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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超音波檢查補助 供需落差太大

發表於 : 2011-05-09 , 16:46
MissC
產前超音波檢查補助 供需落差太大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5/09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國內目前補助孕婦產前超音波檢查,僅在二十周左右做一次,且只看胎兒大小、胎盤、胎位、羊水四項;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昨(8)日表示,孕婦希望知道的是胎兒「全身」是否都健康,兩者落差懸殊。

目前,傳統的孕期保健建議孕婦應在懷孕12週接受第1次產前檢查,接著在16、20、24、28周各一次,28週後每二周一次,直到36週,36週後則每週1次產檢直到分娩為止。

且,不是所有的超音波檢查都是一樣包山包海的,因為婦產科的超音波給付偏低,若要更精密的檢查,如高層次超音波(胎兒器官檢查,含頭頸、胸廓、腸胃、腎臟、四肢等)、胎兒心臟超音波、立體超音波等都是需自費才行。

臺大醫院產房疾產科病房主任徐明洸表示,衛生署國健局僅補助孕期20周~22周時一次350元的產前檢查,基本要求為「一個頭、肚子和一隻大腿」,看心跳是否正常、胎數、胎位等,並藉此推測胎兒的體重、羊水量。

但是,藉由一次的超音波檢查是看不出胎兒是否有兔唇、其指頭是否有缺損、心臟構造是否正常等。婦產科醫學會建議,孕程至少要有二次的超音波檢查,而且每次給付要從現行的新台幣350元提高到1400元左右,徐醫師表示,其價格訂定是比照0到6歲嬰幼兒腹部超音波檢查。

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建議,在32到36周加做一次產檢超音波,藉此來了解孕婦在懷孕後期的胎兒發展是否安全及其胎盤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