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發表於 : 2007-07-02 , 16:12
02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
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
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
命期。
【註】
發熱不渴,惡寒者,太陽證也。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今太陽病始得之,
不俟寒邪變熱,轉屬陽明,而即熱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由於
膏梁之人,冬不藏精;辛苦之人,冬傷於寒,內陰已虧,外陽被鬱,周身經絡,早成
溫化,所以至春一遇外邪,即從內應:感寒邪者,則無汗,名曰溫病,當以河間法用
水解散,審其表裏以解之。水解散,即天水六一散,防風通聖之合劑也。感風邪者,
則有汗,名曰風溫,當以水解散減麻黃,加桂枝,倍石膏,令微似汗以和之,若大發
其汗,則益助蘊熱,必令身熱如火灼也。蓋風溫為病,乃風邪外盛於表,故陰陽六脈
俱浮;熱邪內壅於胸,故多眠睡,鼻息鼾也。風邪傷衛,表氣不固,故自汗出;壯熱
傷氣,故身重倦,聲微語難出也。若被下者,則愈奪陰液,故水泉竭而小便不利也。
太陽府氣將絕,故目直視也。少陰藏氣不固,故遺失溲也。若被火者,則以火益火而
陽氣熏灼,將欲發黃,故微發黃也;劇者熱極生風,故如驚癇時瘈瘲也。微黃,病深
色漸加黑,故若火熏之也。溫病、熱病不惡寒者,表熱也。口渴引飲者,裏熱也。表
熱無寒,故不宜汗;裏熱無實,故不宜下。表裏俱熱,尤不宜火。曰一逆者,若汗、
若下、若火也;再逆者,汗而復下,下而復火也。一逆已令陰竭,尚可延引時日;再
逆則陰立亡,故曰促命期也。傷寒者,傷冬月之正寒也。溫病、熱病者,傷三時之暴
寒也。非時暴寒乃異氣也,以其兼令氣而為病也,故春兼風溫,即以風溫名之;夏兼
暑熱,即以暑熱名之。世人通名曰傷寒,又名曰時氣,醫工見其傳變六經,表裏情狀
皆同,故同乎一治也。其溫病、熱病無汗者,宜大青龍湯;時無汗、時有汗者,宜桂
枝二越婢一湯;有汗者,宜桂枝合白虎湯。內熱者,防風通聖散。表實者,倍麻黃;
裏實者,倍大黃。量其病之輕重,藥之多少而解之,三日之前,未有不愈者。其有外
感邪重,內早傷陰,已經汗下而不愈者,則當審其表裏,隨其傳變所見之證,治之可
也。此法惟西、北二方四時皆可行之,無不隨手取效。若江淮間地偏煖處,冬月初春
乃可用之。若春末秋前,即脈證允合,當用麻、桂、青龍等湯者,亦必輕而減之,隨
證消息,適可即止,慎不可過,過則反致變逆。經所謂同病異治者,此之謂也。
【集註】
程知曰:溫病熱自內出,故發熱而渴不惡寒。風溫內外交熱,加之自汗,故有身重多
眠諸證,有輕重死生之分。醫者當以有汗、無汗為辨別之大要,亦即可汗、不可汗為
救治之微權。又曰:仲景之青龍、白虎神矣!得此意而推廣之,可以應用於不窮。蓋
溫病宜於發散中重加清涼,風溫不可於清涼中重加發散也。
程應旄曰: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於太陽
,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
,一交春陽發熱,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濩。所云至春發為
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音切
鼾音旱 癇音閒 瘈音熾 瘲音蹤
醫宗金鑑卷十三
辨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篇
經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論曰:太陽病,發汗太多
,因成痙。夫六氣皆足以致痙,不專在濕也;六經皆有痙證,亦不專在太陽一經也。
蓋身以後,屬太陽,凡頭項強急,項背几几,脊強反張,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
結,皆太陽痙也。身以前屬陽明,頭面動搖,口噤齒齘,缺盆紐痛,腳攣急,皆陽明
痙也。身之側屬少陽,口眼喎邪,手足牽引,兩拘急,半身不遂,皆少陽痙也。至
若腹內拘急,因吐利後而四肢攣急者,未嘗非太陰痙也。惡寒踡臥,尻以代踵,脊以
代頭,俯而不能仰者,未嘗非少陰痙也。睪丸上升,宗筋下注,少腹裏急,陰中拘攣
,膝脛拘急者,未嘗非厥陰痙也。大抵痙以狀名,而痙因筋急,故凡六經筋病,皆得
以痙稱之。其因於風寒者,必發熱惡寒而無汗,其脈浮緊,其狀身強直口噤,即經所
云:諸病強直,皆屬於風者也。其勢勁急,故名曰剛痙。其因於風濕者,發熱汗出,
不惡寒,其脈浮緩,其狀項強几几,而身不強直,即經所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者
也。其勢濡弱,故名曰柔痙。若夫因誤汗亡陽,津竭無以養筋而致痙者,即本論所云
:太陽病,發汗太多而成痙,又非因濕因風,而卻因燥者也。蓋痙之始,本非正病,
多雜於他病之中,如婦人之脫血,跌撲之破傷,俱能致痙。今見患此者,悉指為風,
殊非確論。學者當於證中審察風、寒、濕、燥、內外、虛實之因,分別施治,庶不致
誤,慎勿概指為風也。
01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按】
「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衍文也。
【註】
傷寒,太陽經中之一病,非謂太陽經惟病傷寒也。蓋以六氣外感之邪,人中傷之者,
未有不由太陽之表而入者也。痙,風邪也。濕,濕邪也。暍,暑邪也。夫風寒暑濕之
病,固皆統屬太陽,然痙、濕、暍三種,雖與傷寒形證相似,但其為病傳變不同,故
曰:宜應別論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痙、濕、暍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
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併為辨論。
02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痙病也。
【註】
病人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頭熱陽鬱於上也,足寒
陰凝於下也。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
、口噤、反張、拘強之證,故名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痙之具證。言身熱頭熱,面赤目脈赤,陽邪發於陽也。足寒,陰邪逆
於陰也。獨頭面搖,風行陽而動於上也。卒,忽然也。噤,寒而口閉也,言忽然唇口
合,噤急而飲食不通也。背反張者,太陽之脈挾背,寒則筋急而拘攣,熱則筋緩而
縱弛也。然剛、柔二痙,則各見證之一偏,惟風寒俱有而致證者,則具見也。
鄭重光曰:此總論痙之經俞皆病,氣血併傷,而為強急反張之證也。風濕俱有,故為
痙之具證也。
03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註】
太陽病發熱,脈當浮大,脈若沉細,兼少陰也。今發熱脈沉細,而名曰痙者,何也?
以其已病痙證,而得沉細脈,不可名太陽、少陰傷寒之脈,當名太陽風濕痙病之脈也
。因風邪鬱於陽,故病發熱也。濕邪凝於陰,故脈沉細也。此承上條痙病得沉細脈之
義,非謂太陽病發熱,脈沉細,即名之曰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太陽未除也。沉,寒也。細,濕也。
程知曰:脈沉細,法宜救裏,而痙又為燥熱之病,故『金匱』謂難治。謂未可輕同於
太陽發熱脈反沉之例也。
張璐曰:發熱脈當浮數,而反沉細,知邪風為濕氣所著,所以身雖發熱,而脈不能浮
數,是陽證見陰脈,故『金匱』指為難治也。
程應旄曰:痙病有同有獨,固以其獨者名之矣。然脈在太陽,更有獨而無同,以頭面
搖,口噤背反張之證,合沉細之脈,雖有太陽發熱等證,不致為傷寒所溷,乃可定其
名曰痙也。
04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
【按】
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剛痙證應惡寒,非反也。
【註】
痙病既屬太陽,當以太陽虛實例之。故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實邪,名曰剛痙
;發熱汗出,不惡寒,為虛邪,名曰柔痙。此詳申上二條痙病虛實,非謂太陽病,發
熱無汗,惡寒;汗出不惡寒,即名之曰剛、柔痙病之證也。
【集註】
程知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傷寒;發熱,汗出,惡風,為傷風;發熱,
汗出,不惡寒,為溫熱。以證有頸項強急,甚則反張,故不謂之風寒、溫熱病,而謂
之痙也。
張璐曰:『金匱』云: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言,欲作剛痙
,葛根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其治法也。無汗而小便少者,以太陽、陽明
二經之熱,聚於胸中,延傷肺金清肅之氣,內外不能宣通故也。又云:太陽病,其證
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
其治法也。其證備,則發熱汗出等證,『金匱』已詳,不必贅矣。
05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註】
此略其證脈,單舉痙之頸項強急者,以明其治也。太陽脈,下項循肩挾背;陽明脈循
喉嚨,入缺盆,貫膈、下乳內廉。太陽主後,前合陽明;陽明主前,後合太陽。今邪
壅於二經之中,故有几几拘強之貌也。太陽之強,不過頸項強;此痙之強,則不能俯
仰,項連胸背而俱強,故曰:項背強几几也。無汗惡風,實邪也,宜葛根湯發之。即
桂枝湯加麻黃葛根,兩解太陽、陽明之邪也。
【集註】
方有執曰:几几,鳥之短羽者,動則引頸几几然。形容病人之頸項俱病者,俛仰不能
自如之貌。
06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註】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實邪也。今反汗出惡風者,虛邪也,宜桂枝加葛
根湯 ,解太陽之風,發陽明之汗也。
【集註】
江琥曰:太陽病項背強矣,復几几然,頸不得舒,頸之經屬陽明,項背與頸几几然,
其狀當無汗,今反汗出、惡風,仲景法:太陽病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今因其几
几然,故加葛根於桂枝湯中,以兼祛陽明經之風也。
桂枝加葛根湯方
於桂枝湯內,加葛根三兩,餘依桂枝湯法。
07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註】
以上論痙,皆外感風、寒、濕而為病也。若太陽病發汗太多,津液大亡,表氣不固,
邪風乘虛而入,因成痙者,乃內虛之所致也,不可以柔痙剛痙例之,宜以桂枝加附子
湯,以固表祛風為主治。由此推之,凡病出汗過多,新產亡血過多,而變生此證者,
皆類此也。
【集註】
程應旄曰:即此一端推之,則知此病得之亡津亡血,而因虛致寒,因虛致燥者不少。
蓋陽氣者,柔則養筋,發汗太多,則亡其陽,而損其經脈之血液故也。
08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註】
濕家,謂病濕之人。濕之為病,或因外受濕氣,則一身盡痛,或因內生濕病,則發熱
身黃。若內外同病,則一身盡痛發熱,身色如熏黃也。熏黃者,濕盛之發黃,屬脾之
瘀濕,故其色暗如煙熏也。不似傷寒熱盛之發黃,屬陽明之鬱熱,故其色明如橘子色
也。
【集註】
張璐曰:濕證發黃,須分陰陽表裏。陽濕,在裏茵陳蒿湯;在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陰濕,在裏白朮附子湯,在表麻黃白朮湯,此陰濕在表而發黃也。『金匱』有云:濕
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蓋寒與濕合,不宜大汗,故加白朮。以麻黃得朮,則汗
不致於驟發,白朮得麻黃,則濕滯得以宣通也。
09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
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註】
此申上條,詳其證出其脈,以別其治也。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此內生
外受之濕病也,外宜羌活勝濕湯,內宜茵陳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頭痛鼻塞而
煩,其脈大,證類傷寒,但其人裏和能食,知非傷寒,不可發汗,乃濕邪之病在頭,
故頭痛鼻塞,惟宜納藥鼻中,取黃水從涕出,自可愈也。所納之藥,即瓜蒂散類也。
【集註】
鄭重光曰: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則寒濕之邪客於上焦。經曰:因於
濕首如裹是也。用瓜蒂散吹鼻,此在上者,因而越之之法也。
10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
快,但當利其小便。
【註】
濕家脈浮細,濕在外也,當汗之。今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脈不浮細而沉細,是濕邪內盛而為濕痹不通之候也。故但當利其小便,使濕從小便而
去,乃濕淫於內之正治也。
【集註】
成無己曰:濕盛則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氣內流也。但當利其小便,以宣
泄腹中濕氣。古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方有執曰:此以濕之入裏者言也。關節疼痛者,寒濕之氣,走注內滲,所以脈沉而細
也。痺以疼痛言,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即水,水不外滲,則橫流不遵故道。利
其小便者,導其遵故道而行也。
張志聰曰:關節者,腰背肘膝之大關,大筋之所統屬,不同於骨節也。濕流關節,大
筋不和,故疼痛痺閉也。濕傷太陽,筋脈澀滯,故名濕痹,利其小便,則水道行而決
瀆無愆,濕邪去而筋脈調和矣。
11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
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註】
濕家但頭汗出,乃濕氣上淫之汗,非陽明之熱不得越也。濕家背強,乃濕氣澀滯之重
強,非痙病之拘強也。欲得覆被向火,非外惡寒,乃濕盛生內寒也。若誤以濕淫之頭
汗,為陽明瘀熱之頭汗而下之,寒濕之氣,乘虛入胸則胸滿,入胃則噦矣。寒濕不化
,故小便不利;胸中有寒,故舌上滑白如胎;丹田有熱,故口燥渴,欲得水而不能飲
,由胸中有寒濕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傷寒則無汗,濕家雖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頭汗出也。
程應旄曰:雖渴欲得水似熱,而不能飲可辨,則只是口燥煩,而實非胸中燥煩可知,
證同病別也。
12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註】
此承上條濕家誤下之逆也。濕家誤下,胸滿而噦,小便不利,舌上如胎,口燥渴不能
飲,已屬逆矣,尚在可治。此誤下後,額汗不已,微喘不止,是陽脫於上也;小便反
利,下利不止,是陰脫於下也,陰陽相離,故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治濕當利其小便,而以小便利主死,何也?誤治而陰陽散亡也。
程知曰:濕之中人,陰先受之,故本經濕證,多從助陽溫散為治,若妄下,則陽虛陰
盛而不可救矣。額上汗出微喘,虛陽欲上脫也;二便不禁,盛陰欲下脫也,陰陽離決
,死矣!
13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
也。
【註】
病者,謂一身盡痛之病人也。濕家一身盡痛,風濕亦一身盡痛。然濕家之痛,則重著
不能轉側;風濕之痛,則輕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別者也。至於發熱,濕家之熱,早
暮不分微甚;風濕之熱,則日晡必劇。此得之於汗出當風,或久傷濕,復受風冷所致
也。
【集註】
張志聰曰:汗出當風,則為風濕;久傷取冷,則為寒濕。
張錫駒曰:發熱日晡所劇者,日晡而陽氣衰,陰氣盛,濕為陰邪,故主旺時而甚也。
14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
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
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註】
此詳風濕相搏,一身盡痛,不惟不可下,即發汗亦不可失其宜也。風陽邪,濕陰邪,
風濕相搏,陰陽受邪,故一身盡痛也。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則濕氣盛,雖
發其汗,汗大出而病不愈者,但以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以其值濕盛之時,
發其汗,大汗出,此汗之不如法,所以不解也。若治風濕者,必俟天氣睛明發其汗,
但令其汗微微似欲出狀,則風與濕俱去,而病自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陰雨不止,則濕不除,所以益當發汗也。然風濕本由汗出當風而得,則汗
之大出者,必反濕轉加甚,微微似欲汗出,而不見出,則濕消而風散矣。此發汗之微
機,後之人動輒以大汗為言者,去道遠矣。
張璐曰:風濕相搏,法當汗出而解,合用桂枝加朮,使微微蒸發,表裏氣和,風濕皆
去。正如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湯加朮同義。
程應旄曰:濕家不惟不可誤下,即汗亦不可誤汗。風濕相搏一證,一身盡疼痛,雖是
微挾表邪,然其脈不浮,終是汗難大汗,治風兼治濕,但使微微似欲汗出者,是其法
也。
15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
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申脈證,以明其治也。傷寒八、九日,不嘔不渴,是無傷寒裏病之證也
;脈浮虛濇,是無傷寒表病之脈也。脈浮虛,主在表,虛風也;濇者,主在經,寒濕
也。身體疼煩屬風也,不能轉側屬濕也,乃風濕相搏之證,非傷寒也,與桂枝附子湯
溫散其風濕,使從表而解也。若脈浮實者,則又當以麻黃加朮湯,大發其風濕也。如
其人有是證,雖大便,小便自利,而不議下者,以其非邪熱入裏之,乃風燥濕去
之,故仍以桂枝附子湯去桂枝,以大便,小便自利,不欲其發汗,再奪津液也;
加白朮,以身重著,濕在肉分,用以佐附子逐濕氣於肌也。
【集註】
成無己曰:煩者,風也。身疼不能自轉側者,濕也。經曰:風則浮虛。『脈經』曰:
脈來濇者,為病寒濕也。
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朮湯方
附子(炮,去皮,破)三枚 白朮四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甘草
(炙)二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初一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復
服之,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子、朮,併走皮肉,逐水氣未得除,故
使之耳,法當加桂四兩。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
小便不利,當加桂。附子三枚,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服之。
16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
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註】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重著不能轉側,濕勝風也。掣痛不可屈伸,風勝濕也。今掣痛
不可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傷肌表也。小便
不利,濕內蓄也。身微腫者,濕外薄也。以甘草附子湯微汗之,祛風為主,除濕次之
也。以上二條,皆詳風濕之義,以明風濕之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摶,掜聚也。言風與濕掜合摶聚,共為一家之病也。煩,風也。痛、濕也
。風淫則掣,濕淫則痛,風濕之邪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髓,身體所以煩痛、掣痛而
不利也。近之則痛劇者,外邪客於內,迕之則逆也。短氣者,汗多亡陽而氣傷也。惡
風不欲去衣者,以重傷,故惡甚也,甘草益氣和中,附子溫經散濕,朮能勝濕燥脾,
桂枝祛風固衛,此四物者,所以為風濕相摶之的藥也。
吳人駒曰:必脈之沉而細者,若浮大而盛,則風多而濕少,附子須在審之。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二枚 桂枝四兩 白朮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
汗止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方解】
風濕之治,用甘草附子湯,即桂枝附子湯去薑、棗、加白朮也。去薑、棗者,畏助汗
也。加白朮者,燥中濕也。日三服,初服一升,不得汗解,則仍服一升。若微得汗則
解,解則能食,是解已徹也,可止再服。若汗出而復煩者,是解末徹也,仍當服之,
但不可更服一升,恐已經汗,多服而過汗也,服五合可也。如不解,再服六、七合為
妙。似此服法,總是示人不可盡劑之意,學者於理有未解處,即於本文中求之自得矣
。
17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也。
【註】
中暑熱病,亦由太陽表入,故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
頗似太陽溫熱之病。但溫熱無惡寒,以熱從內發,故雖汗出而不惡寒。中暍惡寒者,
以暑由外入,故汗出而惡寒也。究之於脈,溫熱之浮,必浮而實;中暍之浮,必浮而
虛,以暑熱傷氣也。究之於渴,溫熱之渴,初病不過欲飲水;中暍之渴,一病即大渴
引飲也。溫熱則傳經,變病不一,中暍則不傳,不愈即死也。雖同為太陽經中之病,
而虛實施治不同,宜以人參白虎湯主治之。
【集註】
方有執曰:蒸熱謂之暑,傷暑謂之暍。汗出惡寒者,太陽表不固也。身熱者,暑邪傷
陽也。渴者,亡津液而內燥也。
程知曰:此辨暑熱脈證也。太陽中熱者,謂是太陽表證而屬中熱也。均是太陽表病,
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為中風;汗出身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今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則是中暍。暍者、暑熱之氣也。不言暍而言熱,以其胃熱為獨重也。裏
有熱,故身熱而渴,暑傷氣,故汗出惡寒。
吳人駒曰:不可因惡寒而用辛溫,又不可因汗出而固表,惟宜甘寒以解其暑熱可也。
18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
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數下之
則淋甚。
【註】
此申上條,詳出證脈,戒人不可妄行汗、下、溫鍼也。太陽中暍,無汗身重疼痛者,
似傷寒也,但脈弦細芤遲,非傷寒脈也。且有小便已,而灑灑然惡寒毛聳之證,乃太
陽膀胱表氣為暑所傷而然也。手足逆冷者,乃暑傷氣,氣傷不能達四肢,則寒也。小
有勞身即發熱,口開前板齒燥者,乃勞則動熱,暑熱益烈,傷陰液也,此皆中暍危證
。若以發熱無汗,惡寒身痛,誤為傷寒之表,妄行發汗,則表氣愈虛,惡寒更甚也。
若以手足逆冷,誤為陽虛,妄加溫鍼,則暑邪愈盛,發熱更熾也。若以壯熱齒乾,誤
為胃火而數下之,則水源竭澀,尿淋窘甚也。凡此之證,皆中暍妄行汗、下、溫鍼致
變,惟宜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或人參湯調辰砂六一散亦可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經云:因於暑汗,煩則喘喝。口開,謂喘喝也,喘喝不止,故前板齒燥。
程知曰:人身之陽,以汗而外泄;人身之陰,以熱而內竭。故暍證禁用汗、下、溫鍼
,謂汗則傷陽,下則傷陰,溫鍼則引火內入也。
張鍚駒曰:灑灑者,惡寒之像也。毛聳者,毫毛豎起也。
19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註】
太陽中暍之證,身熱疼重者,暑傷形也;脈微弱者,暑傷氣也。以此證脈揆之,亦其
人夏月盛暑喜貪風涼,過飲冷水,水氣輸行於皮中,表為邪束,不得汗泄所致也。此
時即以香薷飲、大順散汗之,可立愈也。若因循不治,則水氣即不得外泄於表而作腫
,勢必內攻於裏而喘脹矣,是又當以葶藶大棗湯或瓜蒂一物散下之也。上條戒人不可
汗下,此條示人宜當汗下,仲景之法,多是如此,蓋恐人固執失宜也。
【集註】
方有執曰:身熱疼重,而曰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者,土主肌肉而惡濕,水滲土
而蒸發也。脈微弱者,熱則血乾而氣耗也。然夏月飲水,人之常事,而曰傷何哉?良
由暑迫飲之過多,或得之冷水澡洗,暑反內入也。
張璐曰:按論暍三條,首言動而得之之病,謂中暍,屬外因;次言靜而得之之病,雖
曰中暍,實暑病也,屬內因;末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暍之變證,屬不內外因,不得
以三者混稱也。
程應旄曰:可見中暍之病,大都陽氣在表,而胃中虛冷,所以身熱疼重,而脈微弱。
夏月飲冷水,裏陰鬱住表陽,水氣不得宣泄,而行於皮中,多有此證。此則開鬱宣陽
,又為暍證中增一義也。
音切
几音殊 搏音團 掣音徹 暍音謁 灑所下切
醫宗金鑑卷十四
辨霍亂病脈證并治篇
霍亂者,因風寒暑熱,飲食生冷之邪,雜揉交病於中,正不能堪,一任邪之揮霍撩亂
,故令三焦混淆,清濁相干,亂於腸胃也。表甚,則有頭痛身痛,發熱惡寒之證;裏
甚,則有嘔吐瀉利,腹中大痛之證;寒甚,則轉筋厥逆冷汗;暑甚,則大渴引飲不已
。病既不同,治亦各異,惟在詳審其因,分而療之,庶卒然之頃,不致有誤矣。
01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註】
問曰:病有霍亂者,其狀何似?答曰:卒然嘔吐、瀉利者,是名霍亂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三焦者,水穀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在下焦,則利而不吐;在
中焦,必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而成霍亂。輕者
只曰吐瀉,重者揮霍撩亂,故曰霍亂。
02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
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註】
此承上條,以詳出其證也。頭痛身疼,發熱惡寒,在表之風、寒、暑、熱為病也;嘔
吐瀉利,在裏之飲食、生冷為病也,具此證者,名曰霍亂。若自嘔吐已,又瀉利止,
仍有頭痛身疼惡寒,更復發熱,是裏解而表不解也,宜用藿香正氣湯或香薷飲,散而
和之可也。若不頭痛身疼,惡寒吐瀉,汗出發熱,渴而引飲,是表解而裏未解也,宜
辰砂六一散或白虎加人參湯,補而清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傷也。上以病名求病證,此
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程應旄曰:霍亂之證,僅見嘔吐而利,誰不知責重中焦者!若病有發熱頭痛,身疼惡
寒,夾此吐利而來,表裏之間,倉卒難辨,故從屬定名,破去傷寒之稱,名曰霍亂,
不欲人以表惑裏也。
沈明宗曰:吐利已止,復更發熱,乃裏氣和而表邪未解,當從解表之法。或無表證,
但有腹痛吐利,此為裏邪未解,當以和裏為主。
03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
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十三日愈
,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註】
此承上條辨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等證,為類傷寒之義也。若有前證而脈浮
緊,是傷寒也。今脈微濇,本是霍亂也。然霍亂初病,即有吐利,傷寒吐利,卻在四
、五日後邪傳入陰經之時,始吐利也。此本是霍亂之即嘔吐,即下利,故不可作傷寒
治之,俟之自止也。若止後似欲大便,而去空氣,仍不大便,此屬陽明也。然屬陽明
者,大便必,雖大便,乃傷津液之,未可下也,當俟至十三日經盡,胃和津回
,便利自可愈矣。若過十三日大便不利,為之過經不解,下之可也。
【集註】
魏荔彤曰:此申解霍亂病,似乎傷寒,應為辨明孰為傷寒之吐利,孰為霍亂之吐利,
以定治法無誤也。傷寒中之吐利,有六經形證;而霍亂中之吐利,有表裏陰陽,俱應
一一辨明,方有確見,而不搖惑也。
04
下利後,當便,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
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註】
此申上條下利後便必之義也。凡下利後,腸胃空虛,津液匱乏,當大便,則能
食者,是為胃氣復至,十三日津回,便利自當愈也。今反不能食,是為胃氣未復,俟
到十三日後,過經之日,若頗能食,亦當愈也。如其不愈,是為當愈不愈也。當愈不
愈者,則可知不屬十三日過經便之陽明,當屬吐利後胃中虛寒不食之陽明,或屬吐
利後胃中虛燥之陽明也。此則非藥不可,俟之終不能自愈也,理中、脾約,擇而用之
可矣。
【集註】
張璐曰:若利止而不能食,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
05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
【註】
霍亂者,水飲內發,故吐瀉交作也。風寒外襲,故頭痛發熱,身疼痛也。熱多欲飲水
者,是飲熱也,主五苓散以兩解其飲熱。若不欲飲水者,是中寒也,主理中丸以獨溫
其中。理中丸,即理中湯和劑作丸也。
【集註】
方有執曰:霍亂,熱多欲飲水者,陽邪盛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盛也。五苓散者,
水行則熱瀉,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裏也,裏陰之謂。參、朮
之甘溫裏也,甘草甘平和中也,乾薑辛熱散寒也。
沈明宗曰:此言霍亂須分寒熱而治也。頭痛、發熱、身疼痛者,風寒傷於表也,外風
而挾內熱,飲食以致吐利,必欲飲水,當以五苓散兩解表裏,使邪從汗出,裏邪即從
小便而去。不欲飲水者,寒多無熱,胃陽氣虛,當以理中丸溫中散寒為主,此以表裏
寒熱辨證治病也。
06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註】
霍亂吐利已止,而身痛不休者,此裏和而表未和,當消息輕重以治之,故宜桂枝湯,
小汗以和其外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止,裏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
以和表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
程應旄曰:吐利俱止,毫無霍亂證矣,僅是身痛不休,方可從桂枝例。一和解其外,
以其中有芍藥之寒,故猶當消息,猶曰小和。況吐利未止,敢恣意於寒涼也哉!
張錫駒曰:本經凡言小和、微和者,謂微邪而毌庸大攻也。
07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之為病,即吐且利,津液內亡,小便當少,而無汗。今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
利清穀,脈微欲絕者,是外之陽虛,不能固護;內之陰寒,獨盛於中,內真寒而外假
熱也。故不用理中,而以四逆主之也。
【集註】
成無已曰:吐利亡津液,則小便當少,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陽氣大虛也。
脈微為亡陽,若無外熱,但內寒下利清穀,為純陰證。此以外熱為陽未絕,猶可與四
逆湯救之。
吳人駒曰:既吐且利,而大汗出,則泄路盡開,而小便又復利,云復利者,反不欲其
利,而為收藏之地也。下利清穀,內寒外熱,且脈微欲絕,一線之微陽,挽回誠為不
易,四逆之施,詎可緩乎?
08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乃中外皆寒之證也,宜四逆湯
助陽以勝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裏陰盛也;汗出,發熱,惡寒,表陽虛也,
宜四逆湯中外合救之劑也。
程知曰:吐利而復汗出,陽氣幾於走失矣。發熱、惡寒、為陽未盡亡,四肢拘急,手
足厥冷,不得不用四逆以助陽退陰也。又按少陰證云;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
治。又云:下利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此之吐、利、汗出,四肢拘急,手足厥
冷,而用四逆治之者,以有發熱一證也。發熱為陽未盡亡,猶是病人生機。故經又曰
: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09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註】
霍亂吐、下已止,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脈微欲絕者,乃中寒盛極,阻格陽氣不達於
四肢也,宜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從陰以通陽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已下斷,津液內竭,則不當汗出而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
微欲絕者,陽氣大虛,陰氣獨盛也。若純與陽藥,恐陰為格拒,或嘔或躁,不得復入
也。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膽苦入心而通脈,膽寒補肝而和陰,引陽藥使不被格拒
。『內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此之謂也。
方有執曰: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餘證之
不解者,更出其治也。
10
惡寒脈微而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當是「利不止」。亡血,當是「亡陽」。
【註】
霍亂吐、下已止,若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者,是陽氣虛也,宜四逆加人參,益
其陽補其氣也。
【集註】
林瀾曰:霍亂要在審察寒熱而治。若果夏月中暑霍亂,脈虛小便赤少,不可用附子、
乾薑,須仔細辨之,利止脈微而惡寒,乃可用耳。又曰:中暑霍亂,只宜五苓散,加
香薷、萹荳、葛根、薑汁、炒黃連之類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
於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餘依四逆湯方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
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
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
命期。
【註】
發熱不渴,惡寒者,太陽證也。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今太陽病始得之,
不俟寒邪變熱,轉屬陽明,而即熱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由於
膏梁之人,冬不藏精;辛苦之人,冬傷於寒,內陰已虧,外陽被鬱,周身經絡,早成
溫化,所以至春一遇外邪,即從內應:感寒邪者,則無汗,名曰溫病,當以河間法用
水解散,審其表裏以解之。水解散,即天水六一散,防風通聖之合劑也。感風邪者,
則有汗,名曰風溫,當以水解散減麻黃,加桂枝,倍石膏,令微似汗以和之,若大發
其汗,則益助蘊熱,必令身熱如火灼也。蓋風溫為病,乃風邪外盛於表,故陰陽六脈
俱浮;熱邪內壅於胸,故多眠睡,鼻息鼾也。風邪傷衛,表氣不固,故自汗出;壯熱
傷氣,故身重倦,聲微語難出也。若被下者,則愈奪陰液,故水泉竭而小便不利也。
太陽府氣將絕,故目直視也。少陰藏氣不固,故遺失溲也。若被火者,則以火益火而
陽氣熏灼,將欲發黃,故微發黃也;劇者熱極生風,故如驚癇時瘈瘲也。微黃,病深
色漸加黑,故若火熏之也。溫病、熱病不惡寒者,表熱也。口渴引飲者,裏熱也。表
熱無寒,故不宜汗;裏熱無實,故不宜下。表裏俱熱,尤不宜火。曰一逆者,若汗、
若下、若火也;再逆者,汗而復下,下而復火也。一逆已令陰竭,尚可延引時日;再
逆則陰立亡,故曰促命期也。傷寒者,傷冬月之正寒也。溫病、熱病者,傷三時之暴
寒也。非時暴寒乃異氣也,以其兼令氣而為病也,故春兼風溫,即以風溫名之;夏兼
暑熱,即以暑熱名之。世人通名曰傷寒,又名曰時氣,醫工見其傳變六經,表裏情狀
皆同,故同乎一治也。其溫病、熱病無汗者,宜大青龍湯;時無汗、時有汗者,宜桂
枝二越婢一湯;有汗者,宜桂枝合白虎湯。內熱者,防風通聖散。表實者,倍麻黃;
裏實者,倍大黃。量其病之輕重,藥之多少而解之,三日之前,未有不愈者。其有外
感邪重,內早傷陰,已經汗下而不愈者,則當審其表裏,隨其傳變所見之證,治之可
也。此法惟西、北二方四時皆可行之,無不隨手取效。若江淮間地偏煖處,冬月初春
乃可用之。若春末秋前,即脈證允合,當用麻、桂、青龍等湯者,亦必輕而減之,隨
證消息,適可即止,慎不可過,過則反致變逆。經所謂同病異治者,此之謂也。
【集註】
程知曰:溫病熱自內出,故發熱而渴不惡寒。風溫內外交熱,加之自汗,故有身重多
眠諸證,有輕重死生之分。醫者當以有汗、無汗為辨別之大要,亦即可汗、不可汗為
救治之微權。又曰:仲景之青龍、白虎神矣!得此意而推廣之,可以應用於不窮。蓋
溫病宜於發散中重加清涼,風溫不可於清涼中重加發散也。
程應旄曰: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於太陽
,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
,一交春陽發熱,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濩。所云至春發為
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音切
鼾音旱 癇音閒 瘈音熾 瘲音蹤
醫宗金鑑卷十三
辨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篇
經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論曰:太陽病,發汗太多
,因成痙。夫六氣皆足以致痙,不專在濕也;六經皆有痙證,亦不專在太陽一經也。
蓋身以後,屬太陽,凡頭項強急,項背几几,脊強反張,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
結,皆太陽痙也。身以前屬陽明,頭面動搖,口噤齒齘,缺盆紐痛,腳攣急,皆陽明
痙也。身之側屬少陽,口眼喎邪,手足牽引,兩拘急,半身不遂,皆少陽痙也。至
若腹內拘急,因吐利後而四肢攣急者,未嘗非太陰痙也。惡寒踡臥,尻以代踵,脊以
代頭,俯而不能仰者,未嘗非少陰痙也。睪丸上升,宗筋下注,少腹裏急,陰中拘攣
,膝脛拘急者,未嘗非厥陰痙也。大抵痙以狀名,而痙因筋急,故凡六經筋病,皆得
以痙稱之。其因於風寒者,必發熱惡寒而無汗,其脈浮緊,其狀身強直口噤,即經所
云:諸病強直,皆屬於風者也。其勢勁急,故名曰剛痙。其因於風濕者,發熱汗出,
不惡寒,其脈浮緩,其狀項強几几,而身不強直,即經所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者
也。其勢濡弱,故名曰柔痙。若夫因誤汗亡陽,津竭無以養筋而致痙者,即本論所云
:太陽病,發汗太多而成痙,又非因濕因風,而卻因燥者也。蓋痙之始,本非正病,
多雜於他病之中,如婦人之脫血,跌撲之破傷,俱能致痙。今見患此者,悉指為風,
殊非確論。學者當於證中審察風、寒、濕、燥、內外、虛實之因,分別施治,庶不致
誤,慎勿概指為風也。
01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按】
「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衍文也。
【註】
傷寒,太陽經中之一病,非謂太陽經惟病傷寒也。蓋以六氣外感之邪,人中傷之者,
未有不由太陽之表而入者也。痙,風邪也。濕,濕邪也。暍,暑邪也。夫風寒暑濕之
病,固皆統屬太陽,然痙、濕、暍三種,雖與傷寒形證相似,但其為病傳變不同,故
曰:宜應別論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痙、濕、暍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
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併為辨論。
02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痙病也。
【註】
病人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頭熱陽鬱於上也,足寒
陰凝於下也。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
、口噤、反張、拘強之證,故名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痙之具證。言身熱頭熱,面赤目脈赤,陽邪發於陽也。足寒,陰邪逆
於陰也。獨頭面搖,風行陽而動於上也。卒,忽然也。噤,寒而口閉也,言忽然唇口
合,噤急而飲食不通也。背反張者,太陽之脈挾背,寒則筋急而拘攣,熱則筋緩而
縱弛也。然剛、柔二痙,則各見證之一偏,惟風寒俱有而致證者,則具見也。
鄭重光曰:此總論痙之經俞皆病,氣血併傷,而為強急反張之證也。風濕俱有,故為
痙之具證也。
03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註】
太陽病發熱,脈當浮大,脈若沉細,兼少陰也。今發熱脈沉細,而名曰痙者,何也?
以其已病痙證,而得沉細脈,不可名太陽、少陰傷寒之脈,當名太陽風濕痙病之脈也
。因風邪鬱於陽,故病發熱也。濕邪凝於陰,故脈沉細也。此承上條痙病得沉細脈之
義,非謂太陽病發熱,脈沉細,即名之曰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太陽未除也。沉,寒也。細,濕也。
程知曰:脈沉細,法宜救裏,而痙又為燥熱之病,故『金匱』謂難治。謂未可輕同於
太陽發熱脈反沉之例也。
張璐曰:發熱脈當浮數,而反沉細,知邪風為濕氣所著,所以身雖發熱,而脈不能浮
數,是陽證見陰脈,故『金匱』指為難治也。
程應旄曰:痙病有同有獨,固以其獨者名之矣。然脈在太陽,更有獨而無同,以頭面
搖,口噤背反張之證,合沉細之脈,雖有太陽發熱等證,不致為傷寒所溷,乃可定其
名曰痙也。
04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
【按】
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剛痙證應惡寒,非反也。
【註】
痙病既屬太陽,當以太陽虛實例之。故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實邪,名曰剛痙
;發熱汗出,不惡寒,為虛邪,名曰柔痙。此詳申上二條痙病虛實,非謂太陽病,發
熱無汗,惡寒;汗出不惡寒,即名之曰剛、柔痙病之證也。
【集註】
程知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傷寒;發熱,汗出,惡風,為傷風;發熱,
汗出,不惡寒,為溫熱。以證有頸項強急,甚則反張,故不謂之風寒、溫熱病,而謂
之痙也。
張璐曰:『金匱』云: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言,欲作剛痙
,葛根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其治法也。無汗而小便少者,以太陽、陽明
二經之熱,聚於胸中,延傷肺金清肅之氣,內外不能宣通故也。又云:太陽病,其證
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
其治法也。其證備,則發熱汗出等證,『金匱』已詳,不必贅矣。
05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註】
此略其證脈,單舉痙之頸項強急者,以明其治也。太陽脈,下項循肩挾背;陽明脈循
喉嚨,入缺盆,貫膈、下乳內廉。太陽主後,前合陽明;陽明主前,後合太陽。今邪
壅於二經之中,故有几几拘強之貌也。太陽之強,不過頸項強;此痙之強,則不能俯
仰,項連胸背而俱強,故曰:項背強几几也。無汗惡風,實邪也,宜葛根湯發之。即
桂枝湯加麻黃葛根,兩解太陽、陽明之邪也。
【集註】
方有執曰:几几,鳥之短羽者,動則引頸几几然。形容病人之頸項俱病者,俛仰不能
自如之貌。
06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註】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實邪也。今反汗出惡風者,虛邪也,宜桂枝加葛
根湯 ,解太陽之風,發陽明之汗也。
【集註】
江琥曰:太陽病項背強矣,復几几然,頸不得舒,頸之經屬陽明,項背與頸几几然,
其狀當無汗,今反汗出、惡風,仲景法:太陽病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今因其几
几然,故加葛根於桂枝湯中,以兼祛陽明經之風也。
桂枝加葛根湯方
於桂枝湯內,加葛根三兩,餘依桂枝湯法。
07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註】
以上論痙,皆外感風、寒、濕而為病也。若太陽病發汗太多,津液大亡,表氣不固,
邪風乘虛而入,因成痙者,乃內虛之所致也,不可以柔痙剛痙例之,宜以桂枝加附子
湯,以固表祛風為主治。由此推之,凡病出汗過多,新產亡血過多,而變生此證者,
皆類此也。
【集註】
程應旄曰:即此一端推之,則知此病得之亡津亡血,而因虛致寒,因虛致燥者不少。
蓋陽氣者,柔則養筋,發汗太多,則亡其陽,而損其經脈之血液故也。
08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註】
濕家,謂病濕之人。濕之為病,或因外受濕氣,則一身盡痛,或因內生濕病,則發熱
身黃。若內外同病,則一身盡痛發熱,身色如熏黃也。熏黃者,濕盛之發黃,屬脾之
瘀濕,故其色暗如煙熏也。不似傷寒熱盛之發黃,屬陽明之鬱熱,故其色明如橘子色
也。
【集註】
張璐曰:濕證發黃,須分陰陽表裏。陽濕,在裏茵陳蒿湯;在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陰濕,在裏白朮附子湯,在表麻黃白朮湯,此陰濕在表而發黃也。『金匱』有云:濕
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蓋寒與濕合,不宜大汗,故加白朮。以麻黃得朮,則汗
不致於驟發,白朮得麻黃,則濕滯得以宣通也。
09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
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註】
此申上條,詳其證出其脈,以別其治也。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此內生
外受之濕病也,外宜羌活勝濕湯,內宜茵陳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頭痛鼻塞而
煩,其脈大,證類傷寒,但其人裏和能食,知非傷寒,不可發汗,乃濕邪之病在頭,
故頭痛鼻塞,惟宜納藥鼻中,取黃水從涕出,自可愈也。所納之藥,即瓜蒂散類也。
【集註】
鄭重光曰: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則寒濕之邪客於上焦。經曰:因於
濕首如裹是也。用瓜蒂散吹鼻,此在上者,因而越之之法也。
10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
快,但當利其小便。
【註】
濕家脈浮細,濕在外也,當汗之。今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脈不浮細而沉細,是濕邪內盛而為濕痹不通之候也。故但當利其小便,使濕從小便而
去,乃濕淫於內之正治也。
【集註】
成無己曰:濕盛則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氣內流也。但當利其小便,以宣
泄腹中濕氣。古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方有執曰:此以濕之入裏者言也。關節疼痛者,寒濕之氣,走注內滲,所以脈沉而細
也。痺以疼痛言,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即水,水不外滲,則橫流不遵故道。利
其小便者,導其遵故道而行也。
張志聰曰:關節者,腰背肘膝之大關,大筋之所統屬,不同於骨節也。濕流關節,大
筋不和,故疼痛痺閉也。濕傷太陽,筋脈澀滯,故名濕痹,利其小便,則水道行而決
瀆無愆,濕邪去而筋脈調和矣。
11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
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註】
濕家但頭汗出,乃濕氣上淫之汗,非陽明之熱不得越也。濕家背強,乃濕氣澀滯之重
強,非痙病之拘強也。欲得覆被向火,非外惡寒,乃濕盛生內寒也。若誤以濕淫之頭
汗,為陽明瘀熱之頭汗而下之,寒濕之氣,乘虛入胸則胸滿,入胃則噦矣。寒濕不化
,故小便不利;胸中有寒,故舌上滑白如胎;丹田有熱,故口燥渴,欲得水而不能飲
,由胸中有寒濕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傷寒則無汗,濕家雖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頭汗出也。
程應旄曰:雖渴欲得水似熱,而不能飲可辨,則只是口燥煩,而實非胸中燥煩可知,
證同病別也。
12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註】
此承上條濕家誤下之逆也。濕家誤下,胸滿而噦,小便不利,舌上如胎,口燥渴不能
飲,已屬逆矣,尚在可治。此誤下後,額汗不已,微喘不止,是陽脫於上也;小便反
利,下利不止,是陰脫於下也,陰陽相離,故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治濕當利其小便,而以小便利主死,何也?誤治而陰陽散亡也。
程知曰:濕之中人,陰先受之,故本經濕證,多從助陽溫散為治,若妄下,則陽虛陰
盛而不可救矣。額上汗出微喘,虛陽欲上脫也;二便不禁,盛陰欲下脫也,陰陽離決
,死矣!
13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
也。
【註】
病者,謂一身盡痛之病人也。濕家一身盡痛,風濕亦一身盡痛。然濕家之痛,則重著
不能轉側;風濕之痛,則輕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別者也。至於發熱,濕家之熱,早
暮不分微甚;風濕之熱,則日晡必劇。此得之於汗出當風,或久傷濕,復受風冷所致
也。
【集註】
張志聰曰:汗出當風,則為風濕;久傷取冷,則為寒濕。
張錫駒曰:發熱日晡所劇者,日晡而陽氣衰,陰氣盛,濕為陰邪,故主旺時而甚也。
14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
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
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註】
此詳風濕相搏,一身盡痛,不惟不可下,即發汗亦不可失其宜也。風陽邪,濕陰邪,
風濕相搏,陰陽受邪,故一身盡痛也。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則濕氣盛,雖
發其汗,汗大出而病不愈者,但以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以其值濕盛之時,
發其汗,大汗出,此汗之不如法,所以不解也。若治風濕者,必俟天氣睛明發其汗,
但令其汗微微似欲出狀,則風與濕俱去,而病自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陰雨不止,則濕不除,所以益當發汗也。然風濕本由汗出當風而得,則汗
之大出者,必反濕轉加甚,微微似欲汗出,而不見出,則濕消而風散矣。此發汗之微
機,後之人動輒以大汗為言者,去道遠矣。
張璐曰:風濕相搏,法當汗出而解,合用桂枝加朮,使微微蒸發,表裏氣和,風濕皆
去。正如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湯加朮同義。
程應旄曰:濕家不惟不可誤下,即汗亦不可誤汗。風濕相搏一證,一身盡疼痛,雖是
微挾表邪,然其脈不浮,終是汗難大汗,治風兼治濕,但使微微似欲汗出者,是其法
也。
15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
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申脈證,以明其治也。傷寒八、九日,不嘔不渴,是無傷寒裏病之證也
;脈浮虛濇,是無傷寒表病之脈也。脈浮虛,主在表,虛風也;濇者,主在經,寒濕
也。身體疼煩屬風也,不能轉側屬濕也,乃風濕相搏之證,非傷寒也,與桂枝附子湯
溫散其風濕,使從表而解也。若脈浮實者,則又當以麻黃加朮湯,大發其風濕也。如
其人有是證,雖大便,小便自利,而不議下者,以其非邪熱入裏之,乃風燥濕去
之,故仍以桂枝附子湯去桂枝,以大便,小便自利,不欲其發汗,再奪津液也;
加白朮,以身重著,濕在肉分,用以佐附子逐濕氣於肌也。
【集註】
成無己曰:煩者,風也。身疼不能自轉側者,濕也。經曰:風則浮虛。『脈經』曰:
脈來濇者,為病寒濕也。
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朮湯方
附子(炮,去皮,破)三枚 白朮四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甘草
(炙)二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初一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復
服之,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子、朮,併走皮肉,逐水氣未得除,故
使之耳,法當加桂四兩。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
小便不利,當加桂。附子三枚,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服之。
16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
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註】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重著不能轉側,濕勝風也。掣痛不可屈伸,風勝濕也。今掣痛
不可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傷肌表也。小便
不利,濕內蓄也。身微腫者,濕外薄也。以甘草附子湯微汗之,祛風為主,除濕次之
也。以上二條,皆詳風濕之義,以明風濕之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摶,掜聚也。言風與濕掜合摶聚,共為一家之病也。煩,風也。痛、濕也
。風淫則掣,濕淫則痛,風濕之邪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髓,身體所以煩痛、掣痛而
不利也。近之則痛劇者,外邪客於內,迕之則逆也。短氣者,汗多亡陽而氣傷也。惡
風不欲去衣者,以重傷,故惡甚也,甘草益氣和中,附子溫經散濕,朮能勝濕燥脾,
桂枝祛風固衛,此四物者,所以為風濕相摶之的藥也。
吳人駒曰:必脈之沉而細者,若浮大而盛,則風多而濕少,附子須在審之。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二枚 桂枝四兩 白朮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
汗止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方解】
風濕之治,用甘草附子湯,即桂枝附子湯去薑、棗、加白朮也。去薑、棗者,畏助汗
也。加白朮者,燥中濕也。日三服,初服一升,不得汗解,則仍服一升。若微得汗則
解,解則能食,是解已徹也,可止再服。若汗出而復煩者,是解末徹也,仍當服之,
但不可更服一升,恐已經汗,多服而過汗也,服五合可也。如不解,再服六、七合為
妙。似此服法,總是示人不可盡劑之意,學者於理有未解處,即於本文中求之自得矣
。
17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也。
【註】
中暑熱病,亦由太陽表入,故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
頗似太陽溫熱之病。但溫熱無惡寒,以熱從內發,故雖汗出而不惡寒。中暍惡寒者,
以暑由外入,故汗出而惡寒也。究之於脈,溫熱之浮,必浮而實;中暍之浮,必浮而
虛,以暑熱傷氣也。究之於渴,溫熱之渴,初病不過欲飲水;中暍之渴,一病即大渴
引飲也。溫熱則傳經,變病不一,中暍則不傳,不愈即死也。雖同為太陽經中之病,
而虛實施治不同,宜以人參白虎湯主治之。
【集註】
方有執曰:蒸熱謂之暑,傷暑謂之暍。汗出惡寒者,太陽表不固也。身熱者,暑邪傷
陽也。渴者,亡津液而內燥也。
程知曰:此辨暑熱脈證也。太陽中熱者,謂是太陽表證而屬中熱也。均是太陽表病,
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為中風;汗出身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今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則是中暍。暍者、暑熱之氣也。不言暍而言熱,以其胃熱為獨重也。裏
有熱,故身熱而渴,暑傷氣,故汗出惡寒。
吳人駒曰:不可因惡寒而用辛溫,又不可因汗出而固表,惟宜甘寒以解其暑熱可也。
18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
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數下之
則淋甚。
【註】
此申上條,詳出證脈,戒人不可妄行汗、下、溫鍼也。太陽中暍,無汗身重疼痛者,
似傷寒也,但脈弦細芤遲,非傷寒脈也。且有小便已,而灑灑然惡寒毛聳之證,乃太
陽膀胱表氣為暑所傷而然也。手足逆冷者,乃暑傷氣,氣傷不能達四肢,則寒也。小
有勞身即發熱,口開前板齒燥者,乃勞則動熱,暑熱益烈,傷陰液也,此皆中暍危證
。若以發熱無汗,惡寒身痛,誤為傷寒之表,妄行發汗,則表氣愈虛,惡寒更甚也。
若以手足逆冷,誤為陽虛,妄加溫鍼,則暑邪愈盛,發熱更熾也。若以壯熱齒乾,誤
為胃火而數下之,則水源竭澀,尿淋窘甚也。凡此之證,皆中暍妄行汗、下、溫鍼致
變,惟宜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或人參湯調辰砂六一散亦可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經云:因於暑汗,煩則喘喝。口開,謂喘喝也,喘喝不止,故前板齒燥。
程知曰:人身之陽,以汗而外泄;人身之陰,以熱而內竭。故暍證禁用汗、下、溫鍼
,謂汗則傷陽,下則傷陰,溫鍼則引火內入也。
張鍚駒曰:灑灑者,惡寒之像也。毛聳者,毫毛豎起也。
19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註】
太陽中暍之證,身熱疼重者,暑傷形也;脈微弱者,暑傷氣也。以此證脈揆之,亦其
人夏月盛暑喜貪風涼,過飲冷水,水氣輸行於皮中,表為邪束,不得汗泄所致也。此
時即以香薷飲、大順散汗之,可立愈也。若因循不治,則水氣即不得外泄於表而作腫
,勢必內攻於裏而喘脹矣,是又當以葶藶大棗湯或瓜蒂一物散下之也。上條戒人不可
汗下,此條示人宜當汗下,仲景之法,多是如此,蓋恐人固執失宜也。
【集註】
方有執曰:身熱疼重,而曰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者,土主肌肉而惡濕,水滲土
而蒸發也。脈微弱者,熱則血乾而氣耗也。然夏月飲水,人之常事,而曰傷何哉?良
由暑迫飲之過多,或得之冷水澡洗,暑反內入也。
張璐曰:按論暍三條,首言動而得之之病,謂中暍,屬外因;次言靜而得之之病,雖
曰中暍,實暑病也,屬內因;末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暍之變證,屬不內外因,不得
以三者混稱也。
程應旄曰:可見中暍之病,大都陽氣在表,而胃中虛冷,所以身熱疼重,而脈微弱。
夏月飲冷水,裏陰鬱住表陽,水氣不得宣泄,而行於皮中,多有此證。此則開鬱宣陽
,又為暍證中增一義也。
音切
几音殊 搏音團 掣音徹 暍音謁 灑所下切
醫宗金鑑卷十四
辨霍亂病脈證并治篇
霍亂者,因風寒暑熱,飲食生冷之邪,雜揉交病於中,正不能堪,一任邪之揮霍撩亂
,故令三焦混淆,清濁相干,亂於腸胃也。表甚,則有頭痛身痛,發熱惡寒之證;裏
甚,則有嘔吐瀉利,腹中大痛之證;寒甚,則轉筋厥逆冷汗;暑甚,則大渴引飲不已
。病既不同,治亦各異,惟在詳審其因,分而療之,庶卒然之頃,不致有誤矣。
01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註】
問曰:病有霍亂者,其狀何似?答曰:卒然嘔吐、瀉利者,是名霍亂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三焦者,水穀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在下焦,則利而不吐;在
中焦,必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而成霍亂。輕者
只曰吐瀉,重者揮霍撩亂,故曰霍亂。
02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
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註】
此承上條,以詳出其證也。頭痛身疼,發熱惡寒,在表之風、寒、暑、熱為病也;嘔
吐瀉利,在裏之飲食、生冷為病也,具此證者,名曰霍亂。若自嘔吐已,又瀉利止,
仍有頭痛身疼惡寒,更復發熱,是裏解而表不解也,宜用藿香正氣湯或香薷飲,散而
和之可也。若不頭痛身疼,惡寒吐瀉,汗出發熱,渴而引飲,是表解而裏未解也,宜
辰砂六一散或白虎加人參湯,補而清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傷也。上以病名求病證,此
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程應旄曰:霍亂之證,僅見嘔吐而利,誰不知責重中焦者!若病有發熱頭痛,身疼惡
寒,夾此吐利而來,表裏之間,倉卒難辨,故從屬定名,破去傷寒之稱,名曰霍亂,
不欲人以表惑裏也。
沈明宗曰:吐利已止,復更發熱,乃裏氣和而表邪未解,當從解表之法。或無表證,
但有腹痛吐利,此為裏邪未解,當以和裏為主。
03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
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十三日愈
,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註】
此承上條辨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等證,為類傷寒之義也。若有前證而脈浮
緊,是傷寒也。今脈微濇,本是霍亂也。然霍亂初病,即有吐利,傷寒吐利,卻在四
、五日後邪傳入陰經之時,始吐利也。此本是霍亂之即嘔吐,即下利,故不可作傷寒
治之,俟之自止也。若止後似欲大便,而去空氣,仍不大便,此屬陽明也。然屬陽明
者,大便必,雖大便,乃傷津液之,未可下也,當俟至十三日經盡,胃和津回
,便利自可愈矣。若過十三日大便不利,為之過經不解,下之可也。
【集註】
魏荔彤曰:此申解霍亂病,似乎傷寒,應為辨明孰為傷寒之吐利,孰為霍亂之吐利,
以定治法無誤也。傷寒中之吐利,有六經形證;而霍亂中之吐利,有表裏陰陽,俱應
一一辨明,方有確見,而不搖惑也。
04
下利後,當便,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
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註】
此申上條下利後便必之義也。凡下利後,腸胃空虛,津液匱乏,當大便,則能
食者,是為胃氣復至,十三日津回,便利自當愈也。今反不能食,是為胃氣未復,俟
到十三日後,過經之日,若頗能食,亦當愈也。如其不愈,是為當愈不愈也。當愈不
愈者,則可知不屬十三日過經便之陽明,當屬吐利後胃中虛寒不食之陽明,或屬吐
利後胃中虛燥之陽明也。此則非藥不可,俟之終不能自愈也,理中、脾約,擇而用之
可矣。
【集註】
張璐曰:若利止而不能食,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
05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
【註】
霍亂者,水飲內發,故吐瀉交作也。風寒外襲,故頭痛發熱,身疼痛也。熱多欲飲水
者,是飲熱也,主五苓散以兩解其飲熱。若不欲飲水者,是中寒也,主理中丸以獨溫
其中。理中丸,即理中湯和劑作丸也。
【集註】
方有執曰:霍亂,熱多欲飲水者,陽邪盛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盛也。五苓散者,
水行則熱瀉,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裏也,裏陰之謂。參、朮
之甘溫裏也,甘草甘平和中也,乾薑辛熱散寒也。
沈明宗曰:此言霍亂須分寒熱而治也。頭痛、發熱、身疼痛者,風寒傷於表也,外風
而挾內熱,飲食以致吐利,必欲飲水,當以五苓散兩解表裏,使邪從汗出,裏邪即從
小便而去。不欲飲水者,寒多無熱,胃陽氣虛,當以理中丸溫中散寒為主,此以表裏
寒熱辨證治病也。
06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註】
霍亂吐利已止,而身痛不休者,此裏和而表未和,當消息輕重以治之,故宜桂枝湯,
小汗以和其外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止,裏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
以和表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
程應旄曰:吐利俱止,毫無霍亂證矣,僅是身痛不休,方可從桂枝例。一和解其外,
以其中有芍藥之寒,故猶當消息,猶曰小和。況吐利未止,敢恣意於寒涼也哉!
張錫駒曰:本經凡言小和、微和者,謂微邪而毌庸大攻也。
07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之為病,即吐且利,津液內亡,小便當少,而無汗。今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
利清穀,脈微欲絕者,是外之陽虛,不能固護;內之陰寒,獨盛於中,內真寒而外假
熱也。故不用理中,而以四逆主之也。
【集註】
成無已曰:吐利亡津液,則小便當少,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陽氣大虛也。
脈微為亡陽,若無外熱,但內寒下利清穀,為純陰證。此以外熱為陽未絕,猶可與四
逆湯救之。
吳人駒曰:既吐且利,而大汗出,則泄路盡開,而小便又復利,云復利者,反不欲其
利,而為收藏之地也。下利清穀,內寒外熱,且脈微欲絕,一線之微陽,挽回誠為不
易,四逆之施,詎可緩乎?
08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乃中外皆寒之證也,宜四逆湯
助陽以勝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裏陰盛也;汗出,發熱,惡寒,表陽虛也,
宜四逆湯中外合救之劑也。
程知曰:吐利而復汗出,陽氣幾於走失矣。發熱、惡寒、為陽未盡亡,四肢拘急,手
足厥冷,不得不用四逆以助陽退陰也。又按少陰證云;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
治。又云:下利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此之吐、利、汗出,四肢拘急,手足厥
冷,而用四逆治之者,以有發熱一證也。發熱為陽未盡亡,猶是病人生機。故經又曰
: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09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註】
霍亂吐、下已止,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脈微欲絕者,乃中寒盛極,阻格陽氣不達於
四肢也,宜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從陰以通陽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已下斷,津液內竭,則不當汗出而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
微欲絕者,陽氣大虛,陰氣獨盛也。若純與陽藥,恐陰為格拒,或嘔或躁,不得復入
也。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膽苦入心而通脈,膽寒補肝而和陰,引陽藥使不被格拒
。『內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此之謂也。
方有執曰: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餘證之
不解者,更出其治也。
10
惡寒脈微而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當是「利不止」。亡血,當是「亡陽」。
【註】
霍亂吐、下已止,若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者,是陽氣虛也,宜四逆加人參,益
其陽補其氣也。
【集註】
林瀾曰:霍亂要在審察寒熱而治。若果夏月中暑霍亂,脈虛小便赤少,不可用附子、
乾薑,須仔細辨之,利止脈微而惡寒,乃可用耳。又曰:中暑霍亂,只宜五苓散,加
香薷、萹荳、葛根、薑汁、炒黃連之類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
於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餘依四逆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