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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哺母乳 衛生署修法 藥局促銷嬰兒奶粉 最高罰百萬

發表於 : 2007-09-13 , 15:37
MissC
推廣哺母乳 衛生署修法 藥局促銷嬰兒奶粉 最高罰百萬
中時
記者:黃天如/台北報導



「開罐價」、「促銷價加送贈品」…,未來藥局再以這類手法促銷嬰兒奶粉,將面臨廿萬至一百萬元的重罰。衛生署昨天邀集藥師公會、母乳哺育及消基會等團體召開共識會議,宣示已修改相關法令,要求業者加強自律。

根據最新調查,國內傳統藥局、藥房約近七千家,實施全民健保後,原先的成藥消費客群大幅流失,業者求生存,紛紛藉促銷嬰兒奶粉吸引民眾來店消費。台灣每年高達十四億七千多萬元的嬰兒奶粉市場,估計七成從藥局賣出。因此昨天把藥局業者找進衛生署開會。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鄭慧文表示,會持續推廣「母乳最好」的觀念,但嬰兒奶粉可能是一歲以下幼兒重要營養來源,且嬰兒感受性高、抵抗力弱,需要更周全保護,因此已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將嬰兒奶粉列為可公告限制廣告範圍、方式與場所的「特殊營養食品」。草案已於六月送立法院。

鄭慧文說,很多藥局、藥房常見的嬰兒奶粉促銷手法確實不宜,例如「開罐價」是只要消費者願意當場將奶粉開封,以確保不退、換貨,就可用較低價格買到;若一次購買一箱以上或預購更多,除了優惠價,還有嬰兒推車、玩具等琳瑯滿目的贈品。

問題是,這些「好康」的背後很可能暗藏危機。奶粉過早開封很容易受潮、變質,民眾一次付清一箱甚至更多奶粉錢,怎知期間店家不會突然倒閉?或到頭來拿到的是使用期限將屆的奶粉?

鄭慧文說,一旦立法通過,相關業者再以「開罐」、一次付清或任何形式的不當手法促銷嬰兒奶粉,都可處最重一百萬元的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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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推廣哺母乳 衛生署修法 藥局促銷嬰兒奶粉

發表於 : 2007-09-13 , 15:37
MissC
藥師無奈 民眾批無聊
中時
記者:黃庭郁、黃天如/台北報導



開藥藥師柯明道說,衛生署規範藥房、藥局的嬰幼兒奶粉行銷方式是好的,但實際執行可能要慢慢來。健保開辦後,社區藥師光是靠賣成藥、等醫院釋出的處方箋收入有限,賣奶粉還可賣一些媽媽寶寶用營養品,是很多藥局藥房的重要收入。

柯明道說,規模大、場地夠的藥房藥局現在都想辦法多角化經營。除了奶粉,也賣保養品、化妝品,代餐包什麼都有,利潤遠超過調劑或賣藥本身。

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說,因為競爭激烈,常聽到有藥房促銷小品牌奶粉搭配各式各樣贈品,甚至採會員制,買奶粉送嬰兒床、嬰兒車,還有「開罐價」便宜賣,這些都很不好。

高宜伶說,衛生署召集這次討論後,母乳協會與小兒科醫學會都主動表達願意參與藥師再教育的課程,未來藥師們有更充分的專業與榮譽感,給予媽媽最好的建議,並自發性拒絕配合不好的奶粉品牌促銷。

但有些民眾認為,可能「撿不到便宜了」。育有兩名幼兒的黃先生氣憤地說:「政府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一堆,簡直無聊!」

黃先生說,誰不知道衛生署這一連串動作背後真正的用意是為推廣母乳,問題是,以他妻子的情況為例,除了職業婦女諸多不便,太太確實礙於天生體質乳量特少,並非故意不哺育母乳。

黃先生坦承,「一次購買十二罐送一罐,再送贈品」的條件,他長期向社區藥局購買嬰兒奶粉,二、三年來雙方你情我願、合作愉快,政府何必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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