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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生存權! 中藥公會抗議錯誤修法

發表於 : 2014-05-23 , 16:26
懸壺子
還我生存權! 中藥公會抗議錯誤修法
健康醫療網作者: 健康醫療網/記者郭庚儒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4年5月23日 下午12:44

(健康醫療網/記者郭庚儒報導)衛生福利部日前提出《藥事法》修正條文,中藥公會全聯會認為,根本是「尊西醫、卑中醫」,甚至會毀了中藥行,該會「反對錯誤修法,還我生存權!」,並要求政府對於中、西藥產業應各自建立不同的教、考、訓、用制度。
中藥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朱溥霖表示,日前衛福部提出《藥事法》修正條文,不僅將「中藥商」名稱矮化成「中藥材商」,並嚴格限縮營業範圍,不得公開零售傳統固有成方的成藥,等於要中藥行關門,加上兩岸服貿「內」、「外」夾殺,傳統中藥行瀕臨滅絕。
根據《藥事法》第103條規定,民國82年前曾經主管機關審核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的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162小時,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藥物,第4項則更明訂,中藥商依規定經國家考試及格者,營業範圍增加醫師處方藥品的調劑。
朱溥霖指出,自政府遷台60多年來,從未發過一張「中藥師」執照,40多年未舉行相關的國家考試,20多年不發照給傳統中藥商一張執照,現在卻以西藥體系為主的藥師,只要修16個學分即可取得中藥商執照並擁有調劑權,「根本是對藥師的大放送」。
朱溥霖強調,反對衛福部錯誤的修正條文,若政府為了民眾用藥安全,應對於中、西藥產業各自建立不同的教、考、訓、用制度。以新加坡為例,當地由中藥公協會團體共同設立中藥學院,分3級修習經政府認定的訓練課程,逐級取得衛生部認可中藥從業人員證照及大學文憑。
中藥公會也將協助近2千名依法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的從業人員,向衛福部提起「行政訴訟」,並將發起萬人上街,要求撤回錯誤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