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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C
2006-05-26 , 14:54
版面: 2.哈拉區(我有話說說)
主題: 閒聊
回覆: 15
觀看: 2857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pagan 寫: 對....
小弟記得好像是刑法來的 cf6:

以台灣一個標榜民主的地方
還在刑法存在這個"妨礙家庭"及"通姦"的概念
雖然是由"社會防衛論"所引申的
但想法好像是偏激了一點
小的認為
這個應該納入修定討論議程
歸入民法好像比較適合現時社會

c大可以隨手翻來刑法典
那你的工作.....不就是....... ce13:
法務部的網站有各種法律典籍可以查的
to1: to1: to1:
MissC
2006-05-26 , 13:22
版面: 2.哈拉區(我有話說說)
主題: 閒聊
回覆: 15
觀看: 2857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這不是我管區
等大人上來移吧
to1:
MissC
2006-05-26 , 13:01
版面: 2.哈拉區(我有話說說)
主題: 閒聊
回覆: 15
觀看: 2857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pagan 寫:
MissC 寫:
嚇人啊
是民法啦
too: to1:
是民法嗎?
那就是不用坐牢的嗎?
cf6:
對不起
我查了一下
通姦罪是在刑法規範裡
我一直以為婚姻親屬的東西是在民法親屬編裡呢
ce15: ce15: ce15:


依照刑法第239條之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在本條文中所說的通姦,是指「有配偶之一方,與非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外遇),而相姦,則是指「與有配偶之人為性交」(簡單說就是俚語說的「狐狸精」或是「客兄」)。依照此一條文之規定,發生外遇之雙方當事人,是需要接受刑法之制裁,甚至有可能因此鋃鐺入獄的。

不過通常老婆都不會控告老公的
頂多叫狐狸精給錢民事賠償了事的
要告也只告狐狸精而已
ab59:

還有通姦除罪化已經爭議很久了
國外,甚至好像連大陸都沒有"通姦"這種東西了
婚姻的基礎完全就是愛和信任
to1: to1: to1:
MissC
2006-05-25 , 22:50
版面: 2.哈拉區(我有話說說)
主題: 閒聊
回覆: 15
觀看: 2857

Re: 諸位大俠您好,小弟給您請安來了喔 ^^

pagan 寫:
含笑 寫:
哦~~~~~
給姐看到破綻溜!

話中有意! 還[埋下伏筆]!ag08:
在台灣不行啦 no:

台灣刑法有妨礙家庭罪啦...... cf6:
嚇人啊
是民法啦
too: t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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