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 11月上雲端 醫師調閱 須病患同意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10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王昶閔/台北報導〕衛生署今年十一月將在全國一百二十六家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再逐步推廣到全國五百家醫院及二萬多家診所,全面透過雲端分享電子病歷。
上路後 估可節省五百億
所謂電子病歷,是將醫療影像及報告、血液檢驗、門診用藥紀錄與出院病歷摘要等資料儲存在雲端。在獲得民眾紙本同意書,以及透過雙槽讀卡機取得民眾健保卡與醫事人員卡的「雙卡」認證後,醫院就可以調閱雲端病歷。醫院間的病歷交換,病患不需負擔費用,病患如需複製或摘要病歷,收費比照現行制度。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說,電子病歷上路後,預估可節省約十%、五百億元的醫療支出。
洩漏隱私 醫院將被重罰
外界關心病歷隱私是否有相對保護機制,許明暉昨在立法院表示,雲端是加密的封閉網路。一旦查核有洩漏隱私的違法行為,依醫療法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最重還可處醫院停業處分。民眾如果有疑慮,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訴。
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病歷是醫療資料中相當精華、隱私的部分,是否應推動「特別法」來保障雲端病歷上路後民眾的隱私權,衛生署應再審慎評估;且相關保障僅透過行政救濟稍嫌不足,呼籲衛生署應開闢司法救濟途徑,讓民眾權益受損時更可受到保障。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使用電子病歷的醫院,也要負起監督保管責任,病歷儲存的要求也高於紙本,醫院如需複製、增刪、查閱病歷,都必須經過一套標準作業程序,有權限的人員才可接觸到病歷,任何一筆執行動作都會被記錄下來並永久保存。
石崇良強調,電子病歷的「證據力」,除了每筆更動的紀錄外,還須附上衛生署發放的醫事憑證「電子簽章」,降低錯誤率。
不強迫採用 將加強誘因
許明暉表示,目前不強迫每家醫院都採用電子病歷,但電子病歷是時勢所趨,衛生署將持續提供醫院誘因,只要是通過資安認證且實施電子病歷的醫院,未來在醫院評鑑、健保申報時,都無需再送紙本病歷。
電子病歷 11月上雲端 醫師調閱 須病患同意
Re: 電子病歷 11月上雲端 醫師調閱 須病患同意
電子病歷Q&A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10 04:21"
Q:何謂電子病歷?
A:衛生署推動醫院紙本病歷電子化多年,11月逐步實施「全國電子病歷及影像資訊網計畫」,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之下,可經電腦雲端連線以調閱跨院的醫療影像及報告、血液檢驗、門診用藥紀錄與出院病歷摘要等四大項資料,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與用藥。
Q:與目前使用健保IC卡有何差別?
A:目前健保IC卡的晶片只有32K的有限容量,僅能儲存藥物過敏、安寧療護註記、器官捐贈註記及近幾次的診療紀錄。未來健保IC卡仍保留重要註記,但角色將從載具變成調閱完整病歷資料的「鑰匙」。
Q:使用方式?
A:病人可在參與計畫的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及醫師的醫事憑證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之情形下,從病人過去就醫的各醫院,分別調閱病人過去之病史、影像、檢驗等資料。
Q:實施進度?
A:11月起,全國126家醫院實施電子病歷,預計2014年逐步推廣到全國500家醫院。
整理:記者王昶閔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10 04:21"
Q:何謂電子病歷?
A:衛生署推動醫院紙本病歷電子化多年,11月逐步實施「全國電子病歷及影像資訊網計畫」,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之下,可經電腦雲端連線以調閱跨院的醫療影像及報告、血液檢驗、門診用藥紀錄與出院病歷摘要等四大項資料,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與用藥。
Q:與目前使用健保IC卡有何差別?
A:目前健保IC卡的晶片只有32K的有限容量,僅能儲存藥物過敏、安寧療護註記、器官捐贈註記及近幾次的診療紀錄。未來健保IC卡仍保留重要註記,但角色將從載具變成調閱完整病歷資料的「鑰匙」。
Q:使用方式?
A:病人可在參與計畫的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及醫師的醫事憑證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之情形下,從病人過去就醫的各醫院,分別調閱病人過去之病史、影像、檢驗等資料。
Q:實施進度?
A:11月起,全國126家醫院實施電子病歷,預計2014年逐步推廣到全國500家醫院。
整理:記者王昶閔
Re: 電子病歷 11月上雲端 醫師調閱 須病患同意
病歷上雲端 隱私外洩誰來管?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8/10 00:17" 【台北訊】
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昨今天表示,民眾病歷電子化,醫療成本預估可下降10%,且隱私規範相當嚴格;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如有洩漏病歷,最重可處醫療院所停業。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昨天上午召開「病歷上雲端病患隱私誰來管」記者會,邀石崇良、許明暉出席;石崇良說,電子病歷的製作與儲存方式,要求都高於紙本病歷,且電子病歷的成本也較紙本病歷低。電子病歷不論存取、增刪、查閱、複製等,在病歷保存期間內,所有執行人員、時間、內容都要留下紀錄。查閱的紀錄永久保存,且一定要取得民眾紙本同意書才可以調閱,隱私規範上相當嚴格。
趙麗雲詢問,萬一洩漏,有何罰則?石崇良說,一旦違反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最重還可以處醫療機構停業處分;民眾有疑慮可以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訴,將會派員查核。
許明暉說,依照美國預估,電子病歷可以降低約10%的醫療成本,以台灣健保每年約5000億元的規模來看,推估可以節省約500億元。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8/10 00:17" 【台北訊】
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昨今天表示,民眾病歷電子化,醫療成本預估可下降10%,且隱私規範相當嚴格;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如有洩漏病歷,最重可處醫療院所停業。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昨天上午召開「病歷上雲端病患隱私誰來管」記者會,邀石崇良、許明暉出席;石崇良說,電子病歷的製作與儲存方式,要求都高於紙本病歷,且電子病歷的成本也較紙本病歷低。電子病歷不論存取、增刪、查閱、複製等,在病歷保存期間內,所有執行人員、時間、內容都要留下紀錄。查閱的紀錄永久保存,且一定要取得民眾紙本同意書才可以調閱,隱私規範上相當嚴格。
趙麗雲詢問,萬一洩漏,有何罰則?石崇良說,一旦違反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最重還可以處醫療機構停業處分;民眾有疑慮可以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訴,將會派員查核。
許明暉說,依照美國預估,電子病歷可以降低約10%的醫療成本,以台灣健保每年約5000億元的規模來看,推估可以節省約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