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2擦、3遮 正確防曬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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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2擦、3遮 正確防曬3步驟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5/07 04:1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夏日即將到來,防曬工作格外重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不是防曬係數越高越好,還要視個人的膚質、活動場所、日曬及流汗狀況來選擇。民眾日常防護,SPF 15-30左右即可;醫師也提醒,夜店、百貨專櫃的人造光源也有紫外線,如果長期下來沒防曬,當心會曬黑、曬出斑。

夜店人造光源 也會曬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昨召開記者會教導民眾防曬。與會的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品齊表示,常泡夜店、長時間待在室內工作的百貨公司專櫃小姐,也有曬黑的困擾。

邱品齊指出,很多人以為在室內、晚上沒有紫外線,忽略防曬,其實很多人造光源也有紫外線,像是夜店的探照燈、螢光燈,藝廊、畫廊使用的黃色鹵素燈、家裡的滅蚊燈、百貨公司專櫃的投射燈等,都可能有紫外線,長期下來也會曬黑,甚至曬出斑來。

不少民眾拿時下流行的BB霜當防曬之用,邱品齊表示,BB霜主要是彩妝、遮瑕之用,並不適合防曬,建議有化妝習慣的民眾,仍要先塗抹防曬乳再上彩妝、BB霜。

防曬係數是否越高越好?邱品齊認為,應該視使用者情況而定,如只待在室內,只需選擇SPF15或30;若在戶外活動,應選SPF30到50。

防曬乳使用量要足夠,一個手掌大小約一顆綠豆大小的防曬乳液即可,建議於出門前30分鐘塗抹,並應每隔2小時補充足量。如使用防水的防曬產品則要卸妝,一般產品只要用洗面乳就可清潔乾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劉麗玲也提醒「1要、2擦、3遮」,1要:避免在上午10點至下午3點間暴露在陽光下;2擦:塗抹適當防曬產品;3遮:出門可適時撐陽傘、戴帽子、戴太陽眼鏡,穿淡色長袖衣服防曬。

她也強調,防曬產品應選購有衛生署許可字號及完整產品標示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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