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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賺錢1年試藥13次! 25歲作詞者竟爆發肝癌

發表於 : 2007-09-24 , 19:29
MissC
為賺錢1年試藥13次! 25歲作詞者竟爆發肝癌
東森
記者:李韻晨、林昭賢/台北報導



試新藥試到爆發肝癌!一位25歲的作詞音樂人尤彥翔,經濟負擔超重,過去一年半,試吃了至少13種新藥,結果今年2月確定罹患肝癌;醫師表示,試藥會讓肝功能變差,加上這位人體試驗者原本就有家族遺傳的肝癌基因,導致罹患肝癌的嚴重後果!

歌曲「天馬行空」許嘉凌:「有些時候,心情起了煩惱毛球…。」

許慧欣妹妹許嘉凌輕輕唱出的心聲,為這首歌寫詞的就是25歲的尤彥翔,過去為了求學,欠下20多萬就學貸款,為了紓緩經濟壓力,從前年6月到去年10月,不到1年半至少試藥13次,其中包含抗憂鬱、抗凝血、治B肝、鼻塞、頭痛或是治療心臟病,今年2月,證實罹患第一期肝癌!

今年7月份,尤彥翔陸續作了酒精注射和栓塞治療,避免第二期肝癌繼續惡化,但是他原本就是B肝帶原者,甚至外公、外婆、母親、阿姨、姨丈都罹患了肝癌,醫師認為,試藥的確會讓肝功能衰弱。

新光醫院腎臟科醫師江守山:「在醫療的邏輯性來講,找不到原因可以把他的肝癌,歸咎在試驗藥物。」

為了賺錢,尤彥翔甚至用吃感冒藥的藉口,來規避新藥試驗的時間間隔規定,最終導致罹患肝癌,尤彥翔用自己的例子,提醒試藥賺外快的年輕人,千萬不要和自己身體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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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賺錢1年試藥13次! 25歲作詞者竟爆發肝

發表於 : 2007-09-24 , 19:30
MissC
試藥代價大! 國際大藥廠曾致非洲兒童200殘11死
東森
者:許瑜菁/編譯



藥能治病,也會傷身。國際上因為藥物實驗而造成民眾死亡的意外層出不窮,最有名的案例是國際知名的輝瑞大藥廠,在非洲奈及利亞進行抗生素實驗,結果竟然造成逾200名兒童癱瘓腦部受損,其中還有11人死亡。

電影【疑雲殺機】,敘述國際大藥廠在非洲進行非法人體藥物實驗的故事,現實生活中,奈及利亞的確發生類似的案例,國際知名的輝瑞大藥廠1996年奈國爆發痲疹霍亂嚴重疫情,輝瑞自願協助提供藥物,結果其中一種未經實驗的抗生素「特洛芬」口服片,造成200多名兒童肢體癱瘓腦部受損,還有11人死亡。

受害家屬律師伊蓮庫索指出:「我接觸的兒童家屬都說,他們根本不知道這是人體實驗。」目前奈吉利亞政府已經提出告訴,要求輝瑞賠償70億美元,約新台幣2310億元。

無獨有偶,輝瑞在2006年也曾經研發降低膽固醇的心血管疾病藥物「托斯瑞比」,結果在實驗期間造成82人死亡,輝瑞於是宣佈停止研發;另外,日本衛采藥廠的阿茲海默症藥物「愛憶欣」,在美國實驗期間也曾經造成11名患者病重死亡。

此外,去年多名英國年輕人為了賺錢,接受德國藥廠白血病藥物的實驗,結果有人竟然爆發嚴重副作用。一位試藥者說:「他的臉腫的跟象人一樣,像這樣因為血液的關係,醫生幫他清血,已經影響他的全身器官。」

在美國也有婦女在試過關節炎藥物後肝衰竭死亡,還有19歲的健康少女在試了抗憂鬱劑之後上吊身亡。當人體白老鼠的代價實在非常大!

io:

Re: 為賺錢1年試藥13次! 25歲作詞者竟爆發肝

發表於 : 2007-09-24 , 19:31
MissC
賺錢賭健康?學生靠人體試驗打工 試新藥1天2千元
東森
記者:陳園淳、劉秉家/台北報導



為什麼有人寧願冒著健康的風險,試用還在實驗中的新藥?我們訪問一位學生時代曾經兩度參加藥物試驗的陳先生,他坦白說,除了吃藥抽血,什麼事情都不必做,一天就有2千元輕鬆入袋;但現在,他可不願意為了賺錢拿健康開玩笑!

穿著上班族必備的白襯衫,他是26歲的陳先生,雖然現在收入穩定,不過在學生時代他也曾經和朋友一起報名,把輕鬆又待遇好的人體試驗當成打工賺。

陳先生:「大二的時候,就是做了兩次,都是4天,就是2個禮拜,然後賺8千,其實說實在,時間很短,還蠻好賺的。」

到底有多好賺?依陳先生的例子來看,一個禮拜去2天,只要4個禮拜,8千元就輕鬆入袋,166元的時薪和一般打工族的95元相比,多了將近一倍,早上7點半報到後,先抽血接著吃藥,之後只要每隔1小時進行抽血檢驗就好,其他什麼事情都不用作。

不過聽到有人瘋狂試藥試出問題,陳先生說,好險自己沒有留下後遺症:「覺得年紀比較大,身體有差,所以我以後也是不可能做,而且現在上班賺的錢,當然跟學生時代是不能比的。」

讓大學生趨之若鶩的賺錢方式,連醫院公佈欄都看的到找尋試驗者的公告,不過提醒你,事先還是得衡量自己身體狀況,不然拿健康賺錢,恐怕得不償失。

io:

Re: 為賺錢1年試藥13次! 25歲作詞者竟爆發肝

發表於 : 2007-09-24 , 19:32
MissC
藥物試驗罹患肝癌?衛生署籲遵守規範
中央社
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三日電



報載一男子在一年半內參加了十三項藥物人體試驗,疑似肝臟不堪負荷罹患肝癌;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今天說,藥品試驗有一套規範,常理不太可能有此情形,衛生署會查明真相,若有不周全之處將儘速檢討改進,他呼籲接受試驗者和研究者都應遵守規範,身體健康最重要。

蘋果日報報導,年僅二十五歲的音樂創作人尤彥翔,因沉重經濟壓力,在不到一年半內,參加了十三項藥物人體試驗,疑因肝臟不堪負荷,今年初罹患肝癌,如今已是肝癌第二期。

廖繼洲說,一般受試者要納入臨床試驗,醫護人員必須對受試者清楚說明試驗內容後簽署同意書,受試者也應詳實告訴研究單位正確病史及有否近期接受過試驗,彼此都不能互相欺騙對方。研究單位對受試者僅能提供往返研究單位的微薄車馬費、掛號費和營養費。

他指出,一般受試者接受試驗後,至少三個月內都不能再成為受試者,以報載的個案來說,若是因為長期接受試驗引發肝癌,應該會先有肝發炎的情形,肝發炎個案在臨床試驗追蹤抽血時就會被排除在外,不太可能一直接受試驗引發肝癌。而臨床上B型肝炎與肝癌有直接關係,這部分比較有可能。

他說,現行藥品試驗規範以保護受試者權益為優先,若研究者違反規定,不但研究將被視為無效,研究者未來要申請研究也將會永久被排除。

廖繼洲呼籲,受試者和研究者都應該誠實,受試者簽署同意書時應該詳讀相關規範,研究者在篩選受試者時也應該更加小心,注意受試者權益。

衛生署發布的「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規定,嚴禁招募廣告在國中以下校園刊登,並禁止廣告明示、暗示試驗新藥安全、有效、能治癒疾病,或優於現有藥物;不能以「免費藥物」、「名額有限」等用詞誘導民眾參與。

臨床試驗單位要對受試者詳述試驗內容,並詳盡答覆疑問,且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受試者簽署同意書,未成年者由監護者簽署;須確保受檢者個資及隱私,不得無故洩漏;參與者可隨時退出試驗;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應立即通知;只要與新藥相關,不論試驗或後續追蹤,病患若不適,應提供醫療照護,且不得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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