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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6 , 15:59
MissC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聯合
記者陳惠惠、朱淑娟台北報導



國內維他命管理將出現重大改革。衛生署昨天討論後決議,未來綜合維他命將放寬為食品;而A、D、E、K等單方脂溶性維他命,只要在美、加、日等十大醫藥先進國家沒有列為藥品,輸入台灣後也不以藥品列管。

衛生署藥政處說,預計一個月內將預告「維生素製劑管理原則」,若一切順利,下半年即可實施。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維他命改列食品,業者就沒有理由再像過去一樣,以藥品需要送檢等理由,以高價出售。消基會將針對消費者最在意的價格問題,主動調查市售各種廠牌維他命售價,同時也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一旦發現有維他命業者把消費者當冤大頭,不排除發起拒買、拒吃行動,以消費者力量迫使業者降價。

依衛生署初步決議,像善存、銀寶善存、克補這類綜合維他命都可改列為食品。但藥政處也表示,已取得藥證的廠商仍可自行決定是否要變更為食品,一旦變更為食品,就不能再宣稱有任何醫療效能。原則上,衛生署未來不會再發給綜合維他命新藥證。

衛生署昨天上午邀集專家及藥局代表,討論維他命管理放寬事宜。會議中有專家對全面放寬維他命為食品仍不放心,尤其是脂溶性維他命,擔心民眾吃太多,可能造成傷害。

藥政處長廖繼洲強調,未來不管是單方或綜合維他命,都要加註警語。他還表示,脂溶性維生素A、D、E、K會在體內蓄積,未來仍將訂定限量標準;對於注射劑型與超過限量標準的高劑量單方維他命,還是會以藥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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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6 , 16:00
MissC
高劑量維他命 德法仍須處方
聯合
歐洲特派員陳玉慧五日電



歐盟國家都沒有把維他命當成藥品管制,在超市或食品店都可以買得,但是劑量大不相同,在比較保守的德、法二國,高劑量的維他命需要醫師處方才能購買。

歐盟國會食品委員會自二○○一年起決定統一歐盟境內維他命的販售法,但因維他命的討論眾說紛紜,加上製造商遊說,至今未定案。

維他命是食品而非藥物,這在歐盟境內早是共識,但是服用維他命是否該注意最高安全劑量,則是大哉問,各國最高安全劑量的標準也大為不同。

法、德對維他命的使用態度保守,在一般商店可以買到的維他命的含量偏低,最多只比建議含量多一至三倍,這種保守立場其來有自,因為不少研究都指出,過量維他命有傷身體。

至於英國、荷蘭、比利時等歐盟其他國家則因劑量沒有限制,反而更為暢銷,占盡便宜。因為目前在法、德,高劑量的維他命需有醫師處方才能購買。

歐盟國會食品委員會正在研定維他命最高安全劑量 ,此量數是由食品科學委員會制訂,但是該委員會的成員多屬食品科技人員,而非營養師,因此,標準尚未訂出已引人詬病。

歐盟內一些維他命製造廠商也多憤憤不平,指歐盟將於明年提出的維他命最高安全劑量毫無道理可言。此外,歐盟的營養師團體也認為,訂得低的維他命劑量將帶來極大的不便,最典型的例子是維他命B的使用,歐盟國會食品委員會認為每日廿五毫克的維他命B6已足足有餘,英荷醫生會建議女生在月經來前每日服用四倍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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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6 , 16:07
MissC
國人年吞30億元 維他命再貴也願買
聯合
記者施靜茹 曾希文台北報導



根據統計,台灣整體維他命消費市場年近卅億元。民眾吞維他命,都盼有吃有保庇,看中國人相信維他命心理,國內高價維他命不少,市場價格差距頗大。

一項市場研究指出,台灣整體維他命市場,包括綜合維他命及維他命B群、單方維他命等其他類型維他命,不分食品及藥品,市場消費金額約廿八億三千萬元,其中綜合維他命的市場消費金額為十六億八千萬元。

若單以藥品級維他命來看,根據寰宇醫藥資料管理公司(IMS)二○○七年統計,銀寶善存是國內賣的最好的維他命,年銷售額逾兩億元,善存居次為九千七百多萬元,遠超過市場其他品牌。不過,善存和銀寶善存並非市場上最貴的維他命,許多劑量較低的食品級維他命,售價反而比較高。

過去國內維他命管理嚴格,維生素E超過十八個國際單位即被列為藥品,衛生署於兩千年四月及十月陸續放寬脂溶性及水溶性維他命使用量上限,只要劑量在每日建議攝取量三倍以內,就算是食品。當時近五成維他命被改列為食品,衛生署曾表示,放寬管理是希望透過市場機制,終結維他命高價時代。

不過,維他命高價時代並未結束,一方面是高劑量維他命如善存、素寶丁等仍被列藥品;另一方面,台灣人崇尚品牌,即使比較貴,也願意買。當年放寬維他命管理規定的前衛生署藥政處長胡幼圃認為,價格高低與維他命列藥品管理或食品,沒有必然相關性,其實台灣也有其他較便宜、品質不錯的維他命。

統計顯示,七成二的消費者會在零售通路買維他命,像連鎖藥妝店、藥局或營養保健品專賣店,兩成八則透過直銷買綜合維他命。綜合直銷和零售通路市況來看,台灣綜合維他命從一顆二元到廿元以上都有,標榜天然的直銷維他命單價較高,國產價格較低;反倒是劑量較高、生產過程必須符合藥品優良規範的藥品級維他命,售價未必比劑量較低的食品級維他命貴 。

部分食品級維他命訴求天然成分,健康人生連鎖藥局總經理李錦炯說,綜合維他命較不容易做成天然的,以善存含廿九種成分來說,如全為天然萃取,價格可能比現在多五倍。開業藥師、台北市藥師公會主委柯明道表示,維他命售價和原料成分有關,一些不打廣告,醫護人員使用率高的維他命,單價比較高,但成分相對來得好,吃起來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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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6 , 16:07
MissC
維他命列食品? 學者憂民眾濫用
聯合
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在輿論高度關切下,衛生署今天邀集食品營養等專家學者討論維他命定位問題,衛生署雖有意比照美國目前做法,將維他命視為「食品補充劑」來管理,但令人意外的,因部分學者反對,擔心改為食品後,民眾大量食用,有安全上的疑慮,而出現變數。

「爭議太多了」,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強調,今天早上的會議中,專家學者對於將維他命全都改為食品管理仍不放心,主要是屬脂溶性的維他命A、D、E、K,若由現行藥物改為食品,且民眾攝食量又太多,會有安全上的風險。但今天會場也傳出有長年享暴利的藥廠暗中使力,甚至派出代言人,力阻維他命改列食品。

廖繼洲表示,美國早將維他命列為「食品補充劑」,我國雖有意比照辦理,卻發現目前並無相關管理法規,因此下午將針對這部分,再詳加研議可行之道。他認為,原則上,衛生署將朝因應社會需求而放寬維他命的管理來規畫。

對於部分專家學者的疑慮,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謝天仁認為問題不大,只要加強民眾教育即可。他強調,吃太多脂溶性維他命確有安全上的問題,但既然美國等先進國家能將維他命從藥品名單中除名,改以食品管理,我們也該如此。至於相關法規問題,只要稍加修改現行保健食品法規。

成功大學醫學院副教授彭巧珍表示,以前將劑量超過人體所需2.5倍以上的高單位維他命列為藥品管理,雖有其道理,但一來國外已改變管理模式,二來目前維他命種類多如牛毛,難再一一管理,有必要考慮放寬管理方式,而美國將維他命視為「食品補充劑」的做法,就值得我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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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7 , 15:31
MissC
開放維他命 水貨仍難闖關
聯合
記者陳惠惠、曾希文台北報導



衛生署決定放寬維他命為食品後,昨天邀集各界人士討論管理方針。不少與會人士擔心,一旦放寬,市面上維他命恐良莠不齊,甚至出現假貨,要求衛生署同步提出配套措施。

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說,昨天會上有專家提到,台灣民眾喜歡吃維他命、葡萄糖胺等保健食品,政府若立刻放寬維他命管理,可能讓民眾誤以為吃維他命就跟吃其他食品一樣,毫無風險,最後傷了身,誰來負責。

也有藥界人士擔心,屆時許多國家的善存都可能出現在國內市場,一般民眾可能難以分辨買到的是真的或假的善存。

不少人以為一旦衛生署放寬維他命管理,任何廠商都可進口善存,鄭慧文昨天強調,這樣的想法恐怕太過樂觀,衛生署為確定錠劑、膠囊食品的安全性,廠商進口前仍須查驗登記,附上原廠提供配方資料,詳細說明成分跟原料含量,若原製造廠不願出具這方面的資料,水貨業者也無法進口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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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綜合維他命 將放寬為食品

發表於 : 2008-05-07 , 15:32
MissC
維骨力等葡萄糖胺製劑 分食品級與藥品級
中央社
記者陳清芳台北五日電



繼「善存」等維他命採取藥品與食品雙軌管理後,中老年愛用的「維骨力」等葡萄糖胺關節保養膠囊或錠劑,也分為藥品級與食品級,民眾從國外攜回葡萄糖胺,應查明是否為衛生署同意輸入的製劑。資深藥師說,葡萄糖胺似乎只對嚴重關節退化疼痛有緩解效果,對中重度患者,沒那麼神效。

行政院衛生署指出,市售含葡萄糖胺製劑分為葡萄糖胺不含鹽類(Glucosamine)、鹽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以及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等三種成分,文獻資料及毒藥理活性及臨床研究,多數僅針對硫酸鹽葡萄糖胺的療效進行研究,無相關文獻支持鹽酸鹽葡萄糖胺或不含鹽類的葡萄糖胺具有療效。

目前葡萄糖胺製劑分為食品級的葡萄糖胺不含鹽類、鹽酸鹽葡萄糖胺;至於以藥品列管的硫酸鹽葡萄糖胺,適應症訂為治療「退化性關節炎」,且屬於「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民眾於購買前應諮詢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後依指示小心使用。

知名的葡萄糖胺製劑「維骨力」,依成份不同,藥品成份為硫酸鹽葡萄糖胺,擁有衛署藥輸字第010641號的藥政,核適應症為「緩解退化性關節炎之疼痛」,另外也有食品級成份。民眾最愛從美國買回送禮自用的Schiff Move Free品牌葡萄糖胺製劑,成份為葡萄糖胺鹽酸鹽,屬於食品。

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資深藥師李權芳指出,美國國衛院在2006年二月於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研究指出,一千五百四十三位四十歲以上患者分五組使用葡萄糖胺二十四週,結果發現,對輕微膝蓋疼痛者來說,葡萄糖胺沒有比安慰劑有效;對中、重度膝蓋疼痛者則比安慰劑有效。

研究人員強調,因為樣本數太小,在統計上無法確認結論的正確性。李權芳說,此一實驗用的是鹽酸鹽葡萄糖胺而非硫酸鹽葡萄糖胺,因此專家看法分歧,但由未經藥廠贊助,比較公正,至少顯示葡萄糖胺似乎只對嚴重疼痛的病人比較有效,馬里蘭大學風濕免疫學系的Marc Hochberg教授建議先用上十二星期試試看,如果有效,再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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