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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最近在市面上出現販賣一種宣稱可以「洗髮兼染髮」的化粧品,業者宣稱在洗髮的過程中就可讓髮絲逐漸變黑,讓消費者誤以為其與一般染髮劑不同,其實衛生署並未核准「洗髮兼染髮」的化粧品,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使用。
染髮劑屬於含藥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應向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才可製造或輸入販售;違者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之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對於市售標榜純天然植物性染髮劑,業者宣稱其較為安全,而鼓吹消費者購買使用,實際上部分標榜植物性染髮劑的產品,廠商為使色彩多樣化,擅自添加化學性染髮成分,因此消費者在選用時,一定要看清楚產品標示,謹慎選購。
衛生署對於染髮劑使用的成分及含量訂有限量標準,業者應依循此標準製造產品,民眾選購「染髮劑」產品時,首先查看是否有完整的外包裝與瓶身,再仔細檢查外盒上是否標示完整,其標示項目包括:品名、製造廠與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用途、用法、全成分(包含成分及含量)、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衛生署許可證字號、輸入產品為衛署「」字第○號,國產產品為「衛署「粧製」字第○號」,含藥化粧品許可字號可於衛生署網站(網址: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閱,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並且依產品操作說明使用。
自行染髮時,須注意避免染髮液沾到臉部、頸部等皮膚或流入眼睛,如果不慎沾染時,應立即以清水洗淨,以確保安全,若您的頭部有傷口,或於操作過程中發生過敏、刺激等現象,應馬上停止染髮,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台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選購「染髮劑」產品時,應慎選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及標示完整之產品,並切實依照說明書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以免發生副作用,確保您的健康。






