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應及早指定醫療代理人

有關西醫方面,請在此貼!謝謝!如果有侵權,歡迎來信告知!
頭像
MissC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紫河車大補氣血者
主題中的帖子: 1
文章: 44559
註冊時間: 2006-01-03 , 0:53
個人狀態: 暫停中
職稱: C美女全域版主
性別: 美女

老年人應及早指定醫療代理人

未閱讀文章 MissC »

老年人應及早指定醫療代理人
台灣醒報
【黃文鈴綜合整理】



對於報載一則「醫院救活病危老翁,卻被家屬斥責白目」的糾紛,家屬指責醫院逕自對臥床多年的老翁插管急救,造成家屬困擾。中國醫藥大學生命倫理學副教授辛幸珍與台榮總胸腔內科主任許正園投書報章表示,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平時應教育民眾,並在各種機會激發思考個人生死態度。老人應親自簽署拒絕急救,及預立「醫療指定代理人」。 辛幸珍與許正園連袂投書至《中國時報》,他們認為,對於患者與家屬決定放棄急救與否,應有更深一層的生死倫理考量。如何彰顯個人平日對死亡及死亡過程中的期待。必須平日與親密的家人建立共識,讓他們能在長者生命危急時,幫忙做出不違背長者意志的最佳決定。 他們提到,過去曾以生死態度為主題,深度訪談中部地區一百一十二位老人,發現大多數老人在健康時秉持的是道家「自然無為」態度,以「落葉歸根」、「四時運轉」來看待自己的末期生命。有一半以上老人表達出面臨死亡時並不對醫療抱有任何期待,只有三分之一說出期待醫療可以減輕痛苦,在受訪老人中,真正有「盡力救助、直到最後」念頭的不到四分之一。但以目前醫療社會現況,能夠在神智清醒時假想自己臨終處境,表達或簽署末期醫療意願的病患相當有限,大多數的拒絕急救都是在病患危急時,由家屬代為簽署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若家屬無法接受醫師「治療無效」的判斷,抱持一絲希望要求積極救治時,大多沒有參照病患的意願。文中提到,過去台灣社會,老者以「安享天年,壽終正寢」為最大榮耀,但是近年來醫療科技發達,反而使「善終」的期望變得遙不可及。許多老人在結束一生之前,都免不了被子女送至急診室,進行包括心肺按摩、氣管插管等急救「儀式」。僥倖存活者則被送入加護病房,墜入另一個依賴各式維生設施存活的深淵。顯然現代醫療體系已成為「維護生命神聖」與「維持有品質的生命」之間的莫大衝突。依倫理「公平正義」與「不傷害」原則來看,維生設施對老年末期病患效益差,耗費資源又徒增臨死前痛苦;但站在「利益他人」原則上,提供治療與救命目前仍被視為行醫必須追求的「善」。他們認為,除非明顯違背病患意願,在現行醫療體制下仍以「施救」為原則。


io:
發表主題 回覆文章

回到「2.西醫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