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李子豫赤丸、八毒丸、殺鬼杖、斬鬼丹、殺鬼杖子
【處方】 雄黃 (研)1兩,真珠(研)1兩,礜石(泥裹燒半日)1兩,牡丹皮1兩, 巴豆 (去皮心,熬)1兩,附子(炮)1兩,藜蘆(炙)1兩, 蜈蚣 1枚(炙,去足)。
【制法】 上為末,煉蜜為丸,如小豆大。
【功能主治】 五屍症積,及噁心痛、蠱疰、鬼氣,無所不療,鬼疰病。
【用法用量】李子豫赤丸(原書同卷)、八毒丸(《 聖濟總錄 》卷一○○)、殺鬼杖(《 衛生寶鑑 》卷二十)、斬鬼丹、殺鬼杖子(《不居集》下集卷十六)。
【注意】 忌豬肉、狸肉、蘆筍、生血等物。
【臨床應用】 1.鬼疰:入國信副使許可道到雄州,請予看脈。 予診之,脈中乍大乍小,乍短乍長。 此乃氣血不勻,邪氣傷正。 本官說:在路到邯鄲驛中,夜夢一婦人,著青衣,不見面目。 用手去脅下打了一拳,遂一點痛,往來不止。 兼之寒熱而不能食,乃鬼擊也。 予曰:可服八毒赤丸。 本官言:嘗讀《名醫錄》中,見李子豫八毒赤丸,為殺鬼杖。 予遂與藥三粒,臨臥服,明旦下清水二升,立效。 又進白海青陳慶玉第三子,因晝臥於水仙廟中,夢得一餅食之,心懷憂思,心腹痞滿,飯食減少、約一載有餘,漸漸瘦弱,腹脹如蠱,屢易醫藥及師巫禱之,皆不效,又不得安臥,召予治之。 予診之,問其病始末,因思之:此疾既非外感風寒,又非內傷生冷,將何據而醫? 予思李子豫八毒赤丸頗有相當,遂合與五七丸服之,下清黃涎鬥餘,漸漸氣調,而以別藥理之,數月良愈,不二年身體壯實如故。
2.《醫統》:戊午秋,甫在杭城過,遇飯店一婦,年三十,頗姿,因往神廟燒香,被熱,途中飲涼水一碗,歸而腹脹不食,漸覺昏悶,遂至妄言妄見,皆云附邪,巫禱不效,餘帶有八毒赤丸,因與七粒,令服下,遂下黑汁一桶,其婦遂軟而伏臥不言,復進四君子湯,一劑而愈。
【摘錄】 《古今錄驗》引《胡錄》,(見《外台》卷十三)
Edit註解: 本方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