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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條文
發表於 : 2007-10-05 , 7:50
由 懸壺子
傷寒條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上篇):
總綱: 太陽主表,為一身之外藩,總六經而統榮衛。凡外因百病之襲人,必先於表;表氣壯,則衛固榮守,邪由何入?經曰:「雖有大風苛毒,勿之能害」是也。
若表氣虛,則榮衛之氣不能禦外,故邪得而乘之。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
衛,陽也;榮,陰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邪之害人,各從其類,故中風則衛受之,傷寒則榮受之。衛分受邪,則有汗,為虛邪,桂枝證也;榮分受邪,則無汗,為實邪,麻黃證也;榮衛俱受邪,均無汗,皆為實邪,大青龍證也。
大綱三法,用之得當,其邪立解;用違其法,變病百出。緣風為百病之長,故以風中衛列為上篇,寒傷榮與風寒兩傷,列為中下二篇,其條目俱詳於本篇之下,俾讀者開卷了然,有所遵循也。
01.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02.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03.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04.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05.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06.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07.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08.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09.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10.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11.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
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12.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
發於陽,七日愈;發於陰,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13.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
答曰:「假令半夜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
問曰:「何以言之?」
答曰:「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以陰得陽則解也。」
14.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15.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17.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18.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19.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20.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桂枝加附子湯主之。(表陽虛,⊕附子)
21.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22.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23.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稍稍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24.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25.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水積於中下焦)
26. 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水積於上焦)
27.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28.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29. 太陽中風,不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熱有時,頭痛;心下痞滿,引脅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裡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30.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31.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32.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本先下之,反而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33. 太陽病下之,其脈浮,不結胸者,此為欲解。脈促者,必結胸。
脈細數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緊者,頭痛未止。
脈沈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熱利。脈數滑者,必下血。
34.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
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利,此作協熱利也。
35.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
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理中湯⊕桂枝)
36.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
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c.f. 汗出而喘→麻杏甘石湯;無汗而喘→麻黃湯)
37.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汗出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表陽虛,⊕附子)
38.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
39.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同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40.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41.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42.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
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
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躋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茵陳蒿湯)
43.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大結胸)
44.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45.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
46.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白散。
47.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
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脅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48.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49.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50. 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51. 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
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結胸;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52.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藏結死。
53. 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54.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
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潠之灌之,益令熱被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
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中篇)
發表於 : 2007-10-05 , 7:51
由 懸壺子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中篇):
總綱: 太陽統攝之榮衛,乃風寒使入之兩途。風則傷衛,寒則傷榮。
衛氣慓疾,統氣而行於脈外,其用疏泄而屬陽,邪之犯也易,故其犯之也,則有汗,為虛邪(桂枝湯);榮氣專精,統血而行於脈中,其體固密而屬陰,邪之犯也難,故其犯之也,則無汗,為實邪(麻黃湯)。
夫冬固寒令也,然春月餘寒,秋末早寒,皆能致病。但有無汗實邪證候顯然,即可謂之傷寒,不必盡屬隆冬也。然太陽經也,膀胱府也,由經視府,則經為表,府為裡矣。上篇用桂枝湯解肌,所以治風傷衛之表;而未及衛分之裡,故又立五苓散一方,佐桂枝以和衛分之裡。此篇用麻黃湯發汗,所以治寒傷榮之表;而未及營分之裡,故又立桃核抵當方,佐麻黃以攻榮分之裡。
至於汗下失宜,過之則傷正,而虛裡陽;不及則熱熾,而傷其陰。
虛其陽,則從少陰陰化之證多,以太陽少陰為表裡也;(膀胱腎)
傷其陰,則從陽明陽化之證多,以太陽陽明遞相傳也。(傳經次第)
故此篇中,所以又有四逆(少陰)、承氣(陽明)之治也。
凡風傷胃之虛邪已列上篇,茲以寒傷榮之實邪疏為中篇,使讀者先會大意於胸中,斯臨證處方,自不致誤矣。
01.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
02.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03.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04.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一二三四五六,皮膚肌胸腹胃)
05.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06.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07.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08. 發汗病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09.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惡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10.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然?
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小建中湯)
11.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12. 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下利清榖,當溫其裡,宜四逆湯。
13. 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汗惡風,大渴,舌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14. 發汗已,脈浮數,小便不利,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15.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16.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17.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18.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
19.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20.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21.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22.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湯去芍藥,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23.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24.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25.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26.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27.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28.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豉湯主之。(原梔子乾薑湯 )
29.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乾薑湯主之。(原梔子豉湯 )
30.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31.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32.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33.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34.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大承氣)
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苦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35.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36.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37.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滿,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抵當湯主之。
38.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宜抵當丸。
39.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
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40.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裡,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41. 心下痞,按之不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42.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43.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中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44.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45.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
柴胡證仍在,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
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46.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47.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
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48.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49.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拂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吳茱萸湯)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下篇)
發表於 : 2007-10-05 , 7:52
由 懸壺子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 (下篇):
總綱: 太陽中風者,風傷於衛也;傷寒者,寒傷於榮也。其說已詳於上中二篇,茲以風寒兩傷,榮衛俱病,疏為下篇。
蓋風寒二氣,多相因而少相離,有寒時不皆無風,有風時不皆無寒,風寒並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實邪,故立大青龍湯兩解之法,發其寒邪外閉、風邪內鬱,不汗出而煩躁之汗。必審其人脈不微弱,無少陰證者,乃可與之。若誤施之,大汗淋漓,厥逆,筋惕肉瞤,必致亡陽之變,故又立真武一湯,以救青龍之誤。夫表寒裡熱者,大青龍固所宜也,若表裡俱熱,則又非大青龍之所勝任,爰立白虎一湯,以輔清龍之不逮。
至於寒熱輕微者,則更出桂枝二越婢一湯、麻黃桂枝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皆兩解榮衛之法。合上中二篇而熟讀之,則三法了然,以之施治,庶不紊耳。
01.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
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之,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02.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03.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而不可下也。(大青龍湯)
04.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05.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煩躁,必發譫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榖氣下流故也。
06.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
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07.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
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08.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差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09.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10.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11.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12. 傷寒,心中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13.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14.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15.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16.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裡未和,然後復下之。
17.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18. 問曰:「病有戰汗而出,因得解者,何也?」
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其本虛,故當戰汗而出也。
其人本虛,是以發戰汗;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
問曰:「病有不戰而出者,何也?」
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
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
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
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19.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
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20.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
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21.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22.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23.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2
由 懸壺子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
總綱: 陽明主裡,內候胃中,外候肌肉,故有病經、病府之別。如論中:
身熱煩渴,目痛鼻乾,不得眠,不惡寒,反惡熱者,此陽明經病也。
潮熱譫語,手足腋下濈然汗出,腹滿痛,大便硬者,此陽明府病也。
而其候各有三:
經病,則有邪已傳陽明,而太陽之表未罷,兼見頭痛、惡寒、無汗之太陽證者;
有太陽之邪已罷,悉傳陽明,但見壯熱有汗、心煩不眠、口渴引飲之陽明證者;有陽明之邪未已,復轉少陽,兼見胸脅痛、寒熱往來、口苦而嘔、目眩耳聾之少陽證者。
府病則:有太陽陽明,謂太陽病,或發汗或吐或下,或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太陽之邪,乘胃燥而轉屬陽明,致小便反數,大便硬者,所謂脾約是也;有正陽陽明,謂陽氣素盛,或有宿食,太陽之邪,一傳陽明,遂入胃府,致大便不通者,胃家實是也;有少陽陽明,謂病已到少陽,法當和解,而反發汗、利小便,亡其津液,胃中燥熱,復轉屬陽明,致大便燥結者,所謂大便難是也。
其治陽明經病,則以葛根湯、或桂枝加葛根湯發之,或以白虎湯清之,或以柴胡白虎湯和之,隨其證而治之;其治陽明府病,雖均為可下,然不無輕重之分,故或以三承氣湯下之,或麻仁丸通之,或蜜煎膽汁導之,量其病而治之可也。
此陽明之大略,茲以在經在府二者,詳疏於篇,俾讀者易為分別,則臨證施治,自不紊者。
◎ 陽明經病:身熱煩渴,目痛鼻乾,不得眠,不惡寒,反惡熱。(清之)
◎ 陽明府病:潮熱譫語,手足腋下濈然汗出,腹滿痛,大便硬。(下之)
01. 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
02.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03. 本太陽初得病,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04.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05. 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06.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
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07.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居中,主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二日即止。此為陽明病也。」
08.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
答曰:「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09.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
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
10.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麻⊕葛),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桂⊕葛),必自汗出。
11.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發熱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12.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13. 陽脈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者,為陽絕於裡,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14.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葛根湯小劑微汗)
15. 陽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脈緊則愈。
16.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反而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
17.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
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18.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裡有邪,白虎湯主之。
20. 陽明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19.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
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21.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22. 傷寒吐後,腹滿脹者,與調胃承氣湯。
23.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24.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25.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
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26.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
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
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27.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
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28.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
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
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
29. 陽明病,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
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者,勿更與之。
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裡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30.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
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滑者生,濇者死。
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則止後服。
31.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
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
32.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硬,不可攻之。
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33.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此為實。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34.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有燥屎,宜大承氣湯。
35.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大承氣湯)
36.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37.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
38.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39.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
40.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
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譫語。若加溫鍼,必怵惕煩躁不得眠。
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
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復利其小便故。
註:『渴』的治法──白⊕人、五苓散、豬苓湯、少少與飲之。
41.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屬府者,不令溲數。
溲數則大便硬,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42.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者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43. 陽明病,若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44.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若小便不利,渴者,宜五苓散。
45.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46.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47. 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48.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49.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此必衄。
50.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
51.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當湯下之。
52.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屎硬,可下之。
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
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也。
53.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
54.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55.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56. 傷寒身黃發熱,梔子蘗皮湯主之。
57.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58.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59. 陽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60.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
但頭汗出,身無汗,頸項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61.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
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裡也。
62. 傷寒轉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63. 太陽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竹葉石膏湯)
64.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
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五六日吐之者,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65. 食穀欲嘔,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葛根加半夏湯)
66.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67. 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以其人本虛,攻其熱必噦。
68. 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理中湯⊕丁香吳茱萸)
69.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搏,故令氣_,言胃氣虛竭也。
脈滑,則為噦,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脈浮,鼻中燥者,必衄血。
70.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摶則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水得寒氣,冷必相摶,其人必 。
71.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前部五苓,後部承氣)
72.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
73.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裡實,久則譫語。(小承氣湯)
74.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譫語止者,更莫復服。
75. 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裡實故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76.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若能食者,但硬爾。(當導之)
77. 下利譫語,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78.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79.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80.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81.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部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
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弦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
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82.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83.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手足不厥,頭不痛。
84.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85.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理中湯送烏梅丸)
86.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不止。
87. 脈浮而遲,表熱裡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
88.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3
由 懸壺子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
總綱: 少陽主春,其氣半出地外,半在地中;人身之氣亦如之,故主半表半裡也。
半表者,謂在外之太陽也;半裡者,謂在內之太陰也。邪入其間,陰陽相移,寒熱交作,邪正相持,進退互拒,此際汗吐下三法俱在所禁,故立小柴胡湯和解法,加以施治。
然小柴胡加減法中,又有口不渴身有微汗者,加桂枝以取汗;下後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者,用柴胡桂枝乾薑湯汗之;又有柴胡證具,而反下之,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大柴胡湯主之;及柴胡證仍在,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更有本柴胡證,醫以丸藥下之,微利,胸脅滿而嘔,日晡潮熱者,小柴胡加芒硝湯下之等法。是仲景亦有汗下之法,為在臨證詳察,因病施治,不可執一也。
01.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02.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03.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無汗者,屬少陽。
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04.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
05.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06.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07.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08.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與小柴胡湯。
09.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10.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12.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11.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
13.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
14.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15.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沉細,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
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
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大柴胡湯)
16. 傷寒陽脈濇,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再與小柴胡湯主之。
17.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寒),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用乾薑)
18.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矣。設胸滿脅痛,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19.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嘔吐,而不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20.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21.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中嗢嗢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
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
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22.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
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此非其治也。
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23.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
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24.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25.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26.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27.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28.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29.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者,小柴胡湯主之。
30.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31.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3
由 懸壺子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總綱: 六氣之邪,感人雖同,人受之而生病各異者,何也?蓋以人之形有厚薄,氣有盛衰,藏有寒熱,所受之邪,每從其人之藏氣而化,故生病各異也。
是以或從虛化,或從實化,或從寒化,或從熱化,譬諸水火,水盛則火滅,火盛則水耗,物盛從化,理固然也。誠知如此,又何疑乎陽邪傳陰,謂為直中;抑知直中乃中寒之證,非傳經之邪耶?是皆未曾熟讀仲景之書,故有此誤耳。
如論中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此三陽陽邪,傳入太陰,邪從陰化之寒證也。
如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此太陰寒邪,傳入少陰之寒證也。
如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少陰寒邪,傳入厥陰之寒證也。皆歷歷可據,豈得傷寒陰不相傳,無陽從陰化之理乎?
夫太陰濕土,純陰之藏也。故病一入太陰,則邪從陰化者多,從陽化者少。
從陰化者,如論中腹滿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溫,時腹自痛,宜服理中四逆輩者是也。從陽化者,如發汗後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腹滿大實痛者,宜桂枝加大黃湯主之者是也。
蓋脾與胃同處腹中,故腹滿腹痛兩者皆有之。然腹滿為太陰主病,心下滿為陽明主病。陽明亦有腹滿者,以陽明腹滿與熱同化,故必有潮熱,自汗,不大便之證;而不似太陰與濕同化,有發黃暴煩,下利穢腐之證也。誠能更於腹之時痛、大實痛、腹滿痛處,詳審虛實,斟酌溫下,則了無餘義矣。故以此括之,自知太陰之要法也。
◎ 邪從陰化:腹滿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溫,時腹自痛,宜服理中四逆輩。
◎ 邪從陽化:發汗後不解,腹滿痛,宜大承氣湯;腹滿大實痛,宜桂枝加大黃湯。
01.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自利益甚。
02.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03.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04. 傷寒本自寒格 (理中湯加丁香),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
若食入口即吐 (胃熱格),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05.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06. 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07.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08. 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09.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10. 太陰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11.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12.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13.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14. 太陰中風,四肢煩痛,陽微陰濇而長者,為欲愈。
15.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
辨少陰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3
由 懸壺子
辨少陰病脈證並治:
總綱: 少陰腎經水火之藏,邪傷其經,隨人虛實。或從水化以為寒,或從火化以為熱。水化為陰寒之邪,是其本也;火化為陽熱之邪,是其標也。
陰邪:其脈沉細而微;陽邪:其脈沉細而數。至其見證,亦各有別:
陰邪但欲寐、身無熱,陽邪雖欲寐、則多心煩;陰邪背寒、口中和,陽邪背寒、口中燥;陰邪咽痛不腫,陽邪咽痛則腫;陰邪腹痛、下利清穀,陽邪腹痛、下利清水或便膿血;陰邪外熱面色赤、裡寒大便利,小便白,陽邪外寒手足厥、裡熱大便秘,小便赤。此少陰標本寒熱之脈證也。
凡從本之治,均宜溫寒回陽;從標之治,均宜攻熱救陰。回陽救陰,其機甚微,總在臨證詳究,辨別標本寒熱,以急施其治,庶克有濟,稍緩則不及矣。
01.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02.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03.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證,故微發汗也。
04. 少陽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05. 病人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06. 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07.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關元,膈關),附子湯主之。
08.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09.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10.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11.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12.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
13.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嗢嗢欲吐,復不能吐。
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瓜蒂散)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宜四逆湯。
14.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
至五六日,自利,復煩燥不得臥寐者,死。
15.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
其人或咳,或小便不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16.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
17. 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18.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19.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20. 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21. 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22.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不治。
23.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24.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25.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26. 少陰病,脈沉細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27.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28.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29.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30.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31.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
32. 少陰病,惡寒而踡,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33.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34.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豬膚湯主之。
35.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與桔梗湯。
36.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37.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38.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39.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40.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41.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可刺。
42.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43.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44.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45. 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46.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4
由 懸壺子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總綱: 厥陰者,陰盡陽生之藏,與少陽為表裡者也。故其為病,陰陽錯雜,寒熱混淆,邪至其經,從化各異。
若其人素偏於熱,則邪從陽化,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蚘厥,口爛,咽痛,喉痺,癰膿,便血等陽證見矣。
若其人素偏於寒,則邪從陰化,故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膚冷,藏厥,下利,除中等陰證見矣。
所以少陽不解,傳變厥因而病危;厥陰病衰,轉屬少陽為欲愈。
陰陽消長,大伏危機,茲以陰陽從化,厥熱勝負之微旨,詳發於本篇中,俾臨證者診治有要道也。
◎ 邪從陰化: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膚冷,藏厥,下利,除中。
◎ 邪從陽化: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蚘厥,口爛,咽痛,喉痺,癰膿,便血。
01.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
02. 厥陰病,渴欲飲水,少少與之愈。
03.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飲水多,先宜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
04.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
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非為藏寒,蚘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05.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06.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07.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08.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09. 傷寒五六日,不大便,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10.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11.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12.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
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13.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14. 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白虎湯主之。
15.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16.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
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病進。
17.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若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
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18. 傷寒脈遲,六七日,厥而下利(當與理中湯),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19.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20.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
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21.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22.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23. 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24.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濇者,必圊膿血。
25.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26.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27.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28.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29.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30.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
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31.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32.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33.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34.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35.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36.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37.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38.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39.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40.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辨合病併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4
由 懸壺子
辨合病併病脈證並治:
總綱: 傷寒有六經之證,有六經之脈,脈證並然不雜,則可直指為某經之病。
若兩經三經,陰陽混淆,不可以一經名者:
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併一經者,則名曰合病。
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後歸併一經自病者,則名曰併病。
論中所著合病、併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併病,則陰經亦必有,可知矣。
如太陽病脈反沉,少陰病又發熱,是少陰太陽合病也;
陽明病脈遲,太陰並大實痛,是太陰陽明合病也;
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也。
是雖無合病之名,而確有合病之實。
且三陽皆有發熱證,三陰皆有下利證,如發熱而下利,是陰陽合病。陰陽合病,若陽盛者屬陽經,則下利為實熱,即論中所謂太陽陽明,陽明少陽,太陽少陽合病是者。陰盛者屬陰經,則下利為虛寒,即論中所謂少陰下利,反發熱不死;少陰下利清穀,裡寒外熱,不惡寒而面赤者是也。
蓋陽與陽合,不與陰合,是三陽合病,則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湯證也。
陰與陰合,不與陽合,是三陰合病,則不發熱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湯證也。
誠以人之藏府互根,陰陽相合,三陽既有合病之證,則三陰亦有合病之證,不待言矣。
01.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02.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03. 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表邪盛→柴胡桂枝湯)
04.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 (黃芩湯)。其脈不負者為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05. 三陽合病,脈浮大弦關上,但欲睡眠,目合則汗。(柴胡,桂枝,白虎三湯,酌而用之)
06.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讝語,遺尿。
發汗則讝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
07. 二陽併病,太陽病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其汗;熱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以汗;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其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08.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讝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09.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脈弦,五六日讝語不止,當刺期門。
10.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11.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
辨差後勞復、食復、陰陽易病脈證並治:
總綱: 傷寒新愈,起居作勞,因而復病,謂之勞復。強食穀食,因復病,謂之食復。
男女交接,復而自病,謂之房勞復。男女交接,相易為病,謂陰陽易,謂男傳不病之女,女傳不病之男,有如交易。蓋因其人新差,餘邪伏於藏府,未經悉解,故犯之輒易復也。學者於臨證時,審其脈證而詳辨之,則施治自無誤矣。
01.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加大黃,如博碁子五六枚。
02. 傷寒差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
脈浮者,以汗解之 (枳實梔子豉湯);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枳實梔子豉湯加大黃)。
03.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04.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05. 傷寒解後,虛蠃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
06.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則愈。
07.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褌散主之。(房勞復:男六地,女四物)
辨壞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4
由 懸壺子
辨壞病脈證並治:
總綱: 壞病者,謂不當汗而汗,不當吐而吐,不當下而下。即汗吐下而過甚,或當汗吐下而失時,皆為施治失宜,所以成壞病也。凡三陰三陽,若汗若吐若下,或溫鍼,火熏,火熨,火灸,火劫等法,致諸壞病者:有汗後亡陽,眩冒振惕,魄汗不收;有下後虛中,結胸痞硬,下利不止;有吐後煩亂腹滿,有溫鍼失血驚狂,甚至陽毒斑狂,陰躁欲死,神昏讝語,循衣摸床之類是也。其論散見諸篇,今合為一集,以便後學。其中或有掛漏,是在能三反者。
01.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02.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弦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讝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03. 太陽病,中風,已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讝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陰氣猶存)
04. 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鍼。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05.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 (桂枝增桂加附子湯),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
得之便厥,咽中乾,煩燥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
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以調其陰)
若胃氣不和,讝語者,稍與調胃承氣湯。
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06.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讝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
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故知病可愈。」
07.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08.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中寒下竭)
09.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讝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10.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痛。
11.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目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12.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13.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14.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則便血。
15. 瘡家身雖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
16. 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燒鍼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先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17.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名為火邪。
18.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故咽燥而吐血。
19. 微數之脈,甚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20. 榮氣微者加燒鍼,則血留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21.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22.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數;數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數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23. 傷寒脈浮,醫以火逼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24. 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辨溫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5
由 懸壺子
辨溫病脈證並治:
總綱: 內經言:「熱病皆傷寒之類也。」非謂類乎傷寒,乃謂與傷寒同乎一類之病也。蓋傷寒,因傷時令之寒而得名也;溫病熱病,亦隨時令而易其名耳。
經曰:「冬傷於寒,則為病熱。」此即時而病者也。
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過時而病者也。
經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暑,即熱之謂也。」此隨時而病者也。
秋分以前,皆得以熱病名之;秋分以後,皆得以傷寒名之。此軒岐仲景立傷寒,溫病,熱病之名義也。
經云:「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此明過時不病之原因也。
經云:「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此明過時必病之故也。
於此可之,傷寒為病,不在精之藏與不藏,但有獨犯即得為病。非若溫病熱病,藏精則不病,不藏精則必病也。但能藏精者,縱偶感於邪,或溫或暑,其病自輕;不藏精者,雖微感其邪,或溫或暑,其病必重,差為稍異耳。若專以冬不藏精,毫無外感,為少陰本病,熱從內生,則悖仲景溫病之旨也。
仲景論中,但言太陽初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辨其非傷寒,非謂太陽之寒不由表入,竟從少陰之熱,內生為病也。
經又曰:「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是明指溫病之發,因感春風輒動,內熱使發,所以陰陽脈俱浮也。蓋以溫病風溫,與熱病論,互發其義;但熱病一論,經已昭然。若復立論,未免贅疣,非仲景詳於傷寒,而略於溫證也。今將伏氣、溫病、風溫,合為一篇,其溫熱治法,同於六經,讀者再細玩素問熱病論,即刺熱評熱諸論,與是論互相參考,自有得焉。
01. 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病人云:「實,咽中痛。」雖爾,今復欲下利。
02.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溫病→水解散~天水六一合防風通聖)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風溫→水解散Θ麻黃⊕桂枝,倍石膏)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辨痙濕暍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5
由 懸壺子
辨痙濕暍脈證並治:
總綱: 經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論曰:「太陽病,發汗太多因成痙。」
夫六氣皆足以致痙,不專在濕也。六經皆有痙證,不專在太陽一經也。
身以後,屬太陽,凡頭項強急,項背几几,脊強反張,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皆太陽痙也。
身以前,屬陽明,頭面動搖,口噤齒齘,缺盆紐痛,腳攣急,皆陽明痙也。
身之側,屬少陽,口眼喎邪,手足牽引,兩脅拘急,半身不遂,皆少陽痙也。
腹內拘急,因吐利後,而四肢攣急者,未嘗非太陰痙也。
惡寒踡臥,尻以代踵,脊以代頭,俯而不能仰者,未嘗非少陰痙也。
睪丸上升,宗筋下注,少腹裡急,陰中拘攣,膝脛拘急者,未嘗非厥陰痙也。
大抵痙以狀名,而痙因筋急,故凡六經筋病,皆得以痙稱之。
其因於風寒者,必發熱惡寒而無汗,其脈浮緊,其狀身強直,而口噤,即經所云:「諸病強直,皆屬於風」者也。其勢勁急,故名曰剛痙。
其因於風濕者,發熱汗出不惡寒,其脈浮緩,其狀項強几几,而身不強直,即經所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者也。其勢濡弱,故名曰柔痙。
若夫因誤汗亡陽,津竭無以養筋,而致痙者,即本論所云:「太陽病,發汗太多而成痙。」又非因風因濕,而卻因燥者也。
蓋痙之始,本非正病,多雜於他並之中,如:婦人之脫血證,跌撲之破傷,皆能致痙。今見患此者,悉指為風,殊非確論。學者當於證中,審查風寒濕燥,內外虛實之因,分別施治,庶不致誤,甚誤蓋指為風也。
01. 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02.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03.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04. 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者,名曰剛痙。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05.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剛痙)
06. 太陽病,頸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柔痙)
07.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08.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09.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瓜蒂散)
10.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11.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
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12.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13.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
14. 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
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
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15.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16.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17.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18. 太陽中暍,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
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
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19. 太陽中暍,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一物瓜蒂湯主之。
辨霍亂病脈證並治:
發表於 : 2007-10-05 , 7:56
由 懸壺子
辨霍亂病脈證並治:
總綱: 霍亂者,因風寒暑熱、飲食生冷之邪,雜揉交病於中,正不能堪,一任邪之揮霍撩亂,令三焦混淆,清濁相干,亂於腸胃也。
表甚,則有頭痛身痛、發熱惡寒之證;裡甚,則有嘔吐瀉利、腹中大痛之證;
寒甚,則轉筋、厥逆、冷汗;暑甚,則大渴引飲不已。
病既不同,治亦各異,惟在詳審其因,分而療之,庶卒然之傾,不致有誤矣。
01.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02.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
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表不解→藿香正氣湯,香薷飲;裡不解→辰砂六一散,白⊕人)
03.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04. 下利後當便硬,應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05.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06.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07.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厥者,四逆湯主之。
08.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冷者,四逆湯主之。
09.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厥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10.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止亡血也(or利不止亡陽),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11.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節其飲食)
六經主證:
發表於 : 2007-10-05 , 7:57
由 懸壺子
六經主證:
太陽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傷寒。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
陽明 陽明經病:身熱煩渴,目痛鼻乾,不得眠,不惡寒,反惡熱。(清之→白虎湯)
陽明府病:潮熱譫語,手足腋下濈然汗出,腹滿痛,大便硬。(下之→承氣等湯)
少陽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胸…默…心…小柴胡湯主之。
太陰 邪從陰化:腹滿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溫,時腹自痛,宜服理中四逆輩。
邪從陽化:發汗後不解,腹滿痛,宜大承氣;腹滿大實痛,宜桂枝加大黃湯。
少陰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厥陰 邪從陰化:手足厥冷,脈微欲絕,膚冷,藏厥,下利,除中。(當歸四逆湯)
邪從陽化: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蚘厥,口爛,咽痛,喉痺,癰膿,便血。(烏梅丸)
溫病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
風溫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霍亂 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名霍亂。
欲解 太明少,太少厥 → 巳申寅,亥子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