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會人格 傷人不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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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 傷人不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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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 傷人不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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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



家暴加害人遷怒受害者家屬做出危及公共安全犯罪行為,奇美醫院精神科主任林進嘉表示,加害人若平常就有反社會人格的慣性行為模式,矯正不易;在悲劇發生前若能接受精神治療,或許可避免悲劇發生。

林進嘉表示,所謂「反社會人格」,是指一群行事容易衝動、激烈,對於傷害他人不會自責、缺乏同理心,這種人在做出如殺人等犯罪行為後,常常還是很冷靜,欠缺反省。

林進嘉指出,反社會人格的矯正不易,除非當事人自己想尋求改變,透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可能有幫助,有些罪犯則是入獄後受到宗教因素或心理輔導,才將人格障礙矯正過來。

至於酒癮或藥癮導致家暴行為,林進嘉表示,可尋求精神科協助治療,幫助個案戒除酒癮或藥癮,以避免發生暴力行為。

南市家暴防治中心督導胡玉娟表示,除非法院裁定須對加害人實施精神處遇治療,即轉介給衛生局介入實施精神治療,但衛生局心理與精神衛生科長吳桂琳表示,一年轉介個案不到10個,且反社會人格者並不歸類在精神衛生規範內,相關法令對於家暴加害人的管制顯然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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