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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針時間是否每個病人相同

發表於 : 2008-04-21 , 16:35
MissC
留針時間是否每個病人相同


留針是指針刺得氣後將針置留於人體穴位上,以便運針,加強針感,達到持續刺激作用。不論針什麼病證均用相同時間留針是不當的,能否正確掌握留針時間與療效有密切關係。

怎樣從病證中決定留針時間

Ⅰ、寒證與熱證 :寒證宜用補法,久留針;熱證宜用瀉法,不留針,若留針時間宜短約為5—10分鐘。

Ⅱ、虛證與實證 :虛證宜用補法,久留針;實證宜用瀉按或刺血法,不留針,若留針時間要短約為5-10分鐘。

Ⅲ、痛證 :分急性與慢性病證,急性宜用重刺激,留針時間短;慢性痛證一般用輕刺激,久留針效果好,如三叉神經痛、血管性頭痛、肩周病、胃脘痛等。

Ⅳ、寒厥與熱厥 :均應久留針。寒厥乃陽氣衰微,四肢不溫,手足冷,下利不消化食物。熱厥乃熱盛所致陽氣鬱閉所引起的手足逆冷證。久留針以疏其氣血,調其寒熱。

Ⅴ、慢性、頑固性、痙攣性疾病 :需要長時間留針,如面肌痙攣、破傷風痙攣,留針應較長時間,這樣療效才好。

病情輕,病程短者,留針時間短;病情重,久治不愈者,宜久留針。


文章來源:健康聯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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