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必林成分藥品不可用於防治早產
發表於 : 2011-02-25 , 20:59
特必林成分藥品不可用於防治早產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2/24 00:47"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近期發布藥品不良反應通報指出,有醫師未依核准適應症將「特必林」(Terbutaline)成分藥品使用於預防或治療孕婦早產,導致孕婦發生嚴重心臟問題,有些通報病例甚至面臨死亡悲劇。
FDA要求含該成分的注射製劑及口服製劑藥品,應於仿單「禁忌」及「加框警語」加註相關警語,警告該成分藥品不可用於預防、治療孕婦早產等。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評估國內含該成分藥品仿單是否進行修訂;也呼籲醫生不宜將「特必林」成分藥品用於防、治孕婦早產。針對正在用藥的氣喘孕婦患者或準備懷孕的氣喘患者,醫師應謹慎評估用藥臨床效益、風險。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2/24 00:47"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近期發布藥品不良反應通報指出,有醫師未依核准適應症將「特必林」(Terbutaline)成分藥品使用於預防或治療孕婦早產,導致孕婦發生嚴重心臟問題,有些通報病例甚至面臨死亡悲劇。
FDA要求含該成分的注射製劑及口服製劑藥品,應於仿單「禁忌」及「加框警語」加註相關警語,警告該成分藥品不可用於預防、治療孕婦早產等。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評估國內含該成分藥品仿單是否進行修訂;也呼籲醫生不宜將「特必林」成分藥品用於防、治孕婦早產。針對正在用藥的氣喘孕婦患者或準備懷孕的氣喘患者,醫師應謹慎評估用藥臨床效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