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福音!健保費今年起可抵稅_全額扣除
發表於 : 2007-01-19 , 22:27
納稅人福音! 健保費今年起可抵稅 全額扣除
2007/01/19 22:11
\n記者陳志科/竹南報導
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指出,健保現在不但可抵稅,而且不與人身保險費抵扣限額計算在一起,也就是說,民眾95年度的健保費支出,在今年度報稅時,將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千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納稅人的荷包又可變肥一點了。
95年6月14日由總統公布生效的新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部分條文中,增訂列舉扣除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意即民眾今年5月辦理95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分成兩筆:一筆是健保費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所繳的健保費,全部都可列報扣除額,沒有金額限制;另一筆是其他保險費支出: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勞保、就業保險、農保、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每人全年可申報扣除額最高2萬4千元。
因為這項新規定,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的家庭將實際受惠,目前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全國約有160萬戶,約佔申報戶的3成2,新規定實施之後,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勢必會再增加。中央健保局表示,雖然新規定的實施將造成政府部分的稅收損失,但也代表全民健保制度已經和全國民眾緊密結合,繳納健保費不僅可以發揮風險分攤,社會互助的價值,更可幫助節稅、減輕繳稅時的經濟負擔。
民眾可上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查詢,運用健保費可全額扣除的新規定,及早規劃九十六年報稅理財的方式,以維護自身權利。
2007/01/19 22:11
\n記者陳志科/竹南報導
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指出,健保現在不但可抵稅,而且不與人身保險費抵扣限額計算在一起,也就是說,民眾95年度的健保費支出,在今年度報稅時,將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千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納稅人的荷包又可變肥一點了。
95年6月14日由總統公布生效的新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部分條文中,增訂列舉扣除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意即民眾今年5月辦理95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分成兩筆:一筆是健保費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所繳的健保費,全部都可列報扣除額,沒有金額限制;另一筆是其他保險費支出: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勞保、就業保險、農保、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每人全年可申報扣除額最高2萬4千元。
因為這項新規定,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的家庭將實際受惠,目前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全國約有160萬戶,約佔申報戶的3成2,新規定實施之後,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勢必會再增加。中央健保局表示,雖然新規定的實施將造成政府部分的稅收損失,但也代表全民健保制度已經和全國民眾緊密結合,繳納健保費不僅可以發揮風險分攤,社會互助的價值,更可幫助節稅、減輕繳稅時的經濟負擔。
民眾可上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查詢,運用健保費可全額扣除的新規定,及早規劃九十六年報稅理財的方式,以維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