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管治療留斷針發炎 牙醫無罪

有關西醫方面,請在此貼!謝謝!如果有侵權,歡迎來信告知!
頭像
MissC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主題中的帖子: 1
文章: 44559
註冊時間: 2006-01-03 , 0:53
個人狀態: 暫停中
職稱: C美女全域版主
性別: 美女

根管治療留斷針發炎 牙醫無罪

未閱讀文章 MissC »

根管治療留斷針發炎 牙醫無罪
中時
陳俊雄北縣報導



黃姓女牙醫為陳姓女子根管治療,遭控出現斷針卻未清理、清瘡即封填根管,造成陳女臉部發炎腫脹進而提告。板橋地院引用醫事審議委員會報告認為,陳女因斷針導致發炎「可能性雖無法完全排除,但機會甚微」,加上當時黃女並未完全封填根管、治療程序尚未完成等由,判決女牙醫無罪。

在板橋開設診所的黃姓女牙醫(39歲),九十四年四月間為陳姓女子右上第一大臼齒根管治療,陳女指控,在抽除神經後,醫師沒注意治療時使用的根管銼針斷裂,且未對治療部分徹底清瘡、修形,逕自將根管封填。

陳女出現牙頰側發炎,右臉頰也因此腫脹惡化成為蜂窩性組織炎。事後陳女轉往其他牙醫診所治療,才發現牙裡居然留有一根斷針,蜂窩性組織炎有可能因此而起。陳女獲悉腫成豬頭竟是黃女診療不當所致,遂提告指控黃女涉及業務過失傷害,黃女也遭板橋地檢署起訴。

黃姓女牙醫庭訊表示,牙醫診療時出現「斷針」在所難免,她在斷針後已繞道成功,另一支斷針已請陳女回診處理,治療上並無疏失。

板橋地院將全案送往醫事審議委員會調查,醫審會發現陳女臉頰發炎部位與根管治療部位確有段距離,作出「本案之蜂窩性組織炎導因於根管治療過程之可能性雖無法完全排除,但機會甚微」的結論;醫審會及其他醫師更證稱,在不得已情況下,斷針亦可留在根管無須取出,並可作為充填材料。

另承審法官也發現,黃姓女牙醫當時並未將發生斷針的遠心頰側根管封填,並曾向陳女表示斷針尚未處理完畢,必須回診處理,認定黃姓女牙醫診療過程並無疏失,而根管治療與陳女發生蜂窩性組織炎並無因果關係,審結後將黃姓女牙醫判決無罪。


io:
發表主題 回覆文章

回到「2.西醫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