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香港警告:薰香精油 孕婦不宜

有關西醫方面,請在此貼!謝謝!如果有侵權,歡迎來信告知!
頭像
懸壺子
系統管理員
系統管理員
主題中的帖子: 1
文章: 33489
註冊時間: 2001-10-05 , 10:10
個人狀態: 道骨學習佛心..^^..
貼心留言: 氣候不穩
性別: 公仔
來自: 黃金故鄉
聯繫:

FW:香港警告:薰香精油 孕婦不宜

未閱讀文章 懸壺子 »

主  題:FW:香港警告:薰香精油 孕婦不宜
發 表 人:懸壺子
公告日期:2004-10-23 08:10:09

香港警告:薰香精油 孕婦不宜 【記者劉雲龍卅香港報導】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昨天提醒,某些市售薰香產品可能導致孕婦流產,或引起皮膚、氣喘等病變。醫師更建議,懷孕十二周內的婦女,不應吸入或塗抹薰香產品,以免影響胎兒。

目前在香港銷售的薰香產品,包括精華油、香精油和無火薰香三種,消委會抽取了29個樣本做測試,發現全部都不含致癌物苯,但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程伯中強調,薰衣草和迭香精華油不適合孕婦使用,因為這些精華油有強烈的通經特性,可能導致孕婦流產。

此外,由於精華油主要是用植物的花、葉、莖、根和皮所提煉出來的天然化學物製成,也可能引起皮膚不良反應,包括會過度刺激和導致過敏,例如,丁香、薑、百里香等氣味的精油,易引起皮膚敏感;而橙、檸檬和佛手柑精油,可能使皮膚容易曬傷和變黑,用後12小時內應避免日曬,使用前宜先做皮膚敏感測試。

程伯中說,香薰油釋放出來的有機化合物VOCs,在陽光下會產生化學作用,形成臭氧,若濃度高,可能會引致眼部不適,亦增加哮喘患者的病發機會。所以,正在用藥、接受治療的人,以及哮喘或癲癇症患者,使用薰香產品前最好先諮詢醫師。懸壺子按:感謝HOU簡報找尋。

儘管不少人認為薰香產品可以使室內空氣清新,但消委會不以為然。程伯中表示,只要經常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自然會清新。 【2004/10/17 民生報】

薰香產品有害健康? 待研究 【記者胡恩蕙卅報導】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售薰香產品可能導致流產、皮膚過敏、哮喘發作等健康危害;國內醫師認為,薰香精油是否會致流產,尚待研究,但皮膚、氣喘方面的副作用則確有可能。

林口長庚醫院產科主任張舜智表示,臨床上將孕婦使用的藥品安全性分為ABCDX五級,ABC級藥品 (如維他命),懷孕時可使用;D級藥品 (如抗癲癇藥),應在醫師指示下使用;X級 (如安眠鎮靜劑)則應避免。但精油並非西藥,臨床上尚無研究證實精油與流產的關係。

長庚中醫婦兒科醫師謝佳蓉則說,薰衣草、迷迭香並非傳統中藥,其效能還待研究;但精油經提煉後的濃度,可能比中草藥煎煮後的濃度高多了,雖然它對人體的影響無法確定,還是建議孕婦沒必要盡量少用。

至於精油對皮膚的影響,三軍總醫院皮膚科醫師趙昭明指出,的確曾有民眾使用保養品不當,又塗抹精油,發生交互作用,導致全臉變黑,所以為避免精油造成光過敏,建議民眾使用後避免曝曬陽光,使用前先將少數精油塗在耳後、頸部,經24小時若未出現過敏反應再用。

趙昭明指出,部分精油具有非藥性治療效果,如茶樹精油濃度5%可治青春痘,10%可治香港腳,但濃度過高反而會灼傷皮膚,建議民眾避免DIY調製精油,以免濃度過高產生副作用,若要擦在皮膚上,最好使用市面上已稀釋好的產品。

此外,薰香產品產生的有機氣體、多環類經陽光產生光化學反應,會導致臭氧及自由基增加,若室內通風不良,可能增加呼吸道發炎反應,增加氣喘發病機會。林口長庚胸腔內科主任郭漢彬建議,患者宜避免使用薰香另類療法,以免遇到太陽西曬、鹵素燈強烈照射,反而引發光化學反應,使發炎反應增加。若要使用薰香產品,也要保持通風,避免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增加。【2004/10/17 民生報】
圖檔
發表主題 回覆文章

回到「2.西醫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