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舊版}手抄稿第四冊.25A-32B

南山律在家備覽--弘一大師著
上日下常老和尚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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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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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 舊版第三十二卷.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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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在家備覽舊版備覽32B{光明版}|🌻日常法師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
舊版第三十二卷.B面
  它實際上,每家它有非常嚴密的,建立它那一宗、那一派那個所看的這個角度、這
個層面,是這樣。所以儘管現在以我們圓教宗來說,說有宗是不究竟,乃至於中間有什麼
樣,可是它的確在它的基礎部分它建立得非常嚴密,一步一步上來。至於什麼原因,它這
個裡邊都大概告訴我們,它所以這樣建立的一個狀態。所以在這裡,說諸位尤其是在家居
士不一定很認真地了解它,但是諸位出家的同修,而真正地有志於把佛法真正地建立起
來,這個就要仔細地好好地這個研習一下。尤其是說佛法要想真正地撐持起來,這個戒法
它是最主要的基礎,這個時候就應該很認真地深入。現在我們看這個「《事鈔》云」,這
第五行,
《事鈔》云:「二論不同。今依本宗約《成論》以釋。」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52
  正式的「依論出體」的時候,他說這個由於實法宗跟假名宗兩宗所根據不同,實法宗
所根據的是《薩婆多論》,假名宗就是本宗,我們四分一宗是根據《成實論》。那麼現在
這個律祖是依這個《成實論》,這個就是我們當宗、本宗來解釋。但是下面看喔:
《資持》釋云:
  《資持記》那就是元照律師來解釋、來說明,疏通這個《行事鈔》的。
「二論即指《多》《成》。
  就是剛才說的這兩部論。
然今鈔中依宗明體,指略多宗。恐後學至文壅滯,故須略示。《業疏》廣列六位分
別,今但撮要引而示之。

  說現在這個《行事鈔》當中,這個依著四分一宗來說明戒體,都是依《成實論》。那
麼這個《薩婆多論》他比較略略、大略地說一說,很多地方都要略過去了,這樣。所以恐
怕「後學」,就是我們後面來的人,沒有弄清楚,一旦進入這個裡邊的時候,「至文」,
就是看那個文的時候會弄不清楚,「壅滯」就是說擠在那裡,弄不清楚了,所以現在的
253 舊版.第三十二卷 B
呢,簡略地,說必須要簡略地說一說。那麼這個《業疏》就是《四分律刪繁補闕隨機羯磨
疏》,或者通常我們就說《羯磨疏》,或者《刪補羯磨疏》,那麼這個叫《業疏》,它很
詳細地、廣泛地用這樣的幾個六位來分別它。現在只是把它這個重要的地方引出來說一
說。哪六位呢?看下面,初、二、三、四、五、六。
初明二戒並是有為,非三無為。由假緣構造,四相所為故。此有為無為分別 三無為者,虛空擇滅非擇滅也。四相即生住異滅。
  現在這個地方,就是先說這個《薩婆多論》上面,他們那個實法宗這個六位怎麼判別
的?他們都是說戒兩種體─作體、無作體都是色法。那麼他現在呢,用六點來說明為什
麼是色法。說這兩個戒都是「有為」,不是「無為」;那麼有為、無為呢下面說,有為就
是生、住、異、滅「四相所為」的。現在我們這個戒本身是「假緣構造」,譬如說要動身
口,要什麼樣,這個都是種種的緣而造作而成的,決定有它的個生、住、異、滅的這樣的
四相,這是有為法,所以它不是無為。然後這個有為當中又怎麼呢?
二諸有為法總為三聚,一色聚二心聚三非色心聚。二戒並色,非餘二聚。此有為中 三聚分別
  那麼第二個,在「有為法」當中呢,又總共分成功色、心、非色心「三聚」。那麼現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54
在呢這個這一宗,這是實法宗當中說,這個作戒體跟無作戒體都是色法,都是色法。所以
從它這個分類,在這裡我說一下,你看那個分類非常嚴密。第一個,為什麼要有為、無為
呢?就是說整個的宇宙的萬法,如果總分的話,不外有為、無為,這麼一來,肯定地不在
無為當中,在有為;那有為當中,它不外乎三種,色法、心法、非色心,所以這個裡邊又
是屬於色法也肯定了。那個色法當中呢?下面又看,第三:
三色有十一,總括為三。
  那麼哪三種呢?
一可見有對色 即色塵也 二不可見有對色 四塵 五根
 三不可見無對色。即法塵少分 法塵有二。一心法,謂
諸心數法。二非心法,過去色法,無作即此色所收。


  那麼這個色法一共有十一類,那個色法十一類是哪十一類?就是五根、五塵,跟那
個法處所攝色,這個大家了解。五根、五塵十樣,法處所攝的色,這個色法當中這個十一
樣,統統包含在裡頭了。然後這個十一類有另外一個分法,就是「可見有對色」,那個就
是顏色─紅的、黃的,長的、方的……我們眼睛看得見,這樣,又可以看見,又眼根所
對。還有「不可見有對色」呢?不可見是「五根四塵」,聽是聽得見的,看是看不見的;
255 舊版.第三十二卷 B
聲音─耳根所對,嚐嚐味道─舌根所對,看不見的這個。還有「不可見無對」,叫法
塵的少分。什麼是法塵呢?就是你意根所對的,這意根所對的法塵,這個也是色法,但是
這個又看不見,又沒有什麼東西,因為意本身不是說我們現在這樣說這個所對,那麼這個
是色這個裡邊。現在呢,
今作戒者,身作即初色,口作即第二色中聲塵。身口無作並第三色。此色聚中 三色分別
  那麼這一宗所據的是,這個作戒體那是色法,是為什麼呢?作戒是動身、口說;禮拜
啊,種種的屈身,請哪;那麼口呢?跑得去,師是授,我們跟著去唸,這個到身口,這個
「作戒」。所以「身口無作並第三色」,那麼作完了以後,作謝了以後,然後下面留下來
一個色聚當中的這樣;第三,就是說由於這個作留下來的,這個都是第三類色。
四色中又有二,一本報色謂四大也二方便色謂運動造作。作戒非本報,是方便。無
作非二色。
此身口色中 二色分別
  這個裡邊。然後這裡進一步又說,色當中分兩種,一個「本報色」,換句話說,我們
「四大」,這個是這樣,就是看得清楚―這個身體。什麼叫方便造作呢?比如說我走
路,走路這個它不是四大,卻是由於我們那個身體運用這個四大所做的動作,可是你可以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56
看得見、清清楚楚的,這樣。所以這個「作戒非本報,是方便」,那個作戒不是本報,本
報就是我們的身口,身口就是身口,不是作戒;然後運用這個身口等等這樣的作戒之體,
所以是方便。「無作非二色」,也不是這兩樣。
五作戒是善色聲,非惡無記。無作戒體是善可知。此方便中 三性分別
  「作戒」是什麼呢?是善的色塵跟聲塵。身動作是「色」,口陳言是「聲」,這個
都是「善」的,不是「惡」、不是「無記」。「無作戒體是善可知」,所以這個是善惡分
別,就是這樣。
六作業始終皆得為戒,不同餘善。無作當體是戒,非此所論此就善中唯約 作戒始終分別
  那麼說這個作戒所做的所有的這個一切,從始至終都得為戒。比如說剛開始進去禮拜
啦、啟請啦,那當然都是善法,這個善法屬於戒的,不是其他的善法。那麼無作當體本來
就是。
已上六位,顯示彼宗二戒俱色。作色即是色聲兩塵,無作色者法入中攝名為假
色。」
257 舊版.第三十二卷 B
  這個說明比較簡單。說以上是由從初到第六,它一層一層地去深細地觀察抉擇,所
以那個實法宗說那個「二戒」,就是作戒、無作戒,這個戒體都是色法。那麼作戒是什麼
呢?是色、聲二塵,無作戒是法處所攝之色,這是假色。
依論出體中分為二支 一作戒體 一正出體
                    二示兼緣意
            二無作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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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依論出體中分為二支」,這個是前面,說解釋當中怕我們弄不清楚,所以這樣
地說一說。現在呢下面正講的時候,完全依《成實論》,說第一個是作戒,第二個是無作
戒,這兩個戒體。看文:
第一支 作戒體
《事鈔》云:「先明作戒體。 論云:用身口業思為體。 論其身口,乃是造善惡
之具。」

  這文很容易懂。我們先看一看,簡單地敘述一下這個文:先來說明作戒的戒體。那麼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58
下面依《成實論》說,這個是什麼呢?「用身口業思」,身口相應之業這個是思心所,思
心所,這個身口業的思為它的體性。那麼雖然動作是身口,可是實際上這個身口是一種工
具,這個思心所的意業才是它的主體。下面看解釋,
《資持》釋云:「言作者始於壇場,終三法竟第一剎那已前,三業營為方便構造者是
  第一個,什麼是「作」呢?作就是動作、造作,從戒壇的壇場,這個戒壇不管是五戒
乃至於具戒,從剛開始什麼請師、迎聖等等,到最後「三法竟」;那就是平常我們五戒、
八戒乃至於沙彌戒,都是從三歸三番羯磨,這個三番羯磨的最後一番一剎那這個以前。
那麼這個大僧呢?二眾的大僧,這個是由四羯磨成,這個四羯磨也是到最後那一番羯磨,
當大家這個默然忍可的那一剎那,好!那個一剎那它是得體。所以這個我們要曉得,前面
也告訴我們,曉得我們這個得戒的時間在哪裡,這個是非常重要的。說這個三番,「三法
竟第一剎那」,就是剛結束的再下面,欸!這個就是完成了。那個從始至終是「三業營
為」,這個身口意的三業,這個過程當中種種方便所造作的就是!那麼下面所謂:
引論又二,
  是前面說:「論云:用身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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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句正出體。身口業思者。謂行來跪禮是身作也,陳詞乞戒即口作也。立志要期,
希法緣境,心徹始終,統於身口,故名身口業思。即此業思是作之體。

  那麼下面呢,說「立志要期」,就是我們盡形壽或者一日一夜等等,這個就是我們
立的志願,所要定的期限。然後在這種情況之下「希法」,我們要依法,然後說從現在開
始,以期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遍緣一切法界有情起慈愍心,以前傷害,現
在不傷害,以前這樣,現在不這樣。所以這個叫「心徹始終」,從開始一直到後來,這個
沒有一點點例外遺漏,「統於身口」,所以這個叫「身口業思」,最主要的就是這個思心
所。那麼最後「論其下」就是前面《事鈔》的最後一段話,「論其身口」等等。看:
論其下示兼緣意。言造具者顯示身口自無功用,推歸心故。
  這個為什麼解「造具」呢?就是造作的時候有一個工具,造作善惡業的工具,這說明
這身口它這個功用是憑藉於心的。下面舉個例,
如世造物,百工之器自不能成,必由人用,比擬可知。
  就像萬百樣的一切的器具,它自己不會動,不會做成什麼事情,由於這個人去運用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60
它,那麼才產生這個功效。現在我們的身口也是個工具,不由這個裡邊的主人翁這個意去
策勵它的話,那它就不會產生這個功要,這個是比喻。所以這個唯識上面跟我們說這個思
心所,它有三個程序,第一個叫審慮思,第二個叫決定思,第三個動發思。「審」是審
察、思慮,第一個,欸,看見了,然後就去心裡去想,或者領受了心裡就想:嗯,這個
好、是壞,我該怎麼辦?這個觀察思惟。第二「決定」,等到了透過了這個審察、思慮以
後,他決定要怎麼。然後決定了以後,下面叫「動發」,前面這個審慮、決定都是純粹的
意業,然後這個動發的時候,就是這個思心所透過身口產生這個業,使得這個業真正地造
圓滿成就的。總前面一切都屬於思心所的,最後那個動發思,就是說也可以說前面說「身
口業思」,就這個!再看文,
問:《業疏》初解色心為體,此何異耶?答:身口即色,業思即心,故無異也。鈔
從顯要,令易解耳。」

  這個地方他有一個問答,這個是《資持記》說,《業疏》上面先說這個作戒體是「色
心為體」,現在這地方又說「身口業思」,這個身口業思主要的是心,不講色了,那這不
是兩個不一樣嗎?這有什麼差別呢?他就說,所謂身口是色,業思是心,那個就是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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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去心運用這個身口的色產生的,這個並沒有什麼差別。那麼這個《行事鈔》這種很明白
地說明,使我們容易了解,所以直截了當地一句話:身口業思為體,那麼身口是造作的工
具。繼續下去:
《事鈔》續云:「所以者何?如人無心殺生,不得殺罪。故知以心為體。」

  《事鈔》上面說:為什麼你說身口業思是體呢?這個身口業的思為體,而不是身口當
下,說它身口當下只是個造作的工具呢?他下面就舉出來,就像人殺人,這個如果說他無心
的話,他不得殺罪,以前我們一再地引用經上面、這個論上面。那麼下面《資持》就解釋:
《資持》釋云:「以犯例受者,
  這個後面哪,譬如說有人犯了就是無心殺罪這種,那麼從這個例子當中,我們可以看
現在我們受戒的時候怎麼狀態。
善惡雖殊,發業義一故。
  為什麼要用後面的犯罪來作為例子,說明我們現在受戒的時候戒體呢?因為這個不管
前面受戒的時候造的這個業體,跟後面持戒、犯戒的業體,這本身所發的業是一個,所以
同樣的。既然同樣,當然可以舉個例子來比例說明,所以他下面說: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62
如律,心疑想差不至果本。又不犯中者,擲刀杖瓦木誤著而死,扶抱病人往來致
死,一切無害心皆不犯。此雖動色,但由無心故不成業。」

  這就像律當中,什麼叫「心疑想差,不至果本」呢?就是如果說你或者殺、或者是盜
等等,說我要殺這個人,然後真正的……或者要殺這個動物,到那時候:欸,到底是不是
啊?當你心裡面有這個懷疑的時候,那個時候這個殺了以後,就算殺都不是根本罪。還有
呢,「想差」,想差是也是一樣,就是本來你想的想這個人,結果……或者想這樣東西,
換了一樣東西來了,這樣,跟你的原來所想法不太一樣了。那個時候你造的這個罪不是根
本罪,所感的果不是根本的果,這個到後面這個律相當中會詳細說明。那麼這是說根本罪
跟那個從生罪,它這個輕重就有差別的,因為什麼呢?因為你這個心不是原來的,一個是
心裡面實實在在:「欸!就是他,他就來了。」所以又不疑、想又不差,這是根本。如果
心有疑了、想又差了,那這個罪就不是根本的,換句話說,心稍有變動,那麼這個果就有
變化。
  乃至於有一類是你「誤著」,你拿這個石頭把丟出去,不小心,你沒有想傷人、殺
人,這個誤傷打死了,對不起,你不犯那個殺戒。換句話說,「根本」不犯,因為你心根
本沒有,前面這個還有想、疑來差,這個根本沒有,這第一個。第二個呢,一個病人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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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去幫忙他,去抱了、扶了,想不到把他抱扶的時候,弄不小心弄死掉了,這個也不,因
為沒有害心。所以說從這裡證成,雖然實際上你用了身口,這樣去產生了這個殺或者這些
的罪過,可是因為你的心完全無心,所以「不成業」。從這個來證明,這樣,證明前面身
口是具,只有身口的業思才是體。再繼續下去:
《事鈔》續云:「文云:是三種業皆但是心。離心無思無身口業。」
  這個很明白。這個三種業,身、口、意都是從心,離開了心就沒有思,思惟的思,這
個思心所,所以身口也就沒有。
《資持》釋云:「引證即是《成論》。
  它的引證引了《成實論》。
初二句推末歸本,下二句明捨本無末。 問:今論作體,為是心王為意思耶?答:
前云業思,何須疑問。若觀論文三業皆心離心無思之語,似指心王。然而王數,體
用以分。由體起用,用即是體。今論作業,就用為言。故《業疏》云:言心未必是
思,言思其必是心。宜細詳之。」
南山律在家備覽.手抄稿264
  這地方又進一步,說現在論上面說,這個意業是心,那麼請問這個心是心王還是心
所呢?前面這個裡邊叫「業思」,已經說得很明白,這個業思,心當中的思這個是它的
用,所謂心所。不過心所一定有心王的,這沒有說這個心王不在,而心所單獨用,這個不
可能,所以「由體起用」;倒是有心王的時候不一定有心所,這是我們在這裡。它下面
「若觀論文三業皆心,離心無思之語」,好像是指心王,但是要曉得這個「王」是什麼?
這個「王數」(編者按:指心王、心數),是「體用以分」哪,就是這樣,這是你要整體
地來說,那就說它那個整體一定包括它的用;所以大別,比如說,啊!那個廟,講那個廟
的話,那當然這個廟一定包括大殿、包括的佛像,哪有說講廟的話這個又漏掉了這些東西
呢?就是說整體的來指,那麼它指的是什麼。所以他下面說這個體用之間的關係,這個我
們認真地思惟一下那麼就了解了。再翻過來。
《事鈔》續云:「若指色為業體,是義不然。十四種色悉是無記,非罪福性。」
  那麼,這個下面就來說明,這個什麼意思呢?說因為現在我們這個地方,依是當宗
―就四分一宗是根據《成實論》。那麼這個不管《成實》也好、《薩婆多》也好,那
個都是當年印度的那些大祖師們,這個大論師們各依各所見,各依各的傳承,那個時候這
個《薩婆多論》它先計這樣。那麼等到後來《成實論》,它覺得前面這個說法不夠精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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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精詳;是前面接引初淺的對,深入的地方就不對,它說明這個理由。於是這個地方就
說:「若指色為業體」,就是指《薩婆多論》,那個就是實法一宗,前面不是講的這個作
戒體、無作戒體,那麼這兩個都是色法嗎?它覺得不對。這個要曉得這個戒本身一定是
善法,現在那個講色法的話,這個色法就是「十四種色」,這個十四種色統統都是「無
記」。剛才說十一種,現在說十四種,那個為什麼是十四種呢?下面又說,我們看:
《資持》釋云:「此對破有宗。
  這句話是「破有宗」的。那麼十四色是什麼?
五根五塵四大為十四色。」
  這個色法,就是很明顯地,這個你十四種色法,這個「五根、五塵、四大」,哪有個
善法、惡法的?這是個無記性的。現在那個戒是個善法,你怎麼可以拿無記的東西說是善
法呢?就是這樣,這個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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