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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拔不下 醫師誤診結膜炎判刑

發表於 : 2009-11-08 , 21:01
MissC
隱形眼鏡拔不下 醫師誤診結膜炎判刑
自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戴隱形眼鏡的民眾要注意!一位女性上班族戴雙週拋的隱形眼鏡睡覺,第二天發覺眼睛「痛死了」,雖求診時告知應是隱形眼鏡拿不下來所致,但眼科醫師竟判定是急性結膜炎,也未協助將隱形眼鏡取下,結果女子因角膜潰瘍傷勢過重,造成雙眼視力喪失,須移植角膜。高等法院審結,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蔡姓醫師重判十月徒刑,再減刑為五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三萬五千元定讞。


角膜潰瘍 雙眼視力小於0.01


藍姓女子於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前往宜蘭市一家眼科診所求診,藍女告訴蔡姓執業醫師說:「昨天忘了拿出隱形眼鏡就入睡,現在雙眼乾澀、很痛,無法將隱形眼鏡拿下來,請醫師趕快幫我取下來」。


但蔡姓醫師未依正常程序仔細檢查藍女雙眼內是否有隱形眼鏡,竟僅用手撐開藍女雙眼,以眼底鏡光束照射查看,即草率判定說:「急性結膜炎。」


蔡某幫藍女點上麻藥舒緩疼痛感後,告訴她:「處理好了,若還會痛,再來回診。」蔡女因疼痛感減緩,以為醫師已將隱形眼鏡取出。


但當天下午,藍女雙眼又痛起來,家人打電話問診所:「確定有將藍女的隱形眼鏡取出嗎?」診所護士詢問蔡某後只回答:「明天再回診。」


藍女晚上疼痛難當,改到羅東博愛醫院由另一名蔡姓醫師看診,他替藍女上麻藥,將隱形眼鏡取出。但此時,藍女雙眼已因隱形眼鏡在眼內過久,以致雙眼角膜水腫等傷害,更因「角膜表皮」已有大面積脫落,致雙眼受到綠膿桿菌、黴菌感染,造成角膜潰瘍傷害,因角膜潰瘍傷勢過重,致雙眼視力均小於○.○一,須施行角膜移植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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