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異果、草莓種子萃取物准作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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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異果、草莓種子萃取物准作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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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異果、草莓種子萃取物准作食品原料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11/09 16:37"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衛生署公告核准奇異果、草莓種子萃取物可作食品原料使用,惟須加註恐引起孩童過敏、不能喝葡萄柚原汁的用藥者應特別注意事項警語,即日起實施。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高怡婷昨日指出,國內食品原料原不包含奇異果與草莓種子萃取物,有廠商提出申請並經評估,於日前預告相關規定,程序已完成公告開放,但使用前述兩種萃取物當食品來源的包裝食品,須加註「本產品可能引起孩童過敏」與「不能飲用葡萄柚原汁之用藥者應特別注意」等警語。

衛生署另預告,植物四棱白粉藤、紫錐菊全株與狹葉紫錐菊根可做食品原料,亦須加註相關警語。高怡婷指出,草案預告20天,若外界無疑義最快12月可上路。

高怡婷指出,四棱白粉藤、紫錐菊全株與狹葉紫錐菊根等植物,目前都不能供做食品原料,但因日前有廠商提出申請,經過衛生署評估,認為可以做為食品原料,因此近日預告相關草案放寬,惟限制添加上述成分的包奘食品,須加註相關警語。

草案規範,使用四棱白粉藤食品包裝須註明此成分每日食用限量為300毫克以下,且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幼兒與生長發育期之青少年不宜使用」等警語。

添加紫錐菊全株及狹葉紫錐菊根食品,則應以中文顯著標示「2歲以下幼童、糖尿病患者、患有免疫相關疾病者或正在使用免疫相關藥物治療者,在使用前須先諮詢醫療人員」等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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