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
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
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
命期。
【註】
發熱不渴,惡寒者,太陽證也。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今太陽病始得之,
不俟寒邪變熱,轉屬陽明,而即熱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由於
膏梁之人,冬不藏精;辛苦之人,冬傷於寒,內陰已虧,外陽被鬱,周身經絡,早成
溫化,所以至春一遇外邪,即從內應:感寒邪者,則無汗,名曰溫病,當以河間法用
水解散,審其表裏以解之。水解散,即天水六一散,防風通聖之合劑也。感風邪者,
則有汗,名曰風溫,當以水解散減麻黃,加桂枝,倍石膏,令微似汗以和之,若大發
其汗,則益助蘊熱,必令身熱如火灼也。蓋風溫為病,乃風邪外盛於表,故陰陽六脈
俱浮;熱邪內壅於胸,故多眠睡,鼻息鼾也。風邪傷衛,表氣不固,故自汗出;壯熱
傷氣,故身重倦,聲微語難出也。若被下者,則愈奪陰液,故水泉竭而小便不利也。
太陽府氣將絕,故目直視也。少陰藏氣不固,故遺失溲也。若被火者,則以火益火而
陽氣熏灼,將欲發黃,故微發黃也;劇者熱極生風,故如驚癇時瘈瘲也。微黃,病深
色漸加黑,故若火熏之也。溫病、熱病不惡寒者,表熱也。口渴引飲者,裏熱也。表
熱無寒,故不宜汗;裏熱無實,故不宜下。表裏俱熱,尤不宜火。曰一逆者,若汗、
若下、若火也;再逆者,汗而復下,下而復火也。一逆已令陰竭,尚可延引時日;再
逆則陰立亡,故曰促命期也。傷寒者,傷冬月之正寒也。溫病、熱病者,傷三時之暴
寒也。非時暴寒乃異氣也,以其兼令氣而為病也,故春兼風溫,即以風溫名之;夏兼
暑熱,即以暑熱名之。世人通名曰傷寒,又名曰時氣,醫工見其傳變六經,表裏情狀
皆同,故同乎一治也。其溫病、熱病無汗者,宜大青龍湯;時無汗、時有汗者,宜桂
枝二越婢一湯;有汗者,宜桂枝合白虎湯。內熱者,防風通聖散。表實者,倍麻黃;
裏實者,倍大黃。量其病之輕重,藥之多少而解之,三日之前,未有不愈者。其有外
感邪重,內早傷陰,已經汗下而不愈者,則當審其表裏,隨其傳變所見之證,治之可
也。此法惟西、北二方四時皆可行之,無不隨手取效。若江淮間地偏煖處,冬月初春
乃可用之。若春末秋前,即脈證允合,當用麻、桂、青龍等湯者,亦必輕而減之,隨
證消息,適可即止,慎不可過,過則反致變逆。經所謂同病異治者,此之謂也。
【集註】
程知曰:溫病熱自內出,故發熱而渴不惡寒。風溫內外交熱,加之自汗,故有身重多
眠諸證,有輕重死生之分。醫者當以有汗、無汗為辨別之大要,亦即可汗、不可汗為
救治之微權。又曰:仲景之青龍、白虎神矣!得此意而推廣之,可以應用於不窮。蓋
溫病宜於發散中重加清涼,風溫不可於清涼中重加發散也。
程應旄曰: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於太陽
,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
,一交春陽發熱,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濩。所云至春發為
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音切
鼾音旱 癇音閒 瘈音熾 瘲音蹤
醫宗金鑑卷十三
辨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篇
經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又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論曰:太陽病,發汗太多
,因成痙。夫六氣皆足以致痙,不專在濕也;六經皆有痙證,亦不專在太陽一經也。
蓋身以後,屬太陽,凡頭項強急,項背几几,脊強反張,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
結,皆太陽痙也。身以前屬陽明,頭面動搖,口噤齒齘,缺盆紐痛,腳攣急,皆陽明
痙也。身之側屬少陽,口眼喎邪,手足牽引,兩拘急,半身不遂,皆少陽痙也。至
若腹內拘急,因吐利後而四肢攣急者,未嘗非太陰痙也。惡寒踡臥,尻以代踵,脊以
代頭,俯而不能仰者,未嘗非少陰痙也。睪丸上升,宗筋下注,少腹裏急,陰中拘攣
,膝脛拘急者,未嘗非厥陰痙也。大抵痙以狀名,而痙因筋急,故凡六經筋病,皆得
以痙稱之。其因於風寒者,必發熱惡寒而無汗,其脈浮緊,其狀身強直口噤,即經所
云:諸病強直,皆屬於風者也。其勢勁急,故名曰剛痙。其因於風濕者,發熱汗出,
不惡寒,其脈浮緩,其狀項強几几,而身不強直,即經所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者
也。其勢濡弱,故名曰柔痙。若夫因誤汗亡陽,津竭無以養筋而致痙者,即本論所云
:太陽病,發汗太多而成痙,又非因濕因風,而卻因燥者也。蓋痙之始,本非正病,
多雜於他病之中,如婦人之脫血,跌撲之破傷,俱能致痙。今見患此者,悉指為風,
殊非確論。學者當於證中審察風、寒、濕、燥、內外、虛實之因,分別施治,庶不致
誤,慎勿概指為風也。
01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按】
「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衍文也。
【註】
傷寒,太陽經中之一病,非謂太陽經惟病傷寒也。蓋以六氣外感之邪,人中傷之者,
未有不由太陽之表而入者也。痙,風邪也。濕,濕邪也。暍,暑邪也。夫風寒暑濕之
病,固皆統屬太陽,然痙、濕、暍三種,雖與傷寒形證相似,但其為病傳變不同,故
曰:宜應別論也。
【集註】
方有執曰:痙、濕、暍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
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併為辨論。
02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
,痙病也。
【註】
病人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頭熱陽鬱於上也,足寒
陰凝於下也。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
、口噤、反張、拘強之證,故名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痙之具證。言身熱頭熱,面赤目脈赤,陽邪發於陽也。足寒,陰邪逆
於陰也。獨頭面搖,風行陽而動於上也。卒,忽然也。噤,寒而口閉也,言忽然唇口
合,噤急而飲食不通也。背反張者,太陽之脈挾背,寒則筋急而拘攣,熱則筋緩而
縱弛也。然剛、柔二痙,則各見證之一偏,惟風寒俱有而致證者,則具見也。
鄭重光曰:此總論痙之經俞皆病,氣血併傷,而為強急反張之證也。風濕俱有,故為
痙之具證也。
03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註】
太陽病發熱,脈當浮大,脈若沉細,兼少陰也。今發熱脈沉細,而名曰痙者,何也?
以其已病痙證,而得沉細脈,不可名太陽、少陰傷寒之脈,當名太陽風濕痙病之脈也
。因風邪鬱於陽,故病發熱也。濕邪凝於陰,故脈沉細也。此承上條痙病得沉細脈之
義,非謂太陽病發熱,脈沉細,即名之曰痙病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太陽未除也。沉,寒也。細,濕也。
程知曰:脈沉細,法宜救裏,而痙又為燥熱之病,故『金匱』謂難治。謂未可輕同於
太陽發熱脈反沉之例也。
張璐曰:發熱脈當浮數,而反沉細,知邪風為濕氣所著,所以身雖發熱,而脈不能浮
數,是陽證見陰脈,故『金匱』指為難治也。
程應旄曰:痙病有同有獨,固以其獨者名之矣。然脈在太陽,更有獨而無同,以頭面
搖,口噤背反張之證,合沉細之脈,雖有太陽發熱等證,不致為傷寒所溷,乃可定其
名曰痙也。
04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
【按】
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剛痙證應惡寒,非反也。
【註】
痙病既屬太陽,當以太陽虛實例之。故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實邪,名曰剛痙
;發熱汗出,不惡寒,為虛邪,名曰柔痙。此詳申上二條痙病虛實,非謂太陽病,發
熱無汗,惡寒;汗出不惡寒,即名之曰剛、柔痙病之證也。
【集註】
程知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傷寒;發熱,汗出,惡風,為傷風;發熱,
汗出,不惡寒,為溫熱。以證有頸項強急,甚則反張,故不謂之風寒、溫熱病,而謂
之痙也。
張璐曰:『金匱』云: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言,欲作剛痙
,葛根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其治法也。無汗而小便少者,以太陽、陽明
二經之熱,聚於胸中,延傷肺金清肅之氣,內外不能宣通故也。又云:太陽病,其證
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
其治法也。其證備,則發熱汗出等證,『金匱』已詳,不必贅矣。
05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註】
此略其證脈,單舉痙之頸項強急者,以明其治也。太陽脈,下項循肩挾背;陽明脈循
喉嚨,入缺盆,貫膈、下乳內廉。太陽主後,前合陽明;陽明主前,後合太陽。今邪
壅於二經之中,故有几几拘強之貌也。太陽之強,不過頸項強;此痙之強,則不能俯
仰,項連胸背而俱強,故曰:項背強几几也。無汗惡風,實邪也,宜葛根湯發之。即
桂枝湯加麻黃葛根,兩解太陽、陽明之邪也。
【集註】
方有執曰:几几,鳥之短羽者,動則引頸几几然。形容病人之頸項俱病者,俛仰不能
自如之貌。
06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註】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實邪也。今反汗出惡風者,虛邪也,宜桂枝加葛
根湯 ,解太陽之風,發陽明之汗也。
【集註】
江琥曰:太陽病項背強矣,復几几然,頸不得舒,頸之經屬陽明,項背與頸几几然,
其狀當無汗,今反汗出、惡風,仲景法:太陽病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今因其几
几然,故加葛根於桂枝湯中,以兼祛陽明經之風也。
桂枝加葛根湯方
於桂枝湯內,加葛根三兩,餘依桂枝湯法。
07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註】
以上論痙,皆外感風、寒、濕而為病也。若太陽病發汗太多,津液大亡,表氣不固,
邪風乘虛而入,因成痙者,乃內虛之所致也,不可以柔痙剛痙例之,宜以桂枝加附子
湯,以固表祛風為主治。由此推之,凡病出汗過多,新產亡血過多,而變生此證者,
皆類此也。
【集註】
程應旄曰:即此一端推之,則知此病得之亡津亡血,而因虛致寒,因虛致燥者不少。
蓋陽氣者,柔則養筋,發汗太多,則亡其陽,而損其經脈之血液故也。
08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註】
濕家,謂病濕之人。濕之為病,或因外受濕氣,則一身盡痛,或因內生濕病,則發熱
身黃。若內外同病,則一身盡痛發熱,身色如熏黃也。熏黃者,濕盛之發黃,屬脾之
瘀濕,故其色暗如煙熏也。不似傷寒熱盛之發黃,屬陽明之鬱熱,故其色明如橘子色
也。
【集註】
張璐曰:濕證發黃,須分陰陽表裏。陽濕,在裏茵陳蒿湯;在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陰濕,在裏白朮附子湯,在表麻黃白朮湯,此陰濕在表而發黃也。『金匱』有云:濕
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蓋寒與濕合,不宜大汗,故加白朮。以麻黃得朮,則汗
不致於驟發,白朮得麻黃,則濕滯得以宣通也。
09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
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註】
此申上條,詳其證出其脈,以別其治也。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此內生
外受之濕病也,外宜羌活勝濕湯,內宜茵陳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頭痛鼻塞而
煩,其脈大,證類傷寒,但其人裏和能食,知非傷寒,不可發汗,乃濕邪之病在頭,
故頭痛鼻塞,惟宜納藥鼻中,取黃水從涕出,自可愈也。所納之藥,即瓜蒂散類也。
【集註】
鄭重光曰: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則寒濕之邪客於上焦。經曰:因於
濕首如裹是也。用瓜蒂散吹鼻,此在上者,因而越之之法也。
10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
快,但當利其小便。
【註】
濕家脈浮細,濕在外也,當汗之。今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脈不浮細而沉細,是濕邪內盛而為濕痹不通之候也。故但當利其小便,使濕從小便而
去,乃濕淫於內之正治也。
【集註】
成無己曰:濕盛則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氣內流也。但當利其小便,以宣
泄腹中濕氣。古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方有執曰:此以濕之入裏者言也。關節疼痛者,寒濕之氣,走注內滲,所以脈沉而細
也。痺以疼痛言,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即水,水不外滲,則橫流不遵故道。利
其小便者,導其遵故道而行也。
張志聰曰:關節者,腰背肘膝之大關,大筋之所統屬,不同於骨節也。濕流關節,大
筋不和,故疼痛痺閉也。濕傷太陽,筋脈澀滯,故名濕痹,利其小便,則水道行而決
瀆無愆,濕邪去而筋脈調和矣。
11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
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註】
濕家但頭汗出,乃濕氣上淫之汗,非陽明之熱不得越也。濕家背強,乃濕氣澀滯之重
強,非痙病之拘強也。欲得覆被向火,非外惡寒,乃濕盛生內寒也。若誤以濕淫之頭
汗,為陽明瘀熱之頭汗而下之,寒濕之氣,乘虛入胸則胸滿,入胃則噦矣。寒濕不化
,故小便不利;胸中有寒,故舌上滑白如胎;丹田有熱,故口燥渴,欲得水而不能飲
,由胸中有寒濕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傷寒則無汗,濕家雖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頭汗出也。
程應旄曰:雖渴欲得水似熱,而不能飲可辨,則只是口燥煩,而實非胸中燥煩可知,
證同病別也。
12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註】
此承上條濕家誤下之逆也。濕家誤下,胸滿而噦,小便不利,舌上如胎,口燥渴不能
飲,已屬逆矣,尚在可治。此誤下後,額汗不已,微喘不止,是陽脫於上也;小便反
利,下利不止,是陰脫於下也,陰陽相離,故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治濕當利其小便,而以小便利主死,何也?誤治而陰陽散亡也。
程知曰:濕之中人,陰先受之,故本經濕證,多從助陽溫散為治,若妄下,則陽虛陰
盛而不可救矣。額上汗出微喘,虛陽欲上脫也;二便不禁,盛陰欲下脫也,陰陽離決
,死矣!
13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
也。
【註】
病者,謂一身盡痛之病人也。濕家一身盡痛,風濕亦一身盡痛。然濕家之痛,則重著
不能轉側;風濕之痛,則輕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別者也。至於發熱,濕家之熱,早
暮不分微甚;風濕之熱,則日晡必劇。此得之於汗出當風,或久傷濕,復受風冷所致
也。
【集註】
張志聰曰:汗出當風,則為風濕;久傷取冷,則為寒濕。
張錫駒曰:發熱日晡所劇者,日晡而陽氣衰,陰氣盛,濕為陰邪,故主旺時而甚也。
14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
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
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註】
此詳風濕相搏,一身盡痛,不惟不可下,即發汗亦不可失其宜也。風陽邪,濕陰邪,
風濕相搏,陰陽受邪,故一身盡痛也。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則濕氣盛,雖
發其汗,汗大出而病不愈者,但以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以其值濕盛之時,
發其汗,大汗出,此汗之不如法,所以不解也。若治風濕者,必俟天氣睛明發其汗,
但令其汗微微似欲出狀,則風與濕俱去,而病自解矣。
【集註】
方有執曰:陰雨不止,則濕不除,所以益當發汗也。然風濕本由汗出當風而得,則汗
之大出者,必反濕轉加甚,微微似欲汗出,而不見出,則濕消而風散矣。此發汗之微
機,後之人動輒以大汗為言者,去道遠矣。
張璐曰:風濕相搏,法當汗出而解,合用桂枝加朮,使微微蒸發,表裏氣和,風濕皆
去。正如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湯加朮同義。
程應旄曰:濕家不惟不可誤下,即汗亦不可誤汗。風濕相搏一證,一身盡疼痛,雖是
微挾表邪,然其脈不浮,終是汗難大汗,治風兼治濕,但使微微似欲汗出者,是其法
也。
15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濇者,桂枝
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申脈證,以明其治也。傷寒八、九日,不嘔不渴,是無傷寒裏病之證也
;脈浮虛濇,是無傷寒表病之脈也。脈浮虛,主在表,虛風也;濇者,主在經,寒濕
也。身體疼煩屬風也,不能轉側屬濕也,乃風濕相搏之證,非傷寒也,與桂枝附子湯
溫散其風濕,使從表而解也。若脈浮實者,則又當以麻黃加朮湯,大發其風濕也。如
其人有是證,雖大便,小便自利,而不議下者,以其非邪熱入裏之,乃風燥濕去
之,故仍以桂枝附子湯去桂枝,以大便,小便自利,不欲其發汗,再奪津液也;
加白朮,以身重著,濕在肉分,用以佐附子逐濕氣於肌也。
【集註】
成無己曰:煩者,風也。身疼不能自轉側者,濕也。經曰:風則浮虛。『脈經』曰:
脈來濇者,為病寒濕也。
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朮湯方
附子(炮,去皮,破)三枚 白朮四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甘草
(炙)二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初一服,其人身如痹,半日許,復
服之,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附子、朮,併走皮肉,逐水氣未得除,故
使之耳,法當加桂四兩。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
小便不利,當加桂。附子三枚,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服之。
16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
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註】
風濕相摶,骨節疼煩,重著不能轉側,濕勝風也。掣痛不可屈伸,風勝濕也。今掣痛
不可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傷肌表也。小便
不利,濕內蓄也。身微腫者,濕外薄也。以甘草附子湯微汗之,祛風為主,除濕次之
也。以上二條,皆詳風濕之義,以明風濕之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摶,掜聚也。言風與濕掜合摶聚,共為一家之病也。煩,風也。痛、濕也
。風淫則掣,濕淫則痛,風濕之邪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髓,身體所以煩痛、掣痛而
不利也。近之則痛劇者,外邪客於內,迕之則逆也。短氣者,汗多亡陽而氣傷也。惡
風不欲去衣者,以重傷,故惡甚也,甘草益氣和中,附子溫經散濕,朮能勝濕燥脾,
桂枝祛風固衛,此四物者,所以為風濕相摶之的藥也。
吳人駒曰:必脈之沉而細者,若浮大而盛,則風多而濕少,附子須在審之。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破)二枚 桂枝四兩 白朮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
汗止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方解】
風濕之治,用甘草附子湯,即桂枝附子湯去薑、棗、加白朮也。去薑、棗者,畏助汗
也。加白朮者,燥中濕也。日三服,初服一升,不得汗解,則仍服一升。若微得汗則
解,解則能食,是解已徹也,可止再服。若汗出而復煩者,是解末徹也,仍當服之,
但不可更服一升,恐已經汗,多服而過汗也,服五合可也。如不解,再服六、七合為
妙。似此服法,總是示人不可盡劑之意,學者於理有未解處,即於本文中求之自得矣
。
17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也。
【註】
中暑熱病,亦由太陽表入,故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
頗似太陽溫熱之病。但溫熱無惡寒,以熱從內發,故雖汗出而不惡寒。中暍惡寒者,
以暑由外入,故汗出而惡寒也。究之於脈,溫熱之浮,必浮而實;中暍之浮,必浮而
虛,以暑熱傷氣也。究之於渴,溫熱之渴,初病不過欲飲水;中暍之渴,一病即大渴
引飲也。溫熱則傳經,變病不一,中暍則不傳,不愈即死也。雖同為太陽經中之病,
而虛實施治不同,宜以人參白虎湯主治之。
【集註】
方有執曰:蒸熱謂之暑,傷暑謂之暍。汗出惡寒者,太陽表不固也。身熱者,暑邪傷
陽也。渴者,亡津液而內燥也。
程知曰:此辨暑熱脈證也。太陽中熱者,謂是太陽表證而屬中熱也。均是太陽表病,
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為中風;汗出身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今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則是中暍。暍者、暑熱之氣也。不言暍而言熱,以其胃熱為獨重也。裏
有熱,故身熱而渴,暑傷氣,故汗出惡寒。
吳人駒曰:不可因惡寒而用辛溫,又不可因汗出而固表,惟宜甘寒以解其暑熱可也。
18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
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數下之
則淋甚。
【註】
此申上條,詳出證脈,戒人不可妄行汗、下、溫鍼也。太陽中暍,無汗身重疼痛者,
似傷寒也,但脈弦細芤遲,非傷寒脈也。且有小便已,而灑灑然惡寒毛聳之證,乃太
陽膀胱表氣為暑所傷而然也。手足逆冷者,乃暑傷氣,氣傷不能達四肢,則寒也。小
有勞身即發熱,口開前板齒燥者,乃勞則動熱,暑熱益烈,傷陰液也,此皆中暍危證
。若以發熱無汗,惡寒身痛,誤為傷寒之表,妄行發汗,則表氣愈虛,惡寒更甚也。
若以手足逆冷,誤為陽虛,妄加溫鍼,則暑邪愈盛,發熱更熾也。若以壯熱齒乾,誤
為胃火而數下之,則水源竭澀,尿淋窘甚也。凡此之證,皆中暍妄行汗、下、溫鍼致
變,惟宜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或人參湯調辰砂六一散亦可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經云:因於暑汗,煩則喘喝。口開,謂喘喝也,喘喝不止,故前板齒燥。
程知曰:人身之陽,以汗而外泄;人身之陰,以熱而內竭。故暍證禁用汗、下、溫鍼
,謂汗則傷陽,下則傷陰,溫鍼則引火內入也。
張鍚駒曰:灑灑者,惡寒之像也。毛聳者,毫毛豎起也。
19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註】
太陽中暍之證,身熱疼重者,暑傷形也;脈微弱者,暑傷氣也。以此證脈揆之,亦其
人夏月盛暑喜貪風涼,過飲冷水,水氣輸行於皮中,表為邪束,不得汗泄所致也。此
時即以香薷飲、大順散汗之,可立愈也。若因循不治,則水氣即不得外泄於表而作腫
,勢必內攻於裏而喘脹矣,是又當以葶藶大棗湯或瓜蒂一物散下之也。上條戒人不可
汗下,此條示人宜當汗下,仲景之法,多是如此,蓋恐人固執失宜也。
【集註】
方有執曰:身熱疼重,而曰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者,土主肌肉而惡濕,水滲土
而蒸發也。脈微弱者,熱則血乾而氣耗也。然夏月飲水,人之常事,而曰傷何哉?良
由暑迫飲之過多,或得之冷水澡洗,暑反內入也。
張璐曰:按論暍三條,首言動而得之之病,謂中暍,屬外因;次言靜而得之之病,雖
曰中暍,實暑病也,屬內因;末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暍之變證,屬不內外因,不得
以三者混稱也。
程應旄曰:可見中暍之病,大都陽氣在表,而胃中虛冷,所以身熱疼重,而脈微弱。
夏月飲冷水,裏陰鬱住表陽,水氣不得宣泄,而行於皮中,多有此證。此則開鬱宣陽
,又為暍證中增一義也。
音切
几音殊 搏音團 掣音徹 暍音謁 灑所下切
醫宗金鑑卷十四
辨霍亂病脈證并治篇
霍亂者,因風寒暑熱,飲食生冷之邪,雜揉交病於中,正不能堪,一任邪之揮霍撩亂
,故令三焦混淆,清濁相干,亂於腸胃也。表甚,則有頭痛身痛,發熱惡寒之證;裏
甚,則有嘔吐瀉利,腹中大痛之證;寒甚,則轉筋厥逆冷汗;暑甚,則大渴引飲不已
。病既不同,治亦各異,惟在詳審其因,分而療之,庶卒然之頃,不致有誤矣。
01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註】
問曰:病有霍亂者,其狀何似?答曰:卒然嘔吐、瀉利者,是名霍亂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三焦者,水穀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在下焦,則利而不吐;在
中焦,必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而成霍亂。輕者
只曰吐瀉,重者揮霍撩亂,故曰霍亂。
02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
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註】
此承上條,以詳出其證也。頭痛身疼,發熱惡寒,在表之風、寒、暑、熱為病也;嘔
吐瀉利,在裏之飲食、生冷為病也,具此證者,名曰霍亂。若自嘔吐已,又瀉利止,
仍有頭痛身疼惡寒,更復發熱,是裏解而表不解也,宜用藿香正氣湯或香薷飲,散而
和之可也。若不頭痛身疼,惡寒吐瀉,汗出發熱,渴而引飲,是表解而裏未解也,宜
辰砂六一散或白虎加人參湯,補而清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傷也。上以病名求病證,此
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程應旄曰:霍亂之證,僅見嘔吐而利,誰不知責重中焦者!若病有發熱頭痛,身疼惡
寒,夾此吐利而來,表裏之間,倉卒難辨,故從屬定名,破去傷寒之稱,名曰霍亂,
不欲人以表惑裏也。
沈明宗曰:吐利已止,復更發熱,乃裏氣和而表邪未解,當從解表之法。或無表證,
但有腹痛吐利,此為裏邪未解,當以和裏為主。
03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
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十三日愈
,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註】
此承上條辨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等證,為類傷寒之義也。若有前證而脈浮
緊,是傷寒也。今脈微濇,本是霍亂也。然霍亂初病,即有吐利,傷寒吐利,卻在四
、五日後邪傳入陰經之時,始吐利也。此本是霍亂之即嘔吐,即下利,故不可作傷寒
治之,俟之自止也。若止後似欲大便,而去空氣,仍不大便,此屬陽明也。然屬陽明
者,大便必,雖大便,乃傷津液之,未可下也,當俟至十三日經盡,胃和津回
,便利自可愈矣。若過十三日大便不利,為之過經不解,下之可也。
【集註】
魏荔彤曰:此申解霍亂病,似乎傷寒,應為辨明孰為傷寒之吐利,孰為霍亂之吐利,
以定治法無誤也。傷寒中之吐利,有六經形證;而霍亂中之吐利,有表裏陰陽,俱應
一一辨明,方有確見,而不搖惑也。
04
下利後,當便,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
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註】
此申上條下利後便必之義也。凡下利後,腸胃空虛,津液匱乏,當大便,則能
食者,是為胃氣復至,十三日津回,便利自當愈也。今反不能食,是為胃氣未復,俟
到十三日後,過經之日,若頗能食,亦當愈也。如其不愈,是為當愈不愈也。當愈不
愈者,則可知不屬十三日過經便之陽明,當屬吐利後胃中虛寒不食之陽明,或屬吐
利後胃中虛燥之陽明也。此則非藥不可,俟之終不能自愈也,理中、脾約,擇而用之
可矣。
【集註】
張璐曰:若利止而不能食,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
05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
【註】
霍亂者,水飲內發,故吐瀉交作也。風寒外襲,故頭痛發熱,身疼痛也。熱多欲飲水
者,是飲熱也,主五苓散以兩解其飲熱。若不欲飲水者,是中寒也,主理中丸以獨溫
其中。理中丸,即理中湯和劑作丸也。
【集註】
方有執曰:霍亂,熱多欲飲水者,陽邪盛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盛也。五苓散者,
水行則熱瀉,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裏也,裏陰之謂。參、朮
之甘溫裏也,甘草甘平和中也,乾薑辛熱散寒也。
沈明宗曰:此言霍亂須分寒熱而治也。頭痛、發熱、身疼痛者,風寒傷於表也,外風
而挾內熱,飲食以致吐利,必欲飲水,當以五苓散兩解表裏,使邪從汗出,裏邪即從
小便而去。不欲飲水者,寒多無熱,胃陽氣虛,當以理中丸溫中散寒為主,此以表裏
寒熱辨證治病也。
06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註】
霍亂吐利已止,而身痛不休者,此裏和而表未和,當消息輕重以治之,故宜桂枝湯,
小汗以和其外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止,裏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
以和表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
程應旄曰:吐利俱止,毫無霍亂證矣,僅是身痛不休,方可從桂枝例。一和解其外,
以其中有芍藥之寒,故猶當消息,猶曰小和。況吐利未止,敢恣意於寒涼也哉!
張錫駒曰:本經凡言小和、微和者,謂微邪而毌庸大攻也。
07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之為病,即吐且利,津液內亡,小便當少,而無汗。今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
利清穀,脈微欲絕者,是外之陽虛,不能固護;內之陰寒,獨盛於中,內真寒而外假
熱也。故不用理中,而以四逆主之也。
【集註】
成無已曰:吐利亡津液,則小便當少,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陽氣大虛也。
脈微為亡陽,若無外熱,但內寒下利清穀,為純陰證。此以外熱為陽未絕,猶可與四
逆湯救之。
吳人駒曰:既吐且利,而大汗出,則泄路盡開,而小便又復利,云復利者,反不欲其
利,而為收藏之地也。下利清穀,內寒外熱,且脈微欲絕,一線之微陽,挽回誠為不
易,四逆之施,詎可緩乎?
08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乃中外皆寒之證也,宜四逆湯
助陽以勝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裏陰盛也;汗出,發熱,惡寒,表陽虛也,
宜四逆湯中外合救之劑也。
程知曰:吐利而復汗出,陽氣幾於走失矣。發熱、惡寒、為陽未盡亡,四肢拘急,手
足厥冷,不得不用四逆以助陽退陰也。又按少陰證云;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
治。又云:下利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此之吐、利、汗出,四肢拘急,手足厥
冷,而用四逆治之者,以有發熱一證也。發熱為陽未盡亡,猶是病人生機。故經又曰
: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09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註】
霍亂吐、下已止,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脈微欲絕者,乃中寒盛極,阻格陽氣不達於
四肢也,宜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從陰以通陽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已下斷,津液內竭,則不當汗出而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
微欲絕者,陽氣大虛,陰氣獨盛也。若純與陽藥,恐陰為格拒,或嘔或躁,不得復入
也。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膽苦入心而通脈,膽寒補肝而和陰,引陽藥使不被格拒
。『內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此之謂也。
方有執曰: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餘證之
不解者,更出其治也。
10
惡寒脈微而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當是「利不止」。亡血,當是「亡陽」。
【註】
霍亂吐、下已止,若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者,是陽氣虛也,宜四逆加人參,益
其陽補其氣也。
【集註】
林瀾曰:霍亂要在審察寒熱而治。若果夏月中暑霍亂,脈虛小便赤少,不可用附子、
乾薑,須仔細辨之,利止脈微而惡寒,乃可用耳。又曰:中暑霍亂,只宜五苓散,加
香薷、萹荳、葛根、薑汁、炒黃連之類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
於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餘依四逆湯方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 懸壺子
- 系統管理員
- 主題中的帖子: 21
- 文章: 33868
-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 性別: 公仔
- 來自: 黃金故鄉
- 聯繫: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11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註】
霍亂,吐已利斷,汗出已止,脈平和者,內外俱解也,法當食,食之小煩者,以吐下
後新虛,不勝穀氣故也,節其飲食,自可愈矣。
【集註】
鄭重光曰:吐、利、發汗、脈平,陰退陽回,乃有此象,猶以新虛不勝穀氣,而致小
煩。蓋霍亂吐、利,晬時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耳!
張錫駒曰:霍亂一病,夏秋最多,是風寒暑濕之邪,中人皆能病霍亂,非止一寒邪也
。若吐、利過甚,損傷中焦之氣,以致陰陽間隔,手足厥冷,脈微欲絕,不多飲水者
,無分寒暑,皆宜四逆理中治之。蓋邪盛而正實者,當瀉其邪;邪盛而正衰者,宜扶
其正。況夏月之時,陽氣浮於外,陰氣伏於內,復以冷風寒其形,冷水寒其胃,內外
皆寒,風暑之邪,未有不乘虛入於陰經者。所以夏月只有陰證,而無傷寒,今人患暑
證死,而手足指甲皆青者,陰證也。古人以大順治暑,良有以也。
醫宗金鑑十五卷
辨可汗病脈證篇
01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
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註】
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
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
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02
大法,春夏宜發汗。
【註】
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註】
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於春夏發生長育之義。今人多以
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於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03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若病不
解,當重發汗,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註】
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去,正氣不傷也。以然,
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
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
汗也。
【集註】
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裏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
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云:上焦開發腠理,薰膚
、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薰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
液,而陽亦隨之俱亡也。
04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註】
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註】
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於「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
也。
05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註】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然丸散
乃定劑,不如湯可隨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隨證則不如湯。
06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耳,設利者為大逆,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
浮當以汗解。
【註】
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裏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當先解其外,
表解熱除,內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乎?論中有云:本發汗
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辨不可汗病脈證篇
01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註】
浮而無力,濡脈也。沉而無力,弱脈也。浮中沉俱無力,似有似無,微脈也。滯而不
流利,濇脈也。巔謂浮也,上謂寸也,下謂尺也。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
微反在上,濇反在下,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濇,陽虛則寸脈微,血少則尺
脈濇,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脈也。陽虛當汗出惡寒,血少當心煩發熱,此陽虛血少
,不可汗之證也。若誤認為太陽中風而發其汗,必致陰陽相失而兩亡,則反煩躁不眠
,厥而且寒矣。
02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註】
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也。弦為少陽熱邪之診,微為少陰寒邪之診,故
曰上實下虛也。然微弦同見,虛實未審,惟察其人意欲得溫,則非惡寒在表,而是畏
寒在裏也,故不可發汗。若誤發其汗,則陰愈盛而生寒慄,陽愈衰而不能自還矣。
03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
異源。
【註】
凡諸病得數動脈者,有餘診也,可發汗。若按之微弱者,是外假實而內真虛也。不可
發汗。若誤發其汗,傷其津液,則腹中乾,大便難,胃燥而煩,其形似胃實熱結之陽
明,究其根本,實由發虛家汗,致成津枯虛燥之陽明也。故曰: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也。
【集註】
程知曰:動數為熱,微弱為虛,發汗動津液,則便難腹乾,胃燥而煩。此與陽明裏熱
之證,雖曰其形相似,而根本則有虛 實之不同也。
張志聰曰:數動陽脈也,微弱陰脈也。諸脈得動數微弱者,猶言左右三部,或得動數
之脈而按之微弱者,皆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內竭,故大便難;水氣外泄,故腹中乾
;火熱上蒸,故胃燥而煩。其形相像者,汗後而燥證相同也。根本異源者,動數之脈
屬乎陽,微弱之脈屬乎陰,有陰、有陽、有虛、有實也。
04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註】
可發汗之脈,必陰陽俱緊,今厥而脈緊,乃少陰之緊,非太陽之緊也。若發其汗,則
傷少陰之氣,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之證作矣。
【集註】
成無己曰: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法當溫裏,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其脈不
能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聲亂咽嘶,舌萎聲微,言語不得高也。
魏荔彤曰:此段就厥證論脈,知陽虛禁汗,因明諸逆發汗之貽誤也。厥者,凡厥有冷
厥、熱厥、蚘厥、寒熱相勝之厥。但見緊脈,無論何厥,病皆在陰。若發汗反攻其陽
,則氣散血竭,夫舌根於腎,聲出於肺,聲亂咽嘶,肺氣欲絕也。舌萎,即萎不為用
也。聲不得前,本氣不振也。皆由於發汗,散亡其腎、肺二藏真氣也。
05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
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內。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動
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穀不
得前。
【註】
動氣者,築築然氣跳動也。臍之上下左右,四藏之位也,四藏之氣,不安其位故動也
。緣素為客邪所據,本藏之氣,已失其守,尚賴中州胃氣為主,即有表邪,不可發汗
,恐胃中之氣液兩傷,本藏失養,則所不勝之邪,因而同病也。動氣在右,肺氣不治
,心不恆德。若誤汗之,則心氣愈熱,血脈沸騰,故衄而渴苦煩也;肺失治節,不能
通調水道,故飲即吐水也。動氣在左,肝氣不治,肺不恆德。若誤汗之,則肝虛失升
,故頭眩也;若汗出不止,津液失養筋肉,故惕也。動氣在上,心氣不治,腎不恒
德。若誤汗之,則心氣虛,故腎氣上衝,正在心端也。動氣在下,腎氣不治,脾不恆
德。若誤汗之,腎水虛竭,故骨痛惡寒無汗,心煩目暈也;脾土過燥,不守常化,故
食則反吐,穀不得近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動氣不可發汗也。蓋正氣內虛,藏氣不治,故氣築築然動。動氣為裏虛
,故不可發汗。
程應旄曰:藏氣不安其位,故動。因素有邪據,本藏之氣,反在依附之間,最易離經
,所恃奠定之者,全賴胃氣為之主。發汗虛其胃氣,則四藏失所養,反被邪攻,各見
離經之象,病雖左右上下之不同,要其失於建中之義則一也。
06
咽中閉寒,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註】
少陰之脈,循喉嚨繫舌本,咽中閉塞,少陰之氣不能上通也。若強發少陰汗,陽微不
能作汗,必動其血,故吐血,氣微絕,踡臥厥冷,不能自溫也。
【集註】
程知曰:咽中閉塞,不可發汗,蓋陰邪盛也,強發其汗,必動其血。至於吐血氣欲絕
,則併腎中之微陽不能自存,故遂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夫下厥上竭,踡
臥厥冷,在少陰皆危證也。
程應旄曰:汗劑為陽,施於陰經則逆。咽中閉塞,由少陰液少,腎氣不能上通也。發
少陰汗,則下厥上竭,故見證如此。
07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
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註】
咳者則劇,咳之甚也,數吐涎沫,肺傷液耗矣。故咽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也。晬時
,周時也,謂周時一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中虛而生寒慄也。若誤以為形寒之咳
而發其汗,則肺氣既虛而衛陽又亡,陽氣兩傷,不能溫及中下,陰氣凝於內外,自踡
而苦滿,腹中復堅矣。
【集註】
程知曰:此承上言濡弱弦微之脈,其有咳者,則病劇,而不可汗也。咳則數吐涎沫,
其咽中必乾,小便必不利;膈中陽虛,必心中饑而煩,衛氣一日夜五十度周於身,陽
虛不能自衛,故晬時寒慄如瘧,但有寒無熱。此而發汗,則陽氣愈虛,陰寒益盛,必
踡而苦滿,腹中轉堅也。
08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而逆。
【註】
咳多飲病,小便應不利,若小便利,知無飲也。今咳而遺失小便,是不但無飲,且係
下焦陽虛,膀胱不固之咳也,故不可發汗,汗出則陽氣愈衰,四肢逆冷矣。
【集註】
程知曰:『內經』謂腎咳不已,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尿。故咳而小便利,若
失小便者,是腎中陽虛也,發汗則陽氣益亡,故厥冷。
09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註】
不當汗而汗,當汗而過汗,皆致逆,故曰:諸逆也。發汗致逆之病,病微者難差,病
劇者則死。劇者,謂陽脫見鬼則言亂,陰脫目盲則目眩也。
【集註】
程應旄曰:諸逆屬少陰居多,陰寒極矣。發汗是重奪其陽,雖有微劇不同,皆關於死
,明乎陽為人命之根也。
10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如飢。發汗
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註】
頭痛翕翕發熱,汗出則嘔,形象中風者,當以桂枝湯解肌。若下之,重則變結胸痞
,輕則為心中益煩。懊如饑。不以桂枝湯解飢,而以麻黃湯發汗,表虛風入則致痙
,故身強難以屈伸也。或以火熏蒸劫汗,則不得小便,熱從濕化而發黃也。灸則火邪
傷肺,故發咳唾不已也。
【集註】
成無己曰:若反下之,邪熱乘虛流於胸中為虛煩,心中懊如饑,若發汗則虛表,熱
歸經絡,熱甚生風,故身強直而成痙。若熏之則火熱相合,消爍津液,故小便不利而
發黃。肺惡火,灸則火熱傷肺,必發嗽而咳唾也。
高士宗曰:汗下火熏,施治各異,損正則一,故舉下之、熏之,與發汗而並論之也。
魏荔彤曰:此申明雖有表證宜汗,亦當詳察知禁也。似中風頭痛,翕翕發熱,桂枝證
也,嘔則仍是水飲內蓄矣。誤下益煩,懊如饑,則未下時已煩可知,此特更甚耳。
若再誤汗,表虛風入,故身強難以屈伸。火熏逼汗,熱入於裏,故小便不得。蓋小便
利者不成黃證,發黃則小便為濕邪所阻,熱邪所耗可知。灸則熱上衝,故咳唾膿血也
。
辨可吐病脈證篇
01
大法春宜吐
【註】
汗、吐、下,治病之大法。謂春宜於吐者,是象天之春氣上升以立法也。然凡病有當
吐者則吐之,又不可一概而論也。
【集註】
程應旄曰:吐法從升,有發陳之義,故曰:春宜吐。
02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註】
凡用吐湯,原以去上焦之邪,中病即止,若病去而過用之,反傷中氣,所以不必盡劑
也。
【集註】
程應旄曰:吐以去上焦之邪。上焦為清陽之分,吐之過劑則邪去,而所傷者膻中之陽
,陽固不可不寶惜也。
03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
脈反遲,寸口脈惟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註】
胸上諸實,謂或痰、或熱、或寒之類也。諸實為病,故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也。欲
使人按之,不但痛不能減,而反有涎唾,知邪在胸中盛滿,得按而上溢也。經曰:下
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今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惟滑,知寒實在上,水不
下輸膀胱而走大腸也,故但吐之利自止也。
【集註】
張璐曰:痛不得食,按之反有涎唾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下利脈遲,寸口惟滑者,
為膈上實,故吐之則利自止也。
04
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
之。
【註】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者,以寒邪結氣,結在胸中,陽氣不能四達也。心下滿而煩者
,實結則滿,陽鬱則煩也。欲食不能食者,是客氣病在胸中,故當吐之也。
【集註】
成無己曰:此與瓜蒂散證同。彼云脈乍緊,此云脈乍結,惟此有異。緊為內實,乍緊
則邪在胸中,實而未深也;結為結實,乍結則邪在胸中,結而未深也。雖所治俱同,
但輕之、重之不無別也。
程知曰:脈來緩時一止復來,曰結,結者痰氣結滯之名,此與瓜蒂散證同。但彼云脈
乍緊則為寒邪盛 ,此云脈乍結則為痰氣實也。
張錫駒曰:病人手足厥冷者,氣機內結,不能外達於四肢也。心下滿而煩者,邪實則
滿,正傷則煩也。
魏荔彤曰:脈乍結,非脈之本然,乃有形之邪,阻礙其胸中宗氣,故榮衛之氣不能暢
行,非同於氣血虛微,不能流布之結也。
05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註】
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痛在胸膈,痛則欲吐,可吐不可下也。宿食在中脘者,痛
在心口,痛欲吐或吐不吐,可吐可下也。宿食在下脘者,痛在臍上,痛不欲吐,不可
吐可下也。故曰: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此詳凡在上者,皆可吐也。
【集註】
成無己曰:宿食在中下脘,則宜下,宿食在上脘,則當吐。『內經』曰:其高者因而
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方有執曰:上脘,謂胃府之口也。
張志聰曰:胃為水穀之海,有上脘、中脘、下脘之分。上主納,中主化,今食在上脘
,不得腐化,故為宿食,當吐之。
程應旄曰:宗氣聚於胸中,升降呼吸出焉。清陽之分,豈容濁物留滯,吐以宣之,使
無障礙也。若屬表邪傳入無形而有形,則痞滿結胸,另有治法,均非宜矣。
辨不可吐病脈證篇
具見六經中。
辨可下病脈證篇
01
大法秋宜下。
【註】
天至秋則氣降,物至秋則成實,實則宜下。凡邪在下者,俱宜取法乎此義也。
02
凡可下者,用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註】
湯者盪也,丸者緩也。下藥貴速,故凡服下藥用湯,所以勝丸也。中病即止,不必盡
劑者,恐盡劑反傷其正氣也。
【集註】
程應旄曰:用湯勝丸,貴活法也。中病即止,示節制也。
03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下利心下者,諸瀉心湯證也。若寸、關、尺三部脈平實有力,雖下利仍宜攻其也
。
【集註】
方有執曰:三部脈皆平,血氣和可知矣。心下實也,所以急下之也。
張錫駒曰:本經云: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宜下之。
04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脈遲不能兼滑,惟浮取之遲,沉取之滑,則有之矣。今下利脈遲而滑,謂浮遲而沉滑
也,浮遲則外和,沉滑則內實。欲止內實之下利,仍當下之,使積去則利自止,宜大
承氣湯。
【集註】
程應旄曰:遲而滑,滑在下而遲在上,知為物阻之遲,非寒陰之遲,故但下其所阻,
則內實去而利自止矣!
05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微而濇,故
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
尺中「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當下之理。
【註】
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謂按之且大、且濇、且有力也,關上尺中亦然。大濇有力
,為實而不利之診,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程知曰:滑為有食,結滯經宿,則脈濇矣。尺以候內,沉以候裏,故宿食之脈,按之
反濇,尺中亦大而濇也。
06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初下利不欲食者,是傷食惡食,故不欲食也。若久下利不欲食者,是傷脾,食後飽脹
不欲食也。今初下利即不欲食,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無疑也。
【集註】
程應旄曰:傷食惡食,故不欲食,與不能食者自別。下利有此,更無別樣虛證,知非
三陰之下利,而為宿食之下利也,故當下之。
07
下利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時而復發其利者,此宿食積病攻之不盡故也。若其人形氣不衰
,飲食尚強,當攻其未盡,自不復發矣,宜大承氣湯。
【集註】
方有執曰:其期也,謂周其一年之月日期也。
程應旄曰:下利差後,而餘邪之棲於腸胃迴折處者未盡,是為伏邪。凡得其候而伏者
,仍應其候而伸下,則搜而盡之矣。
08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脈也。下利脈反滑,是證虛脈實不相宜也。若其人形氣如
常,飲食如故,乃有當去之積未去也,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集註】
程應旄曰:滑為實,故可行通因通用之法。
09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腹中不滿而痛者,病或屬虛,若滿而痛,則為實矣,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張璐曰:腹中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程應旄曰:病腹中滿痛,雖在陰經,亦可下,不必其為陽明矣。
10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之解,宜大柴胡湯。
【註】
傷寒後不解脈沉,沉而有力者,內實也,宜以下解。然其人必午後小有潮熱,故取大
柴胡兩解之也。
11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雙弦,謂左關、右關,皆見弦脈也。左關脈弦,肝本脈也;右關脈弦,本刑土也。弦
者,飲也;遲者,寒也。心下者,是肝邪挾寒飲而傷胃,故不可下,乃生薑瀉心湯
證也。若脈大按之緊,是陽有餘而陰亦實也,乃有餘之,非胃傷者比,故可下之,
宜大承氣湯也。
辨不可下病脈證篇
01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則不可下,下之則心下
痞。
【註】
此即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濇,陽虛血少之診也。汗既
不可,下亦不可,均為陽虛故也。若誤下之,則寒虛內竭,心下痞,必成太陰誤下
下利之痞矣。
【集註】
程應旄曰:誤汗亡陽分之陽,誤下亡陰分之陽,無陽則陰獨,而地氣得以上居,故心
下痞。
02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註】
此亦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上實下虛之診也。微弦
為虛,既不可汗,亦不可下,下虛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虛家下之,是為重虛。
03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
虛,數生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振寒相摶,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
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 ,少腹甚,小便則尿血也。
【註】
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浮,尺脈數也。關濡弱為中氣虛乏,寸浮無力為陽虛,尺數
無力為血虛。陽虛故汗自出而惡寒,血虛故身痛振寒而慄,中氣虛乏故胸膈氣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引於也。振寒相摶,形如瘧狀,裏邪不實,表邪未解
,醫反下之,虛陽未罷之表盡陷於裏,故令脈虛數無倫,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
少腹甚,小便淋漓尿血也。
【集註】
張璐曰:寸口浮濡而關弱尺數者,以其人陽氣本虛,虛陽陷於陰分也,若誤下傷血,
必致狂走痞滿尿血也。
魏荔彤曰:前虛寒之忌下易知,此虛而兼熱之忌下難知,故兩條相映互言,以示禁也
。
04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衛氣冷,微嘔
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
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
身,客熱因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
,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
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註】
脈濡而緊,謂浮濡而沉緊也。濡則衛表微,緊則榮裏寒,外有發熱汗出惡寒之表,內
有微嘔心煩之裏。醫為有熱,解肌發汗,表陽愈虛,而生煩躁,裏寒更急,心下痞
,表虛裏冷,故卒起頭眩,悵怏不眠。若徒以客熱在膚,不知中寒在裏,而以冷水灌
身,雖客熱因而時罷,但慄慄振寒,不容不重被而覆之,汗出必眩,惕振厥逆,下利
清穀,煩躁不安而死,以中外之陽兩亡,不能復還也。
【集註】
張錫駒曰:汗出而冒巔者,汗出則陽氣外亡,頭昏冒而目不明,故曰冒巔。小便為微
難,陽亡而氣不施化也。清穀不容間,下利清穀無間隙之時也。嘔變者,嘔出之味變
也。腸出者,下利而廣腸脫出也。
05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
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
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
下如污泥而死。
【註】
脈浮而大,謂脈浮取有力,按之大而無力,乃革脈象也。浮為氣實外急,大為血虛中
空,血虛甚則亡陰,陰亡則陽無偶也,故曰孤陽獨下陰部。謂衛陽下就其陰,小便當
赤而難,以胞中虛竭也。若陽不下就其陰,則小便反利而大汗出,是衛陽表虛,邪陽
內入,無陰以化,故反更實,致津液四射,榮竭血盡,肉消胃乾,煩不得眠也。醫不
知此,乃以中空暴液之陽明,誤為胃實,復以峻藥攻之,則為虛虛,胃陽之去可期,
必下污穢如泥而死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氣實血虛之脈,小便利而大汗出者,不可下也。
程應旄曰:無陰而孤陽獨下陰部,倘得小便赤而難,則胞中不虛,僅為陽搏。陽未離
,則陰得滯而未散,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則衛氣更微矣。其反更實者,非衛陽之實
,而客陽之實也。衛陽猶或抱陰,客陽則專於攻陰,故津液四射,而為小便利,為大
汗出。熱甚逼陰,所以榮竭血盡,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暴液云者,點
滴皆火氣煎熬而出也。毒藥攻胃,則土敗而四藏無生,下如污泥而死矣。
06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
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
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
;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為危殆。
【註】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太陽表證也。則脈欲厥,謂浮緊之脈,初大漸小,知為
欲厥之脈也。初來,大陽為之也,故發熱;漸漸小,陰為之也,故發厥。更大更熱,
更小更厥,是其候也。如此者,當以寒熱別其厥。惡寒甚,翕翕汗出,咽中痛,是少
陰寒厥也。發熱多,目赤脈多,睛不了了,是陽明熱厥也。寒甚熱多之厥,而誤發之
,則咽痛似傷;而誤下之,則兩目多閉。凡厥者必下利,寒厥之利,下利清穀也。熱
厥之利,下利膿血也;此又以利辨厥之寒熱也。若以薰蒸取汗,則發身黃,濕熱合也
。若以火熨取汗,則咽燥,火甚傷津也。若小便利者,則陰未亡,故可救之;小便難
者,則陰已亡,為危殆也。
【集註】
程知曰:言外傷於寒,為濕熱之病,不可汗、下、薰、熨也。
張璐曰:脈來厥者,知厥逆之寒熱交勝也。初來大者,為邪氣鼓動;漸漸小,為正氣
受傷;更來漸漸大,為邪氣復進也。蓋因其人正氣本虛,不能主持,隨邪氣進退,故
其脈亦隨邪氣進退,忽大忽小也。小便利者,津液未竭;小便難者,津液已絕,為危
殆也。
07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
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貪水者,
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
,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脈數實,不大
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註】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盛而出,頭痛目黃,將欲作衄,衄不可制,以陽邪盛,故衄之
甚也。貪水者,水與熱搏,故嘔也;惡水者,裏陰寒盛,故厥也。傷寒發熱,口中出
氣盛者,若下之,熱邪入淺,咽中生瘡;入深,下重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
兩目閉,液傷乾濇也。貪水者,若下之,熱去水停,故肢厥聲嚶,咽喉塞也;若發汗
過多亡陽,故戰慄,表裏俱虛也。惡水者,若下之,裏寒更甚,故不嗜食,下利完穀
也;若發汗動其虛陽,故口中瘡,舌上白胎,煩躁也。若脈數有力,不大便而惡水,
熱在於陰,故六、七日後必便血也。若更發其汗,陰陽俱虛,故小便自利也。
【集註】
程知曰:傷寒發熱,熱在表也;口中勃勃氣出,熱在裏也。頭痛目黃,衄不可制,所
感之寒與所鬱之熱,共蒸於上也。此當以貪水惡水辨之,貪水者,陰虛而熱勝,水入
而熱與之拒,故嘔也;惡水者,陽虛而寒勝,水入而陽氣不任,故厥也。蓋熱氣挾寒
邪上蒸,法當辨寒熱多寡而用清解,設不知而妄下之,是強抑之而邪不服,必至咽瘡
,若手足溫而不厥者,其熱為勝,必以下而致便膿血也。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熱內陷
而目閉,若貪水者,陰虛為寒下所抑,其脈必厥,其聲必如嚶兒餲塞不揚也。此而更
發其汗,則亡陽戰慄,陽亦與陰俱虛矣。若惡水者,陽虛,加之寒下,則有裏冷不嗜
食,大便完穀出之變也。此而更發其汗,則虛陽外發,必口爛舌白胎而煩躁也。脈數
實不大便者,至六、七日後當便血,此當下之,若更發其汗,則非惟大便不行,併小
便亦為之不利矣。
08
微則為欬,欬則吐涎,下之則欬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囓,粥入則出
,小便不利,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
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 ,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註】
陽盛為痰,陽虛為飲,欬而脈微為陽虛之欬,故欬則吐涎飲也。若脈實,下之可也,
今脈微,下之寒虛更甚,故欬雖止,而利因不休也。胸中如蟲囓,是胃寒蟲動,故粥
入則出也。下利上吐,中寒也;小便不利,停飲也;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
,臂則不仁,此皆中外寒飲之證。比之少陰停飲,此無身痛,彼無項背相引,臂則不
仁也。若極寒而甚,則反汗出,身冷如冰,目睛不慧,語言不休而死也。以如是之證
,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短難伸,亦死也。
【集註】
張璐曰:誤下之下利不止,胃中空虛,而反暴食,為除中。少陰虛寒而反冷汗,為外
脫,及口雖欲言,舌萎不能前等、死證皆起。誤下之害如是。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註】
霍亂,吐已利斷,汗出已止,脈平和者,內外俱解也,法當食,食之小煩者,以吐下
後新虛,不勝穀氣故也,節其飲食,自可愈矣。
【集註】
鄭重光曰:吐、利、發汗、脈平,陰退陽回,乃有此象,猶以新虛不勝穀氣,而致小
煩。蓋霍亂吐、利,晬時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耳!
張錫駒曰:霍亂一病,夏秋最多,是風寒暑濕之邪,中人皆能病霍亂,非止一寒邪也
。若吐、利過甚,損傷中焦之氣,以致陰陽間隔,手足厥冷,脈微欲絕,不多飲水者
,無分寒暑,皆宜四逆理中治之。蓋邪盛而正實者,當瀉其邪;邪盛而正衰者,宜扶
其正。況夏月之時,陽氣浮於外,陰氣伏於內,復以冷風寒其形,冷水寒其胃,內外
皆寒,風暑之邪,未有不乘虛入於陰經者。所以夏月只有陰證,而無傷寒,今人患暑
證死,而手足指甲皆青者,陰證也。古人以大順治暑,良有以也。
醫宗金鑑十五卷
辨可汗病脈證篇
01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
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註】
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
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
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02
大法,春夏宜發汗。
【註】
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註】
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於春夏發生長育之義。今人多以
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於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03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若病不
解,當重發汗,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註】
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去,正氣不傷也。以然,
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
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
汗也。
【集註】
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裏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
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云:上焦開發腠理,薰膚
、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薰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
液,而陽亦隨之俱亡也。
04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註】
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註】
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於「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
也。
05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註】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然丸散
乃定劑,不如湯可隨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隨證則不如湯。
06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耳,設利者為大逆,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
浮當以汗解。
【註】
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裏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當先解其外,
表解熱除,內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乎?論中有云:本發汗
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辨不可汗病脈證篇
01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註】
浮而無力,濡脈也。沉而無力,弱脈也。浮中沉俱無力,似有似無,微脈也。滯而不
流利,濇脈也。巔謂浮也,上謂寸也,下謂尺也。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
微反在上,濇反在下,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濇,陽虛則寸脈微,血少則尺
脈濇,此陽虛血少,不可汗之脈也。陽虛當汗出惡寒,血少當心煩發熱,此陽虛血少
,不可汗之證也。若誤認為太陽中風而發其汗,必致陰陽相失而兩亡,則反煩躁不眠
,厥而且寒矣。
02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註】
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也。弦為少陽熱邪之診,微為少陰寒邪之診,故
曰上實下虛也。然微弦同見,虛實未審,惟察其人意欲得溫,則非惡寒在表,而是畏
寒在裏也,故不可發汗。若誤發其汗,則陰愈盛而生寒慄,陽愈衰而不能自還矣。
03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
異源。
【註】
凡諸病得數動脈者,有餘診也,可發汗。若按之微弱者,是外假實而內真虛也。不可
發汗。若誤發其汗,傷其津液,則腹中乾,大便難,胃燥而煩,其形似胃實熱結之陽
明,究其根本,實由發虛家汗,致成津枯虛燥之陽明也。故曰: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也。
【集註】
程知曰:動數為熱,微弱為虛,發汗動津液,則便難腹乾,胃燥而煩。此與陽明裏熱
之證,雖曰其形相似,而根本則有虛 實之不同也。
張志聰曰:數動陽脈也,微弱陰脈也。諸脈得動數微弱者,猶言左右三部,或得動數
之脈而按之微弱者,皆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內竭,故大便難;水氣外泄,故腹中乾
;火熱上蒸,故胃燥而煩。其形相像者,汗後而燥證相同也。根本異源者,動數之脈
屬乎陽,微弱之脈屬乎陰,有陰、有陽、有虛、有實也。
04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註】
可發汗之脈,必陰陽俱緊,今厥而脈緊,乃少陰之緊,非太陽之緊也。若發其汗,則
傷少陰之氣,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之證作矣。
【集註】
成無己曰:厥而脈緊,則少陰傷寒也,法當溫裏,而反發汗,則損少陰之氣,其脈不
能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聲亂咽嘶,舌萎聲微,言語不得高也。
魏荔彤曰:此段就厥證論脈,知陽虛禁汗,因明諸逆發汗之貽誤也。厥者,凡厥有冷
厥、熱厥、蚘厥、寒熱相勝之厥。但見緊脈,無論何厥,病皆在陰。若發汗反攻其陽
,則氣散血竭,夫舌根於腎,聲出於肺,聲亂咽嘶,肺氣欲絕也。舌萎,即萎不為用
也。聲不得前,本氣不振也。皆由於發汗,散亡其腎、肺二藏真氣也。
05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
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內。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動
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穀不
得前。
【註】
動氣者,築築然氣跳動也。臍之上下左右,四藏之位也,四藏之氣,不安其位故動也
。緣素為客邪所據,本藏之氣,已失其守,尚賴中州胃氣為主,即有表邪,不可發汗
,恐胃中之氣液兩傷,本藏失養,則所不勝之邪,因而同病也。動氣在右,肺氣不治
,心不恆德。若誤汗之,則心氣愈熱,血脈沸騰,故衄而渴苦煩也;肺失治節,不能
通調水道,故飲即吐水也。動氣在左,肝氣不治,肺不恆德。若誤汗之,則肝虛失升
,故頭眩也;若汗出不止,津液失養筋肉,故惕也。動氣在上,心氣不治,腎不恒
德。若誤汗之,則心氣虛,故腎氣上衝,正在心端也。動氣在下,腎氣不治,脾不恆
德。若誤汗之,腎水虛竭,故骨痛惡寒無汗,心煩目暈也;脾土過燥,不守常化,故
食則反吐,穀不得近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動氣不可發汗也。蓋正氣內虛,藏氣不治,故氣築築然動。動氣為裏虛
,故不可發汗。
程應旄曰:藏氣不安其位,故動。因素有邪據,本藏之氣,反在依附之間,最易離經
,所恃奠定之者,全賴胃氣為之主。發汗虛其胃氣,則四藏失所養,反被邪攻,各見
離經之象,病雖左右上下之不同,要其失於建中之義則一也。
06
咽中閉寒,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註】
少陰之脈,循喉嚨繫舌本,咽中閉塞,少陰之氣不能上通也。若強發少陰汗,陽微不
能作汗,必動其血,故吐血,氣微絕,踡臥厥冷,不能自溫也。
【集註】
程知曰:咽中閉塞,不可發汗,蓋陰邪盛也,強發其汗,必動其血。至於吐血氣欲絕
,則併腎中之微陽不能自存,故遂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夫下厥上竭,踡
臥厥冷,在少陰皆危證也。
程應旄曰:汗劑為陽,施於陰經則逆。咽中閉塞,由少陰液少,腎氣不能上通也。發
少陰汗,則下厥上竭,故見證如此。
07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
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註】
咳者則劇,咳之甚也,數吐涎沫,肺傷液耗矣。故咽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也。晬時
,周時也,謂周時一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中虛而生寒慄也。若誤以為形寒之咳
而發其汗,則肺氣既虛而衛陽又亡,陽氣兩傷,不能溫及中下,陰氣凝於內外,自踡
而苦滿,腹中復堅矣。
【集註】
程知曰:此承上言濡弱弦微之脈,其有咳者,則病劇,而不可汗也。咳則數吐涎沫,
其咽中必乾,小便必不利;膈中陽虛,必心中饑而煩,衛氣一日夜五十度周於身,陽
虛不能自衛,故晬時寒慄如瘧,但有寒無熱。此而發汗,則陽氣愈虛,陰寒益盛,必
踡而苦滿,腹中轉堅也。
08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而逆。
【註】
咳多飲病,小便應不利,若小便利,知無飲也。今咳而遺失小便,是不但無飲,且係
下焦陽虛,膀胱不固之咳也,故不可發汗,汗出則陽氣愈衰,四肢逆冷矣。
【集註】
程知曰:『內經』謂腎咳不已,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尿。故咳而小便利,若
失小便者,是腎中陽虛也,發汗則陽氣益亡,故厥冷。
09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註】
不當汗而汗,當汗而過汗,皆致逆,故曰:諸逆也。發汗致逆之病,病微者難差,病
劇者則死。劇者,謂陽脫見鬼則言亂,陰脫目盲則目眩也。
【集註】
程應旄曰:諸逆屬少陰居多,陰寒極矣。發汗是重奪其陽,雖有微劇不同,皆關於死
,明乎陽為人命之根也。
10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如飢。發汗
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註】
頭痛翕翕發熱,汗出則嘔,形象中風者,當以桂枝湯解肌。若下之,重則變結胸痞
,輕則為心中益煩。懊如饑。不以桂枝湯解飢,而以麻黃湯發汗,表虛風入則致痙
,故身強難以屈伸也。或以火熏蒸劫汗,則不得小便,熱從濕化而發黃也。灸則火邪
傷肺,故發咳唾不已也。
【集註】
成無己曰:若反下之,邪熱乘虛流於胸中為虛煩,心中懊如饑,若發汗則虛表,熱
歸經絡,熱甚生風,故身強直而成痙。若熏之則火熱相合,消爍津液,故小便不利而
發黃。肺惡火,灸則火熱傷肺,必發嗽而咳唾也。
高士宗曰:汗下火熏,施治各異,損正則一,故舉下之、熏之,與發汗而並論之也。
魏荔彤曰:此申明雖有表證宜汗,亦當詳察知禁也。似中風頭痛,翕翕發熱,桂枝證
也,嘔則仍是水飲內蓄矣。誤下益煩,懊如饑,則未下時已煩可知,此特更甚耳。
若再誤汗,表虛風入,故身強難以屈伸。火熏逼汗,熱入於裏,故小便不得。蓋小便
利者不成黃證,發黃則小便為濕邪所阻,熱邪所耗可知。灸則熱上衝,故咳唾膿血也
。
辨可吐病脈證篇
01
大法春宜吐
【註】
汗、吐、下,治病之大法。謂春宜於吐者,是象天之春氣上升以立法也。然凡病有當
吐者則吐之,又不可一概而論也。
【集註】
程應旄曰:吐法從升,有發陳之義,故曰:春宜吐。
02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註】
凡用吐湯,原以去上焦之邪,中病即止,若病去而過用之,反傷中氣,所以不必盡劑
也。
【集註】
程應旄曰:吐以去上焦之邪。上焦為清陽之分,吐之過劑則邪去,而所傷者膻中之陽
,陽固不可不寶惜也。
03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
脈反遲,寸口脈惟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註】
胸上諸實,謂或痰、或熱、或寒之類也。諸實為病,故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也。欲
使人按之,不但痛不能減,而反有涎唾,知邪在胸中盛滿,得按而上溢也。經曰:下
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今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惟滑,知寒實在上,水不
下輸膀胱而走大腸也,故但吐之利自止也。
【集註】
張璐曰:痛不得食,按之反有涎唾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下利脈遲,寸口惟滑者,
為膈上實,故吐之則利自止也。
04
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
之。
【註】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者,以寒邪結氣,結在胸中,陽氣不能四達也。心下滿而煩者
,實結則滿,陽鬱則煩也。欲食不能食者,是客氣病在胸中,故當吐之也。
【集註】
成無己曰:此與瓜蒂散證同。彼云脈乍緊,此云脈乍結,惟此有異。緊為內實,乍緊
則邪在胸中,實而未深也;結為結實,乍結則邪在胸中,結而未深也。雖所治俱同,
但輕之、重之不無別也。
程知曰:脈來緩時一止復來,曰結,結者痰氣結滯之名,此與瓜蒂散證同。但彼云脈
乍緊則為寒邪盛 ,此云脈乍結則為痰氣實也。
張錫駒曰:病人手足厥冷者,氣機內結,不能外達於四肢也。心下滿而煩者,邪實則
滿,正傷則煩也。
魏荔彤曰:脈乍結,非脈之本然,乃有形之邪,阻礙其胸中宗氣,故榮衛之氣不能暢
行,非同於氣血虛微,不能流布之結也。
05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註】
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痛在胸膈,痛則欲吐,可吐不可下也。宿食在中脘者,痛
在心口,痛欲吐或吐不吐,可吐可下也。宿食在下脘者,痛在臍上,痛不欲吐,不可
吐可下也。故曰: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此詳凡在上者,皆可吐也。
【集註】
成無己曰:宿食在中下脘,則宜下,宿食在上脘,則當吐。『內經』曰:其高者因而
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方有執曰:上脘,謂胃府之口也。
張志聰曰:胃為水穀之海,有上脘、中脘、下脘之分。上主納,中主化,今食在上脘
,不得腐化,故為宿食,當吐之。
程應旄曰:宗氣聚於胸中,升降呼吸出焉。清陽之分,豈容濁物留滯,吐以宣之,使
無障礙也。若屬表邪傳入無形而有形,則痞滿結胸,另有治法,均非宜矣。
辨不可吐病脈證篇
具見六經中。
辨可下病脈證篇
01
大法秋宜下。
【註】
天至秋則氣降,物至秋則成實,實則宜下。凡邪在下者,俱宜取法乎此義也。
02
凡可下者,用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註】
湯者盪也,丸者緩也。下藥貴速,故凡服下藥用湯,所以勝丸也。中病即止,不必盡
劑者,恐盡劑反傷其正氣也。
【集註】
程應旄曰:用湯勝丸,貴活法也。中病即止,示節制也。
03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下利心下者,諸瀉心湯證也。若寸、關、尺三部脈平實有力,雖下利仍宜攻其也
。
【集註】
方有執曰:三部脈皆平,血氣和可知矣。心下實也,所以急下之也。
張錫駒曰:本經云: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宜下之。
04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脈遲不能兼滑,惟浮取之遲,沉取之滑,則有之矣。今下利脈遲而滑,謂浮遲而沉滑
也,浮遲則外和,沉滑則內實。欲止內實之下利,仍當下之,使積去則利自止,宜大
承氣湯。
【集註】
程應旄曰:遲而滑,滑在下而遲在上,知為物阻之遲,非寒陰之遲,故但下其所阻,
則內實去而利自止矣!
05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微而濇,故
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
尺中「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當下之理。
【註】
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謂按之且大、且濇、且有力也,關上尺中亦然。大濇有力
,為實而不利之診,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程知曰:滑為有食,結滯經宿,則脈濇矣。尺以候內,沉以候裏,故宿食之脈,按之
反濇,尺中亦大而濇也。
06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初下利不欲食者,是傷食惡食,故不欲食也。若久下利不欲食者,是傷脾,食後飽脹
不欲食也。今初下利即不欲食,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無疑也。
【集註】
程應旄曰:傷食惡食,故不欲食,與不能食者自別。下利有此,更無別樣虛證,知非
三陰之下利,而為宿食之下利也,故當下之。
07
下利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下利差後,至其年月日時而復發其利者,此宿食積病攻之不盡故也。若其人形氣不衰
,飲食尚強,當攻其未盡,自不復發矣,宜大承氣湯。
【集註】
方有執曰:其期也,謂周其一年之月日期也。
程應旄曰:下利差後,而餘邪之棲於腸胃迴折處者未盡,是為伏邪。凡得其候而伏者
,仍應其候而伸下,則搜而盡之矣。
08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註】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脈也。下利脈反滑,是證虛脈實不相宜也。若其人形氣如
常,飲食如故,乃有當去之積未去也,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集註】
程應旄曰:滑為實,故可行通因通用之法。
09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腹中不滿而痛者,病或屬虛,若滿而痛,則為實矣,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集註】
張璐曰:腹中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程應旄曰:病腹中滿痛,雖在陰經,亦可下,不必其為陽明矣。
10
傷寒後脈沉,沉者內實也,下之解,宜大柴胡湯。
【註】
傷寒後不解脈沉,沉而有力者,內實也,宜以下解。然其人必午後小有潮熱,故取大
柴胡兩解之也。
11
脈雙弦而遲者,必心下,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雙弦,謂左關、右關,皆見弦脈也。左關脈弦,肝本脈也;右關脈弦,本刑土也。弦
者,飲也;遲者,寒也。心下者,是肝邪挾寒飲而傷胃,故不可下,乃生薑瀉心湯
證也。若脈大按之緊,是陽有餘而陰亦實也,乃有餘之,非胃傷者比,故可下之,
宜大承氣湯也。
辨不可下病脈證篇
01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則不可下,下之則心下
痞。
【註】
此即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微,尺脈濇,陽虛血少之診也。汗既
不可,下亦不可,均為陽虛故也。若誤下之,則寒虛內竭,心下痞,必成太陰誤下
下利之痞矣。
【集註】
程應旄曰:誤汗亡陽分之陽,誤下亡陰分之陽,無陽則陰獨,而地氣得以上居,故心
下痞。
02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註】
此亦前不可發汗之條。所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弦,尺脈微,上實下虛之診也。微弦
為虛,既不可汗,亦不可下,下虛故也。
【集註】
成無己曰:虛家下之,是為重虛。
03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
虛,數生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振寒相摶,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
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 ,少腹甚,小便則尿血也。
【註】
此謂關脈浮濡沉弱,寸脈浮,尺脈數也。關濡弱為中氣虛乏,寸浮無力為陽虛,尺數
無力為血虛。陽虛故汗自出而惡寒,血虛故身痛振寒而慄,中氣虛乏故胸膈氣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引於也。振寒相摶,形如瘧狀,裏邪不實,表邪未解
,醫反下之,虛陽未罷之表盡陷於裏,故令脈虛數無倫,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
少腹甚,小便淋漓尿血也。
【集註】
張璐曰:寸口浮濡而關弱尺數者,以其人陽氣本虛,虛陽陷於陰分也,若誤下傷血,
必致狂走痞滿尿血也。
魏荔彤曰:前虛寒之忌下易知,此虛而兼熱之忌下難知,故兩條相映互言,以示禁也
。
04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衛氣冷,微嘔
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
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
身,客熱因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
,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
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註】
脈濡而緊,謂浮濡而沉緊也。濡則衛表微,緊則榮裏寒,外有發熱汗出惡寒之表,內
有微嘔心煩之裏。醫為有熱,解肌發汗,表陽愈虛,而生煩躁,裏寒更急,心下痞
,表虛裏冷,故卒起頭眩,悵怏不眠。若徒以客熱在膚,不知中寒在裏,而以冷水灌
身,雖客熱因而時罷,但慄慄振寒,不容不重被而覆之,汗出必眩,惕振厥逆,下利
清穀,煩躁不安而死,以中外之陽兩亡,不能復還也。
【集註】
張錫駒曰:汗出而冒巔者,汗出則陽氣外亡,頭昏冒而目不明,故曰冒巔。小便為微
難,陽亡而氣不施化也。清穀不容間,下利清穀無間隙之時也。嘔變者,嘔出之味變
也。腸出者,下利而廣腸脫出也。
05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
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
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
下如污泥而死。
【註】
脈浮而大,謂脈浮取有力,按之大而無力,乃革脈象也。浮為氣實外急,大為血虛中
空,血虛甚則亡陰,陰亡則陽無偶也,故曰孤陽獨下陰部。謂衛陽下就其陰,小便當
赤而難,以胞中虛竭也。若陽不下就其陰,則小便反利而大汗出,是衛陽表虛,邪陽
內入,無陰以化,故反更實,致津液四射,榮竭血盡,肉消胃乾,煩不得眠也。醫不
知此,乃以中空暴液之陽明,誤為胃實,復以峻藥攻之,則為虛虛,胃陽之去可期,
必下污穢如泥而死也。
【集註】
程知曰:此言氣實血虛之脈,小便利而大汗出者,不可下也。
程應旄曰:無陰而孤陽獨下陰部,倘得小便赤而難,則胞中不虛,僅為陽搏。陽未離
,則陰得滯而未散,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則衛氣更微矣。其反更實者,非衛陽之實
,而客陽之實也。衛陽猶或抱陰,客陽則專於攻陰,故津液四射,而為小便利,為大
汗出。熱甚逼陰,所以榮竭血盡,乾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暴液云者,點
滴皆火氣煎熬而出也。毒藥攻胃,則土敗而四藏無生,下如污泥而死矣。
06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
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
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
;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為危殆。
【註】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太陽表證也。則脈欲厥,謂浮緊之脈,初大漸小,知為
欲厥之脈也。初來,大陽為之也,故發熱;漸漸小,陰為之也,故發厥。更大更熱,
更小更厥,是其候也。如此者,當以寒熱別其厥。惡寒甚,翕翕汗出,咽中痛,是少
陰寒厥也。發熱多,目赤脈多,睛不了了,是陽明熱厥也。寒甚熱多之厥,而誤發之
,則咽痛似傷;而誤下之,則兩目多閉。凡厥者必下利,寒厥之利,下利清穀也。熱
厥之利,下利膿血也;此又以利辨厥之寒熱也。若以薰蒸取汗,則發身黃,濕熱合也
。若以火熨取汗,則咽燥,火甚傷津也。若小便利者,則陰未亡,故可救之;小便難
者,則陰已亡,為危殆也。
【集註】
程知曰:言外傷於寒,為濕熱之病,不可汗、下、薰、熨也。
張璐曰:脈來厥者,知厥逆之寒熱交勝也。初來大者,為邪氣鼓動;漸漸小,為正氣
受傷;更來漸漸大,為邪氣復進也。蓋因其人正氣本虛,不能主持,隨邪氣進退,故
其脈亦隨邪氣進退,忽大忽小也。小便利者,津液未竭;小便難者,津液已絕,為危
殆也。
07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
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貪水者,
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
,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脈數實,不大
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註】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盛而出,頭痛目黃,將欲作衄,衄不可制,以陽邪盛,故衄之
甚也。貪水者,水與熱搏,故嘔也;惡水者,裏陰寒盛,故厥也。傷寒發熱,口中出
氣盛者,若下之,熱邪入淺,咽中生瘡;入深,下重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
兩目閉,液傷乾濇也。貪水者,若下之,熱去水停,故肢厥聲嚶,咽喉塞也;若發汗
過多亡陽,故戰慄,表裏俱虛也。惡水者,若下之,裏寒更甚,故不嗜食,下利完穀
也;若發汗動其虛陽,故口中瘡,舌上白胎,煩躁也。若脈數有力,不大便而惡水,
熱在於陰,故六、七日後必便血也。若更發其汗,陰陽俱虛,故小便自利也。
【集註】
程知曰:傷寒發熱,熱在表也;口中勃勃氣出,熱在裏也。頭痛目黃,衄不可制,所
感之寒與所鬱之熱,共蒸於上也。此當以貪水惡水辨之,貪水者,陰虛而熱勝,水入
而熱與之拒,故嘔也;惡水者,陽虛而寒勝,水入而陽氣不任,故厥也。蓋熱氣挾寒
邪上蒸,法當辨寒熱多寡而用清解,設不知而妄下之,是強抑之而邪不服,必至咽瘡
,若手足溫而不厥者,其熱為勝,必以下而致便膿血也。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熱內陷
而目閉,若貪水者,陰虛為寒下所抑,其脈必厥,其聲必如嚶兒餲塞不揚也。此而更
發其汗,則亡陽戰慄,陽亦與陰俱虛矣。若惡水者,陽虛,加之寒下,則有裏冷不嗜
食,大便完穀出之變也。此而更發其汗,則虛陽外發,必口爛舌白胎而煩躁也。脈數
實不大便者,至六、七日後當便血,此當下之,若更發其汗,則非惟大便不行,併小
便亦為之不利矣。
08
微則為欬,欬則吐涎,下之則欬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囓,粥入則出
,小便不利,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
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 ,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註】
陽盛為痰,陽虛為飲,欬而脈微為陽虛之欬,故欬則吐涎飲也。若脈實,下之可也,
今脈微,下之寒虛更甚,故欬雖止,而利因不休也。胸中如蟲囓,是胃寒蟲動,故粥
入則出也。下利上吐,中寒也;小便不利,停飲也;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
,臂則不仁,此皆中外寒飲之證。比之少陰停飲,此無身痛,彼無項背相引,臂則不
仁也。若極寒而甚,則反汗出,身冷如冰,目睛不慧,語言不休而死也。以如是之證
,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短難伸,亦死也。
【集註】
張璐曰:誤下之下利不止,胃中空虛,而反暴食,為除中。少陰虛寒而反冷汗,為外
脫,及口雖欲言,舌萎不能前等、死證皆起。誤下之害如是。
- 懸壺子
- 系統管理員
- 主題中的帖子: 21
- 文章: 33868
-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 性別: 公仔
- 來自: 黃金故鄉
- 聯繫: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09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結於藏,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
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註】
脈數者,謂久數不止,有熱之人也。若脈數動時一止,熱仍不退,是邪氣結,正氣不
能復,正氣結於藏,邪氣浮於外故也。脈雖數促,不可下也,若誤下之,則邪熱乘虛
入裏,必煩利不止也。
10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註】
脈浮大,此為表實之脈,應發其汗,若醫誤以大為裏實,而反下之,此為大逆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大與脈浮而大,差別盛實,純在表也,雖有裏證,仍宜從表發汗,下之
則為大逆。
11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左,不可下,
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動氣在上,不可下,下
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
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註】
動氣在右,肺失治矣。下之則肺先虛,津液內竭,故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
左,肝失治矣。下之則肝氣益急,故食不下,腹內拘急,動氣更劇,表實未減,裏虛
益甚,故雖有身熱,臥則欲踡也。動氣在上,心失治矣。下之則陰液益傷,心火更甚
,故掌心握熱,煩熱汗出,欲得水澆,即有身上浮冷,亦火盛格陰使然也。動氣在下
,腎失治矣。下之則寒虛內甚,而腹脹滿,故卒起頭眩,心下痞滿,食則下利清穀也
。
【集註】
程應旄曰:動氣誤下,是為犯藏,左右上下,隨其經氣而致逆,故禁同汗例。
12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
【註】
咽中閉塞,燥乾腫痛者,少陰陽邪也,宜下之。今不燥乾,不腫痛者,少陰陰邪也,
不可下,下之則陽愈衰,陰愈盛,故曰上輕下重也。水漿不入,臥欲踡,身急痛,下
利日數十行,中外陽虛也。
【集註】
張璐曰:言初病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陰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若下之,則少陰虛
寒,諸證蜂起矣。
程應旄曰:腎邪上逆,故有咽中閉塞之證,下之陽氣益虛,陰氣益甚,故有上輕下重
等證。
13
諸外實者,不可上,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註】
諸外實者,裏必虛,即有不大便,無所苦之裏,亦不可下。若下之,外發之熱雖微,
內虛之寒則盛。若無脈而厥,當臍握熱始暖,亦寒之甚也。
【集註】
方有執曰:諸外實,指一切之邪在表而言也。發微熱,邪入裏也。無脈,陽內陷也。
程知曰:下之則表邪內陷,外不熱而內發微熱也。其亡脈而厥者,則寒氣內深,惟當
臍一握熱耳。
14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註】
此重出,以申叮嚀告戒之意。
【集註】
程應旄曰:未解較不解稍異,勢雖欲下,仍須俟之。
15
病欲吐者,不可下。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註】
欲吐者,邪在膈上,可吐之證也。嘔多者,邪在少陽,可和之證也。雖具裏證,戒人
不可先攻下也。
16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
【註】
陽病裏熱多者,宜乎下;表熱多者,宜乎汗。若表裏熱多,當兩解也。若單下之,表
不解則裏虛,表熱內陷,因作也。
【集註】
張璐曰:陽熱證多,即有陽明證見,亦屬經證,不可下也。不當下而誤下之,則陽邪
乘虛內陷,不作結胸,則為痞也。
程應旄曰:陽病,謂表裏熱俱多,下之則胃中水竭。其也,非轉屬陽明之也。
17
無陽,陰強大,便者,下之必清穀腹滿。
【註】
亡陽陰盛,燥而無熱,雖大便者,此乃不大便無所苦之也,下之則中寒猶盛,故
必利清穀腹滿矣。
【集註】
成無己曰:無陽者,亡津液也。陰多者,寒多也。大便,則為陰結。下之虛胃,陰
寒內甚,故清穀腹滿。
方有執曰:陰,以寒言。強,猶言多也。清穀,陰不能化也。腹滿陰寒,凝滯而內脹
也。
18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
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衄。
【註】
傷寒發熱,頭痛背強,微汗出,若不惡寒,非溫病即邪傳陽明也。若誤發汗,不成風
溫,外熱如灼,必成陽明,熱甚神昏不識人也。以火熏、溫鍼劫之,火氣入裏,壅塞
於胸則喘,於腹則滿也。火傷衛分津液,則不得小便,火傷榮分血脈,則必作衄也。
若下之,則中氣傷,故氣短;津液傷,故小便難也。
【集註】
程應旄曰:此證近於溫,有熱無寒,汗下溫鍼,均在所禁也。
19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註】
下利脈大,裏虛也,以其不當下而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者,謂脈浮大,按之空虛,
表急裏虛,因爾腸鳴,屬當歸四逆湯,和其表而溫其裏也。
【集註】
成無己曰:浮為虛,革為寒,寒虛相搏,則腸鳴,與當歸四逆湯。
音切
漓林知切 嘶先齊切 萎於危切 悵丑亮切 怏於亮切 勃蒲沒切 嚶於更切 囓魚
結切 握乙角切
醫宗金鑑 十六卷
平脈法篇
平脈者,平人不病之脈也。如四時平脈,五藏平脈,陰陽同等平脈之類是也。人病則
脈不得其平矣。如四時太過不及,陰陽藏府,相乘相侮,及百病相錯,生死不平之脈
之類是也。平者又準之謂也。言診者,誠能以諸平脈準諸不平之脈,則凡太過不及之
差,呼吸尺寸之乖,莫不了然於心手之間,而無稍差謬。然後可以傷寒之脈,準諸壞
病;亦可以諸壞病之脈,準之傷寒,誠所謂一以貫之而無餘者已。
01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榮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游布
,津液流通,隨時動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觀脈,大小不同。一
時之間,變無經常,尺寸參差,或短或長,上下乖錯,或存或亡,病輒改易,進退低
昂,心迷意惑,動失紀綱,願為具陳,令得分明。師曰:子之所問,道之根源,脈有
三部,尺寸及關,榮衛流行,不失衡銓,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
,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當復寸口,虛實見焉,變化相乘,陰
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牢堅,沉潛水滀,支飲急弦,動則為痛,數則熱煩,設有不
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終必有奸。
審察表裏,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看,料度藏府,獨見若神,為子條記,傳與
賢人。
【註】
此總敘平脈之根源,借問答以示其法也。脈者血之府,氣血流行之動會也。三部者,
寸為上部,關為中部,尺為下部也。三部既定,陰陽屬焉,上部為陽,下部為陰,陰
陽平則相易,陰陽偏則相乘。相易則和,相乘則病。人之體躬,衛統氣而行脈,外榮
統血而行脈中,故凡呼吸出入,上下於中,莫不因息以游布於四體,隨津液而流通於
周身,故隨時動作,而效像夫脈之形容也。察色,察五藏之色也。肝青、心赤,肺白
,腎黑,脾黃,各以其色合乎藏。然四藏又皆以黃色為主,他色為兼,以土寄旺於四
季也。觀脈,觀五藏之脈也。肝弦,心洪,肺浮,腎沉,脾緩,各以其脈主乎藏。然
四藏又皆以緩脈為本,蓋人以胃氣為本也。其間,色或參差相錯,脈或大小相乖,一
時之間,變無常經,病輒改易,或存或亡,無定象也。師曰:子之所問,脈為醫道之
根源,當以平旦復會於寸口之時診之,而虛實見焉。寸口脈浮無力,為虛為風,牢堅
有力,為實為寒。脈沉為水滀,脈弦為支飲,脈動為痛,脈數為熱,設或病脈不應,
則於其三部太過不及,陰陽變化相乘之理,消息診看。料度藏府,則順逆吉凶,自然
獨見若神也。
02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註】
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四動,乃平人不病之緩脈也。閏以太息故五
動,亦為平脈,非呼吸不能定其至數,持脈時必從此始,故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集註】
方有執曰:呼者,氣之出,脈之來也;吸者,氣之入,脈之去也。頭,頭緒也,脈隨
氣之出入來去,名狀雖多,呼吸則其源頭也。然脈有二,此以尺寸之脈言,若以周身
言之,則循環無端,渾然不斷,無頭尾之可言,學者當識之也。
03
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
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註】
此初持脈,以來去疾遲,而診表裏虛實法也。來,脈出來陽也,故以候表;去,脈入
去陰也,故以候裏;疾,脈數疾有餘也,故以候實;遲,脈徐遲不足也,故以候虛。
言脈若出來疾,入去遲,為表實裏虛,故名曰:內虛外實也。脈若出來遲,入去疾,
為表虛裏實,故名曰:內實外虛也。
【集註】
方有執曰: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而上也;去者自皮膚之際,而
還於骨肉之間,氣之降而下也。出呼而來也,入吸而去也。經曰:來者為陽,去者為
陰。疾為陽太過也,遲為陰不及也。內虛外實者,陰不及而陽太過也;內實外虛者,
陰太過而陽不及也。故來去出入者,脈之大關鍵也;內外虛實者,病之大綱領也。知
內外之陰陽,而辨其孰為虛孰為實者,診家之切要也。
04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裏也;脈來頭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
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
脈來頭小本大者,當是「脈來大去小」。上微頭小者,當是「上微小者為陰盛」。下
微本大者,當是「下微小者為陽盛」,始與上下之義相屬。
【註】
上以脈之來去疾遲,候內外虛實之診,此以脈之來去大小,診表裏盛衰之病。脈上來
微小,下去反大,反之像也,故名曰:反脈。上來益大,下去微小,覆之像也,故名
曰:覆。反者病在裏為陰盛,覆者病在表為陽盛,陽盛則病格,陰盛則病關,陰陽盛
極不相交通,則病關格。頭無汗者,陽未離陰,故可治,有汗則陽已上脫,故曰:死
也。
05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
卑,惵卑相搏,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
【按】
名曰沉之「沉」字,當是「強」字,玩下文自知。
【註】
此詳上條,脈之來去盛衰之狀也。寸口,通指寸、關、尺而言也。衛主氣為陽以候表
,榮主血為陰以候裏。脈隨指有力上來,衛氣盛也,謂之高;脈隨指有力下去,榮氣
盛也,謂之章。高者長盛也,章者分明也。高章相合,名曰綱,綱者以榮衛俱有餘,
有總攬之意也。脈隨指無力上來,衛氣弱也,謂之惵;脈隨指無力下去,榮氣弱也,
謂之卑,惵者恍惚也,卑者縮下也。惵卑相合,名曰損;損者,以榮衛俱不足,有消
縮之意也。若高章、惵卑之脈,與不疾、不徐緩遲之脈同見,則為盛者不過,弱者不
衰,皆名和脈。強者,即下文所著是也。
06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
生,血脈滿,肌肉緊,薄鮮,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得,名曰強也。
【按】
「薄鮮」三字不成句,應是衍文,當刪之。
【註】
此承上條,以釋「強」字之義。言凡人稟陽氣盛,則得高章之盛;稟陰氣盛,則得惵
卑之弱,此平人之常。若能兼見緩遲平脈,斯為陰陽相抱,榮衛相和,始名曰強。強
者即色鮮顏光,血滿肉緊之謂也。
【集註】
方有執曰:緩以候胃,遲以候脾。陽氣長者,言胃氣有餘也。顏色聲音毛髮,皆陽也
。鮮,麗也。光,輝也。商,清也。長,美也。形容胃陽之有餘也。陰氣盛者,言脾
氣充足也。骨髓生,血脈滿,肌肉緊,骨髓血肉皆陰也,形容脾陰之充足也。相抱,
言和洽也。俱行,言周流也。相搏,言合一也。極言二氣得其和平,皆由脾、胃盈餘
之所致,必如此,則其人之健王而強壯可知,故曰:強也。
07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註】
上條以脈之盛衰,候人之強弱,此條以脈之浮中沉,分人之皮、脈、肉、筋、骨,以
候五藏之診法也。心肺俱浮,肝腎俱沉。以皮之浮、脈之浮而別心肺之浮也;以筋之
沉、骨之沉而別肝腎之沉也。脾主肌肉,在浮沉之間,故候中也。肥人肌膚厚,脈當
沉;瘦人肌膚薄,脈當浮,今肥人脈反浮,瘦人脈反沉,故當責其病在何藏也。
【集註】
方有執曰:責,求也。肥人當沉者,飢膚厚,其脈深也,故求其病於浮。瘦人當浮者
,肌膚薄,其脈淺也,故求其病於沉。
08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可謂也?師曰:脈,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
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
;按之至骨者,腎氣也。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
,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註】
此承上條詳言皮、脈、肉、筋、骨,各有所主,以候五藏之病也。菽,豆也,約略輕
重言之,非謂有其形也。『難經』曰: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六菽之
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九菽之重,與肌肉相等者,脾部也;十二菽之重,與筋
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舉之來疾者,腎部也,各隨所主之部,以候藏氣也。至於
寸口、關上、尺中,亦各有所主之位,以候藏氣。左寸心也,右寸肺也,左關肝也,
右關脾也,尺中腎也,今特舉腎藏之部例之,以概其餘也。假令下利而甚,元氣暴奪
於中,寸口、關上、尺中全不見脈,法當死;其不死者,必是尺中時有一小見之脈也
。再舉頭者,謂一呼再起頭,一吸再起頭,合為四至也。夫尺中時一小見之脈四至,
則是腎間生氣之源未絕,即下利未止,尚為易治。若一息二至,名曰損脈,是氣衰無
胃,故為難治也。
【集註】
程知曰:『難經』三菽、六菽之說,蓋言下指輕重有差等,以候五藏之氣也。又云:
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者,是胃之陽氣已絕也。『難經』以損脈為陽氣下
脫之脈,故曰損脈,至為難治也。
09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府,遲為在藏,假令脈遲,此為在藏也。
【註】
寸口,通指三部言也。此以浮、沉、遲、數,候人表、裏、藏、府之診法也。浮者,
皮膚取而得之脈也,浮主表,故曰:浮為在表。沉者,筋骨取而得之脈也,沉主裏,
故曰:沉為在裏。數者,一息六至之脈也,數主陽,府屬陽,故曰:數為在府。遲者
,一息三至之脈,遲主陰,藏屬陰,故曰:遲為在藏。假令診其人脈遲,此為病在藏
,舉一遲脈以例其餘也。
【集註】
程知曰:軀殼之外,榮衛為表,軀殼之內,藏府為裏,故以浮沉別之。諸陽雖皆屬府
,諸陰雖皆屬藏,當以遲數別之,然傷寒中之傳變,亦有數而入藏,遲而入府者,熟
讀經文自知也。
張璐曰:此以浮、沉、遲、數,定表、裏、藏、府,而全重於「遲為在藏」句,故重
申以明之。設脈見浮遲,雖有表證,祇以小建中和之,終非麻黃、青龍所宜,以藏氣
本虛也。
10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註】
此以陰陽同等,發明平人和緩之脈也。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謂浮、中、沉
,陰陽同等也。名曰緩者,謂和緩之脈也。然緩脈有二義,和緩之緩,脈有力濡柔,
不大不小,以形狀之緩,驗二氣之和也。至數之緩,脈來四至從容,不徐不疾,以至
數之緩,驗胃氣之和也。
【集註】
方有執曰:緩有二義,此以相兼言,蓋謂氣血和平也。
程知曰:緩有和緩之義,寬緩之義,與浮大相類,不與遲相類。故經謂之浮大而濡,
不曰浮大而遲也。蓋脈之遲數,以至數言,緩急以形狀言耳!
張璐曰:脈雖浮大而濡,按之仍不絕者為緩,若按之即無,是虛脈非緩脈也。
11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
脈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假令得純弦脈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此是肝
藏傷,故知死也。
【註】
此以下四時五藏平脈、病脈、死脈之診法也。東方屬木,主春令風,在天為風,在地
為木,在人為肝,故曰肝者木也,名足厥陰經,其脈當弦。若得微弦濡弱而長,此弦
而有胃,是肝平脈也,病自易愈也;若得微弦而長,而少濡弱和緩,為弦多胃少,肝
病脈也;若得純弦而直,無濡弱和緩,為但弦無胃,是肝死脈也。下三藏雖無純洪、
純浮、純沉之文,省文也,當倣此。
【集註】
方有執曰:微非脈名,蓋微微之弦,有胃氣之謂也。
魏荔彤曰:微弦不甚弦,且帶濡弱,如短促,亦非木之本性,又必兼長脈,是象木之
柔和而修長,此肝之本脈。肝脈見此,肝藏平脈,如有微疾,亦易愈也。假令純弦,
如樹木將枯,枝幹乾硬,故知死也。
12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
,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脈應濡弱,反得毛浮脈者,是肺脈也,肺屬
金,金來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倣此。
【註】
二月春令也,毛浮秋脈也,春得秋脈,何以斷言至秋當死?蓋春肝木旺,秋肺金旺,
二月肝旺之時,尚得毛浮肺脈,其衰可知,至秋金氣愈旺,金乘木,木愈受剋則絕,
故知至秋當死也。餘藏皆仿此。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四時脈氣屬五行生應病,以主吉凶生死之理,揭一以例其餘,所以
示人持診之要法也。
13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
得洪大者愈也。
【註】
南方屬火,主夏令熱,在天為火,在地為熱,在人為心,故曰:心者火也,名手少陰
經,其脈當洪。若得洪大和緩,此洪而有胃,是心平脈也,雖有心病,自易愈也。若
得洪大而少和緩,此洪多胃少,是心病脈也,若得洪大而無和緩,此但洪無胃,是心
死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其脈洪大而長,應萬物盛長之象也。
14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
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
然也,四時倣此。
【註】
凡四時之病,當以四時之脈期之,期之者期其愈不愈也。立夏之日,得洪大脈,是其
本位應得之脈。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雖脈仍洪大,
必非邪脈,乃時脈也,不須再汗,謂已解也。設若本日汗濈濈然自出者,此解兆已見
,雖脈洪大,不須發汗,明日便自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得其時脈故也
,四時倣此。
【集註】
方有執曰:此言脈得應時而王,則病有當解之時,舉夏以例其餘,示人推倣之意。
程知曰:春弦、夏洪、秋毛、冬石,當其時得之,則為平脈,雖外感寒邪,但微汗出
自愈耳!重則治之,輕則不必治也。『內經』曰:脈得四時之順者。此也。
程應旄曰:洪大為夏令之脈,亦為邪盛之脈,有病則從邪,無病則從令,解不解不須
另辨。
15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
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剋西方金,法當癰腫,為難
治也。
【註】
西方屬金,主秋令燥,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肺,故曰:肺者金也。名手太陰
經,其脈當浮。若得毛浮緩遲,此浮而有胃,是肺平脈也,雖有肺病,自易愈也。若
得毛浮而少緩遲,此浮多胃少,是肺病脈也,若得毛浮而無緩遲,此但浮無胃,是肺
死脈也。若得毛浮而數,則為病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也,火剋西方金,法當發
癰腫而難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肺主皮毛,上為華蓋,故脈毛浮。緩遲者,脾土之脈也。兼得緩遲為愈者
,肺金得土為逢生也,法當癰膿者,金逢火化也。
16
北方腎脈,其形何似?師曰:腎者水也,名曰少陰,其脈沉滑,是腎脈也。腎病自得
沉滑而濡者,愈也。
【按】
東南西方,皆有其文,惟缺北方,倣經文補之。
【註】
北方屬水,主冬令寒,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腎,故曰腎者水也,名足少陰經
,其脈當沉。若得沉滑而濡,此沉而有胃,是腎平脈也,雖有腎病,自易愈也。若得
沉滑而少濡和,此為沉多胃少,是腎病脈也。若得沉而無滑濡,此但沉無胃,是腎死
脈也。
17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
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按】
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二句,與上下之義不屬,當是錯簡。
【註】
此冬月之平脈也。若陽明關脈微沉而不滑,是失正陽,為胃不和,故其人食飲僅自可
也。若少陰尺脈微滑而不濡,是失純陰,為腎不和,故其人汗出,陰下濕也。
18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謂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
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
乘火,名曰順也。
【註】
此以人之五脈,候人五藏不平之診法也。人之五藏,法天五行,肝木,心火,脾土,
肺金,腎水,此相屬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相生也。木
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此相也。相生者生,相者死。人之藏
氣亦然,故其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也。水乘火,金乘木,乘其所勝,是相
也,名曰縱。火乘水,木乘金,乘所不勝,是反侮也,名曰橫。水乘金,火乘木,
子乘其母,是倒施也,名曰逆。金乘水,木乘火,母乘其子,是相生也,名曰順。五
藏之脈,肝弦、心洪、脾緩、肺浮、腎沉,五藏各見本脈,自無病也,若見他脈,以
此推之,縱者病甚,橫者病微,逆者病虛,順者病實也。
【集註】
方有執曰:乘,猶乘舟車之乘。縱,直也。橫者,縱之對。順,從也,逆者,順之反
。
程知曰:非其時而得之,則為相乘,縱橫為患最重,順逆猶無大害也。
19
問曰:何以知乘府?何以知乘藏?師曰:諸陽浮數為乘府,諸陰遲濇為乘藏也。
【註】
上條發明五藏相乘,縱橫順逆之脈,此條發明陰陽相乘,各從其類之診。府,陽也;
浮數,陽也。藏,陰也;遲濇,陰也。陽乘陽,陰乘陰,各從其類而相乘也。其陰邪
乘陽,陽邪乘陰;府邪乘藏,藏邪乘府,各以脈證錯綜參之,可類推矣。
【集註】
方有執曰:浮數陽也,以陽部而見陽脈,故知乘府也。遲濇陰也,以陰部而見陰脈,
故知乘藏也。
20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藏六府相乘,故令十一。
【註】
此承上條,發明五藏六府不平相乘之脈也。適者至也,頭者數也,凡人若見濡弱之脈
而相乘者,是因我虛而彼乘及之也。越人祇曰:一脈輒為十變,何以至十一數也?越
人遺包絡、三焦,故十也,今五藏六府相乘,故十一也。然陰乘陽,陽乘陰,府乘藏
,藏乘府,錯而綜之,豈止十一耶!
【集註】
程知曰:此總揭脈之大要,言脈得濡弱,則可以和適五藏六府也。經曰:呼吸者,脈
之頭,濡弱者,軟和以滑,『內經』謂之有胃氣也。五藏六府之邪,不能不相乘,如
金邪乘木,木邪乘火之類,惟諸相乘中,有軟和以滑之意,則為易愈,故濡弱可以和
適十一藏脈氣也。
21
問曰: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
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
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於陰中,則發熱也
。
【註】
此以寸、尺發明陰陽相乘為病之脈也。若脈緊無汗,灑淅惡寒發熱者,是傷寒也。脈
緩有汗,灑淅惡寒發熱者,是中風也。今寸脈微,灑淅惡寒者,是陽不足,陰氣上乘
,入於陽中也。尺脈弱,發熱者,是陰不足,陽氣下陷入於陰中也。此內傷不足,陰
陽相乘,有休止之惡寒發熱,非外感有餘,風寒中傷榮衛,無休止之惡寒發熱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陽先乎陰以陷入也,故曰從,諱之也,陰隨於陽以上入也,故曰乘,傷之
也。惡寒者,陽不足以勝陰,而與陰俱化也;發熱者,陰不足以勝陽,而從陽之化也
。
程知曰:此辨陰陽相乘之脈也。往來則陰陽之氣,更盛更虛,陰併則寒,陽併則熱矣
。凡瘧與往來寒熱之脈皆然也。
22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
,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名曰陰結
也,期十四日當劇。
【註】
上條以脈之寸、尺微弱,辨陰陽不足,此條以脈之浮沉有力,別陰陽結實為病之診法
也。脈浮大而數,藹藹如車蓋者,陽結實脈也;脈沉石而遲,纍纍如循長竿者,陰結
實脈也。夫脈即可以別陰陽之結實,又不可不以陰結、陽結之證,而合陰結、陽結之
脈相參看也。陽結證身輕能食,陽能消穀也,不大便,期十七日當劇者,陽體終燥,
故遲三日也。陰結證,身重不能食,陰不能消穀也,不大便,期十四日當劇者,陰體
終濡,故早三日也。劇者謂不大便,裏急下重,且滿且痛,不可再待時日,宜早圖之
也,故或潤竅以導之,耎堅以下之,不致臨期燥屎巨,穀道難出,窘苦萬狀也。凡
病後傷液,多有此證,閱歷深者,自知之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不曰病有,而曰脈有,二氣所稟,有偏勝也。陽結者,偏於陽而無陰以生
液;陰結者,偏於陰而無陽以化液 ,皆於脈之浮而數,沉而遲辨之也。
23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
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按】
陽脈浮,其脈浮之二「浮」字,當是「濡」字,若是「浮」字,則與衛衰汗出如流珠
之義不屬。其脈沉之「沉」字,當是「弱」字,若是「沉」字,則與血虛榮氣微之義
不屬。
【註】
此以浮沉別陰陽不足為病之診法也。陽脈濡,浮而無力脈也;陰脈弱,沉而無力脈也
。其脈弱者,榮氣微也,榮微則血虛,故不止於發熱,而且筋急也。其脈濡者,衛氣
衰也,衛衰則表不固,故不止於惡寒,而且汗出如流珠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沉以候裏,榮行脈中,故衰微可知。浮以候表,衛行脈外,汗出如流珠,
則表不固,故衰憊可知。
24
脈藹藹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
【註】
藹藹如車蓋,形容脈之浮大有力,即前陽結浮數之脈也,因其有力而盛,故名曰:陽
結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藹藹如車蓋者,形容其浮數中有擁上之象。
25
脈纍纍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註】
纍纍如循長竿者,形容脈之沉石有力,即前陰結沉遲之脈也,因其有力而盛,故名曰
:陰結也。
【集註】
程知曰:纍纍如循長竿,直引強硬之貌,為陰氣固結,陽不得而和之。前言陰結、陽
結,蓋指便一證言之,此則專言脈象也。
26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註】
瞥瞥如羹上肥者,形容脈之浮而無力,即前衛氣衰之濡脈,故曰:陽氣微也。
27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註】
綿綿如瀉漆之絕者,形容脈之沉而無力,即前榮氣微之弱脈。故曰:亡其血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綿綿者,連綿而也。如瀉漆之絕者,前大而後細也。
28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
【註】
縈縈如蜘蛛絲者,形容脈之細小,難於尋按,而浮、中、沉似有似無,即前陽不足之
微脈,故曰:陽氣衰也。
【集註】
方有執曰:縈縈如蛛絲,牽惹旁旋,微細欲絕之狀。
29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
餘命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剋之也。
【註】
此以上,發明平脈,以下皆死候之脈也。寸、關、尺三部脈之上下,以候陰陽五藏升
降也。寸位乎上,候心肺之陽,主升,升極而降,降不至關,是為孤陽,故曰:寸脈
下不至關,為陽絕也。尺位乎下,候肝腎之陰主降,降極而升,升不至關,是為獨陰
,故曰: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也。關位乎中,以候脾,界乎寸尺,所以升降出入者
也,今上下不至關,是升降出入息矣。故曰:此皆不治,決死也。若陰陽已離,胃氣
未絕,尚可計餘命之期,期以月節之,如經曰:陰勝則陽絕,能夏不能冬;陽勝則
陰絕,能冬不能夏。肝死於秋,心死於冬,脾死於春,肺死於夏,腎死於長夏之類是
也,推之於日於時亦然。
30
又未知何藏,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
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註】
經曰:人有兩死,而無兩生,有兩死者,謂陰陽皆可死也;無兩生者,謂陰陽不能獨
生也。故陽先絕,陰後竭,死則身青而冷;陰先絕,陽後竭,死則身赤而溫也。
【集註】
成無己曰: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已,身色青,則陰未離乎體,故知
陰氣後竭也,身色赤,腋下溫,心下熱,則陽未離乎體,故知陽氣後竭也。
程知曰:陽氣前絕,寒病;陰氣前絕,熱病也。寒熱之治法一誤,雖死尚有徵驗,誠
可畏也。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結於藏,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
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註】
脈數者,謂久數不止,有熱之人也。若脈數動時一止,熱仍不退,是邪氣結,正氣不
能復,正氣結於藏,邪氣浮於外故也。脈雖數促,不可下也,若誤下之,則邪熱乘虛
入裏,必煩利不止也。
10
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註】
脈浮大,此為表實之脈,應發其汗,若醫誤以大為裏實,而反下之,此為大逆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大與脈浮而大,差別盛實,純在表也,雖有裏證,仍宜從表發汗,下之
則為大逆。
11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左,不可下,
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動氣在上,不可下,下
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
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註】
動氣在右,肺失治矣。下之則肺先虛,津液內竭,故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動氣在
左,肝失治矣。下之則肝氣益急,故食不下,腹內拘急,動氣更劇,表實未減,裏虛
益甚,故雖有身熱,臥則欲踡也。動氣在上,心失治矣。下之則陰液益傷,心火更甚
,故掌心握熱,煩熱汗出,欲得水澆,即有身上浮冷,亦火盛格陰使然也。動氣在下
,腎失治矣。下之則寒虛內甚,而腹脹滿,故卒起頭眩,心下痞滿,食則下利清穀也
。
【集註】
程應旄曰:動氣誤下,是為犯藏,左右上下,隨其經氣而致逆,故禁同汗例。
12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
【註】
咽中閉塞,燥乾腫痛者,少陰陽邪也,宜下之。今不燥乾,不腫痛者,少陰陰邪也,
不可下,下之則陽愈衰,陰愈盛,故曰上輕下重也。水漿不入,臥欲踡,身急痛,下
利日數十行,中外陽虛也。
【集註】
張璐曰:言初病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陰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若下之,則少陰虛
寒,諸證蜂起矣。
程應旄曰:腎邪上逆,故有咽中閉塞之證,下之陽氣益虛,陰氣益甚,故有上輕下重
等證。
13
諸外實者,不可上,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註】
諸外實者,裏必虛,即有不大便,無所苦之裏,亦不可下。若下之,外發之熱雖微,
內虛之寒則盛。若無脈而厥,當臍握熱始暖,亦寒之甚也。
【集註】
方有執曰:諸外實,指一切之邪在表而言也。發微熱,邪入裏也。無脈,陽內陷也。
程知曰:下之則表邪內陷,外不熱而內發微熱也。其亡脈而厥者,則寒氣內深,惟當
臍一握熱耳。
14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註】
此重出,以申叮嚀告戒之意。
【集註】
程應旄曰:未解較不解稍異,勢雖欲下,仍須俟之。
15
病欲吐者,不可下。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註】
欲吐者,邪在膈上,可吐之證也。嘔多者,邪在少陽,可和之證也。雖具裏證,戒人
不可先攻下也。
16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
【註】
陽病裏熱多者,宜乎下;表熱多者,宜乎汗。若表裏熱多,當兩解也。若單下之,表
不解則裏虛,表熱內陷,因作也。
【集註】
張璐曰:陽熱證多,即有陽明證見,亦屬經證,不可下也。不當下而誤下之,則陽邪
乘虛內陷,不作結胸,則為痞也。
程應旄曰:陽病,謂表裏熱俱多,下之則胃中水竭。其也,非轉屬陽明之也。
17
無陽,陰強大,便者,下之必清穀腹滿。
【註】
亡陽陰盛,燥而無熱,雖大便者,此乃不大便無所苦之也,下之則中寒猶盛,故
必利清穀腹滿矣。
【集註】
成無己曰:無陽者,亡津液也。陰多者,寒多也。大便,則為陰結。下之虛胃,陰
寒內甚,故清穀腹滿。
方有執曰:陰,以寒言。強,猶言多也。清穀,陰不能化也。腹滿陰寒,凝滯而內脹
也。
18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
氣,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衄。
【註】
傷寒發熱,頭痛背強,微汗出,若不惡寒,非溫病即邪傳陽明也。若誤發汗,不成風
溫,外熱如灼,必成陽明,熱甚神昏不識人也。以火熏、溫鍼劫之,火氣入裏,壅塞
於胸則喘,於腹則滿也。火傷衛分津液,則不得小便,火傷榮分血脈,則必作衄也。
若下之,則中氣傷,故氣短;津液傷,故小便難也。
【集註】
程應旄曰:此證近於溫,有熱無寒,汗下溫鍼,均在所禁也。
19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註】
下利脈大,裏虛也,以其不當下而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者,謂脈浮大,按之空虛,
表急裏虛,因爾腸鳴,屬當歸四逆湯,和其表而溫其裏也。
【集註】
成無己曰:浮為虛,革為寒,寒虛相搏,則腸鳴,與當歸四逆湯。
音切
漓林知切 嘶先齊切 萎於危切 悵丑亮切 怏於亮切 勃蒲沒切 嚶於更切 囓魚
結切 握乙角切
醫宗金鑑 十六卷
平脈法篇
平脈者,平人不病之脈也。如四時平脈,五藏平脈,陰陽同等平脈之類是也。人病則
脈不得其平矣。如四時太過不及,陰陽藏府,相乘相侮,及百病相錯,生死不平之脈
之類是也。平者又準之謂也。言診者,誠能以諸平脈準諸不平之脈,則凡太過不及之
差,呼吸尺寸之乖,莫不了然於心手之間,而無稍差謬。然後可以傷寒之脈,準諸壞
病;亦可以諸壞病之脈,準之傷寒,誠所謂一以貫之而無餘者已。
01
問曰:脈有三部,陰陽相乘,榮衛血氣,在人體躬,呼吸出入,上下於中,因息游布
,津液流通,隨時動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觀脈,大小不同。一
時之間,變無經常,尺寸參差,或短或長,上下乖錯,或存或亡,病輒改易,進退低
昂,心迷意惑,動失紀綱,願為具陳,令得分明。師曰:子之所問,道之根源,脈有
三部,尺寸及關,榮衛流行,不失衡銓,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經常,不失銖分
,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當復寸口,虛實見焉,變化相乘,陰
陽相干,風則浮虛,寒則牢堅,沉潛水滀,支飲急弦,動則為痛,數則熱煩,設有不
應,知變所緣。三部不同,病各異端,太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終必有奸。
審察表裏,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看,料度藏府,獨見若神,為子條記,傳與
賢人。
【註】
此總敘平脈之根源,借問答以示其法也。脈者血之府,氣血流行之動會也。三部者,
寸為上部,關為中部,尺為下部也。三部既定,陰陽屬焉,上部為陽,下部為陰,陰
陽平則相易,陰陽偏則相乘。相易則和,相乘則病。人之體躬,衛統氣而行脈,外榮
統血而行脈中,故凡呼吸出入,上下於中,莫不因息以游布於四體,隨津液而流通於
周身,故隨時動作,而效像夫脈之形容也。察色,察五藏之色也。肝青、心赤,肺白
,腎黑,脾黃,各以其色合乎藏。然四藏又皆以黃色為主,他色為兼,以土寄旺於四
季也。觀脈,觀五藏之脈也。肝弦,心洪,肺浮,腎沉,脾緩,各以其脈主乎藏。然
四藏又皆以緩脈為本,蓋人以胃氣為本也。其間,色或參差相錯,脈或大小相乖,一
時之間,變無常經,病輒改易,或存或亡,無定象也。師曰:子之所問,脈為醫道之
根源,當以平旦復會於寸口之時診之,而虛實見焉。寸口脈浮無力,為虛為風,牢堅
有力,為實為寒。脈沉為水滀,脈弦為支飲,脈動為痛,脈數為熱,設或病脈不應,
則於其三部太過不及,陰陽變化相乘之理,消息診看。料度藏府,則順逆吉凶,自然
獨見若神也。
02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註】
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四動,乃平人不病之緩脈也。閏以太息故五
動,亦為平脈,非呼吸不能定其至數,持脈時必從此始,故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集註】
方有執曰:呼者,氣之出,脈之來也;吸者,氣之入,脈之去也。頭,頭緒也,脈隨
氣之出入來去,名狀雖多,呼吸則其源頭也。然脈有二,此以尺寸之脈言,若以周身
言之,則循環無端,渾然不斷,無頭尾之可言,學者當識之也。
03
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
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註】
此初持脈,以來去疾遲,而診表裏虛實法也。來,脈出來陽也,故以候表;去,脈入
去陰也,故以候裏;疾,脈數疾有餘也,故以候實;遲,脈徐遲不足也,故以候虛。
言脈若出來疾,入去遲,為表實裏虛,故名曰:內虛外實也。脈若出來遲,入去疾,
為表虛裏實,故名曰:內實外虛也。
【集註】
方有執曰: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而上也;去者自皮膚之際,而
還於骨肉之間,氣之降而下也。出呼而來也,入吸而去也。經曰:來者為陽,去者為
陰。疾為陽太過也,遲為陰不及也。內虛外實者,陰不及而陽太過也;內實外虛者,
陰太過而陽不及也。故來去出入者,脈之大關鍵也;內外虛實者,病之大綱領也。知
內外之陰陽,而辨其孰為虛孰為實者,診家之切要也。
04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裏也;脈來頭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頭
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
脈來頭小本大者,當是「脈來大去小」。上微頭小者,當是「上微小者為陰盛」。下
微本大者,當是「下微小者為陽盛」,始與上下之義相屬。
【註】
上以脈之來去疾遲,候內外虛實之診,此以脈之來去大小,診表裏盛衰之病。脈上來
微小,下去反大,反之像也,故名曰:反脈。上來益大,下去微小,覆之像也,故名
曰:覆。反者病在裏為陰盛,覆者病在表為陽盛,陽盛則病格,陰盛則病關,陰陽盛
極不相交通,則病關格。頭無汗者,陽未離陰,故可治,有汗則陽已上脫,故曰:死
也。
05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
卑,惵卑相搏,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
【按】
名曰沉之「沉」字,當是「強」字,玩下文自知。
【註】
此詳上條,脈之來去盛衰之狀也。寸口,通指寸、關、尺而言也。衛主氣為陽以候表
,榮主血為陰以候裏。脈隨指有力上來,衛氣盛也,謂之高;脈隨指有力下去,榮氣
盛也,謂之章。高者長盛也,章者分明也。高章相合,名曰綱,綱者以榮衛俱有餘,
有總攬之意也。脈隨指無力上來,衛氣弱也,謂之惵;脈隨指無力下去,榮氣弱也,
謂之卑,惵者恍惚也,卑者縮下也。惵卑相合,名曰損;損者,以榮衛俱不足,有消
縮之意也。若高章、惵卑之脈,與不疾、不徐緩遲之脈同見,則為盛者不過,弱者不
衰,皆名和脈。強者,即下文所著是也。
06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
生,血脈滿,肌肉緊,薄鮮,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得,名曰強也。
【按】
「薄鮮」三字不成句,應是衍文,當刪之。
【註】
此承上條,以釋「強」字之義。言凡人稟陽氣盛,則得高章之盛;稟陰氣盛,則得惵
卑之弱,此平人之常。若能兼見緩遲平脈,斯為陰陽相抱,榮衛相和,始名曰強。強
者即色鮮顏光,血滿肉緊之謂也。
【集註】
方有執曰:緩以候胃,遲以候脾。陽氣長者,言胃氣有餘也。顏色聲音毛髮,皆陽也
。鮮,麗也。光,輝也。商,清也。長,美也。形容胃陽之有餘也。陰氣盛者,言脾
氣充足也。骨髓生,血脈滿,肌肉緊,骨髓血肉皆陰也,形容脾陰之充足也。相抱,
言和洽也。俱行,言周流也。相搏,言合一也。極言二氣得其和平,皆由脾、胃盈餘
之所致,必如此,則其人之健王而強壯可知,故曰:強也。
07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肥人當沉。今反浮,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註】
上條以脈之盛衰,候人之強弱,此條以脈之浮中沉,分人之皮、脈、肉、筋、骨,以
候五藏之診法也。心肺俱浮,肝腎俱沉。以皮之浮、脈之浮而別心肺之浮也;以筋之
沉、骨之沉而別肝腎之沉也。脾主肌肉,在浮沉之間,故候中也。肥人肌膚厚,脈當
沉;瘦人肌膚薄,脈當浮,今肥人脈反浮,瘦人脈反沉,故當責其病在何藏也。
【集註】
方有執曰:責,求也。肥人當沉者,飢膚厚,其脈深也,故求其病於浮。瘦人當浮者
,肌膚薄,其脈淺也,故求其病於沉。
08
問曰:經說脈有三菽、六菽重者,可謂也?師曰:脈,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
肺氣也;如六菽之重者,心氣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氣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氣也
;按之至骨者,腎氣也。假令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然尺中時一小見脈
,再舉頭者,腎氣也。若見損脈來,至為難治。
【註】
此承上條詳言皮、脈、肉、筋、骨,各有所主,以候五藏之病也。菽,豆也,約略輕
重言之,非謂有其形也。『難經』曰: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六菽之
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九菽之重,與肌肉相等者,脾部也;十二菽之重,與筋
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舉之來疾者,腎部也,各隨所主之部,以候藏氣也。至於
寸口、關上、尺中,亦各有所主之位,以候藏氣。左寸心也,右寸肺也,左關肝也,
右關脾也,尺中腎也,今特舉腎藏之部例之,以概其餘也。假令下利而甚,元氣暴奪
於中,寸口、關上、尺中全不見脈,法當死;其不死者,必是尺中時有一小見之脈也
。再舉頭者,謂一呼再起頭,一吸再起頭,合為四至也。夫尺中時一小見之脈四至,
則是腎間生氣之源未絕,即下利未止,尚為易治。若一息二至,名曰損脈,是氣衰無
胃,故為難治也。
【集註】
程知曰:『難經』三菽、六菽之說,蓋言下指輕重有差等,以候五藏之氣也。又云:
下利,寸口、關上、尺中悉不見脈者,是胃之陽氣已絕也。『難經』以損脈為陽氣下
脫之脈,故曰損脈,至為難治也。
09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裏,數為在府,遲為在藏,假令脈遲,此為在藏也。
【註】
寸口,通指三部言也。此以浮、沉、遲、數,候人表、裏、藏、府之診法也。浮者,
皮膚取而得之脈也,浮主表,故曰:浮為在表。沉者,筋骨取而得之脈也,沉主裏,
故曰:沉為在裏。數者,一息六至之脈也,數主陽,府屬陽,故曰:數為在府。遲者
,一息三至之脈,遲主陰,藏屬陰,故曰:遲為在藏。假令診其人脈遲,此為病在藏
,舉一遲脈以例其餘也。
【集註】
程知曰:軀殼之外,榮衛為表,軀殼之內,藏府為裏,故以浮沉別之。諸陽雖皆屬府
,諸陰雖皆屬藏,當以遲數別之,然傷寒中之傳變,亦有數而入藏,遲而入府者,熟
讀經文自知也。
張璐曰:此以浮、沉、遲、數,定表、裏、藏、府,而全重於「遲為在藏」句,故重
申以明之。設脈見浮遲,雖有表證,祇以小建中和之,終非麻黃、青龍所宜,以藏氣
本虛也。
10
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陰脈與陽脈同等者,名曰緩也。
【註】
此以陰陽同等,發明平人和緩之脈也。陽脈浮大而濡。陰脈浮大而濡,謂浮、中、沉
,陰陽同等也。名曰緩者,謂和緩之脈也。然緩脈有二義,和緩之緩,脈有力濡柔,
不大不小,以形狀之緩,驗二氣之和也。至數之緩,脈來四至從容,不徐不疾,以至
數之緩,驗胃氣之和也。
【集註】
方有執曰:緩有二義,此以相兼言,蓋謂氣血和平也。
程知曰:緩有和緩之義,寬緩之義,與浮大相類,不與遲相類。故經謂之浮大而濡,
不曰浮大而遲也。蓋脈之遲數,以至數言,緩急以形狀言耳!
張璐曰:脈雖浮大而濡,按之仍不絕者為緩,若按之即無,是虛脈非緩脈也。
11
問曰:東方肝脈,其形何似?師曰:肝者木也,名厥陰,其脈微弦,濡弱而長,是肝
脈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假令得純弦脈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脈如弦直,此是肝
藏傷,故知死也。
【註】
此以下四時五藏平脈、病脈、死脈之診法也。東方屬木,主春令風,在天為風,在地
為木,在人為肝,故曰肝者木也,名足厥陰經,其脈當弦。若得微弦濡弱而長,此弦
而有胃,是肝平脈也,病自易愈也;若得微弦而長,而少濡弱和緩,為弦多胃少,肝
病脈也;若得純弦而直,無濡弱和緩,為但弦無胃,是肝死脈也。下三藏雖無純洪、
純浮、純沉之文,省文也,當倣此。
【集註】
方有執曰:微非脈名,蓋微微之弦,有胃氣之謂也。
魏荔彤曰:微弦不甚弦,且帶濡弱,如短促,亦非木之本性,又必兼長脈,是象木之
柔和而修長,此肝之本脈。肝脈見此,肝藏平脈,如有微疾,亦易愈也。假令純弦,
如樹木將枯,枝幹乾硬,故知死也。
12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
,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脈應濡弱,反得毛浮脈者,是肺脈也,肺屬
金,金來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倣此。
【註】
二月春令也,毛浮秋脈也,春得秋脈,何以斷言至秋當死?蓋春肝木旺,秋肺金旺,
二月肝旺之時,尚得毛浮肺脈,其衰可知,至秋金氣愈旺,金乘木,木愈受剋則絕,
故知至秋當死也。餘藏皆仿此。
【集註】
方有執曰:此以四時脈氣屬五行生應病,以主吉凶生死之理,揭一以例其餘,所以
示人持診之要法也。
13
南方心脈,其形何似?師曰:心者火也,名少陰,其脈洪大而長,是心脈也,心病自
得洪大者愈也。
【註】
南方屬火,主夏令熱,在天為火,在地為熱,在人為心,故曰:心者火也,名手少陰
經,其脈當洪。若得洪大和緩,此洪而有胃,是心平脈也,雖有心病,自易愈也。若
得洪大而少和緩,此洪多胃少,是心病脈也,若得洪大而無和緩,此但洪無胃,是心
死脈也。
【集註】
方有執曰:其脈洪大而長,應萬物盛長之象也。
14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
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
然也,四時倣此。
【註】
凡四時之病,當以四時之脈期之,期之者期其愈不愈也。立夏之日,得洪大脈,是其
本位應得之脈。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身不疼不重,雖脈仍洪大,
必非邪脈,乃時脈也,不須再汗,謂已解也。設若本日汗濈濈然自出者,此解兆已見
,雖脈洪大,不須發汗,明日便自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得其時脈故也
,四時倣此。
【集註】
方有執曰:此言脈得應時而王,則病有當解之時,舉夏以例其餘,示人推倣之意。
程知曰:春弦、夏洪、秋毛、冬石,當其時得之,則為平脈,雖外感寒邪,但微汗出
自愈耳!重則治之,輕則不必治也。『內經』曰:脈得四時之順者。此也。
程應旄曰:洪大為夏令之脈,亦為邪盛之脈,有病則從邪,無病則從令,解不解不須
另辨。
15
西方肺脈,其形何似?師曰:肺者金也,名太陰,其脈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脈,若得
緩遲者皆愈,若得數者則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火剋西方金,法當癰腫,為難
治也。
【註】
西方屬金,主秋令燥,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肺,故曰:肺者金也。名手太陰
經,其脈當浮。若得毛浮緩遲,此浮而有胃,是肺平脈也,雖有肺病,自易愈也。若
得毛浮而少緩遲,此浮多胃少,是肺病脈也,若得毛浮而無緩遲,此但浮無胃,是肺
死脈也。若得毛浮而數,則為病劇,何以知之?數者南方火也,火剋西方金,法當發
癰腫而難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肺主皮毛,上為華蓋,故脈毛浮。緩遲者,脾土之脈也。兼得緩遲為愈者
,肺金得土為逢生也,法當癰膿者,金逢火化也。
16
北方腎脈,其形何似?師曰:腎者水也,名曰少陰,其脈沉滑,是腎脈也。腎病自得
沉滑而濡者,愈也。
【按】
東南西方,皆有其文,惟缺北方,倣經文補之。
【註】
北方屬水,主冬令寒,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腎,故曰腎者水也,名足少陰經
,其脈當沉。若得沉滑而濡,此沉而有胃,是腎平脈也,雖有腎病,自易愈也。若得
沉滑而少濡和,此為沉多胃少,是腎病脈也。若得沉而無滑濡,此但沉無胃,是腎死
脈也。
17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
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按】
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二句,與上下之義不屬,當是錯簡。
【註】
此冬月之平脈也。若陽明關脈微沉而不滑,是失正陽,為胃不和,故其人食飲僅自可
也。若少陰尺脈微滑而不濡,是失純陰,為腎不和,故其人汗出,陰下濕也。
18
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謂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
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
乘火,名曰順也。
【註】
此以人之五脈,候人五藏不平之診法也。人之五藏,法天五行,肝木,心火,脾土,
肺金,腎水,此相屬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相生也。木
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此相也。相生者生,相者死。人之藏
氣亦然,故其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也。水乘火,金乘木,乘其所勝,是相
也,名曰縱。火乘水,木乘金,乘所不勝,是反侮也,名曰橫。水乘金,火乘木,
子乘其母,是倒施也,名曰逆。金乘水,木乘火,母乘其子,是相生也,名曰順。五
藏之脈,肝弦、心洪、脾緩、肺浮、腎沉,五藏各見本脈,自無病也,若見他脈,以
此推之,縱者病甚,橫者病微,逆者病虛,順者病實也。
【集註】
方有執曰:乘,猶乘舟車之乘。縱,直也。橫者,縱之對。順,從也,逆者,順之反
。
程知曰:非其時而得之,則為相乘,縱橫為患最重,順逆猶無大害也。
19
問曰:何以知乘府?何以知乘藏?師曰:諸陽浮數為乘府,諸陰遲濇為乘藏也。
【註】
上條發明五藏相乘,縱橫順逆之脈,此條發明陰陽相乘,各從其類之診。府,陽也;
浮數,陽也。藏,陰也;遲濇,陰也。陽乘陽,陰乘陰,各從其類而相乘也。其陰邪
乘陽,陽邪乘陰;府邪乘藏,藏邪乘府,各以脈證錯綜參之,可類推矣。
【集註】
方有執曰:浮數陽也,以陽部而見陽脈,故知乘府也。遲濇陰也,以陰部而見陰脈,
故知乘藏也。
20
問曰: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師曰:五藏六府相乘,故令十一。
【註】
此承上條,發明五藏六府不平相乘之脈也。適者至也,頭者數也,凡人若見濡弱之脈
而相乘者,是因我虛而彼乘及之也。越人祇曰:一脈輒為十變,何以至十一數也?越
人遺包絡、三焦,故十也,今五藏六府相乘,故十一也。然陰乘陽,陽乘陰,府乘藏
,藏乘府,錯而綜之,豈止十一耶!
【集註】
程知曰:此總揭脈之大要,言脈得濡弱,則可以和適五藏六府也。經曰:呼吸者,脈
之頭,濡弱者,軟和以滑,『內經』謂之有胃氣也。五藏六府之邪,不能不相乘,如
金邪乘木,木邪乘火之類,惟諸相乘中,有軟和以滑之意,則為易愈,故濡弱可以和
適十一藏脈氣也。
21
問曰:病有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
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
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於陰中,則發熱也
。
【註】
此以寸、尺發明陰陽相乘為病之脈也。若脈緊無汗,灑淅惡寒發熱者,是傷寒也。脈
緩有汗,灑淅惡寒發熱者,是中風也。今寸脈微,灑淅惡寒者,是陽不足,陰氣上乘
,入於陽中也。尺脈弱,發熱者,是陰不足,陽氣下陷入於陰中也。此內傷不足,陰
陽相乘,有休止之惡寒發熱,非外感有餘,風寒中傷榮衛,無休止之惡寒發熱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陽先乎陰以陷入也,故曰從,諱之也,陰隨於陽以上入也,故曰乘,傷之
也。惡寒者,陽不足以勝陰,而與陰俱化也;發熱者,陰不足以勝陽,而從陽之化也
。
程知曰:此辨陰陽相乘之脈也。往來則陰陽之氣,更盛更虛,陰併則寒,陽併則熱矣
。凡瘧與往來寒熱之脈皆然也。
22
問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此為實
,名曰陽結也,期十七日當劇;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名曰陰結
也,期十四日當劇。
【註】
上條以脈之寸、尺微弱,辨陰陽不足,此條以脈之浮沉有力,別陰陽結實為病之診法
也。脈浮大而數,藹藹如車蓋者,陽結實脈也;脈沉石而遲,纍纍如循長竿者,陰結
實脈也。夫脈即可以別陰陽之結實,又不可不以陰結、陽結之證,而合陰結、陽結之
脈相參看也。陽結證身輕能食,陽能消穀也,不大便,期十七日當劇者,陽體終燥,
故遲三日也。陰結證,身重不能食,陰不能消穀也,不大便,期十四日當劇者,陰體
終濡,故早三日也。劇者謂不大便,裏急下重,且滿且痛,不可再待時日,宜早圖之
也,故或潤竅以導之,耎堅以下之,不致臨期燥屎巨,穀道難出,窘苦萬狀也。凡
病後傷液,多有此證,閱歷深者,自知之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不曰病有,而曰脈有,二氣所稟,有偏勝也。陽結者,偏於陽而無陰以生
液;陰結者,偏於陰而無陽以化液 ,皆於脈之浮而數,沉而遲辨之也。
23
陽脈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
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按】
陽脈浮,其脈浮之二「浮」字,當是「濡」字,若是「浮」字,則與衛衰汗出如流珠
之義不屬。其脈沉之「沉」字,當是「弱」字,若是「沉」字,則與血虛榮氣微之義
不屬。
【註】
此以浮沉別陰陽不足為病之診法也。陽脈濡,浮而無力脈也;陰脈弱,沉而無力脈也
。其脈弱者,榮氣微也,榮微則血虛,故不止於發熱,而且筋急也。其脈濡者,衛氣
衰也,衛衰則表不固,故不止於惡寒,而且汗出如流珠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沉以候裏,榮行脈中,故衰微可知。浮以候表,衛行脈外,汗出如流珠,
則表不固,故衰憊可知。
24
脈藹藹如車蓋者,名曰陽結也。
【註】
藹藹如車蓋,形容脈之浮大有力,即前陽結浮數之脈也,因其有力而盛,故名曰:陽
結也。
【集註】
程應旄曰:脈藹藹如車蓋者,形容其浮數中有擁上之象。
25
脈纍纍如循長竿者,名曰陰結也。
【註】
纍纍如循長竿者,形容脈之沉石有力,即前陰結沉遲之脈也,因其有力而盛,故名曰
:陰結也。
【集註】
程知曰:纍纍如循長竿,直引強硬之貌,為陰氣固結,陽不得而和之。前言陰結、陽
結,蓋指便一證言之,此則專言脈象也。
26
脈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微也。
【註】
瞥瞥如羹上肥者,形容脈之浮而無力,即前衛氣衰之濡脈,故曰:陽氣微也。
27
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註】
綿綿如瀉漆之絕者,形容脈之沉而無力,即前榮氣微之弱脈。故曰:亡其血也。
【集註】
成無己曰:綿綿者,連綿而也。如瀉漆之絕者,前大而後細也。
28
脈縈縈如蜘蛛絲者,陽氣衰也。
【註】
縈縈如蜘蛛絲者,形容脈之細小,難於尋按,而浮、中、沉似有似無,即前陽不足之
微脈,故曰:陽氣衰也。
【集註】
方有執曰:縈縈如蛛絲,牽惹旁旋,微細欲絕之狀。
29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其
餘命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剋之也。
【註】
此以上,發明平脈,以下皆死候之脈也。寸、關、尺三部脈之上下,以候陰陽五藏升
降也。寸位乎上,候心肺之陽,主升,升極而降,降不至關,是為孤陽,故曰:寸脈
下不至關,為陽絕也。尺位乎下,候肝腎之陰主降,降極而升,升不至關,是為獨陰
,故曰: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也。關位乎中,以候脾,界乎寸尺,所以升降出入者
也,今上下不至關,是升降出入息矣。故曰:此皆不治,決死也。若陰陽已離,胃氣
未絕,尚可計餘命之期,期以月節之,如經曰:陰勝則陽絕,能夏不能冬;陽勝則
陰絕,能冬不能夏。肝死於秋,心死於冬,脾死於春,肺死於夏,腎死於長夏之類是
也,推之於日於時亦然。
30
又未知何藏,陰陽前絕,若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
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註】
經曰:人有兩死,而無兩生,有兩死者,謂陰陽皆可死也;無兩生者,謂陰陽不能獨
生也。故陽先絕,陰後竭,死則身青而冷;陰先絕,陽後竭,死則身赤而溫也。
【集註】
成無己曰:陽主熱而色赤,陰主寒而色青。其人死已,身色青,則陰未離乎體,故知
陰氣後竭也,身色赤,腋下溫,心下熱,則陽未離乎體,故知陽氣後竭也。
程知曰:陽氣前絕,寒病;陰氣前絕,熱病也。寒熱之治法一誤,雖死尚有徵驗,誠
可畏也。
- 懸壺子
- 系統管理員
- 主題中的帖子: 21
- 文章: 33868
-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 性別: 公仔
- 來自: 黃金故鄉
- 聯繫: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31
師曰:脈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卒眩仆,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
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害。
【註】
脈者人之根本也,脈病人不病者,謂外形不病,而見真藏病脈,其內本已絕,雖生猶
死,不過尸居餘氣耳!故曰:行尸也。餘氣者,未盡五藏生旺之餘氣也。若旺氣一退
,即卒然眩仆不識人而死矣。若良工早察於旺氣未退之先而圖之,未必無所補也。人
病脈不病,謂外形羸瘦似病,其脈自和,以根本尚固,不過穀氣不充,名曰:內虛,
非行尸可比,雖困無害,胃氣復,穀氣充,自然安矣。穀神即穀氣也。
【集註】
方有執曰:周氏云:形體之中,覺見憔悴,精神昏憒,食不忻美,而脈得四時之從,
無過不及之偏,是人病脈不病也。形體安和,而脈息乍大乍小,或至或損,弦緊浮滑
,沉濇不一,殘賊和之氣,是脈息不與形相應,乃脈病人不病也。
張錫駒曰:穀神乃水穀所化之神,人賴此以資生也。內虛食少,穀氣不充,即無穀神
矣。故曰無害,若無本然之胃神,安得謂之無害耶!
32
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若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
【註】
此申上條不知何藏先絕,而詳言其證也。肺主皮毛,肺絕汗出不流,故發髮也。肺主
氣,肺絕張口氣出,不能復還也,故曰:為肺先絕也 。
【集註】
成無己曰:肺為氣之主,為津液之帥。汗出髮潤者,津脫也;喘不休者,氣脫也
。
33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註】
身汗如油,液外亡也;喘而不休,氣上脫也;水漿不下,胃氣絕也;形體不仁,榮衛
敗也;乍靜乍亂,精神散也,此皆命絕之候。由此推之,脈雖浮洪,必然無根,是為
真藏孤陽飛越之診也。
【集註】
王肯堂曰:火之將滅也必明,脈來浮洪涌盛,此將去人體之兆也,然又必兼下一、二
證,始可斷其命絕。
34
陽反獨留,形體如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
【註】
心絕陰盡,惟陽獨留,故身體大熱,形如熏,從火化也。心藏神,直視,神去也。
頭屬陽,陽無所依,故搖頭也。
【集註】
成無己曰:心脈俠咽系,目直視者,心經絕也。頭為諸陽之會,搖頭者,陰絕而陽無
根也。
35
脣吻反青,四肢習者,此為肝絕也。
【註】
脣吻之色當赤而黃,反見青色者,木土相也。四肢汗出不已,此為肝絕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脣吻者,脾之候,肝色青,肝絕則真色見於所勝之部也。四肢者,脾所主
,肝主筋,肝絕則筋脈引急,發於所勝也。
方有執曰:口脣邊曰吻。四肢,手足也。,汗出貌。習,鳥數飛也。言手足顫搖如
鳥之習飛,奮振而不已也。
36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
【註】
脾之華在脣四白,環口黧黑,其華萎矣!冷汗陰黃,皆脾絕也。
【集註】
方有執曰:口為脾之竅,黧黑者,熏黃黑暗,土敗之色也。柔汗,俗謂冷汗是也。
張鍚駒曰:脾主四白,環口黧黑,土敗而水侮也。柔汗者,柔軟而膩,脾之真液,黃
者脾之真色,真液泄而真色見,故為脾絕也。
37
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註】
腎司二便,溲便遺失,腎絕也,腎藏精與志,狂言直視,精志俱敗也。
【集註】
方有執曰:溲便,遺溺也。腎司闔闢,闔闢廢,故二便皆無禁約也。經曰:腎藏志,
狂言者,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目反直視者,骨之精不上榮
於瞳子,而不能轉也。
38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願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云
,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人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
若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
【註】
此下皆詳望問而知之之類也。望謂觀其形之盛衰,色之深淺;問謂詢其情之苦欲,病
之根因,脈謂診其脈之陰陽,合乎形色也。設病家人來請,告以病者苦發熱,身體疼
,師到病人自臥,診其脈沉而遲,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脈當浮大,今反沉遲
而無表脈,且無表證,故知愈也。
【集註】
張錫駒曰:有問發熱身疼,脈反沉遲,是陽病而見陰脈,何以說得愈也?答曰:是必
望其有恬然嗜臥之狀,問其有熱除身輕之意,而後合脈以斷其愈也。
39
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病人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若裏
有病者,脈當沉而細,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註】
病家人來請,告以病者腹內卒痛,醫師到,病人自坐無苦容,診其脈浮而大,知其差
也。何以言之?裏有病,脈當沉細,今反浮大而無裏脈,且無裏證,故知愈也。
40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
不和,處言已愈。
【按】
不和當是「自和」,若不和如何言愈。
【註】
此申上二條之義也。病家人來言病者發熱煩極,師未即去,明日到,病人向壁靜臥,
此熱已去,因知其差。假令脈不和緩,未可言愈,必和緩,而始可斷其已愈也,推之
腹痛亦然。此篇首所云:設有不應,消息診看。消息者,謂今日之望,異於昨日之問
、聞也。
41
假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嚥唾者,此詐病也。假令脈
自和,處言此病大重,當須服吐、下藥,鍼灸數十百處乃愈。
【註】
此設治詐病之法也。蓋仲景不欲人售其欺,亦不欲醫為其欺而妄治也。醫者玩此而揣
摩之,則彼不敢欺,而我不妄治矣。
【集註】
程知曰:彼以詐病,我以詐治,非良工不能具是巧也。
42
師持脈,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裏痛也。
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短氣也。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裏實護腹,如懷卵物
者,心痛也。
【註】
陰陽相引故欠,欠者先引氣入而後呵之,故謂之呵欠。陰陽不相引則病,相引則和,
故曰:欠者無病也。診脈時,有呻吟病苦之聲,故曰:呻者病也。言遲者,語言蹇濇
,故曰: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痛極艱於發聲,搖頭以意示緩,故曰:搖頭言者
,裏痛也。行遲者,風病筋絡不利,故曰: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氣不能接,
故曰:坐而伏者短氣也。凡腰痛者,皆不能坐,即略坐非伸足依倚不可,故曰:坐而
下一腳者,腰痛也。凡心痛者,皆傴僂護其痛處,故曰:裏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
痛也。
【集註】
方有執曰:舌強則言遲,經絡牽急則舌強。筋攣則經絡拘急,肝屬木,其合筋,其主
風。頭屬陽,裏屬陰,頭搖者,陰不與陽和也。短氣者,裏不足也。此條八者,皆望
而知之之事也。
張志聰曰:師持脈者,猶言師但持脈而不問也。八條皆察人之神情,得人之病機,所
謂望而知之者。
43
問曰:人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纍纍然,其面白脫色也。
【註】
人病恐怖者,陽神不足也,陽不足則恐,神不足則怖,恐則血隨氣下,故面白脫色不
潤澤也;怖則氣隨神亂,故脈形如循絲纍纍然而亂也。
【集註】
方有執曰:恐怖,惶懼也。循,理治也。絲,言細也。纍纍,聯絡貌。脫色,猶言失
色也。蓋內氣餒者,則外色奪,所以有卒然之變也。
程應旄曰:此示人察色合脈之法,恐則氣下神被奪矣,故脈細而且不定,面色白而且
脫也。
44
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濇,唇口乾燥也。
【註】
津液少則脈濇,唇口因以乾燥,此因不飲而然,非由此而不飲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不飲如與人彆氣,至二、三日湯水不沾脣之類。肺失游溢精氣,故脈濇而
脣口乾燥也。
45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
【註】
愧者羞也,羞則神色蕩而不定,故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此皆察色合脈,以意
消息而知之之類也。
【集註】
程應旄曰:以上數條,不論有病無病,凡人有所負於中,輒復形之色與脈也。於此推
之,以意消息,則諸病之情,無不可即外以徵內矣。
46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因為作湯,比
還送湯如食頃,病人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證,今乃變異,
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名災怪耳。
【註】
脈有災怪,謂因藥而變災怪也。假令人病太陽病,得太陽脈,脈證相應,因為作太陽
病湯藥與服之;比還,如食頃,病人乃大吐下利,腹中痛,師問曰:我先來不見此證
,今乃災變怪異,緣何作此吐利?病者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為此災怪
耳!望、問固醫家之事,亦須病人毫無隱諱,方能盡醫所長,仲景為病家服藥未告於
醫,醫失問先服何藥,故出此條以示戒耳!
【集註】
成無己曰:醫以脈證與藥相對,而反變異為其災可怪,故名災怪。
張志聰曰: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者,如太陽病,脈浮頭頂強痛而惡寒,此脈與形證相
應也。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者,言送湯如食頃,所投之藥未週於經,必舊時服藥
之故也。
辨脈法篇
辨者,別也。辨脈者,辨別諸脈之名也。法者,諸脈部位至數,形狀相類相反,別之
各有其法也。脈名者,如浮、沉、遲、數、滑、濇諸脈之名是也。部位者,如浮、中
、沉、上、下之部位是也。至數者,如遲三至,數六至之至數是也。形狀者,如滑流
、濇滯之形狀是也。相類者,如弦與緊,滑與動之類是也。相反者,如浮與沉,虛與
實之反是也。皮膚取而得之,謂之浮;筋骨取而得之,謂之沉,此以脈之上下部位而
得名也,是則凡脈因部位而得名,皆統乎浮沉矣。如浮而無力謂之濡,沉而無力謂之
弱;浮而極有力謂之革,沉而極有力謂之牢;浮中沉俱有力,按之且大謂之實,浮中
沉俱無力,按之且大謂之虛;浮中沉極無力,按之且小,似有似無,謂之微,浮中沉
極無力,按之且大渙散不收,謂之散;浮沉有力,中取無力,謂之芤,按之至骨,推
尋始得,謂之伏,此皆以部位兼形狀相反,而得名者也。一息三至,謂之遲;一息六
至,謂之數,此以脈之至數而得名者也,是則凡脈因至數而得名者,皆統乎遲數矣。
如一息四至謂之緩,一息七至謂之疾,數時一止謂之促,緩時一止謂之結,至數不乖
,動而中止,不能自還,須臾復動,謂之代,此皆以至數兼相類而得名者也。流利如
珠,謂之滑;進退艱難滯濇,謂之濇,此以脈之形狀而得名也,是則凡脈因形狀而得
名者,皆統乎滑濇矣。如脈形粗大,謂之大;脈形細小,謂之小;來去迢迢,謂之長
;來去縮縮,謂之短;來盛去衰,謂之洪;其形如豆,動搖不移,謂之動;狀類弓弦
,按之端直且勁,謂之弦;較弦則粗,按之左右彈指,謂之緊,此皆以形狀兼相類相
反而得名者也。此辨脈之大概也。診者於此能詳審而擴充之,則進乎法矣。今以浮、
沉、遲、數、滑、濇,六脈別之以為綱;以大、小、虛、實,諸脈辨之以為目,務使
陰陽標本,虛實寒熱,心中有據,指下無差,庶心手相得,而辨證處方,自無錯謬矣
。
01
問曰:脈有陰陽,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濇、
弱、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註】
此以脈之陰陽,辨病之陰陽生死法也。浮、大、數、動、滑,五者,比之諸脈為有餘
,陽道有餘,故曰陽也。沉、濇、弱、弦、微,五者,比之諸脈為不及,陰道不及,
故曰陰也。陰病,謂陰寒病也。見陽脈,謂見陽熱脈也,陽熱脈,即浮、大、數、動
、滑類也。以陰病得陰脈證脈相應,死難必也。陰病若得陽脈,猶冬盡春生,萬物雖
未即生,然日進生機,故曰生也。陽病,謂陽熱病也。見陰脈、謂見陰寒脈也。陰寒
脈即沉、濇、弱、弦、微類也。以陽病得陽脈,證脈相應,生可卜也;陽病若得陰脈
,如暑去秋來,萬物雖未即死,然日趨死候,故曰死也。蓋天人無二理,春夏為陽,
秋冬為陰,陽主生,陰主殺故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陰陽者,通藏府血氣表裏虛實,風寒寒熱而總言之也。
程知曰:陰病見陽脈而主生者,邪氣自裏之表,欲汗而解也。陽病見陰脈而主死者,
邪氣自表入裏,正虛邪盛也。故正氣實者,多見陽脈,正氣虛者,多見陰脈。
02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
則結,此皆病脈。
【註】
緩,四至脈也,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數,六至脈也,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
促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陰陽偏勝則病,故曰:此皆病脈也。
03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
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
【按】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至,名曰結陰也數語,文義不順,且前論促結之脈已明,當是衍
文。
【註】
脈來至數不乖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名曰代,乃一藏無氣,求他藏以代續之
故也。凡病得此代脈者,必為難治,蓋以促結之止,如急行而蹶,雖然中止,即能自
還,非代脈之止可比也。
04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若數脈見
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按】
『素問』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陽加於陽,豈有汗出之理?陽動則「汗出」二字當是
「發熱」二字;陰動則「發熱」二字當是「汗出」二字。
【註】
動者躁動也,謂陰陽互相鼓擊而不寧也。動,陽脈也,寸為陽,陽乘擊於陽,故陽動
發熱也。尺為陰,陰乘擊於陰,故陰動汗出也。關界乎陰陽,則陰陽互相乘擊,故發
熱汗出同見也。此為動而有力,陽盛之候,若按之不鼓,是為陽衰之診,則必形冷而
不發熱,汗出而必惡寒,非搏擊陽盛之動,乃擾亂陽虛之動也,由三焦之陽氣傷,則
不能外溫肉分,故有是證也。動脈之狀,頗似數脈,惟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
搖,故名曰動也。厥厥者,謂似有根之搖動,動而不移,非若滑脈之流動,動而不居
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陰陽相搏之陰陽,以二氣言;陽動陰動之陰陽,以部位言。下言動脈之定
位與其形狀,厥厥舉發貌。
程知曰:陽升陰降,交通上下,往來於尺、寸之間,則沖和安靜,惟陽欲升,而陰不
足以和之使降,則兩相搏擊,其脈必數,而厥厥搖動見於關上也。
05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註】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此非謂浮緊即弦脈,乃謂浮而勁緊,弦之狀也。弦緊相類,
惟恐人將弦作緊,將緊作弦,故並舉相形以別之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即所
謂端直也;緊者如轉索無常,即所謂不端直也。端直則不能如轉索,轉索則不能似端
直,其為勁急則同,所以相類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明弦緊之辨。按之不移,言如弦之張於弓,一定而不可動移也。轉索無
常,言左右旋轉而不可拘也。
程知曰:緊為寒邪方盛,直細中有轉動急疾之意,故謂如轉索也。張錫駒曰:弦緊之
分,在移與不移耳!
06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
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註】
脈形粗大有力,謂之大;浮沉有力,中取無力,狀如管謂之芤;沉而且大,按之勁
急有力,謂之牢;浮而且大,舉之勁急有力,謂之革,革脈者以鼓革而得名,外急中
空之象也。弦則為勁,減其中取之勁,外急象也;大則為實,小其中取之實,中空像
也,此以弦減、芤虛二脈,形容革脈也。女子得之半產漏下,男子得之亡血失精,寒
虛相搏故也。
【集註】
程知曰:言弦而虛大之脈也。弦則為減,謂陽氣減少而寒也;大則為芤,謂似革中空
而虛也。虛寒相摶,則精血漏失,故有革象也。
07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有弦、緊、浮、滑、沉、濇。此六脈名曰殘賊,
能為諸脈作病也。
【註】
此下,皆殘賊為病之診也。相乘之脈為正氣虛,隨我所虛而乘及之之謂也。殘賊之脈
為邪氣實,恃彼之強而虐及之之謂也。此六脈者名曰殘賊,殘則明傷,賊則暗襲,脈
中有此當屬實邪,不論何部,但本脈中兼見此脈,輒防邪至也。
【集註】
方有執曰:諸脈,謂各部之脈也。作,起也。言六者若見於各部之脈中,則皆能於其
部生起病端。
張錫駒:殘,傷殘;賊,賊害也。言此六者之脈,足以暗傷人之經脈血氣,如賊之害
人而不覺,故曰能為諸脈作病也。
08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
中下,名曰渾也。陰中於邪;必內慄也,表氣微虛,裏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
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
邪中下,陰氣為慄,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微虛,裏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
通,上焦怫鬱,藏氣相熏,口爛食齗也。中焦不治,胃氣上衝,脾氣不轉,胃中為濁
,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遊於經絡
,出入藏府,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入內
,嚏而出之,聲嗢咽塞,寒厥相迫,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
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註】
寸口陰陽俱緊者,謂六脈浮沉俱緊也。浮脈緊,則霧露之邪中於上焦;沉脈緊,則寒
邪中於下焦,上焦指太陽也,下焦指少陰也。霧露之邪,曰潔、曰清,清邪中上,發
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疼脛酸者,霧露之邪中於太陽表也。寒邪曰渾、曰濁、濁邪中
下,陰氣為慄,足脛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於少陰裏也。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
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也。蓋因其人表氣虛,裏氣不固,清濁之邪,中傷上下,三焦
相溷,表裏不通,以致上焦清氣不宜,邪氣怫鬱,與藏相熏,口爛蝕齗。中焦不治,
胃氣主下,而反上衝,脾氣主運,而反不轉,中焦皆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行也。
若正能勝邪,衛氣先通,其人必先小便赤黃,熱傷之經必血凝肉腐,而外發為癰膿也
。若榮氣先通,其人必先嚏嗢咽塞,熱擁於裏之血凝者自下,狀如豚肝也。若正不勝
邪,陰陽俱逆,榮衛不通,脾氣孤弱,不能散精,五液注下,下焦不闔,裏急墜痛,
圊便數窘,命將難全也。
【集註】
沈亮宸曰:傷寒之證,轉熱即佳,故少陰、厥陰,皆以發熱而愈,而凡下膿血與癰膿
皆非死證。若陰陽俱厥,厥者必利,故五液注下,下焦不闔,命將難全也。
方有執曰:清指風,濁指寒,曰潔、曰渾,以天地之偏氣言也。陰中於邪已下至濁邪
中下一節,是釋上文陰即下焦,陽即上焦也。陰氣為慄已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證。若
衛氣前通已下,言變癰膿之故。若陰氣前通已下,言變膿血利之故。衛氣即陽氣,榮
氣即陰氣,乃承上榮衛不通而言,而清濁之所以為病,在其中矣!陰陽俱厥已下,言
證併於裏而加重,故曰:命將難全也。
09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踡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已上,反大發熱者,此為
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證,戒人臨此陰陽混淆之病,慎勿妄治也。此條之踡臥足冷,即上條
之濁邪中下也;此條之鼻涕舌胎,即上條之清邪中上也;此條之唇口乾燥,即上條之
口爛蝕齗也;此條之反大發熱,即上條之癰膿下血也;此條之腹中痛,即上條之下重
湫痛也;此條之惡寒,即上條之必內慄也。脈陰陽俱緊,傷寒脈也;口中氣出,唇口
乾燥胃經熱也;踡臥足冷,少陰寒也;鼻中涕出,表傷風也;舌上胎滑,裏無熱也。
似此表裏、陰陽、寒熱、虛實,雜揉未定之病,慎勿妄治,則當審其孰輕、孰重、孰
緩、孰急,先後施治可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漸溫者,此陰退陽復為欲解
也;若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乃邪盛正衰,此為難治也。設使惡寒知尚在表,若
嘔必欲入裏也。腹內痛者,知邪已入裏,內攻必欲下利也。
【集註】
方有執曰:微發熱邪退也,大發熱邪盛也,惡寒尚在表也,腹內痛已入裏也。
10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入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
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按】
緊去入安之「入」字,當是「人」字,人安謂不吐利也,必是傳寫之訛。「此為晚發
,水停故也」二句,與上下文義不屬,當是衍文。
【註】
此發明脈陰陽俱緊,內外寒甚,至於吐、利解不解之義也。吐利後脈仍緊,為邪未盡
不解也;緊去脈緩,為邪盡人安欲解也。若緊去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者,則胃未
和為未解也;若欲食者,則胃已和,雖脈遲亦為欲解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脈陰陽俱緊,為寒氣甚於上下,至於吐利之後,緊脈不罷者,為其脈獨不
解,緊去則人安為欲解也。
11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註】
平脈以脈內外候關格,此以脈尺寸候關格。於此推之,凡陰陽盛極皆病關格,而不必
定在內外尺、寸也。寸口脈浮而大,浮為正氣虛,大為邪氣實,在尺則陰邪實,關閉
正氣不能宣,名曰關,關則不得小便也。在寸則陽邪實,格拒正氣不能化,名曰格,
格則吐逆也。
【集註】
張錫駒曰:浮大之脈在於尺,則為關陰,陰氣不能施化,故不得小便。浮大之脈在於
寸,則為格陽,陽氣不能宣通,故吐逆。
12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
汗出者,此為不治。
【註】
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行於脈外者,數且疾矣。衛氣行疾,榮氣行遲,榮
衛不相輔而行,故曰失度。浮、滑、數、疾,有餘之脈,見發熱無汗有餘之證,脈證
相合則為可治 ;若見發熱汗出不足之證,脈證不合,不治明矣。
【集註】
成無己曰:浮、滑、數、疾之脈,發熱汗出解者,邪氣退也。若不解者,正氣脫也,
必不可治。經曰: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13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按】
數為虛之「虛」字,當是「熱」字。「風為熱,虛為寒」二句當是衍文。風虛相搏之
「虛」字,亦當是「熱」字。
【註】
風寒在表則脈浮緊,風熱在表則脈浮數,表受風邪,故灑淅惡寒也。
14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註】
諸脈浮數,謂寸、關、尺六脈俱浮數也。浮則為風,數則為熱,風熱遏鬱於表,則當
發熱而灑淅惡寒也。若有隱痛之處,飲食如常者,非表邪之診,乃內癰蓄積有膿之診
,於此知浮數之脈,不可概為風熱也。
【集註】
王肯堂曰:人身有焮腫痛楚處,未有不自覺者,此條所言,必是內癰,故曰:蓄積有
膿也。如胃脘癰,肺癰,腸癰,皆各有辨,而胃癰之脈,人迎反盛,未有不誤以為傷
寒者,故宜察之。
程應旄曰:脈證似傷寒,若不於若有痛處,飲食如常之證參酌,而誤以辛溫發散,助
其陽熱,否則誤以寒涼徹熱,遏住邪氣,滋害深矣。
張璐曰:若為焮腫,為熱壅經絡;若無腫處,必邪留藏府,隨內外而發癰膿也。
15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疹,身體為痒,痒者名泄風,久
久為痂癩。
【註】
六脈俱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強者熱也,風熱相搏,必成癮疹也。身體為痒
,痒者肌虛,熱氣外薄故也,名為泄風,若久不愈,則成痂癩。痂癩,疥,癬、癘、
癩之類是也。
【集註】
成無己曰:痂癩者,癘風也,眉少髮稀,身有乾瘡而腥臭,經云:脈風成癘是也。
朱震亨曰:經云:諸痒為虛,血燥不榮肌腠,所以痒也。
方有執曰:經云:外在腠理,則為泄風。
16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
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按】
濡,浮而無力,候陽虛也,豈有亡血之理?弱,沉而無力,候陰虛也,豈止發熱而已
?諸濡亡血,當是諸濡衛虛;諸弱發熱,當是諸弱榮虛。
【註】
寸口者,指寸、關、尺三部而言也。諸微,謂凡病見微脈,皆亡陽也。諸濡,謂凡病
見濡脈,皆衛虛也。諸弱,謂凡病見弱脈,皆榮虛也。諸緊,謂凡病見緊脈,皆為寒
也。諸乘寒者,謂諸微濡弱脈,亡陽榮衛不足之人,一病即見殘賊。緊脈則為寒乘病
厥也。厥於中者,鬱冒昏迷,不知痛癢;厥於經者,戰慄口噤不能言語,以平日胃虛
損穀,脾虛不運,中虛不勝外邪也。
【集註】
程知曰:諸乘寒者,則以陽極虛,而陰寒直乘之也,故為厥逆。其所以昏冒不知人,
強直而無覺者,則以胃無穀氣,脾不流通,故使口噤不能言,外戰內慄而厥也。
17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裏寒,故令脈緊也;
假令欬者 ,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註】
此詳申上條,諸亡陽榮衛不足之人,而見緊脈之義也。曾為人所難,問緊脈為寒實之
診,虛冷亦見緊脈,是從何而來也?師曰:假令其亡汗表虛,若吐胸虛,下利裏虛,
寒邪乘虛為病,或外感寒邪,或內飲冷水,或中寒陰化,皆令脈緊也。若與浮同見,
無汗,則為傷寒實邪;有汗,則為亡陽虛邪。與沉同見,腹痛不便,則為中寒實邪,
腹痛下利,則為中寒虛邪。由此推之,凡諸實脈從虛化者,即未可謂之實矣。
【集註】
程應旄曰:緊則為寒,稱曰乘脈,今復列之殘賊何義?曰:虛則為人乘,實則乘人,
凡脈皆然,不獨緊也。
18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註】
上條以浮沉見微緊,此條以寸尺見微緊,皆陰盛陽亡之診,故曰:知陰常在,絕不見
陽也。祇曰:虛損多汗者,略言之也。
【集註】
程知曰:言寸微、尺緊為虛損多汗之證也。寸微弱為亡陽,尺緊疾為陰勝,陰勝於內
,陽絕於外,故為虛損多汗。
19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
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
,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
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
【按】
「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非有闕文,即是衍文。
【註】
病人脈微而濇,詢之為醫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所以致此病也。其人亡血,略辭也
,謂亡其血氣也。氣亡則陽微,陽微則惡寒;血亡則陰弱,陰弱則發熱;陽微陰弱,
故病當惡寒後乃發熱也。輕者邪不留連,遇所不勝時則愈;重者無休止時,即遇所不
勝尤甚也。然惡寒雖遇夏月盛熱,欲著複衣,所以然者,五月之時,陽氣在外,胃中
虛冷,大發其汗,令陽氣微,故不勝寒也。發熱雖遇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十一月之時,陽氣在內,胃中煩熱,又數下之,令陰氣弱,故不能勝熱也。此即論
中所謂熱在骨髓,寒在皮膚;寒在骨髓,熱在皮膚,沉痼寒熱之病也。
【集註】
王肯堂曰:非必遇夏乃寒,遇冬乃熱也,此但立其例,論其理耳。
20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則其膚空,緩則胃氣實,實則穀消而水化也,穀入於
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註】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則其表空虛也;緩者胃氣實,實則消化水穀也。殼入
於胃,脈道之氣乃行;水入於經,脈絡之血乃成。今榮愈而盛衛愈,血愈多而氣愈
少,氣血失其經常之道,故曰:三焦絕經。氣不能制血,血不能歸經,故血妄行而崩
也。
【集註】
成無己曰:衛氣者,溫分肉,肥腠理,衛氣既,皮膚不得溫,肥則空虛也。經曰:
緩者胃氣有餘,有餘為實,故云:緩者胃氣實。『內經』曰:食入於胃,淫精於脈,
是穀入於胃,脈道乃行也。『鍼經』曰:飲而液滲於絡,合和於血,是水入於經,其
血乃成也。經,常也。三焦者氣之道路,衛氣則氣不循常度,故三焦絕其常度也。
方有執曰:言不能固護,實猶言強也。穀入於胃,至其血乃成,乃承上文穀消而水
化也。陰血大下,而曰崩者,言其不能止靜,如山壞之勢也。
21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不行,濇者榮氣不逮,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
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
,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註】
凡經脈內外、榮衛也,藏府內外、三焦也,故經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上焦心肺
主之,中焦脾胃主之,下焦肝腎主之。分而言之,榮也,衛也,三焦也;合而言之,
皆本乎一氣之流行,隨其所在而得名也。脈微而濇,榮衛不足,不足則榮衛不能相將
而行,三焦無所仰賴,故身體周痹不仁。榮氣不足,故身煩疼,口難言語;衛氣不足
,故惡寒數欠也。上焦司降,降者清中之濁;下焦司升,升者濁中之清;中焦司升降
,清者令其上升,濁者令其下降。今榮衛不相將而行,三焦無所仰賴,故不能各歸其
部,而失其職矣。上焦不歸,則濁氣不降,噫氣而吞酸;中焦不歸,則升降相違,故
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則清氣不升,故不能約束而遺溲也。
22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衰,濇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
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欬逆,唾腥吐涎沫也。
【註】
此詳申榮衛上焦之證也。面色黃青,榮衛不足之色也。惡寒而慄,欬嗽唾腥,吐痰涎
沫,肺損之證也。肺主皮毛,皮毛者,榮衛之所居,故肺損則皮聚而毛落,榮衛枯槁
也。
【集註】
成無己曰:榮行脈中為根,衛行脈外為葉,根葉俱微,則陰陽之氣衰也。
23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
心內饑,飢而虛滿,不能食也。
【按】
條末「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句,此是論脾胃,不關榮衛。故弱者衛氣微,當是
「陽氣微」;遲者榮中寒,當是「脾中寒」,上下文義始屬。榮為血,血寒則發熱,
豈有血寒發熱之理乎?衛為氣,氣微者,當是陽氣微。脾中寒者,心內饑,閱下條言
胃氣有餘,自知。
【註】
此詳申榮衛中焦之證也。緩以候胃,遲以候脾;胃主納穀,脾主化穀,故能食者胃也
,能化者脾也。今陽微中寒,脾胃俱病,所以心內雖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集註】
方有執曰:饑而虛滿者,陽主化穀,衛陽衰微不化穀,故虛滿而不能食也。
師曰:脈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無王氣,卒眩仆,不識人者,短命則死。人病脈不
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困無害。
【註】
脈者人之根本也,脈病人不病者,謂外形不病,而見真藏病脈,其內本已絕,雖生猶
死,不過尸居餘氣耳!故曰:行尸也。餘氣者,未盡五藏生旺之餘氣也。若旺氣一退
,即卒然眩仆不識人而死矣。若良工早察於旺氣未退之先而圖之,未必無所補也。人
病脈不病,謂外形羸瘦似病,其脈自和,以根本尚固,不過穀氣不充,名曰:內虛,
非行尸可比,雖困無害,胃氣復,穀氣充,自然安矣。穀神即穀氣也。
【集註】
方有執曰:周氏云:形體之中,覺見憔悴,精神昏憒,食不忻美,而脈得四時之從,
無過不及之偏,是人病脈不病也。形體安和,而脈息乍大乍小,或至或損,弦緊浮滑
,沉濇不一,殘賊和之氣,是脈息不與形相應,乃脈病人不病也。
張錫駒曰:穀神乃水穀所化之神,人賴此以資生也。內虛食少,穀氣不充,即無穀神
矣。故曰無害,若無本然之胃神,安得謂之無害耶!
32
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若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
【註】
此申上條不知何藏先絕,而詳言其證也。肺主皮毛,肺絕汗出不流,故發髮也。肺主
氣,肺絕張口氣出,不能復還也,故曰:為肺先絕也 。
【集註】
成無己曰:肺為氣之主,為津液之帥。汗出髮潤者,津脫也;喘不休者,氣脫也
。
33
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註】
身汗如油,液外亡也;喘而不休,氣上脫也;水漿不下,胃氣絕也;形體不仁,榮衛
敗也;乍靜乍亂,精神散也,此皆命絕之候。由此推之,脈雖浮洪,必然無根,是為
真藏孤陽飛越之診也。
【集註】
王肯堂曰:火之將滅也必明,脈來浮洪涌盛,此將去人體之兆也,然又必兼下一、二
證,始可斷其命絕。
34
陽反獨留,形體如熏,直視搖頭者,此心絕也。
【註】
心絕陰盡,惟陽獨留,故身體大熱,形如熏,從火化也。心藏神,直視,神去也。
頭屬陽,陽無所依,故搖頭也。
【集註】
成無己曰:心脈俠咽系,目直視者,心經絕也。頭為諸陽之會,搖頭者,陰絕而陽無
根也。
35
脣吻反青,四肢習者,此為肝絕也。
【註】
脣吻之色當赤而黃,反見青色者,木土相也。四肢汗出不已,此為肝絕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脣吻者,脾之候,肝色青,肝絕則真色見於所勝之部也。四肢者,脾所主
,肝主筋,肝絕則筋脈引急,發於所勝也。
方有執曰:口脣邊曰吻。四肢,手足也。,汗出貌。習,鳥數飛也。言手足顫搖如
鳥之習飛,奮振而不已也。
36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
【註】
脾之華在脣四白,環口黧黑,其華萎矣!冷汗陰黃,皆脾絕也。
【集註】
方有執曰:口為脾之竅,黧黑者,熏黃黑暗,土敗之色也。柔汗,俗謂冷汗是也。
張鍚駒曰:脾主四白,環口黧黑,土敗而水侮也。柔汗者,柔軟而膩,脾之真液,黃
者脾之真色,真液泄而真色見,故為脾絕也。
37
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註】
腎司二便,溲便遺失,腎絕也,腎藏精與志,狂言直視,精志俱敗也。
【集註】
方有執曰:溲便,遺溺也。腎司闔闢,闔闢廢,故二便皆無禁約也。經曰:腎藏志,
狂言者,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目反直視者,骨之精不上榮
於瞳子,而不能轉也。
38
問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問而知之,下工脈而知之,願聞其說。師曰:病家人請云
,病人苦發熱,身體疼,病人自臥,師到診其脈,沉而遲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
若表有病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
【註】
此下皆詳望問而知之之類也。望謂觀其形之盛衰,色之深淺;問謂詢其情之苦欲,病
之根因,脈謂診其脈之陰陽,合乎形色也。設病家人來請,告以病者苦發熱,身體疼
,師到病人自臥,診其脈沉而遲,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脈當浮大,今反沉遲
而無表脈,且無表證,故知愈也。
【集註】
張錫駒曰:有問發熱身疼,脈反沉遲,是陽病而見陰脈,何以說得愈也?答曰:是必
望其有恬然嗜臥之狀,問其有熱除身輕之意,而後合脈以斷其愈也。
39
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病人自坐,師到脈之,浮而大者,知其差也,何以知之?若裏
有病者,脈當沉而細,今脈浮大,故知愈也。
【註】
病家人來請,告以病者腹內卒痛,醫師到,病人自坐無苦容,診其脈浮而大,知其差
也。何以言之?裏有病,脈當沉細,今反浮大而無裏脈,且無裏證,故知愈也。
40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脈
不和,處言已愈。
【按】
不和當是「自和」,若不和如何言愈。
【註】
此申上二條之義也。病家人來言病者發熱煩極,師未即去,明日到,病人向壁靜臥,
此熱已去,因知其差。假令脈不和緩,未可言愈,必和緩,而始可斷其已愈也,推之
腹痛亦然。此篇首所云:設有不應,消息診看。消息者,謂今日之望,異於昨日之問
、聞也。
41
假令向壁臥,聞師到,不驚起而盼視,若三言三止,脈之嚥唾者,此詐病也。假令脈
自和,處言此病大重,當須服吐、下藥,鍼灸數十百處乃愈。
【註】
此設治詐病之法也。蓋仲景不欲人售其欺,亦不欲醫為其欺而妄治也。醫者玩此而揣
摩之,則彼不敢欺,而我不妄治矣。
【集註】
程知曰:彼以詐病,我以詐治,非良工不能具是巧也。
42
師持脈,病人欠者,無病也。脈之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裏痛也。
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短氣也。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裏實護腹,如懷卵物
者,心痛也。
【註】
陰陽相引故欠,欠者先引氣入而後呵之,故謂之呵欠。陰陽不相引則病,相引則和,
故曰:欠者無病也。診脈時,有呻吟病苦之聲,故曰:呻者病也。言遲者,語言蹇濇
,故曰:言遲者,風也。搖頭言者,痛極艱於發聲,搖頭以意示緩,故曰:搖頭言者
,裏痛也。行遲者,風病筋絡不利,故曰:行遲者,表強也。坐而伏者,氣不能接,
故曰:坐而伏者短氣也。凡腰痛者,皆不能坐,即略坐非伸足依倚不可,故曰:坐而
下一腳者,腰痛也。凡心痛者,皆傴僂護其痛處,故曰:裏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
痛也。
【集註】
方有執曰:舌強則言遲,經絡牽急則舌強。筋攣則經絡拘急,肝屬木,其合筋,其主
風。頭屬陽,裏屬陰,頭搖者,陰不與陽和也。短氣者,裏不足也。此條八者,皆望
而知之之事也。
張志聰曰:師持脈者,猶言師但持脈而不問也。八條皆察人之神情,得人之病機,所
謂望而知之者。
43
問曰:人恐怖者,其脈何狀?師曰:脈形如循絲纍纍然,其面白脫色也。
【註】
人病恐怖者,陽神不足也,陽不足則恐,神不足則怖,恐則血隨氣下,故面白脫色不
潤澤也;怖則氣隨神亂,故脈形如循絲纍纍然而亂也。
【集註】
方有執曰:恐怖,惶懼也。循,理治也。絲,言細也。纍纍,聯絡貌。脫色,猶言失
色也。蓋內氣餒者,則外色奪,所以有卒然之變也。
程應旄曰:此示人察色合脈之法,恐則氣下神被奪矣,故脈細而且不定,面色白而且
脫也。
44
問曰:人不飲,其脈何類?師曰:脈自濇,唇口乾燥也。
【註】
津液少則脈濇,唇口因以乾燥,此因不飲而然,非由此而不飲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不飲如與人彆氣,至二、三日湯水不沾脣之類。肺失游溢精氣,故脈濇而
脣口乾燥也。
45
問曰:人愧者,其脈何類?師曰: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
【註】
愧者羞也,羞則神色蕩而不定,故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此皆察色合脈,以意
消息而知之之類也。
【集註】
程應旄曰:以上數條,不論有病無病,凡人有所負於中,輒復形之色與脈也。於此推
之,以意消息,則諸病之情,無不可即外以徵內矣。
46
問曰:脈有災怪,何謂也?師曰:假令人病,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因為作湯,比
還送湯如食頃,病人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師曰:我前來不見此證,今乃變異,
是名災怪。又問曰:何緣作此吐利?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名災怪耳。
【註】
脈有災怪,謂因藥而變災怪也。假令人病太陽病,得太陽脈,脈證相應,因為作太陽
病湯藥與服之;比還,如食頃,病人乃大吐下利,腹中痛,師問曰:我先來不見此證
,今乃災變怪異,緣何作此吐利?病者答曰: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故為此災怪
耳!望、問固醫家之事,亦須病人毫無隱諱,方能盡醫所長,仲景為病家服藥未告於
醫,醫失問先服何藥,故出此條以示戒耳!
【集註】
成無己曰:醫以脈證與藥相對,而反變異為其災可怪,故名災怪。
張志聰曰:脈得太陽與形證相應者,如太陽病,脈浮頭頂強痛而惡寒,此脈與形證相
應也。或有舊時服藥,今乃發作者,言送湯如食頃,所投之藥未週於經,必舊時服藥
之故也。
辨脈法篇
辨者,別也。辨脈者,辨別諸脈之名也。法者,諸脈部位至數,形狀相類相反,別之
各有其法也。脈名者,如浮、沉、遲、數、滑、濇諸脈之名是也。部位者,如浮、中
、沉、上、下之部位是也。至數者,如遲三至,數六至之至數是也。形狀者,如滑流
、濇滯之形狀是也。相類者,如弦與緊,滑與動之類是也。相反者,如浮與沉,虛與
實之反是也。皮膚取而得之,謂之浮;筋骨取而得之,謂之沉,此以脈之上下部位而
得名也,是則凡脈因部位而得名,皆統乎浮沉矣。如浮而無力謂之濡,沉而無力謂之
弱;浮而極有力謂之革,沉而極有力謂之牢;浮中沉俱有力,按之且大謂之實,浮中
沉俱無力,按之且大謂之虛;浮中沉極無力,按之且小,似有似無,謂之微,浮中沉
極無力,按之且大渙散不收,謂之散;浮沉有力,中取無力,謂之芤,按之至骨,推
尋始得,謂之伏,此皆以部位兼形狀相反,而得名者也。一息三至,謂之遲;一息六
至,謂之數,此以脈之至數而得名者也,是則凡脈因至數而得名者,皆統乎遲數矣。
如一息四至謂之緩,一息七至謂之疾,數時一止謂之促,緩時一止謂之結,至數不乖
,動而中止,不能自還,須臾復動,謂之代,此皆以至數兼相類而得名者也。流利如
珠,謂之滑;進退艱難滯濇,謂之濇,此以脈之形狀而得名也,是則凡脈因形狀而得
名者,皆統乎滑濇矣。如脈形粗大,謂之大;脈形細小,謂之小;來去迢迢,謂之長
;來去縮縮,謂之短;來盛去衰,謂之洪;其形如豆,動搖不移,謂之動;狀類弓弦
,按之端直且勁,謂之弦;較弦則粗,按之左右彈指,謂之緊,此皆以形狀兼相類相
反而得名者也。此辨脈之大概也。診者於此能詳審而擴充之,則進乎法矣。今以浮、
沉、遲、數、滑、濇,六脈別之以為綱;以大、小、虛、實,諸脈辨之以為目,務使
陰陽標本,虛實寒熱,心中有據,指下無差,庶心手相得,而辨證處方,自無錯謬矣
。
01
問曰:脈有陰陽,何謂也?答曰: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濇、
弱、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註】
此以脈之陰陽,辨病之陰陽生死法也。浮、大、數、動、滑,五者,比之諸脈為有餘
,陽道有餘,故曰陽也。沉、濇、弱、弦、微,五者,比之諸脈為不及,陰道不及,
故曰陰也。陰病,謂陰寒病也。見陽脈,謂見陽熱脈也,陽熱脈,即浮、大、數、動
、滑類也。以陰病得陰脈證脈相應,死難必也。陰病若得陽脈,猶冬盡春生,萬物雖
未即生,然日進生機,故曰生也。陽病,謂陽熱病也。見陰脈、謂見陰寒脈也。陰寒
脈即沉、濇、弱、弦、微類也。以陽病得陽脈,證脈相應,生可卜也;陽病若得陰脈
,如暑去秋來,萬物雖未即死,然日趨死候,故曰死也。蓋天人無二理,春夏為陽,
秋冬為陰,陽主生,陰主殺故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陰陽者,通藏府血氣表裏虛實,風寒寒熱而總言之也。
程知曰:陰病見陽脈而主生者,邪氣自裏之表,欲汗而解也。陽病見陰脈而主死者,
邪氣自表入裏,正虛邪盛也。故正氣實者,多見陽脈,正氣虛者,多見陰脈。
02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
則結,此皆病脈。
【註】
緩,四至脈也,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數,六至脈也,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
促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陰陽偏勝則病,故曰:此皆病脈也。
03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
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
【按】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至,名曰結陰也數語,文義不順,且前論促結之脈已明,當是衍
文。
【註】
脈來至數不乖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名曰代,乃一藏無氣,求他藏以代續之
故也。凡病得此代脈者,必為難治,蓋以促結之止,如急行而蹶,雖然中止,即能自
還,非代脈之止可比也。
04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形冷惡寒者,此三焦傷也。若數脈見
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按】
『素問』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陽加於陽,豈有汗出之理?陽動則「汗出」二字當是
「發熱」二字;陰動則「發熱」二字當是「汗出」二字。
【註】
動者躁動也,謂陰陽互相鼓擊而不寧也。動,陽脈也,寸為陽,陽乘擊於陽,故陽動
發熱也。尺為陰,陰乘擊於陰,故陰動汗出也。關界乎陰陽,則陰陽互相乘擊,故發
熱汗出同見也。此為動而有力,陽盛之候,若按之不鼓,是為陽衰之診,則必形冷而
不發熱,汗出而必惡寒,非搏擊陽盛之動,乃擾亂陽虛之動也,由三焦之陽氣傷,則
不能外溫肉分,故有是證也。動脈之狀,頗似數脈,惟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
搖,故名曰動也。厥厥者,謂似有根之搖動,動而不移,非若滑脈之流動,動而不居
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陰陽相搏之陰陽,以二氣言;陽動陰動之陰陽,以部位言。下言動脈之定
位與其形狀,厥厥舉發貌。
程知曰:陽升陰降,交通上下,往來於尺、寸之間,則沖和安靜,惟陽欲升,而陰不
足以和之使降,則兩相搏擊,其脈必數,而厥厥搖動見於關上也。
05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脈緊者,如轉索無常也。
【註】
脈浮而緊者,名曰弦也,此非謂浮緊即弦脈,乃謂浮而勁緊,弦之狀也。弦緊相類,
惟恐人將弦作緊,將緊作弦,故並舉相形以別之也。弦者狀如弓弦,按之不移,即所
謂端直也;緊者如轉索無常,即所謂不端直也。端直則不能如轉索,轉索則不能似端
直,其為勁急則同,所以相類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明弦緊之辨。按之不移,言如弦之張於弓,一定而不可動移也。轉索無
常,言左右旋轉而不可拘也。
程知曰:緊為寒邪方盛,直細中有轉動急疾之意,故謂如轉索也。張錫駒曰:弦緊之
分,在移與不移耳!
06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
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註】
脈形粗大有力,謂之大;浮沉有力,中取無力,狀如管謂之芤;沉而且大,按之勁
急有力,謂之牢;浮而且大,舉之勁急有力,謂之革,革脈者以鼓革而得名,外急中
空之象也。弦則為勁,減其中取之勁,外急象也;大則為實,小其中取之實,中空像
也,此以弦減、芤虛二脈,形容革脈也。女子得之半產漏下,男子得之亡血失精,寒
虛相搏故也。
【集註】
程知曰:言弦而虛大之脈也。弦則為減,謂陽氣減少而寒也;大則為芤,謂似革中空
而虛也。虛寒相摶,則精血漏失,故有革象也。
07
問曰:脈有殘賊,何謂也?師曰:脈有弦、緊、浮、滑、沉、濇。此六脈名曰殘賊,
能為諸脈作病也。
【註】
此下,皆殘賊為病之診也。相乘之脈為正氣虛,隨我所虛而乘及之之謂也。殘賊之脈
為邪氣實,恃彼之強而虐及之之謂也。此六脈者名曰殘賊,殘則明傷,賊則暗襲,脈
中有此當屬實邪,不論何部,但本脈中兼見此脈,輒防邪至也。
【集註】
方有執曰:諸脈,謂各部之脈也。作,起也。言六者若見於各部之脈中,則皆能於其
部生起病端。
張錫駒:殘,傷殘;賊,賊害也。言此六者之脈,足以暗傷人之經脈血氣,如賊之害
人而不覺,故曰能為諸脈作病也。
08
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
中下,名曰渾也。陰中於邪;必內慄也,表氣微虛,裏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陽
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濁
邪中下,陰氣為慄,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氣微虛,裏氣微急,三焦相溷,內外不
通,上焦怫鬱,藏氣相熏,口爛食齗也。中焦不治,胃氣上衝,脾氣不轉,胃中為濁
,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若衛氣前通者,小便赤黃,與熱相搏,因熱作使,遊於經絡
,出入藏府,熱氣所過,則為癰膿。若陰氣前通者,陽氣厥微,陰無所使,客氣入內
,嚏而出之,聲嗢咽塞,寒厥相迫,為熱所擁,血凝自下,狀如豚肝,陰陽俱厥,脾
氣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闔,清便下重,令便數難,臍築湫痛,命將難全。
【註】
寸口陰陽俱緊者,謂六脈浮沉俱緊也。浮脈緊,則霧露之邪中於上焦;沉脈緊,則寒
邪中於下焦,上焦指太陽也,下焦指少陰也。霧露之邪,曰潔、曰清,清邪中上,發
熱頭痛,項強頸攣,腰疼脛酸者,霧露之邪中於太陽表也。寒邪曰渾、曰濁、濁邪中
下,陰氣為慄,足脛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於少陰裏也。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
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也。蓋因其人表氣虛,裏氣不固,清濁之邪,中傷上下,三焦
相溷,表裏不通,以致上焦清氣不宜,邪氣怫鬱,與藏相熏,口爛蝕齗。中焦不治,
胃氣主下,而反上衝,脾氣主運,而反不轉,中焦皆濁,榮衛不通,血凝不流行也。
若正能勝邪,衛氣先通,其人必先小便赤黃,熱傷之經必血凝肉腐,而外發為癰膿也
。若榮氣先通,其人必先嚏嗢咽塞,熱擁於裏之血凝者自下,狀如豚肝也。若正不勝
邪,陰陽俱逆,榮衛不通,脾氣孤弱,不能散精,五液注下,下焦不闔,裏急墜痛,
圊便數窘,命將難全也。
【集註】
沈亮宸曰:傷寒之證,轉熱即佳,故少陰、厥陰,皆以發熱而愈,而凡下膿血與癰膿
皆非死證。若陰陽俱厥,厥者必利,故五液注下,下焦不闔,命將難全也。
方有執曰:清指風,濁指寒,曰潔、曰渾,以天地之偏氣言也。陰中於邪已下至濁邪
中下一節,是釋上文陰即下焦,陽即上焦也。陰氣為慄已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證。若
衛氣前通已下,言變癰膿之故。若陰氣前通已下,言變膿血利之故。衛氣即陽氣,榮
氣即陰氣,乃承上榮衛不通而言,而清濁之所以為病,在其中矣!陰陽俱厥已下,言
證併於裏而加重,故曰:命將難全也。
09
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踡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胎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已上,反大發熱者,此為
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證,戒人臨此陰陽混淆之病,慎勿妄治也。此條之踡臥足冷,即上條
之濁邪中下也;此條之鼻涕舌胎,即上條之清邪中上也;此條之唇口乾燥,即上條之
口爛蝕齗也;此條之反大發熱,即上條之癰膿下血也;此條之腹中痛,即上條之下重
湫痛也;此條之惡寒,即上條之必內慄也。脈陰陽俱緊,傷寒脈也;口中氣出,唇口
乾燥胃經熱也;踡臥足冷,少陰寒也;鼻中涕出,表傷風也;舌上胎滑,裏無熱也。
似此表裏、陰陽、寒熱、虛實,雜揉未定之病,慎勿妄治,則當審其孰輕、孰重、孰
緩、孰急,先後施治可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漸溫者,此陰退陽復為欲解
也;若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乃邪盛正衰,此為難治也。設使惡寒知尚在表,若
嘔必欲入裏也。腹內痛者,知邪已入裏,內攻必欲下利也。
【集註】
方有執曰:微發熱邪退也,大發熱邪盛也,惡寒尚在表也,腹內痛已入裏也。
10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入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
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按】
緊去入安之「入」字,當是「人」字,人安謂不吐利也,必是傳寫之訛。「此為晚發
,水停故也」二句,與上下文義不屬,當是衍文。
【註】
此發明脈陰陽俱緊,內外寒甚,至於吐、利解不解之義也。吐利後脈仍緊,為邪未盡
不解也;緊去脈緩,為邪盡人安欲解也。若緊去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者,則胃未
和為未解也;若欲食者,則胃已和,雖脈遲亦為欲解也。
【集註】
成無己曰:脈陰陽俱緊,為寒氣甚於上下,至於吐利之後,緊脈不罷者,為其脈獨不
解,緊去則人安為欲解也。
11
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註】
平脈以脈內外候關格,此以脈尺寸候關格。於此推之,凡陰陽盛極皆病關格,而不必
定在內外尺、寸也。寸口脈浮而大,浮為正氣虛,大為邪氣實,在尺則陰邪實,關閉
正氣不能宣,名曰關,關則不得小便也。在寸則陽邪實,格拒正氣不能化,名曰格,
格則吐逆也。
【集註】
張錫駒曰:浮大之脈在於尺,則為關陰,陰氣不能施化,故不得小便。浮大之脈在於
寸,則為格陽,陽氣不能宣通,故吐逆。
12
脈浮而滑,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數疾,衛氣失度,浮滑之脈數疾,發熱
汗出者,此為不治。
【註】
浮為陽,滑為實,陽實相搏,其脈行於脈外者,數且疾矣。衛氣行疾,榮氣行遲,榮
衛不相輔而行,故曰失度。浮、滑、數、疾,有餘之脈,見發熱無汗有餘之證,脈證
相合則為可治 ;若見發熱汗出不足之證,脈證不合,不治明矣。
【集註】
成無己曰:浮、滑、數、疾之脈,發熱汗出解者,邪氣退也。若不解者,正氣脫也,
必不可治。經曰: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13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按】
數為虛之「虛」字,當是「熱」字。「風為熱,虛為寒」二句當是衍文。風虛相搏之
「虛」字,亦當是「熱」字。
【註】
風寒在表則脈浮緊,風熱在表則脈浮數,表受風邪,故灑淅惡寒也。
14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註】
諸脈浮數,謂寸、關、尺六脈俱浮數也。浮則為風,數則為熱,風熱遏鬱於表,則當
發熱而灑淅惡寒也。若有隱痛之處,飲食如常者,非表邪之診,乃內癰蓄積有膿之診
,於此知浮數之脈,不可概為風熱也。
【集註】
王肯堂曰:人身有焮腫痛楚處,未有不自覺者,此條所言,必是內癰,故曰:蓄積有
膿也。如胃脘癰,肺癰,腸癰,皆各有辨,而胃癰之脈,人迎反盛,未有不誤以為傷
寒者,故宜察之。
程應旄曰:脈證似傷寒,若不於若有痛處,飲食如常之證參酌,而誤以辛溫發散,助
其陽熱,否則誤以寒涼徹熱,遏住邪氣,滋害深矣。
張璐曰:若為焮腫,為熱壅經絡;若無腫處,必邪留藏府,隨內外而發癰膿也。
15
脈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風氣相搏,必成癮疹,身體為痒,痒者名泄風,久
久為痂癩。
【註】
六脈俱浮而大,浮為風虛,大為氣強,強者熱也,風熱相搏,必成癮疹也。身體為痒
,痒者肌虛,熱氣外薄故也,名為泄風,若久不愈,則成痂癩。痂癩,疥,癬、癘、
癩之類是也。
【集註】
成無己曰:痂癩者,癘風也,眉少髮稀,身有乾瘡而腥臭,經云:脈風成癘是也。
朱震亨曰:經云:諸痒為虛,血燥不榮肌腠,所以痒也。
方有執曰:經云:外在腠理,則為泄風。
16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亡血,諸弱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
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按】
濡,浮而無力,候陽虛也,豈有亡血之理?弱,沉而無力,候陰虛也,豈止發熱而已
?諸濡亡血,當是諸濡衛虛;諸弱發熱,當是諸弱榮虛。
【註】
寸口者,指寸、關、尺三部而言也。諸微,謂凡病見微脈,皆亡陽也。諸濡,謂凡病
見濡脈,皆衛虛也。諸弱,謂凡病見弱脈,皆榮虛也。諸緊,謂凡病見緊脈,皆為寒
也。諸乘寒者,謂諸微濡弱脈,亡陽榮衛不足之人,一病即見殘賊。緊脈則為寒乘病
厥也。厥於中者,鬱冒昏迷,不知痛癢;厥於經者,戰慄口噤不能言語,以平日胃虛
損穀,脾虛不運,中虛不勝外邪也。
【集註】
程知曰:諸乘寒者,則以陽極虛,而陰寒直乘之也,故為厥逆。其所以昏冒不知人,
強直而無覺者,則以胃無穀氣,脾不流通,故使口噤不能言,外戰內慄而厥也。
17
問曰:曾為人所難,緊脈從何而來?師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裏寒,故令脈緊也;
假令欬者 ,坐飲冷水,故令脈緊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也。
【註】
此詳申上條,諸亡陽榮衛不足之人,而見緊脈之義也。曾為人所難,問緊脈為寒實之
診,虛冷亦見緊脈,是從何而來也?師曰:假令其亡汗表虛,若吐胸虛,下利裏虛,
寒邪乘虛為病,或外感寒邪,或內飲冷水,或中寒陰化,皆令脈緊也。若與浮同見,
無汗,則為傷寒實邪;有汗,則為亡陽虛邪。與沉同見,腹痛不便,則為中寒實邪,
腹痛下利,則為中寒虛邪。由此推之,凡諸實脈從虛化者,即未可謂之實矣。
【集註】
程應旄曰:緊則為寒,稱曰乘脈,今復列之殘賊何義?曰:虛則為人乘,實則乘人,
凡脈皆然,不獨緊也。
18
寸口脈微,尺脈緊,其人虛損多汗,知陰常在,絕不見陽也。
【註】
上條以浮沉見微緊,此條以寸尺見微緊,皆陰盛陽亡之診,故曰:知陰常在,絕不見
陽也。祇曰:虛損多汗者,略言之也。
【集註】
程知曰:言寸微、尺緊為虛損多汗之證也。寸微弱為亡陽,尺緊疾為陰勝,陰勝於內
,陽絕於外,故為虛損多汗。
19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
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
,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
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
【按】
「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非有闕文,即是衍文。
【註】
病人脈微而濇,詢之為醫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所以致此病也。其人亡血,略辭也
,謂亡其血氣也。氣亡則陽微,陽微則惡寒;血亡則陰弱,陰弱則發熱;陽微陰弱,
故病當惡寒後乃發熱也。輕者邪不留連,遇所不勝時則愈;重者無休止時,即遇所不
勝尤甚也。然惡寒雖遇夏月盛熱,欲著複衣,所以然者,五月之時,陽氣在外,胃中
虛冷,大發其汗,令陽氣微,故不勝寒也。發熱雖遇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十一月之時,陽氣在內,胃中煩熱,又數下之,令陰氣弱,故不能勝熱也。此即論
中所謂熱在骨髓,寒在皮膚;寒在骨髓,熱在皮膚,沉痼寒熱之病也。
【集註】
王肯堂曰:非必遇夏乃寒,遇冬乃熱也,此但立其例,論其理耳。
20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疏則其膚空,緩則胃氣實,實則穀消而水化也,穀入於
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榮盛則其膚必,三焦絕經,名曰血崩。
【註】
寸口脈微而緩,微者衛氣,則其表空虛也;緩者胃氣實,實則消化水穀也。殼入
於胃,脈道之氣乃行;水入於經,脈絡之血乃成。今榮愈而盛衛愈,血愈多而氣愈
少,氣血失其經常之道,故曰:三焦絕經。氣不能制血,血不能歸經,故血妄行而崩
也。
【集註】
成無己曰:衛氣者,溫分肉,肥腠理,衛氣既,皮膚不得溫,肥則空虛也。經曰:
緩者胃氣有餘,有餘為實,故云:緩者胃氣實。『內經』曰:食入於胃,淫精於脈,
是穀入於胃,脈道乃行也。『鍼經』曰:飲而液滲於絡,合和於血,是水入於經,其
血乃成也。經,常也。三焦者氣之道路,衛氣則氣不循常度,故三焦絕其常度也。
方有執曰:言不能固護,實猶言強也。穀入於胃,至其血乃成,乃承上文穀消而水
化也。陰血大下,而曰崩者,言其不能止靜,如山壞之勢也。
21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不行,濇者榮氣不逮,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
不仁,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衛氣虛,則惡寒數欠,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
,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註】
凡經脈內外、榮衛也,藏府內外、三焦也,故經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上焦心肺
主之,中焦脾胃主之,下焦肝腎主之。分而言之,榮也,衛也,三焦也;合而言之,
皆本乎一氣之流行,隨其所在而得名也。脈微而濇,榮衛不足,不足則榮衛不能相將
而行,三焦無所仰賴,故身體周痹不仁。榮氣不足,故身煩疼,口難言語;衛氣不足
,故惡寒數欠也。上焦司降,降者清中之濁;下焦司升,升者濁中之清;中焦司升降
,清者令其上升,濁者令其下降。今榮衛不相將而行,三焦無所仰賴,故不能各歸其
部,而失其職矣。上焦不歸,則濁氣不降,噫氣而吞酸;中焦不歸,則升降相違,故
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則清氣不升,故不能約束而遺溲也。
22
寸口脈微而濇,微者衛氣衰,濇者榮氣不足,衛氣衰,面色黃,榮氣不足,面色青。
榮為根,衛為葉,榮衛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欬逆,唾腥吐涎沫也。
【註】
此詳申榮衛上焦之證也。面色黃青,榮衛不足之色也。惡寒而慄,欬嗽唾腥,吐痰涎
沫,肺損之證也。肺主皮毛,皮毛者,榮衛之所居,故肺損則皮聚而毛落,榮衛枯槁
也。
【集註】
成無己曰:榮行脈中為根,衛行脈外為葉,根葉俱微,則陰陽之氣衰也。
23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衛氣微,遲者榮中寒,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
心內饑,飢而虛滿,不能食也。
【按】
條末「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句,此是論脾胃,不關榮衛。故弱者衛氣微,當是
「陽氣微」;遲者榮中寒,當是「脾中寒」,上下文義始屬。榮為血,血寒則發熱,
豈有血寒發熱之理乎?衛為氣,氣微者,當是陽氣微。脾中寒者,心內饑,閱下條言
胃氣有餘,自知。
【註】
此詳申榮衛中焦之證也。緩以候胃,遲以候脾;胃主納穀,脾主化穀,故能食者胃也
,能化者脾也。今陽微中寒,脾胃俱病,所以心內雖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集註】
方有執曰:饑而虛滿者,陽主化穀,衛陽衰微不化穀,故虛滿而不能食也。
- 懸壺子
- 系統管理員
- 主題中的帖子: 21
- 文章: 33868
-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 性別: 公仔
- 來自: 黃金故鄉
- 聯繫: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24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
【註】
此又詳申中焦之證。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不足則脾失健運
,有餘則胃強能食。此胃強脾弱,所以雖能食而不能消化也,故使吞酸而噫,食卒不
化,氣填脹悶於膈中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陽氣以胃中之陽氣言,不足則不能化穀;胃氣以胃中之穀氣言,有餘言有
宿食也。有宿食則鬱而生熱,故噫飽而吞酸,此蓋以飲食之內傷者言也。
25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
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氣噫而除。何以言之
?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
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
,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註】
此已下辨趺陽之脈、少陰之脈也。趺陽一名衝陽,在腳背上,去陷骨三寸脈動處,乃
是陽明胃經之動脈也。少陰一名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脈動處,乃足少陰腎經之動
脈也。趺陽、少陰,乃古診法,越人以十二經雖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死生者,以
寸口乃脈之大要會也。然此法不行久矣。設有危急之病,寸口脈不見,診此以決死生
可也。若在平時,總不如以關脈為趺陽,尺脈為少陰,更為愈也。如趺陽胃脈遲而和
緩,是胃氣不病,如經脈也,今趺陽脈浮而數,按之無力,浮以候府,浮而無力,則
為傷胃;沉以候藏,數而無力,則為傷脾。詢之病者,特為醫下之所為,以致榮衛之
氣內陷。其先數脈變微,為脾弱也;浮脈仍浮反甚,為胃強也。胃強則邪氣獨留,故
大便,潮熱發渴也;脾弱則脾氣不運,故邪熱不能殺穀,雖饑不食,氣噫而快也。
醫者前後施治如法,而浮數之脈,自當遲緩如經,則饑欲食,病者愈也;若施治失宜
,數脈終始不退,則生惡瘡也。
【集註】
方有執曰:惡瘡與屎膿雖不同,其為血熱則皆然也。
程知曰:此言趺陽脈遲緩,妄下則有浮數之變也。
26
趺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
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纔見,此為調
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按】
「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當是衍文。少陰脈弦而浮,豈可
謂如經乎?當改,「沉而滑」字。
【註】
脾腎皆病下利,今趺陽胃脈浮濇,少陰腎脈如常,是病在脾不在腎也,何以知之?浮
為陽,以候胃;濇為陰,以候脾,浮與濇合,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見
沉而滑,故稱如經也。若沉滑而數者,是陽邪傷陰,故知當屎膿血也。
【集註】
程知曰:水穀之下利屬於脾、胃,而膿血之下利屬於腎,此可診趺陽、太谿而辨之也
。
27
趺陽脈伏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濇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按】
水穀不化之「化」字,當是「入」字,若是「化」字,是能食也,何名曰格?食不得
入,當是不得小便,若有小便,是水道通也,何名曰關?必是傳寫之誤。
【註】
前論以浮沉、尺寸候關格,此以趺陽候關格之診法也。趺陽者,胃脈也。脈伏而濇,
伏則尺寸之陰陽停升降也,濇則三焦之元氣不流通也。不升降流通,故上則吐逆,下
則不得小便,病名曰關格也。
28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
也。
【註】
趺陽之脈以候脾胃,脈當和緩,今反滑而緊者,以滑為胃氣實。緊為脾氣強,滑緊並
見,如持實以擊強,故主急痛,痛還自傷脾胃也。以手把刃而成瘡者,猶之操刃自割
,而貽其害也。
【集註】
方有執曰:滑為食,故在胃,則主穀氣實。緊為寒,故在脾,則主邪氣強。持實擊強
,言胃實脾強,兩相搏擊而為病。譬如以手把刃而自傷,蓋謂非由藏府而傳變也。
29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註】
胃脈沉而數,沉主裏,數主熱,沉數為裏實熱,則能消穀。凡裏病得此脈者,皆易治
也。若不沉數而沉緊,沉緊為裏寒,則為殘傷胃氣之診,故曰:難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沉以候裏,故在脾、胃為土實,穀氣實也。數為熱,陽也;緊為寒,陰也
。言趺陽主脾胃,脾胃主穀,穀氣實。若脈見數而陽熱勝,陽能化穀,雖病不足為害
;若脈得緊而陰寒勝,陰不化穀,故為難治。
程知曰:言趺陽沉數為消穀之病也。沉為實,沉主裏也;數消穀,數為熱也。緊盛為
邪勝,故為難治也。
30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註】
下利者,不論寒熱皆中虛之病,故脈宜小宜緩,為病脈相宜,則易治也。今趺陽脈胃
大而緊,為病虛脈實,則不相宜,故為難治也。
【集註】
成無已曰:大為虛,緊為寒,胃中虛寒,當即下利,下利脈亦微小,今反大緊,邪盛
也,故曰:難治。經曰:下利脈大者,為未止。
張璐曰:趺陽脈緊,為寒邪傷胃,故必下利,下利脈大為邪盛,故難治也。
31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註】
脈見浮微而沉緊,虛寒之診也。趺陽胃脈似有似無為陽虛,重按似緊中寒,胃陽虛寒
則氣短矣。緊脈主痛而不痛者,以緊兼微,雖緊不勁,故不痛也。
【集註】
程知曰:言趺陽微緊,則中氣虛寒,為短氣之證也。
32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
【註】
趺陽脈伏不出,則中焦陽虛,脾胃不能上下輸布,衛氣不行,故病通身膚冷而也。
【集註】
程知曰:身冷者衛氣不溫也,膚者榮血不濡也。
33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衰
微,四屬斷絕。
【註】
胃脈浮芤,浮者胃脈衰,芤者榮氣傷。衛氣衰,故身體瘦也;榮氣傷,故肌肉甲錯也
。浮芤相摶,日久而宗氣衰微,生氣少矣。四屬斷絕,謂皮、肉、脂、髓四者俱竭,
故一身枯瘦失滋養矣。
【集註】
程應旄曰:衛以榮為根,榮以衛為護,而榮衛之統於宗氣者,又以趺陽胃為根也。
34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摶,腸鳴而轉,轉即
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按】
陰腫大而虛之「虛」字,當是「痛」字。細玩可知。
【註】
外感,六脈浮緊,寒氣在外,故骨節煩痛;內傷,胃脈浮緊,寒氣在內,故腹滿絞痛
。寒氣相摶,腸鳴而轉,轉則膈中寒氣下趨洞泄也。若少陰脈浮不出,則下焦陽虛,
寒氣聚於陰器,不得發泄,故病疝陰腫大而痛也。
【集註】
方有執曰:趺陽之土敗,而少陰所以無制也。
35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註】
此少陰負趺陽大旨。蓋少陰腎屬水,趺陽胃屬土,雜病惡土剋水,而傷寒少陰病,惟
恐土不能制水,水一泛溢,則嘔吐、下利,無所不至。若趺陽脈和,胃土有權,則水
有制,而少陰負則為順矣。順者,土不為水侮也。
【集註】
方有執曰:萬物資生於土,而百骸藉養於胃,水土平成,物阜人安,非天下之至順乎
?古今謂趺陽有脈者不死,有以哉!
汪琥曰:趺陽脈,『圖經』原名衝陽脈,在足跗中指端,上行五寸,去陷谷穴三寸,
足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故一名會原,診法病重者切之以決死生。傷寒以胃氣為本
,趺陽之脈不衰,知胃氣尚在,病雖危猶可治也。
36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微煩,濇者厥逆。
【註】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腎陰虛,故微煩也;濇者脈道滯,故肢冷也。
【集註】
方有執曰:弱為虛損不足脈,陰虛生內熱,所以煩,然屬虛煩,故雖煩亦微也。濇為
少血而不滑,不能上與陽相順接,所以厥而逆冷也。
程知曰:言腎脈微濇之病也。少陰腎動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也。
37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
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尸厥,當刺期門、巨闕。
【註】
少陰脈不至,是腎氣衰微,精血少也。腎者陰中藏陽者也,腎陰虛竭,不能藏陽,陽
氣上奔,迫促胸膈,宗氣反為所阻,聚而不行,血結心下。陽氣既奔於上,極必退下
,退下則陰股間熱,與陰相動,所以必然也,雖令知覺冥,身不仁而不死,此為尸厥
也。當刺期門以通結血,刺巨闕以行宗氣,庶厥回而復甦也。
音切
輒陟涉切 惵音垤 菽音叔 藹於蓋切 瞥匹滅切 縈於榮切 卵盧管切 溷胡困切
齗魚斤切 嚏音帝 湫子由切 疹之忍切 痂音加 癩力代切
醫宗金鑑十七卷
正誤存疑篇
仲景『傷寒論』,篇篇可法,但成於漢末,傳寫多訛,錯簡亦復不少。如論中下利、
嘔逆,用十棗湯峻劑攻之。陽重衄血,以麻黃湯發之。發汗病解反惡寒,病解之中,
多一「不」字。心下痞,按之濡,濡字之上少一「不」字之類。諸家遵經注解,不得
不穿鑿附會,致令千古不可多得之書,不能傳信於世,良可惜也。今加正誤一一列明
,每條凡小字傍右者,原文也;傍左者,改正之文也;居中者,原文所有或移上,或
移下,或他處移入及原文所無而補之者也。字上加〔 〕,刪去者也,尤有整節舛謬
者三十五條,證不與脈符,藥不與病合,雖有是方,世無其病,即有其病,難用是藥
,承訛襲謬,無濟實用。然其中尚有可採之句,所以各篇不動經文,強加注釋,復錄
原文,附於卷末,以誌闕疑云。
┌───────────────────────────────────┐
│補註:本文各條置於引號內者為改正正確者,置於中括弧內者為應刪錯誤原文。│
└───────────────────────────────────┘
太陽上篇正誤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
枚
【按】
桂枝湯方,原文有「去皮」二字。夫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
何有解肌發汗之功耶?當刪之,後仿此。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按】
「臉」字當是「瞼」字,瞼眼弦也。作「臉」字非,當改之。
太陽中風「不」〔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熱」〔作〕
有時,頭痛,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
十棗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嘔下利而用十棗湯峻劑攻之
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滿痛,始屬裏病;小便不利,嘔逆短氣,始屬飲病,乃
可峻攻。發作之「作」字,當是「熱」字,始與太陽陽邪熱飲之義相合。若無熱汗出
,乃少陰陰邪寒飲,真武湯證也。且「作」字與上下句文義皆不相屬,當改之。
太陽病,下之,其脈「浮」[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促」[浮]者,必結胸,
脈「細數」[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拘急,脈「緊」[細數]者,頭痛未止,
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數」[浮]滑者,必下血。
【按】
脈促當是「脈浮」,始與不結胸為欲解之文義相屬。脈浮當是「脈促」,始與論中結
胸,胸滿同義。脈緊當是「脈細數」,脈細數當是「脈緊」,始同論中二經本脈。脈
浮滑當是「脈數滑」,浮滑是論中白虎湯證之脈,數滑是論中下膿血之脈。均當改之
。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
,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利」[之],此作協熱利也。
【按】
四日復下之之「之」字,當是「利」字,上文利未止 ,豈有復下之理乎?當改之。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汗出」微惡寒;去芍藥方中,
加附子湯主之。
【按】
微惡寒之上,當有「汗出」二字,若無「汗出」二字,乃表未解也,無加附子之理,
當補之。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
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
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
胸,但頭汗出,餘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按】
「數則為虛」句,衍文也,當刪之。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按】
與三物小陷胸湯,當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湯」四字,當是錯簡。桔梗、貝母、
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義,溫而能攻,與寒實之理相合。小陷胸湯仍栝
蔞、黃連,皆性寒之品,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耶?「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俱
當刪之。
太陽中篇正誤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按】
發汗病不解之「不」字,衍文也。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何謂反惡寒,病解惡寒,
始可謂虛,當刪之。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下利清穀」,當溫其裏,宜四逆湯。
【按】
身體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榖」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當溫其裏之文,竟無落矣
,未有表病而溫裏之理也。閱後太陰篇中云: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痛
者,急當救裏,四逆湯,其義益明,遵經補之。
傷寒,「若汗」、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汗」〔
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按】
傷寒之下,當有「若汗」二字,蓋汗較吐下傷津為多也。「時時惡風」,當是「時汗
惡風」,若非「汗」字,則時時惡風,是表不解,白虎湯在所禁也。論中謂發熱無汗
,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細玩經文自
知,當補之改之。
發汗已,脈浮數,「小便不利」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脈浮數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為陽明內熱口燥之煩渴,是白
虎湯證也。惟其小便不利而煩渴,斯為太陽水熱瘀結之煩渴,始屬五苓散證。若非小
便不利而用五苓散,則犯重竭津液之禁矣。況太陽上篇類此證者數條,惟水入即吐一
條,乃水不下行,故無小便不利之文,餘皆有「小便不利」四字。今此四字,必是傳
寫之遺,當補之。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
湯去「芍藥」〔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按】
去桂當是去芍藥。此方去桂,將何以治仍頭項痛,發熱無汗之表乎?細玩其服此湯,
曰餘依桂枝湯法煎服,其義自見。服桂枝湯已,溫覆令一時許,通身微似有汗,
此服桂枝湯法也。若去桂則是白芍、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品,而曰
:餘依桂枝湯法,無所謂也。且論中脈促胸滿汗出惡寒者,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
之,去芍藥者,為胸滿也,今證雖稍異,而滿則同,其為去芍藥可知,當改之。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豉」〔乾薑〕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乾薑」〔豉〕
湯主之。
【按】
梔子乾薑湯,當是梔子豉湯;梔子豉湯,當是梔子乾薑湯。斷無煩熱用乾薑,結痛用
香豉之理,當移之。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
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按】
張兼善曰:「麻黃湯主之」五字,不應在陽氣重之下,豈有衄乃解之後,而用麻黃湯
之理乎?服藥已之上,並無所服何藥之文,將此五字移於其上,文義始合,當移之。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
,當須發汗。「苦」〔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按】
若頭痛之「若」字,當是「苦」字。「苦」頭痛方為必衄證,若是「若」字,則凡頭
痛皆能致衄矣。當改之。
心下痞,按之「不」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按】
按之濡,當是「按之不濡」,若按之濡,乃虛痞也,補之不暇,豈有用大黃瀉之之理
乎?當補之。
太陽下篇正誤
小青龍湯方加減法內
若微利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
【按】
「加蕘花如雞子大」,此必傳寫之誤。考本草蕘花是芫花類也,每用之攻水其力甚峻
,五分可令人下行數十次,豈有治停飲之微利,用雞子大之蕘花者乎?當改加茯苓四
兩。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此寒去
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按】
「小青龍湯主之」六字,當在發熱不渴之下,始與服湯已渴者之文義相屬,豈有寒去
欲解,而更服小青龍湯之理乎?當移之。
陽明篇正誤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自」〔盜〕汗出。
【按】
自汗是陽明證,盜汗乃少陽證,盜汗應是自汗,當改之。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發熱」,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按】
汗出多之下,當有「發熱」二字,若無此二字,脈遲汗出多,微惡寒乃表陽虛,桂枝
附子湯證也,豈有用桂枝湯發汗之理乎?當補之。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裏有「熱」〔寒〕,白虎湯主之。
【按】
裏有寒之「寒」字,當是「熱」字,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也,當改之。
傷寒若吐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
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模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滑」〔弦〕者
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按】
脈弦者生之「弦」字,當是「滑」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
始有生理。況滑者通也,濇者塞也,凡物之理,未有不以通為生,而塞為死者,當改
之。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不更衣十日
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若小便不利」〔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
「但以法救之」五字,當是「若小便不利」五字,方與上文小便數,及下文渴者之義
相屬。此條病勢不急救之之文,殊覺無謂。昔王三陽亦云:此處五苓散難用,不然經
文渴者之下,當有缺文,當改之。
梔子柏皮湯方
【按】
此方之甘草,當是茵陳蒿,必傳寫之誤也。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
、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五、
六日吐之者」,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按】
欲食冷食之下,當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無此一句,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與朝食暮吐之文不相聯屬。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細玩之,則可知必有「
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淺及深之義也,當補之。
寸口脈浮大,而醫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摶,則為腸鳴,醫
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摶,其人必。
【按】
「令汗大出」四字,當是衍文,宜刪之。
陽明病,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若能食者,但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按】
「宜大承氣湯下之」句,應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若但便即用大承氣湯下
之,殊失仲景慎重誤下之旨,當移之。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
,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
,病過十日,脈續「弦」〔浮〕者,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
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按】
續浮之「浮」字,當是「弦」字,始與小柴胡湯法之脈相合。若是「浮」字,則上之
浮即宜小柴胡湯,而下之浮又用麻黃湯,不自相矛盾耶?當改之。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衍文也,當刪之。
少陽篇正誤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下滿痛,
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湯不
中與也。〔食穀者噦〕
【按】
「食穀者噦」四字,衍文也,食穀嘔者有之,從無食穀噦者之證,當刪之。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脈「沉」細
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
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細」〔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
得屎而解。
【按】
脈細當是「脈沉細」,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裏也之「亦」字自知,當補之。脈雖沉緊
之「緊」字,當是「細」字。觀本條上文並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此「雖」
字又何所謂耶?當改之 。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嘔吐而「不」〔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猶以大柴胡湯下
之者乎?當改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 ,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按】
許叔微曰:大柴胡湯,一方無大黃,一方有大黃。蓋大黃蕩滌蘊熱,傷寒中要藥,王
叔和云:若不用大黃,恐不名大柴胡湯。且仲景曰:下之則愈。若無大黃,將何以下
心下之急乎?當從叔和為是,宜補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中「嗢嗢」〔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
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
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極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溫溫」當是「嗢嗢」。又云以嘔下,疑有闕文,當改之。
太陰篇正誤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自利益甚」。
【按】
吳人駒曰:「自利益甚」四字,當在必胸下結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則是已吐
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復曰:若下之無所謂也,從而移之。
傷寒,本自寒「格」〔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
黃芩人參湯主之。
【按】
經論中並無寒下之病,亦無寒下之文。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
」字,當是「格」字,文義始屬。注家皆釋胃寒下利,不但文義不屬,且與芩、連之
藥不合,當改之。
少陰篇正誤
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心中「嗢嗢」〔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
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
之,宜四逆湯。
【按】
「溫溫」當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飲之狀也,當改之。
厥陰篇正誤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飲水多」,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
,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當有「以飲水多」四字,若無此四字,乃陰盛之厥悸,非停水之
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當補之。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
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非」〔此〕為藏寒,蚘上入其膈,故煩
,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
,又主久利。
【按】
此為藏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與辨蚘厥之義不屬
,當改之。
傷寒五、六日,不「大便」〔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
死。
【按】
「結胸」二字,當是「大便」二字。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皆無可下之理。今曰:不
可下,何所謂也?當改之。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
以索餅,「若」〔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復去也,後三日脈之
,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
併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
者,此為熱有餘,必發癰膿也。
【按】
不發熱者之「不」字,當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熱來
出而復去之文耶?當改之。
傷寒脈遲,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
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傷寒脈遲六、七日之下,當有「厥而下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非除中證也。況有
此四字,始與下文反與黃芩湯之義相屬,當補之。
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
【註】
此又詳申中焦之證。寸口脈弱而緩,弱者陽氣不足,緩者胃氣有餘,不足則脾失健運
,有餘則胃強能食。此胃強脾弱,所以雖能食而不能消化也,故使吞酸而噫,食卒不
化,氣填脹悶於膈中也。
【集註】
方有執曰:陽氣以胃中之陽氣言,不足則不能化穀;胃氣以胃中之穀氣言,有餘言有
宿食也。有宿食則鬱而生熱,故噫飽而吞酸,此蓋以飲食之內傷者言也。
25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
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氣噫而除。何以言之
?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
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法
,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註】
此已下辨趺陽之脈、少陰之脈也。趺陽一名衝陽,在腳背上,去陷骨三寸脈動處,乃
是陽明胃經之動脈也。少陰一名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脈動處,乃足少陰腎經之動
脈也。趺陽、少陰,乃古診法,越人以十二經雖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死生者,以
寸口乃脈之大要會也。然此法不行久矣。設有危急之病,寸口脈不見,診此以決死生
可也。若在平時,總不如以關脈為趺陽,尺脈為少陰,更為愈也。如趺陽胃脈遲而和
緩,是胃氣不病,如經脈也,今趺陽脈浮而數,按之無力,浮以候府,浮而無力,則
為傷胃;沉以候藏,數而無力,則為傷脾。詢之病者,特為醫下之所為,以致榮衛之
氣內陷。其先數脈變微,為脾弱也;浮脈仍浮反甚,為胃強也。胃強則邪氣獨留,故
大便,潮熱發渴也;脾弱則脾氣不運,故邪熱不能殺穀,雖饑不食,氣噫而快也。
醫者前後施治如法,而浮數之脈,自當遲緩如經,則饑欲食,病者愈也;若施治失宜
,數脈終始不退,則生惡瘡也。
【集註】
方有執曰:惡瘡與屎膿雖不同,其為血熱則皆然也。
程知曰:此言趺陽脈遲緩,妄下則有浮數之變也。
26
趺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
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弦而浮纔見,此為調
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按】
「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當是衍文。少陰脈弦而浮,豈可
謂如經乎?當改,「沉而滑」字。
【註】
脾腎皆病下利,今趺陽胃脈浮濇,少陰腎脈如常,是病在脾不在腎也,何以知之?浮
為陽,以候胃;濇為陰,以候脾,浮與濇合,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見
沉而滑,故稱如經也。若沉滑而數者,是陽邪傷陰,故知當屎膿血也。
【集註】
程知曰:水穀之下利屬於脾、胃,而膿血之下利屬於腎,此可診趺陽、太谿而辨之也
。
27
趺陽脈伏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濇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按】
水穀不化之「化」字,當是「入」字,若是「化」字,是能食也,何名曰格?食不得
入,當是不得小便,若有小便,是水道通也,何名曰關?必是傳寫之誤。
【註】
前論以浮沉、尺寸候關格,此以趺陽候關格之診法也。趺陽者,胃脈也。脈伏而濇,
伏則尺寸之陰陽停升降也,濇則三焦之元氣不流通也。不升降流通,故上則吐逆,下
則不得小便,病名曰關格也。
28
趺陽脈滑而緊,滑者胃氣實,緊者脾氣強,持實擊強,痛還自傷,以手把刃,坐作瘡
也。
【註】
趺陽之脈以候脾胃,脈當和緩,今反滑而緊者,以滑為胃氣實。緊為脾氣強,滑緊並
見,如持實以擊強,故主急痛,痛還自傷脾胃也。以手把刃而成瘡者,猶之操刃自割
,而貽其害也。
【集註】
方有執曰:滑為食,故在胃,則主穀氣實。緊為寒,故在脾,則主邪氣強。持實擊強
,言胃實脾強,兩相搏擊而為病。譬如以手把刃而自傷,蓋謂非由藏府而傳變也。
29
趺陽脈沉而數,沉為實,數消穀,緊者,病難治。
【註】
胃脈沉而數,沉主裏,數主熱,沉數為裏實熱,則能消穀。凡裏病得此脈者,皆易治
也。若不沉數而沉緊,沉緊為裏寒,則為殘傷胃氣之診,故曰:難治也。
【集註】
方有執曰:沉以候裏,故在脾、胃為土實,穀氣實也。數為熱,陽也;緊為寒,陰也
。言趺陽主脾胃,脾胃主穀,穀氣實。若脈見數而陽熱勝,陽能化穀,雖病不足為害
;若脈得緊而陰寒勝,陰不化穀,故為難治。
程知曰:言趺陽沉數為消穀之病也。沉為實,沉主裏也;數消穀,數為熱也。緊盛為
邪勝,故為難治也。
30
趺陽脈大而緊者,當即下利,為難治。
【註】
下利者,不論寒熱皆中虛之病,故脈宜小宜緩,為病脈相宜,則易治也。今趺陽脈胃
大而緊,為病虛脈實,則不相宜,故為難治也。
【集註】
成無已曰:大為虛,緊為寒,胃中虛寒,當即下利,下利脈亦微小,今反大緊,邪盛
也,故曰:難治。經曰:下利脈大者,為未止。
張璐曰:趺陽脈緊,為寒邪傷胃,故必下利,下利脈大為邪盛,故難治也。
31
趺陽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註】
脈見浮微而沉緊,虛寒之診也。趺陽胃脈似有似無為陽虛,重按似緊中寒,胃陽虛寒
則氣短矣。緊脈主痛而不痛者,以緊兼微,雖緊不勁,故不痛也。
【集註】
程知曰:言趺陽微緊,則中氣虛寒,為短氣之證也。
32
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
【註】
趺陽脈伏不出,則中焦陽虛,脾胃不能上下輸布,衛氣不行,故病通身膚冷而也。
【集註】
程知曰:身冷者衛氣不溫也,膚者榮血不濡也。
33
趺陽脈浮而芤,浮者衛氣衰,芤者榮氣傷,其身體瘦,肌肉甲錯。浮芤相搏,宗氣衰
微,四屬斷絕。
【註】
胃脈浮芤,浮者胃脈衰,芤者榮氣傷。衛氣衰,故身體瘦也;榮氣傷,故肌肉甲錯也
。浮芤相摶,日久而宗氣衰微,生氣少矣。四屬斷絕,謂皮、肉、脂、髓四者俱竭,
故一身枯瘦失滋養矣。
【集註】
程應旄曰:衛以榮為根,榮以衛為護,而榮衛之統於宗氣者,又以趺陽胃為根也。
34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摶,腸鳴而轉,轉即
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按】
陰腫大而虛之「虛」字,當是「痛」字。細玩可知。
【註】
外感,六脈浮緊,寒氣在外,故骨節煩痛;內傷,胃脈浮緊,寒氣在內,故腹滿絞痛
。寒氣相摶,腸鳴而轉,轉則膈中寒氣下趨洞泄也。若少陰脈浮不出,則下焦陽虛,
寒氣聚於陰器,不得發泄,故病疝陰腫大而痛也。
【集註】
方有執曰:趺陽之土敗,而少陰所以無制也。
35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註】
此少陰負趺陽大旨。蓋少陰腎屬水,趺陽胃屬土,雜病惡土剋水,而傷寒少陰病,惟
恐土不能制水,水一泛溢,則嘔吐、下利,無所不至。若趺陽脈和,胃土有權,則水
有制,而少陰負則為順矣。順者,土不為水侮也。
【集註】
方有執曰:萬物資生於土,而百骸藉養於胃,水土平成,物阜人安,非天下之至順乎
?古今謂趺陽有脈者不死,有以哉!
汪琥曰:趺陽脈,『圖經』原名衝陽脈,在足跗中指端,上行五寸,去陷谷穴三寸,
足陽明脈之所過也,為原,故一名會原,診法病重者切之以決死生。傷寒以胃氣為本
,趺陽之脈不衰,知胃氣尚在,病雖危猶可治也。
36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微煩,濇者厥逆。
【註】
少陰脈弱而濇,弱者腎陰虛,故微煩也;濇者脈道滯,故肢冷也。
【集註】
方有執曰:弱為虛損不足脈,陰虛生內熱,所以煩,然屬虛煩,故雖煩亦微也。濇為
少血而不滑,不能上與陽相順接,所以厥而逆冷也。
程知曰:言腎脈微濇之病也。少陰腎動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也。
37
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
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尸厥,當刺期門、巨闕。
【註】
少陰脈不至,是腎氣衰微,精血少也。腎者陰中藏陽者也,腎陰虛竭,不能藏陽,陽
氣上奔,迫促胸膈,宗氣反為所阻,聚而不行,血結心下。陽氣既奔於上,極必退下
,退下則陰股間熱,與陰相動,所以必然也,雖令知覺冥,身不仁而不死,此為尸厥
也。當刺期門以通結血,刺巨闕以行宗氣,庶厥回而復甦也。
音切
輒陟涉切 惵音垤 菽音叔 藹於蓋切 瞥匹滅切 縈於榮切 卵盧管切 溷胡困切
齗魚斤切 嚏音帝 湫子由切 疹之忍切 痂音加 癩力代切
醫宗金鑑十七卷
正誤存疑篇
仲景『傷寒論』,篇篇可法,但成於漢末,傳寫多訛,錯簡亦復不少。如論中下利、
嘔逆,用十棗湯峻劑攻之。陽重衄血,以麻黃湯發之。發汗病解反惡寒,病解之中,
多一「不」字。心下痞,按之濡,濡字之上少一「不」字之類。諸家遵經注解,不得
不穿鑿附會,致令千古不可多得之書,不能傳信於世,良可惜也。今加正誤一一列明
,每條凡小字傍右者,原文也;傍左者,改正之文也;居中者,原文所有或移上,或
移下,或他處移入及原文所無而補之者也。字上加〔 〕,刪去者也,尤有整節舛謬
者三十五條,證不與脈符,藥不與病合,雖有是方,世無其病,即有其病,難用是藥
,承訛襲謬,無濟實用。然其中尚有可採之句,所以各篇不動經文,強加注釋,復錄
原文,附於卷末,以誌闕疑云。
┌───────────────────────────────────┐
│補註:本文各條置於引號內者為改正正確者,置於中括弧內者為應刪錯誤原文。│
└───────────────────────────────────┘
太陽上篇正誤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
枚
【按】
桂枝湯方,原文有「去皮」二字。夫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
何有解肌發汗之功耶?當刪之,後仿此。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按】
「臉」字當是「瞼」字,瞼眼弦也。作「臉」字非,當改之。
太陽中風「不」〔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熱」〔作〕
有時,頭痛,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
十棗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嘔下利而用十棗湯峻劑攻之
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滿痛,始屬裏病;小便不利,嘔逆短氣,始屬飲病,乃
可峻攻。發作之「作」字,當是「熱」字,始與太陽陽邪熱飲之義相合。若無熱汗出
,乃少陰陰邪寒飲,真武湯證也。且「作」字與上下句文義皆不相屬,當改之。
太陽病,下之,其脈「浮」[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促」[浮]者,必結胸,
脈「細數」[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拘急,脈「緊」[細數]者,頭痛未止,
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數」[浮]滑者,必下血。
【按】
脈促當是「脈浮」,始與不結胸為欲解之文義相屬。脈浮當是「脈促」,始與論中結
胸,胸滿同義。脈緊當是「脈細數」,脈細數當是「脈緊」,始同論中二經本脈。脈
浮滑當是「脈數滑」,浮滑是論中白虎湯證之脈,數滑是論中下膿血之脈。均當改之
。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
,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利」[之],此作協熱利也。
【按】
四日復下之之「之」字,當是「利」字,上文利未止 ,豈有復下之理乎?當改之。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汗出」微惡寒;去芍藥方中,
加附子湯主之。
【按】
微惡寒之上,當有「汗出」二字,若無「汗出」二字,乃表未解也,無加附子之理,
當補之。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
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
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
胸,但頭汗出,餘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按】
「數則為虛」句,衍文也,當刪之。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按】
與三物小陷胸湯,當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湯」四字,當是錯簡。桔梗、貝母、
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義,溫而能攻,與寒實之理相合。小陷胸湯仍栝
蔞、黃連,皆性寒之品,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耶?「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俱
當刪之。
太陽中篇正誤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按】
發汗病不解之「不」字,衍文也。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何謂反惡寒,病解惡寒,
始可謂虛,當刪之。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下利清穀」,當溫其裏,宜四逆湯。
【按】
身體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榖」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當溫其裏之文,竟無落矣
,未有表病而溫裏之理也。閱後太陰篇中云: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痛
者,急當救裏,四逆湯,其義益明,遵經補之。
傷寒,「若汗」、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汗」〔
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按】
傷寒之下,當有「若汗」二字,蓋汗較吐下傷津為多也。「時時惡風」,當是「時汗
惡風」,若非「汗」字,則時時惡風,是表不解,白虎湯在所禁也。論中謂發熱無汗
,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細玩經文自
知,當補之改之。
發汗已,脈浮數,「小便不利」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脈浮數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為陽明內熱口燥之煩渴,是白
虎湯證也。惟其小便不利而煩渴,斯為太陽水熱瘀結之煩渴,始屬五苓散證。若非小
便不利而用五苓散,則犯重竭津液之禁矣。況太陽上篇類此證者數條,惟水入即吐一
條,乃水不下行,故無小便不利之文,餘皆有「小便不利」四字。今此四字,必是傳
寫之遺,當補之。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
湯去「芍藥」〔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按】
去桂當是去芍藥。此方去桂,將何以治仍頭項痛,發熱無汗之表乎?細玩其服此湯,
曰餘依桂枝湯法煎服,其義自見。服桂枝湯已,溫覆令一時許,通身微似有汗,
此服桂枝湯法也。若去桂則是白芍、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品,而曰
:餘依桂枝湯法,無所謂也。且論中脈促胸滿汗出惡寒者,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
之,去芍藥者,為胸滿也,今證雖稍異,而滿則同,其為去芍藥可知,當改之。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豉」〔乾薑〕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乾薑」〔豉〕
湯主之。
【按】
梔子乾薑湯,當是梔子豉湯;梔子豉湯,當是梔子乾薑湯。斷無煩熱用乾薑,結痛用
香豉之理,當移之。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
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按】
張兼善曰:「麻黃湯主之」五字,不應在陽氣重之下,豈有衄乃解之後,而用麻黃湯
之理乎?服藥已之上,並無所服何藥之文,將此五字移於其上,文義始合,當移之。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
,當須發汗。「苦」〔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按】
若頭痛之「若」字,當是「苦」字。「苦」頭痛方為必衄證,若是「若」字,則凡頭
痛皆能致衄矣。當改之。
心下痞,按之「不」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按】
按之濡,當是「按之不濡」,若按之濡,乃虛痞也,補之不暇,豈有用大黃瀉之之理
乎?當補之。
太陽下篇正誤
小青龍湯方加減法內
若微利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
【按】
「加蕘花如雞子大」,此必傳寫之誤。考本草蕘花是芫花類也,每用之攻水其力甚峻
,五分可令人下行數十次,豈有治停飲之微利,用雞子大之蕘花者乎?當改加茯苓四
兩。
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此寒去
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按】
「小青龍湯主之」六字,當在發熱不渴之下,始與服湯已渴者之文義相屬,豈有寒去
欲解,而更服小青龍湯之理乎?當移之。
陽明篇正誤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自」〔盜〕汗出。
【按】
自汗是陽明證,盜汗乃少陽證,盜汗應是自汗,當改之。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發熱」,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按】
汗出多之下,當有「發熱」二字,若無此二字,脈遲汗出多,微惡寒乃表陽虛,桂枝
附子湯證也,豈有用桂枝湯發汗之理乎?當補之。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裏有「熱」〔寒〕,白虎湯主之。
【按】
裏有寒之「寒」字,當是「熱」字,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也,當改之。
傷寒若吐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
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模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滑」〔弦〕者
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按】
脈弦者生之「弦」字,當是「滑」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
始有生理。況滑者通也,濇者塞也,凡物之理,未有不以通為生,而塞為死者,當改
之。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不更衣十日
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若小便不利」〔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
「但以法救之」五字,當是「若小便不利」五字,方與上文小便數,及下文渴者之義
相屬。此條病勢不急救之之文,殊覺無謂。昔王三陽亦云:此處五苓散難用,不然經
文渴者之下,當有缺文,當改之。
梔子柏皮湯方
【按】
此方之甘草,當是茵陳蒿,必傳寫之誤也。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
、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五、
六日吐之者」,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按】
欲食冷食之下,當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無此一句,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與朝食暮吐之文不相聯屬。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細玩之,則可知必有「
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淺及深之義也,當補之。
寸口脈浮大,而醫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摶,則為腸鳴,醫
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摶,其人必。
【按】
「令汗大出」四字,當是衍文,宜刪之。
陽明病,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若能食者,但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按】
「宜大承氣湯下之」句,應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若但便即用大承氣湯下
之,殊失仲景慎重誤下之旨,當移之。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
,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
,病過十日,脈續「弦」〔浮〕者,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
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按】
續浮之「浮」字,當是「弦」字,始與小柴胡湯法之脈相合。若是「浮」字,則上之
浮即宜小柴胡湯,而下之浮又用麻黃湯,不自相矛盾耶?當改之。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衍文也,當刪之。
少陽篇正誤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下滿痛,
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湯不
中與也。〔食穀者噦〕
【按】
「食穀者噦」四字,衍文也,食穀嘔者有之,從無食穀噦者之證,當刪之。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脈「沉」細
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
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細」〔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
得屎而解。
【按】
脈細當是「脈沉細」,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裏也之「亦」字自知,當補之。脈雖沉緊
之「緊」字,當是「細」字。觀本條上文並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此「雖」
字又何所謂耶?當改之 。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嘔吐而「不」〔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猶以大柴胡湯下
之者乎?當改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 ,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按】
許叔微曰:大柴胡湯,一方無大黃,一方有大黃。蓋大黃蕩滌蘊熱,傷寒中要藥,王
叔和云:若不用大黃,恐不名大柴胡湯。且仲景曰:下之則愈。若無大黃,將何以下
心下之急乎?當從叔和為是,宜補之。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中「嗢嗢」〔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
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
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極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溫溫」當是「嗢嗢」。又云以嘔下,疑有闕文,當改之。
太陰篇正誤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自利益甚」。
【按】
吳人駒曰:「自利益甚」四字,當在必胸下結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則是已吐
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復曰:若下之無所謂也,從而移之。
傷寒,本自寒「格」〔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
黃芩人參湯主之。
【按】
經論中並無寒下之病,亦無寒下之文。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
」字,當是「格」字,文義始屬。注家皆釋胃寒下利,不但文義不屬,且與芩、連之
藥不合,當改之。
少陰篇正誤
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心中「嗢嗢」〔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
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
之,宜四逆湯。
【按】
「溫溫」當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飲之狀也,當改之。
厥陰篇正誤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飲水多」,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
,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當有「以飲水多」四字,若無此四字,乃陰盛之厥悸,非停水之
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當補之。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
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非」〔此〕為藏寒,蚘上入其膈,故煩
,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
,又主久利。
【按】
此為藏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與辨蚘厥之義不屬
,當改之。
傷寒五、六日,不「大便」〔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
死。
【按】
「結胸」二字,當是「大便」二字。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皆無可下之理。今曰:不
可下,何所謂也?當改之。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
以索餅,「若」〔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復去也,後三日脈之
,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
併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
者,此為熱有餘,必發癰膿也。
【按】
不發熱者之「不」字,當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熱來
出而復去之文耶?當改之。
傷寒脈遲,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
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傷寒脈遲六、七日之下,當有「厥而下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非除中證也。況有
此四字,始與下文反與黃芩湯之義相屬,當補之。
- 懸壺子
- 系統管理員
- 主題中的帖子: 21
- 文章: 33868
-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 性別: 公仔
- 來自: 黃金故鄉
- 聯繫:
Re: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註
合病併病篇正誤
三陽合病,脈浮大「弦」〔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當是「弦」字,始合論中三陽合病之脈,若是「上」字,則經論
中從無兩寸脈主三陽病之理,當改之。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
鬱在表,當解之「以汗」〔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
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
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按】
「熏之」二字,當是「以汗」二字,始與上下文義相屬,當改之 。
壞病篇正誤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下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
「弦」〔緊〕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譫語,柴胡證罷,此為壞
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脈沉緊當是「脈沉弦」,若是沉緊,是寒實在胸,當吐之診也。惟「脈沉弦」方與上
文之義相屬,始可與小柴胡湯,當改之。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眩
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三句,與上下文義不屬。注家皆因有此
三句,不得不支離蔓衍,牽強解釋。每見此病總因汗出過多,大傷津液而成,當用補
氣補血益筋壯骨之藥,經年始愈。此三句必是錯簡,當刪之。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按】
禹餘糧丸,為濇痢之藥,與此證不合,「與禹餘糧丸」五字,衍文也,當刪之。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數」〔弱〕,「數」〔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語,「數
」〔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按】
三「弱」字,當俱是「數」字,若是「弱」字,熱從何有?不但文義不屬,論中並無
此說,當改之。
痙濕暍病篇正誤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
【按】
「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當刪之。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按】
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剛痙證應惡寒,非反也,當刪之。
霍亂篇正誤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亡陽」〔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應是「利不止」,亡血應是「亡陽」,當改之。
辨可下篇正誤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大」〔微
〕而濇,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
尺中「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可下之理,當改之。
平脈法正誤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裏也;「脈來大去小」〔脈來頭小本大〕,故名覆,
病在表也。「上微小者為陰盛」〔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小者為陽盛」〔下
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
脈來頭小本大,當是「脈來大去小」。上微頭小者,當是「上微小者為陰盛」。下微
本大者,當是「下微小者為陽盛」。始與上下之義相屬,當改之,補之。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摶,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
卑,惵卑相摶,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摶,名曰「強」。〔
沉〕
【按】
名曰沉之「沉」字,應是「強」字,玩下文可知,當改之。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
生,血滿,肌肉緊〔薄鮮〕,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得,名曰強也。
【按】
「薄鮮」三字,不成句,應是衍文,當刪之。
北方腎脈,其形何似?師曰:腎者水也,名曰少陰,其脈沉滑,是腎脈也。腎病自得
沉滑而濡者,愈也。
【按】
東南西方,皆有其文,惟缺北方,仿經文補之 。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
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按】
「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二句,與上下之義不屬,當是錯簡。
陽脈「濡」〔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弱」〔沉〕者,榮氣
微也;其脈「濡」〔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按】
陽脈浮,其脈浮之二「浮」字,當是「濡」字,若是「浮」字,則與衛氣衰,汗出如
流珠之義不屬。其脈沉之「沉」字,當是「弱」字,若是「沉」字,則與血虛榮氣微
之義不屬,當改之。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
脈「自」〔不〕和,處言已愈。
【按】
不和應是「自和」,若不和 ,如何言愈?當改之。
辨脈法正誤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
則結,此皆病脈。〔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動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
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
【按】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動,至名曰結陰也」數語,文義不順,且前論促結之脈已明
,衍文也,當刪之。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發熱」〔汗出〕,陰動則「汗出」〔發熱〕,形冷惡寒
者,此三焦傷也。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按】
陽動則「汗出」二字,當是「發熱」二字;陰動則「發熱」二字,當是「汗出」二字
。陽加於陽,豈有汗出之理?『素問』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遵經移之。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入〕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
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按】
緊去入安之「入」字,當是「人」字,人安謂不吐利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二
句,與上下文義不屬,應是衍文,當改之,刪之。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熱」〔虛風為熱虛為寒〕,風「熱」〔虛〕相搏,則灑淅
惡寒也。
【按】
數為虛之「虛」字,應是「熱」字。「風為熱,虛為寒」二句,應是衍文。風虛相摶
之「虛」字,亦應是「熱」字。當改之。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衛虛」〔亡血〕,諸弱「榮虛」〔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
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按】
諸濡亡血,當是「諸濡衛虛」,諸弱發熱,當是「諸弱榮虛」。濡、浮而無力,候陽
虛也,豈有亡血之理?弱、沉而無力,候陰虛也,豈止發熱而已,當改之。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
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
,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
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
【按】
「又陰遲濇,故知血亡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衍文也,當刪之。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陽」〔衛〕氣微,遲者「脾」〔榮〕中寒,「陽氣微,脾中寒
」〔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按】
條末「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句,此是論脾胃,不關榮衛。故弱者衛氣微,當是
「陽氣微」;遲者榮中寒,當是「脾中寒」;上下文義始屬。榮為血,豈有血寒發熱
之理?衛為氣,氣微者,皆不成文,今悉易之。當是「陽氣微,脾中寒者心內饑」,
閱下條言胃氣有餘自知,當改之。
趺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
實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沉而滑」〔弦
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尿膿也。
【按】
「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二句,與上下文義不屬,當刪之。少陰脈弦而浮,豈可
謂如經乎?當改「沉」、「滑」二字。
趺陽脈伏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入」〔化〕,濇則「不得小便」〔食不得入〕,
名曰關格。
【按】
水穀不化之「化」字,當是「入」字,若是「化」字,是能食也,何名曰格?「食不
得入」當是「不得小便」,若有小便,是水道通也,何名曰關?悉改之。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摶,腸鳴而轉,轉即
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痛」〔虛〕也。
【按】
陰腫大而虛之「虛」字,應改「痛」字,細玩自知。
太陽上篇存疑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
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
自覆者,若水以噀之洗之,益令熱被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
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太陽下篇存疑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
,十餘日,振憟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
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
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
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者,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
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陽明篇存疑
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
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
協熱便膿血也。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少陰篇存疑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壞病篇存疑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
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
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
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
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
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
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
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
語,故知病可愈。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
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
龍骨牡蠣湯主之。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
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傷寒脈浮,醫以火逼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
蠣救逆湯主之。
痙濕暍病篇存疑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大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辨不可汗病篇存疑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
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辨不可下病篇存疑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
虛,數生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振寒相摶,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
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少腹甚,小便則尿血也。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
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飢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
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
身,客熱因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
,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
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
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
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
下如污泥而死。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
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苦;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
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
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為危殆。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
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貪水者,
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
,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脈數實,不大
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齧,粥入則出,
小便不利,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
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藏,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
,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
,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衄。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凡言剉如麻豆大者,與咀同意。夫咀古之製也,古人無鐵刀,以口咬細,令如麻
豆,為粗藥煎之,使藥水清,飲於腸中,則易升易散。今人以刀剉如麻豆大,此咀
之易成也。
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每銖今四分一釐七毫),六銖為一分
(去聲),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觔。(李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今之二錢半也,
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觔兩多少皆同爾,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平聲)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
寸,抄散取不落為度。五匕者,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抄之不落為度;一撮者,四
刀圭也。(匕即匙也)
藥以升合分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觔兩,則以升平之。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
合,十合為一升。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物,按抑之正爾,微
動令平爾。(李時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去心皮柞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
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
三枚。棗大小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兩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蜀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
。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菴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
子一升,四兩為正。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稱准者,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
三兩為正。云一把者,二兩為正。
凡煎湯藥,初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藥二十兩用水一斗者,煮取四升
,以此為準。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服湯宜小沸,
熱則易下,冷則嘔涌。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勢令相及,并視人之強弱羸瘦,病之輕重,為之進退增減,
不必局於方說,則活潑潑地也。
凡丸藥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稱爾!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
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以三
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者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
黃者,以四十梧子准之。
凡方云蜜一觔者,有七合。豬膏一觔者,有一升二合也。
附三陽三陰經各圖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
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直者,從腰中下俠脊,貫臀入膕中;其
支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胛,俠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膕中,以下
貫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圖)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
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
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其直者,從
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下口,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
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外間;其支者,下廉
穴三寸,而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
(圖)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
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眥後;其支者
,別銳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
絡肝,屬膽,循裏,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
季,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
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
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圖)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
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
,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圖)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之
湧泉穴,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
,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
,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圖)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聚毛之上,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
陰之後,上膕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膈
,布,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
,下頰裏,環唇內;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圖)
附傷寒刺灸等穴圖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按】
風池穴在顳後,顳腦空穴也。後者,謂俠玉枕傍,骨下髮際內,大筋外陷中,按
之引耳中是也。足少陽、陽維之會,宜刺三分,肌肉厚者可五分,留七呼,禁灸。風
府一穴,在項髮際上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是其穴也。督
脈、陽維之會,宜刺三分肌肉薄者只二分,候病人呼氣即出,禁灸。太陽之邪,刺足
少陽督脈者,何也?蓋以風府在頭部中行,風池在第三行,太陽在第二行,則風池、
風府實俠太陽經而行者也,況二穴皆為陽維之會,陽維者,謂諸陽之總也。刺之,諸
陽之氣得泄,何患太陽之邪不去哉。
(圖)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使經
不傳則愈。
【按】
仲景云:鍼足陽明,成註未明指其穴。考之龐氏『總病論』云:補足陽明上三里穴。
推其意,得補則經氣實而不傳,殊不知仲景之意,鍼足陽明為迎而奪之,以泄其經之
熱,使熱邪得泄,不至再傳他經,故云愈也。龐氏不明用鍼之理,以泄為補,恐誤矣
。又考張氏纘論云:刺足陽明衝陽穴,衝陽者,即仲景所謂趺陽脈也,有診法而不言
刺,張氏之言,實本史氏『傷寒論註』,不足法也。三里二穴,在膝眼下三寸,胻骨
外廉兩筋間宛宛中,坐而豎膝,低跗取之,極重按之,則跗上動脈即止,是其穴也,
可刺五分,留七呼。
(圖)
傷寒,腹滿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傷寒發熱,濇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
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下滿,如結
胸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陽明病,下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
出則愈。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者,當刺大椎第一
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語脈弦,五、六日語不止,當刺期門。
【按】
『圖經』云:期門二穴,在不容傍一寸五分,乳直下,第二肋骨端,近腹處,是其穴
也。第二肋者,從下數至第二肋也。肋骨端者,在軟肋骨末之端也。刺四分,肥人量
之。
(圖)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
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語脈弦,五、六日語不止,當刺期門。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按】
『圖經』云:督脈大椎穴,在第一椎上陷中,可刺五分,留三呼,泄五吸。肺俞二穴
,在第三椎下,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七呼,得氣即泄,肥人可刺五分
。肝俞二穴,在第九椎下,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六呼。仲景太陽少陽
併病,乃合邪也,故刺大椎、肺俞、肝俞,亦合泄之法也。
(圖)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按】
當灸之,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當是足太陽鬲關二穴,專灸背惡寒。其穴在第
七椎下,兩傍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可灸五壯。蓋以太陽為少陰之表,故外灸
鬲關以溫其表,內用附子以溫其裏也。
(圖)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厥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灸少陰七壯。
【按】
灸少陰七壯,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當灸少陰太谿二穴。經曰:腎之原出於太
谿,其穴在內踝後跟骨,動脈陷中。
(圖)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按】
可刺,仲景未言可刺何穴。常器之云:可刺足少陰幽門、交信。郭壅曰:可灸。考幽
門二穴,在鳩尾下一寸,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治瀉利膿血,刺五分灸五壯。交信
二穴,在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廉筋骨間,治瀉利赤白,刺四分留五呼,灸三
壯。兩說皆是。
(圖)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按】
灸之,仲景未言當灸何穴。常器之云:灸太衝。郭雍云:灸太谿。此穴皆不治嘔而汗
出,裏急下利,惟幽門主治乾噦,嘔吐,裏急,下利,亦當灸幽門為是。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按】
灸厥陰,仲景未言當灸可穴。常器之云:可灸太衝。以太衝二穴,為足厥陰之所注,
凡病診太衝脈,可決人之生死。其穴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跗間陷者中,動脈應手,
是其穴也,灸三壯。
(圖)
傷寒脈促,手足厥者 ,可灸之。
【按】
可灸之,仲景未言當灸何穴,常器之云:太衝穴。前條手足厥逆,灸太衝;此條亦手
足厥逆,亦當灸太衝。
全文完
三陽合病,脈浮大「弦」〔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當是「弦」字,始合論中三陽合病之脈,若是「上」字,則經論
中從無兩寸脈主三陽病之理,當改之。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
鬱在表,當解之「以汗」〔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
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
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按】
「熏之」二字,當是「以汗」二字,始與上下文義相屬,當改之 。
壞病篇正誤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下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
「弦」〔緊〕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譫語,柴胡證罷,此為壞
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脈沉緊當是「脈沉弦」,若是沉緊,是寒實在胸,當吐之診也。惟「脈沉弦」方與上
文之義相屬,始可與小柴胡湯,當改之。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眩
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氣上衝咽喉」三句,與上下文義不屬。注家皆因有此
三句,不得不支離蔓衍,牽強解釋。每見此病總因汗出過多,大傷津液而成,當用補
氣補血益筋壯骨之藥,經年始愈。此三句必是錯簡,當刪之。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按】
禹餘糧丸,為濇痢之藥,與此證不合,「與禹餘糧丸」五字,衍文也,當刪之。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數」〔弱〕,「數」〔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語,「數
」〔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按】
三「弱」字,當俱是「數」字,若是「弱」字,熱從何有?不但文義不屬,論中並無
此說,當改之。
痙濕暍病篇正誤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
【按】
「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當刪之。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按】
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剛痙證應惡寒,非反也,當刪之。
霍亂篇正誤
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亡陽」〔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應是「利不止」,亡血應是「亡陽」,當改之。
辨可下篇正誤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亦「大」〔微
〕而濇,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按】
尺中「微」字,當是「大」字,若是「微」字,斷無可下之理,當改之。
平脈法正誤
假令脈來微去大,故名反,病在裏也;「脈來大去小」〔脈來頭小本大〕,故名覆,
病在表也。「上微小者為陰盛」〔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小者為陽盛」〔下
微本大者〕,則為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
脈來頭小本大,當是「脈來大去小」。上微頭小者,當是「上微小者為陰盛」。下微
本大者,當是「下微小者為陽盛」。始與上下之義相屬,當改之,補之。
寸口衛氣盛名曰高,榮氣盛名曰章,高章相摶,名曰綱。衛氣弱名曰惵,榮氣弱名曰
卑,惵卑相摶,名曰損。衛氣和名曰緩,榮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摶,名曰「強」。〔
沉〕
【按】
名曰沉之「沉」字,應是「強」字,玩下文可知,當改之。
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遲則陰氣盛,骨髓
生,血滿,肌肉緊〔薄鮮〕,陰陽相抱,榮衛俱行,剛柔相得,名曰強也。
【按】
「薄鮮」三字,不成句,應是衍文,當刪之。
北方腎脈,其形何似?師曰:腎者水也,名曰少陰,其脈沉滑,是腎脈也。腎病自得
沉滑而濡者,愈也。
【按】
東南西方,皆有其文,惟缺北方,仿經文補之 。
問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謂也?師曰:沉為純陰,翕為正陽,陰陽和合,故令脈滑
,關尺自平。陽明脈微沉,食飲自可;少陰脈微滑,〔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
其人必股內汗出,陰下濕也。
【按】
「滑者緊之浮名也,此為陰實」二句,與上下之義不屬,當是錯簡。
陽脈「濡」〔浮〕,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弱」〔沉〕者,榮氣
微也;其脈「濡」〔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
【按】
陽脈浮,其脈浮之二「浮」字,當是「濡」字,若是「浮」字,則與衛氣衰,汗出如
流珠之義不屬。其脈沉之「沉」字,當是「弱」字,若是「沉」字,則與血虛榮氣微
之義不屬,當改之。
師曰:病家人來請,云,病人發熱煩極,明日師到,病人向壁臥,此熱已去也,設令
脈「自」〔不〕和,處言已愈。
【按】
不和應是「自和」,若不和 ,如何言愈?當改之。
辨脈法正誤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
則結,此皆病脈。〔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動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
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
【按】
「脈按之來緩,時一止復動,至名曰結陰也」數語,文義不順,且前論促結之脈已明
,衍文也,當刪之。
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發熱」〔汗出〕,陰動則「汗出」〔發熱〕,形冷惡寒
者,此三焦傷也。若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名曰動也。
【按】
陽動則「汗出」二字,當是「發熱」二字;陰動則「發熱」二字,當是「汗出」二字
。陽加於陽,豈有汗出之理?『素問』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遵經移之。
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緊去「人」〔入〕安,此為欲解。若脈遲至六
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食自可者,為欲解。
【按】
緊去入安之「入」字,當是「人」字,人安謂不吐利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二
句,與上下文義不屬,應是衍文,當改之,刪之。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熱」〔虛風為熱虛為寒〕,風「熱」〔虛〕相搏,則灑淅
惡寒也。
【按】
數為虛之「虛」字,應是「熱」字。「風為熱,虛為寒」二句,應是衍文。風虛相摶
之「虛」字,亦應是「熱」字。當改之。
寸口諸微亡陽,諸濡「衛虛」〔亡血〕,諸弱「榮虛」〔發熱〕,諸緊為寒,諸乘寒
者則為厥,鬱冒不仁,以胃無穀氣,脾濇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按】
諸濡亡血,當是「諸濡衛虛」,諸弱發熱,當是「諸弱榮虛」。濡、浮而無力,候陽
虛也,豈有亡血之理?弱、沉而無力,候陰虛也,豈止發熱而已,當改之。
師曰:病人脈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
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
,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
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濇,故知血亡也〕
【按】
「又陰遲濇,故知血亡也」二句,與上文義不屬,衍文也,當刪之。
寸口脈弱而遲,弱者「陽」〔衛〕氣微,遲者「脾」〔榮〕中寒,「陽氣微,脾中寒
」〔榮為血血寒則發熱衛為氣氣微〕者,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也。
【按】
條末「心內饑,饑而虛滿不能食」句,此是論脾胃,不關榮衛。故弱者衛氣微,當是
「陽氣微」;遲者榮中寒,當是「脾中寒」;上下文義始屬。榮為血,豈有血寒發熱
之理?衛為氣,氣微者,皆不成文,今悉易之。當是「陽氣微,脾中寒者心內饑」,
閱下條言胃氣有餘自知,當改之。
趺陽脈浮而濇,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
實血虛也〕,今趺陽脈浮而濇,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以少陰脈「沉而滑」〔弦
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尿膿也。
【按】
「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二句,與上下文義不屬,當刪之。少陰脈弦而浮,豈可
謂如經乎?當改「沉」、「滑」二字。
趺陽脈伏而濇,伏則吐逆,水穀不「入」〔化〕,濇則「不得小便」〔食不得入〕,
名曰關格。
【按】
水穀不化之「化」字,當是「入」字,若是「化」字,是能食也,何名曰格?「食不
得入」當是「不得小便」,若有小便,是水道通也,何名曰關?悉改之。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浮為腹滿,緊為絞痛,浮緊相摶,腸鳴而轉,轉即
氣動,膈氣乃下,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痛」〔虛〕也。
【按】
陰腫大而虛之「虛」字,應改「痛」字,細玩自知。
太陽上篇存疑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
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
自覆者,若水以噀之洗之,益令熱被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
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太陽下篇存疑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
,十餘日,振憟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
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
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
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者,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
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陽明篇存疑
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
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
協熱便膿血也。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少陰篇存疑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壞病篇存疑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
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
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
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
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
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
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
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
語,故知病可愈。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
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
龍骨牡蠣湯主之。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
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傷寒脈浮,醫以火逼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
蠣救逆湯主之。
痙濕暍病篇存疑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大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辨不可汗病篇存疑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
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辨不可下病篇存疑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
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
。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
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
虛,數生熱,浮為虛,自汗出而惡寒,數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
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振寒相摶,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
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少腹甚,小便則尿血也。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
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飢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
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
身,客熱因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
,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
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
中當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
煩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
下如污泥而死。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
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苦;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
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
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難者,為危殆。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
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貪水者,
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若下之
,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脈數實,不大
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微則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齧,粥入則出,
小便不利,兩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
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藏,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
,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
,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衄。
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凡言剉如麻豆大者,與咀同意。夫咀古之製也,古人無鐵刀,以口咬細,令如麻
豆,為粗藥煎之,使藥水清,飲於腸中,則易升易散。今人以刀剉如麻豆大,此咀
之易成也。
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每銖今四分一釐七毫),六銖為一分
(去聲),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觔。(李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今之二錢半也,
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觔兩多少皆同爾,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平聲)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
寸,抄散取不落為度。五匕者,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抄之不落為度;一撮者,四
刀圭也。(匕即匙也)
藥以升合分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觔兩,則以升平之。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
合,十合為一升。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物,按抑之正爾,微
動令平爾。(李時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去心皮柞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
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
三枚。棗大小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兩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蜀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
。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菴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
子一升,四兩為正。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稱准者,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
三兩為正。云一把者,二兩為正。
凡煎湯藥,初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藥二十兩用水一斗者,煮取四升
,以此為準。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服湯宜小沸,
熱則易下,冷則嘔涌。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勢令相及,并視人之強弱羸瘦,病之輕重,為之進退增減,
不必局於方說,則活潑潑地也。
凡丸藥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稱爾!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
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以三
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者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
黃者,以四十梧子准之。
凡方云蜜一觔者,有七合。豬膏一觔者,有一升二合也。
附三陽三陰經各圖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
髆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直者,從腰中下俠脊,貫臀入膕中;其
支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胛,俠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膕中,以下
貫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圖)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
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
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其直者,從
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下口,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
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外間;其支者,下廉
穴三寸,而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
(圖)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
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眥後;其支者
,別銳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
絡肝,屬膽,循裏,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
季,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
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
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圖)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
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
,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圖)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之
湧泉穴,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
,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
,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圖)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聚毛之上,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
陰之後,上膕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膈
,布,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
,下頰裏,環唇內;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圖)
附傷寒刺灸等穴圖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按】
風池穴在顳後,顳腦空穴也。後者,謂俠玉枕傍,骨下髮際內,大筋外陷中,按
之引耳中是也。足少陽、陽維之會,宜刺三分,肌肉厚者可五分,留七呼,禁灸。風
府一穴,在項髮際上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是其穴也。督
脈、陽維之會,宜刺三分肌肉薄者只二分,候病人呼氣即出,禁灸。太陽之邪,刺足
少陽督脈者,何也?蓋以風府在頭部中行,風池在第三行,太陽在第二行,則風池、
風府實俠太陽經而行者也,況二穴皆為陽維之會,陽維者,謂諸陽之總也。刺之,諸
陽之氣得泄,何患太陽之邪不去哉。
(圖)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使經
不傳則愈。
【按】
仲景云:鍼足陽明,成註未明指其穴。考之龐氏『總病論』云:補足陽明上三里穴。
推其意,得補則經氣實而不傳,殊不知仲景之意,鍼足陽明為迎而奪之,以泄其經之
熱,使熱邪得泄,不至再傳他經,故云愈也。龐氏不明用鍼之理,以泄為補,恐誤矣
。又考張氏纘論云:刺足陽明衝陽穴,衝陽者,即仲景所謂趺陽脈也,有診法而不言
刺,張氏之言,實本史氏『傷寒論註』,不足法也。三里二穴,在膝眼下三寸,胻骨
外廉兩筋間宛宛中,坐而豎膝,低跗取之,極重按之,則跗上動脈即止,是其穴也,
可刺五分,留七呼。
(圖)
傷寒,腹滿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傷寒發熱,濇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
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下滿,如結
胸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陽明病,下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
出則愈。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者,當刺大椎第一
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語脈弦,五、六日語不止,當刺期門。
【按】
『圖經』云:期門二穴,在不容傍一寸五分,乳直下,第二肋骨端,近腹處,是其穴
也。第二肋者,從下數至第二肋也。肋骨端者,在軟肋骨末之端也。刺四分,肥人量
之。
(圖)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
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語脈弦,五、六日語不止,當刺期門。
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按】
『圖經』云:督脈大椎穴,在第一椎上陷中,可刺五分,留三呼,泄五吸。肺俞二穴
,在第三椎下,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七呼,得氣即泄,肥人可刺五分
。肝俞二穴,在第九椎下,兩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六呼。仲景太陽少陽
併病,乃合邪也,故刺大椎、肺俞、肝俞,亦合泄之法也。
(圖)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按】
當灸之,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當是足太陽鬲關二穴,專灸背惡寒。其穴在第
七椎下,兩傍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可灸五壯。蓋以太陽為少陰之表,故外灸
鬲關以溫其表,內用附子以溫其裏也。
(圖)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厥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灸少陰七壯。
【按】
灸少陰七壯,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當灸少陰太谿二穴。經曰:腎之原出於太
谿,其穴在內踝後跟骨,動脈陷中。
(圖)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按】
可刺,仲景未言可刺何穴。常器之云:可刺足少陰幽門、交信。郭壅曰:可灸。考幽
門二穴,在鳩尾下一寸,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治瀉利膿血,刺五分灸五壯。交信
二穴,在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廉筋骨間,治瀉利赤白,刺四分留五呼,灸三
壯。兩說皆是。
(圖)
少陰病,下利脈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按】
灸之,仲景未言當灸何穴。常器之云:灸太衝。郭雍云:灸太谿。此穴皆不治嘔而汗
出,裏急下利,惟幽門主治乾噦,嘔吐,裏急,下利,亦當灸幽門為是。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按】
灸厥陰,仲景未言當灸可穴。常器之云:可灸太衝。以太衝二穴,為足厥陰之所注,
凡病診太衝脈,可決人之生死。其穴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跗間陷者中,動脈應手,
是其穴也,灸三壯。
(圖)
傷寒脈促,手足厥者 ,可灸之。
【按】
可灸之,仲景未言當灸何穴,常器之云:太衝穴。前條手足厥逆,灸太衝;此條亦手
足厥逆,亦當灸太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