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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壺子
2009-07-28 , 21:23
版面: 1‧公告版
主題: 醫院醫師網路問答攬病患 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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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師網路問答攬病患 重罰

醫院醫師網路問答攬病患 重罰
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034558.shtml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7.23 03: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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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喜歡上網諮詢醫療問題,部分醫療院所樂得趁機大打廣告,衛生署決定出手整頓,未來若網路問答、諮詢有宣傳、招徠病患之嫌,醫療院所和醫師將會挨罰,甚至停業、吊銷執照。

許多醫療院所開闢線上諮詢或QA(問答區),雖是服務病患,卻有醫療院所在一問一答間,「暗渡陳倉」,標榜「擁有最好的醫師及技術」、「保證療效最佳」、「歡迎先來體驗」等。有些藥物、疫苗甚至直接入侵網路討論區或聊天室,疑有業務員偽裝成網友,自問自答,讓藥品及疫苗名稱「全都露」。

衛生署已預告「醫療機構網際網路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草案,醫療院所不能在網路上以折扣或特價優惠來吸引患者,也不能利用網路問答或諮詢,招徠業務;現在也有不少醫師自己架設部落格,直接跟患者溝通,若透過部落格招攬病患,可依違反醫師法第廿五條處理。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草案下個月就可公告實施,違規醫療院所最高可處以新台幣廿五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時,甚至還可勒令停業、吊銷執照。

石崇良說,病患確實需要透過網路取得醫療資訊,像有些民眾可能上網詢問黑斑問題,醫療院所可以就醫療專業解答,但不能說「本院有提供這類服務」。

石崇良說,草案除了規範醫療院所在網路上的廣告內容,此外醫療院所的網頁內容、跟醫療院所相連的部落格、電子郵件或是超連結等,都包括在內。

但石崇良也坦言:「網路上的醫療廣告型態實在太多了,很難一網打盡。」對於網路討論區直接出現藥名、藥品價格的討論,目前無法規範,衛生署藥政處表示,藥物廣告須事前審核,他們會儘可能請廠商「自行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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