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全生集
發表於 : 2008-09-22 , 13:03
<篇名>白喉全生集
書名:白喉全生集
作者:李紀方
朝代:清
年份:西元1882年
<目錄>
<篇名>自敘
內容:先外祖尹慎徽先生博學詩詞書畫。各臻其妙。尤精岐黃術。紀方負笈從學。而于內外科。喉科。腫證。刻志
研求。二十年來。險逆諸證。一一經歷。博訪旁咨。悉心討論。竊謂深有所得。第白喉一證。世無專書。而時醫之
業喉科者。于內經缺焉不講。故偶遇危殆。茫然莫解。即有一二高明。亦多狃于習見。有偏于寒者。有偏于熱者。
偏寒偏熱。不獨不為濟世資。且適貽為殺人刃。余心焉憫之。誦讀余暇。轍與表兄趙仲標以外祖所傳治白喉證方之
屢試經驗者。纂輯白喉全生集。是書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寒熱中又分輕重虛實。其辨證辨脈。縷晰條分。而用藥用
方。通權達變。
簡而精。約而備。使人得是書以釋疑難。非敢雲良方濟世。亦足以立起沉 焉。
\x光緒八年壬午冬月衡山李紀方倫青氏敘于龍門山房\x
<目錄>
<篇名>凡例
內容:一白喉病熱證本多。寒證較少。而寒熱所郁。無不有毒。此時醫所以專指為疫。而用藥多偏于涼也。不
知白喉少寒證。非無寒證。白喉之熱證有毒。寒證亦非無毒。時醫一偏之見。殺人無算。論中設為問
答。分條詳辨。熟玩之自悟其謬。
一凡病必有寒熱二種。非白喉獨異也。是書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其中又分出輕重虛實。毫無一偏之弊。
其方又無不從親驗而來。故言之最質最切。
一寒熱之分。必先憑證。證既認清。複參之以脈。自無遁情矣。蓋言脈尚可含糊。而言證無可遷就也。古人
以切居望聞問之后。自有深義。故是書辨證最詳。辨脈從略。
一是書以寒證熱證寒熱錯雜證。分三大綱。病情萬變。總不出此三者也。而三證之方。即附于后。以便尋覽。
一各方皆借古人成方而加減之。無一師心者。按證尋方。皆藥到病愈。切勿增
損。如有兼證。則不妨變通。至寒熱錯雜證。尤不易治。故方論獨詳。
一治白喉之法。服藥宜慎。吹藥尤宜精。若鄉村僻壤。一時水藥不能驟得。全賴吹藥以救其急。時醫有通行吹
藥。遇輕證尚可。重證無不貽誤者。是書吹藥。亦以寒證、熱證、寒熱錯雜分三大綱。按證用藥。無不立驗。
切不可一味增減。
一白喉險證壞證。牙關緊閉。痰涎上涌。有不能服藥。亦無可吹藥者。法宜先開關以掃其痰涎。甚則針刺
各穴以出惡血。通經活絡。便立時清醒。再行吹藥服藥即愈矣。是書開關敷貼針刺方法。備極精詳。但當依法行之。
一是書雖專為白喉立法。然一切喉風、單雙乳蛾、重舌等證。總不外表、裡、寒、熱、虛、實六字。醫者臨證
果能通權達變。彼此類推。無不可治之喉疾矣。
一是書和盤托出。不隱秘一方。不杜撰一法。醫者得之。可以立開其沉痼。病
者玩之。亦不終誤于庸醫。救人之功。余不敢分。害人之罪。余當獨認。
<目錄>
<篇名>白喉證論
內容:白喉證古書未載。而時醫專目為疫證。謬矣。凡治病必先尋經絡。次察寒熱。次審虛實。三者既明。雖雜證百
出。可一以貫之。如白喉證亦寒暑之不時。氣血之不調所致。非六經之外別有一病也。焉有不審寒熱虛
實。而概指為疫者乎。經雲。赤屬熱。白屬寒。如所言則白喉只有寒而無熱。其曰熱者。亦從證而別之耳。
若概指為疫。則只有熱而無寒矣。于理安在。此其弊皆由不辨證不辨脈徒聽時醫之說。以人之性命。委諸無形之斧
斤。予甚惜之。誦讀之暇。因將白喉證治法。條分縷晰。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寒熱之中又分輕重虛實。庶用藥
無毫厘千裡之謬。書既成。或有疑之者。曰既非疫。焉有傳染。曰氣之相感。理之常然。如傷風瘡毒之類。防身者每
不與共寢食。若以傳染為疫。則傷風瘡毒。不亦可雲疫乎。曰有傳染不傳染何也。曰物必先朽也。而后虫生。其傳染
者。必其人內有寒熱。始觸而發也。故有同一室而傳與不傳各異。傳者之寒與熱亦各異。曰其色白。何也。曰白屬肺。
凡風寒熱之中人。未有不由肺入而傷氣者。喉為氣之門戶故宜宣發。而時醫忌表藥。謬矣。曰寒熱之為病甚
多。而獨發于喉何也。
曰十二經惟足太陽主表。別下項。余皆內循于喉。盡得而病之也。蓋陽明為水谷之海。而胃氣直透咽喉。故喉
疾惟陽明之火最盛。少陽厥陰。為木火之藏。亦多熱證。少陰之脈。絡于舌本。凡陰火沖逆。多生喉疾。但
其中有虛有實。不得概從火斷。而少陰尤不可概從火斷。如酒色過度。真陰中之陰虧損。火無所養。非補水以
配火不可。易所謂水火既濟者是也。真陰中之陽虧損。火無所歸。非補火以引火不可。易所謂火就燥者是也。
此褚氏遺書所以有上病療下之說也。曰何死之速也。白喉急證。非死證也。治之不善。則死矣。如熱證投以
熱藥。寒證投以寒藥。或表證而攻下。或虛證而表散。如人之無辜受戮。雖欲不死。焉得而不死。且每聞白喉之死。
死于熱證者少。死于寒證者多。大抵人知有熱證。而不知有寒證。即知有寒證。而不知有虛寒之證。皆誤于
疫之一字也。然則予之辨之也。其容已乎。但見淺學寡。不無疏漏。尚冀高明之士。匡予不逮。則幸甚。
<目錄>
<篇名>辯證法
內容:一白點在外關者。(小舌旁邊。)多屬熱。在內關者。(小舌內。)多屬寒。
一熱證必腫。寒證不腫。喉內反大而空。(亦有虛腫者。其形必潤。)
一熱證必痛。痛無止息。(略痛者輕。痛甚者重。)寒證不甚痛。或時痛時止。
一熱證喝水不甚痛。吃飯則痛。寒證喝水痛。吃飯不甚痛。
一熱證必渴。喜喝水。(喜溫者輕。喜冷者重。少喝者輕。多喝者重。)寒證不渴。雖渴不多喝水。(
喜溫者輕。喜極熱者重。)
一熱證不思食。亦不能食。(一由腫痛。一由不知味。)寒證能食。而不甚思食。(一由脾虛。一由脾絕。
一由過服寒劑。)
一熱證有風涎。(涎少者輕。涎多者重。宜解表。從涼散。)寒證則斷無風涎。(若風寒相兼。亦有風涎。
宜解表。從溫散。)
一熱證白點必干澀。或一邊一點。或一邊數點。大小不一。寒證白點必明潤或成點。或成塊。甚者滿喉俱
白。狀如凝膏。或如霜雪。
一熱證白點外皆深紅色。或紅絲。(紅絲者輕。)寒證白點外皆淡紅色。或紅絲。(紅絲者輕。)
一熱證舌苔。或黃或黑。宜察其潤燥。燥者是實熱。宜下之。潤者是假熱。宜清之。寒證舌苔必白。或間有黑黃
色。(水極似火之象。)亦宜察其潤燥。燥者寒輕。宜微溫。潤者寒重宜大溫。(鼻孔口唇。俱宜察其潤燥。但有火爍
肺而鼻燥者。有肺氣絕而鼻燥者。有肺火伏而唇燥者。有胃氣不升而唇燥者。有脾氣絕
而唇燥者。有傷食而唇燥者。俱宜詳察。眼目但察其畏風與否。畏火與否而已。)
一熱證小便必赤。赤而熱。且短數者。是實熱。宜導之。赤而不熱。且長而多者。是假熱。
宜清之。若清長。則的是寒證矣。
一熱證大便必燥。燥而腹中堅滿。欲解不能。或解如羊矢者。為實熱。宜下之。燥而不結。或先結后溏。或旬日
不解。而全無脹意者。為虛熱。宜清之。若大便純溏。則的系是寒證。宜溫之。至滑泄不守。宜溫而補
之。即兼有熱證亦不可妄議攻下。
一辨證宜相天時。度地勢。審人事。大約夏秋多熱。春冬多寒。住平陽之地者多熱。住深山冷浸之地者多寒。體
強者多熱。體弱者多寒。好酒者多熱。好色者多寒。少壯者多熱。年老者多寒。雖不盡然。此其大較也。
一白喉無論寒熱證。如汗出似油者。不治。失音動痰氣喘者。不治。目光直視者。不治。用針無血者。不治。吹藥
無涎者。不治。吹藥即刻痛止白落。過日複患者。不治。滿喉白滿喉腫者。惟熱證不治。醫者如遇此等證候。切勿輕與
用藥。
<目錄>
<篇名>辨脈法
內容:熱證脈主數。浮細而數為風熱。其熱輕。宜散之。(如升陽散火湯之類。)浮洪而數。按指有力。或沉而
牢實為實火。其熱重。宜下之。(如清咽利膈湯之類。)不拘浮數沉數。但按指無力。乃是假熱。宜散
而兼清。(如甘桔湯之類)
寒證脈主緊。浮細而緊。為風寒。其寒輕。宜表散。(如荊防敗毒散之類。)沉細而弦緊。其寒重。宜
溫散。(如參桂飲之類)若重按不見。為虛寒。宜溫補。(如理中湯之類。)
<目錄>
<篇名>用藥法
內容:一治白喉者。時醫各有忌藥。有忌升麻者。忌細辛者。忌麻黃者。忌白術者。忌地黃者。並全忌表藥者。
種種惡習。深可慨嘆。若舍證而言藥。何藥不忌。
一熱證誤服寒證尚輕各方者。雖不愈。尚不死。誤服寒證漸重各方。及補方者。必死。寒證誤服熱證漸
重各方者。必死。虛寒證過服表劑。或誤服下藥者。必死。寒熱二證。判若冰炭。此之不審。殺人反掌。可不慎與。
一表藥不過宣發內邪。使無遏抑。原不能取急效。治者不可因其無效而過服。或涼或溫。急宜轉方。
蓋表藥多辛竄。過服則耗散真氣。必至氣壅也。
一白喉服藥。與吹藥並重。蓋寒熱伏于內。非服藥不能治其本。而毒瓦斯壅于喉。非吹藥不能解其標也。若危險之
證。必先吹藥。掃去痰涎。而后可以服藥。至輕證初起。則吹藥一二次即愈矣。並無庸服藥也。故
吹藥尤煉之宜精。備之宜豫。
一白喉不無傳染。非因熱證而傳染者。即為熱證。因寒證而傳染者。即為寒證也。宜視人之秉賦強弱。氣血虛實用
藥。
一患白喉者。必兼感雜證。若有萬難兼理者。只治白喉證。不理雜病。而雜病亦自可愈。何也。病未有不相因
者也。即或白喉已愈。而雜病未愈。或白喉已愈。而雜病又生。則在醫者變而通之。神而明之。古方俱在。不能備述。
<目錄>
<篇名>白喉熱證尚輕治法
內容:(俗所謂時疫毒證者。即專指此熱證也。)
初起白見于外關。或薄或小。淡紅微腫。略痛。聲音響亮。牙關飲食稍礙。口
干頭悶目脹。舌苔與小便微黃。即其候也。此熱邪尚在表。治宜人參敗毒散。升陽散火湯。連翹飲加減主之。
\x人參敗毒散\x
洋參(二錢,或用條參) 防風(二錢,去蘆) 白芷(二錢) 浙貝(二錢,去心) 桔梗(三錢)
銀花(三錢) 僵虫(三錢,姜汁炒) 鼠粘(三錢) 荊芥(一錢) 人中黃(一錢) 蟬蛻
(七只,去頭、翅、足) 皂角刺(三根,煨) 水煎服。
\x升陽散火湯\x
柴胡(二錢,去蘆) 連翹(二錢) 僵虫(二錢,姜汁炒) 防風(二錢,去蘆) 桔梗(三錢)
鼠粘(三錢) 蟬蛻(七只,去頭、翅、足) 山豆根(一錢) 射干(一錢) 薄荷(一錢) 荊芥(
一錢) 人中黃(一錢) 皂角刺(三根,煨) 水煎服。
\x連翹飲\x
連翹(三錢) 桔梗(三錢) 鼠粘(三錢) 僵虫(二錢,姜汁炒)
銀花(二錢) 黃芩(一錢) 人中黃(一錢) 粉葛(一錢五分)
赤芍(一錢五分) 薄荷(八分) 皂刺(三根) 水煎服。
書名:白喉全生集
作者:李紀方
朝代:清
年份:西元1882年
<目錄>
<篇名>自敘
內容:先外祖尹慎徽先生博學詩詞書畫。各臻其妙。尤精岐黃術。紀方負笈從學。而于內外科。喉科。腫證。刻志
研求。二十年來。險逆諸證。一一經歷。博訪旁咨。悉心討論。竊謂深有所得。第白喉一證。世無專書。而時醫之
業喉科者。于內經缺焉不講。故偶遇危殆。茫然莫解。即有一二高明。亦多狃于習見。有偏于寒者。有偏于熱者。
偏寒偏熱。不獨不為濟世資。且適貽為殺人刃。余心焉憫之。誦讀余暇。轍與表兄趙仲標以外祖所傳治白喉證方之
屢試經驗者。纂輯白喉全生集。是書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寒熱中又分輕重虛實。其辨證辨脈。縷晰條分。而用藥用
方。通權達變。
簡而精。約而備。使人得是書以釋疑難。非敢雲良方濟世。亦足以立起沉 焉。
\x光緒八年壬午冬月衡山李紀方倫青氏敘于龍門山房\x
<目錄>
<篇名>凡例
內容:一白喉病熱證本多。寒證較少。而寒熱所郁。無不有毒。此時醫所以專指為疫。而用藥多偏于涼也。不
知白喉少寒證。非無寒證。白喉之熱證有毒。寒證亦非無毒。時醫一偏之見。殺人無算。論中設為問
答。分條詳辨。熟玩之自悟其謬。
一凡病必有寒熱二種。非白喉獨異也。是書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其中又分出輕重虛實。毫無一偏之弊。
其方又無不從親驗而來。故言之最質最切。
一寒熱之分。必先憑證。證既認清。複參之以脈。自無遁情矣。蓋言脈尚可含糊。而言證無可遷就也。古人
以切居望聞問之后。自有深義。故是書辨證最詳。辨脈從略。
一是書以寒證熱證寒熱錯雜證。分三大綱。病情萬變。總不出此三者也。而三證之方。即附于后。以便尋覽。
一各方皆借古人成方而加減之。無一師心者。按證尋方。皆藥到病愈。切勿增
損。如有兼證。則不妨變通。至寒熱錯雜證。尤不易治。故方論獨詳。
一治白喉之法。服藥宜慎。吹藥尤宜精。若鄉村僻壤。一時水藥不能驟得。全賴吹藥以救其急。時醫有通行吹
藥。遇輕證尚可。重證無不貽誤者。是書吹藥。亦以寒證、熱證、寒熱錯雜分三大綱。按證用藥。無不立驗。
切不可一味增減。
一白喉險證壞證。牙關緊閉。痰涎上涌。有不能服藥。亦無可吹藥者。法宜先開關以掃其痰涎。甚則針刺
各穴以出惡血。通經活絡。便立時清醒。再行吹藥服藥即愈矣。是書開關敷貼針刺方法。備極精詳。但當依法行之。
一是書雖專為白喉立法。然一切喉風、單雙乳蛾、重舌等證。總不外表、裡、寒、熱、虛、實六字。醫者臨證
果能通權達變。彼此類推。無不可治之喉疾矣。
一是書和盤托出。不隱秘一方。不杜撰一法。醫者得之。可以立開其沉痼。病
者玩之。亦不終誤于庸醫。救人之功。余不敢分。害人之罪。余當獨認。
<目錄>
<篇名>白喉證論
內容:白喉證古書未載。而時醫專目為疫證。謬矣。凡治病必先尋經絡。次察寒熱。次審虛實。三者既明。雖雜證百
出。可一以貫之。如白喉證亦寒暑之不時。氣血之不調所致。非六經之外別有一病也。焉有不審寒熱虛
實。而概指為疫者乎。經雲。赤屬熱。白屬寒。如所言則白喉只有寒而無熱。其曰熱者。亦從證而別之耳。
若概指為疫。則只有熱而無寒矣。于理安在。此其弊皆由不辨證不辨脈徒聽時醫之說。以人之性命。委諸無形之斧
斤。予甚惜之。誦讀之暇。因將白喉證治法。條分縷晰。以寒熱二字為綱領。而寒熱之中又分輕重虛實。庶用藥
無毫厘千裡之謬。書既成。或有疑之者。曰既非疫。焉有傳染。曰氣之相感。理之常然。如傷風瘡毒之類。防身者每
不與共寢食。若以傳染為疫。則傷風瘡毒。不亦可雲疫乎。曰有傳染不傳染何也。曰物必先朽也。而后虫生。其傳染
者。必其人內有寒熱。始觸而發也。故有同一室而傳與不傳各異。傳者之寒與熱亦各異。曰其色白。何也。曰白屬肺。
凡風寒熱之中人。未有不由肺入而傷氣者。喉為氣之門戶故宜宣發。而時醫忌表藥。謬矣。曰寒熱之為病甚
多。而獨發于喉何也。
曰十二經惟足太陽主表。別下項。余皆內循于喉。盡得而病之也。蓋陽明為水谷之海。而胃氣直透咽喉。故喉
疾惟陽明之火最盛。少陽厥陰。為木火之藏。亦多熱證。少陰之脈。絡于舌本。凡陰火沖逆。多生喉疾。但
其中有虛有實。不得概從火斷。而少陰尤不可概從火斷。如酒色過度。真陰中之陰虧損。火無所養。非補水以
配火不可。易所謂水火既濟者是也。真陰中之陽虧損。火無所歸。非補火以引火不可。易所謂火就燥者是也。
此褚氏遺書所以有上病療下之說也。曰何死之速也。白喉急證。非死證也。治之不善。則死矣。如熱證投以
熱藥。寒證投以寒藥。或表證而攻下。或虛證而表散。如人之無辜受戮。雖欲不死。焉得而不死。且每聞白喉之死。
死于熱證者少。死于寒證者多。大抵人知有熱證。而不知有寒證。即知有寒證。而不知有虛寒之證。皆誤于
疫之一字也。然則予之辨之也。其容已乎。但見淺學寡。不無疏漏。尚冀高明之士。匡予不逮。則幸甚。
<目錄>
<篇名>辯證法
內容:一白點在外關者。(小舌旁邊。)多屬熱。在內關者。(小舌內。)多屬寒。
一熱證必腫。寒證不腫。喉內反大而空。(亦有虛腫者。其形必潤。)
一熱證必痛。痛無止息。(略痛者輕。痛甚者重。)寒證不甚痛。或時痛時止。
一熱證喝水不甚痛。吃飯則痛。寒證喝水痛。吃飯不甚痛。
一熱證必渴。喜喝水。(喜溫者輕。喜冷者重。少喝者輕。多喝者重。)寒證不渴。雖渴不多喝水。(
喜溫者輕。喜極熱者重。)
一熱證不思食。亦不能食。(一由腫痛。一由不知味。)寒證能食。而不甚思食。(一由脾虛。一由脾絕。
一由過服寒劑。)
一熱證有風涎。(涎少者輕。涎多者重。宜解表。從涼散。)寒證則斷無風涎。(若風寒相兼。亦有風涎。
宜解表。從溫散。)
一熱證白點必干澀。或一邊一點。或一邊數點。大小不一。寒證白點必明潤或成點。或成塊。甚者滿喉俱
白。狀如凝膏。或如霜雪。
一熱證白點外皆深紅色。或紅絲。(紅絲者輕。)寒證白點外皆淡紅色。或紅絲。(紅絲者輕。)
一熱證舌苔。或黃或黑。宜察其潤燥。燥者是實熱。宜下之。潤者是假熱。宜清之。寒證舌苔必白。或間有黑黃
色。(水極似火之象。)亦宜察其潤燥。燥者寒輕。宜微溫。潤者寒重宜大溫。(鼻孔口唇。俱宜察其潤燥。但有火爍
肺而鼻燥者。有肺氣絕而鼻燥者。有肺火伏而唇燥者。有胃氣不升而唇燥者。有脾氣絕
而唇燥者。有傷食而唇燥者。俱宜詳察。眼目但察其畏風與否。畏火與否而已。)
一熱證小便必赤。赤而熱。且短數者。是實熱。宜導之。赤而不熱。且長而多者。是假熱。
宜清之。若清長。則的是寒證矣。
一熱證大便必燥。燥而腹中堅滿。欲解不能。或解如羊矢者。為實熱。宜下之。燥而不結。或先結后溏。或旬日
不解。而全無脹意者。為虛熱。宜清之。若大便純溏。則的系是寒證。宜溫之。至滑泄不守。宜溫而補
之。即兼有熱證亦不可妄議攻下。
一辨證宜相天時。度地勢。審人事。大約夏秋多熱。春冬多寒。住平陽之地者多熱。住深山冷浸之地者多寒。體
強者多熱。體弱者多寒。好酒者多熱。好色者多寒。少壯者多熱。年老者多寒。雖不盡然。此其大較也。
一白喉無論寒熱證。如汗出似油者。不治。失音動痰氣喘者。不治。目光直視者。不治。用針無血者。不治。吹藥
無涎者。不治。吹藥即刻痛止白落。過日複患者。不治。滿喉白滿喉腫者。惟熱證不治。醫者如遇此等證候。切勿輕與
用藥。
<目錄>
<篇名>辨脈法
內容:熱證脈主數。浮細而數為風熱。其熱輕。宜散之。(如升陽散火湯之類。)浮洪而數。按指有力。或沉而
牢實為實火。其熱重。宜下之。(如清咽利膈湯之類。)不拘浮數沉數。但按指無力。乃是假熱。宜散
而兼清。(如甘桔湯之類)
寒證脈主緊。浮細而緊。為風寒。其寒輕。宜表散。(如荊防敗毒散之類。)沉細而弦緊。其寒重。宜
溫散。(如參桂飲之類)若重按不見。為虛寒。宜溫補。(如理中湯之類。)
<目錄>
<篇名>用藥法
內容:一治白喉者。時醫各有忌藥。有忌升麻者。忌細辛者。忌麻黃者。忌白術者。忌地黃者。並全忌表藥者。
種種惡習。深可慨嘆。若舍證而言藥。何藥不忌。
一熱證誤服寒證尚輕各方者。雖不愈。尚不死。誤服寒證漸重各方。及補方者。必死。寒證誤服熱證漸
重各方者。必死。虛寒證過服表劑。或誤服下藥者。必死。寒熱二證。判若冰炭。此之不審。殺人反掌。可不慎與。
一表藥不過宣發內邪。使無遏抑。原不能取急效。治者不可因其無效而過服。或涼或溫。急宜轉方。
蓋表藥多辛竄。過服則耗散真氣。必至氣壅也。
一白喉服藥。與吹藥並重。蓋寒熱伏于內。非服藥不能治其本。而毒瓦斯壅于喉。非吹藥不能解其標也。若危險之
證。必先吹藥。掃去痰涎。而后可以服藥。至輕證初起。則吹藥一二次即愈矣。並無庸服藥也。故
吹藥尤煉之宜精。備之宜豫。
一白喉不無傳染。非因熱證而傳染者。即為熱證。因寒證而傳染者。即為寒證也。宜視人之秉賦強弱。氣血虛實用
藥。
一患白喉者。必兼感雜證。若有萬難兼理者。只治白喉證。不理雜病。而雜病亦自可愈。何也。病未有不相因
者也。即或白喉已愈。而雜病未愈。或白喉已愈。而雜病又生。則在醫者變而通之。神而明之。古方俱在。不能備述。
<目錄>
<篇名>白喉熱證尚輕治法
內容:(俗所謂時疫毒證者。即專指此熱證也。)
初起白見于外關。或薄或小。淡紅微腫。略痛。聲音響亮。牙關飲食稍礙。口
干頭悶目脹。舌苔與小便微黃。即其候也。此熱邪尚在表。治宜人參敗毒散。升陽散火湯。連翹飲加減主之。
\x人參敗毒散\x
洋參(二錢,或用條參) 防風(二錢,去蘆) 白芷(二錢) 浙貝(二錢,去心) 桔梗(三錢)
銀花(三錢) 僵虫(三錢,姜汁炒) 鼠粘(三錢) 荊芥(一錢) 人中黃(一錢) 蟬蛻
(七只,去頭、翅、足) 皂角刺(三根,煨) 水煎服。
\x升陽散火湯\x
柴胡(二錢,去蘆) 連翹(二錢) 僵虫(二錢,姜汁炒) 防風(二錢,去蘆) 桔梗(三錢)
鼠粘(三錢) 蟬蛻(七只,去頭、翅、足) 山豆根(一錢) 射干(一錢) 薄荷(一錢) 荊芥(
一錢) 人中黃(一錢) 皂角刺(三根,煨) 水煎服。
\x連翹飲\x
連翹(三錢) 桔梗(三錢) 鼠粘(三錢) 僵虫(二錢,姜汁炒)
銀花(二錢) 黃芩(一錢) 人中黃(一錢) 粉葛(一錢五分)
赤芍(一錢五分) 薄荷(八分) 皂刺(三根) 水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