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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發表於 : 2006-10-21 , 18:15
紫蝶兒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彩色,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NT>

大約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

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

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