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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班時,我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
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
問那小朋友怎麼了?
小朋友就跟那個小姐說,我跟媽咪一 起逛街 ..迷路了....可以請你帶
我回家嗎?
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說那是他家地址....這位小姐不疑有他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
找到那個小孩子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待醒來之後就發現 ...
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
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可憐的是
.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看到路邊小孩在哭 ,不可帶到他所稱的地址而是要帶派出所
版主: sherryhsu
Re: 看到路邊小孩在哭 ,不可帶到他所稱的地址
是ㄚ ac01:大紫雨 寫:這樣只會讓人心更加防衛 ce26:
萬一有一天真的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反而錯過了a2:
而且最怕的是 萬一哪天角色互換
也沒人肯幫我們 a2:
有你在,真的很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