回則陰退,故謂緊反去,為欲解也。夫寒邪在陰而脈緊,得自利脈暴微,手足溫
,緊去為欲解者,猶之邪在陽脈數而熱,得汗出脈和身涼數去,為欲愈之意,同陰陽
勝復之機也。

程應旄曰:脈於利後頓變緊而為微,手足於利後變不溫而為溫,則微非諸微亡陽之微
,乃緊去人安之微。蓋以從前之寒,已從下利而去,故陽氣得回而欲解也,雖煩下利
必自愈。

07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註】
背惡寒為陰陽俱有之證,如陽明病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乃白虎加人參
湯證也。今少陰病但欲寐,得之二、三日,口中不燥而和,其背惡寒者,乃少陰陽虛
之背惡寒,非陽明熱蒸之背惡寒也。故當灸之,更主以附子湯,以助陽消陰也。口燥
、口和,誠二者之確徵矣。

【集註】
程知曰:言初得之證,口中和,不渴、不燥,全無裏熱也。『內經』曰:背為陽,背
惡寒則陽虛陰盛,寒深可知。若風寒在表而惡寒,則一身盡寒矣。灸之以助陽消陰,
與附子湯以溫經散寒。論中云: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湯加人參
主之。彼是陽熱乘陰虛而內陷之惡寒,與此之陰寒盛者不同。陽入陰者,則口燥心煩
,陰寒盛者,則不能銷鑠津液,故口中和。

張璐曰:太陽表氣大虛,邪氣得入犯少陰,故得之一、二日,尚背惡寒不發熱,此陰
陽兩虧,較之兩感,更自不同。兩感表裏皆屬熱邪,猶堪發表攻裏,此則內外皆屬虛
寒,無邪熱可以攻擊。惟當溫經補陽,以溫補其不足,更灸關元以協助之。雖其證似
緩於發熱脈沉,而危殆尤甚焉。

汪琥曰:此條論仲景不言當灸何穴。常器之云:當灸鬲俞、關元穴,背俞第三行。郭
壅云:此有錯字,當是灸鬲俞、關元穴也。鬲俞是背俞第二行穴。按鬲俞實係背俞部
第二行穴,然常器之所云第三行穴者,當是鬲關,非鬲俞也。『圖經』云:鬲關二穴
在第七椎下,兩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陽氣脈所發,專治背惡寒,脊強
,俯仰難,可灸五壯。蓋少陰中寒,必由太陽而入,故宜灸其穴。又關元一穴在腹部
中行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可灸百壯。常器之所謂灸鬲關者,是溫其表以散
外邪;灸關元者,是溫其裏以助其元氣也。

08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舉其證,互發其義,以出其治也。身體痛,表裏俱有之證也,如太陽病脈
浮發熱,惡寒身痛,手足熱,骨節痛,是為表寒,當主麻黃湯,發表以散其寒。今少
陰病,脈沉無熱,惡寒身痛,手足寒,骨節痛,乃是裏寒,故主附子湯,溫裏以散寒
也。

【集註】
方有執曰:少陰腎也,腎主骨,寒淫則痛。

程應旄曰: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太陽傷寒同有此證也。以脈沉辨之,沉屬陰寒
重著所致,裏陰有餘,表陽不足,故以附子湯主之。

附子湯方

附子(去皮,生破八片)二枚  茯苓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芍藥三兩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少陰為寒水之藏,故寒傷之重者、多入少陰,所以少陰一經,最多死證。方中君以附
子二枚者,取其力之銳,且以重其任也;生用者,一以壯少火之陽,一以散中外之寒
,則身痛自止,惡寒自除,手足自溫矣。以人參為臣者,所以固生氣之原,令五藏六
府有本,十二經脈有根,脈自不沉,骨節可和矣。更佐白朮以培土,芍藥以平木,茯
苓以伐水,水伐火自旺,旺則陰翳消,木平土益安,安則水有制,制則生化,此誠萬
全之術也。其有畏而不敢用,以致因循有誤者,不誠可惜哉!

09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註】
少陰病,但欲寐,脈沉者,若無發熱、口燥之證,則寒邪已入其藏,不須遲疑,急溫
之以四逆湯,消陰助陽可也。

【集註】
吳人駒曰:脈沉須別虛實,及得病新久,若得之多日及沉而實者,須從別論。

四逆湯方

甘草(炙)二兩  乾薑一兩半  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方解】
方名四逆者,主治少陰中外皆寒,四肢厥逆也。君以甘草之甘溫,溫養陽氣;臣以薑
附之辛溫,助陽勝寒;甘草得薑附,鼓腎陽溫中寒,有水中煖土之功;薑、附得甘草
,通關節走四肢,有逐陰回陽之力,腎陽鼓,寒陰消,則陽氣外達而脈自升,手足自
溫矣。

【集解】
汪琥曰:少陰病,本脈微細,但欲寐。今輕取之,微脈不見,重取之,細脈幾亡,伏
匿而至於沉,此寒邪深入於裏,殆將入藏,溫之不容以不急也。稍遲則惡寒身踡,吐
利煩躁,不得臥寐,手足逆冷,脈不至,諸死證立至矣,四逆湯之用可稍緩乎?

10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註】
少陰病但欲寐,脈微細,已屬陽為陰困矣。更加以下利,恐陰降極、陽下脫也。故君
以蔥白,大通其陽而上升;佐以薑、附,急勝其陰而緩降,則未脫之陽可復矣。

【集註】
方有執曰:少陰病而加下利者,不獨在經,而亦在藏寒甚而陰盛也。治之以乾薑、附
子者,勝其陰則寒自散也。用蔥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陽則陰自消也。

程知曰:此言下利宜通其陽也。少陰病,謂有脈微細、欲寐證也。少陰下利,陰盛之
極,恐致格陽,故用薑、附以消陰,蔥白以升陽。通云者,一以溫之,而令陽氣得入
;一以發之,而令陰氣易散也。

汪琥曰:腎虛無火不能主水,故下利用白通湯者,溫裏以散寒也。

白通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生,去皮,破八片 )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集解】
汪琥曰:此方與四逆湯相類,獨去甘草,蓋驅寒欲其速,辛烈之性取其驟發,直達下
焦,故不欲甘以緩之也。而猶重在蔥白,少陰之陰,天之寒氣亦為陰,兩陰相合而偏
於下利,則與陽氣隔絕不通,薑、附之力,雖能益陽,不能使真陽之氣必入於陰中,
惟蔥白味辛,能通陽氣,令陰得陽而利,庶可愈矣。蓋大辛、大熱之藥,不過借以益
人陽氣,非有以通之,令真陽和會,而何以有濟也耶?

11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
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註】
此承上條詳申其脈,以明病進之義也。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下利當止。今
利不止,而轉見厥逆無脈,更增乾嘔而煩者,此陰寒盛極,格陽欲脫之候也。若耑以
熱藥治寒,寒既甚,必反格拒而不入,故於前方中加人尿、豬膽之陰,以引陽藥入陰
。經曰:逆者從之,此之謂也。無脈者,言診之而欲絕也。服湯後,更診其脈,若暴
出者,如燭燼焰高,故主死。若其脈徐徐微續而出,則是真陽漸回,故可生也。故上
條所以纔見下利,即用白通以治於未形,誠善法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陰盛格陽,用膽汁通陰法也。以白通與之,宜乎陽可救。今乃利不止,
反至厥逆無脈,則陰邪愈無忌矣。乾嘔而煩,則陽藥在膈而不入陰矣。此非藥不勝病
,乃無嚮導之力也。加人尿、豬膽之陰寒,則可引薑、附之溫,入格拒之寒而調其逆
。此『內經』從治之法也。

程應旄曰:脈暴出者死,無根之陽驟迸諸外也。微續者生,陽氣漸交,陰肯納也。

白通加豬膽汁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生,去皮,破八片)一枚  人尿五合  豬膽汁一合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膽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溫再服。若無
膽,亦可用。

【方解】
是方即前白通湯加人尿豬膽汁也。加尿、膽者,從其類也。下咽之後,冷體既消,熱
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則二氣之格拒可調,上下之陰陽可通矣。

12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
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
白也。

【註】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中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此屬少陰傳邪,寒熱俱有
之證也。若是少陰熱而燥乾,引水之渴,小便必色赤,乃少陰燥不能生津,下焦有熱
也。今為少陰虛,而引水自救之渴,故小便則色白,是少陰虛冷,不能化液,下焦有
寒也。於此可知少陰病形悉具,而渴者有寒熱二端之別也。

【集註】
成無己曰:欲吐不吐,心煩者,表邪傳裏也。若腹滿痛,則屬太陰,此但欲寐,則知
屬少陰。五、六日邪傳少陰之時,若自利不渴,寒在中焦,屬太陰也;此自利而渴,
為寒在下焦,屬少陰也。腎虛水燥,故渴欲引水自救。下焦虛寒,故小便色白。下利
而渴,小便色白,非裏熱可知矣。

方有執曰:此反覆申明,曉人勿認煩渴均為熱證,以致誤之意。

程應旄曰:煩證不盡屬少陰,故指出但欲寐來;渴證不盡屬少陰,故指出小便白來。
結以下焦虛有寒,教人上病治在下也。蓋上虛而無陰以濟,總由下虛而無陽以溫也。
二「虛」字皆由「寒」字得來。又曰:吐利而渴,與豬苓湯證同,其別在但欲寐。且
豬苓證,小便必不利而色赤飲水,與白頭翁證同,彼曰:以有熱故也,小便亦必不白


林瀾曰:欲吐不吐,心煩,陽虛格越於上。但欲寐,自利,小便白,裏之真寒已深。
要如此渴,與口燥舌乾之渴不同。若兼腹滿便閉譫語諸證,自當作陽邪傳裏治之。既
裏虛自利小便白,其為虛寒明甚。特曰下焦者,足見陰既盛於下,陽必格於上,豈可
以煩渴而誤攻其熱哉!

汪琥曰:以全文觀之大似熱證,惟小便色白,知為真寒之證。此但欲寐與熱邪不同,
其寐必不昏濁,其呼吸必促而細。曰屬少陰者,以別其非陽邪之渴,乃內無津液引水
自救之渴,試以冷水飲之,必不多也。細察其小便,若色白者,此少陰虛寒之證悉具
也,非熱邪可知矣。

沈明宗曰:此少陰虛寒,似乎熱證之辨也。世但知四肢厥逆為虛寒證,詎知小便色白
,乃為的驗乎?

吳人駒曰:陽明之欲吐則不得寐,在少陰則但欲寐,引此以為盛虛之別。

13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
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宜四逆湯


【按】
溫溫,當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飲之狀也。

【註】
此承上條欲吐不吐詳別脈證,以明其治也。飲食入口即吐,且心中嗢嗢欲吐復不能吐
,惡心不已,非少陰寒虛吐也,乃胸中寒實吐也。故始得之脈弦遲。弦者飲也,遲者
寒也。而手足寒者,乃胸中陽氣,為寒飲所阻,不能通於四肢也。寒實在胸,當因而
越之,故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飲,但乾嘔有聲而無物出,此為少陰寒虛之飲,非胸
中寒實之飲也,故不可吐,惟急溫之,宜四逆湯或理中湯加丁香、吳茱萸亦可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少陰飲吐,為腎邪上逆,當溫不當吐也。欲吐不吐,陰邪上逆之證也。
若始得病時,邪未深入,其手足但寒而不厥,脈但弦遲而不沉細,則為邪實胸中,寒
尚在表,屬於陽分,當吐而不當下。吐者有物,嘔則無物,兩者須辨。若膈上有寒飲
,但見乾嘔而不能吐出,則是陰寒上逆,當溫而不當吐也。曰急溫者,明不溫則見厥
逆無脈諸變證也。

程應旄曰:寒在胸中,法不可下,而屬實邪,但從吐法一吐,而陽氣得通,吐法便是
溫法。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虛寒從下而上,阻留其飲於胸中,究非胸中之病也,直
從四逆湯,急溫其下可矣。

14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燥不得臥
寐者,死。

【註】
此發明上條,互詳脈證,失於急溫致變之義也。脈微細沉但欲臥,少陰寒也。當無汗
,今反汗出不煩,乃少陰亡陽也。且自欲吐,陰寒之邪上逆,正當急溫,失此不治,
因循至五、六日,加之自利,復煩燥不得臥寐者,此少陰腎中真陽擾亂,外越欲絕之
死證。此時即溫之,亦無及矣。

【集註】
方有執曰:脈微沉細,但欲臥,少陰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煩熱,無陽也。欲吐,經中
之邪不退也。自利,藏病進也。更復煩躁不得臥寐者,陽欲絕而擾亂不寧也。

程應旄曰:今時論治者,不至於惡寒踡臥,四肢逆冷等證疊見,則不敢溫,不知證已
到此,溫之何及?況諸證有至死不一見者,則盍於本論中之要旨,一一申詳之:少陰
病,脈必沉而微細,論中首揭此,蓋已示人以可溫之脈矣。少陰病但欲臥,論中又已
示人以可溫之證矣。汗出在陽經不可溫,在少陰宜急溫,論中又切示人以亡陽之故矣
。況復有不煩自欲吐,陰邪上逆之證乎?則真武、四逆,誠不啻三年之艾矣。乃不知
預為綢繆,延緩至五、六日,前欲吐,今且利矣;前不煩,今煩且躁矣;前欲臥,今
不得臥矣,陽虛擾亂,陰盛轉加,焉有不死者乎?

15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不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註】
論中心下有水氣,發熱有汗,煩渴引飲,小便不利者,屬太陽中風,五苓散證也。發
熱無汗,乾嘔不渴,小便不利者,屬太陽傷寒,小青龍湯證也。今少陰病,二、三日
不已,至四、五日腹痛下利,陰寒深矣,設小便利,是純寒而無水,乃附子湯證也。
今小便不利,或咳或嘔,此為陰寒兼有水氣之證:故水寒之氣,外攻於表,則四肢沉
重疼痛;內盛於裏,則腹痛自利也;水氣停於上焦胸肺,則咳喘而不能臥;停於中焦
胃府,則嘔而或下利;停於下焦膀胱,則小便不利,而或少腹滿。種種諸證,總不外
乎陰寒之水,而不用五苓者,以非表熱之飲也;不用小青龍者,以非表寒之飲也。故
惟主以真武湯,溫寒以制水也。

【集註】
喻昌曰:太陽篇中,厥逆筋惕肉而亡陽,用真武矣。茲少陰之水濕上逆,仍用真武
以鎮攝之,可見太陽膀胱與少陰腎,一藏一府,同為寒水。府邪為陽邪,藉用麻桂為
青龍;藏邪為陰邪,藉用附子為真武。

真武湯方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  生薑(切)三兩  白朮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
藥,加乾薑二兩。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斤。

【方解】
小青龍湯,治表不解,有水氣,中外皆寒實之病也;真武湯,治表已解,有水氣,中
外皆寒虛之病也。真武者,北方司水之神也,以之名湯者,賴以鎮水之義也。夫人一
身制水者,脾也;主水者,腎也;腎為胃關,聚水而從其類者,倘腎中無陽,則脾之
樞機雖運,而腎之關門不開,水雖欲行,孰為之主,故水無主制,泛溢妄行而有是證
也。用附子之辛熱,壯腎之元陽,而水有所主矣;白朮之苦燥,建立中土,而水有所
制矣。生薑之辛散,佐附子以補陽,溫中有散水之意,茯苓之淡滲,佐白朮以健土,
制水之中有利水之道焉。而尤妙在芍藥之酸斂,加於制水、主水藥中,一以瀉水,使
子盜母虛,得免妄行之患;一以斂陽,使歸根於陰,更無飛越之虞。孰謂寒陰之品,
無益於陽乎?而昧者不知承制之理,論中誤服青龍發汗亡陽,用此湯者,亦此義也。
然下利減芍藥者,以其陽不外散也;加乾薑者,以其溫中勝寒也。水寒傷肺則咳,加
細辛、乾薑者,散水寒也。加五味子者,收肺氣也。小便利者,去茯苓;去其雖寒而
水不能停也。嘔者,去附子倍生薑,以其病非下焦,水停於胃也。所以不須溫腎以行
水,只當溫胃以散水。佐生薑者,功能止嘔也。

【集解】
程知曰:白通、通脈、真武皆為少陰下利而設。白通四證,附子皆生用,惟真武一證
熟用者,蓋附子生用則溫經散寒,炮熟則溫中去飲。白通諸湯以通陽為重,真武湯以
益陽為先,故用藥有輕重之殊。乾薑能佐生附以溫經,生薑能資熟附以散飲也。

張璐曰:按真武湯方本治少陰病,水飲內結,所以首推朮、附兼茯苓、生薑之運脾滲
水為務,此人所易明也。至用芍藥之微旨,非仲景不能,蓋此證雖曰少陰本病,而實
緣水飲內蓄,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而小便反不利也。若極虛極寒,則小便必清
白無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此證不但真陽不足,真陰亦必素虧,或陰中伏有陽邪
所致,若不用芍藥固護其陰,豈能勝附子之雄烈乎?

16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
膚,熱在骨髓也。

【註】
身體為表,藏府為裏,此以內外分表裏也。皮膚為表,骨髓為裏;六府為表,五藏為
裏,此以身體之淺深,藏府之陰陽分表裏也。病人,已病之人也:身大熱,謂通身內
外皆熱,三陽證也。反欲得近衣者,乃是假熱,雖在皮膚之淺,而真寒實在骨髓之深
,陰極似陽證也。身大寒,謂通身內外皆寒,三陰證也。反不欲近衣者,乃是假寒,
雖在皮膚之淺,而真熱實在骨髓之深,陽極似陰證也。

【按】
此以人之苦欲,測其寒熱真假,而定陰陽之證也。當與少陰、厥陰病論中表熱裏寒、
裏熱表寒、脈滑而厥、惡寒不欲近衣、口燥咽乾等條參看。

【集註】
成無己曰:皮膚言淺,骨髓言深;皮膚言外,骨髓言內,身熱欲近衣,表熱裏寒也;
身寒不欲近衣,表寒裏熱也。大抵表熱裏寒,脈必沉遲;裏熱表寒,脈必滑數,須當
辨之。

鄭重光曰:皮膚者,骨髓之外,浮淺之分也;骨髓者,皮膚之內,沉深之分也。欲得
近衣,借外以禦內,此真寒也;體有著而成忤,不在衣之厚薄,此假寒也。不察人之
苦欲,何以測其真寒、真熱而定標本乎?

17
少陰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
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註】
少陰腎也,腎象乎坎。一陽陷於二陰之中,二陰若盛,則一陽必衰,陰邪始得內侵,
孤陽因之而外越也。下利清穀,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裏陰盛極也。身反不惡寒,面
色反赤,其外反熱,格陽於外也。故雖有腹痛、乾嘔、咽痛等證,亦當倣白通湯之法
,加蔥於四逆湯中,以消其陰,而復其陽可也。

【集註】
程應旄曰:熱因寒格,無論腹痛、乾嘔、咽痛,皆下利中格陽之證,即使利止,而脈
仍前,欲絕不出,亦不得謂裏寒已退,輒妄治其外熱也。須循四逆湯例,消陰翳於下
部,但加蔥白,宣陽氣於下焦,使陽氣通而脈亦出,始為真愈。

林瀾曰:格,拒格也。亦曰:隔陽,陰陽隔離也。又曰:戴陽,浮於上如戴也。夫真
寒入裏,陰氣未有不盛者,然其劇,不過陽愈微陰愈盛耳!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炙)二兩  乾薑三兩  強人可四兩  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大者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
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

【方解】
論中扶陽抑陰之劑,中寒陽微不能外達,主以四逆;中外俱寒,陽氣虛甚,主以附子
;陰盛於下,格陽於上,主以白通;陰盛於內,格陽於外,主以通脈。是則可知四逆
運行陽氣者也,附子溫補陽氣者也,白通宣通上下之陽者也,通脈通達內外之陽者也
。今脈微欲絕;裏寒外熱,是腎中陰盛,格陽於外,故主之也。倍乾薑,加甘草佐附
子,易名通脈四逆湯者,以其能大壯元陽,主持中外,共招外熱返之於內。蓋此時生
氣已離,亡在俄頃,若以柔緩之甘草為君,何能疾呼外陽,故易以乾薑,然必加甘草
與乾薑等份者,恐渙漫之餘,薑、附之猛,不能安養元氣,所謂有制之師也。若面赤
者,加蔥以通格上之陽。腹痛者,加芍藥以和在裏之陰。嘔逆者,加生薑以止嘔。咽
痛者,加桔梗以利咽。利止脈不出氣少者,俱倍人參。以生元氣而復脈也。

18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註】
少陰吐利,法當逆冷,今不逆冷反發熱者,是陽未衰,故曰不死。若脈不至,雖有外
熱,恐是假熱,須防陽脫,宜急灸少陰,速通其陽,則脈可復也。

【集註】
程知曰:前條通脈四逆湯是裏寒外熱,手足逆冷,而脈不至者也。此條用灸法是裏寒
外熱,手足不逆冷,而脈不至者也。少陰動脈,在足內踝。

喻昌曰:前條背惡寒之證,灸後用附子湯,陰寒內凝,非一灸所能勝也。此條手足反
熱,祇是陰內陽外,故但灸本經,引之內入,不必更用溫藥也。

汪琥曰:經云,腎之原出於太谿,灸少陰七壯,當灸太谿。二穴在內踝後跟骨動脈陷
中。

19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註】
名曰少陰病,主厥陰藥者,以少陰、厥陰多合病,證同情異,而治別也。少陰有吐利
,厥陰亦有吐利;少陰有厥逆,厥陰亦有厥逆,少陰有煩躁,厥陰亦有煩躁,此合病
而證同者也。少陰之厥有微甚,厥陰之厥有寒熱;少陰之煩躁則多躁,厥陰之煩躁則
多煩。蓋少陰之病,多陰盛格陽,故主以四逆之薑、附,逐陰以回陽也;厥陰之病,
多陰盛鬱陽,故主以吳茱萸之辛烈,迅散以通陽也,此情異而治別者也。今吐而不吐
蚘,手足厥冷,故以少陰病名之也。蓋厥冷不過肘膝,多煩而躁欲死,故屬厥陰病主
治也。所以不用四逆湯,而用吳茱萸湯也。

【集註】
程知曰:吐利,陰邪在裏,上干脾胃也;厥冷,陽不溫於四肢也;煩而躁,則陰盛之
極,至於陽氣暴露擾亂不寧也,證至此,幾瀕危矣。非茱萸之辛溫,無以降陰氣之上
逆;非人參薑棗之甘溫,無以培中土而制腎邪也。躁煩與煩躁亦有別,躁者陰躁,煩
者陽煩。躁煩者,言自躁而煩,是陰邪已外逼也;煩躁者,言自煩而躁,是陽氣猶內
爭也。其輕重淺深之別;學者宜詳審之。

程應旄曰:溫法原為陰寒而設,故真寒類多假熱,凡陰盛格陽,陰證似陽等,皆少陰
蠱惑人耳目處,須從假處勘出真來,方不為之牽制。如吐利而見厥冷,是胃陽衰而腎
陰併入也。誰不知為寒者,顧反見煩躁欲死之證以誑之,是皆陽被陰拒而置身無地,
故有此像。吳茱萸湯挾木力以益火勢,則土得溫而水寒卻矣。

吳茱萸湯方

吳茱萸一升  人參三兩  生薑一兩  大棗十二枚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集解】
羅天益曰:仲景之法,於少陰則重固元陽,於厥陰則重固生氣。厥陰肝木雖為兩陰交
盡,而一陽之真氣,實起其中,此之生氣一虛,則三陰濁氣直逼中上,不惟本經諸證
悉具,將陽明之健運失職,以致少陰之真陽浮露,而吐利厥逆,煩躁欲死,食穀欲嘔
,種種叢生矣。吳茱萸得東方震氣,辛苦大熱,能達木鬱,直入厥陰,降其陰盛之濁
氣,用以為君;人參秉中和正氣,甘溫大補,能接天真,挽回性命,升其垂絕之生氣
,用以為臣;佐薑、棗和胃而行四末。斯則震神合德,木土不害,一陽之妙用成,而
三陰之間無非生生之氣矣。諸證有不退者乎?

方有執曰:吐則傷陽,利則損陰。厥冷者陰損而逆也,煩躁者陽傷而亂也。茱萸辛溫
,散寒暖胃而止嘔;人參甘溫,益陽固本而補中;大棗助胃益脾;生薑嘔家聖藥。故
四物者,為溫中降逆之所須也。

20
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註】
此承上條互明其義,以別可治不可治也。此條吐利煩躁厥逆,皆與上條同,一用吳茱
萸湯治之,一曰死不治者,何也?蓋以少陰煩躁,多躁少煩,躁者陰也;厥陰煩躁,
多煩少躁,煩者陽也。厥陰手足厥冷,不過肘膝,微陽未絕,故可治也;少陰四肢逆
冷,不能回溫,獨陰不化,故曰死也。

【集註】
程應旄曰:由吐利而躁煩,陰陽離脫而擾亂可知。加之四逆,其陽絕矣,不死何待?
使早知溫中,寧有此乎?

張璐曰:此條與上條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耶?必是已用溫中不愈,轉加躁煩
,故主死耳。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6
懸壺子
21
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註】
此互詳上條手足逆冷不治之義也。惡寒身踡而臥,雖係少陰證,而不至於死。若下利
不止,手足逆冷不回,是有陰無陽,即不吐利躁煩,亦不可治也。

【集註】
喻昌曰:陰盛無陽,即用四逆等法,回陽氣於無何有之鄉,其不能回者多矣,故曰不
治。

22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註】
此總承上三條,以明不治之死證也。四逆,謂四肢逆冷,過肘膝而不回也。表陽虛,
故惡寒也。陰主屈,故踡臥不伸也。脈不至,則生氣已絕,若有煩無躁,是尚有可回
之陽,今不煩而躁,則是有陰無陽,故曰死也。

【集註】
程應旄曰:諸陰邪具見,而脈又不至,陽先絕矣。不煩而躁,孤陰無附,將自盡也。
經曰: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蓋躁則陰藏之神外亡也,亡則死矣。使早知復
脈以通陽,寧有此乎?

23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註】
脈微,陽虛也。濇,血少也。必數更衣者,下利勤也。反少者,欲下而反少也。即今
之陽虛血少,裏急後重,下利病也。嘔而汗出者,陰盛於內,上逆而作嘔也。陽虛失
護,故汗出也,當溫其上,宜灸之。

【集註】
程應旄曰:少陰病下利,陽微可知,乃其脈微而且澀,則不但陽微而陰且竭矣。陽微
故陰邪逆上而嘔,陰竭故汗出而勤,努責一法之中,既欲助陽兼欲護陰,則四逆、附
子輩,俱難用矣。惟灸頂上百會穴以溫之,既可代薑、附輩之助陽而行上,更可避薑
、附輩之辛竄而燥下,故下利可止,究於陰血無傷。可見病在少陰,不可以難用溫者
,遂棄夫溫也。

汪琥曰:按此條論仲景不言當灸何穴。脈經云:灸厥陰俞。常器之曰:灸太衝。皆誤
。郭壅曰:灸太谿雖係少陰經穴,亦誤。仲景曰:宜溫其上。方有執曰:上,謂頂,
百會穴是也。『圖經』云: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原治小兒脫
肛久不差,可灸七壯。此條亦灸之者,升舉其陽以調夫陰也。

24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註】
少陰病利止,若胃和能食,神清氣爽,是為欲愈也。今利止頭眩,時時昏冒不省,是
氣脫神去,故下利雖止,仍主死也。

【集註】
方有執曰:頭眩,俗謂昏暈也。諸陽在頭,下利止而頭眩者,陽無依附,浮越於外,
神氣散亂,故時時自冒也,死可知矣。

張錫駒曰:此條死證,全在頭眩、自冒上看出,若利止而頭不眩不冒,此中已和矣,
安能死乎?

張璐曰:人身陰陽相為依附著也。陰亡於下,則諸陽之上聚於頭者,紛然而動,所以
頭眩時時自冒,陽脫於上而主死也。可見陽回利止則生,陰盡利止則死矣。

汪琥曰:下利止,則病當愈,今者反為死候,非陽回而利止,乃陽脫而利盡也。

25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註】
少陰病但欲寐,息平氣和順也。今息高氣促,逆也。凡病臥而息高氣促者,多死。

【集註】
喻昌曰:「六、七日」字,辨證最細。蓋經傳少陰而息高,與二、三日太陽作喘之表
證迥殊也。

程知曰:腎為生氣之源,息高則氣散走於胸中,不能復歸於氣海,故主死也。

程應旄曰:夫肺主氣,而腎為生氣之源,蓋呼吸之門也,關係人之死生者最巨。息高
者生氣已絕於下,而不復納,故游息僅呼於上,而無所吸也。死難成於六、七日之後
,而機自兆於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陰受病,何不豫為固護,預為隄防,致令真陽渙
散而無可復返乎?凡條中首既諄諄禁汗,繼即急急重溫,無非見及此耳!

魏荔彤曰:七日之久,息高氣逆者,與時時自冒,同一上脫也。一眩冒而陽升不返,
一息高而氣根已剷,同一理而分見其證者也,故仲景俱以死期之。

26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註】
少陰病但欲寐,若脈細沉微,是邪從寒化也。今脈細沉數,乃邪從熱化也,即有發熱
,亦是將轉屬陽明,非若前所言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不數,宜麻黃附子細辛
湯發汗者可比也。故曰: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

【集註】
程知曰:言熱邪在裏,有發汗之禁也。少陰之脈微細,其常也。乃沉而加之以數,正
為熱邪在裏之徵。發汗則動經而增燥熱,有奪血之變矣。

鄭重光曰:脈細沉而數,裏有伏陽矣,故曰病為在裏。乃熱邪傳裏之證,斷不可發汗
,發汗則動經氣,而有亡血之變。少陰發熱脈沉,是病為在表,以無裏證,故可發汗
。若脈浮而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是遲為無陽,病為在裏,又不得以浮為在表而
發汗也。要知陰中有陽沉亦可汗,陽中有陰浮亦當溫。此條脈細沉數,數則為熱,沉
為在裏,此陽邪入裏,故以發汗而示戒也。

27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
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註】
此條申明強發少陰熱邪之汗,則有動血之變也。少陰病脈細沉數,加之以厥,亦為熱
厥。陰本無汗,即使無汗,亦不宜發汗。若發其汗,是為強發少陰熱邪之汗也。不當
發而強發之,益助少陰之熱,炎炎沸騰,必動其本經之血,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
名下厥上竭。下厥者,少陰熱厥於下也;上竭者,少陰血竭於上也,故為難治。

【集註】
張璐曰:強責少陰汗,而動其血,勢必逆行而上出陽竅,以發汗皆陽藥故也。

程應旄曰:五液皆主於腎,強發少陰之汗,周身之氣皆逆,血隨奔氣之促逼而見,故
不知從何道而出也。

沈明宗曰:少陰病但厥無汗,其病在裏,當以四逆散,和陰散邪,其病自退,而厥自
愈矣。豈可強發其汗耶!

魏荔彤曰:厥而有汗,乃內寒迫陽外亡之像,故為寒化。陰邪無汗而厥,則熱邪伏於
裏而不外越,邪熱內耗也,斯可議為熱化陽邪無疑矣。

28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註】
少陰屬腎,主水者也。少陰受邪,不能主水,上攻則咳,下攻則利。邪從寒化,真武
湯證也;邪從熱化,豬苓湯證也。今被火氣劫汗,則從熱化而轉屬於胃,故發譫語;
津液內竭,故小便難,是皆由強發少陰之汗故也。欲救其陰,白虎、豬苓二湯,擇而
用之可耳!

【集註】
方有執曰:強責,謂過求也。小便與汗,皆血液也。少陰少血,劫汗奪血,則小便為
之涸竭,故難也。

29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註】
凡少陰下利清穀,咳嘔不渴,屬寒飲也。今少陰病六、七日,下利黏穢,咳而嘔,渴
煩不得眠,是少陰熱飲為病也。飲熱相摶,上攻則咳,中攻則嘔,下攻則利;熱耗津
液,故渴;熱擾於心,故煩不得眠。宜豬苓湯利水滋燥,飲熱之證,皆可愈矣。

【集註】
趙嗣真曰:少陰咳而下利,嘔渴心煩不眠,及厥陰下利欲飲水者,是皆傳邪之熱,脈
必沉細數,故以黃連滑石等清利之。其少陰自利而渴,欲吐不吐,心中煩但欲寐,小
便色白者,是本經陰邪之寒也,脈必沉微,故以附子、乾薑溫之。

汪琥曰:下利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焉知非少陽、陽明之病?然少陽、陽明若見此
證,為裏實,脈必弦大而長,此病脈必微細,故知其為少陰之病無疑也。

林瀾曰:下利則邪并於下矣,其嘔而且咳何也?蓋至六、七日渴而心煩不眠,則傳邪
之上客者又盛,渴則必恣飲,多飲必停水,是邪熱既不能解,而水蓄之證復作也。熱
邪傳陷之下利,非陰寒吐利并作之可比。嘔而渴者,蓋先嘔後渴,為邪欲解,先渴後
嘔,多為水停,況又有水寒射肺為咳之可兼察乎?以是知必有挾飲於內耳。

沈明宗曰:黃連阿膠湯之心煩不得眠,較此條頗同而治異,何也?蓋此條乃少陰風熱
,轉入陽明而致下利,故以豬苓湯驅導水邪,還從膀胱而去,急救胃中津液為主;彼
條之心煩不得眠而無下利,乃腎水枯少,故用黃連阿膠湯滋陰清火,急救腎陰為主也


魏荔彤曰:咳而咽不痛,渴而口不渴,則知邪雖為傳經而入之熱,惟其有水飲相混,
故熱勢不能甚肆。其猛烈雖上衝為咳嘔,而不致咽痛,隔阻正律為口渴,而不致乾燥
,兼以心煩不得眠,於少陰但欲寐,陰證中見陽證,豈非傳經之熱兼水濕者乎?其所
以不發黃者,以少陰病原有下利,濕不能留,熱不能蓄故也。由此觀之,熱邪兼水飲
昭然矣。

30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
之。

【註】
凡少陰四逆,雖屬陰盛不能外溫,然亦有陽為陰鬱,不得宣達而令四肢逆冷者,故有
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泄利下重諸證也。今但四逆而無諸寒熱證,是
既無可溫之寒,又無可下之熱,惟宜疏暢其陽,故用四逆散主之。

【集註】
李中梓曰:按少陰用藥,有陰陽之分,如陰寒而四逆者,非薑附不能療此證,雖云四
逆必不甚冷,或指頭微溫,或脈不沉微,乃陰中涵陽之證。惟氣不宣通是以逆冷,故
以柴胡涼表,芍藥清中,此本肝膽之劑,而少陰用之者,為水木同源也。以枳實利七
衝之門,以甘草和三焦之氣,氣機宣通,而四逆可痊矣。

程知曰:蓋傷寒以陽為主,四逆有陰進之象,下之則陽益虧陷而不出。故經謂諸熱邪
傳經至於手足逆冷最難辨認,謂為寒深於裏,則無脈微欲絕之象;謂為熱深於裏,則
無煩渴之證。蓋只是熱邪入結於裏,而陽氣不得順行於四肢也。此證當用和解,不當
用寒下,故經中用劑之輕少者,無如此方,則其輕緩解散之義可見矣。

程應旄曰:初得之四逆,固非熱證,亦非深寒,咳悸而或小便不利,既似乎水蓄,腹
痛泄利,又似乎寒凝,其中更兼下重一證,得毌氣滯在趺陽,而經絡失宣通也耶!

汪琥曰:四逆散,乃陽邪傳變而入陰經,是解傳經之邪,非治陰寒也。凡陽熱之極,
六脈細弱,語言輕微,神色懶靜,手足清溫,有似陰證,而大便結小便數,齒燥舌苔
,其熱已伏於內,必發熱也。若用熱藥,則內熱愈熾;用涼藥,則熱被寒束而不得散
。法惟宜和表解肌,疏通氣血,而裏熱自除,此仲景四逆散所由設也。

四逆散方

甘草(炙)  枳實(破,水漬,炙乾)  柴胡  芍藥

右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併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
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折。
瀉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納湯中,
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方解】
方名四逆散,與四逆湯均治手足逆冷,但四逆湯治陰邪寒厥,此則治陽邪熱厥。熱厥
者,三陽傳厥陰合病也。太陽厥陰,麻黃升麻湯、甘草乾薑湯證也;陽明厥陰,白虎
湯、大承氣湯證也。此則少陽厥陰,故君柴胡以疏肝之陽,臣芍藥以瀉肝之陰,佐甘
草以緩肝之氣,使枳實以破肝之逆,三物得柴胡,能外走少陽之陽,內走厥陰之陰,
則肝膽疏泄之性遂,而厥可通也。或咳或下利者,邪飲上下為病,加五味子、乾薑,
溫中以散飲也。或悸者,飲停侮心,加桂枝通陽以益心也。或小便不利者,飲蓄膀胱
,加茯苓利水以導飲也。或腹中痛者,寒凝於裏,加附子溫中以定痛也。或瀉利下重
者,寒熱鬱結,加薤白開結以疏寒熱也。

【集解】
方有執曰:人之四肢,溫和為順,故以不溫和為逆,但不溫和而未至於厥冷,則熱猶
未深入也,故用柴胡以解之,枳實以瀉之,芍藥以收之,甘草以和之也。

31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

【註】
少陰病,惡寒厥冷下利不止者,陰寒盛也。今下利能自止,手足能自溫,雖見惡寒踡
臥,乃陰退陽回之兆,故曰可治。

【集註】
程應旄曰:少陰病,下利而利自止,則陰寒亦得下袪,而又不致於脫,雖有惡寒踡臥
不善之證,但使手足溫者,陽氣有挽回之機,故可溫而救之也。

沈明宗曰:手足溫者,乃真陽未離,急用白通四逆之類,溫經散寒,則邪退而真陽復
矣,故曰可治。

32
少陰病,惡寒而踡,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註】
少陰病,惡寒而踡,陰寒證也。若時自煩欲去衣被者,此陽回陰退之徵,故曰可治。

33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謂或四、五日也。言以二、三日
少陰之但欲寐,至四、五日反變為心中煩不得臥,且無下利清穀咳而嘔之證,知非寒
也,是以不用白通湯;非飲也,亦不用豬苓湯;乃熱也,故主以黃連阿膠湯,使少陰
不受燔灼,自可愈也。

【集註】
程知曰:二、三日邪在少陰,四、五日已轉屬陽明,故無嘔利厥逆諸證。而心煩不得
臥者,是陽明之熱,內擾少陰,故不欲寐也,當以解熱滋陰為主治也。

黃連阿膠湯方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小冷,納雞子黃,攪令相
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此少陰之瀉心湯也,凡瀉心必藉連、芩,而導引有陰陽之別。病在三陽,胃
中不和,而心下痞者,虛則加參、甘補之,實則加大黃下之。病在少陰,而心中煩
不得臥者,既不得用參甘以助陽,亦不得用大黃以傷胃也。故用芩、連以直折心火,
用阿膠以補腎陰;雞子黃佐芩、連,於瀉心中補心血;芍藥佐阿膠,於補陰中斂陰氣
。斯則心腎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陰瀉陽之方,而變為滋陰和陽之劑也。是則少陰
之火,各歸其部,心中之煩不得眠可除矣。經曰:陰平陽祕,精神乃治。斯方之謂歟


34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豬膚湯主之。

【註】
身溫腹滿下利,太陰證也;身寒欲寐下利,少陰證也。身熱不眠咽痛,熱邪也;身寒
欲寐咽痛,寒邪也。今身寒欲寐,下利咽痛,與胸滿心煩之證並見,是少陰熱邪也。
少陰之脈,循喉嚨,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是以少陰之熱邪上逆,則所過之處
無不病也。以豬膚湯主之,解少陰上焦之熱,兼止下焦之利也。

【集註】
喻昌曰:下利咽痛,胸滿心煩,此少陰熱邪充斥上下中間,無所不到,寒下之藥,不
可用矣,故立豬膚湯一法也。蓋陽微者,用附子溫經;陰竭者,用豬膚潤燥,溫經潤
燥中,同具散邪之義也。

豬膚湯方

豬膚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溫
分六服。

【方解】
豬膚者,乃革外之膚皮也。其體輕,其味鹹,輕則能散,鹹則入腎,故治少陰咽痛,
是於解熱中寓散之意也。

【集解】
成無己曰:豬,水畜也。其氣先入腎,解少陰之客熱。加蜜以潤燥除煩,白粉以益氣
斷利也。

35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與桔梗湯。

【註】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無他證者,乃少陰經客熱之微邪,可與甘草湯緩瀉其少陰之熱
也。若不愈者,與桔梗湯,即甘草湯加桔梗以開鬱熱,不用苦寒者,恐其熱鬱於陰經
也。

【集註】
喻昌曰:用甘草者,和緩其勢;用桔梗者,開提其邪也。此在二、三日,他證未具,
故可用之。若五、六日,則少陰之下利、嘔逆諸證皆起,此法又未可用矣。

甘草湯方

甘草二兩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溫分再服。

36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註】
少陰病,咽痛者,謂或左、或右,一處痛也。咽中痛者,謂咽中皆痛也,較之咽痛而
有甚焉。甚則涎纏於咽中,故主以半夏散,散風邪以逐涎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風邪熱甚,痰上壅而痹痛者言也。故主之以桂枝怯風也,佐之以半夏
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熱也,三物者,是又為咽痛之一治法也。

半夏散及湯方

半夏(洗)  桂枝  甘草(炙)各等分

右三味,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
,煎七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嚥之。半夏有毒,似不當散
服。

37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註】
少陰病,咽痛不愈,若劇者,咽中為痛所傷,漸乃生瘡,不能言語,聲音不出,所必
然也。以苦酒湯主之,用半夏滌涎,蛋清斂瘡,苦酒消腫。則咽清而聲出也。

【集註】
程知曰:咽痛忌汗、忌寒下、故甘草、桔梗、苦酒三方,皆用和解之法。惟半夏散及
湯,在前條為辛散溫解之法也。

苦酒湯方

半夏(洗,破如棗核大)十四枚  雞子(去黃,內上苦酒,著雞子穀中)一枚

右二味,內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嚥
之,不差,更作三劑。

【集解】
李杲曰:大抵少陰多咽傷、咽痛之證,古方用醋煮雞子,主咽喉失音,取其酸收,固
所宜也。半夏辛燥,何為用之?蓋少陰多寒證,取其辛能發散,一發一斂,遂有理咽
之功也。

程知曰:按卵白象天,卵黃象地。前黃連阿膠湯用雞子黃,義取入腎滋陰;此苦酒湯
用雞子白,義取入肺潤痰也。

38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註】
邪傳少陰,不從陰化而見寒證,亦不從陽化而見熱證,是其人腎氣素充,所以藏雖受
邪,留連八、九日,仍復傳府外散也。太陽主表,故一身手足盡熱,若熱還衛分,非
汗不解;熱還榮分,非衄不解。熱甚於上,則頭痛、目瞑、衄血;熱甚於下,則腹痛
,尿難、便血,理必然也。凡熱少血多,瘀成血蓄;熱多血少,熱迫其血,血不得蓄
。今為少陰邪熱。復轉膀胱而傷榮分,迫走下竅,故便血也。

【集註】
程知曰:前少陰病,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陽未全虧也。此八九日,一身及手
足盡熱,陰盛於裏也。

張璐曰:少陰病難於得熱,熱則陰盡陽復;故少陰篇中謂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然病至八九日,陰邪內解之時,反一身手足盡熱,少陰必無此證,當是藏邪轉府,
腎移熱於膀胱,以膀胱主表,故一身及手足盡熱也;膀胱之血為少陰之熱所逼,其趨
必出陰竅,以陰主降故也。

39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註】
少陰病,二三日無陰邪之證,至四五日始腹痛小便不利,乃少陰陽邪攻裏也。若腹痛
口燥咽乾而從燥化,則為可下之證矣;今腹痛小便不利是熱瘀於裏,水無出路,勢必
下迫大腸而作利也。倘利久熱傷其榮,榮為火化,血腐為膿,則為可清之證也;今下
利晝夜不止,而便膿血,則其熱已隨利減,而下焦滑脫可知矣,故以桃花湯主之,益
中以固脫也。

【集註】
成無己曰:要略云,陽證內熱,則溢出鮮血;陰證內寒,則下紫黑如豚肝也。

喻昌曰:治下必先固中,中氣不下墜,則滑脫無源,而自止。註家見用乾薑,謂是寒
邪傷胃,不知熱邪挾少陰之氣填塞胃中,故少佐乾薑之辛以散之也。

程知曰:此下利膿血之治法也。腹痛小便不利,少陰熱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膿血,
則證為傷血,且有中氣下脫之虞矣,故用桃花湯固腸止利也。

魏荔彤曰:此證乃熱在下焦,而熏蒸中焦,使氣化因熱鬱而不行,大便因熱盛而自利
也。久而下利不止,將腸胃穢濁之物,如膿帶血,盡隨大便而下;熱一日不消,利一
日不止也。

沈明宗曰:此邪挾內濕凝滯血分,則便膿血也。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半全用,一半篩末)一斤  乾薑一兩  糯米一升

右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內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
服愈,餘勿服。

【方解】
少陰寒邪,多利清穀;少陰熱邪,多便膿血;日久不止,關門不固,下焦滑脫矣。此
方君以體膏性濇之石脂,養腸以固脫;佐以味甘多液之糯米,益氣以滋中,則雖下利
日久,中虛液枯,未有不愈者也。其妙尤在用乾薑少許,其意不在溫而在散火鬱,借
此以開膿血無由而化也。若一服愈,餘勿服,以其粘濇之性甚也。

40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註】
少陰病諸下利,用溫者,以其證屬虛寒也。此少陰下利便膿血者,是熱傷榮也,而不
徑用苦寒者,蓋以日久熱隨血去,腎受其邪,關門不固也,故以桃花湯主之。

41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註】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用桃花湯不止者,熱瘀於陰分也,則可刺本經之穴,以洩其熱,
熱去則膿血自止矣。

【集註】
張璐曰:先下利日久,而後便膿血,則用桃花湯。若不先下利,而下利,便膿血,則
可刺經穴。若刺經穴不愈,則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咽乾心煩不得眠,則又須黃連阿
膠湯為合法也。

林瀾曰:刺者瀉其經氣而宣通之也。下利便膿血,既主桃花湯矣,此復云可刺者,如
痞證利不止,復利其小便,與五苓散,以救石脂禹餘糧之窮;故此一刺,亦以輔桃花
湯之所不逮也。

42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邪至少陰二三日,即口燥咽乾者,必其人胃火素盛,腎水素虧,當以大承氣湯,急瀉
胃火以救腎水。若復遷延時日,腎水告竭,其陰必亡,雖下無及矣。

【集註】
成無己曰:與大承氣湯急下之,以全腎何也?經云:三陰經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而
已。則是上條少陰病乃入府證也,少陰邪熱已轉屬府胃,府實熱消灼腎水,故口燥咽
乾,用大承氣以瀉府,而實熱自除。且少陰之藏本腎屬水,胃府屬土,瀉土所以救水
也。

方有執曰:口燥咽乾者,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邪熱客於其經,而腎水為之枯竭也
。然水乾則土燥,土燥則水愈乾,所以急於下也。

張璐曰:按少陰急下三證,一屬傳經熱邪亢極,一屬熱邪轉入胃府,一屬溫熱發自少
陰,皆刻不容緩之證。故當急救欲絕之腎水,與陽明急下三法,同源異派。

汪琥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者,非纔得病二三日,即口燥咽乾;謂少陰口燥咽乾之病
,已得之二三日也。

43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少陰病自利清水,謂下利無糟粕也。色純青,謂所下者皆污水也。下無糟粕,純是污
水,此屬少陰實熱;所以心下必痛,口燥咽乾,其為少陰急下之證無疑矣,故當急下
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程知曰:陽邪熱結,口必乾燥;設繫陰邪,口中和而不燥矣。故宜急下之以救陰也。

沈明宗曰:邪傳陽明,必俟大便堅而攻下者,迺未傷胃中津液之謂。此利清水,因
少陰邪熱熾盛,乘逼胃中津液,頃刻勢已瀕危,不得不以通;因通用急奪,而救胃腎
將絕之陰也。

44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蓋因其人陽氣素盛,胃有宿食故也。所以傳邪已入少
陰,復轉屬陽明,而成胃實,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也。

【集註】
張璐曰:少陰之證自利者最多,虛寒則下利清穀,虛熱則下利膿血,故多用溫補傳經
。陽邪內結,則自利純青水;溫熱病,則自利煩渴;並宜下奪清熱。此以六七日不大
便而腹脹,可見邪熱轉歸陽明,而為胃實之證,所以宜急下也。

45
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註】
少陰中風脈,若見陽浮陰弱,乃風邪傳入少陰,則是其勢方盛,未易言愈。今陽脈反
微,陰脈反浮,陽微則外邪散而表氣和,陰浮則裏氣勝而邪外出,故為欲愈也。

46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註】
子丑寅陽生漸長之候也,病在少陰而解於陽生之際,所謂陽進則陰退,陰得陽而邪自
解也。少陰所重在真陽,從可見矣。

音切

踡音拳



醫宗金鑑卷八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全篇

厥陰者,陰盡陽生之藏,與少陽為表裏者也。故其為病,陰陽錯雜,寒熱混淆,邪至
其經,從化各異;若其人素偏於熱,則邪從陽化,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蚘
厥,口爛,咽痛,喉痺,癰膿,便血等陽證見矣;若其人素偏於寒,則邪從陰化,故
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膚冷,藏厥,下利,除中等陰證見矣。所以少陽不解,傳變厥
陰而病危,厥陰病衰,轉屬少陽為欲愈,陰陽消長,大伏危機。茲以陰陽從化,厥熱
勝復之微旨,詳發於篇中,俾臨證者,診治有要道焉。

01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

【註】
此條總言厥陰為病之大綱也。厥陰者,為陰盡陽生之藏,邪至其經,從陰化寒,從陽
化熱,故其為病,陰陽錯雜,寒熱混淆也。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乃厥陰熱化而
耗水也。厥陰之脈,起足大指,循股內入陰中,環陰器抵少腹,貫心膈。其注肺熱邪
,循經上逆膈中,故氣上撞心,心中疼熱也。饑而不欲食者,非不食也,因食則動蚘
而吐,故雖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也。夫消渴多飲,饑不能食,則胃中所有者,但水
與熱耳!若更以厥陰熱氣,挾蚘撞疼,誤認為轉屬陽明之實痛而下之,則胃愈虛,必
下利不止矣。

【集註】
成無己曰:邪自太陽傳至太陰,則腹滿而嗌乾,未成渴也;至少陰則口燥舌乾而渴,
未成消也;至厥陰則成消渴者,以勢甚能消水故也。又張卿子云;嘗見厥陰消渴數證
,舌盡紅赤,厥冷脈微,渴甚,服白虎、黃連等湯,皆不能救,蓋厥陰消渴,皆寒熱
錯雜之邪,非純陽亢熱之證可比也。

魏荔彤曰:此申解厥陰傳經熱邪為患,歷舉其證,以禁誤下也。傷寒之邪,傳入少陰
,為裏中之裏,乃自少陰傳厥陰,又為三陰之極盡處矣。陰盡處受邪,無所復傳,卻
同少陽為升降之出路。少陽無下法。厥陰陰邪亦無下法,下之為誤可知矣。首標「消
渴」二字,凡熱必渴,而寒濕隔阻正氣,亦有渴者,然其渴雖欲飲水,必不能多,未
有渴而飲,飲而仍渴,隨飲隨消隨渴。若是者消渴為傳經之熱邪,傳入厥陰無疑也。

02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註】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乃陽回欲和,求水自滋,作解之兆,當小小與之,以和其胃,
胃和汗出,自可愈也。若多與之,則水反停漬入胃,必致厥利矣。

【集註】
張璐曰:陽氣將復,故欲飲水,而少少與之者,蓋陰邪方欲解散,陽氣尚未歸復,若
恣飲不消,反有停蓄之患矣。

汪琥曰:厥陰有消渴一證,不言自愈者,蓋熱甚而津液消爍,雖飲水不能勝其燥烈,
乃邪氣深入未愈之徵也。而此條之渴欲飲水與之愈者,蓋其熱非消渴之比,乃邪氣向
外欲解之機也,兩者自是不同。

03
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
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當有「以飲水多」四字,若無此四字,乃陰盛之厥悸,非停
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

【註】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不渴引飲,乃陰盛之厥悸也,若以飲水多,乃停水之厥悸也。故
宜先治水,卻治其厥,當與茯苓甘草湯,即桂枝甘草湯、加茯苓、生薑也。桂枝、甘
草補陽虛也,佐生薑外散寒邪,則厥可回矣,君茯苓內輸水道,則悸可安矣,此先水
後厥之治也。蓋停水者,必小便不利,若不如是治之,則所停之水漬入胃中,必作利
也。

【按】
傷寒太陽篇,汗出表未和,小便不利,此條傷寒表未解,厥而心下悸,二證皆用茯苓
甘草湯者,蓋因二者見證雖不同,而裏無熱,表未和,停水則同也。故一用之諧和榮
衛以利水,一用之解表通陽以利水,無不可也。此證雖不曰小便不利,而小便不利之
意自在,若小便利則水不停,而厥悸屬陰寒矣,豈宜發表利水耶!

【集註】
方有執曰:『金匱』云:水停心下,甚則悸者,是悸為水甚,而厥則寒甚也。寒無象
而水有形,水去則寒消,而厥亦愈,入胃者,水能滲土也。

喻昌曰:太陽篇中飲水多者,心下必悸,故此厥而心下悸者,明係飲水所致。所以乘
其水未漬胃,先用茯苓甘草湯治水,以清下利之源,後迺治厥,庶不致厥與利相因耳


程應旄曰:寒因水停而作厥者,其證以心下悸為驗。厥陰有此,多因消渴得之,水其
本也,寒其標也,不先水而先厥,且防水漬入胃,敢下之乎?

汪琥曰:厥而心下悸者,明係飲水多,寒飲留於心下,胸中之陽,不能四布,故見厥
,此非外來之寒比也,故法宜先治水,須與茯苓甘草湯,而治厥之法,即在其中矣。
蓋水去則厥自除也。不爾者,謂不治其水,則水漬下入於胃,必作利也。

吳人駒曰:氣脈流行,不循常道,是為悖逆,名之曰厥。但厥有痰、實、寒、熱、氣
、水之不同,此因於水者也。水氣不循故道,則水之寒氣上乘於心而為悸,故治水即
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設或不然,則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為之利矣。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06
懸壺子
04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
,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藏寒。蚘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
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為藏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與辨蚘厥之義不屬


【註】
首條總論厥陰陽邪化熱,此條詳辨厥陰陰邪化寒,以明藏厥、蚘厥之不同,而出其治
也。傷寒脈微而厥,厥陰脈證也。至七、八日不回,手足厥冷,而更通身膚冷,躁無
暫安之時者,此為厥陰陽虛陰盛之藏厥,非陰陽錯雜之蚘厥也。若蚘厥者,其人當吐
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不似藏厥之躁無暫安時,知非藏寒之躁,乃蚘上膈之上也,
故其煩須臾復止也,得食而吐又煩者,是蚘聞食臭而出,故又煩也。得食蚘動而嘔,
蚘因嘔吐而出,故曰:其人當自吐蚘也。蚘厥主以烏梅丸,又主久利者,以此藥性味
酸苦辛溫,寒熱並用,能解陰陽錯雜,寒熱混淆之邪也。藏厥者,宜吳茱萸湯。兼少
陰者,宜四逆、通脈、附子等湯,臨證者,酌而用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脈微而厥,統言之也。膚冷,言不獨手足,以見陽氣內陷也。藏厥,言非
在經也。

喻昌曰:脈微而厥,則陽氣衰微可知,然未定其為藏厥、蚘厥也。惟膚冷而躁,無暫
安時,乃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蚘厥則時厥時煩,未為死候
,但因此而馴至胃中,無陽則死矣。

程知曰:言厥,有藏與蚘之別也。藏厥者,腎藏之陽不行也;蚘厥者,手足冷而吐蚘
,胃府之陽不行也。蚘厥者,蚘動則煩而有靜時,非若藏厥之躁無暫安時也。此胃陽
病而無關於腎陽,故厥雖同,而證則異也。

程應旄曰:脈微而厥,純陰之象,徵於脈矣;七、八日膚冷,無陽之象,徵於形矣。
陰極則發躁,無暫安時,此自是少陰藏厥,為不治之證,厥陰中無此也。至於吐蚘,
為厥陰本證,則蚘厥可與陰陽不相順接者,連類而明之也。用烏梅丸名曰安蚘,實是
安胃,并主久利,見陰陽不相順接,厥而下利之證,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林瀾曰:陽煩陰躁,煩輕躁重,於藏厥言躁,於蚘厥言煩,已具安危之異矣。藏厥者
,陽氣將脫,藏氣欲絕而爭,故藏厥為死證;若蚘厥者,藏氣虛寒,而未至於絕。藏
氣寒,則蚘不安其宮而動,藏氣虛則蚘求食而出,是以其證必吐蚘。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去皮,炮)六兩
 蜀椒(出汗)四兩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
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
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
柯琴曰:六經惟厥陰為難治,其本陰,其標熱,其體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
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從,隨所利而行之,謂其中氣,使之和平,是治厥陰
之法也。厥陰當兩陰交盡,又名陰之絕陽,宜無熱矣。第其合晦朔之理,陰之初盡,
即陽之初生,所以厥陰病熱,是少陽使然也。火王則水虧,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
熱,氣有餘便是火也。木盛則生風,蟲為風化,饑則胃中空虛,蚘聞食臭而出,故吐
蚘,雖饑不欲食也。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為君,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
厥陰主肝木耳!『洪範』曰:木曰曲直作酸。『內經』曰:木生酸,酸入肝,君烏梅
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配黃連瀉心而除疼,佐黃柏滋腎以除渴,先其所因也。連、
柏治厥陰,陽邪則有餘,不足以治陰邪也。椒、附、辛、薑大辛之品並舉,不但治厥
陰陰邪,且肝欲散,以辛散之也。又加桂枝、當歸,是肝藏血,求其所屬也。寒熱雜
用,則氣味不和,佐以人參,調其中氣,以苦酒漬烏梅,同氣相求,蒸之米下,資其
穀氣,加蜜為丸,少與而漸加之,緩則治其本也。蚘、昆蟲也。生冷之物與濕熱之氣
相成,故藥亦寒熱互用,且胸中煩而吐蚘,則連柏是寒因熱用也。蚘得酸則靜,得辛
則伏,得苦則下,信為治蟲佳劑。久利則虛,調其寒熱,酸以收之,下利自止。

05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註】
此詳申厥陰藏厥之重證也。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者,是厥陰陰邪之
重病也。若不圖之於早,為陰消陽長之計,必至於陰氣寖寖而盛,厥冷日深,煩躁日
甚,雖用茱萸、附子、四逆等湯,恐緩不及事,惟當灸厥陰以通其陽。如手足厥冷,
過時不還,是陽已亡也,故死。

【集註】
方有執曰:灸所以通陽,陽不回,故主死也。

程知曰:六、七日,為邪傳厥陰之時,脈微而厥,未是危證,危在煩躁,為微陽外露
耳!

程應旄曰:脈微厥冷而煩躁,是即前條中所引藏厥之證,六、七日前無是也。

汪琥曰:煩躁者,陽虛而爭,乃藏中之真陽欲脫,而神氣為之浮越,故作煩躁。可灸
太衝穴,以太衝二穴,為足厥陰脈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後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
灸三壯。

06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
生薑湯。

【註】
此詳申厥陰藏厥之輕證也。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厥陰陰邪寒化之脈證也。然不通
身膚冷,亦不躁無暫安時者。則非陽虛陰盛之比,故不用薑、附等輩,而用當歸四逆
湯,和厥陰以散寒邪,調榮衛以通陽氣也。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湯,加吳
茱萸、生薑,以直走厥陰,溫而散之也。

【集註】
程知曰:不用薑、附者,以證無下利,不屬純陰也。蓋脈細欲絕之人,薑、附亦足以
劫其陰,故不惟不輕用下,且亦不輕用溫也。

鄭重光曰:手足厥冷,脈細欲絕,是厥陰傷寒之外證,當歸四逆,是厥陰傷寒之表藥
也。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細辛三兩  通草二兩  甘草(炙)二兩  大棗(擘
)二十五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於前方內,加吳茱萸半升,生薑三兩。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方解】
凡厥陰病,必脈細而厥,以厥陰為三陰之盡,陰盡陽生,若受邪則陰陽之氣,不相順
接,故脈細而厥也。然相火寄居於厥陰之藏,經雖寒而藏不寒,故先厥者後必發熱也
。故傷寒初起,見手足厥冷,脈細欲絕者,皆不得遽認為虛寒、而用薑附也。此方取
桂枝湯,君以當歸者,厥陰主肝為血室也;佐細辛味極辛,能達三陰,外溫經而內溫
藏;通草性極通,能利關節,內通竅而外通榮;倍加大棗,即建中加飴用甘之法;減
去生薑,恐辛過甚而迅散也。肝之志苦急,肝之神欲散,甘辛並舉,則志遂而神悅,
未有厥陰神志遂悅,而脈細不出,手足不溫者也。不須參、苓之補,不用薑、附之峻
者,厥陰、厥逆與太陰、少陰不同治也。若其人內有久寒,非辛溫甘緩之品所能兼治
,則加吳茱萸、生薑之辛熱,更用酒煎,佐細辛直通厥陰之藏,迅散內外之寒,是又
救厥陰內外兩傷於寒之法也。

07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註】
此申上條詳出其證也。經曰:六日厥陰受之。厥陰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邪傳厥陰,其人本自有熱,必從陽化,則煩渴,少腹滿而囊縮,乃四逆散、承氣湯證
也。若其人本自有寒,必從陰化,則手足厥冷,少腹滿而囊縮,乃當歸四逆加吳茱萸
湯證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是謂大腹不滿,而惟小腹滿,按之痛也。論
中有少腹滿,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結膀胱證;小便不利者,是水結膀胱證;手
足熱,小便赤澀者,是熱結膀胱證,此則手足冷,小便數而白,知是冷結膀胱證也。

【集註】
成無己曰:手足厥,不結胸者,無熱也。小腹滿,按之痛,下焦冷結也。

程知曰:陽邪結於上,陰邪結於下,手足厥冷,小腹滿,按之痛,其為陰邪下結可知
,此當用溫、用灸。關元,穴名,在臍下三寸,為極陰之位,足三陰、任脈之會,膀
胱所居也。

程應旄曰:發厥,雖不結胸,而小腹滿實作痛結,則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結多冷,不
比上焦之結多熱也。況手足厥,上焦不結,惟結膀胱關元之處,故曰:冷結也。

08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
,虛家亦然。

【註】
此詳諸條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蓋厥雖陰經俱有,然所屬者厥陰也,故厥陰一病,
不問寒熱皆有厥,若無厥,則非厥陰也。太陰寒微,故手足溫而無厥冷;少陰寒甚,
故有寒厥而無熱厥;厥陰陰極生陽,故寒厥熱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謂陰陽寒熱之厥
也。陰陽不相順接者,謂陰陽之氣不相順接交通也,不相順接交通,則陽自陽而為熱
,陰自陰而為寒,即為厥病也。厥者之證,手足逆冷是也。諸四逆厥者,謂諸病四逆
厥冷者也。然厥病陰陽已不相順接交通,慎不可下,虛家見厥,尤不可下,故曰:虛
家亦然也。

【集註】
成無己曰:手之三陰三陽,相接於手之十指;足之三陰三陽,相接於足之十指。陽氣
內陷,不與陰相順接,故手足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陰證仲景總不欲下,無非欲邪還於表,使陰從陽解也,此但舉最不可下之
二端,以嚴其戒。

09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
「結胸」二字,當是「大便」二字。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皆無可下之理,而
曰:不可下,何所謂耶?

【註】
此承上條詳申不可下之義也。傷寒五、六日,邪至厥陰之時,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
濡、脈虛、復厥者,此為亡血虛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則蹈虛虛之戒而死矣。大病、
汗後,產婦、亡血之家,多有此證。

【集註】
張璐曰:傷寒五、六日,邪入厥陰,其熱深矣。今脈虛而復厥,則非熱深當下之可比
。以其亡血傷津,大便枯濇,恐人誤認五、六日熱入陽明之燥結,故有不可下之之戒
。蓋脈虛、腹濡,知內外無熱,厥則陰氣用事,即當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陰血更虧於
陽,或陰中稍挾陽邪,不能勝辛熱者,又屬當歸四逆證矣。

10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
五日,故知自愈。

【註】
傷寒邪傳厥陰,陰陽錯雜為病,若陽交於陰,是陰中有陽,則不厥冷;陰交於陽,是
陽中有陰,則不發熱。惟陰盛不交於陽,陰自為陰,則厥冷也;陽亢不交於陰,陽自
為陽,則發熱也。蓋厥熱相勝則逆,逆則病進;厥熱相平則順,順則病愈。今厥與熱
日相等,氣自平,故知陰陽和而病自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厥五日,熱亦五日,陰陽勝復無偏也,當復厥不厥,陽氣勝也。陽主生,
故自愈可知也。

張璐曰:此云厥終不過五日,言厥之常;後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變,蓋常則易治
,變則難復也。

林瀾曰:三陰經傷寒,太陰為始,則手足溫,少陰則手足冷,厥陰則手足厥逆,然病
至厥陰,陰之極也,反有發熱之理?蓋陽極而生陰,故陽病有厥冷之證;陰極而生陽
,故厥逆有發熱之條。

11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
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註】
傷寒熱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頭寒,寒邪淺也。默默,陰也。煩躁,陽也。
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陰陰陽錯雜之輕病,即論中熱微厥亦微之證也。若數日小便
利,其色白者,此邪熱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熱去胃和,陰陽自平,所以其
病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煩,不但不欲食,更嘔而
胸滿,此熱未除而且深也,即論中厥深熱亦深之證也。熱深不除,久持陰分,後必
便血也,所謂數日者,猶曰:連日也。

【集註】
王肯堂曰:設未欲食,宜乾薑甘草湯。嘔而胸煩滿者,少陽證也,少陽與厥陰為表
裏,邪干其府,故嘔而胸煩滿。肝主血,故後必便血。

方有執曰:熱少厥微,邪淺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頭寒。默默,謂無言也。不欲
食,厥陰之脈挾胃也。煩躁則內熱,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嘔胸
煩滿者,厥陰脈挾胃貫膈布肋也,便血陰邪,必走下竅也。
林瀾曰:於熱厥,言指頭寒。於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輕重淺深
,當細味之。

汪琥曰: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郭壅云:熱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黃湯。

12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
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註】
傷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陰盛陽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藏厥也
。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熱;或一、二日熱,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後熱,前
熱後厥,是陰陽互為勝復之熱厥也。熱厥者,即陽厥也。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
熱亦微,此厥乃應下之熱厥,非當溫散之寒厥也。若誤為寒厥而反溫散之,則助其熱
上攻,必口傷爛赤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經云: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應下,最宜詳審。先賢謂熱厥手足雖
厥冷,而或有溫時,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煖。戴元禮又以指甲之煖冷紅青,別
厥證之寒熱,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條乃傳經邪熱,陽極似陰之證。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傷寒
在一、二日之時本發熱,至四、五日後而厥者,乃邪傳厥陰之候也。必發熱者,言病
人四肢及肌表雖厥,而軀殼以內必發熱也。前熱者後必厥,乃申明一、二日為前,四
、五日為後,以見熱極必發厥也。陽邪深伏,應須以苦寒之藥下去其熱,使陰氣得伸
,則陰陽平,四肢和順而不厥矣。粗工見厥,認以為寒,而反用辛溫之藥,辛溫皆升
,引熱上行,必口傷爛赤,以厥陰之脈循頰裏環唇內故也。

13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
吐之,宜瓜蒂散。

【註】
病人手足厥冷,若脈微而細,是寒虛也。寒虛者可溫可補。今脈乍緊勁,是寒實也,
寒實者宜溫宜吐也。時煩吐蚘,饑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煩滿,饑不能食,
是病在胸中也。寒飲實邪,壅塞胸中,則胸中陽氣為邪所遏,不能外達四肢,是以手
足厥冷,胸滿而煩,饑不能食也,當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則滿可消,而厥
可回矣。

【集註】
喻昌曰:此與太陽之結胸迥殊,其脈乍緊,其邪亦必乍結,故用瓜蒂散涌載其邪而出
,斯陽邪仍從陽解耳!

程應旄曰:手足厥冷,邪氣內阻,脈乍緊,緊而不常,往來中倏忽一見也。

14
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白虎湯主之

【註】
傷寒脈微細,身無熱,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虛厥也,當溫之。脈乍緊,身無熱,胸
滿而煩厥者,是寒實厥也,當吐之。脈實,大小便閉,腹滿痛而厥者,熱實厥也,
當下之。今脈滑而厥,滑為陽脈,裏熱可知,是熱厥也。然內無腹滿痛不大便之證,
是雖有熱而裏未實,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湯主之。

【集註】
程應旄曰:脈滑而厥,乃陽實拒陰之厥,白虎湯涼能清裏,而辛可解表。故當舍證而
從脈也。

林瀾曰:熱厥亦有不同,如傳邪入府,秘結不通,燥矢在內,非下不可者,以承氣治
之之證是也。若火極似水,裏有大熱,而大便不閉,無燥糞可除者,滑則裏熱已深,
厥則邪陷已極,非以白虎滌其極熱,則亢甚之陽,何以清耶!

吳人駒曰:厥,因陽氣不相順接,其脈當見陰象。脈滑為氣有餘,是陽盛於內,格陰
於外,內則實熱,外而假寒者也,白虎以清解實熱,則厥自解矣。辨之之法,冷必不
甚,浮而近之則冷,按之肌骨之下,則反熱矣。

15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註】
傷寒陰證見陽脈者,雖困無害,無寧俟之也。今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而曰可灸之者
,蓋以欲溫則有陽脈之疑,欲清則有陰厥之礙也。夫證脈無寒熱之確據,設以促之一
陽脈清之,惟恐有誤於脈;或以厥之一陰證溫之,又恐有誤於證,故設兩可之灸法,
斯通陽而不助熱,回厥而不傷陰也。

【集註】
喻昌曰:傷寒脈促,則陽氣跼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陽必為陰所格拒而不能返,
故宜灸以通陽也。

張璐曰:手足厥逆,本當用四逆湯,以其脈促,知為陽氣內阻,而非陽虛,故但用灸
以通其陽,不用溫經以助陽也。

16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
,必便膿血。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
為進也。

【註】
傷寒邪在厥陰,陽邪則發熱,陰邪則厥寒,陰陽錯雜,互相勝復,故或厥或熱也。傷
寒發熱四日,厥亦四日,是相勝也。今厥反三日,復熱四日,是熱多厥少,陽勝陰退
,故其病當愈也。當愈不愈,熱仍不止,則熱鬱於陰,其後必便膿血也。若厥九日,
熱反三日,則厥多熱少,陰勝陽退,故為病進也。

【集註】
程知曰:此即厥熱往復之機,知陰陽進退之義,明厥證所重在陽,則厥陰之大旨昭然
矣。

張璐曰:太陽以惡寒發熱為病進,恐其邪氣傳裏也;厥陰以厥少熱多為病退,喜其陰
盡陽復也。

程應旄曰:厥陰、少陽,一藏一府。少陽在三陽為盡,陽盡則陰生,故有寒熱之往來
;厥陰在三陰為盡,陰盡則陽生,故有厥熱之勝復。凡遇此證,不必論其來自三陽、
起自三陰,祇論厥與熱之多少。熱多厥少,知為陽勝,陽勝病當愈;厥多熱少,知為
陰勝,陰勝病日進。熱在後而不退,則為陽過勝,過勝而陰不能復,遂有便血諸熱證
;厥在後而不退,則為陰過勝,過勝而陽不能復,遂有亡陽諸死證。所以調停二者治
法,須合乎陰陽進退之機,陽勝宜下,陰勝宜溫,若不圖之於早,坐令陰竭陽亡,其
死必矣。

吳人駒曰:『內經』言,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是傷寒以熱為貴也
。然熱不及者病,太過者亦病。故此二節,論寒熱之多少,以明不可太過與不及也。

17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
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
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
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
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按】
不發熱者之「不」字,當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熱來
出而復去之文也?

【註】
熱而不厥為陽,厥而不熱為陰。傷寒始發熱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發熱而不厥者
,是陽來復,當自愈也,今厥九日,較熱多三日,是陰勝陽,故下利也。凡厥利者,
中必寒,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陰邪除去胃中陽氣,而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
而未定之辭也。故以索餅試之,食後不發熱,則為除中,若發熱,知胃氣尚在,則非
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後雖暴發熱,恐熱暫出而復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
熱續在不去,與厥相應,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後,雖熱不罷而亦不愈
,且脈猶數者,此為熱氣有餘,留連榮衛,必發癰膿也。

【集註】
方有執曰:食,飼也。索,常也。謂以素常所食之餅飼之也。一說無肉曰索,謂不令
犯食禁也。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陽長之時也;夜半,陰盡陽生之時也,數以候熱。
癰膿者,厥陰主血,血熱持久則壅瘀,壅瘀則腐化,故可必也。

吳人駒曰:除者,去也;中者,中氣也,乃中氣除去,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18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
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傷寒脈遲六、七日」之下,當有「厥而下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非除中證矣。
有此四字,始與下文反與黃芩湯之義相屬。

【註】
傷寒脈數,六、七日,厥而下利,熱厥下利也,當與黃芩湯徹其熱。今傷寒脈遲六、
七日,厥而下利,寒厥下利也,當與理中湯溫其寒。而反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
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乃胃氣將絕,求食以救,終無補於胃也,故曰
必死。

【集註】
方有執曰:反者,言不順於道也。黃芩湯,寒藥也。徹,亦除也。應,亦當也。反能
食者,胃欲絕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謂萬物無土不生也。

程知曰:言脈遲為寒,不宜更用寒藥,以致有除中之變也。中氣為陰寒革除,則胃中
無根之陽氣將欲盡除,而求救於食,故為死證。

19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註】
厥逆,陰也。發熱,陽也。先厥後發熱,而利必自止者,是陰退而陽進也。見厥復利
者,是陽退而陰進也。熱多厥少,病雖甚者亦可愈;厥多熱少,病雖微者亦轉甚。可
知厥熱,乃陰陽進退生死之機也。

【集註】
汪琥曰:厥陰者,陰之盡,厥陰之經,陽氣甚微,故不論陰陽二證,寒熱之邪,但至
其經,無有不發厥者,蓋厥即為逆,起於手足,今曰先厥者,此初起便厥,厥即下利
發熱者,則陽氣復而利必自止也。

20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
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註】
此承上條而詳辨之,以出其證也。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厥回利止,其熱若退,
為欲愈也。若厥回利止,其熱不退,而反汗出者,是厥陰病。從陽化熱,其邪上循本
經之脈,故咽喉痛痹也。若厥回發熱,無汗利不止者,是厥陰邪熱。因利下迫,傷及
脈中之血,故必便膿血也。便膿血者,其喉不痹,謂熱邪下利,而不復上病咽痛也。
可知下利止,其喉為痹者,謂熱邪已上,病咽痛,即不復病下利也。

【集註】
喻昌曰:先厥後熱下利止,其病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熱邪有餘,上攻咽喉
而為痹也。既發熱雖無汗,為其陽已回,所以利亦必自止,若不止,則無汗明係邪不
外出,熱鬱在裏,必主便膿血也。便膿血者,其喉不痹,見熱邪在裏,即不復在表,
在下,即不復在上也。

汪琥曰:咽中痛者,此熱傷上焦氣分也。痹者,閉也。咽中痛甚,其喉必閉而不通,
以厥陰經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故也。無汗利不止,便膿血者,此熱傷下焦血分也,
熱邪注下,則不干上,故曰:其喉不痹。

21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註】
厥陰下利脈數,熱利也。若熱微汗出,知邪微欲解,下利必自止,故令自愈也。設脈
復緊,為表邪猶盛,未能解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下利,陰病也。脈數,陽脈也。陰病見陽脈者生,微熱汗出,陽氣得通也
,利必自愈。諸緊為寒,設復脈緊,寒邪猶盛,故云:未解。

沈明宗曰:數條乃指厥而下利便膿血者。或見實大、浮數、微弱、沉濇、弦緊、洪長
諸脈,當分虛、實、寒、熱,即知欲愈未愈,真為察病之微旨也。

22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註】
厥陰下利,有大熱而渴,脈強者,乃邪熱俱盛也。今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是邪
熱衰也,邪熱既衰,故可令自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微熱,陽漸回也。渴,內燥未復也。脈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須治也


程知曰:下利以陽復邪微為愈,微熱而渴,證已轉陽,脈弱則邪氣已退,故不治自愈
。若下利大熱脈盛,又是逆候矣。

23
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註】
此承上條互言,以詳其變也。下利脈數而渴者,是內有熱也,若身無熱,其邪已衰,
亦可令自愈也。設下利脈數而渴,日久不差,雖無身熱,必圊膿血,以內熱傷陰故也


【集註】
方有執曰:脈數,與上文微熱,互相發明。

程應旄曰:脈數而渴,陽勝陰矣,故亦令自愈。若不差,則陰虛熱入,經所云脈數不
解,而下利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是也。

24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濇者,必圊膿血。

【註】
厥陰熱利,寸脈當沉數,今寸脈反浮數,是熱在外而不在內也。尺中自濇者,是在外
之熱不解,乘下利入裏,傷及其陰,熱與血瘀,必圊膿血也。

【集註】
喻昌曰:脈見浮數,若是邪還於表,則尺脈自知,今尺中自濇,乃熱邪摶結於陰分,
雖寸口得陽脈,究竟陰邪必走下竅,而便膿血也。

汪琥曰:此條乃下利變膿血之候也。熱利而得數脈非反也,得浮脈則為反矣。此條論
無治法,宜以仲景黃芩湯代之。

25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註】
此詳申上條,下利圊膿血之證脈也。脈沉,主裏,脈弦,主急。下重,後重也。下利
、脈沉弦,故裏急後重也。凡下利之證,發熱脈大者,是邪盛,為未止也。脈微弱數
者,是邪衰,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也。由此可知滯下脈大身熱者,必死也。

【集註】
喻昌曰:下利而脈沉弦,主裏急後重,成滯下之證,即今所稱痢證也。脈大者,即沉
弦中之大,脈微弱數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數也。

26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下利欲飲水者,熱利下奪津液,求水以濟乾也。熱利下重者,
熱傷氣滯,裏急後重,便膿血也。二者皆以白頭翁湯主之者,以其大苦大寒,寒能勝
熱,苦能燥濕也。

【集註】
程知曰:按少陰自利而渴,亦有虛而引水自救者,猶當以小便之赤白,脈之遲數辨之
。此言熱邪內結者也,熱邪內結而致下重,故純用苦寒以勝熱而厚腸也。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三兩  黃連(去鬚)三兩  黃柏(去皮)三兩  秦皮三兩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
三陰俱有下利證,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也;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惟厥陰下利,屬
於寒者,厥而不渴,下利清穀,屬於熱者,消渴下利,下重便膿血也。此熱利下重,
乃火鬱濕蒸,穢氣奔逼廣腸,魄門重滯而難出,即『內經』所云:暴注下迫者是也。
君白頭翁,寒而苦辛;臣秦皮,寒而苦濇,寒能勝熱,苦能燥濕,辛以散火之鬱,濇
以收下重之利也;佐黃連清上焦之火,則渴可止;使黃柏瀉下焦之熱,則利自除也。
治厥陰熱利有二,初利用此方之苦以瀉火,以苦燥之,以辛散之,以濇固之,是謂以
寒治熱之法;久利則用烏梅丸之酸以收火,佐以苦寒,雜以溫補,是謂逆之從之,隨
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之平也。

27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註】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正氣虛也,其脈當虛,今反實者,邪氣盛也。正虛邪盛,故主
死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下利裏虛也,脈當微弱,反實者,病勝藏也,故死。脈不應病,此之謂也


鄭重光曰:脈實則胃氣失和緩之狀,而真藏之脈獨見,邪盛正脫矣。

28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註】
傷寒六、七日,邪傳厥陰之時也,厥而不利,是陰邪未盛,若便發熱,尚在不死。今
六、七日不利,忽而下利,發熱汗出不止者,是陰盛於中,而陽亡於外,故為有陰無
陽也,其死可知矣。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而利,裏陰內盛也,故曰有陰。汗出不止,表陽外絕也,故曰無陽。

程知曰:言暴下利汗出,為亡陽死證也,六、七日不利,忽發熱而利下,至於汗出不
止,渾是外陽內陰,真陽頃刻無存矣。

汪琥曰:寒中厥陰至六、七日,當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省文也。厥則當利不
利者,陽氣未敗,猶能與邪相支吾也,若至發熱,即利者亦當止。今則發熱與利,驟
然並至,加之汗出不止,則知其熱非陽回而熱,乃陽脫而熱,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


張令韶曰:厥陰病發熱不死,發熱亦死者有三證:一在躁不得臥,一在厥不止,一在
汗出不止。

29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註】
此詳申上條,發熱而厥之義也。發熱而厥至七日,若厥回利止,則可以自解矣。今發
熱而厥至七日,下利不止者,為難治也。蓋上條有陰無陽故主死,此條陰盛而陽不復
,故為難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厥七日而下利,陰盛而陽不復也。

張璐曰:厥利與熱不兩存之勢也。發熱而厥七日,是熱者自熱,厥利者自厥利,陰陽
兩造其偏,漫無相協之期,故雖未見煩躁,已為難治。蓋治其熱則愈厥愈利,治其厥
利則愈熱,不至陰陽兩絕不止耳。

30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
,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註】
脈沉而遲,下利清穀,是裏有陰寒也,若其人面有少赤色,身有微熱,又屬表有陽熱
也。夫內有裏陰之寒,外有表陽之熱,則陰得陽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人
必鬱冒汗出而後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虛陽,與下利之虛陰,兩相和順,故作解也。
此非在下之陰,格在上之陽,所以病人雖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集註】
喻昌曰:下利脈沉遲,裏寒也,面少赤有微熱,是仍兼外邪,必從汗解。但戴陽之證
,必見微厥,此中大伏危機,其用法當迥異常法矣。六經皆有下利之證,惟少陰、厥
陰為難治。蓋邪氣入裏,利深則必致厥,厥深亦必致利,故下利一證,經於少陰、厥
陰,皆詳言之。蓋以傷寒下利,則無論少陰、厥陰,其治法皆可會通也。

汪琥曰:鬱冒者,頭目之際,鬱然昏冒,乃陽氣能勝寒邪,裏陽回而表和順,故解。
汗出而解,是陽回裏寒散而榮衛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31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義,以出其治也。下利清穀,裏寒也;身有微熱,外熱也。上條有無
汗怫鬱面赤之表,尚可期其冒汗而解。此條汗出而厥,則已露亡陽之變矣。故主以通
脈四逆湯,救陽以勝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下利故曰裏寒,陰不守也;外熱故,汗出,陽不固也。通脈四逆救表裏,
通血氣而復陰陽者也。

喻昌曰:上條辨證,此條用藥,互相發明。然不但此也,少陰病下利清穀,面色赤者
,已用此法矣。

吳人駒曰:有協熱下利者,亦完穀不化,乃邪熱不殺穀,其別在脈之陰陽虛實之不同


32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註】
通身大汗出,熱當去矣。熱仍不去,而無他證,則為邪未盡而不解也。今大汗出,熱
不去,而更見拘急肢疼,且下利厥逆而惡寒,是陽亡於表,寒盛於裏也,故主四逆湯
,溫經以勝寒,回陽而斂汗也。

【集註】
方有執曰:大汗出,陽虛而表不固也;熱不去,言邪不除也;內拘急四肢疼者,亡津
液而骨氣不利也;下利厥逆,惡寒亡陽,而陰寒內甚也。

程知曰:言大汗後下利厥逆,急宜回陽也。大汗出而熱不去,正恐真陽飛越,若內拘
急,四肢痛,更加下利,厥逆,惡寒,則在裏,純是陰寒矣。

程應旄曰:此證大汗出熱不去,何為不在亡陽死證之列?不知亡陽由於汗不止而陽亡
,此證內拘急,四肢疼,是汗已止,陽未亡而惡寒,故可行溫法也。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10
懸壺子
33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註】
大汗出汗不收者,桂枝加附子湯證也。大下利,利不止者,理中加附子湯證也。今大
汗出,又大下利不止,而更見厥冷,乃陽亡於外,寒盛於中,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
,當與四逆湯急回其陽,以勝其陰,使汗利止而厥冷還,則猶可生也。以上三條,皆
厥陰少陰同病,因少陰寒甚,故俱從少陰主治也。

【集註】
喻昌曰:此證無外熱相錯,其為陰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則陰津亦亡,但此際不
得不以救陽為急,陽回方可徐救其陰也。

34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下利後脈絕,手足厥
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註】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有陰無陽也。雖用附子四逆輩,恐陽不能急回,宜急灸厥陰以
通其陽。若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手足不溫,反微喘者,乃無氣以續之喘,是陽氣
上脫也,故主死。

【集註】
方有執曰:其喘必息短而聲不續,乃陽氣衰絕也。

程知曰:少陰下利,厥逆無脈,服白通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厥陰下利,厥逆
脈絕,用灸法,晬時脈還者生,不還者死。可見求陽氣者,非泛然求之於無何有之鄉
也,必兩腎之中有幾微可續,然後可藉溫灸為鸞膠耳!

35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註】
傷寒發熱下利而厥,反煩躁不得臥者,乃寒盛於中,孤陽擾亂也。或發熱下利至甚,
厥逆不止,即不煩躁,亦為表陽外散,裏陽內脫,故均死也。

【集註】
成無己曰:傷寒發熱,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陽氣虛也;躁不臥,病勝藏也,故死。
『金匱要略』云:六府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藏氣絕於內者,下利不禁。傷寒發熱
,為邪獨甚,下利至甚,厥不止,為府藏氣絕,故死。

程知曰:厥陰病,但發熱即不死,以發熱則邪出於表,而裏證自除。若外發熱而內厥
逆,下利不止,且至煩躁不解,則發熱又為陽氣外散之候,而主死矣。

張璐曰:躁不得臥,腎中陽氣越絕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為危候,以四
肢為諸陽之本故也。加以發熱躁不得臥,不但虛陽發露,而真陰亦已消盡無餘矣,安
得不死乎?

36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註】
厥陰嘔而脈弱,大便多利,今小便復利,雖身有微熱,而又見厥冷,是邪既上逆,而
下焦虛寒不固,為陰進陽退之象,故為難治。以四逆湯主之者,急壯其陽也,陽回則
可望生矣。

【集註】
方有執曰:脈弱雖似邪衰,而小便復利,則是裏屬虛寒也。故曰:見厥者難治。以身
之有微熱,故雖厥猶可以四逆湯救其陽,使之復也。

程知曰:言嘔而厥者,宜溫其下也。嘔者,邪氣上逆也。脈弱小便利,虛寒見於下也
。身有微熱,當為陽邪在表,然見厥逆,則為陰盛於裏,而微陽有不能自存之憂也。

汪琥曰:按諸條厥利證,皆大便利。此條以嘔為主病,獨小便利而見厥,前後不能關
鎖,用四逆湯以附子散寒,下逆氣,助命門之火,上以除嘔,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
逆也。

37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註】
太陰有吐食而無嘔也;少陰有欲吐不吐,咳而嘔也;厥陰之厥而嘔,嘔而吐蚘也。今
乾嘔者,有聲無物之謂也;吐涎沫者,清涎冷沫隨嘔而出也,此由厥陰之寒,上干於
胃也。三陽有頭痛,必兼身熱,至於太陰、少陰二經,皆無頭痛,惟厥陰與督脈會於
巔,故有頭痛而無身熱也。此少陽不解,傳入厥陰,陰邪上逆,故嘔而頭痛也。以吳
茱萸湯主之,從厥陰本治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嘔而頭痛者,宜溫中而降逆也。

張錫駒曰:嘔者,有聲有物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乾嘔,而無乾吐,今乾嘔
吐涎沫者,涎沫隨嘔而吐出也。

38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註】
心煩而嘔者,內熱之嘔也;渴而飲水嘔者,停水之嘔也。今嘔而有膿者,此必內有癰
膿,故曰不可治,但俟嘔膿盡自愈也。蓋癰膿腐穢欲去而嘔,故不當治,若治其嘔,
反逆其機,熱邪內壅,阻其出路,使無所泄,必致他變,故不可治嘔,膿盡則熱隨膿
去,而嘔自止矣。

【集註】
汪琥曰:肺胃成癰,由風寒蘊於經絡,邪鬱於肺,或入胃府,變而為熱,熱甚則氣瘀
血積而為癰。癰者,壅也,言熱毒壅聚而成膿也。
鄭重光曰:邪熱上逆 ,結為內癰,肺胃之癰是也。

39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註】
厥陰中風,該傷寒而言也。脈微,厥陰脈也。浮,表陽脈也。厥陰之病,既得陽浮之
脈,是其邪已還於表,故為欲愈也。不浮則沉,沉,裏陰脈也。是其邪仍在於裏,故
為未愈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脈浮,為邪氣還表作汗之兆,故云:欲愈。不浮則邪氣深入,正多變證,
故云:未愈。

方有執曰:風脈當浮,以厥陰本微緩不浮,故微浮則邪見還表,為欲愈也。

40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註】
丑、寅、卯三時,厥陰風木乘王之時也。正氣得其王,則邪自退,故病解。

【集註】
方有執曰:厥陰之解,自寅卯而終;少陽之解,自寅卯而始。蓋寅為陽初動,陰尚強
,卯為天地闢,陰陽分,所以二經同旺,其病之解,由此而終始也。

音切

撞宅江切  漬疾智切  蒂音帝  食與飼同  索當作素  癮於容切  痹音畀  清與圊同
 圊七情切  晬祖對切



醫宗金鑑卷九

辨合病併病脈證並治篇

傷寒有六經之證,有六經之脈,證脈井然不雜,則可直指為某經之病。若兩經、三經
,陰陽混淆,不可以一經名者;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併一經
者,則名曰合病。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後歸併一經自病者,則名曰併病。論中所著
合病、併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併病,則陰經亦必有之可知
矣。如太陽病脈反沉,少陰病反發熱,是少陰、太陽合病也;陽明病脈遲,太陰病大
實痛,是太陰、陽明合病也;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
也。是雖無合病之名,而確有合病之實。且三陽皆有發熱證,三陰皆有下利證,如發
熱而下利,是陰陽合病也,陰陽合病,若陽盛者屬陽經,則下利為實熱,即論中所謂
太陽、陽明,陽明、少陽,太陽、少陽,合病者是也。陰盛者屬陰經,則下利為虛寒
,即論中所謂少陰下利反發熱不死,少陰下利清穀,裏寒外熱,不惡寒而面赤者是也
。蓋陽與陽合,不合於陰,為三陽合病,則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湯證也;陰與陰
合,不合於陽,為三陰合病,則不發熱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湯證也。誠以人之藏府互
根,陰陽相合,三陽既有合併之病,則三陰亦有合併之病,不待言矣。

01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
根加半夏湯主之。

【註】
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而不歸併一經者,謂之合病。太陽與陽明合
病者,謂太陽之發熱,惡寒無汗,與陽明之煩熱不得眠等證,同時均病。表裏之氣,
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則上嘔也。治法只須先解太陽之表,表解而陽明之裏自和矣。
若利則宜葛根湯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嘔則加半夏,表而降之,嘔自可除也。

【集註】
成無己曰:邪氣外盛,陽不主裏,則裏氣不和。裏氣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嘔;裏氣
上逆而不下者,但嘔而不利,故以葛根湯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氣也。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  麻黃(去節)三兩  桂枝二兩  芍藥二兩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
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
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葛根加半夏湯方

於葛根湯內,加半夏半升,餘依葛根湯法。

【方解】
是方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也。麻黃佐桂枝,發太陽榮衛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陽明
肌表之邪。不曰桂枝湯加麻黃、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陽明,以嘔利多屬
陽明也。二陽表急,非溫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或嘔,或利,裏已失和,雖
啜粥而胃亦不能輸精於皮毛,故不須啜粥也。

【集解】
柯琴曰:李杲定為陽明經藥,潔古云:未入陽明者,不可便服,豈二子未讀仲景書耶
?要之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裏之劑,故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與
麻黃之專於發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議』問曰:經云下利不可發汗,發汗則脹滿,今此下利又發汗者何
也?答曰:少陰病下利清穀者,為裏虛,若更發汗,則脾虛而脹。今太陽病未罷,或
有頭痛、惡風寒等證,尚在於表,其脈尚帶浮,便傳入陽明而有口渴、身熱等證,又
自下利,必須此方發散太陽之表,以中有葛根能除陽明之邪也。故諸證但發熱,兼有
裏而脈浮者,此方最善。

02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註】
太陽陽明合病,不利不嘔者,是裏氣實不受邪也。若喘而胸滿,是表邪盛,氣壅於胸
肺間也。邪在高分之表,非結胸也,故不可下,以麻黃湯發表通肺,喘滿自愈矣。

【集註】
喻昌曰:兩經合病,當用兩經之藥,何得專用麻黃湯耶?蓋太陽、陽明兩邪相合,邪
攻其胃,不嘔則利,故用葛根湯‧今邪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滿,麻黃杏仁者,肺氣喘
逆之專藥也。

魏荔彤曰:二經合病,獨見證於胸肺之間,喘而作滿,此正二經之表邪為患,不可誤
認胸膈屬裏,妄施攻下,如大、小陷胸之類也。

03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註】
太陽與少陽合病,謂太陽發熱、惡寒,與少陽寒熱往來等證並見也。若表邪盛,肢節
煩疼,則宜與柴胡桂枝湯,兩解其表矣。今裏熱盛而自下利,則當與黃芩湯清之,以
和其裏也。若嘔者,更加半夏、生薑,是清和之中兼降法也。

【集註】
程知曰:言太陽、少陽合病下利,宜用和法也。曰太陽則尚有表證也。然已見下利,
則入裏之熱已明,故不解外而清內。成無己云:太陽、陽明合病,下利為在表,當與
葛根湯;陽明、少陽合病,下利為在裏,可與承氣湯。此太陽、少陽合病,下利為在
半表半裏,非汗下所宜,故與黃芩芍藥以和解之。嘔者,邪上逆也。故加半夏、生薑
以散逆氣。

汪琥曰:太、少合病而至下利,則在表之寒邪,悉入而為裏熱矣。裏熱不實,故與黃
芩湯以清裏熱,使裏熱清而在表之邪自和矣。所以此條病,不但太陽桂枝在所當禁,
并少陽柴胡亦不須用也。

黃芩湯方

黃芩三兩  甘草(炙)二兩  芍藥二兩  大棗(擘)十二枚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

於黃芩湯方內,加半夏半升,生薑三兩,餘依黃芩湯法

【方解】
裏熱不和,故自下利,用黃芩清熱,甘草和中,得芍藥、大棗其功倍焉,熱清裏和,
而利可止。

【集解】
柯琴云:因熱不在半表,故不用柴胡,熱已入半裏,故主黃芩加芍藥也。非微弱胃虛
,不須人參,若兼嘔者,仍加半夏、生薑可也。

04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為順也。負者失也,互相賊,名為負也。脈
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陽明屬土,少陽屬木,二經偏裏,故合病必下利也。陽明脈大,少陽脈弦,脈得大弦
,是為本脈,宜黃芩湯清熱和土,兼瀉木邪,利自止矣。若脈單大不弦,則為土不受
邪,其病易愈,名為順也;單弦不大,則為木來剋土,其病難治,名為負也。今脈不
大,弦而滑數,則知非木土為害,乃宿食為病之熱利也,故不用黃芩湯,而以大承氣
湯下之也。太陽、陽明合病下利,表證居多,故以葛根湯發之;陽明、少陽合病下利
,裏證居多,故以大承氣湯攻之;太陽、少陽合病下利,半表半裏居多,故以黃芩湯
和之。若非合病,則桂枝湯、麻黃湯,分主太陽之表,五芩散、抵當湯分主太陽之裏
;葛根湯主陽明之表,三承氣湯主陽明之裏;小柴胡湯主少陽之表,大柴胡湯主少陽
之裏,是各有耑司也。

【集註】
張兼善曰:凡合病皆下利,各從外證以別焉。夫太陽病,頭項痛,腰脊強;陽明病,
目痛鼻乾,不得臥;少陽病,胸痛,耳聾,凡遇兩經病證,齊見而下利者,曰合病
也。然兩經但各見一、二證便是,不必悉具。

林瀾曰:此節是三證在內,大承氣只治得脈滑而數有宿食之證,非並治上兩證也。其
脈不負者,雖下利而脈未至純弦也,不言治法。陶華謂:嘗以小柴胡,加葛根白芍治
之,取效如拾芥是也。負者,脈純弦也。土敗但見鬼賊之脈,不必治矣。蓋雖同是陽
明之合病,而有入經在府之殊,安可以在經之際,概歸之承氣乎?

05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當是「弦」字,始合論中三陽合病之脈。若是「上」字,則經論
中從無兩寸脈,主三陽病之理。

【註】
脈浮大弦,三陽合病之脈也。浮大弦皆見於關上,知三陽之熱邪,皆聚於陽明也。熱
聚陽明,則當煩不得眠,今但欲眠睡,是熱盛神昏之昏睡也,昏睡自然目合,熱蒸則
汗自出也。若施治得宜,使邪還於表而解,否則未可卜也,宜以柴胡、桂枝、白虎三
湯,酌其所當,合而用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太陽脈浮,陽明脈大,關上乃少陽之部位,故曰:三陽合病。

魏荔彤曰:診其脈浮為太陽,大為陽明,其長上於關上,則弦可知矣。弦又為少陽,
是三陽之經同受邪,所以三陽之脈同見病。如此再諦之於證,但欲眠睡非少陰也,乃
陽盛神昏之睡也。及目合則汗出,是陽勝爭於陰中之汗出也。

06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語,遺尿,發汗則語,下之則
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 ,白虎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復詳其證,以明其治也。三陽合病者,太陽、陽明、少陽合而為病也。必太
陽之頭痛、發熱,陽明之惡熱、不眠,少陽之耳聾、寒熱等證皆具也。太陽主背,陽
明主腹,少陽主側,今一身盡為三陽熱邪所困,故身重難以轉側也。胃之竅出於口,
熱邪上攻,故口不仁也。陽明主面,熱邪蒸越,故面垢也。熱結於裏則腹滿;熱盛於
胃,故語也。熱迫膀胱則遺尿;熱蒸肌腠,故自汗也。證雖屬於三陽,而熱皆聚胃
中,故當從陽明熱證主治也。若從太陽之表發汗,則津液愈竭,而胃熱愈深,必更增
語;若從陽明之裏下之,則陰益傷而陽無依則散,故額汗肢冷也。要當審其未經汗
下,而身熱自汗出者,始為陽明的證,宜主以白虎湯,大清胃熱,急救津液,以存其
陰可也。

【集註】
江琥曰:或問白虎湯何以能解三陽之熱?答云:病至自汗出,則太、少之邪總歸陽明
矣,安得不從陽明而專治之耶?

鄭重光曰:三陽合病,表裏俱傷也。發汗偏攻太陽,則邪併於陽明而語益甚。攻下
偏治陽明,則額上生汗,汗出不流,手足厥冷,必成亡陽之證。然則既不宜於汗下,
惟有白虎一湯,兩解陽明表裏之熱。若無自汗,表猶未解,尚不可用此條,當與暍證
參治也。

07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
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
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
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按】
當解之下「熏之」二字,當是「以汗」二字,始與上下文義相屬。

【註】
一經未罷,又傳一經,同病而後歸併一經自病者,名曰併病。二陽者,太陽、陽明也
。太陽初得病時發汗,汗出不徹,未盡之邪,因而轉屬陽明,若續自微微汗出,不惡
寒反惡熱,始為陽明可下之證。若不微微汗出,而惡寒者,則是太陽之表猶未罷,不
可下也,下之為逆矣。如已經發汗,尚有未盡之表,宜仍與麻桂各半湯,或桂枝二越
婢一湯,小小發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緣緣,接連不已也,正赤,不雜他色也,
謂滿面接連赤色不已也。此由於汗出不徹,故陽氣怫鬱不得宣越,所以其人煩躁短氣
,脈濇,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求之而不可得也。是皆邪氣壅甚於經,漫
無出路,但坐以汗出不徹之故耳。當更用大青龍湯或葛根湯,發其汗則愈矣。

【按】
面赤一證,勞損顴紅,發於午後者,骨蒸陰虛也。格陽浮赤,兼厥利脈微者,陽虛也
。赤色深重,潮熱便,裏實也。赤色淺淡,惡寒無汗,表實也。短氣脈濇,內因多
氣血虛,若外因短氣,必氣麤,是汗出不徹,邪氣壅促胸中,不能布息之短氣,非過
汗傷氣,氣乏不足續息之短氣也。外因脈濇必有力,是汗出不徹,邪氣壅滯,榮衛不
能流通之脈濇,非過汗傷液,液少不滋脈道之脈濇也。

【集註】
王肯堂曰:因病太陽,故當汗;因病陽明,故當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樞機
也。下之以大、小承氣,汗之以麻黃等湯 。

程應旄曰:太陽既轉屬陽明,宜從陽明治矣。然恐轉遞之處,表邪去尚未盡,裏邪乘
其未深,兩邪相持,而前後互見,是曰併病。縱使表少裏多,終是帶表之陽明也。太
陽不應有腹痛,以邪無出路,意欲內攻,故乍在仍不知其處。

林瀾曰:汗不徹者,脈必濇,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則為併病,已汗即為轉屬
陽明。未汗則為陽氣怫鬱在表,已汗則為汗出不徹。汗不徹者,必更汗之;轉屬者,
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發汗;怫鬱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為病自不同,故施
治亦不同耳。

08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汗出,大便難而語者,下之則愈,宜大
承氣湯。

【註】
二陽併病,太陽、陽明同病也。太陽證罷,盡歸併於陽明,所以但發潮熱,手足
汗出,大便難而語也,是皆陽明胃實之證,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集註】
喻昌曰:併病二條,皆是太陽、陽明。上條初入陽明,太陽之邪未徹,故仍宜汗之;
此條已入陽明,太陽證罷,而盡歸併陽明,故宜下之。

程知曰:併病者,一經證多,一經證少,有歸併之勢也。太陽證罷,而歸併陽明,但
手足汗出,是大便已也,與大承氣湯以下胃熱可也。

09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者,當刺大椎、第一間、
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語。脈弦,五、六日,語不止,當刺期門。

【註】
太陽與少陽併病,故見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之證。而曰、或曰時
如者,謂兩陽歸併未定之病狀也。病狀未定,不可以藥,當刺肺俞,以瀉太陽,以太
陽與肺通也;當刺肝俞,以瀉少陽,以肝與膽合也。故刺而俟之,以待其機也。苟不
知此,而以頭項強痛為太陽之邪,目眩胸滿為少陽之邪,發其汗,兩陽之邪乘燥入胃
,則發語。設脈長大,則猶為順,可以下之,今脈不大而弦,五、六日語不止,
是土病而見木脈也,名曰負。負者,賊也。慎不可下,當刺期門,以直瀉其肝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併,猶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輕重多寡之不同,謂之併。蓋少陽間隔陽
明,去太陽遠,故但兼併也。

喻昌曰:少陽之脈,絡肋間,併入太陽之邪,則與結胸證似是而實非也。肝與膽合
,刺肝俞所以瀉膽也。膀胱不與肺合,然肺主氣,刺肺俞以通其氣,斯膀胱之氣化行
,而邪自不能留矣。發汗則語,與合病木盛剋土之意同。脈弦亦即合病內少陽勝而
陽明負之互詞,刺期門以瀉木邪之盛也。

林瀾曰:大椎即百勞穴,一椎上陷中,主瀉胸中諸熱氣。第一間疑即商陽,在手食指
內側,主胸中氣滿,熱病汗不出。肝俞在九椎下,肺俞在三椎下,各去脊中二寸,二
穴並主瀉五藏之熱。期門在乳根二肋端,主傷寒,胸中煩熱,過經汗不出。

10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

【註】
此承上條,戒不可下之義也。太陽、少陽併病,心下而眩者,少陽也;頸項強者,
太陽也。當刺肺俞、肝俞,以瀉太陽、少陽之邪,慎不可下也。若以心下,而誤下
之,必變逆候矣。

【集註】
成無己曰:慎勿下之。攻少陽之邪,太陽之邪乘虛入裏,必作結胸。經曰:太陽、少
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

程知曰:上言不可汗,此言不可下也。不可汗,恐其語;不可下,恐其結胸也。

程應旄曰:此併病心下居首,頸項強而眩次之,似尚可下,不知少陽三法有禁,只
可刺而慎勿下也。

汪琥曰:大椎一穴,實合太、少而齊瀉。諸家註皆不明用鍼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論,
大誤之極。

11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

【註】
此承上條,而言誤下之變也。太陽、少陽併病,不刺肺俞、肝俞,而反下之,兩陽之
邪,乘虛陷裏,則時如結胸,竟成結胸矣。心下,變為下利不止,水漿不入矣。上
不入而下常出,則中空無物,其人心煩忙亂,而變成壞證,雖有前條刺法,亦無所用
矣。

【集註】
程知曰:此二陽併病,誤下之變也。太陽表邪乘虛入裏,則為結胸,心下;少陽半
裏之邪,乘虛入裏,則為下利不止。上下俱病,而陽明之居中者,遂至水漿不入,而
心煩也。

喻昌曰:併病即不誤用汗、下,已如結胸,心下痞矣,況又誤下乎?故比太陽一經
,誤下之變、殆有甚焉。其人心煩似不了之語,然經謂結胸證具,躁煩者死,意此亦
謂其人心煩者,死乎?

汪琥曰:太陽病在經者,不可下,少陽病,下亦在所當禁,故以下之為反也。



醫宗金鑑卷十

辨差後勞復食復陰陽易病脈證並治篇

傷寒新愈,起居作勞,因而復病,謂之勞復。強食穀食,因而復病,謂之食復。男女
交接,復而自病,謂之房勞復。男女交接,相易為病,謂之陰陽易,謂男傳不病之女
,女傳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蓋因其人新差,餘邪伏於藏府,未經悉解,故犯之輒
復也。學者於臨證時,審其脈證而詳辨之,則施治自無誤矣。

01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碁子五六枚。

【註】
大病差後,謂傷寒病新差後也。勞復者,謂起居作勞復病,非房勞復也,宜枳實梔子
豉湯主之。溫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涌者,以熱不在胸而在經也。若因過食復病
者,謂之食復,以有宿食也,宜枳實梔子豉湯加大黃下之。

【集註】
成無己曰:勞復則熱氣浮越,與枳實梔子鼓湯以解之。食復則胃有宿積,加大黃以下
之。

王肯堂曰:傷寒之邪自外入,勞復之邪自內發。

枳實梔子鼓湯方

枳實(炙)三枚  梔子(擘)十四枚  豉(綿裹)一升

右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
,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
是方也,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欲上涌作吐也。下豉
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氣走表,易於取汗也。太陽用之以作吐,勞復用之
以作汗。仲景用方之妙,藥品雖同,煎法各異,故施用不同也,於此可類推矣。

【集解】
方有執曰:大邪初退,血氣新虛,起居作勞,復生餘熱,乃用苦寒以發其微汗者,以
勞傷之復熱,與初病之實熱不同倫也。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
熟而趨下,不至上涌作吐,與太陽中篇下後身熱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02
傷寒差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註】
此承上條詳言證脈,以別其治也。傷寒差已,後更復發熱者,雖有勞復、食復之別,
然須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如脈浮有表,當以汗解者,用枳實梔子豉湯
汗之;脈沉有裏者,當以下解者,用枳實梔子豉加大黃湯下之;若無表裏證,當和解
之者,用小柴胡湯和之。對證施治,斯為合法。

【集註】
方有執曰:此示病後不謹調理,致復之大法。脈浮,有所重感者也。脈沉、飲食失節
也。

魏荔彤曰:大病後不宜大汗,喻注謂用枳實梔豉湯以微汗是也。大病後不宜大下,喻
注謂枳實梔豉湯加大黃以微下是也。然亦有不能盡該者,凡於汗下之中,留心其為大
病之後,庶治復病,而不礙於大病後也。

03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註】
傷寒病差後,從腰以下腫者,是有水氣也,宜牡蠣澤瀉散,峻逐水氣,恐緩則水盛,
必上犯陽部也。

【集註】
成無己曰:大病差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為腫也。
『金匱要略』云: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與牡蠣澤瀉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熬)  澤瀉  栝蔞根  蜀漆(煖水洗去腥)  商陸根(熬)  海藻(洗去鹹)
 苦葶藶(熬)各等分

右七分,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
水停於內,外泛作腫,腰以上者,當汗之,小青龍、越婢是也。腰以下者,當利小便
,此方是也。以牡蠣破水之堅,澤瀉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蔞根消水之腫,又
以蜀漆、苦葶藶、商陸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搗其巢,峻逐水氣,使從大、小二便而
出。然此方施之於形氣實者,其腫可隨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
,則又當別論,慎不可服也。

04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註】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虛寒,不能運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無已
時也,宜理中丸以溫補其胃,自可已也。

【集註】
程知曰:病後陽氣不足,胃中虛寒,不內津液,故喜唾不了了。前牡蠣澤瀉用散者,
欲其戀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溫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故不用湯藥
蕩滌,而用圓藥緩圖也。

張璐曰:傷寒差後體虛,每有遺熱,故禁溫補,即間有素稟虛寒者,祇宜理中圓調理
,未嘗輕用桂、附也。

05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

【註】
傷寒解後虛羸,寒傷形也;少氣,熱傷氣也;氣逆欲吐,餘邪挾飲犯胃也。故宜竹葉
石膏湯,益虛清熱,以降逆氣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病後虛羸少氣,脾胃未強,飲食難化,則痰飲易生,飲停氣逆,故欲吐也


程知曰:傷寒解後,津液不足,則虛羸;餘熱不盡,則傷氣,與竹葉石膏湯,以調胃
而去虛熱。蓋前條是治病後虛寒,此條是治病後虛熱也。

竹葉石膏湯方

竹葉二把  石膏一觔  半夏(洗)半升  人參二兩  甘草(炙)二兩  粳米半升  麥
冬(去心)一升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
服。

【方解】
是方也,即白虎湯去知母,加人參、麥冬、半夏、竹葉也。以大寒之劑,易為清補之
方,此仲景白虎變方也。經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故用人
參、粳米,補形氣也;佐竹葉、石膏,清胃熱也。加麥冬生津,半夏降逆,更逐痰飲
,甘草補中,且以調和諸藥也。

06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
,損穀則愈。

【註】
病人脈已解,謂病脈悉解也。惟日西微煩者,以病新差,強食穀蚤,胃氣尚弱,不能
消穀,故令微煩,不須藥也,損穀自愈。

【集註】
方有執曰:強與穀,謂強其進食也。損者,言當節減之也。

喻昌曰:註家牽引日暮為陽明之王時,故以損穀為當小下。不知此論差後之證,非論
六輕轉陽明之證也。日暮,即『內經』日西而陽氣已衰之意,所以不能消穀也。不可
引前條宿食,輕用大黃,重傷脾胃也。

王鶴田曰:此言差後強食,而為虛中之實證也。病後起居坐臥,俱宜聽其自然,不可
勉強,強則非其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07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
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散主之。

【註】
傷寒新愈之後,男女不謹,偶犯餘事,發熱復病者,謂之房勞復。男以六味地黃湯主
之,女以四物湯主之,隨證加減治之可也。若犯餘事,男病傳女,女病傳男,相易為
病,謂之陰陽易。其證身重少氣,少腹急痛,牽引陰中,膝脛拘急,或熱氣衝胸,頭
重不欲舉,眼中生花等證,皆餘毒乘虛傳易也,當以燒散主之。

【集註】
王肯堂曰:房勞復病,謂新差之後,或尚未愈,而男婦相交接復病者,若同陰陽易證
,則從陰陽易治。亦有寒熱多汗,頭重目眩,腹中拘急,百節解離,經脈緩弱,筋骨
痿軟,不能動移,精髓空虛,心神恍惚,遷延歲月方死者,宜當歸四逆湯。厥者加附
子,寒者加吳茱萸、生薑,以治之。按:差後男女交合而病者,若無陰陽易證,而有
表證,則不可從陰陽易治,當從房事後犯風寒治,汗、吐、下法,皆不可輕用。即有
應汗、應吐之證,汗則以補中益氣湯加麻、桂微汗之,厥者加炮附子。吐則以補中益
氣湯加淡豆豉探吐之。適可即止,總當識此為新病之後也。

方有執曰:傷寒,包中風而言也。易,猶交易變易之易,言大病新差,血氣未復,強
合陰陽,則二氣交感,互相換易而為病也。身體重少氣,真元虧竭而困倦也。少腹裏
急,或引陰中拘攣者,所易之氣內攻也。熱上衝胸,頭不欲舉,眼中生花者,虛陽生
熱而上蒸也。膝脛拘急者,脈亂而筋傷也。襠近陰處,陰陽二氣之所聚也。男女易
用,物各歸本也。

喻昌曰:病傷寒之人,熱毒藏於氣血中者,漸從表裏解散,惟熱毒藏於骨髓之中者,
無繇發泄。故差後與不病之體交接,男病傳不病之女,女病傳不病之男,所以名為陰
陽易,即交易之義也。

燒裩散方

婦人中近隱處,取燒作灰。

右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矣。婦人病,取男子
燒服。

【方解】
男女褲襠,濁敗之物也。燒灰用者,取其通散,亦同氣相求之義耳。服後或汗出,或
小便利則愈。陰頭微腫者,是所易之毒從陰竅而出,故腫也。

音切

垢音苟  沸音佛  鬱音熨  攣力全切  脛胡定切  裩音昆、同褲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11
懸壺子
醫宗金鑑卷十一

辨壞病脈證并治篇

壞病者,謂不當汗,而汗,不當吐而吐,不當下而下,即當汗、吐、下而過甚,或當
汗、吐、下而失時,皆為施治失宜,所以成壞病也。凡三陰三陽,若汗、若吐、若下
,若溫鍼、火燻、火熨、火灸、火劫等法,致諸壞病者,有汗後亡陽,眩冒振惕,魄
汗不收;有下後虛中,結胸痞,下利不止;有吐後煩亂腹滿,有溫鍼失血驚狂,甚
至陽毒斑狂,陰躁欲死,神昏語,循衣摸床之類是也。其論散見諸篇,今合為一集
,以便後學。其中或有掛漏,是在能三反者。

01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
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註】
太陽病三日,邪在三陽時也。若已經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其法備施,病仍不
解者,此為壞病,由施治失宜也。此時即有表證,桂枝亦不中與,當觀其脈證,知所
誤犯者何逆,而隨證治之,不可以成法拘也。

【集註】
方有執曰:既不可定以正名,則亦難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隨機應變之微旨,一以
貫之,斯言盡之矣。

程知曰:病在太陽,治之不當,即成壞病,故初治不可不慎。桂枝不可與,以桂枝證
罷也,若桂枝證仍在,則不謂之壞病矣。

程應旄曰:如汗後亡陽動經,渴躁語;下後虛煩,結胸痞氣;吐後內煩腹脹滿,溫
鍼後吐衄驚狂之類,紛紜錯出者,俱是為前治所壞,後人切不得執成法以救逆。所以
前證雖屬桂枝,若壞則桂枝亦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蓋欲反逆
為順也,非從望、聞、問、切上,探出前後根因,無從隨證用法,非頭痛醫頭之為隨
證治之也。

吳人駒曰:不得拘三日為表病,而與桂枝,當依現在之變壞者,而為救治。

02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下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
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
逆,以法治之。

【按】
脈沉緊,當是「脈沉弦」,若是沉緊,是寒實在胸,當吐之證也。惟「脈沉弦」,始
與上文之義相屬,故可與小柴胡湯。

【註】
本太陽病不解,而見下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等證。脈沉弦,是邪轉入少陽
也,若未經吐下者,當與小柴胡湯,解其半表半裏之邪可也。其已經吐下,發汗,溫
鍼者,則表裏俱虛,更加語,柴胡證罷,此為壞病,即小柴胡湯亦不中與也,當審
其所犯何逆,隨證以法治之可也。

【集註】
成無己曰:轉入少陽,柴胡證也。若已吐、下,發汗、溫鍼,不惟犯少陽三禁,更加
溫鍼以迫劫之,損耗津液,胃中乾燥,必發語。柴胡證罷者,謂無下滿,乾嘔
不能食,往來寒熱等證也,此為壞病。

沈明宗曰:太陽不解而傳少陽,當與小柴胡和解,乃為定法。反以吐下、發汗、溫鍼
,以犯少陽之戒,而邪熱陷入陽明,故發語,已為壞證。要知語乃陽明受病,即
當知犯陽明之逆而治之,若無語,而見他經壞證,須憑證憑脈,另以活法治之也。

03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
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
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
利者,其人可治。

【註】
太陽病中風,不以桂枝湯汗之,而以火劫發汗,故致生諸逆也。風屬陽邪,被火益熱
,故血氣流溢,失其常度也。以風火俱陽,故曰兩陽熏灼;熱蒸血瘀達於肌表,故其
身發黃也。血為熱迫,故上逆欲衄;陰虛液竭,故小便難;陰陽虛竭,故身體枯燥;
陽熱熏灼,陰液上越,故頭汗出劑頸而還也。熱傳太陰,故腹滿口燥;熱傳少陰,故
口乾咽爛;熱壅於胸,故肺燥微喘;熱結於胃,故不大便。愈久則熱益深,故噦逆
語,神明昏亂,手足躁擾,捻衣摸床之證見矣。凡此諸壞證,推求其源,皆由邪火逆
亂,真陰立亡,多不可治。然或小便利者,則陰氣尚在,故猶為可治也,可不慎之於
始哉!

【集註】
成無己曰:『內經』云:諸脹腹大,皆屬於熱。腹滿微喘者,熱氣內鬱也。經云:火
氣內發,上為口乾咽爛者,火熱上熏也。熱氣上而不下,則大便不,若熱氣下入胃
中,消耗津液,則大便,故云:或不大便,久則胃中燥熱,必發語。經云:病深
者,其聲噦,火氣太甚,正氣逆亂,故噦。經云: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動,
故手足躁擾,捻衣摸床也。小便利者,是陰未竭,猶可治也。

喻昌曰:此證陽邪挾火,擾亂陰分,而亡其陰,與前二條亡陽證,天淵懸絕。觀陽盛
欲衄,身體枯燥諸句,則知此證宜急驅其陽,以存一線之陰,不得泥「陰陽俱虛竭」
一語,而補其陽、劫其陰也。且頭汗為陽邪上壅,不下通於陰,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
汗。設見衄血,則邪從衄解,頭間且無汗矣。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衄矣。後條
火邪深入,必圊血,亦身體枯燥而不得汗,設有汗,便不圊血矣。讀古人書,全要會
意,豈有得汗仍衄血、圊血之理哉!又曰:仲景以小便利一端,辦真陰之亡與未亡最
細。蓋水出高源,小便利則津液不枯,肺氣不絕可知也;腎以膀胱為府,小便利則膀
胱之氣化行,腎水未絕可知也。

程應旄曰:以上諸證,莫非邪火逆亂,真陰立亡之象,推求其原,一皆血氣流溢,失
其常度,至於如此,邪風被火熱之害,可勝言哉!此際,欲治風而火勢沸騰,欲治火
而風邪壅遏,何從治之?惟利小便一法。如豬苓湯類,可以導熱滋乾,使小便得利,
則太陽之邪亦從膀胱為去路,尚可治也。倘利之而不利,火無從出,危矣。

04
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裏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
陰獨,復加燒鍼。因胸煩,面色青黃,膚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註】
太陽表病,醫過發汗,已虛其表,因復下之,又虛其裏,雖有未盡之表邪,陷裏成痞
,但表裏俱虛,陰陽並竭,已成壞證矣。況無陽則陰不生,陰獨則陽不化,而復加燒
鍼,火氣內攻,陰陽皆病,故胸滿而煩,面色青黃,肌膚動也。見證如此錯雜,故
為難治。若面色微黃不青,手足不厥而溫,則為陰陽之氣未竭,故曰易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表以誤汗言,裏以誤下言,故曰俱虛。陰指裏,陽指表,無陽謂陽竭也,
陰獨謂痞也。青黃,脾受剋賊之色。微黃,土見回生之色。手足溫,陽氣回於四末也
。言既經反覆之誤,又見剋賊之色,肌膚動而不寧,則脾家之真陰敗,為難治也。
今則土見回生之色,四末得溫,胃家之陽復,故為易愈也。

05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
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燥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
,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
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註】
傷寒脈浮,自汗出,中風證也;小便數,心煩,裏無熱之虛煩也。微惡寒者,表陽虛
不能禦也;腳攣急者,表寒收引拘急也,是當與桂枝增桂加附子湯,以溫經止汗。今
反與桂枝湯攻發其表,此大誤也。服後便厥者,陽因汗亡也。咽乾者,陰因汗竭也;
煩燥者,陽失藏也;吐逆者,陰拒格也,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緩其陰,而復其陽
。若厥愈足溫,則是陽已復,宜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以調其陰,而和其陽,則腳即
伸也。若胃不和而語,知為邪已轉屬陽明,當少少與調胃承氣湯,令其微溏,胃和
自可愈也。若重發汗者,謂不止誤服桂枝湯,而更誤服麻黃湯也。或復加燒鍼劫取其
汗,以致亡陽證具。則又非甘草乾薑湯所能治,故又當與四逆湯,以急救其陽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浮自汗,雖似桂枝證,而頭項不痛,知陽神自歉於上部;惡寒腳攣急,
知陰邪更襲於下焦。陽虛陰盛,而裏氣上逆,故有心煩證,裏陰攻及表陽,差訛只在
「煩」字上。觀結句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可見陰證不必真直中也,
治之一誤,寒即中於治法中矣。

06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語。師言夜半手足
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如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風
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
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
,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語
,故知病可愈。

【註】
此設問答,申明上條之義也。桂枝證當用桂枝,值時令溫熱,或其人有熱,用陽旦湯
,即桂枝湯加黃芩也。值時令寒冷,或其人有寒,用陰旦湯,即桂枝湯加乾薑也。證
象陽旦,謂心煩似乎有熱也。按法治之,謂按法用陽旦湯也。蓋心煩小便數,咽中乾
,似乎陽旦,而不審腳攣急,微惡寒之證,是陰寒也,即以陽旦湯攻其表誤也。所以
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語等壞證作也。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如
其言者何也?答曰:診脈浮大,則為風虛,非寒虛也,故此知用桂枝不足以治其寒,
而加附子溫經。即有陽明內結,語煩亂等證,渾不為意。且更與甘草乾薑湯,至夜
半陽回足熱,脛尚微拘急,即與芍藥甘草湯以和其陰,爾乃脛伸,繼以承氣治其陽明
內結,故微溏而語止,其病可愈矣。是皆由於救之得法耳!

陽旦湯方(補)

桂枝三錢  芍藥(酒焙)二錢  甘草(炙)二錢  黃芩(酒炒)三錢  生薑三片  大
棗(擘)二枚

右水煎,去滓溫服,無時,日二、三服。本方加乾薑,名陰旦湯。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炙)四兩  乾薑(炮)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四兩  甘草(炙)四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07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眩
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三句,與上下文義不屬,必是錯簡。註
家因此三句,皆蔓衍支離,牽強註釋。不知此證,總因汗出過多,大傷津液而成,當
用補氣補血益筋壯骨之藥,經年始可愈也。

【註】
傷寒吐下後,復發其汗,治失其宜矣,故令陽氣陰液兩虛也。陰液虛,故虛煩;陽氣
虛,故脈微;陽氣微而不升,故目眩冒;陰液虛而不濡,故經脈動惕也。陽氣陰液虧
損,久則百體失所滋養,故力乏筋軟而成痿矣。

08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
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註】
傷寒六、七日,邪傳厥陰,厥熱勝復之時,醫不詳審陰陽,而大下之,致變中寒下竭
之壞證。中寒故寸脈沉遲,手足厥逆;下竭故尺脈不至,泄利不止也。蓋未下之前,
陽經尚伏表熱,大下之後,則其熱乘虛下陷,內犯厥陰,厥陰經循喉嚨,貫膈注肺,
故咽喉不利,唾膿血也。此為陰陽錯雜,表裏混淆之證,若溫其下,恐助上熱,欲清
其上,愈益中寒,仲景故以此湯主之,正示人以陰陽錯雜為難治,當於表裏上下求治
法也。蓋下寒上熱,固為難溫,裏寒無汗,還宜解表,故用麻黃升麻湯,以解表和裏
,清上溫下,隨證治之也。

【集註】
程知曰:言厥逆有因於誤下致變者也。凡傷寒熱熾者,其陰必虛,六、七日雖當傳裏
之時,設表證仍在而大下之,則陰傷而陽亦陷。寸脈沉遲,手足厥冷,下利不止,傷
其陽而氣內陷也;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傷其陰而熱內逼也。一下之誤,既
傷其陽,復傷其陰,故難治,與麻黃升麻湯,以升陽調下,清熱滋陰。蓋傳經熱邪,
從外入於內者,仍當從內出於外也,故曰:汗出愈。

喻昌曰:寸脈沉而遲,明是陽去入陰之故,非陽氣衰微可擬。故雖手足厥冷,下部脈
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為純陰無陽可知。況咽喉不利,唾膿血,又陽邪摶陰上逆之
徵驗,所以仲景特於陰中提出其陽,得汗出而錯雜之邪盡解矣。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去節)二兩半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十八銖  黃芩十八銖  萎
蕤十八銖  石膏(碎綿裹)六銖  白朮六銖  乾薑六銖  芍藥六銖  天冬(去心)六
銖  桂枝六銖  茯苓六銖  甘草(炙)六銖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
三服,相去如炊三升米頃,令盡。汗出愈。

【方解】
下寒上熱若無表證,當以黃連湯為法,今有表證,故復立此方,以示隨證消息之始也
。升麻、萎蕤、黃芩、石膏、知母、天冬,乃升舉走上清熱之品,用以避下寒,且以
滋上也;麻黃、桂枝、乾薑、當歸、白芍、白朮、茯苓、甘草,乃辛甘走外溫散之品
,用以遠上熱,且以和內也。分溫三服令盡,汗出愈,其意在緩而正不傷,徹邪而盡
除也。脈雖寸脈沉遲,尺脈不至;證雖手足厥逆,下利不止。究之原非純陰寒邪,故
兼咽喉痛,唾膿血之證,是寒熱混淆陰陽錯雜之病,皆因大下奪中所變。故仲景用此
湯,以去邪為主,邪去而正自安也。

09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
龍骨牡蠣湯主之。

【註】
傷寒八、九日,邪不解,表不盡,不可下也,若下之,其邪乘虛內陷。在上者,輕則
胸滿,重則結胸,胸滿者,熱入於胸,氣壅塞也。在中者,輕則煩驚,重則昏狂,煩
驚語者,熱乘於心,神不寧也。在下者,輕則小便不利,重則少腹滿痛,小便不利
者,熱客下焦,水道阻也。邪壅三焦,則榮衛不行,水無去路,則外滲肌體,故一身
盡重,不可轉側也。以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其大意在和解鎮固,攻補兼施也。

【按】
此條乃陽經濕熱之身重,若以為津亡血濇,陽氣不能宣布,陰經濕寒之身重則誤矣。
寒濕身重,用真武湯、桂枝附子湯,以不渴裏無熱也;熱濕身重,用白虎湯、柴胡加
龍骨牡蠣湯,以煩胃有熱也。其風濕、風溫身重,亦不外乎兼寒兼熱,故此湯中用
苓、半、大黃為佐也。

【集註】
方有執曰:胸滿者,下後裏虛,外熱入裏,挾飲上摶於膈,所以煩也。驚傷心,心藏
神而居膈,正虛邪勝所以不寧。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傷寒本一身疼痛,亡津液而
血濇不利,故變為沉滯而重甚也。

程知曰:下而心煩腹滿,治以梔、朴,為邪入腹也。下而胸滿煩驚,治以龍、牡,為
邪入心也。因火劫而致煩驚,治以桂枝龍牡,挽心陽之外越也。因下而致煩驚,治以
柴胡龍骨牡蠣,解心陽之內塞也。大、小陷胸,以高下緩急別之;諸瀉心湯,以寒熱
虛實辨之。半、苓治痰,芩、連降逆,梔、豉湧虛煩,參、附回陽虛,下後大法,備
於斯矣。

喻昌曰:八、九日過經乃下之,可謂慎矣!孰知外邪未盡,乘虛而陷,邪方在表裏,
其患已及於神明,於此而補天浴日,豈復易易。

張璐曰:此係少陽之裏證,諸家註作心經病誤也。蓋少陽有三禁,不可妄犯。雖八、
九日過經,下之尚且邪氣內犯,胃土受傷,膽木失榮,痰聚膈上,有如是之變,故主
以小柴胡和解內外,逐飲通津,加龍骨、牡蠣,以鎮肝膽之驚也。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

柴胡四兩  半夏(洗)二合  龍骨一兩半  人參一兩半  大黃二兩  牡蠣一兩半  茯
苓一兩半  鉛丹一兩半  桂枝一兩半  生薑一兩半  大棗(擘)二枚

右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切如碁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溫服一升


【方解】
是證也,為陰陽錯雜之邪;是方也,亦攻補錯雜之藥。柴、桂解未盡之表邪,大黃攻
已陷之裏熱,人參、薑、棗補虛而和胃,茯苓、半夏利水而降逆,龍骨、牡蠣、鉛丹
之澀重,鎮驚收心而安神明,斯為以錯雜之藥,而治錯雜之病也。

10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痛,與禹餘糧丸。

【按】
禹餘糧丸為濇痢之藥,與此證不合。「與禹餘糧丸」五字,衍文也。

【註】
汗家,謂平素好出汗之人也。重發汗,謂大發汗也。心主血,汗乃心之液,重發其汗
,血液大傷,心失所恃,故神情恍惚,心志不寧也。液竭於下,宗筋失養,故小便已
,陰莖疼也。

【集註】
方有執曰: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則血虛而舍空,恍惚心亂者,以舍空神紛散也。陰,
宗筋也。痛者,液竭而失其所榮養也。

程應旄曰:心主血,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之家,心虛血少可知。重發其汗,遂至心
失所養,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此之謂亂。小腸與心為表裏,心液虛而小腸之水亦竭
,故小便已而陰疼也。

11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註】
衄家者,該吐血而言也。謂凡衄血、吐血之人,陰氣暴亡,若再發其汗,汗出液竭,
諸脈失養,則額角上陷,中之脈,為熱所灼,故緊且急也。目直視,目瞪不轉睛也。
不能眴,目睫不合也。亦皆由熱灼其脈,引縮使然。不得眠者,陽氣不能行於陰也。
凡此所見之病,皆陽盛陰微之危證,誰謂衄家可輕發其汗耶!

【集註】
喻昌曰:目得血而能視,汗為血液,衄血之人清陽之氣素傷,更發其汗,則額上必陷
,乃上焦枯竭之應也。諸脈皆屬於目筋,脈緊急,則目上瞪而不能合,目不合,則不
得眠也。傷寒發煩目瞑者,必衄,宜麻黃湯發其汗。此言素常失血之人,戒發其汗,
以重虛其虛故也。

12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註】
凡失血之後,血氣未復,為亡血虛家,皆不可發汗也。蓋失血之初,固屬陽熱,然亡
血之後,熱隨血去,熱固消矣,而氣隨血亡,陽亦危矣。若再發汗,則陽氣衰微,力
不能支,故身寒噤慄,振振聳動,所必然也。蓋發陰虛之汗,汗出則亡陰,即發暴吐
衄血之汗也,故見不能眴、不得眠亡陰等病也。發陽虛之汗,汗出則亡陽,即發亡血
虛家之汗也,故見寒慄而振,亡陽等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亡血陰已虛矣,發汗復亡其陽,故寒慄而振也。

程應旄曰:亡血陰虛,陽已失依,若發其汗,陽從外脫,故寒慄而振,是為陰陽兩竭
。凡遇當汗證,便當顧慮陰經之榮血,有如此者。

魏荔彤曰:與其汗出亡陽方救陽,何如汗未出先救陰以維陽,不令汗出亡陽之為愈也


13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註】
咽喉乾燥,津液不足也,更發其汗,則津液益枯,故戒。人雖有可汗之證,亦不可發
汗也。

【集註】
方有執曰:咽喉乾燥,津液素虧,本於腎水不足,蓋少陰之脈循喉嚨也,發汗則津液
愈亡。

程應旄曰:凡遇可汗之證,必當顧慮上焦之津液,又有如此者。

張璐曰:此條與咽中閉塞,似同實異。此戒發汗以奪陽明之津,彼戒發汗以奪少陰之
血也。

14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則便血。

【註】
淋家者,濕熱蓄於膀胱,水道澀痛之病也。若發其汗,濕隨汗去,熱必獨留,水府告
匱,迫其本經之血,從小便而出矣。

【集註】
程知曰:膀胱裏熱則淋,更發其汗則膀胱愈燥,而小便血矣。

15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

【註】
瘡家初起毒熱未成,法當汗散。已經潰後,血氣被傷,雖有身痛應汗表證,亦不可發
汗。恐汗出榮衛俞虛,外風乘襲,即不受外風,筋失液養,亦必致項強反張,而成痙
病也。

【集註】
喻昌曰:身疼痛為寒傷榮之證,本當發汗,瘡瘍之人,肌表素虛,榮血暗耗,更發其
汗,則外風襲虛,內血不榮,必致頸項強,身反張而成痙。痙亦膀胱之病也。

16
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
少腹上衝心者,先灸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註】
太陽傷寒,加溫鍼必驚者,謂病傷寒之人,卒然加以溫鍼,其心畏而必驚也,非溫鍼
之後,必生驚病也。燒鍼即溫鍼也,燒鍼取汗,亦是汗法,但鍼處宜當避寒,若不謹
慎,外被寒襲,火鬱脈中,血不流行,必結腫核赤起矣。且溫鍼之火,發為赤核,又
被寒侵,故不但不解,反召陰邪。蓋加鍼之時,心既被驚,所以腎陰乘心之虛,上凌
心陽而發奔豚也。奔豚者,腎陰邪也,其狀氣從少腹上衝於心也。先灸核上各一壯者
,外去寒邪,繼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者,內伐腎邪也。

桂枝加桂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更加桂二兩,成五兩,餘依桂枝湯法。

【集解】
徐彬曰:此乃太陽風邪,因燒鍼令汗,復感於寒,邪從太陽之府膀胱襲入相合之腎藏
,而作奔豚,故仍從太陽之例,用桂枝全方。倍加桂者,以內瀉陰氣,兼驅外邪也。

17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名為火邪。

【註】
火熏,古劫汗法也,即今火炕溫覆取汗之法。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內熱
躁甚,陰液愈傷,陽不得陰,無從化汗,故反致不解也。其火襲入陰中,傷其陰絡,
迫血下行,故必圊血也。命名火邪,示人以當治火邪,不必治圊血也。

【集註】
方有執曰:躁,手足疾動也;到,猶言反也,謂徒躁擾而反不得解也。汗為血之液,
血得熱則行,火性大熱,既不得汗,則血必橫溢,所以必圊血也。

程應旄曰:太陽病以火熏之,取汗竟不得汗,其液之素少可知,蓋陽不得陰,則無從
化汗也。陰虛被火,熱無從出,故其人躁擾不寧也。

18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故咽燥而吐血。

【註】
脈浮熱甚,實熱在表也,無灸之之理,而反灸之,此為實,實謂其誤以實為虛也。故
熱因火動,其勢炎炎,致咽燥而吐血必矣。蓋上條火傷陰分,迫血下行,故令圊血;
此條火傷陽分,迫血上行,故吐血也。

【集註】
程應旄曰:表實有熱,誤認虛寒,而用灸法,熱無從泄,因火而動,自然內攻。邪束
於外,火攻於內,肺金被傷,故咽燥而吐血。

汪琥曰:表有風熱而反灸,是以實作虛治也。

19
微數之脈,甚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
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註】
微數之脈,乃陰虛血少之診,斷不可灸,若誤灸之,艾火內攻,為煩為逆。煩者,陰
為陽擾也。逆者,追虛逐實也。陰本虛,而加以火則愈虛,是為追虛;陽本實,而加
以火則愈實,是為逐實。然血已耗散,脈中艾火之氣雖微,而內攻有力矣。故致焦骨
傷筋,血難復也。

【集註】
喻昌曰:脈微而數,陰虛多熱之徵也,此而灸之,則虛者愈虛,熱者愈熱,不致傷殘
不止矣。

程應旄曰:若血少陰虛之人,脈見微數,尤不可灸,以血主濡之,主潤筋骨也。若失
其所濡,則火之所至,其骨必焦,其筋必損,內傷其陰,未有不流散於經脈者也。

20
榮氣微者,加燒鍼,則血留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註】
榮氣微者,榮血虛微也。榮血既已虛微,若誤加燒鍼,則榮血涸留而無所行也。豈止
焦骨傷筋而已哉!所以更發熱而躁煩也。

【集註】
程知曰:言榮微忌燒鍼也。陰虛則內熱,若加燒鍼以助陽,則兩熱相合,而榮血不行
,必更外發熱而內煩躁也。

唐不巖曰:其始也雖微流,燒鍼以逼之也:其既也留而不行,燒鍼以竭之也。

張璐曰:火為陽邪,必傷陰血,治此者,當以救陰為主。

21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
也。

【註】
脈浮表邪,宜以汗解,誤用火灸,傷其血液,不能作汗,反令表邪無所從出,以致邪
因火盛,外不焦骨傷筋,內不吐衄、圊血,而病腰以下重痹者,必其人素有濕邪在下
,故從濕化也。重者、著也,重著不移也。然不以痹名者,以非風寒濕之痹,乃因火
逆不相交通,故名火逆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痹,濕病也。因火逆治火邪夾陽邪而上逆,陽不下通,陰不用事,化不行
而水不得泄,故濕著下體而重痺也。

程應旄曰:脈浮在表,汗解為宜矣。因火灸之,不能得汗,則邪無出路,因火而盛,
即不焦骨傷筋,而火阻其邪,陰氣漸竭,下焦乃榮血所治,榮氣竭而不運,必重而
為痹,名曰火逆。示人欲治其痹,宜先治其火也。

22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
出愈。

【按】
三「弱」字,當俱是「數」字,若是「弱」字,熱從何有?不但文義不屬,且論中並
無此說。

【註】
形作傷寒者,言其病形作傷寒之狀也。但其脈不弦緊而數,數者熱也。脈浮數熱在表
,太陽證也;沉數熱在裏,陽明證也。數脈為熱,熱入陽明,故必口渴。若被火劫,
其熱更甚,故必語。脈數之病,雖皆發熱,然其施治不無別焉。若脈浮數,發熱,
解之當以汗,汗出可愈,宜大青龍湯。脈沉數發熱,解之當以下,下之可愈,宜調胃
承氣湯。若脈數無表裏證,惟發熱而渴語者,不可汗下,宜白虎湯、黃連解毒湯,
清之可也。

23
傷寒脈浮,醫以火逼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
救逆湯主之。

【註】
傷寒脈浮,醫不用麻、桂之藥,而以火劫取汗,汗過亡陽,故見驚狂,起臥不安之證
,蓋由火劫之誤,熱氣從心,且大脫津液,神明失倚也。然不用附子四逆輩者,以其
為火劫亡陽也。宜以桂枝湯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去芍藥者,恐其陰性
遲滯,兼制桂枝不能迅走其外,反失救急之旨。況既加龍、蠣之固脫,亦不須芍藥之
酸收也。蜀漆氣寒味苦,寒能勝熱,苦能降逆,火邪錯逆,在所必需也。

【集註】
喻昌曰:篇中誤服大青龍湯,厥逆,筋惕肉,而亡陽者,乃汗多所致,故用真武湯
救之。此以火迫劫而亡陽者,乃方寸元陽之神,被火迫劫而飛騰散亂,故驚狂起臥不
安。有如此者,少緩須臾,神丹莫挽矣,故以此湯救之。蓋陽神散亂,當求之於陽,
桂枝湯陽藥也,然必去芍藥之陰斂,始得疾趨以達於陽位。更加蜀漆者,緣蜀漆之性
最急,又加龍骨、牡蠣,有形之骨屬,為之舟楫,以載神而返其宅也。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

桂枝三兩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  牡蠣(熬)五兩  龍骨四兩  大棗(
擘)十二枚  蜀漆(洗去腳)三兩

右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

24
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註】
火逆者,謂凡火劫取汗致逆者也。此火逆因火鍼也。燒鍼劫汗,而復下之,火逆之邪
,雖因下減,而煩躁一證獨不除者,蓋因汗下,大傷津液而然也。故用桂枝、甘草以
救表,龍骨、牡蠣以固中,不治煩躁而煩躁自愈也。

【集註】
喻昌曰:此證誤而又誤,雖無驚狂等變,然煩躁則外邪未盡之候,亦真陽欲亡之機也


程應旄曰,火逆下之,裏氣虛矣,不治其虛,更加燒鍼,自致亡陽。但見煩躁證,而
不盡如前條之驚狂起臥不安者,由熱勢之緩急有殊,故前方之加減稍異,總不容煩躁
之以假亂真也。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  甘草(炙)二兩  龍骨二兩  牡蠣(熬)二兩

右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集解】
汪琥曰:此方即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制小其劑而用之也。火邪迫內
,則生煩躁,雖煩躁似帶表邪,不宜散以桂枝之辛熱,而火逆既經下之,則陰血受傷
,較之救逆湯,似當增芍藥也。

音切

灼音酌  摸未各切  痿烏魁切  唾湯臥切  炊音吹  音訐  眴與旬同



醫宗金鑑卷十二

辨溫病脈證並治篇

『內經』言,熱病皆傷寒之類也,非謂類乎傷寒,乃謂與傷寒同乎一類之病也。蓋傷
寒因傷時令之寒而得名也,溫病、熱病,亦隨時而易其名耳!經曰:冬傷於寒,則為
病熱,此即時而病者也。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過時而病者也。經曰:凡病
寒傷而成溫者,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暑即熱之謂也,此隨時而病者也。是
則秋分以前,皆得以熱病名之;秋分以後,皆得以傷寒名之矣。此軒岐、仲景立傷寒
、溫病、熱病之名義也。經又云: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此明過時不病之原也。經曰
: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此明過時必病之故也。於此可知傷寒為病,不在精之藏與不
藏,而但有觸犯即得為病。非若溫病、熱病、藏精則不病,不藏精則必病也。但能藏
精者,縱偶感於邪,或溫或暑,其病自輕;不藏精者,雖微感其邪,或溫或暑,其病
必重,差為稍異耳!若專以冬不藏精,毫無外感,為少陰本病,熱從內生,則悖仲景
溫病之旨矣。仲景論中,但言太陽初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辨其非傷寒,
非謂太陽之寒,不由表入,竟從少陰之熱內生為病也。經又曰:風溫為病,脈陰陽俱
浮。是明指溫病之發,因感春風輒動內熱而始發,所以陰陽脈俱浮也。蓋以溫病、風
溫與熱病論,互發其義。但熱病一論,經已昭然,若復立論,未免贅疣,非仲景詳於
傷寒,而略於溫證也。今將伏氣、溫病、風溫合為一篇,其溫熱治法,同於六經,讀
者再細玩『素問‧熱病論』,及『刺熱』、『評熱』諸論,與是論互相參考,自有得
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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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
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註】
四時令氣,正氣也;非時之氣,邪氣也。正氣之中人也淺,感之甚者即病,微者藏在
肌膚,不即為病,壯實之人可以自已。邪氣之中人也深,感之雖微,亦即為病,甚則
直入於藏不能自已,虛者死焉。此篇所謂伏氣之病,即四時令氣正病,非四時不正之
邪,與非常異氣之疫邪也。所為伏氣者,如感冬令之風寒,其重者,傷於榮衛,即時
而發者,名為中風、傷寒是也;其感之輕者,伏藏於肌膚,過時而發,名為溫病是也
。故時氣、伏氣之為病,二者不可不辨焉。春三月名曰發陳,是伏氣欲發之月也。假
令舊有伏氣之人,乘冬不藏精之隙,而病者,當須以脈識之。今月之內,初病傷寒、
溫病者,脈若微弱,是少陰脈也;若喉中痛,是少陰證也。然其痛必緩,非若外感時
氣之喉痹腫傷暴痛也。今既云實咽中痛,而脈又微弱,故知為少陰伏氣內發之陰火也
。雖爾咽痛,恐復欲下利,不可以時氣外感陽火之喉痺治之也。

【集註】
張錫駒曰:此條言伏氣之病,由內而出,非若時行卒病,由外而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