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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不定時炸彈? 新聞報導使用歧視字眼將開罰!

發表於 : 2007-06-06 , 6:27
MissC
精神病患=不定時炸彈? 新聞報導使用歧視字眼將開罰!
東森新聞報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為了保障精神疾病病人權益,立法院5日上午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未來媒體報導精神病患新聞時,不准出現「不定時炸彈」、「瘋漢」、「人魔」等負面歧視字眼,否則將開罰,最高可處50萬元罰緩。此外,修法也新增規定,對病人有遺棄、身心虐待、強迫或誘騙結婚等不正當行為,都要處以罰鍰並接受輔導。

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傳播媒體報導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新聞時,不得使用歧視性稱呼及描述,也不得有跟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產生歧視的報導,避免加深社會對精神病患的負面刻板印象,否則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更正,若屆期未更正,可按次連續處罰。

至於明確的報導準則,衛生署方面表示,將邀集媒體和專家學者討論,比照傳染病、自殺等新聞訂定標準。

此外,為保護日常生活無法自理的病人權益,避免遭監禁或遺棄侵害等,修法也明定,不得對病人有遺棄、身心虐待、留置於易發生危險的環境、強迫或誘騙病人結婚或犯罪等不當行為,否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還要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收費家庭教育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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