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
- 概論
- 散清補瀉
- 通利玄府
識經絡之通塞,辨形勢[1] 之進退。當補當瀉,或止或行。內王外霸[2] ,既了然於胸中。攻守常[3] 劫[4] ,其無誤於指下。知病症之虛實陰陽,熟藥性之溫涼寒熱,症的治當[5] ,百發百中。吾輩能以藥代刀針,則技之精妙,更入乎神。(《審視瑤函·識病辨症詳明金玉賦》)
按:施治的前提是正確的辨證,施治的原則是以藥的溫涼寒熱調整機體的虛實陰陽,即所謂“症的治當”。
病有內外,治各不同。內疾已成,外症若無,不必點之,點之無益,惟以服藥內治為主。若外有紅絲赤脈,如係初發,不過微邪,邪退之後,又有餘邪,點固可消,服藥夾攻猶愈。(《審視瑤函·點服之藥各有不同問答論》)
按:眼病的治療包括內治、外治及內外並治等方法,應根據病變的內外、邪氣的輕重而定。正確掌握各種治法,才能使藥物直達病所,從而使未病部位與未病臟腑不無辜受到藥物的戕伐。
經云:欲無其患,先制其微。蓋言疾之初起,即當療治也。制之之法,豈獨藥哉。內則清心寡欲[6] ,外則惜視緘光[7] 。蓋心清則火息,欲寡則水生,惜視則目不勞,緘光則膏常潤。臟腑之疾不起,眼目之患即不生,何目疾之有哉。(《審視瑤函·目為至寶論》)
按:眼病除藥物治療外,還須注意自身保養。本條提出清心、寡欲、惜視、緘光四點。前兩點指減少過度的情志變動,後兩點指注意視力的保護。這對於預防眼病的發生和促進眼病的恢復均有積極的意義。
【註釋】
[1]形勢:病態。
[2]內王外霸:內王,指內服藥治療,是屬王道。外霸,指手術療法及一些烈性外用藥的劫劑。
[3]常:常規治法。
[4]劫:強取,劫伐。
[5]症的治當:辨證正確,治療得當。
[6]寡欲:少貪欲。
[7]緘光:緘,閉。緘光,閉目。
散清補瀉
目症雖多,不外風熱虛實之候,治亦不離散清補瀉之法。(《審視瑤函·診視》)
按:本條將眼病歸納為風、熱、虛、實四大證型,制定出散、清、補、瀉四大治則,即風者散之,熱者清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以概括眼病的一般治療方法。
按目病屬火,故其理也。病之始起,可以峻用寒涼。或兼七情鬱滯,氣血停凝,以致熱壅而為目病,則當於苦寒劑中,加之以辛溫之藥而發散之,導滯開鬱,則氣血風火,豈不從而發散者乎。(《秘傳眼科七十二症全書·散熱一方治目病之要》)
按:“熱壅而為目病”,即火熱上壅,鬱滯為病,亦即鬱火。或因火熱久客,或因氣鬱化火,其證既有熱之徵,又有鬱之象。治法有別於單純火熱證,應於苦寒劑中加少量辛溫之品以散之,即《內經》所謂“火鬱發之”。《小兒藥證直訣》中瀉青丸(龍膽草、當歸、川芎、山梔、大黃、羌活、防風)即是代表方劑。在傳統眼科方劑中,類似此種配伍者為數亦多。臨床上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一是辨證準確,二是掌握劑量的比例,方能免於誤用辛溫而助火燔燎之變。
治實痛則洩其火,治虛痛則養其氣,生其血。泄火不可驟用寒涼,補氣不可遽[1] 為助長。且眼以氣血為主,養血不可損血,補氣不可動火。(《眼科闡微·辨眼疼有虛實論》)
按:目病實痛多因火邪上炎,虛痛多因血不養睛。故本條提出泄火及養氣生血的治療法則。本條告誡:治虛痛時不可忘乎火,補氣不能過於溫熱,防其助邪;治實痛時不可忘乎氣血,驟用寒涼則凝血傷氣。治療時,可於補氣方中加入少量清潤之藥以製火,於瀉火方中加入少量辛溫之品以行散。
上四方(指人參補胃湯、益氣聰明湯、圓明內障升麻湯、復明散—編者註)治目不明,皆氣虛而未脫,故可與參、芪中微加連、柏。若氣即脫,則黃柏等涼劑不可施。(《醫學綱目·內障》)
按:本條為“補氣不可助火”的實例。在補氣方中加少量苦寒之品,以防甘溫藥物助火之虞,但這種方法對於陽氣過度耗損的病例則不宜使用。
凡赤脈翳初從上而下者,屬太陽,以太陽主表,其病必連眉棱骨痛,或腦項[2] 痛,或半邊頭腫痛是也,治法宜溫之散之……赤脈翳初從下而上者,或從內眥出外者,皆屬陽明,以陽明主裡,其症多熱,或便實是也,治法宜下之寒之… …赤脈翳初從外眥入內者,為少陽,以少陽主半表半里,治法宜和解之……(《醫學綱目·外障》)
按:本條根據眼部經絡的分佈及《傷寒論》三陽經的治療法則,提出不同部位的赤脈翳的不同治則。非但赤脈翳,白睛、黑睛病變均可參照此治法。但運用時不可機械,應結合其他辨證方法施治。
多有赤脈,視其從上而下者太陽病也,羌活為使。從下而上者陽明病也,升麻為使。從外走內者少陽病也,柴胡為使。(《證治準繩·白眼病》)
按:本條根據經絡辨證及藥物歸經的基本原理,列舉了眼部赤脈在不同方位和走向的藥物使用。羌活、升麻、柴胡分別為太陽、陽明、少陽經的引經藥。作為引經藥物使用時,劑量宜小,但當治療風證、風熱證時,則可使用常規劑量。
翳膜者,風熱重而有之,或斑入眼,此肝氣盛而發在表也,翳膜已生在表明矣,宜發散而去之,反疏利,則邪氣內蓄,為翳則深也。邪氣未定,謂之熱翳而浮。邪氣已定,謂之冰翳而沉。邪氣牢而深者,謂之陷翳,當以焮發之物,使其邪氣再動,翳膜乃浮,輔以退翳之藥,則能自去也。病久者不能速效,當以歲月除之。(《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論目分錶裡易治難治辨》)
按:本條論述翳膜宜發散之理。在表之時,發散以疏風祛邪。日久翳陷邪深,發散以昇陽祛邪。運用發散法應注意舌診及全身證狀,熱毒熾盛者不宜應用。
是皆陽氣[3] 強盛而搏陰,陰氣[4] 堅實而有禦,雖受所搏,終止於邊鄙[5] 皮膚也,內無所傷動,治法當抑陽緩陰則愈。以其強耶,故可抑。以其實耶,惟可緩而弗宜助,助之則反勝。(《原機啟微·強陽搏實陰之病》)
按:本條論述瞳神縮小之病理及治則。瞳神縮小之因,《原機啟微》原著中歸納為火強搏水,水實自收。水實自收為其關鍵,火邪雖盛,而陰液堅實,非火亢水虧之證,故其治則為抑陽緩陰。抑陽,即抑制陽氣之亢盛;緩陰,即舒緩陰氣之緊急。抑陽以清火之劑,緩陰以疏散之劑,而無需補腎滋水。本條告誡:如用滋補之劑則邪氣反勝。
痘疹害眼,多因胎毒,或前或後,積熱蘊深,或餘毒攻侵,自臟達外,致成星翳膜矇,宜分虛實,但以活血解毒而已,活血不致於熱,解毒不致於涼。(《審視瑤函·痘疹》)
按:活血解毒是痘疹害眼的治療法則。活血不致於熱,防其助邪;解毒不致於涼,防其凝血。此兩點亦為治療血熱瘀結目病之原則。
按胎前產後,多因氣血失和,以致燥火上攻,陰陽澀滯,或風邪乘虛,邪火侵淫,七情抑鬱,六氣引邪,不必拘泥其翳膜紅痛,胎前惟用安胎清火,產後惟用養榮散鬱。二證須分有餘不足,在氣分者宜調之散之,在血分者宜補之行之,自無變症矣。(《審視瑤函·妊娠》)
如治胎前目病,不厭疏利,但避硝黃等峻藥,破血及洩小腸之劑勿用。經云:有故無殞,亦無殞也。或以白朮、黃芩固胎之藥監製之藥佐之,則無礙矣。(《審視瑤函·兼胎症》)
若治產後,無有餘之血,須護肝氣,不可輕用薄[6] 肝之劑,當以四物湯養血之劑為主藥也。(《審視瑤函·為產症》)
按:以上三條皆論胎前產後眼病之治法,原則是祛邪為主,有是證即用是藥。但與常人眼病有別,胎前兼以安胎,礙胎之藥慎投。產後兼以養血,損肝之劑忌用。
今吾輩治目,務宜先審其邪正之虛實,當首驅其有餘之邪氣,而後補其不足之正氣,治斯當而病斯愈矣。(《審視瑤函·內外二障論》)
因知肝腎無邪,則目決不病。專是科者,必究其肝腎果無邪而虛耶,則以補劑投之。倘正氣虛而邪氣有餘,必先驅其邪氣,而後補其正氣,斯無助邪害正之弊。則內障雖云難治,亦可以少[7] 盡[8] 病情矣。(《審視瑤函·內外二障論》)
按:先驅邪,後扶正,是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對於內障眼病,特別要探求邪之有無及其性質。現代醫學的檢查方法,為這種探求提供了極其有利的條件。
凡病目後,宜滋腎水,何也?目以肝為主,肝開竅於目,目得血而能視,若滋腎水,則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生生不已,其益無窮。(《審視瑤函·診視》)
按:本條運用五行相生的理論來闡述眼病後補腎之理。臨床上,眼病後期或恢復階段,通常以補益肝腎為法,特別是對眼底病更為重要。
胃乃五臟六腑之源,開發[9] 神機[10] 之本。欲養精血,先調胃氣,胃氣一壯,自然生氣生血,氣血即足,則氣血之精粹者,自然上升於目,而光明生焉。(《眼科闡微·老年眼症》)
按:調胃氣為治療眼病的培本法之一,常用於眼病的恢復階段及虛證眼病。“調胃氣”的概念,除了調養胃氣外,還包括了眼病治療過程中註意保護胃氣。特別是運用清熱瀉火法時,苦寒藥物的劑量不宜過重,亦不可長期使用,應用時還須配以少量無助邪之弊的調氣益胃藥物,如枳殼、甘草等。本條與上條皆是論述眼病培本之法,上條強調補腎水,本條注重調胃氣。上條重於先天,本條重於後天。臨床上應結合眼病種類及全身辨證,權衡使用,或兩法並進。
水升而火自降,火降而邪氣自除,目自明矣。(《審視瑤函·濁害清和症》)
滋陰則火自降,養腎則精自生。(《審視瑤函·瞻視昏渺症》)
陰陽和而水火濟,精華盛而目力全。(《審視瑤函·因他症》)
治惟滋陰養水,略帶抑火以培其本,本正則清純之氣和而化生之水潤。(《證治準繩·乾澀昏花症》)
按:以上四條皆論述目病補陰法。腎為水火之宅,內藏腎陰與腎陽,二者互相制約,以保證生理上的平衡。若水虧則火旺,虛火上炎,從目竅出,亦致目病。原則上宜填腎精,滋腎陰,以製虛火。如同時略以抑火,更為合拍。體內陰陽調和,水火平衡,則病邪去,腎精上承,則目自明。
補腎水,則火不妄動。寧心神,則光[11] 自消除。(《審視瑤函·神光自現症》)
按:前四條,言腎中水火失調之治則,本條則言腎水與心火失調之治法。腎水不能上濟,則心經虛火妄動,致神光不寧。治療須上下同治,下則滋腎水以濟心火,上則清虛火以寧心神。
陽不足,陰有餘,病於火少者也。無火,是以光華不能發越於遠,而拘斂近視耳。治在膽腎,膽腎足則神膏厚,神膏厚則經絡潤澤,經絡潤澤則神氣和暢,而陽光盛矣。(《審視瑤函·能近怯遠症》)
按:能近怯遠症之治法,當補益陽氣。本條強調滋養膽腎。治膽腎,即治肝腎,補肝腎之陽,亦當滋肝腎之陰,乃“無陰則陽無以生”之理。
【註釋】
[1]遽(jù 聚):急。
[2]項: 《證治準繩·外障》中為頂.
[3]陽氣:原著中指手厥陰心包絡相火。
[4]陰氣:原著中指足少陰腎水。
[5]鄙:邊遠之地。
[6]薄(báo雹):厚度小的,引申為損傷之意。
[7]少:通“稍”。
[8]盡:已,休止。此處作“去除”解。
[9]開發:產生。
[10]神機:事物的樞要,此處指臟腑功能活動。
[11]光:指患者眼前閃光現象。
通利玄府
誠哉!河間斯言也。目盲耳聾,鼻不聞臭,舌不知味,手足不能運用者,皆由其玄府閉塞,而神氣出入升降之道路不通利。故先賢治目昏花,如羊肝丸,用羊肝引黃連等藥入肝,解肝中諸鬱。蓋肝主目,肝中鬱解,則目之玄府通利而明矣。故黃連之類,解鬱熱也。椒目之類,解濕熱也[1] 。茺蔚之類,解氣鬱也[2] 。芎、歸之類,解血鬱也。木賊之類,解積鬱也[3] 。羌活之類,解經鬱也[4] 。磁石之類,解頭目鬱,墮邪氣使下降也。蔓菁下氣通中[5] ,理亦同也。凡此諸劑,皆治氣血鬱結目昏之法。(《醫學綱目·內障》)
按:眼部玄府閉塞,大多因邪氣鬱結,氣血阻滯,通利玄府,即解玄府鬱結之義。本條所列舉解諸鬱之法,皆可通利玄府而明目。由此可知,通利眼部玄府,並非單純指芳香開竅及疏肝之法。
蓋目主氣血,盛則玄府得利,出入升降而明。虛則玄府無以出入升降而昏,此則必用參、芪、四物等劑,助氣血運行而明也。(《醫學綱目·內障》)
按:氣血是維持眼的正常生理活動的重要物質,營養眼部玄府是其功能之一。若氣血不足,則玄府萎縮,不能司出入升降之職,而致眼病。當以參芪之益氣,四物之養血,氣血旺盛,則玄府通利矣。上條論述因鬱而玄府閉塞,言實。本條論述因虛而玄府萎縮,言虛。
夫人之眼病日久,邪熱、痰涎、瘀滯於肝肺二經,漸漸將通明孔竅閉塞,經絡壅滯,氣血不能升降流行以滋於目,則諸病生焉。先用開竅之藥,將道路通利,使無阻礙,虛者[6] 還[7] 其虛[8] ,靈者[9] 還[7] 其靈[10] ,一用滋補之劑,即可直入腎經,助出光明。是以開竅為先,蓋竅通而補養流行之藥始能入也。若竅不開,遂用補益之藥,反助邪火上行,其病更甚。(《眼科闡微·老年眼症》)
按:通明孔竅(即眼部玄府)的閉塞,可因於邪熱、痰涎或血瘀,因之,解熱、逐痰、化瘀諸法皆屬於開竅之列。
【註釋】
[1]椒目之類,解濕熱也:椒目苦寒,能行水消腫,故能解濕熱之鬱。
[2]茺蔚之類,解氣鬱也:茺蔚子涼血活血,無行氣之功,言能解氣鬱,存疑。
[3]木賊之類,解積鬱也:木賊退翳膜,又能消積塊,故能解積鬱。
[4]羌活之類,解經鬱也:羌活能驅經絡之風,故能解經鬱。
[5]蔓菁下氣通中:存疑。
[6]虛者:虛竅,指目竅。
[7]還(huán環):恢復。
[8]虛:空虛,引申為通利。
[9]靈者:靈竅,即目竅。
[10]靈:神靈之義,引申為視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