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張翠芬、唐嘉邦/綜合報導】
工業鹽混充食用鹽出售事件讓民眾心慌慌,衛生署食品處昨日表示,洗滌鹽的製程不同,雖然未含碘,但只要符合「食鹽衛生標準」的檢驗,其實是可以吃的。
台鹽董事長公開表示,大陸食用鹽受管制,不能出口,外銷的只有工業用鹽。衛生署透過兩岸食品安全熱線詢問「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現中國大陸並未管制食用鹽外銷。
業者建鹽公司也反彈,十九日出示文件駁斥,強調進口的中國鹽不但有食用鹽,而且經安全認證絕無問題。從中國進口之食用鹽在土城工廠封裝,掛上家樂福、大潤發、愛買等大賣場自有品牌,也販售給統一、維力等食品廠商。該公司聲明,中國食鹽中氯化鈉含量九九.七%,符合CNS食用鹽國家標準。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林雪蓉表示,工業鹽事件「感覺有點烏龍」。根據桃園衛生局及檢方資料,環海公司是透過管道取得台鹽洗滌鹽,洗滌鹽製程不同、也未含碘,但只要符合「食鹽衛生標準」都可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