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將幼兒送到未立案托兒所 小心喪失補助資格

有關西醫婦兒科,皆在此發表。

版主: MissC

版面規則
有關西醫婦兒科,皆在此發表。
頭像
MissC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主題中的帖子: 1
文章: 44559
註冊時間: 2006-01-03 , 0:53
個人狀態: 暫停中
職稱: C美女全域版主
性別: 美女

勿將幼兒送到未立案托兒所 小心喪失補助資格

未閱讀文章 MissC »

勿將幼兒送到未立案托兒所 小心喪失補助資格
全國廣播



(黃資茗報導)近來台中縣政府積極辦理幼教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等案,發現部分家長因將幼兒送至未立案托兒所、托嬰中心而喪失補助資格,目前正值托兒所開學期間,社會處呼籲家長勿將幼兒送至未立案托兒所,或交付給不合格保母托顧,以免影響福利服務權益。


台中縣政府社會處指出,為提供幼兒安全、舒適托育環境,以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政府推出系列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包括幼教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以及二歲以下幼兒托育補助等。


社會處表示,就讀托兒所大班幼童,一學可請領五千元教育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部分,幼童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元以下,就讀公立托兒所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六千四百元,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之間,就讀公立托兒所也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  中低收入戶三至四歲幼童托教補助部分,只要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一學期補助六千元。二歲以下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就業父母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時,無論是將二歲以下幼兒送給保母托顧,或送到托嬰中心托顧,每月可獲得三千元補助,弱勢家庭最高每月則補助五千元。  上述幼兒托育補助,可以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經濟負擔,幼兒因補助受到妥適的托顧,父母也可以安心工作,但補助前提是父母必須為幼童選則立案托兒所、合格保母以及立案的托嬰中心,這些立案托兒所、托嬰中心以及合格保母,收托人數也必須符合立案申請的人數,如果托嬰中心立案申請托育人數是四人,卻超收到五人,第五人屬違規超收,就不列入補助對象。  社會處呼籲家長務必為幼童選則立案的托兒所、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以免喪失補助資格。


io:
發表主題 回覆文章

回到「西醫婦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