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2 頁)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4:07
pagan
MissC 寫:歡迎 wevily 同學
岐黃又多一枚帥哥了
y2: y4: ac02:

大人可不可以規定新同學自我介紹要附上寫真照
尤其是帥哥
c1: c1: c1:
不溯及既往
to1: to1: to1:
ce11: ce11: ce11:
那像我長得很溫柔的怎麼辦?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6:32
慧卉
MissC 寫:歡迎 wevily 同學
岐黃又多一枚帥哥了
y2: y4: ac02:

大人可不可以規定新同學自我介紹要附上寫真照
尤其是帥哥
c1: c1: c1:
不溯及既往
to1: to1: to1:
哇!太棒的主意喔 ku: ku:
贊成、贊成 em60: em60:
大人 ce20: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6:34
慧卉
pagan 寫:[那像我長得很溫柔的怎麼辦?
你都死會了,怕甚麼 no:
難道是怕我 ‧‧‧ red: red: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7:13
Enmo
慧卉 寫: 你都死會了,怕甚麼 no:
難道是怕我 ‧‧‧ red: red:
媽咪這樣不行ㄛn1: n1: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9:29
pagan
慧卉 寫: 你都死會了,怕甚麼 no:
難道是怕我 ‧‧‧ red: red:
我不是怕死會活標 cf7:

只是家醜不好外傳..... to1: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9:48
含笑
pagan 寫:
慧卉 寫: 你都死會了,怕甚麼 no:
難道是怕我 ‧‧‧ red: red:
我不是怕死會活標

只是家醜不好外傳..... to1:
哦~~~~~
給姐看到破綻溜!

話中有意! 還[埋下伏筆]!ag08: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19:55
pagan
含笑 寫:
哦~~~~~
給姐看到破綻溜!

話中有意! 還[埋下伏筆]!ag08:
在台灣不行啦 no:

台灣刑法有妨礙家庭罪啦...... cf6: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21:50
sherryhsu
pagan 寫:
含笑 寫:
哦~~~~~
給姐看到破綻溜!

話中有意! 還[埋下伏筆]!ag08:
在台灣不行啦 no:

台灣刑法有妨礙家庭罪啦...... cf6:
這麼快就想到刑法去啦 ss: ss: ss: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5 , 22:50
MissC
pagan 寫:
含笑 寫:
哦~~~~~
給姐看到破綻溜!

話中有意! 還[埋下伏筆]!ag08:
在台灣不行啦 no:

台灣刑法有妨礙家庭罪啦...... cf6:
嚇人啊
是民法啦
too: to1: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6 , 12:40
pagan
MissC 寫:
嚇人啊
是民法啦
too: to1:
是民法嗎?
那就是不用坐牢的嗎?
cf6: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6 , 13:01
MissC
pagan 寫:
MissC 寫:
嚇人啊
是民法啦
too: to1:
是民法嗎?
那就是不用坐牢的嗎?
cf6:
對不起
我查了一下
通姦罪是在刑法規範裡
我一直以為婚姻親屬的東西是在民法親屬編裡呢
ce15: ce15: ce15:


依照刑法第239條之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在本條文中所說的通姦,是指「有配偶之一方,與非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外遇),而相姦,則是指「與有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俚語說的「狐狸精」或是「客兄」)。依照此一條文之規定,發生外遇之雙方當事人,是需要接受刑法之制裁,甚至有可能因此鋃鐺入獄的。

不過通常老婆都不會控告老公的
頂多叫狐狸精給錢民事賠償了事的
要告也只告狐狸精而已
ab59:

還有通姦除罪化已經爭議很久了
國外,甚至好像連大陸都沒有"通姦"這種東西了
婚姻的基礎完全就是愛和信任
to1: to1: to1:

發表於 : 2006-05-26 , 13:16
紫蝶兒
119: 美女板主 離題的請移板吧
連刑法都出來了 to1: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6 , 13:22
MissC
這不是我管區
等大人上來移吧
to1: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6 , 13:46
pagan
MissC 寫:[對不起
我查了一下
通姦罪是在刑法規範裡
我一直以為婚姻親屬的東西是在民法親屬編裡呢
ce15: ce15: ce15:


依照刑法第239條之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在本條文中所說的通姦,是指「有配偶之一方,與非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外遇),而相姦,則是指「與有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俚語說的「狐狸精」或是「客兄」)。依照此一條文之規定,發生外遇之雙方當事人,是需要接受刑法之制裁,甚至有可能因此鋃鐺入獄的。

不過通常老婆都不會控告老公的
頂多叫狐狸精給錢民事賠償了事的
要告也只告狐狸精而已
ab59:

還有通姦除罪化已經爭議很久了
國外,甚至好像連大陸都沒有"通姦"這種東西了
婚姻的基礎完全就是愛和信任
to1: to1: to1:
對....
小弟記得好像是刑法來的 cf6:

以台灣一個標榜民主的地方
還在刑法存在這個"妨礙家庭"及"通姦"的概念
雖然是由"社會防衛論"所引申的
但想法好像是偏激了一點
小的認為
這個應該納入修定討論議程
歸入民法好像比較適合現時社會

c大可以隨手翻來刑法典
那你的工作.....不就是....... ce13: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發表於 : 2006-05-26 , 14:54
MissC
pagan 寫: 對....
小弟記得好像是刑法來的 cf6:

以台灣一個標榜民主的地方
還在刑法存在這個"妨礙家庭"及"通姦"的概念
雖然是由"社會防衛論"所引申的
但想法好像是偏激了一點
小的認為
這個應該納入修定討論議程
歸入民法好像比較適合現時社會

c大可以隨手翻來刑法典
那你的工作.....不就是....... ce13:
法務部的網站有各種法律典籍可以查的
to1: to1: t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