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業者不明白菸害防制新法罰則 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新法最高裁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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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業者不明白菸害防制新法罰則 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新法最高裁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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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業者不明白菸害防制新法罰則 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新法最高裁罰5萬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81217 14:02:24北縣)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月底訪查統計,臺北縣所有場所78%知道98年1月11日要實施菸害防制新法,54%業者知道禁菸場所要貼禁菸標示,但是僅有27%業者知道未貼禁菸標示要受罰。為維護業者自身權益,臺北縣政府衛生局即日起啟動29鄉鎮市各類型禁菸場所及重點街道掃街行動,預計新法實施前完成全縣無菸環境大體檢。98年1月11日即將上路的菸害防制新規定,擴大禁菸場所範圍,臺北縣政府衛生局自10月起針對全縣44萬事業單位分批寄發「無菸場所自我評核表」,即日起針對民眾主要出入之公共場所包括政府機關、各級學校、餐飲業、醫療院所、販賣業者(超商、賣場、百貨)、交通運輸、金融機構、運動及娛樂休閒場所(網咖、KTV)為第一波重點場域進行掃街輔導,未改善者自明年1月11日依法開罰。目前已回收的34%自評表中,不合格率佔13.3%%,原因多數為入口處未張貼禁菸標示、禁菸場所提供吸菸相關器物(如煙灰缸、打火機)、禁菸場所有違規吸菸者。同時提醒未回覆自評表者盡快於12月31日前回覆,否則同樣會被列入首批稽查之對象。業者如需「無菸場所自我評核表」可上本局網站(http://www.tpshb.tpc.gov.tw/業務專欄-菸害防制區)下載。菸害防制新法最重要的規範,包括「室內公共場所」、「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都要全面禁菸,另外像民眾常出入的「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除設置符合規範之吸菸室以外,也要全面禁菸。癮君子們可要注意了,未來隨便在禁菸場所點菸,最高可罰1萬元;老闆及負責人同樣也有責任,若禁菸場所未依規定在入口處張貼禁菸標誌,或提供與吸菸有關的器具,最高可罰5萬元。另外,未滿18歲吸菸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父母或監護人需受罰2千元至1萬元罰鍰,父母們須加強督責,避免以身觸法。民眾可撥打「菸害防制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571571」詢問菸害相關問題,或連結「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主題館http://www.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若需戒菸請洽「戒菸專線服務中心0800-636363」,臺北縣政府衛生局與民共創「健康北縣,樂活無限,無菸北縣,歡迎您一起來體驗。」


聯絡單位:台北縣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聯 絡 人:賈科長淑麗聯絡電話:22577155轉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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