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硝芒硝
性味:辛鹹苦大寒。
功能:(1)辛能潤燥,鹹能軟堅,苦能下泄,大寒能除熱。(2)朴硝酷澀性急,芒硝經煉稍
緩。(3)能蕩滌三焦腸胃實槷,推陳致新。
主治:(1)治陽強之病,傷寒疫痢,積聚結癖,留血停痰,黃疸。(2)淋閉,瘰瘡腫,目
赤障翳,通經墮胎。
炮製:硝則柔五金,化七十二種石為水,生於鹵地,刮取煎煉,在底者為朴硝,在上有芒
者為芒硝,有牙者為馬牙硝,置風日中,消盡水氣,輕白如粉為風化硝。
配伍:大黃為使。
備註:
- (1)「推陳致新」:按致新則瀉,亦有補與大黃同,蓋邪氣不除則正氣不能復也。
(2)經疏曰:硝者消也,五金八石蓋能消之,況藏府之積聚乎,其直往無前之性,
所謂無堅不破無熱不蕩也。病非熱邪深固閉結不通不可輕投,恐誤伐下焦真陰故也。
(3)成無已曰:熱淫於內治以鹹寒,氣堅者以鹹之,熱盛者以寒消之。故仲景大
陷胸湯,大承氣湯調胃承氣湯皆用芒硝以軟堅去實熱,結不至堅者不可用也。
(4)佐之以苦故用大黃相須為使,許譽卿曰:芒硝消散破結軟堅,大黃推蕩走而不
守故二藥相須同為竣下之劑。
(5)本經別錄:朴硝硝石雖分二種而氣味主治略同,後人辯論紛然,究無定指。
(6)李時珍曰:朴硝下降屬水性寒,硝石為造炮焰硝上升屬火性溫,昂按世人用硝
從未有取其上升而溫者,李氏之說恐非確論。
本草備要 清朝 汪昂
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